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公(经一·一)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经一·二)三月,公会郑伯于垂,郑伯以璧假许田。
(经一·三)夏,四月丁未。公及郑伯盟于越。
(经一·四)秋,大水。(经一·五)冬,十月。
桓公(传一·一)元年,春,公即位,修好于郑。郑人请复祀周公,卒易祊田。公许之。三月,郑伯以璧假许田,为周公祊故也。
(传一·二)夏,四月丁未,公及郑伯盟于越,结祊成也。盟曰:“渝盟,无享国!”
(传一·三)秋,大水。凡平原出水为大水。
(传一·四)冬,郑伯拜盟。
(传一·五)宋华父督见孔父之妻于路,目逆而送之,曰:“美而艳。”
桓公(经二·一)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与夷及其大夫孔父。
(经二·二)滕子来朝。
(经二·三)三月,公会齐侯、陈侯、郑伯于稷,以成宋乱。
(经二·四)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纳于太庙。
(经二·五)秋,七月,杞侯来朝。
(经二·六)蔡侯、郑伯会于邓。
(经二·七)九月,入杞。
(经二·八)公及戎盟于唐。
(经二·九)冬,公至自唐。
桓公(传二·一)二年,春,宋督攻孔氏,杀孔父而取其妻。公怒,督惧,遂弑殇公。君子以督为有无君之心,而后动于恶,故先书弑其君。会于稷,以成宋乱,为赂故,立华氏也。宋殇公立,十年十一战,民不堪命。孔父嘉为司马,督为大宰,故因民之不堪命,先宣言曰:“司马则然。”已杀孔父而弑殇公,召庄公于郑而立之,以亲郑。以郜大鼎赂公,齐、陈、郑皆有赂,故遂相宋公。
(传二·二)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纳于太庙,非礼也。臧哀伯谏曰:“君人者,将昭德塞违,以临照百官,犹惧或失之,故昭令德以示子孙--是以清庙茅屋,大路越席,大羹不致,粢食不凿,昭其俭也。衮、冕、黻、珽,带、裳、幅、舄,衡、紞、纮、綖,昭其度也。藻、率、鞞、琫,鞶、厉、游、缨,昭其数也。火、龙、黼、黻,昭其文也。五色比象,昭其物也。钖、鸾、和、铃,昭其声也。三辰旗旗,昭其明也。夫德,俭而有度,登降有数,文物以纪之,声明以发之,以临照百官。百官于是乎戒惧而不敢易纪律。今灭德立违,而置其赂器于太庙,以明示百官。百官象之,其又何诛焉?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章也。郜鼎在庙,章孰甚焉?武王克商,迁九鼎于雒邑,义士犹或非之,而况将昭违乱之赂器于太庙,其若之何?”公不听。周内史闻之曰:“臧孙达其有后于鲁乎!君违,不忘谏之以德。”
(传二·三)秋,七月,杞侯来朝,不敬。杞侯归,乃谋伐之。
(传二·四)蔡侯、郑伯会于邓,始惧楚也。
(传二·五)九月,入杞,讨不敬也。
(传二·六)公及戎盟于唐,修旧好也。
(传二·七)冬,公至自唐,告于庙也。凡公行,告于宗庙;反行,饮至、舍爵、策勋焉,礼也。特相会,往来称地,让事也。自参以上,则往称地,来称会,成事也。
(传二·八)初,晋穆侯之夫人姜氏以条之役生太子,命之曰仇。其弟以千亩之战生,命之曰成师。师服曰:“异哉,君之名子也!夫名以制义,义以出礼,礼以体政,政以正民,是以政成而民听。易则生乱。嘉耦日妃,怨耦曰仇,古之命也。今君命太子曰仇,弟曰成师,始兆乱矣。兄其替乎!”
(传二·八)惠之二十四年,晋始乱,故封桓叔于曲沃。靖侯之孙栾宾傅之。师服曰:“吾闻国家之立也,本大而末小,是以能固。故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无觊觎。今晋,甸侯也,而建国,本既弱矣,其能久乎?”惠之三十年,晋潘父弑昭侯而纳桓叔,不克。晋人立孝侯。惠之四十五年,曲沃庄伯伐翼,弑孝侯。翼人立其弟鄂侯。鄂侯生哀侯。哀侯侵陉庭之田。陉庭南鄙启曲沃伐翼。
桓公(经三·一)三年,春,正月,公会齐侯于嬴。
(经三·二)夏,齐侯、卫侯胥命于蒲。
(经三·三)六月,公会杞侯于郕。
(经三·四)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
(经三·五)公子翚如齐逆女。
(经三·六)九月,齐侯送姜氏于讙。
(经三·七)公会齐侯于讙。
(经三·八)夫人姜氏至自齐。
(经三·九)冬,齐侯使其弟年来聘。
(经三·十)有年。
桓公(传三·一)三年,春,曲沃武公伐翼,次于陉庭。韩万御戎;梁弘为右。逐翼侯于汾隰,骖絓而止,夜获之,及栾共叔。
(传三·二)会于嬴,成婚于齐也。
(传三·三)夏,齐侯、卫侯胥命于蒲,不盟也。
(传三·四)公会杞侯于郕,杞求成也。
(传三·五)秋,公子翚如齐逆女,修先君之好,故曰“公子”。
(传三·六)齐侯送姜氏于讙,非礼也。凡公女嫁于敌国:姊妹,则上卿送之,以礼于先君;公子,则下卿送之。于大国,虽公子,亦上卿送之。于天子,则诸卿皆行,公不自送。于小国,则上大夫送之。
(传三·七)冬,齐仲年来聘,致夫人也。
(传三·八)芮伯万之母芮姜恶芮伯之多宠人也,故逐之,出居于魏。
桓公(经四·一)四年,春,正月,公狩于郎。
(经四·二)夏,天王使宰渠伯纠来聘。
(传四·一)四年,春,正月,公狩于郎。书时,礼也。
(传四·二)夏,周宰渠伯纠来聘。父在,故名。
(传四·三)秋,秦师侵芮,败焉,小之也。
(传四·四)冬,王师、秦师围魏,执芮伯以归。
桓公(经五·一)五年,春,正月甲戌、己丑,陈侯鲍卒。
(经五·二)夏,齐侯、郑伯如纪。
(经五·三)天王使仍叔之子来聘。
(经五·四)葬陈桓公。
(经五·五)城祝丘。
(经五·六)秋,蔡人、卫人、陈人从王伐郑。
(经五·七)大雩。
(经五·八)螽。
(经五·九)冬,州公如曹。
(传五·一)五年
春,正月甲戌、己丑,陈侯鲍卒。再赴也。于是陈乱,文公子佗杀太子免而代之。公疾病而乱作,国人分散,故再赴。
(传五·二)夏,齐侯、郑伯朝于纪,欲以袭之。纪人知之。
(传五·三)王夺郑伯政,郑伯不朝。秋,王以诸侯伐郑,郑伯御之。王为中军;虢公林父将右军,蔡人、卫人属焉;周公黑肩将左军,陈人属焉。郑子元请为左拒,以当蔡人、卫人;为右拒,以当陈人,曰:“陈乱,民莫有斗心。若先犯之,必奔。王卒顾之,必乱。蔡、卫不枝,固将先奔。既而萃于王卒,可以集事。”从之。曼伯为右拒,祭仲足为左拒,原繁、高渠弥以中军奉公,为鱼丽之陈。先偏后伍,伍承弥缝。战于繻葛。命二拒曰:“旝动而鼓!”蔡、卫、陈皆奔,王卒乱,郑师合以攻之,王卒大败。祝聃射王中肩,王亦能军。祝聃请从之。公曰:“君子不欲多上人,况敢陵天子乎?茍自救也,社稷无陨,多矣。”夜,郑伯使祭足劳王,且问左右。
(传五·四)仍叔之子,弱也。
(传五·五)秋,大雩。书不时也。凡祀,启蛰而郊,龙见而雩,始杀而尝,闭蛰而烝。过则书。
(传五·六)冬,淳于公如曹。度其国危,遂不复。
桓公(经六·一)六年,春,正月,寔来。
(经六·二)夏,四月,公会纪侯于成。
(经六·三)秋,八月壬午,大阅。
(经六·四)蔡人杀陈佗。
(经六·五)九月丁卯,子同生。
(经六·六)冬,纪侯来朝。
桓公(传六·一)六年,春,自曹来朝。书曰“寔来”,不复其国也。
(传六·二)楚武王侵随,使薳章求成焉,军于瑕以待之。随人使少师董成。斗伯比言于楚子曰:“吾不得志于汉东也,我则使然。我张吾三军,而被吾甲兵,以武临之,彼则惧而协以谋我,故难间也。汉东之国,随为大。随张,必弃小国。小国离,楚之利也。少师侈,请羸师以张之。”熊率且比曰:“季梁在,何益?”斗伯比曰:“以为后图,少师得其君。”王毁军而纳少师。
(传六·二)少师归,请追楚师。随侯将许之。季梁止之,曰:“天方授楚,楚之羸,其诱我也。君何急焉?臣闻小之能敌大也,小道大淫。所谓道,忠于民而信于神也。上思利民,忠也;祝史正辞,信也。今民馁而君逞欲,祝史矫举以祭,臣不知其可也。”公曰:“吾牲牷肥腯,粢盛丰备,何则不信?”对曰:“夫民,神之主也,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故奉牲以告曰‘博硕肥腯’,谓民力之普存也,谓其畜之硕大蕃滋也,谓其不疾瘯蠡也,谓其备腯咸有也;奉盛以告曰:‘洁粢丰盛’,谓其三时不害而民和年丰也;奉酒醴以告曰‘嘉栗旨酒’,谓其上下皆有嘉德而无违心也。所谓馨香,无谗慝也。故务其三时,修其五教,亲其九族,以致其禋祀,于是乎民和而神降之福,故动则有成。今民各有心,而鬼神乏主;君虽独丰,其何福之有?君姑修政,而亲兄弟之国,庶免于难。”随侯惧而修政,楚不敢伐。
(传六·三)夏,会于成,纪来谘谋齐难也。
(传六·四)北戎伐齐,齐侯使乞师于郑。郑太子忽帅师救齐。六月,大败戎师,获其二帅大良、少良,甲首三百,以献于齐。于是诸侯之大夫戍齐,齐人馈之饩,使鲁为其班。后郑。郑忽以其有功也,怒,故有郎之师。公之未婚于齐也,齐侯欲以文姜妻郑太子忽。太子忽辞。人问其故。太子曰:“人各有耦,齐大,非吾耦也。《诗》云:‘自求多福。’在我而已,大国何为?”君子曰:“善自为谋。”及其败戎师也,齐侯又请妻之。固辞。人问其故。太子曰:“无事于齐,吾犹不敢。今以君命奔齐之急,而受室以归,是以师婚也。民其谓我何?”遂辞诸郑伯。
(传六·五)秋,大阅,简车马也。
(传六·六)九月丁卯,子同生。以太子生之礼举之,接以太牢,卜士负之,士妻食之,公与文姜、宗妇命之。公问名于申繻。对曰:“名有五:有信,有义,有象,有假,有类。以名生为信,以德命为义,以类命为象,取于物为假,取于父为类。不以国,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隐疾,不以畜牲,不以器币。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故以国则废名,以官则废职,以山川则废主,以畜牲则废祀,以器币则废礼。晋以僖侯废司徒,宋以武公废司空,先君献、武废二山,是以大物不可以命。”公曰:“是其生也,与吾同物,命之曰同。”
(传六·七)冬,纪侯来朝,请王命以求成于齐。公告不能。
桓公(经七·一)七年,春,二月己亥,焚咸丘。
(经七·二)夏,谷伯绥来朝。邓侯吾离来朝。
桓公(传七·一)七年,春,谷伯、邓侯来朝。名,贱之也。
(传七·二)夏,盟、向求成于郑,既而背之。
(传七·三)秋,郑人、齐人、卫人伐盟、向。王迁盟、向之民于郏。
(传七·四)冬,曲沃伯诱晋小子侯杀之。
桓公(经八·一)八年,春,正月己卯,烝。
(经八·二)天王使家父来聘。
(经八·三)夏,五月丁丑,烝。
(经八·四)秋,伐邾。(经八·五)冬,十月,雨雪。
(经八·六)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
(传八·一)八年,春,灭翼。
(传八·二)随少师有宠。楚斗伯比曰:“可矣。雠有衅,不可失也。”夏,楚子合诸侯于沈鹿。黄、随不会。使薳章让黄。楚子伐随。军于汉、淮之间。季梁请下之,“弗许而后战,所以怒我而怠寇也。”少师谓随侯曰:“必速战。不然,将失楚师。”随侯御之。望楚师。季梁曰:“楚人上左,君必左,无与王遇。且攻其右。右无良焉,必败。偏败,众乃携矣。”少师曰:“不当王,非敌也。”弗从。战于速杞。随师败绩。随侯逸。斗丹获其戎车与其戎右少师。秋,随及楚平,楚子将不许。斗伯比曰:“天去其疾矣,随未可克也。”乃盟而还。
(传八·三)冬,王命虢仲立晋哀侯之弟缗于晋。
(传八·四)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礼也。
桓公(经九·一)九年,春,纪季姜归于京师。
(经九·二)夏,四月。(经九·三)秋,七月。
(经九·四)冬,曹伯使其世子射姑来朝。
(传九·一)九年,春,纪季姜归于京师。凡诸侯之女行,唯王后书。
(传九·二)巴子使韩服告于楚,请与邓为好。楚子使道朔将巴客以聘于邓,邓南鄙鄾人攻而夺之币,杀道朔及巴行人。楚子使薳章让于邓。邓人弗受。夏,楚使斗廉帅师及巴师围鄾。邓养甥、聃甥帅师救鄾。三逐巴师,不克。斗廉衡陈其师于巴师之中,以战,而北。邓人逐之,背巴师;而夹攻之。邓师大败。鄾人宵溃。
(传九·三)秋,虢仲、芮伯、梁伯、荀侯、贾伯伐曲沃。
(传九·四)冬,曹太子来朝。宾之以上卿,礼也。享曹太子。初献,乐奏而叹。施父曰:“曹太子其有忧乎!非叹所也。”
桓公(经十·一)十年,春,王正月庚申,曹伯终生卒。
(经十·二)夏,五月,葬曹桓公。
(经十·三)秋,公会卫侯于桃丘,弗遇。
(经十·四)冬,十有二月丙午,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
(传十·一)十年,春,曹桓公卒。
(传十·二)虢仲谮其大夫詹父于王。詹父有辞,以王师伐虢。夏,虢公出奔虞。
(传十·三)秋,秦人纳芮伯万于芮。
(传十·四)初,虞叔有玉,虞公求旃。弗献。既而悔之,曰:“周谚有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吾焉用此,其以贾害也?”乃献之。又求其宝剑。叔曰:“是无厌也。无厌,将及我。”遂伐虞公。故虞公出奔共池。
(传十·五)冬,齐、卫、郑来战于郎,我有辞也。初,北戎病齐,诸侯救之,郑公子忽有功焉。齐人饩诸侯,使鲁次之。鲁以周班后郑。郑人怒,请师于齐。齐人以卫师助之,故不称侵伐。先书齐、卫,王爵也。
桓公(经十一·一)十有一年,春,正月,齐人、卫人、郑人盟于恶曹。
(经十一·二)夏,五月癸未,郑伯寤生卒。
(经十一·三)秋,七月,葬郑庄公。
(经十一·四)九月,宋人执郑祭仲。突归于郑。郑忽出奔卫。
(经十一·五)柔会宋公、陈侯、蔡叔盟于折。
(经十一·六)公会宋公于夫钟。
(经十一·七)冬,十有二月,公会宋公于阚。
桓公(传十一·一)十一年,春,齐、卫、郑、宋盟于恶曹。
(传十一·二)楚屈瑕将盟贰、轸。郧人军于蒲骚,将与随、绞、州、蓼伐楚师。莫敖患之。斗廉曰:“郧人军其郊,必不诫。且日虞四邑之至也。君次于郊郢,以御四邑,我以锐师宵加于郧。郧有虞心而恃其城,莫有斗志。若败郧师,四邑必离。”莫敖曰:“盍请济师于王?”对曰:“师克在和,不在众。商、周之不敌,君之所闻也。成军以出,又何济焉?”莫敖曰:“卜之?”对曰:“卜以决疑。不疑,何卜?”遂败郧师于蒲骚,卒盟而还。
(传十一·三)郑昭公之败北戎也,齐人将妻之。昭公辞。祭仲曰:“必取之。君多内宠,子无大援,将不立。三公子皆君也。”弗从。夏,郑庄公卒。初,祭封人仲足有宠于庄公,庄公使为卿。为公娶邓曼,生昭公。故祭仲立之。宋雍氏女于郑庄公,曰雍姞,生厉公。雍氏宗,有宠于宋庄公,故诱祭仲而执之,曰:“不立突,将死。”亦执厉公而求赂焉。祭仲与宋人盟,以厉公归而立之。秋,九月丁亥,昭公奔卫。己亥,厉公立。
桓公(经十二·一)十有二年,春,正月。
(经十二·二)夏,六月壬寅,公会杞侯、莒子盟于曲池。
(经十二·三)秋,七月丁亥,公会宋公、燕人盟于谷丘。
(经十二·四)八月壬辰,陈侯跃卒。
(经十二·五)公会宋公于虚。
(经十二·六)冬,十有一月,公会宋公于龟。
(经十二·七)丙戌,公会郑伯,盟于武父。
(经十二·八)丙戌,卫侯晋卒。
(经十二·九)十有二月,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
(传十二·一)十二年,夏,盟于曲池,平杞、莒也。
(传十二·二)公欲平宋、郑。秋,公及宋公盟于句渎之丘。宋成未可知也,故又会于虚;冬,又会于龟。宋公辞平,故与郑伯盟于武父,遂帅师而伐宋,战焉,宋无信也。君子曰:“茍信不继,盟无益也。《诗》云:‘君子屡盟,乱是用长’,无信也。”
(传十二·三)楚伐绞,军其南门。莫敖屈瑕曰:“绞小而轻,轻则寡谋。请无捍采樵者以诱之。”从之,绞人获三十人。明日,绞人争出,驱楚役徒于山中。楚人坐其北门,而覆诸山下。大败之。为城下之盟而还。
(传十二·四)伐绞之役,楚师分涉于彭。罗人欲伐之。使伯嘉谍之。三巡数之。
桓公(经十三·一)十有三年,春,二月,公会纪侯、郑伯。己巳,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
(经十三·二)三月,葬卫宣公。
(经十三·三)夏,大水。(经十三·四)秋,七月。(经十三·五)冬,十月。
(传十三·一)十三年,春,楚屈瑕伐罗,斗伯比送之。还,谓其御曰:“莫敖必败,举趾高,心不固矣。”遂见楚子,曰:“必济师!”楚子辞焉。入告夫人邓曼。邓曼曰:“大夫其非众之谓,其谓君抚小民以信,训诸司以德,而威莫敖以刑也。莫敖狃于蒲骚之役,将自用也,必小罗。君若不镇抚,其不设备乎!夫固谓君训众而好镇抚之,召诸司而劝之以令德,见莫敖而告诸天之不假易也。不然,夫岂不知楚师之尽行也?”楚子使赖人追之,不及。莫敖使徇于师曰:“谏者有刑!”及鄢,乱次以济,遂无次。且不设备。及罗,罗与卢戎两军之,大败之。莫敖缢于荒谷。群帅囚于冶父以听刑。楚子曰:“孤之罪也。”皆免之。
(传十三·二)宋多责赂于郑。郑不堪命,故以纪、鲁及齐与宋、卫、燕战。不书所战,后也。(传十三·三)郑人来请修好。
桓公(经十四·一)十有四年,春,正月,公会郑伯于曹。(经十四·二)无冰。
(经十四·三)夏五,郑伯使其弟语来盟。
(经十四·四)秋,八月壬申,御廪灾。
(经十四·五)乙亥,尝。
(经十四·六)冬,十有二月丁巳,齐侯禄父卒。
(经十四·七)宋人以齐人、蔡人、卫人、陈人伐郑。
(传十四·一)十四年,春,会于曹。曹人致饩,礼也。
(传十四·二)夏,郑子人来寻盟,且修曹之会。
(传十四·三)秋,八月壬申,御廪灾。乙亥尝,书不害也。
(传十四·四)冬,宋人以诸侯伐郑,报宋之战也。焚渠门,入,及大逵。伐东郊,取牛首。以大宫之椽归为卢门之椽。
桓公(经十五·一)十有五年,春,二月,天王使家父来求车。
(经十五·二)三月乙未,天王崩。
(经十五·三)夏,四月己巳,葬齐僖公。
(经十五·四)五月,郑伯突出奔蔡。
(经十五·五)郑世子忽复归于郑。
(经十五·六)许叔入于许。
(经十五·七)公会齐侯于艾。
(经十五·八)邾人、牟人、葛人来朝。
(经十五·九)秋,九月,郑伯突入于栎。
(经十五·十)冬,十有一月,公会宋公、卫侯、陈侯于栘,伐郑。
(传十五·一)十五年,春,天王使家父来求车,非礼也。诸侯不贡车服,天子不私求财。
(传十五·二)祭仲专,郑伯患之,使其婿雍纠杀之。将享诸郊。雍姬知之,谓其母曰:“父与夫孰亲?”其母曰:“人尽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遂告祭仲曰:“雍氏舍其室而将享子于郊,吾惑之,以告。”祭仲杀雍纠,尸诸周氏之汪。公载以出,曰:“谋及妇人,宜其死也。”夏,厉公出奔蔡。
(传十五·三)六月乙亥,昭公入。
(传十五·四)许叔入于许。
(传十五·五)公会齐侯于艾,谋定许也。
(传十五·六)秋,郑伯因栎人杀檀伯,而遂居栎。
(传十五·七)冬,会于栘,谋伐郑,将纳厉公也。弗克而还。
桓公(经十六·一)十有六年,春,正月,公会宋公、蔡侯、卫侯于曹。
(经十六·二)夏,四月,公会宋公、卫侯、陈侯、蔡侯伐郑。
(经十六·三)秋,七月,公至自伐郑。
(经十六·四)冬,城向。
(经十六·五)十有一月,卫侯朔出奔齐。
(传十六·一)十六年,春,正月,会于曹,谋伐郑也。
(传十六·二)夏,伐郑。
(传十六·三)秋,七月,公至自伐郑,以饮至之礼也。
(传十六·四)冬,城向,书时也。
(传十六·五)初,卫宣公烝于夷姜,生急子,属诸右公子。为之娶于齐,而美,公取之。生寿及朔。属寿于左公子。夷姜缢。宣姜与公子朔构急子。公使诸齐。使盗待诸莘,将杀之。寿子告之,使行。不可,曰:“弃父之命,恶用子矣?有无父之国则可也。”及行,饮以酒。寿子载其旌以先,盗杀之。急子至,曰:“我之求也,此何罪?请杀我乎!”又杀之。二公子故怨惠公。十一月,左公子泄、右公子职立公子黔牟。惠公奔齐。
桓公(经十七·一)十有七年,春,正月丙辰,公会齐侯、纪侯,盟于黄。
(经十七·二)二月丙午,公会邾仪父,盟于趡。
(经十七·三)夏,五月丙午,及齐师战于奚。
(经十七·四)六月丁丑,蔡侯封人卒。
(经十七·五)秋,八月,蔡季自陈归于蔡。
(经十七·六)癸巳,葬蔡桓侯。
(经十七·七)及宋人、卫人伐邾。
(经十七·八)冬,十月朔,日有食之。
(传十七·一)十七年,春,盟于黄,平齐、纪,且谋卫故也。
(传十七·二)及邾仪父盟于趡,寻蔑之盟也。
(传十七·三)夏,及齐师战于奚,疆事也。于是齐人侵鲁疆,疆吏来告。公曰:“疆埸之事,慎守其一,而备其不虞。姑尽所备焉。事至而战,又何谒焉?”
(传十七·四)蔡桓侯卒。蔡人召蔡季于陈。
(传十七·五)秋,蔡季自陈归于蔡,蔡人嘉之也。
(传十七·六)伐邾,宋志也。
(传十七·七)冬,十月朔,日有食之。不书日,官失之也。天子有日官,诸侯有日御。日官居卿以底日,礼也。日御不失日,以授百官于朝。
(传十七·八)初,郑伯将以高渠弥为卿,昭公恶之,固谏,不听。昭公立,惧其杀己也,辛卯,弑昭公而立公子亹。君子谓昭公知所恶矣。公子达曰:“高伯其为戮乎!复恶已甚矣。”
桓公(经十八·一)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公会齐侯于泺。公与夫人姜氏遂如齐。
(经十八·二)夏,四月丙子,公薨于齐。
(经十八·三)丁酉,公之丧至自齐。
(经十八·四)秋,七月。
(经十八·五)冬,十有二月己丑,葬我君桓公。
(传十八·一)十八年,春,公将有行,遂与姜氏如齐。申繻曰:“女有家,男有室,无相渎也。谓之有礼。易此必败。”公会齐侯于泺,遂及文姜如齐。齐侯通焉。公谪之。以告。
(传十八·二)夏,四月丙子,享公。使公子彭生乘公,公薨于车。
(传十八·三)鲁人告于齐曰:“寡君畏君之威,不敢宁居,来修旧好。礼成而不反,无所归咎,恶于诸侯。请以彭生除之。”齐人杀彭生。
(传十八·四)秋,齐侯师于首止,子亹会之,高渠弥相。七月戊戌,齐人杀子亹,而轘高渠弥。祭仲逆郑子于陈而立之。是行也,祭仲知之,故称疾不往。人曰:“祭仲以知免。”仲曰:“信也。”
(传十八·五)周公欲弑庄王而立王子克。辛伯告王,遂与王杀周公黑肩。王子克奔燕。初,子仪有宠于桓王,桓王属诸周公。辛伯谏曰:“并后、匹嫡、两政、耦国,乱之本也。”周公弗从,故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