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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旗 |
国 徽 |
国旗星月和五角星来自奥斯曼帝国的标志。历史上,突尼斯曾为奥斯曼帝国的一个省
。 突尼斯的盾形国徽上部绘有一艘航行在岁月的海洋上的白帆船,是为纪念最早踏上这片土地的腓尼基人,它也体现了突尼斯海上贸易的漫长历史。后面左侧的黑色天平,是正义与和平的化身;右侧红地上挥舞银刀的黑狮则暗示突尼斯历史上普是拜占庭帝国的一部分。盾徽上方高悬着与国旗相同的新月与红星。一条白色饰带飘过盾徽,上面用阿拉伯文书写着突尼斯格言:“秩序、自由、正义”。 |
国名释义: “突尼斯”由腓尼基人崇拜的守城女神的名字“塔尼斯”演变而来 别 称: 油橄榄之邦、世界镶嵌画之都 首 都: 突尼斯 Tunis 国 花: 金合欢 国 树: 油橄榄树 国 鸟: ---- 面 积: 16.4万平方公里 人 口: 890万人 语 言: 阿拉伯语 民 族: 阿拉伯人90%、柏柏尔人、犹太人 宗 教: 伊斯兰教 货 币: 突尼斯第纳尔 国 庆 节: 6月1日 时 差: 比北京时间晚7小时 气 候: 地中海型气候 名 胜: 迦太基古城遗址、杰尔巴岛、苏萨港等 工 业: 纺织、化工、炼油、食品加工等 农 业: 麦类、豆类、橄榄、葡萄等 矿 产: 磷酸盐、铁、铅、锌、石油、天然气等 民 俗: 斗羊比赛为盛行的娱乐活动,有1000多年的历史 行政区划: 全国划分为23个省,下设212个县,1050个乡,245个市镇。各省名称如下:突尼斯、阿里亚纳、本阿鲁斯、纳布勒、宰格万、比塞大、贝贾、坚杜拜、克夫、西里亚奈、凯鲁万、卡塞林、西迪·布济德、苏斯、莫纳斯提尔、马赫迪耶、斯法克斯、加夫萨、托泽尔、吉比利、加贝斯、梅德宁、塔塔维纳。 简 史: 公元前9世纪初,腓尼基人在今突尼斯湾沿岸地区建立迦太基城,后发展为奴隶制强国。公元前146年成为罗马帝国的阿非利加省的一部分。5~6世纪先后被汪达尔人和拜占庭人占领。703年被阿拉伯穆斯林征服。13世纪哈夫斯王朝建立了强大的突尼斯国家。1574年沦为土耳其奥斯曼帝国的一个省。1881年成为法国保护领地。1956年3月20日法国承认突尼斯独立。1957年7月25日突制宪会议通过决议,废黜国王,宣布成立突尼斯共和国,布尔吉巴任第一任总统,1975年经议会批准,布成为终身总统。1987年11月7日,总理本·阿里接替布任共和国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