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    周易·序卦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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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卦传》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盈天地之间者唯万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着蒙也,物之也。物不可不养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饮食之道也。饮食必有讼,故受之以讼。讼必有众起,故受之以师;师者众也。众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比者比也,比必有所畜,故受之以小畜。物畜然后有礼,故受之以履。履而泰然后安,故受之以泰,泰者通也。物不可以终通,故受之以否。物不可以终否,故受之以同人。与人同者,物必归焉,故受之以大有。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谦。有大而能谦必豫,故受之以豫。豫必有随,故受之以随。以喜随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蛊,蛊者事也。有事而后可大,故受之以临,临者大也。物大然后可观,故受之以观。可观而后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物不可以茍合而已,故受之以贲;贲者饰也。致饰然后亨则尽矣,故受之以剥;剥者剥也。物不可以终尽,剥穷上反下,故受之以复。复则不妄矣,故受之以无妄。有无妄然后可畜,故受之以大畜。物畜然后可养,故受之以颐;颐者养也。不养则不可动,故受之以大过。物不可以终过,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陷必有所丽,故受之以离;离者丽也。
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夫妇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恒者久也。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遯;遯者退也。物不可以终遯,故受之以大壮。物不可以终壮,故受之以晋;晋者进也。进必有所伤,故受之以明夷;夷者伤也。伤于外者必反其家,故受之以家人。家道穷必乖,故受之以睽;睽者乖也。乖必有难,故受之以蹇;蹇者难也。物不可以终难,故受之以解;解者缓也。缓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损。损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益而不已必决,故受之以夬。夬者决也。决必有所遇,故受之以姤;姤者遇也。物相遇而后聚,故受之以萃;萃者聚也。聚而上者谓之升,故受之以升。升而不已必困,故受之以困。困乎上者必反下,故受之以井。井道不可不革,故受之以革。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主器者莫若长子,故受之以震;震者动也。物不可以终动,止之,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物不可以终止,故受之以渐;渐者进也。进必有所归,故受之以归妹。得其所归者必大,故受之以丰;丰者大也。穷大者必失其居,故受之以旅。旅而无所容,故受之以巽;巽者入也。入而后说之,故受之以兑;兑者说也。说而后散之,故受之以涣;涣者离也。物不可以终离,故受之以节。节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过。有过物者必济,故受之以既济。物不可穷也,故受之以未济终焉。
周易·杂卦传
周易·杂卦传
《杂卦传》干刚坤柔,比乐师忧;临观之义,或与或求。屯见而不失其居,蒙杂而着。
震,起也;艮,止也。损、益,盛衰之始也。大畜,时也;无妄,灾也。萃聚而升不来也,谦轻而豫怠也。噬嗑,食也;贲,无色也。兑见而巽伏也。随,无故也;蛊,则饬也。
剥,烂也;复,反也。
晋,昼也;明夷,诛也。井通而困相遇也。咸,速也;恒,久也。涣,离也;节,止也。
睽,外也;家人,内也。否、泰,反其类也。大壮则止,遯则退也。
大有,众也;同人,亲也。革,去故也;鼎,取新也。小过,过也;中孚,信也。
丰,多故也;亲寡,旅也。离上而坎下也。小畜,寡也;履,不处也。需,不进也;讼,不亲也。大过,颠也;
姤,遇也,柔遇刚也。渐,女归待男行也。颐,养正也;既济,定也。归妹,女之终也;未济,男之穷也。夬,决也,刚决柔也;君子道长,小人道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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