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无阿拉伯数字,对篇幅较长的古籍分册有一套相沿相习的分册办法。如果我们不了解书上的这些顺序号,就无法排列其先后次序,更不便阅读。
古书对多册本书籍排序,均以汉语标注。一般多在各册的书根处写明顺序号以便排列其先后次序。古籍分册的顺序号,一般包括两大类,
一是采用文字作为各册的顺序号。
例如:
四册用:
“元,亨,利,贞”,“寒,来,署,往",“江、山,千,古”等。
五册用, “金,木,水、火,土”等。
六册用: “礼,乐,射,御,书,数”,
“山、水、鱼、花、酒、鸟”等。
八册用:
“金,石,丝,竹,匏、土、革、木”,“黄、绢、幼、妇、外、孙、齑、臼”等。
十册用: “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十二册用:
“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册数超过一百册,甚至多达一千册时,往往采用音韵“东,冬,江、支……”以及《千字文》的“天、地、玄、黄、宇、宙、洪、荒……”等。
二是采用汉字数字作为名册的顺序号。
其书写方法有二种:
1、首尾呼应计数的汉字数字作为各册的顺序号。
在第一册注明到若干册为止的字样。例如:一部书共有五册,则第一册书根处将“凡、五、一”三个字合写成一个字,即左旁为凡字,右旁上五下一。意思是说,本部书共五册,此是书第一册,而这部书的二,三,四册的书根处,只需分别书写“二”、“三”、“四”即可。本书的最后一册书根处将“五”和“止”上下结构合写成一个字,表示本书到第五册为止了。
2、一般性的汉字数字顺序号,即是用“一、二、三……分别表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各分册。将“二十”写成“廿”,将“三十”写成“卅”,将“一百”写成一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