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籍分册的顺序号


我国古代无阿拉伯数字,对篇幅较长的古籍分册有一套相沿相习的分册办法。如果我们不了解书上的这些顺序号,就无法排列其先后次序,更不便阅读。

古书对多册本书籍排序,均以汉语标注。一般多在各册的书根处写明顺序号以便排列其先后次序。古籍分册的顺序号,一般包括两大类,

一是采用文字作为各册的顺序号。

例如:

四册用:  “元,亨,利,贞”,“寒,来,署,往",“江、山,千,古”等。

    五册用,  “金,木,水、火,土”等。

    六册用:  “礼,乐,射,御,书,数”,  “山、水、鱼、花、酒、鸟”等。

    八册用:  “金,石,丝,竹,匏、土、革、木”,“黄、绢、幼、妇、外、孙、齑、臼”等。

    十册用:  “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十二册用:  “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册数超过一百册,甚至多达一千册时,往往采用音韵“东,冬,江、支……”以及《千字文》的“天、地、玄、黄、宇、宙、洪、荒……”等。

二是采用汉字数字作为名册的顺序号。

其书写方法有二种:

1、首尾呼应计数的汉字数字作为各册的顺序号。

    在第一册注明到若干册为止的字样。例如:一部书共有五册,则第一册书根处将“凡、五、一”三个字合写成一个字,即左旁为凡字,右旁上五下一。意思是说,本部书共五册,此是书第一册,而这部书的二,三,四册的书根处,只需分别书写“二”、“三”、“四”即可。本书的最后一册书根处将“五”和“止”上下结构合写成一个字,表示本书到第五册为止了。

2、一般性的汉字数字顺序号,即是用“一、二、三……分别表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各分册。将“二十”写成“廿”,将“三十”写成“卅”,将“一百”写成一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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