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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星


作者:少君

  我是在华盛顿一家夜总会认识她的。那天她在客人唏唏落落的掌声中卖劲地唱了三支歌,我看到老板不耐烦但很轻微地做了一个要她下去的手势,她便说声谢谢,走到酒保那儿要了一杯淡酒朝我这桌走过来。也许是同根生的原因,我们很快就聊得很深很深……

  我来美已快三年了,彷佛到了另外一个世界。在大陆,我们家的房子曾引起周围许多人的羡慕,可在美国我住的地方却只能称为贫民窟,生活的差距大得你完全无法想像。虽然我在这里的社会地位低,还经常受气,但我认为能熬过这样的生活就值得,因为这才叫没有白活。……的确,在某些人眼里,宁可在美国做奴隶也不愿当中国的主人。这种心理是有某种客观现象做依据的。在美国的垃圾堆里能捡到大到电视、录像机,小到双人床等一切生活用品,在这里洗一个月的盘子,赚得的钱能超过在中国一年的收入。强大的物质诱惑,使爱情和家庭变得十分脆弱,一些人无意再顾及道德的约束和舆论的压力,及时调整了自己的生活。在大陆时,我没有这些压力,然而我却很穷。我和丈夫每月工资加起来还不足八百元,这对于既要生活,又要买书,还要买大量的时装、化妆品的我来说,生活无疑是非常艰苦的。当一些比我社会地位及知识差得多的姑娘用上了“奥琪”、“大宝”系列化妆品时,我却只能用上“珍珠霜”之类的化妆品。多少次,当我站在商店里看到阔太太们傲气十足地叫着“永芳”、“太太护肤霜”和法国香水时,屈辱的泪水只能往肚里流,此时此刻我想到的只有这样一句话:有钱的幸福,无钱的痛苦。同时我也深深体会到,在商品社会,金钱是最实在的,没有钱,你就是商品王国中的乞丐。当国内许多影星、歌星投入出国潮时,我的心也动了,但苦于一直没有机会,我便四处留心,寻找能出国的一切契机。机会总是属于有心人。有一次在朋友的生日聚会上,我认识了一个叫杰克逊的美国男子。当我为庆祝朋友生日高唱一曲“祝你生日快乐”的歌曲时,杰克逊被我纯正的英语及正宗的美声唱法吸引住了,他主动地和我攀谈起来。当他得知我如何刻苦学习英语和声乐专业,而目前国内是通俗歌曲的天下,无机会演出时,这个爱好音乐而热心助人的美国朋友激动了,他主动提出可以做我到美国学习的经济担保人。在杰克逊的帮助下,我很快告别了结婚才两年的丈夫来到美国自费留学。我真以为美国遍地是黄金,只要自己稍微出点力便可暴富起来。没想到美国不仅遍地没有黄金,而且价值观念和人际关系准则都与中国有很大区别。到美国第一个月,不但工作没找到,而且连生活都没有着落,上音乐学院更是无望,因为音乐学院的学费比普通大学高出两倍。举目无亲的我只好找杰克逊帮忙,但杰克逊说:我只能帮助你来美国,在美国能否站住脚就只能靠你自己了!起初,我还以为是杰克逊无情无义,后来才了解到这是美国人的行为准则,就是自己的亲戚来了同样是如此。没办法,我只好干起留学生初级阶段一般都做过的事……洗盘子。
  清晨五点出发,六点钟开始干活,下午到音乐学院上二小时课,晚上到酒吧厅去卖唱。相对国内的生活,我挣的钱不算少,但一分一厘都是血汗钱,我深有体会。洗盘子,要洗得乾净铿亮无油腻才行,一刮二冲三洗四清五乾,少了一道工序就得推倒重来,忙得连上厕所都要小跑着去。累还不说,有时还要受到男人的欺侮。顾客到餐馆去,喜欢找女招待寻开心,说:你长得真漂亮之类的话。美国女的听了不往心里去,反而相视一笑:谢谢你的夸奖。对动手动脚的客人也是随机应变,大事化小;可我开始即忍受不住,往往怒目圆睁,用英语骂人家下作坯,令顾客尴尬不堪。为此,我曾被几家老板辞掉。好在我的英语好,总是又很快找到工作。结果,辛苦两年,我已有了一点积攒,最令我没想到的是,在一次晚会上,我的歌唱被一位声乐教授看中,精心点拨,积极为我组织参加演出,我在一次大型的声乐比赛中获了奖,尔后,我的独唱音乐会的广告纷纷见诸报端,报社专访,头版消息,电视转播……这一切对我是怎样的震撼啊!看来只有洋伯乐才能发现自己的才能,而且能在短期内取得惊人的成绩,自己在国内唱了那么多年还没今日一下轰动。但这一切又像昙花一现一样成为过去,美国没有永恒的明星。但我一定要留下来!只有这样才能过上豪华的生活,同时事业上也不断得到发展。要留下来,路只有一条,就是和美国人结婚。为了不连累爱我的丈夫,我含泪给丈夫写了一封绝交信,并寄给了他五千元美金。我离了婚,而且很快和一个美国人结了婚。丈夫不仅大我二十岁,而且对音乐一概不感兴趣,晚饭后,我只要坐在钢琴上弹一首曲子,丈夫就会强硬地拉开我的胳膊说:别弹了,我一听音乐就心烦。尽管我和丈夫没有一点爱情,家庭生活也很不幸福,但我忍受了,因为我要留住美国。但这种日子也没过多久,我丈夫开始酗酒和动手打我,最不可忍受的是,他竟然在每天做爱时,和我谈他嫖妓的体会和动作,他也许非常明白,我和他结婚只是要那张绿卡,便把我当成了亚洲保姆。去年他从一家公司失业后,就开始逼我去酒吧卖唱挣钱养他、他的房子、汽车和他的狗。最后我实在忍不下去了,便跑了出来。为了继续活下去,我只好再次下海,到了这家夜总会。我的有条件绿卡下月就到期,按移民局规定要夫妇俩一起去移民局申请永久绿卡,我不知道他会不会跟我一起去,虽然他还没有提出和我离婚,但已经和另外一个大陆留学生同居好几个月了,我想那个女的无非也是为了绿卡。我们中国人真悲哀,死气活脸地要留在这块异乡的土地上,为了什么?你问我为什么?不知道,我一直也搞不清,但我还是要留下来,虽然我现在什么都没有了。对了,今晚你要不要点我的歌?我给你50%的dis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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