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心雕龙义证

 

卷 四
  史传 第十六

  纪评:“彦和妙解文理,而史事非其当行,此篇文 句特烦,而约略依稀,无甚高论,特敷衍以足数耳。学 者欲析源流,有刘子玄之书在。”

  范注:“案《史通》专论史学,自必条举细目; 《文心》上篇总论文体,提挈纲要,体大事繁,自不能 如《史通》之周密。然如《史通》首列《六家》篇(《 尚书》家、《春秋》家、《左传》家、《国语》家、《 史记》家、《汉书》家),特重《左传》、《汉书》二 家,《文心》评论《左传》《史》《汉》,其同一也; 《史通》推扬二体(编年体,纪传体),言其利弊,《 文心》亦确指其短长,其同二也;至于烦略之故,贵信 之论,皆子玄书中精义,而彦和已开其先河,安在其为 敷衍充数乎!”《校释》:“纪氏讥其‘史事非当行’ ,‘诸子为谰言’,非知言也。今按此篇以‘依经’‘ 附圣’为纲领,深得史迁著述之遗意,前已论之矣。而 ‘二难’、‘两失’‘四要’,尤得史法之精微。后世 子玄作《史通》,盖即此意扩言之者,安可宗子玄而祧 彦和哉?”

开辟草昧,岁纪绵邈,居今识古,其载籍乎!轩辕之 世,史有仓颉,主文之职,其来久矣〔一〕。《曲礼》 曰:“史载笔。”〔二〕史者,使也;执笔左右,使之 记也〔三〕。古者左史记言,右史书事〔四〕。言经则 《尚书》,事经则《春秋》也〔五〕。

〔一〕 金毓黻《文心雕龙史传篇疏 证》(以下简称“疏证”):“
《说文》叙:‘黄帝之史仓颉,见 鸟兽蹄迒之迹,初造书契。’《荀子.解蔽》篇:‘好 书者众矣,然而仓颉独传者,壹也。’……《史通.史 官建置》篇:‘盖史之建官,其来尚矣。昔轩辕氏受命 ,仓颉、沮诵,实居其职。’案:仓颉为黄帝之史,且 为创造吾国文字之祖,传说已久,是否可信,姑不必论 。然黄帝果为古帝,应有司记载、主文书之史官在其左 右。……刘勰梁人,搉论史传,上及轩辕并不为过。刘 勰固云:‘居今识古,其载籍乎!’载籍有征,何为置 而不言。如《说文》叙、《荀子.解蔽》,皆为可征之 文献,不能去而不取。故刘勰考论吾国史官,仍以仓颉 为始。”(《中华文史论丛》一九七九年第一辑)

〔二〕 《校证》:“‘史载笔’下 ,梅本有‘左右’二字。何允中本、日本活字本、凌本 、清谨轩钞本、日本刊本、王谟本俱无。案梅本‘左右 ’二字,此涉下文‘执笔左右’而误衍;何允中本无之 ,是也,今据删。”范注:“《礼记.曲礼上》:‘史 载笔,士载言。’”

      《疏证》:“《曲礼》 :‘史载笔。’谓史官从君于会同,则载笔以从也。孔 疏:‘不言简牍而云笔者,笔是书之主,则余载可知。 ’”

〔三〕 《校证》:“‘史者使也, 执笔左右’二句八字原脱,梅按胡孝辕本补。按《御览 》六○三正有此八字。”

      《疏证》:“若刘勰‘ 史者使也’之义则出于《白虎通》。其说云:‘所以谓 之史,何?明王者使为之也。’陈立《疏证》云:‘《 汉书.杜延年传》注,史、使一也,或作使字。’然愚 不敢谓然。盖以史、使同音而曲为之解,仍以记事者为 史之义为正。又案:《说文》以‘记事者’三字释史, 则古所谓史,即为史官之简称,乃专指记事之人而言。 至汉魏以后,乃泛称记事之书为史,非本义也。”

〔四〕 黄注:“《(礼记)玉藻》 :‘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校证》:“ ‘左史记言,右史书事’,原作‘左史记事者,右史记 言者’,今据《御览》改。《汉书.艺文志》:‘左史 记言,右史记事,事为《春秋》,言为《尚书》。’《 礼记.玉藻疏》引《六艺论》:‘右史记事,左史记言 。’荀悦《申鉴.时事》篇:‘
左史记言,右史记动,动为《春秋 》,言为《尚书》。’此彦和所本。浅人习见《玉藻》 ‘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之文,迳改此书。而 不知《玉藻》‘左’‘右’字,今亦互讹,黄以周《礼 书通故》三四官四,辨之究矣。”

〔五〕 《疏证》:“至《尚书》记 言,《春秋》记事,则诸家说皆无异。然《尚书》未尝 不记事,《春秋》有《左氏传》,《传》亦未尝不记言 。《文史通义.书教》篇申此义云:‘夫《春秋》不能 舍《
传》而空存其目,则左史所记之言 ,不啻千万矣。《尚书》典谟之篇记事,而言亦具焉; 训、诰之篇记言,而事亦见矣。古人事见于言,言以为 事,未尝分事与言为二也。’” 

唐虞流于典谟,夏商被于诰誓〔一〕。洎周命维新〔 二〕,姬公定法〔三〕,䌷三正以班历〔四〕,贯四时 以联事〔五〕,诸侯建邦,各有国史〔六〕,彰善瘅恶 ,树之风声〔七〕。自平王微弱,政不及雅〔八〕,宪 章散紊,彝伦攸斁〔九〕。

〔一〕 《校证》:“‘夏商’原作 ‘商夏’,今乙正。”

      《疏证》:“案《尚书 序》、《虞书.尧典、舜典、大禹谟》三篇,皆记尧舜 二帝事,藉以流传于后。故曰:‘唐虞流于典谟。’然 今文《尚书》二十八篇,以《舜典》合于《尧典》,无 《大禹谟》。伪孔传本有《大禹谟》,则赝作也。又今 文《尚书》,《商书》有《汤誓》一篇,《周书》有《 牧誓》、《大诰》、《康诰》、《酒诰》、《召诰》、 《洛诰》、《费誓》、《秦誓》篇,而《书序》《商书 》又有《汤诰》、《仲虺之诰》,皆已久佚。伪孔本有 之,亦赝作也。诰以告谕众民,如今公文之布告。誓以 誓师,如今世之誓师文。《尧典》曰:‘光被四表。’ 被谓被及。言如日光之充被四表也。夏商之事,借所撰 诰誓而传之久矣。故曰:‘商夏被于诰誓。’又《谷梁 传》隐八年云:‘诰誓不及五帝。’注谓:‘五帝之世 ,治化淳备,不须诰誓。’此为刘勰所本。”

〔二〕 《校证》:“‘洎’原作‘ 自’,元本,……冯本、汪本、张之象本、两京本、王 惟俭本、谭校本作‘洎’,今据改。‘自’与下文‘自 平王微弱’字复。”

      《校注》:“‘维’元 本,弘治本、汪本、佘本、张本、两京本、合刻本,… …作‘惟’。……《诗.大雅. 文 王》:‘周虽旧邦,其命维新。’则作‘维’是也。《 封禅》篇‘固维新之作也’,亦作‘维’。”

      《斟诠》:“(《文王 》)传云:‘乃新在文王也。’陈奂传疏:‘周自太王 徙岐,故称旧邦,维犹乃也,言周自文王而始新之。’ 周命维新,即周之国运乃新。”

〔三〕 《疏证》:“杜预《春秋经 传集解序》云:‘仲尼因鲁史策书成文,考其真伪而志 其典礼,上以遵周公之遗制,下以明将来之法。’又曰 :‘盖周公之志,仲尼从而明之。’又曰:‘其发凡以 言例,皆经国之常制,周公之垂法,史书之旧章,仲尼 从而修之,以成一经之通体。’……愚谓……姬周隆盛 之世,秉政大臣如周公者,前后何限?一切秉属之周公 ,不亦拘而鲜通乎?特刘勰所说仍用杜义,以为有周开 基,周公已创史例,以垂将来。故曰‘周命维新,姬公 定法’也。”

〔四〕 梅注:“夏以斗建寅之月为 正,平旦为朔,法物见,色尚白。周以斗建子之月为正 ,夜半为朔,法物萌,色尚赤。䌷者,系王于正二三月 之上也。书‘王正月’者,周王之正月也。二月三月皆 有王者,二月殷之正月也,三月夏之正月也。王者存二 王之后,使统其正朔,服其服色,行其礼乐,所以尊先 圣,通三统,师法之义,恭让之礼,于是可得而观之。 ”按此见《左传》隐公元年《经》“元年春王正月”《 正义》引何休说。

      黄注:“《书.甘誓》 :‘怠弃三正。’注:‘三正,子、丑、寅之正也。’ ”

      范注:“《史记.历书 》:‘䌷缉日分。’《索隐》:‘䌷缉者,以言造历算 运者,犹若女工缉而织之也。’……彦和䌷三正以班历 之义,似用何休说也。”

      《斟诠》:“谓缀集夏 、商、周三代之正朔以颁布历法也。䌷音抽、缀集之也 。……班,《说文》:‘分瑞玉也。’此‘班布’之本 字,今借作‘颁’。”

      《疏证》:“所谓‘三 正’者,谓夏以建寅之月为正,商以建丑之月为正,周 以建子之月为正也。《史记.历书》曰:‘夏正以正月 ,殷正以十二月,周正以十一月,盖三王之正若循环, 穷则反正。’马融注《尚书》,亦云:‘建子、建丑、 建寅,三正也。’汉儒如贾谊、董仲舒皆为一代帝王之 兴,必改正朔,易服色。夏以寅月为正,商以丑月为正 ,故周以子月为正。凡姬周一代制度,说者皆以为周公 所创。周改正朔,定为建子,以树三正之法,当亦为周 公所创。䌷三正以颁历,属周公创法之一也。”

〔五〕 梅注:“《春秋》无事,四 时必书首月,如春王正月、夏四月、秋七月、冬十月是 也。”

      黄注:“杜预《春秋序 》:‘记事者,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时,以时 系年。史之所记,必表年以首事。年有四时,故错笔以 为所记之名。”《斟诠》:“谓贯串春夏秋冬四时之统 序,以联叙世事也。”《疏证》:“所谓‘贯四时以联 事’者,杜序所释綦详。例如《春秋》隐公二年,经云 :‘秋八月庚辰,公及戎盟于唐。’经于‘公及戎盟于 唐’六字之上,系以‘庚辰’,是为‘以事系日’。又 于‘庚辰’二字之上,系以‘八月’,是为‘以日系月 ’。又于‘八月’二字之上系以‘秋’字,是为‘以月 系时’。至是秋为隐公二年之秋,可以一览而知,是为 ‘以时系年’。案此书法,为周室所颁成式之一。…… 故周代定例,史官书事,必年、时、月、日四者兼具。 刘勰立论,盖用杜义。故以月日上 贯 四时之法,亦属之周公也。”

〔六〕 《校注》“按《汉书.艺文 志》:‘古之王者,世有史官,君举必书。’《申鉴. 时事》篇:‘古者,天子诸侯有事必告于庙,庙有二史 ……君举必记,臧否成败,无不存焉。’”

      《疏证》:“《后汉书 .班彪传》载彪《略论》云:‘
唐虞三代,诗书所及,世有史书, 以司典籍。暨于诸侯,国自有史。’又杜预《春秋序》 :‘诸侯亦各有国史,大事书之于策,小事简牍而已。 ’……刘勰谓‘诸侯建邦,各有国史’,盖本班论杜序 之言。”

      《斟诠》:“杜预序: ‘周礼有史官,掌邦国四方之事,达四方之志,诸侯亦 各有国史。《孟子》曰:楚谓之《梼杌》、晋谓之《乘 》,而鲁谓之《春秋》,其实一也。’”

〔七〕 《校注》:“按《书》伪《 毕命》:‘彰善瘅恶,树之风声。’枚传:‘明其为善 ,病其为恶,立其善风,扬其善声。’”

      《疏证》:“《左传》 成公十四年谓:‘《春秋》之称有五。’其五曰:‘惩 恶而劝善。’……故刘勰以诸侯各有国史,为‘彰善瘅 恶,树之风声’而作也。”

      《史通.曲笔》篇:“ 史之为用,记功司过,章善瘅恶。”又《直书》篇:“ 史之为务,申以劝戒,树之风声。”

〔八〕 郑玄《王城谱》云:“于是 王室之尊,与诸侯无异,其诗不能复雅,故贬之谓之王 国之变风。”

      《疏证》:“文、武、 成、康,为周之盛世。昭、穆之世,王政已替。幽厉之 世,周道遂衰。宣王中 兴,劣能 自振。当此之时,中朝臣僚所撰之诗,皆谓之雅,以言 王政废兴,亦可谓之‘政能及雅’也。洎平王东迁,王 室微弱,政令仅行于境内,不复遍及于诸侯。是时輶轩 使者在王境所采之诗,谓之曰《王风》,而不复名之为 雅。以其仅言王境之事,已下侪于列国,不复能及天下 之事,非王政废兴所由系也。故刘勰云:‘平王微弱, 政不及雅。’……又案:‘
及雅’义同‘复雅’。……范宁《 谷梁传序》云:‘列《黍离》于《
国风》,齐王德于邦君,所以明其 不能复雅,政化不足以被群后也。’此……云‘政不及 雅’者,即政不复雅也。”

〔九〕 《校注》:“按《书.洪范 》:‘彝伦攸斁。’孔传:‘斁,败也。’”《疏证》 :“杜预《春秋序》云:‘周德既衰,官失其守。上之 人不能使《春秋》昭明,赴告策书,诸所记注,多违旧 章。’案此即‘宪章散紊’之证也。《孟子.滕文公》 篇曰:‘世道衰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 子弑其父者有之。’注家谓《孟子》此语,指周室东迁 而言。此即‘彝伦攸斁’之证也。凡‘宪章散紊,彝伦 攸斁’二者之失,皆由平王东迁,王室微弱所致。故刘 勰举此,以为‘政不及雅’之证。又范宁《谷梁传序》 有:‘昔周道衰陵,干纲绝纽,礼坏乐崩,彝伦攸斁。 ’亦为刘勰因袭所自。”

      《尚书.洪范》蔡传: “彝、常,伦、理也,所谓秉彝人伦也。……此彝伦之 所以败也。”“攸”,语词。

昔者夫子闵王道之缺〔一〕,伤斯文之坠,静居以叹 凤〔二〕,临衢而泣麟〔三〕,于是就太师以正《雅》 《颂》,因鲁史以修《春秋》〔四〕,举得失以表黜陟 ,征存亡以标劝戒〔五〕;褒见一字,贵逾轩冕;贬在 片言,诛深斧钺〔六〕。

〔一〕 黄校:“‘昔者’二字从《 御览》增。”《疏证》:“本文‘昔者’二字,潮阳郑 氏据《御览》增入,今通行本无之。愚意应从通行本, 文义乃顺。”又:“‘王道衰’一语,已见《毛诗序》 。篇中曰‘王道缺’。缺,即衰也。又《孟子》曰:‘ 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盖孔子作 《春秋》,由于王者之迹熄。王迹,即王道也。刘勰谓 ‘夫子闵王道之缺’,义出于此。”

      范宁《谷梁传集解序》 :“幽王以暴虐见祸,平王以微弱东迁,征伐不由天子 之命,号令出自权臣之门,……天下荡荡,王道尽矣。 ”

〔二〕 《疏证》:“孔子曰:‘天 之将丧斯文也,后至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 也,匡人其如预何?’注家谓斯文为礼乐制度之类。玩 其语意,即‘伤斯文之将坠’也。孔子又曰:‘凤鸟不 至,河不出图,吾已矣夫。’(《论语.子罕》)此所 谓‘静居以叹凤’也。”

      范宁《谷梁传序》:“ 孔子睹沧海之横流,迺喟然而叹曰:‘文王既没,文不 在兹乎?’言文王之道丧,兴之者在己。”

〔三〕 梅注:“《孔丛子》曰:叔 孙氏之车子锄商,樵于野而获麟焉。众亦莫之识,以为 不祥,弃之五父之衢。冉有告曰:□身而肉角,岂天之 妖乎?夫子往观焉,泣曰:麟也。麟出而死,吾道穷矣 。乃歌云:唐虞世兮麟凤游,今非其时来何求?麟兮麟 兮我心忧。”按此见《记问》篇,黄注同。

      《疏证》:“《孔丛子 》为后人伪作,刘勰之说,别有所本。《春秋左传》哀 公十四年云:‘十四年 春,西狩 于大野,叔孙氏之车子锄商获麟。以为不祥,以赐虞人 。仲尼观之曰:麟也。然后取之。’同年《公羊传》云 :‘孔子曰:孰为来哉?孰为来哉?反袂拭面,涕沾袍 。’又曰:‘西狩获麟。孔子曰:吾道穷矣!’案《史 记.孔子世家》即取《左》《公》二传以成文,然无‘ 弃之五父之衢’之语。盖伪撰《孔丛子》者别有所本。 文曰:‘临衢而泣麟。’盖用《孔丛子》,不知其为伪 作也。”

〔四〕 范注:“《论语.八佾》篇 :‘子语鲁太师乐,曰:乐其可知也。……’《子罕篇 》:‘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 疏证》:“合此两文,所谓就太师以正雅颂也。杜预谓 仲尼因鲁史策书成文,考其真伪,以正其典礼,此所谓 因鲁史以修《春秋》也。刘勰此文,悉本范宁《谷梁传 序》。序曰:‘于是就大师而正雅颂,因鲁史而修《春 秋》。……举得失以彰黜陟,明成败以着劝诫。……一 字之褒,宠逾华衮之赠;片言之贬,辱过市朝之挞。’ 疏云:‘云就大师而正雅颂者,大师,乐官也。诗者, 乐章也。以大师掌诗乐,故仲尼自卫反鲁,就而正之。 ’”斯波六郎《文心雕龙范注补正》:“魏文帝黄初二 年以孔羡为宗圣侯《置吏修庙诏》:‘因鲁史而制《春 秋》,就太师而正《雅》《颂》。’”

〔五〕 《疏证》:“范序疏又云: ‘云举得失以彰黜陟者,谓若仪父能结信于鲁,书字以 明其陟。杞虽二王之后,而后代微弱,书子以明其黜。 云明成败以着劝戒者,成败黜陟,事亦相类。谓若葵丘 书日,以表齐桓之功。戎伐凡伯,言戎以明卫侯之恶。 又定、哀之时,为无贤伯,不屈夷狄,不申中国,皆是 书其成败,以着劝善惩恶。’又案:范序‘成败’二字 ,刘勰易为‘存亡’者,功成则存,事败 则 亡,二者之义一也。”

〔六〕 《疏证》:“范序疏又云: ‘言仲尼之修《春秋》,文致褒贬。若蒙仲尼一字之褒 ,得名传竹帛,则宠逾华衮之赠。若定十四年,石尚欲 著名于《春秋》是也。若被片言之贬,则辱过市朝之挞 。若宣八年,仲遂为弑君不称公子是也。言华衮则上比 王公,称市朝则下方士庶。’……范序‘辱过市朝之挞 ’一语,刘勰易为‘诛深斧钺’,不过变文以明片言之 贬,可畏之甚,而语义又加重。”《征圣》篇:“《春 秋》一字以褒贬,此简言以达旨也。”

然睿旨幽隐〔一〕,《经》文婉约,丘明同时,实得 微言〔二〕;乃原始要终,创为传体〔三〕。传者,转 也;转受经旨,以授于后,实圣文之羽翮,记籍之冠冕 也〔四〕。

〔一〕 《校证》:“‘睿旨’下原 有‘存亡’二字,徐云:‘《御览》作“睿旨幽秘,经 文婉约”,无“存亡”二字,为是。’梅云:‘二字衍 。’黄丕烈云:‘案冯本(指冯舒校本)“存亡”校云 :“
各本衍此二字,功甫本无。”此亦 误衍,《御览》亦无。’案《史略》亦无此二字,今据 删。”“睿旨”,深远的意旨。

〔二〕 范注:“《汉志》云:‘有 所褒讳贬损,不可书见,口授弟子,弟子退而异言。丘 明恐弟子各安其意,以失其真,故论本事而作传,明夫 子不以空言说经也。’”

〔三〕 范注:“杜预《春秋左氏传 序》:‘左丘明受经于仲尼,以为经者不刊之书也。… …身为国史,躬览载籍,必广记而备言之。其文缓,其 旨远,将令学者原始要终,寻其枝叶,究其所穷。’( 《正义》 云:‘将令学者本原其 事之始,要截其事之终。寻其枝叶,尽其根本,则圣人 之趣虽远,其赜可得而见。’)”

      《疏证》:“《汉志》 所谓仲尼‘有所褒讳贬损,不可书见,口授弟子,退而 异言’,此即‘睿旨幽隐,经文婉约’之注脚也。”

      “《左传》成公十四年 :‘《春秋》之称,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杜 氏之释‘微而显’曰:‘文见于此,而起义在彼。’释 ‘志而晦’曰:‘约言示制,推以知例。’释‘婉而成 章’曰:‘曲从义训,以示大顺。’案曰微、曰晦,其 为幽隐可知。曰约言,曰曲从,其为婉约可知。是其所 谓幽隐婉约,又为《春秋》之义例矣。”

      《易.系辞下》:“《 易》之为书也,原始要终,以为质也。”正义:“原穷 其事之初始,……又要会其事之终末。”杜预《左传序 》:“其文缓,其旨远,将令学者原始要终,寻其枝叶 ,究其所穷。”

〔四〕 范注:“《释名.释书契》 :‘传,转也,转移所在,执以为信也。’(《广雅. 释言》云:‘传,转也。’)《史通.六家》篇:‘《 左传》家者,其先出于左丘明。孔子既着《春秋》,而 丘明受经作传。盖传者,转也,转受经旨,以授后人。 或曰:传者,传也,所以传示来世。案孔安国注《尚书 》,亦谓之传,斯则传者亦训释之义乎?观《左传》之 释经也,言见经文而事详传内,或传无而经有,或经阙 而传存。其言简而要,其事详而博,信圣人之羽翮,而 述者之冠冕也。’”

      《疏证》:“盖传对经 而言。经为高文典册,其长在二尺以上。传之本字为专 。《说文》:‘专,六 寸簿也。 ’其尺寸小于经,专为释经而作。左氏为《春秋经》作 传,以论其本事,传盖附经以行者也。”

      “羽翮”,翅膀,指辅 助。

及至纵横之世,史职犹存〔一〕,秦并七王〔二〕, 而战国有《策》〔三〕。盖录而弗叙,故即简而为名也 〔四〕。

〔一〕 《疏证》:“战国之世,史 籍流传绝少。然刘勰犹谓‘从横之世,史职犹存’,何 也?考战国时代,史籍仅有《竹书纪年》,出自汲冢。 今所传者,虽为后人伪造,然其文多有依据。……杜预 《春秋传后序》论及《纪年》曰:‘《纪年》篇起自夏 、殷、周,皆三代王事,无诸国别,惟特记晋国。晋国 灭,独记魏事,下至魏哀王之二十年,盖魏国之史记也 。’据预所言,《纪年》真本,后半独记魏事,其为魏 国史官所记,已属无疑。……《战国策》所记,为‘继 春秋之后,讫楚汉之起,二百四十五年间之事’,其为 何人所著,虽不可知;然班彪《略论》已云:‘春秋之 后,七国并争,秦并诸侯则有《
战国策》三十三篇。’此为刘勰‘ 秦并七王而战国有《策》所本。盖其书为秦统一六国时 所采辑,其所据者必出于各国之史籍。合以上述纪事, 皆为‘从横之世,史职犹存’之证。”

      周注:“战国尚有史官 。如《史记.蔺相如传》:‘赵王鼓瑟。秦御史前书曰 :“某年月日,秦王与赵王会饮,令赵王鼓瑟。”’当 时秦赵御史皆主记事,即为史官。”

〔二〕 周注:“秦灭六国是六王, 秦王改称皇帝,去掉王号,所以称七王。”

〔三〕 黄注:“《战国策》刘向序 :《国策》或曰《国事》,或曰《短长》,或曰《事语 》,或曰《长书》,或曰《修书》。臣向以为战国时游 士辅所用之国,为之策谋,宜为《战国策》。其事继春 秋以后,迄楚汉之起,二百四十年间之事皆定以杀青, 书可缮写,得三十三篇。”《校注》:“《汉书.司马 迁传赞》:‘春秋之后,七国并争。秦兼诸侯,有《战 国策》。’”

      《补注》:“(刘)向 盖改原名《国事》、《短长》、《事语》、《长书》、 《修书》诸名,然终以刘勰‘即简为名’为正。观其言 ‘战国有《策》’,加一有字,则指史策明矣。”

〔四〕 《疏证》:“《史通.六家 》篇云:‘暨纵横互起,力战争雄,秦兼天下,而着《 战国策》。……夫谓之策者,盖录而不序,故即简以为 名。或云汉代刘向以战国游士为之策谋,因谓之《战国 策》。’案刘知几前说,承用刘勰之说,意谓为记战国 时事之简策;后说则节录刘向之言;盖兼取二者之义, 案而不断。李氏补注,是刘勰而非子政,亦未见必然。 刘向序本谓:‘中书本号,或曰《国策》,或曰《国事 》。’黄注于‘国策’二字上,脱去‘中书本号或曰’ 六字,一似《战国策》为向所命新名,实则不然。玩‘ 或曰《国策》’四字之义,即知书本名《战国策》也。 ”“叙”,按时叙录。《战国策》本不按时叙录,刘向 校录,也只略以时次之。

      《春秋左氏传》疏:“ 蔡邕《独断》曰:‘策者,简也。’……单执一札,谓 之为简,连编诸简,乃名为策。”

      姚范《援鹑堂笔记》卷 四十《文心雕龙.史传》:“按录而不序,即简为名, 刘知几亦同彦和此说。余谓此较向序(指刘向《战国策 书录》)之义为优。”

      以上为第一段,讲史传的含义,和从初 设史官到战国时期史书的编写情况。

汉灭嬴项,武功积年、陆贾稽古,作《楚汉春秋》〔 一〕;爰及太史谈,世惟执简〔二〕;子长继志,甄序 帝绩〔三〕。比尧称典,则位杂中贤;法孔题经,则文 非玄圣〔四〕。故取式《吕览》,通号曰纪〔五〕,纪 纲之号,亦宏称也〔六〕。

〔一〕 《斟诠》:“汉高帝刘邦, ……八载而成帝业,故云武功积年。”

      范注:“《汉书.艺文 志》《春秋》类:《楚汉春秋》九篇。自注:‘陆贾所 记。’《史记.陆贾传》索隐:‘贾撰记项氏与汉高初 起及惠、文间事。’《汉志补注》引沈钦韩曰:‘《隋 志》九卷,《唐志》二十卷。《御览》引之。《经籍考 》不载,盖亡于南宋。’王先谦曰:‘《后书.班彪传 》云:“汉兴,定天下,大中大夫陆贾记录时功,作《 楚汉春秋》九篇。”’”

      《疏证》:“班彪‘记 录时功’一语,即刘勰‘汉灭嬴项,武功积年’二语所 由出。陆氏之书,既为叔皮所盛称,则其内容必甚可观 。”

〔二〕 黄注:“《太史公自序》: 司马喜生谈,谈为太史公,仕于建元、元封之间。有子 曰迁。太史公发愤 且卒,执迁手 而泣曰:余先,周室之太史也,自上世尝显功名于虞夏 ,典天官事,后世中衰,绝于予乎?汝复为太史,则续 吾祖矣。谈卒三岁,而迁为太史令。”“
执简”,指担任史官职务。

      《疏证》:“太史公《 自序》谓:‘当宣王时,(官)失其守,而为司马氏。 司马氏世典周史。’故太史谈有‘余先,周室之太史也 ’一语。此亦刘勰‘世惟执简’之由来也。”

〔三〕 《校注》:“‘志’,黄校 云:‘元作至,胡改。’《御览》、《史略》引,正作 ‘志’。《礼记.中庸》:‘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 述人之事者也。’‘继志’二字出此。”又:“‘绩’ ,宋本《御览》六百四引作‘续’,合字本、喜多本、 鲍本并作‘绩’。按绩、绩古今字。然以《封禅篇赞》 ‘封勒字绩’例之,则此亦当作‘绩’,前后始能一律 。”“甄”,甄别。

〔四〕 范注:“位杂中贤,谓后世 帝王不皆贤圣;文非元圣,谓迁不敢比《春秋经》。《 自序》所谓‘述故事整齐其世传,非所谓作也,而君( 君谓壶遂)比之于《春秋》,谬矣’是也。”

      《疏证》:“盖壶遂尝 以迁书比于孔子之作《春秋》,迁谦不敢当,且曰:‘ 君比之于《春秋》,谬矣。’寻刘勰之旨,以为孔子删 《书》,首列《尧典》,即为‘甄序帝绩’,而子长修 史,叙帝王事为本纪,亦为‘甄序帝绩’,何以不称典 而称纪?即由于不敢比尧也。孔子删《书》之外,又作 《春秋》,后人以《春秋》列为六经之一。《春秋》虽 非如《尚书》之‘甄叙帝绩’,然假鲁史以寓尊王之义 ,称周王曰天王,称正月曰王正月,犹以当代之帝王为 诸侯之共主。且迁之撰本纪,年经月纬,兼详时日,即 用《春秋》之法,何为不以《春秋》名书?即由不敢比 孔也。本纪所载尧、舜、禹、汤、文、 武 之外,兼及世承诸王,下逮秦、楚、汉初,圣贤并载, 明昏兼叙,故曰:‘位杂中贤。’”

      《校证》:“‘玄圣’ ,原作‘元圣’,今改。说已详《原道》篇。”

      《疏证》:“《后汉书 .班彪传》附子固《典引》篇,有曰:‘故先命玄圣, 使缀学立制。’注:‘玄圣,谓孔丘也。《春秋演孔图 》曰:孔子母征在梦感黑帝而生,故曰玄圣。’……《 春秋》为孔子所作,故可题以经号。《史记》之文,由 迁所作,不敢比拟孔子,故曰:‘文非玄圣。’按明刊 本及今本皆作‘元圣’者,盖由宋人讳‘玄’而改。”

〔五〕 《训故》:“《史记》:吕 不韦,阳翟人,始皇立,尊不韦为相国,号称仲父。不 韦招致士,厚遇之,使客人人着所闻,为八览、六论、 十二纪。”

      范注:“本纪之名,彦 和谓取式《吕览》,恐非。《史记.大宛传赞》两言《 禹本纪》,正迁所本耳。”

      《疏证》:“《吕览》 虽有十二纪,以纪一岁十二月,然非史官纪事之作可比 。盖与《史记》之本纪,仅有几微之相似。谓为取式, 岂得谓然?惟其前有《禹本纪》,而子长仍用其名,是 为得之。《史通.本纪》篇云:‘昔汲冢《竹书》,是 曰《纪年》;《吕氏春秋》,肇立纪号。盖纪者纲纪庶 品,网罗万物,考篇目之大者,其莫过于此乎!’刘知 几一则曰‘《吕氏春秋》,肇立纪号’;再则曰‘纲纪 庶品,网罗万物’;其为袭用刘勰之说,已极显然。… …本纪为提纲挈领而作,故子玄谓其‘纲纪庶物’,无 所不包,而刘勰亦谓为纲纪之宏称也。”

      清晏世澍《沅湘通艺录 》卷二《太史公本纪取式吕览辨》:“按《吕览》凡十 二纪,八览、六论,大 抵据儒书 者十之八九,参以道家、墨家之书理者十之一二,二十 余万言,颇为有识者所推重,盖不韦宾客之所集也。观 其《报任安书》曰:‘不韦迁蜀,世传《
吕览》。’又曰:‘恨私心有所未 尽,鄙陋没世,而文采不着于后世也。’言为心声,自 比如此,岂非有所欣羡于其素哉!以此知刘舍人之言为 有据,其为取式无疑也。”

〔六〕 “纪纲”,法纪政纲。《史 记.五帝本纪》索隐:“纪者,记也。……而帝王书称 纪者,言为后代纲纪也。”《斟诠》:“徐灏《说文解 字注笺》:‘经传多纲纪并言,总持为纲,分系为纪, 如网罟,大绳其纲也,网目其纪也。’号,名号也。《 周礼.春官》大祝:‘辨六号。’郑注:‘号谓尊其名 更为美称焉。’

故本纪以述皇王,列传以总侯伯,〔一〕八书以铺政 体,十表以谱年爵〔二〕,虽殊古式,而得事序焉。尔 其实录无隐之旨〔三〕,博雅弘辩之才〔四〕,爱奇反 经之尤〔五〕,条例踳落之失〔六〕,叔皮论之详矣〔 七〕。

〔一〕 范注:“《史记》本纪十二 ,世家三十,列传七十,书八,表十,共一百三十篇。 本篇不言世家,恐有脱误。疑当据班彪《史记论》作本 纪以述帝王(《史记》首列《五帝本纪》,《三皇本记 》司马贞补撰),世家以总公侯(《自序》谓三十辐共 一毂,此总字所取义),列传以录卿士,文始完具。《 史 通》云:‘盖纪之为体,犹《
春秋》之经,系日月以成岁时,书 君上以显国统。’‘纪者,既以编年为主,唯叙天子一 人,有大事可书者,则见之于年月;其书事委曲,付之 列传,此其义也。’(《本纪》篇)又云:‘盖纪者, 编年也;传者,列事也。编年者,历帝王之岁月,犹《 春秋》之经;列事者,录人臣之行状,犹《春秋》之传 。《春秋》则传以解经,《史》、《汉》则传以释纪。 ’(《列传篇》)又云:‘司马迁之记诸国也,其编次 之体,与本纪不殊(各国自用其年),盖欲抑彼诸侯, 异乎天子,故假以他称,名为世家。’(《世家》篇) ”

      《疏证》:“班彪《略 论》云:‘司马迁序帝王则曰本纪,公侯传国则曰世家 ,卿士特起则曰列传。’彪以本纪、世家、列传三者并 举,当为刘勰所本。……盖本书文有脱误使然,否则‘ 列传以总伯侯’,语不可通。又遗世家而不举,果何说 耶?”

〔二〕 梅注:“八书,《史记》司 马迁作:《礼书》、《乐书》、《律书》、《历书》、 《天官书》、《封禅书》、《河渠书》、《平准书》。 十表,《史记》:《三代世表》、《十二诸侯年表》、 《六国年表》、《秦楚之际月表》、《汉兴以来诸侯年 表》、《高祖功臣侯者年表》、《惠景间侯者年表》、 《建元以来侯者年表》、《建元以来王子、侯者年表》 、《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

      《疏证》:“本纪、世 家、列传、书、表之分,以《史通》所释为最明晰。… …其于表,则一见于《表历》篇,云:‘盖谱之建名, 起于周代。表之所作,因谱象形,故桓君山有云:“太 史公《三代世表》,旁行邪上,并效周谱,此其证欤? ”’一见于《杂说》上篇,云:‘观太史公之创表也, 于帝王则叙其 子孙,于公侯则纪 其年月,列行萦纡以相属,编字辑□而相排。虽燕赵万 里,而于径寸之内,犬牙可接;虽昭穆九代,而于方尺 之中,雁行有序。使读者阅文便睹,举目可详,此其所 以为快也。’其于志,则论于《书志》篇,曰:‘夫刑 法、礼乐、风土、山川,求诸文籍,出于《三礼》。及 班马着史,别裁书志,考其所记,多效《礼经》,且纪 传之外,有所不尽。只字片文,于斯备录。语其通博, 信作者之渊海也。’……刘勰谓‘八书以铺政体’,政 体即典礼之异称,典礼亦称政典,从政者必守之典也。 体即体要,体要即典要也。又谓‘十表以谱年爵’者, 凡《史记》十表皆称年表,而汉兴功臣侯以下诸表,又 专为谱爵而作。其谓‘殊古式’者,古史皆编年,而司 马迁改为本纪、世家、列传、志、表五体,异乎周代史 官所用之成法,故云然也。”“铺”,铺陈。“谱”, 叙录。

〔三〕 《训故》:“《汉书.司马 迁(传)赞》:至于采经摭传,分散数家之事,甚多疏 略,或有抵啎,又其是非颇谬于圣人,然自刘向、扬雄 ,博极群书,皆称迁有良史之才,不虚美,不隐恶,故 谓之实录。”

〔四〕 《疏证》:“(班彪)《略 论》所云:‘善述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文质 相称,盖良史之才也。’此非所谓‘实录无隐之旨,博 雅弘辩之才’乎?”周注:“博雅宏辩,论称:‘若迁 之著作,采获古今,贯穿经传,至广博也。’”

〔五〕 黄注:“扬子《法言》:‘ 多爱不忍,子长也。仲尼多爱,爱义也。子长多爱,爱 奇也。’《史记》叙传(事),但美其长,不爱(贬) 其短,故曰爱奇。”按黄引《法言》见《君子》篇。“ 尤”,过失。

      《斟诠》:“彪着《史 记论》载于《后汉书.班彪传》,云:‘……其论术学 ,则崇黄老而薄《五 经》;序货 殖,则轻仁义而羞贫穷;道游侠,则贱守节而贵俗功。 ’”

〔六〕 《疏证》:“(《略论》) 又云:‘至于采经摭传,分散百家之事,甚多疏略,不 如其本,务欲以多闻广载为功,论议浅而不笃。’又云 :‘迁序帝王则曰本纪,公侯传国则曰世家,卿士特起 则曰列传,又进项羽、陈涉而黜淮南、衡山,细意委曲 ,条例不经,若迁之著作,采获古今,贯穿经传,至广 博也。一人之精,文重思烦,故其书刊落不尽,尚有盈 辞,多不齐一。’此非所谓‘爱奇反经之尤,条例踳落 之失’乎?

      “再细核之,‘质而不 俚’,即‘实录无隐’也。‘辩而不华’即‘博雅弘辩 ’也。‘文质相称’,即‘实录无隐’而又兼乎‘博雅 弘辩’也。‘采经摭传,甚多疏略,不如其本,务欲多 闻广载’。即‘爱奇反经’也。‘细意委曲,条例不经 ’,‘刊落不尽,尚有盈辞’,即‘条例踳落’也。又 细审《(司马迁)传赞》所云:‘其文直,其事核,不 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即为本文‘实录无隐’ 之注脚。尤为固采父作之确证,彪之所论,略具于此, 故曰‘叔皮论之详矣’。”“踳落”,乖舛错落。

〔七〕 郭预衡《文心雕龙评论作家 的几个特点》:“《史传》篇沿袭了班彪对《史记》的 批评,……没有正确指出《史记》在文学方面的思想意 义和艺术价值,这显然是受了以儒家为正宗的思想影响 的缘故。”

及班固述汉,因循前业,观司马迁之辞,思实过半〔 一〕,其十志该富,赞序弘丽,儒雅彬彬,信有遗味〔 二〕。至于宗经矩圣之典,端绪丰赡之功〔三〕,遗亲 攘美之罪,征贿鬻笔之愆,公理辨之究矣。〔四〕

〔一〕 黄注:“《汉书.叙传》: 固探纂前记,缀辑所闻,以述《
汉书》。起于高祖,终于孝平、王 莽之诛,十有二世,二百三十年。综其行事,为春秋考 纪、表、志、传,凡百篇。”

      范注:“颜师古注曰: ‘史迁则云为某事作某本纪、某列传。班固谦不言然, 而改言述,盖避作者之谓圣,而取述者之谓明也。’前 业,谓太初以前多本《史记》,太初以后,又本其父班 彪《
后传》数十篇。”《校释》:“‘ 司马迁’《御览》作‘史迁’是。”《疏证》:“固之 所述,太初以上,取自《史记》,悉录原文,略易字句 而已。太初以下,采取父作六十五篇,当亦鲜有改易。 试以《
司马迁传赞》例之,刘勰已指为叔 皮之论。此外所采,亦未必尽着明。且如向、歆父子及 冯商、扬雄之徒所续,亦必间有采获。然刘勰所谓‘因 循前业’者,仍指采取父作一端言。又其钞取《史记》 ,适当全书之半,故曰‘观司马迁之辞,思实过半’。 ”斯波六郎:“《易.系辞下》:‘知者观其彖辞,则 思过半矣。’”

〔二〕 梅注:“十志:《汉书》, 班固作《律历志》、《礼乐志》、《刑法志》、《食货 志》、《郊祀志》、《天文志》、《五行志》、《地理 志》、《沟洫志》、《艺文志》。”周注:“赞序:《 汉书》的《本纪》《志》《列传》末有赞,《八表》的 开头有序,又全书末有《叙传》。”

      《疏证》:“《汉书》 十志,视《史记》为博赡整齐。《地理》、《食货》、 《刑法》、《艺文》四志、尤为创作。……范晔……尝 曰:‘班氏后赞,于理近无所得,唯志可推耳,博赡不 可及之。’其见重于前代者如此。《史通.论赞》篇之 称班固曰:‘孟坚辞唯温雅,理多惬当,其尤美者有典 诰之风,翩翩奕奕,良可咏也。’其说与蔚宗异。盖蔚 宗盛称自撰之赞为文之杰思,殆无一字空设,故于班赞 有贬词焉。……今考刘勰于班氏十志,则称为‘该富’ ,赞序则称为‘弘丽’,又以‘彬彬儒雅,信有遗味’ 兼称十志及赞序,其推许之深,倾服之至,又加于蔚宗 一等,信乎其为杰作也。”

〔三〕 《后汉书.班固传论》:“ 迁文直而事覈,固文赡而事详,若固之序事,不激诡, 不抑抗,赡而不秽,详而有体,使读之者亹亹而不厌。 信哉,其能成名也。”“矩”,画方形的器具,引申为 模仿、学习。

〔四〕 黄注:“遗亲攘美──《史 记》必称父谈太史公。《汉书》多踵彪所作《后传》而 曾不及之。”

      又:“《后汉书》:仲 长统,字公理,着论曰《昌言》。”《四库提要》评黄 注本云:“‘公理’为仲长统字,此必所著《
昌言》中有辨班固征贿之事,今原 书已佚,遂无可考。观刘知几《史通》,亦载班固受金 事,与此书同,盖《昌言》唐时尚存,故知几见之也。 乃不引《史通》互证,而引陈寿索米事为注,与《前汉 书》何预乎?”

      范注:“至于以下四事 ,当在仲长统《昌言》中,惜其书佚亡,不能知所以辨 之之辞。案《汉书.叙传》,固自谓‘旁贯五经,上下 洽通,为春秋考纪(谓帝纪也)、表、志、传凡百篇’ ,又言‘凡《汉书》,叙帝皇,……穷人理,该万方; 纬六经,缀道纲;总百氏,赞篇章’。自负甚至,因而 有人嫉 忌,造作谤语。‘宗经矩 圣之典,端绪(犹言条理)丰赡之功’二句,当即统证 明《叙传》说非夸诞之语。《汉书》赞中数称司徒掾班 彪云云,安得诬为遗亲攘美?”

      《疏证》:“《后汉书 .仲长统传》:‘着论名曰《昌言》,凡三十四篇,十 余万言。’……盖原书久佚,而公理所辨究者,应在所 亡诸篇之中也。然其所论,亦非不可参见。其一为遗亲 攘美。考班固所撰《汉书.叙传》,叙父彪事,无一语 及作《史记后传》。乃曰:‘史臣追述功德,私作本纪 ,编于百王之末,厕于秦项之列,太初以后,阙而不录 。故探纂前记,缀辑所闻,以述《汉书》。详此,则太 初以前,出于司马迁,而太初以后,则固缀辑所闻,而 自为之纂述也。微《后汉书.班彪传》所载,则后人何 从而知彪曾作《史记后传》?微《史通.正史》篇所载 ,又何从而知所撰至于六十五篇之多乎?所谓遗亲攘美 ,盖即指此。……

      “其二为‘征贿鬻笔’ ,案《史通.曲笔》篇云:‘亦有事每凭虚,词多乌有 。或假人之美,借为私惠;或诬人之恶,持报己仇。若 ……班固受金而始书,陈寿借米而方传,此又记言之奸 贼,载笔之凶人。’审此,可为班固‘征贿鬻笔’之证 。……

      “至公理所论‘宗经矩 圣之典,端绪丰赡之功’,虽难考见,亦可推寻。《汉 书.叙传》之末节有:‘纬六经,缀道纲,总百氏,赞 篇章’之语,非所谓‘宗经矩圣’乎?又有‘准天地, 统阴阳’,‘穷人理,该万方’,‘函雅故,通古今’ 之语,非所谓‘端绪丰赡’乎?又华峤之评《汉书》曰 :‘固之叙事,不激诡,不抑抗,赡而不秽,详而有体 。’案:非‘宗经矩圣’,何以能不激诡,不抑抗’? 非‘端 绪丰赡’,何以能‘赡而 不秽,详而有体’?盖公理所论,先阐其长,后张其短 ,二者兼举,两不相妨。‘宗经矩圣,端绪丰赡’,举 其长也。‘遗亲攘美,征贿鬻笔’,举其短也。阎若璩 云:‘公理辨之究矣。辨之究,犹上文论之详,非辨其 诬也。’所论甚允。……”

      顾广圻批注:“《困学 纪闻》十四:‘刘允济曰:班生受金。受金事未详。’ 阎若璩曰:‘《北史.柳虬传》:班固致受金之名。’ ”

      《校注》:“按《傅子 》:‘班固《汉书》,因父得成,遂没不言彪,殊异马 迁也。’(《意林》五引,今本错入杨泉《物理论》中 ,此从严可均《全晋文》卷四七《傅子》解题下说。) 《颜氏家训.文章》篇:‘班固盗窃父史。’并足证成 仲长公理之说。”黄侃曰:“后北周柳虬亦袭其论,此 子舆氏所谓好事者为之,不足信也。”“究”,穷尽。

观夫左氏缀事,附经间出,于文为约,而氏族难明〔 一〕。及史迁各传,人始区详而易览〔二〕,述者宗焉 〔三〕。

〔一〕 《疏证》:“《左传》为释 经而作,亦为《春秋》之羽翼,故‘或先经以始事,或 后经以终义,或依经以辨理,或错经以合异。’然无论 先经后经,为依经错经,其为附经缀事,论者皆无异议 。以其附经缀事,语有断限,故曰‘于文为约’。然《 左传》纪事,以年为次、日月先后,秩然可寻。若事属 于一人,则分见于各年之下,散述于诸事之中,漫无统 纪,寻绎为难。且如晋国诸臣,如司空季 子 ,一名胥臣,一名臼季;……如赵衰,一名子余,一名 赵成子,一名成季,一名孟子余,一名原大夫;如怀嬴 ,一名嬴女,一名辰嬴;若斯之类,殊难殚举。非览杜 注,几无以知之。其于氏族,诚哉其难明也。”

      周注:“《左氏春秋》 与孔子《春秋》本分行,至晋杜预以两者合并,作《春 秋左氏经传集解》,左氏才附经间出。间出,迭出。”

      赵翼《陔余丛考》卷二 “《左传》叙事人名错杂”条:“《左传》叙事,每一 篇中或用名,或用字,或用谥号。盖当时文法如此。然 错见叠出,几使人茫然不能识别:如子越椒之乱(见《 左传》宣公四年),一斗般也,忽曰斗般,忽曰子扬; 一蒍贾也,忽曰蒍贾,忽曰伯嬴。……此究是古人拙处 ,史迁以后则无此矣。刘勰亦谓‘左氏缀事,氏族难明 ;及史迁各传,人始区详而易览’也。”

〔二〕 《疏证》:“《史记》一书 ,……惟列传以纪人为主,凡属某一人之事,悉具于本 传。其事兼二人以上者,则互有详略,以免重出。譬诸 草木,区以别之,故曰:‘史迁各传,人始区详而易览 。’”《校释》:“‘区’下有脱字,天启本补‘别’ 字,疑当是‘分’字。”

      《校注》:“按今本语 意欠明,确有脱文。以《论说》篇‘八名区分’、《序 志》篇‘则囿别区分’例之,‘区’下当补一‘分’字 。”

〔三〕 周注:“述者宗焉:司马迁 《史记》为人物作列传,为后来纪传体的历史家所取注 。”

      《春觉斋论文.流别论 》七:“《史传》篇曰:‘观夫左氏缀事……述者宗焉 。’此专言史传之传。 实则,‘ 传’之为言‘
转’也;‘转受经旨,以授于后’ 。章实斋《文史通义》曰:‘经礼二戴之记,各传其说 ,附经而行,虽谓之传可也。其后支分派别,至于近代 ,始以录人物者区为之传,叙事迹者区为之记。”

及孝惠委机,吕后摄政〔一〕,史、班立纪,违经失 实〔二〕。何则?庖牺以来,未闻女帝者也〔三〕。汉 运所值,难为后法。牝鸡无晨,武王首誓〔四〕;妇无 与国,齐桓着盟〔五〕;宣后乱秦〔六〕,吕氏危汉〔 七〕,岂唯政事难假,亦名号宜慎矣〔八〕。

〔一〕 “委机”,抛弃万机;即抛 弃国家大事。《训故》:“《史记.吕后本纪》:惠帝 以戚夫人事,因病岁余,不能起,崩。太子立为皇帝, 号令一出太后。帝壮,出怨言,太后幽杀之,立常山王 义为帝,更名曰弘,不称元年者,以太后制天下事也。 文帝立,大臣以非孝惠子,诛之。”

      黄注:“《汉外戚传》 :惠帝以戚夫人事,因病岁余,不能起,日饮为淫乐, 不听政,七年而崩。乃立孝惠后宫子为帝,太后临朝称 制。”

      《疏证》:“此段谓《 汉书》不应为高后立纪也。范文澜云:‘委机,谓孝惠 因吕氏戮戚夫人,以忧疾不听政而崩。’其说甚是。至 云吕后摄政,非谓因孝惠委机而摄政,乃谓孝惠既崩, 吕氏立后宫子为帝,而自临朝称制也。”

〔二〕 《校证》:“此二句原作‘ 班史立纪,违经实’,梅据朱于‘经’下补‘失’字, 徐校同。张之象本第二句作‘并违经失’,王惟俭本作 ‘史、班立纪,并违经实’,义较长,今从之。”按仍 以作“违经失实”为长。

      范注:“按少帝及恒山 王弘实孝惠后宫子,八年之间,帝位两易,班氏为整齐 计,故立《高后纪》,以省烦扰(如立《少帝纪》,则 文帝有篡窃之嫌)。彦和怵于后世母后临朝外戚阉宦肆 虐,故云违经失实。”

      《疏证》:“《史记》 于《高祖本纪》之下,继以《吕后本纪》,附孝惠七年 之事于《后纪》而不举其名。至《汉书》乃为孝惠立纪 ,继以高后,下接孝文。”

〔三〕 范注:“《说文》女部:‘ 娲,古之神圣女化万物者也。’郑玄依《春秋纬》注《 礼记.明堂位》云:‘女娲,三皇承伏羲者。’郑不言 其为女身,彦和当即用郑义也。”《疏证》:“女娲氏 ,乃以女娲为氏,非女身也。……依许说,则女娲氏为 古女帝。然不为刘勰所取,故曰:‘庖牺以来,未闻女 帝者也。’”

〔四〕 《训故》:“《书.牧誓》 :古人有言曰:牝鸡无晨,牝鸡之晨,惟家之索。”

      范注:“《通典》六十 七载晋庾翼《答何充书》曰:‘
中古以上,未有母后临朝,女主当 阳者也,乃起汉耳。’”

〔五〕 黄注:“《谷梁传》:葵丘 之盟曰:毋使妇人与国事。”按此见僖公九年。

〔六〕 《训故》:“宣后,《史记 》:秦昭襄王母,楚人,姓□氏,号宣太后。又《匈奴 传》云:秦昭王时,义渠戎王与宣太后乱,有二子。”

      《疏证》:“宣后为秦 昭王母,事见《史记.匈奴列传》。传云:‘……宣太 后诈而杀义渠戎王于甘泉,遂起兵伐残义渠,于是秦有 陇西、北地、上郡。’审此,则宣太后转因与戎王乱, 得以开边强国,非宣后能乱秦也。且所谓戎王与宣太后 乱,乃淫乱之乱。刘勰取与‘吕后危汉’对举,非其义 矣。”

      牟世金《文心雕龙的范 注补正》:“‘宣后乱秦’和‘
吕氏危汉’的性质是相同的,都与 淫乱毫不相干。《史记.穣侯列传》:‘穣侯魏冉者, 秦昭王母宣太后弟也。……昭王少,宣太后自治,任魏 冉为政。’这就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登台执政的女后。 《史记.范雎列传》:‘穣侯,华阳君,昭王母宣太后 之弟也;而泾阳君、高陵君,皆昭王同母弟也。穣侯相 ,三人者更将,有封邑;以太后故,私家富重于王室。 及穣侯为秦将,且欲越韩、魏而伐齐纲寿,欲以广其陶 封。’这就是‘乱秦’的部分内容了。”(《社会科学 战线》一九八四年四期)

〔七〕 黄注:“《高后纪》:太后 以惠帝无子,取后宫美人子名之,以为太子。惠帝崩, 太子立为皇帝,年幼,太后临朝称制。乃立兄子吕台、 产、禄,台子通四人为王,封诸吕六人为列侯。四年夏 ,少帝自知非皇后子,出怨言。皇太后幽之永巷,立恒 山王弘为皇帝。太后崩,禄、产谋作乱,悉捕诸吕皆斩 之。大臣相与阴谋,以为少帝及三弟为王者,皆非孝惠 子,复共诛之,尊立文帝。”

      范注:“《史记.吕太 后本纪》:‘诸吕擅废帝更立,又比杀三赵王,灭梁、 赵、燕以王诸吕。”

      《疏证》:“黄注引《 汉书.高后纪》:‘太后以惠帝无子,取后宫美人子名 之以为太子。’语有节删,致成大谬。案原文作‘太后 立姊鲁元公主女为皇后,无子’云云。此所云无子,谓 皇后无子,非谓惠帝无子也。”

〔八〕 《疏证》:“刘勰以为女后 立纪,不合古人‘牝鸡无晨’,‘妇无与国’之训。谓 之‘违经’,然不得谓之‘失实’。嫌其违经,而为吕 后立纪,则失实弥甚。二者盖不可得兼,且吕后临朝称 制,孝惠所不能违,大臣所不能废,事实尤彰彰矣。史 官秉笔为记,欲不违经,其何可得?刘勰所论,未见其 然。

      “刘勰一则曰‘汉运所 值,难为后法’;再则曰‘岂惟政事难假,亦名号宜慎 ’。盖鉴于后世母后临朝,外戚擅权,为祸甚烈,欲假 此以为鉴戒。吕后称制,诚难为法于后世。然所谓‘政 事难假,名号宜慎’者,乃君人者之事,亦岂史官之所 能预哉!”斯波六郎:“《春秋左氏传》成公二年:‘ 仲尼闻之曰:……唯器与名,不可以假人。’”

张衡司史,而惑同迁固,元平二后,欲为立纪〔一〕 ,缪亦甚矣。寻子弘虽伪,要当孝惠之嗣〔二〕;孺子 诚微,实继平帝之体〔三〕;二子可纪,何有于二后哉 〔四〕?

〔一〕 《校证》:“‘元平二后’ ,原作‘元年二后’,梅从孙汝澄改为‘元帝王后’, 其六次本,又改作‘元平 二后’ ,张松孙本同,今从之。铃木亦云:‘年疑平字之讹。 ’”

      《疏证》:“篇中‘元 帝王后’一语,别本作‘元平二后’,意谓‘帝王’二 字与‘平二’近似而讹。然《张衡传》明言宜为《元后 本纪》,自不含平后在内,别本似不可从。”

      黄注:“《张衡传》: 衡以为《王莽本传》但应载篡事而已。至于编年月,纪 灾祥,宜为《元后本纪》”

      《疏证》:“此文乃刘 勰不主为吕后立纪,并斥张衡建议之谬也。张衡于安顺 二帝之世,两为太史令,尝疏请专事东观,收检遗文, 毕力补缀。又条上司马迁、班固所叙与典籍不合者十余 事,故刘勰有‘张衡司史’之言。以其欲为元后立纪, 与《史》《汉》之为吕后立纪同旨,故曰‘惑同迁、固 ’。”

〔二〕 梅注:“《史记》:宣平侯 张敖女为孝惠皇后时,无子佯为有身,取美人子名之, 杀其母,立所名子为太子。孝惠崩,太子立为帝,吕太 后幽杀之。复立孝惠后宫子恒山王义,更名曰弘。”按 此见《吕后本纪》。“要”,总。

      范注:“子弘实孝惠子 ,群臣立文帝,故强称‘少帝及梁、淮阳、常山王皆非 真孝惠子也。吕后以计诈名他人子,杀其母养后宫,令 孝惠子之,立以为后。’彦和所云‘子弘虽伪’,谓伪 称张后子,非谓其非孝惠子也。”

〔三〕 梅注:“《汉书》:孺子婴 ,宣帝玄孙,平帝崩,无嗣,王莽迎而立之。”

      黄注:“《(汉书)王 莽传》:平帝崩,时元帝世绝,而宣帝曾孙有见王五人 :莽恶其长大,曰:兄弟 不得相 为后,乃选玄孙中最幼广戚侯子婴:年二岁,托以为卜 相最吉,立之。”

      《疏证》:“案《汉书 .王莽传》:居摄元年三月,立宣帝玄孙婴为皇太子, 号曰孺子,而莽居摄,为假皇帝。此即莽鸩平帝之翌年 也。……然王莽居摄之日,孺子实未为君,用以纪年, 亦乖史实。……张衡欲为元后立纪,以存汉统。不惟元 后实未称制,难以上比吕后。且元后崩于王莽建国五年 ,去莽之亡尚赊十年,将系何氏之号,以下接更始、光 武乎?衡主立纪,其论实谬,然不能以例迁固。……要 之,为高后立纪则是,为元后立纪则非。至子弘、子婴 ,皆无立纪必要。所谓‘二子可纪,何有于二后’者, 岂得谓之达论哉?”

〔四〕 《校证》:“元本、……冯 本、汪本、张之象本、两京本、何允中本、日本活字本 、钟本、梁本、王谟本、崇文本‘二后’误‘
三后’、冯校云:‘三后当作二后 。’”

      《校注》:“按作‘二 后’是。……此乃总驳司马迁、班固、张衡之辞,‘二 后’即《史》《汉》所立《吕后本纪》之吕后,及张衡 欲为《元后本纪》之元后。”

      《史通.序例》篇:“ 晋齐史例皆云,坤道卑柔,中宫不可为纪,今编同列传 ,以戒牝鸡之晨。窃惟录皇后者编为传体,自不可加以 纪名。”

      赵翼《陔余丛考》卷五 “《汉书》”:“又王莽篡位,班书不列入本纪而别为 莽传,附于卷末,固是。但其体例,仍以本纪叙事。后 汉张衡以为莽传但应载篡事;至于编末纪月,宜为《元 后本纪》(见《后汉书.张衡传》)。此亦创论。然元 后殁后莽尚未败,则宜何书?……愚谓是时并不必立《 元后 纪》而立《孺子婴本纪》为 是。孺子婴被更始所杀之岁,即光武建元建武之岁,年 月略无空缺。(原注:“余既创此论,自以为得作史之 法;及阅《文心雕龙》,有云:‘子弘虽伪,要当孝惠 之嗣;孺子诚微,实继平帝之体。二子可纪,何有于二 后哉!’则谓《王莽传》宜改为《孺子婴纪》。实有先 获我心者。”)”

      以上为第二段,论述《史记》《汉书》 之得失。

至于后汉纪传,发源《东观》〔一〕。袁、张所制, 偏驳不伦。薛、谢之作,疏谬少信〔二〕。若司马彪之 详实〔三〕,华峤之准当,则其冠也〔四〕。

〔一〕 《训故》:“杜氏《通典》 :东京图书,悉在东观。故使名儒硕学,入直其中,撰 述国史。”

      黄注:“《东观汉记》 一百四十三卷,起光武至灵帝。刘珍等撰。”

      《疏证》:“《史通. 正史》篇记载纂修《汉记》之始末最详。谓:‘明帝始 诏班固与睢阳令陈宗、长陵令尹敏,司隶从事孟异作《 世祖本纪》,并撰功臣及新市、平林、公孙述事作列传 、载记二十八篇。……又诏史官谒者仆射刘珍及谏议大 夫李尤杂作纪、表、《名臣》、《节士》、《儒林》、 《外戚》诸传,起自建武,讫乎永初。事业垂竟,而珍 、尤继卒。复命伏无忌与谏议大夫黄景作诸王、王子、 功臣、恩泽侯表,南单于、西羌传,《地理志》。至元 嘉元年,复令太中大夫边韶、大军营司马崔寔、议郎朱 穆、曹寿杂作孝穆、崇二皇及顺烈皇后传,又增《外戚 传》……寔、寿又与议郎延笃杂作 《 百官表》、顺帝功臣孙程、郭愿……等传凡百十有四篇 ,号曰《
汉记》。熹平中,光禄大夫马日磾 、议郎蔡邕、扬彪、卢植著作东观,接续纪传之可成者 。’……观上文所述《汉记》之体,一踵《汉书》,纪 、传、志、表,无一不备。刘勰举其多者言之,故称曰 ‘后汉纪传’。《后汉书》之作者,既有十一家之多, 而以《汉记》居先,且皆由帝室命撰,接续而成,为诸 家之所本。故又曰‘发源东观’也。”

〔二〕 《隋书.经籍志》:“《后 汉书》九十五卷。”原注:“本一百卷,晋秘书监袁山 松撰。”又“《后汉南记》四十五卷。”原注:“本五 十五卷,今残缺。晋江州从事张莹撰。”又“《后汉记 》六十五卷。”原注:“本一百卷,梁有,今残缺,晋 散骑常侍薛莹撰。”又“《后汉书》一百三十卷。”原 注:“无帝纪,吴武陵太守谢承撰。”范注:“案谢承 之外,尚有晋祠部郎谢沈《后汉书》八十五卷。彦和所 指,未知何人。”

      《史通.杂说》篇:“ 谢承《汉书》,偏党吴越。”《
匡谬正俗》卷五谓承书失实。洪亮 吉亦云:“承书最有名,又最先出,而其纰缪非一端。 ”

      《疏证》:“刘勰谓‘ 袁、张所制,偏驳不伦’者,指袁山松《后汉书》、张 莹《后汉南记》而言也。黄奭袁书辑本,谓其文多排叠 ,喜志灾祲,皆非史载所尚。刘勰所谓‘偏驳不伦’者 ,殆谓是欤?刘勰又谓‘薛、谢之作,疏谬少信’者, 指谢承《后汉书》、薛莹《后汉记》而言也。谢承,吴 人;薛莹,亦吴人,……后入晋为散骑常侍,故《隋志 》称为晋人。姚之骃《后汉书补逸》尝称:‘
谢伟平 之书, 东汉第一良史也。’惟仅由逸文窥见□略,未必衷于情 实。之骃又论薛莹之书曰:‘读世祖及显宗二论,波屡 云委,灏瀚苍郁,洵良史乎!’然袁宏《后汉记》称及 谢承,而不及薛莹,岂以其书无可称道之故。刘勰谓其 ‘疏谬少信’,虽无可考,必非妄语。”

〔三〕 黄注:“《(晋书)司马彪 传》:彪讨论众书,缀其所闻,起于世祖,终于孝献, 编年二百,录世十二,通综上下,旁贯庶事,为纪、志 、传凡八十篇,号曰《续汉书》。”

〔四〕 黄注:“《(晋书)华峤传 》:‘峤以《汉记》烦秽,慨然有改作之意,起于光武 ,终于孝献,为帝纪十二卷,皇后纪二卷,十典十卷, 传七十卷及三谱,序传、目录,凡九十七卷。峤以皇后 配天作合,前史作《外戚传》以继末编,非其义也,故 易为皇后纪,以次帝纪。又改志为典,以有《尧典》故 也。而改名《后汉书》,奏之。诏朝臣会议。时中书监 荀勖、令和峤、太常张华、侍中王济,咸以峤文质事核 ,有迁、固之规,实录之风,藏之秘府。’”

      《史通.正史》篇:“ 华峤删定《东观记》为《汉后书》,……自斯已往,作 者相继,为编年者四族,创纪传者五家,推其所长,华 氏居最。”

      《史通.序例》篇:“ 峤言辞简质,叙致温雅,味其宗旨,亦孟坚之亚欤。”

      范注:“案《史通.正 史》篇论《后汉书》,于《东观记》之下,即论司马彪 、华峤二书,亦可以证彦和详实准当之评必非虚也。” 

及魏代三雄,记传互出〔一〕。《阳秋》《魏略》之 属〔二〕,《江表》《吴录》之类〔三〕,或激抗难征 ,或疏阔寡要〔四〕。唯陈寿《三志》,文质辨洽,荀 张比之于迁固,非妄誉也〔五〕。

〔一〕 《校证》:“《御览》《史 略》‘互’作‘并’。”

      黄注:“潘岳诗:‘三 雄鼎足。’注:‘三雄即三国之主。’”《疏证》:“ 三国史撰者甚多,《隋志》著录者约二十余种。厥后陈 寿荟萃以为《三国志》。本文所举仅为四种,不过其□ 略耳。黄注引潘岳诗,见《文选》二十四,题云《为贾 谧作赠陆机》。所谓注,即李善注。”

〔二〕 《疏证》:“晋孙盛着《魏 氏春秋》二十卷,见《晋书》本传及《隋志》。《史通 .模拟》篇有‘孙盛魏、晋二《阳秋》’之语。是知《 魏氏春秋》本名《魏阳秋》(应为《魏阳秋》本名《魏 氏春秋》)。晋简文帝太后名阿春,故晋人讳‘春’, 改《春秋》为《阳秋》。本文所云《阳秋》,指《魏阳 秋》而言也。……

      “《隋志》著录《典略 》八十九卷,魏郎中鱼豢撰。《
旧唐志》著录《典略》五十卷,《 魏略》三十八卷,皆鱼豢撰。《新唐志》则仅著录《魏 略》五十卷。姚振宗考证,谓《隋志》合《典略》、《 魏略》为一书,且多序录一卷,故为八十九卷。其说是 也。今有辑本《魏略》可考。”

      《中国中古文学史》第 四课:“《阳秋》,谓习凿齿《
汉晋阳秋》,非谓孔衍《汉魏春秋 》及孙盛《魏氏阳秋》也。”

〔三〕 黄注:“《虞溥传》:‘溥 撰《江表传》。卒后,子勃上于元帝,诏藏于秘书。’ 《吴录》三十卷,张勃撰。”

      《疏证》:“虞溥《江 表传》二卷,不见《隋志》。《
唐志》入杂史。黄注引《晋书》本 传。而《三国魏志.少帝纪》注亦云:鄱阳内史虞溥着 《江表传》,粗有条贯。《吴录》三十卷,著录《隋志 》。《史记.伍子胥传》索隐:张勃,晋人,吴鸿胪俨 之子也,作《吴录》。”

      《斟诠》:“《史通. 外篇.正史》篇:‘张勃撰《吴录》,异文错出,其流 最多。’即指此书。”

〔四〕 《疏证》:“《三国志》裴 注曾谓:“孙盛著书,多用《左氏》,以易旧文。后之 学者,将何取信?’又云:‘孙盛言诸所改易,非别有 异闻,自以意制,多不如旧。’《史通.模拟》篇也谓 :‘
孙盛魏、晋二《阳秋》,每书年首 ,必云某年春帝正月。夫年既编帝纪,而月又编帝名, 以此拟《春秋》,所谓貌同心异也。’按此为《
魏阳秋》之疏失之可考见者。《史 通.题目》篇曰:‘鱼豢、姚察着魏、梁二史,巨细毕 载,芜累甚多,而俱榜之以略。’此又《魏略》之疏失 之可考见者。《江表传》及《吴录》之疏失,则不可考 。刘勰‘抗激难征’之论,似指《阳秋》;‘疏略寡要 ’之论,似指《魏略》。”

      牟注:“激,激切。抗 ,对抗,指不同于时俗的观点。《晋书.孙盛传》中说 :‘殷浩擅名一时,与抗论者,惟盛而已。’”“难征 ”,谓难于征信。

〔五〕 《训故》:“《晋书》:陈 寿,字承祚,蜀巴西人,历官著作郎,撰魏、吴、蜀《 三国志》。张华深善之,曰:当以《晋书》相付耳。无 迁固之语。《华峤传》:峤书成时,中书监荀勖等咸以 峤文直事核,有迁固风。”“洽”,协调。

      《校注》:“《华阳国 志.后贤志》:‘陈寿……吴平后,寿乃鸠合三国史, 着魏、吴、蜀三书六十 五篇,号 《三国志》。……品藻典雅。中书监荀勖、令张华深爱 之,以班固、史迁不足方也。’”

      《疏证》:“案刘勰谓 其‘文质辨洽,荀张比之于迁固’,即本之《华阳国志 》。……惟荀、张二氏常称华峤之书文质事核,有迁、 固之规,不应于寿同持斯论。二者或有一误,然必咎在 常璩,而与刘勰无涉。”

      《斟诠》:“《晋书. 陈寿传》:‘梁州大中正尚书郎范頵等上表曰:‘故治 书侍御史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戒,明乎得失,有 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 ”

至于晋代之书,繁乎著作〔一〕。陆机肇始而未备〔 二〕,王韶续末而不终〔三〕,干宝述纪,以审正得序 〔四〕;孙盛《阳秋》,以约举为能〔五〕。

〔一〕 《疏证》:“明刊本‘繁’ 字作‘系’,校勘诸家多以‘繁’为误字。愚谓此文有 两释义;一谓晋代之书系乎著作者,晋代以著作郎、着 作佐郎任修史之责。……一曰诸家所修之晋史甚繁。如 唐修《晋书》以前晋史有十八家之多,……然(刘勰) 所举晋代作者,仅陆、王、干、孙四家,一如所举撰后 汉史诸家之例,然不害其为作者之繁。由是言之,则今 本‘繁’字,亦未见其必为误也。”

      黄注:“《晋书》:元 康二年诏,著作旧属中书令,秘书既典文籍,宜改为秘 书著作,于是改隶秘书省。著作郎一人,谓之大著作, 专掌史任。”按此见《职官志》。

〔二〕 《训故》:“《通志》:陆 机《晋三祖纪》四卷。”《史通.本纪》篇云:陆机只 叙其事,而不编年。所以 称其未 备。

〔三〕 《训故》:“《南史》:王 韶之,字休泰,琅邪人。初为谢琰行军参军,私撰《晋 安帝阳秋》。书成,时人谓宜居史职,除著作佐郎,使 续后事,讫义熙九年晋安帝崩。”

      《补注》:“《隋书. 经籍志》:《晋纪》四卷,陆机撰。《晋纪》十卷,宋 吴兴太守王韶之撰。《史通.正史》篇:《晋史》:‘ 洛京时,陆机始撰《三祖记》。晋江左史,自邓粲、孙 盛、王韶之已下,相次继作。远则偏记两帝,近则唯叙 八朝。’案:陆机止记宣、景、文三帝,是肇始未备也 。《宋书.王韶之传》:‘韶之私撰《晋安帝阳秋》成 ,时人谓宜居史职,即除著作佐郎,续后事讫义熙九年 。’是续末而不终也。”下距晋亡尚有七年,故谓“不 终”。

〔四〕 黄注:“《(晋书)干宝传 》:宝字令升,王导荐之元帝,领国史。着《晋纪》, 自宣帝讫于愍帝,凡二十卷。其书简略,直而能婉,咸 称良史。”《新唐书.艺文志》列干宝《晋纪》于编年 类,是“审正得序”谓编年审正而有顺序。

〔五〕 《训故》:“《(晋书)孙 盛传》:盛字安国,累进秘书监,着《晋阳秋》,词直 而理正,咸称良史。晋简文宣郑太后,讳阿春,故讳云 ‘阳秋’。”

      《疏证》:“干、孙二 氏之书,已为当代所称,本书《
才略》篇亦云:‘孙盛、干宝,文 盛为史,准的所拟,志乎典训;户牖虽异,而笔彩略同 。’是二氏为刘所盛称,可与本文互证。《史通》论之 尤详,《二体》篇曰:‘干宝著书,乃盛誉丘明而深抑 子长,其义曰:能以三十卷之约,括囊二百四十年之 事,靡有遗也。’又《
载言》篇曰:‘干宝议撰晋史,以 为宜准丘明,其臣下委曲,仍为谱注。于时议者,莫不 宗之。’按此所论,皆以彰干宝撰史之长也。又《采撰 》篇曰:‘安国之述《阳秋》也,梁益旧事访诸故老。 夫以刍荛鄙说,列为竹帛正言,而辄欲与《五经》方驾 。《三志》竞爽,斯亦难矣。’又《模拟》篇亦论及《 晋阳秋》。……此则又以明孙盛撰史之得失也。《文选 》著录干氏《晋纪总论》,诚不愧文盛为史之誉。详观 刘知几所论,则‘干宝述纪,以审正得序’,允矣。至 孙盛《
阳秋》,仅有辑本。其‘以约举为 能’,则无明征。”

按《春秋》经传,举例发凡〔一〕。自《史》《汉》 以下,莫有准的〔二〕。至邓璨《晋纪》,始立条例〔 三〕。又摆落汉魏〔四〕,宪章殷周,虽湘川曲学〔五 〕,亦有心典谟。及安国立例,乃邓氏之规焉〔六〕。

〔一〕 黄注:“《春秋序》:‘发 凡以言例。’注:‘知隐公七年,凡诸侯同盟,于是称 名之类。有五十条,皆以凡字发明类例。’《
疏证》:“杜预所释,以《春秋》 有新旧二例。传言凡者,是为旧例,其数五十,周公之 所垂法也。传不言凡,而比于凡者,是为新例,孔子之 所补定也。无论杜释之为是为非,而《春秋》书法本于 凡例,则显然可见。至其何者为凡,何者为例,则一由 传发之。故刘勰有‘
《春秋》经传,举例发凡’之语。 盖《春秋》经传之凡例,即为吾国所创之史例。”

      周注:“杜预《春秋序 》:‘其发凡以言例。’疏:‘
言发凡五十。’序又称:‘诸称“ 书”“不书”“先书”“故书”“
不言”“不称”“书曰”之类,皆 所起新旧,发大义,谓之变例。’五十凡是正例,此外 还有变例。称‘书’的,如《左传》襄二十七年‘书先 晋(诸侯集会,把晋写在前),晋有信’。称‘不书’ 的,隐元年‘春正月,不书即位,摄也(隐公摄位)’ 。称‘先书’的,桓二年‘君子以(华)督有无君之心 ,故先书弑其君’。象这样《春秋》的凡例,《左传》 加以发明。”

〔二〕 范注:“班彪论《史记》, 谓其细意委曲,条理不经。范晔谓班氏最有高名,既任 情无例,不可甲乙辨(《狱中与诸甥侄书》)。彦和之 说本此。然《史》《汉》一为通史,一为断代,皆正史 不祧之祖。后之撰史者,无能逾其规范,所谓莫有准的 ,特以比《春秋经传》为不足耳。”

      《疏证》:“《史记》 有《自序》,《汉书》有《叙传》,而皆无凡例。《三 国志》则并自序而无之。故曰:‘自《史》、《汉》以 下,莫有准的。’《史通.序例》篇云:‘昔夫子修经 ,始发凡例。左氏立传,显其区域。科条一辨,彪炳可 观。降及战国,迄乎有晋,年逾五百,史不乏才。虽其 体屡变,而斯文终绝。’详其所论,亦本于刘勰之旨以 立言也。”

〔三〕 《校注》:“‘璨’,黄校 云:‘元作●,朱改。’……按当依《御览》、《史略 》、《玉海》四六引作‘粲’,始与《晋书》本传合。 ”

      《训故》:“《史通》 :令升先觉,远述丘明,重立凡例,勒成《晋纪》。邓 孙以下,遽蹑其踪,史例中兴,于斯为盛。”按此见《 序例》篇。

      黄注:“《邓粲传》: ‘荆州刺史桓冲请为别驾,粲以父骞有忠信言,而世无 知者,乃着《元明纪》十篇。’”

〔四〕 《校注》:“‘摆落’,黄 校云:‘一作撮略,从《御览》改。’按《史略》亦作 ‘摆落’。寻绎上下文意,作‘摆落’是。《
陶渊明集.饮酒》诗:‘摆落悠悠 谈。’”

      《中国中古文学史》第 四课:“彦和此篇,于晋人所撰史传,舍推崇陈寿《三 志》外,其属于后汉者,则崇司马彪、华峤之书(司马 彪撰《续汉书》,起于世祖,终于孝献,为纪、志、传 八十篇,见《晋书.彪传》。华峤作《后汉书》,为帝 纪十二卷,皇后纪二卷,十典十卷,传七十卷,及三谱 序传目录,凡九十七卷,见《晋书.峤传》。今惟彪书 八志存),谓胜袁(宏,着《后汉纪》)谢(
吴谢承,着《后汉书》百三十卷, 晋谢沈,作《后汉书》八十五卷及外传)薛(莹,撰《 后汉纪》百卷)张(张莹,撰《后汉南纪》五十五卷; 张璠,撰《后汉纪》三十卷)诸作(晋袁山松亦撰《后 汉书》);其属于晋代者,惟举陆(机,撰《晋纪》四 卷,《史通》谓其直叙其事,竟不编年)干(宝,作《 晋纪》二十卷,《晋书》谓其书简略,直而能婉)邓( 粲,撰《晋纪》十一卷)孙(盛,撰《晋阳秋》三十二 卷,《晋书》谓其词直理正)王(宋王韶之,撰《晋安 纪》十卷)五家,……是犹论魏吴各史,深抑《阳秋》 (习凿齿撰《汉晋阳秋》四十七卷)《吴录》(张勃作 《吴录》三十卷)诸书也。”

〔五〕 《疏证》:“《晋书.邓粲 传》:‘着《元明纪》。’盖所录者,为东晋元、明二 帝之事。《隋志》著录《晋纪》十一卷,注云:‘讫明 帝。’可资互证。粲,长沙人,故刘勰以‘湘川曲学’ 呼之。”

      《校证》:“旧本‘川 ’皆作‘州’,王惟俭本、何校本、黄本、张松孙本作 ‘川’。”斯波六郎:“‘川’疑‘州’之误。邓粲, 长沙人,故云湘州。”

      《校注》:“《隋书. 地理志》下:‘长沙郡,本注:“旧置湘州。”’则‘ 州’字是。《战国策.赵策二》:‘穷乡多异,曲学多 辨。’《说苑.说丛》篇:‘穷乡多曲学。’”“曲学 ”指偏颇狭隘的言论,也指孤陋寡闻的人。

〔六〕 《疏证》:“粲着《晋纪》 ,先立条例。而孙盛《晋阳秋》效之,故曰‘安国立例 ,乃邓氏之规’。考晋、宋人撰史之有例者,不止邓、 孙二氏。《史通.序例》篇云:‘唯令升先觉,远述丘 明,重立凡例,勒成《晋纪》。邓、孙以下,遂蹑其踪 。史例中兴,于斯为盛。’据此,则丘明而后,重立史 例者,是惟干宝。故刘知几以‘
史例中兴’称之。至邓、孙二氏之 史例,乃为蹑踪干氏。刘勰之语有误,故刘知几特为正 之。范晔《后汉书》、檀道鸾《续晋阳秋》,皆有例, 章怀注数举范例。故《序例》篇又曰:‘必定其臧否, 征其善恶。干宝、范晔,理切而多功;邓粲、道鸾,词 繁而寡要。’于是邓史之例,又得一证。谓其‘词繁寡 要’,则又不能无病。无怪乎刘勰以‘湘川曲学’称之 也。

      “刘勰所见诸晋史,惟 邓、孙二氏有例,而邓氏在前,故以始立条例归之。《 史》《汉》《三国》诸史皆无例,邓氏不此之从,故曰 ‘摆落汉魏’;上法仲尼、丘明,重立史例,故曰‘宪 章殷周’。”

      范注:“《才略》篇云 :‘孙盛准的所拟,志乎典训。’盖取法邓粲也。”

      以上为第三段,评后汉、魏、晋的史书 。

原夫载籍之作也,必贯乎百氏〔一〕,被之千载,表 征盛衰,殷鉴兴废,使一代之制,共日月而长存,王霸 之迹,并天地而久大〔二〕。是以在汉之初,史职为盛 ,郡国文计,先集太史之府〔三〕,欲其详悉于体国也 〔四〕。阅石室,启金匮,抽裂帛〔五〕,检残竹〔六 〕,欲其博练于稽古也。

〔一〕 《斟诠》:“百氏谓诸子百 家也。《汉书.叙传》:‘纬六经,缀道纲;总百氏, 赞篇章。……’彦和以‘百氏’作‘百家’用者,于此 处外,尚有二处见于《诸子》篇,曰:‘及伯阳识礼, 而仲尼访问,爰序《道德》,以冠百氏。’曰:‘斯则 得百氏之华彩,而辞气之大略也。’”

〔二〕 《疏证》:“此言作史旨趣 之所在也。载籍即谓史策。凡古之六经,汉魏以来之诸 史,皆载籍也。史策所载,上宗《六艺》,旁赅诸子, 无所不包。故曰‘贯乎百氏’。今之所以知古,后之所 以观前,亦惟史策有此功用。故曰‘被之千载’。史之 所记,为往代盛衰兴废之事,非假记载,莫由征其盛衰 。传之后世,更可鉴其兴废。《
周礼》以详官制,《仪礼》以述节 文。兼《史》《汉》以下,所立书志诸篇,皆所以详一 代之制。《尚书》所载,皆王者之迹。《春秋》所载, 皆霸者之迹。秦汉以下诸史所载,治世之迹近王,乱世 之迹近霸。然何以欲述一代之制及王霸之迹?盖使之‘ 共日月而长存,并天地而久大’耳。刘勰盖以作史旨趣 ,应不外是。”

〔三〕 范注:“《史记.太史公自 序》集解引如淳曰:《汉仪注》:太史公,武帝置,位 在丞相上。天下计 书,先上太史 公,副上丞相。序事如古《春秋》。迁死后,宣帝以其 官为令,行太史公文书而已。’”

      《疏证》:“司马迁自 云:‘常厕下大夫之列。’又曰:‘仆之先人,非有剖 符丹书之功,文史星历,近乎卜祝之间。固主上之所戏 弄,倡优畜之,流俗之所轻也。’如果谈、迁官太史公 位丞相上,比于三公,则不能以下大夫自称,更不能以 倡优为喻。即如《
汉旧仪》所说,实有太史公秩二千 石之官,亦不得位于丞相之上。《
汉书.律历志》及《儿宽传》,皆 称迁为太史令,而不称公,即为汉无太史公一官之反证 。司马贞《索隐》谓‘迁尊其父故称公’,而斥‘位丞 相上’之说为谬,允矣。

      “……汉承周制,以太 史典藏计书,即官署簿书,可资保藏,以供修史之用者 。其正本应上史官,故曰‘天下计书先上太史公’。” “文计”,文书计簿。

〔四〕 《校证》:“‘也’字原无 ,《玉海》有。案各本‘国’下有‘必’字,属下句读 ;‘必’即‘也’形近之误,今据《玉海》改正。‘故 其详悉于体国也’,与下‘欲其练于稽古也’句法正同 。”

      《疏证》:“《周礼. 天官大冢宰》有‘体国经野’之语。《尚书.尧典》亦 以‘曰若稽古’为起语。注家谓‘体国’为‘
分国’,‘稽古’为‘考古’,‘ 体国经野’为君相所有事。其事之炳著者,必着记于史 官。是唯史官乃能详细于体国。‘曰若稽古’以造典谟 ,而着之竹帛,掌于史官,故史官必假于竹帛,乃能博 练于稽古也。”

      《校释》:“‘必’乃 上句末‘也’字之讹。‘欲其详悉于体国也’与下‘欲 其博练于稽古也’,句法相同。言郡国文计体国之事, 太史所当详悉者也。”《周礼.天官》序官:“惟王建 国,辨方正位, 体国经野,设官 分职,以为民极。”营建国中的宫城门途,如身之有四 体,谓之体国,后泛指治理国家。

〔五〕 《校注》:“《史记.自序 》:‘迁为太史令,䌷史记石室金匮之书。’作‘䌷’ 字;《汉书.司马迁传》亦作‘䌷’。颜注:‘䌷,谓 缀集之。’”

〔六〕 《疏证》:“《史记.太史 公自序》更有‘秦焚灭《诗》、《书》,故明堂石室金 匮玉版图籍散乱’之语。《索隐》曰:‘案石室金匮, 皆国家藏书之处。’《墨子.天志中》篇云:‘书于竹 帛,镂之金石。’《说文叙》云:‘着于竹帛谓之书。 ’……古籍密藏于石室金匮,须启辟而后能阅览。故曰 :‘阅石室,启金匮。’书之最古者,其竹简必有残缺 ,其缣帛必有断裂,故曰‘抽裂帛,检残竹’也。”

是立义选言〔一〕,宜依经以树则;劝戒与夺,必附 圣以居宗〔二〕;然后诠评昭整,苛滥不作矣〔三〕。 然纪传为式,编年缀事〔四〕。文非泛论,按实而书, 岁远则同异难密,事积则起讫易疏,斯固总会之为难也 〔五〕。或有同归一事,而数人分功〔六〕,两记则失 于复重,偏举则病于不周,此又诠配之未易也〔七〕。 故张衡摘史、班之舛滥〔八〕,傅玄讥《后汉》之尤烦 〔九〕,皆此类也。

〔一〕 范注:“‘是’下当有‘以 ’字。”

〔二〕 《疏证》:“刘勰论文,以 《征圣》《宗经》居首。撰史之旨,亦不外是。本篇谓 ‘宗经矩圣之典’,为公理所辨究之一事,当为刘勰论 史所本。此所谓经,为《春秋》之经。此所谓圣,为孔 子之圣。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是谓立义。 太史公曰:‘孔子作《春秋》,笔则笔,削则削,子夏 之徒不能赞一辞。’《春秋》经孔子之笔削,而后谓之 为选言。凡立义选言,皆应以《春秋》为极则,故曰‘ 宜依经以树则’。《春秋》以褒贬示劝戒,即因褒贬而 有所与夺。然非圣人不能得褒贬与夺之公,必取法孔子 而后可,故曰‘必附圣以居宗’。究而言之,依经附圣 ,为刘勰素所持论。迨刘知几出,以《疑古》、《惑经 》名篇,始于《春秋》孔子有驳难之言。”

〔三〕 黄注:“谢承曰诠,陈寿曰 评。”《疏证》:“‘谢承曰诠,陈寿曰评’二语,出 《史通.论赞》篇。……刘勰谓论史能依经附圣,然后 诠评得当,否则不免于苛滥。盖持论苛,则失之过;持 论滥,则失之宽。苛而过,滥而宽,皆不得谓之诠评昭 整。”“昭整”,昭晰、齐整。

      《斟诠》:“是立义选 言,……苛滥不作矣。”此数句标出作史之准的。

〔四〕 范注:“纪以编年,传以缀 事。”《疏证》:“‘纪传为式,编年缀事’二语,应 为下二段之纲。此刘知几撰《二体》篇之所本也。…… 盖自后汉、魏、晋以迄刘勰,作者辈出,要不逾于纪传 、编年二体。纪传一体为撰史之正轨,班陈以下莫不因 之,故刘勰有‘纪传为式’之言。编年一体,发生虽早 ,乃自有马、班二史,降居次位。如因有《两汉书》而 别有《汉纪》,因有《晋书》而别有《晋纪》,因有《 宋书》而别有《宋略》,皆其明证。然编年之史,重于 纪事,而不必如列传之多载文翰。故刘勰 又 有‘编年缀事’之论也。下文一言‘总会’,盖论编年 ;一言‘诠配’,盖论纪传。”

〔五〕 《疏证》:“此节论编年之 史之难于撰作也。编年之史,莫古于《春秋》。《春秋 》循鲁史记事之法,造语至简,皆按实而书,故文非泛 论。《左传》于记事外,间举凡以示例,或为‘君子曰 ’以发其旨,是虽有泛论,曾不失按实而书之旨。刘子 玄《史通.烦省》篇论《左传》曰:‘其书自宣、成以 前,三纪而成一卷;至昭、襄已下,数年而占一篇。是 知国阻隔者,记载不详;年浅近者,撰录多备。’此非 所谓‘岁远则同异难密’乎?又《二体》篇曰:‘至于 贤士贞女,高才俊德,事当冲要者,必盱衡而备言;迹 在沈冥者,不枉道而详说。……论其细也,则纤芥无遗 ;语其粗也,则丘山是弃。’此非所谓‘事积则起讫易 疏’者乎?刘知几在《二体》篇又谓:‘夫《
春秋》者,系日月而为次,列时岁 以相续。中国外夷,同年共事,莫不备载其是。形于目 前,理尽一言,语无重出。’按此语实兼《左传》而并 言,亦即善于‘总会’,而为编年史之冠冕者。厥后, 荀悦效《左传》之体而撰《汉纪》,司马光更撰《通鉴 》。……年代愈长,总会愈难。”

      《斟诠》:“年代久远 ,史有缺文,事类繁多,传说纷纭;二者于史家皆不易 处理,故彦和特发此难。”《注订》:“上文叙作史之 指归,此言从事之不易,慎其不易,则指归易得。”

〔六〕 “功”,同“工”。

〔七〕 《疏证》:“此节论纪传之 史之难于撰作也。纪传一体之史,莫先于《史记》,而 以善于诠配见长。《史通.二体》篇论《史记》曰:‘ 若乃同为一事,分在数篇,断续相离,前后屡出。于《 高纪》,则云 语在《项传》;于 《项传》则云事具《高纪》。又编次同类,不求年月, 后生而擢居首帙,先辈而抑归末章。遂使汉之贾谊,将 楚屈原同列;鲁之曹沫,与燕荆轲并编。’此论诠配之 难,最为昭□。而其论旨,则本之刘勰。盖记一事而涉 数人,述一事而分见数传,欲其无所复重。免于不周, 则属甚难,亦为纪传之史之所短。刘勰故特表而出之, 亦举重略轻之旨也。”

      《春觉斋论文.流别论 》七:“化编年为列传,成正史之传体,其例实创自史 迁。而刘彦和虑其‘事远则同异难密,事积则起讫易疏 ,斯固总会之为难也。或有同归一事,而数人分功,两 记则失于重复,偏举则病于不周,此又诠配之未易也’ 之数语者,可谓深明史体。邵泰衢《史记疑问》谓《功 臣表》汉九年吕泽已死,而《留侯世家》汉十一年不应 又有吕泽。叶荣甫曰:‘《史》《汉》并称良史,乃其 中有分一人为二人,合二人为一人者。如伯益、伯翳一 人尔(见《郑语》及《后汉.地志》),《史记》于《 陈杞世家》之末乃云:“伯翳之后分为秦。”又云:“ 垂、益、夔、龙,其后不知所分。”是以翳、益为二人 也。阚止、子我一人尔(见《传》哀六年杜预注及《史 记.齐世家》贾逵注),《史记》于《田氏完世家》乃 云:“子我者,阚止之宗人。”又云:“田氏之徒追杀 子我及阚止。”是又以一人为二人。’诸如此类,仁和 梁玉绳《史记质疑》中言之指不胜屈,即所谓同异难密 者也。至于同归一事,则数人分功,两记则失于重复, 偏举则病于不周。愚按此着史公似有专长,能于复中见 单,令眉目皎然,不至于淆乱。但以樊、郦、滕、灌四 传论之,四人悉从高帝,未赏特将,为功多同,史公颇 患其溷,故于四传中各异其书法以别之(以下举例从略 )。四人皆从高帝,虽有 分功之 事,而序事能各判其人,此谓因事设权者也。”

〔八〕 范注:“《后汉书.张衡传 》:‘衡条上司马迁、班固所叙与典籍不合者十余事。 ’章怀注曰:‘《衡集》其略曰:“《易》:宓戏氏王 天下,宓戏氏没,神农氏作,神农氏没,黄帝、尧、舜 氏作。史迁独载五帝,不记三皇,今宜并录。”又一事 曰:“《帝系》,黄帝产青阳、昌意。《周书》曰:‘ 乃命少皞清。’清即青阳也。今宜实定之。”’”

      《疏证》:“衡又以为 《王莽本传》但应载篡事而已,至于编年月,纪灾祥, 宜为《元后本纪》。……即衡所摘《汉书》之舛滥也。 ”

〔九〕 范注:“《晋书.傅玄传》 :‘玄少时,避难于河内,专心诵学,后虽显贵,而着 述不废。撰论经国九流及三史故事,评断得失,各为区 例,名为《傅子》。’严可均《全晋文》有《傅子》辑 本,无论《后汉》尤烦之文。惟《史通.覈才》篇引傅 玄云:‘观孟坚《
汉书》,实命代奇作,及与陈宗、 尹敏、杜抚、马严撰《中兴纪传》,其文曾不足观,岂 拘于时乎?不然,何不类之甚者也!是后刘珍、朱穆、 卢植、杨彪之徒,又继而成之,岂亦各拘于时而不得自 尽乎!何其益陋也。’三史,谓《史记》、《汉书》、 《东观汉记》。其评断惜亡佚不可考。”

      《疏证》:“详《史通 》所引傅玄之语,即本传所谓‘
撰论三史故事,详论得失’。其评 论《东观汉记》之语,又殆所谓‘
讥后汉之尤烦’者也。”

      以上为第四段,提出对编写史书的任务 和要求,强调征圣、宗经,并提出“总会”和“诠配” 之难。

若夫追述远代,代远多伪。公羊高云:“传闻异辞。 ”〔一〕荀况称:“录远略近。”〔二〕盖文疑则阙, 贵信史也〔三〕。然俗皆爱奇,莫顾实理。传闻而欲伟 其事,录远而欲详其迹,于是弃同即异〔四〕,穿凿傍 说〔五〕,旧史所无,我书则传〔六〕,此讹滥之本源 ,而述远之巨蠹也〔七〕。

〔一〕 黄注:“《汉艺文志》:‘ 《公羊传》十一卷。’注:‘公羊子,齐人。师古曰: 名高。’《传》曰:‘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又 异辞。’”

      《疏证》:“此言述远 之史难于征信,应阙疑为贵也。所见异辞三语,《公羊 传》凡三见:一见隐公元年‘公子益师卒’下;一见桓 公二年,‘公会齐侯、陈侯、郑伯于稷,以成宋乱’下 ;一见哀公十四年结尾数语。何氏《解诂》云:‘所见 者,谓昭、定、哀,己与父时事也。所闻者,谓文、宣 、成、襄,王父时事也。所传闻者,谓隐、桓、庄、闵 、僖,高祖、曾祖时事也。’依何氏所诂,则知《春秋 》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之间,已分为三期。即:第一 期为传闻期,第二期为所闻期,第三期为所见期。所见 期最详最确,然犹不免异辞,况为所闻期,或远而为传 闻期乎?盖去吾愈远,则异辞愈多,而愈难信。故刘勰 有‘追述远代,代远多伪’之言也。”

〔二〕 《校注》:“《荀子.非相 》篇:‘传者久则论略,近则论详;略则举大,详则举 小。’舍人所称,当即此文。然意义适与之反,且与本 段亦相舛驰。岂传写有误邪?《史通.烦省》篇亦作‘ 录远略近’,浦二田《通释》卷九已论及之矣。”

      《疏证》:“《史通. 烦省》篇云:‘昔荀卿有云:录远略近,则知史之详略 不均,其为患者久矣。’其文亦同《文心》。今浦氏《 通释》本改为‘远略近详’。且曰:‘《史通》此文, 以涉《文心》而误。’理或然也。《韩诗外传》(三) 亦引《荀子》之语,文有小异,曰:‘夫传者,久则愈 略,近则愈详。略则举大,详则举细。故闻者闻其大不 知其细,闻其细不知其大。是以久而差。’繇此以证‘ 录远略近’一语,应有舛误。细审本文,所谓‘录远略 近’,似为录远宜略之义。下文又云:‘录远而欲详其 迹。’正为录远宜略之反义。否则,前后之语意不合。 ”斯波六郎:“‘录远略近’据上下文义,非是。恐为 ‘远略近详’之误。”

      陈书良:“‘录远略近 ’不误,是记录远古之事简略于近世之事意。重点在录 远。如改为‘详近略远’,则与上文‘追述远代,代远 多伪’,及下文‘盖文疑则阙,贵信史也’不合。又刘 知几《史通.烦省》云:‘昔荀卿有云:录远略近。’ 二刘所据《荀子》,殆别本乎?”

      《文心雕龙校注商兑》 :“按《荀子.非相》:‘传者,久则论略,近则论详 。’彦和曰‘录远略近’,本与荀子无忤。《
史通.烦省》因以为言:‘昔荀卿 有云:“录远略近。”’浦起龙以彦和误引荀文,作《 史通通释》,改曰‘远略近详’。殊不知《文心》‘略 ’字后省介词‘于’,有比之意,谓作史记录 远 代之事,宜比近代的简略。下文言俗人‘爱奇’,作史 竟‘录远而欲详其迹’,恰与此相反,故非之。”

〔三〕 《校注》:“按《谷梁传》 桓公五年:‘《春秋》之义,信以传信,疑以传疑。’ ”

      《疏证》:“《论语》 :‘子曰:吾犹及史之阙文也。’《集解》引包曰:‘ 古之良史,于书字有疑则阙之。’此为篇中‘
文疑则阙,贵信史也’二语所本。 ”《论语.为政》:“多闻阙疑,慎言其余,则寡尤。 ”

〔四〕 斯波六郎:“《春秋左氏传 》襄公二十九年:‘子太叔曰:……吉也闻之,弃同即 异,是谓离德。’”

〔五〕 《斟诠》:“谓任意牵合, 附会杂说也。”

〔六〕 《校证》:“《御览》《玉 海》‘传’作‘博’。”

〔七〕 范注:“彦和此论,见解高 绝,《史通.疑古》、《惑经》诸篇所由本也。孔子修 《春秋》,托始乎隐,以高祖以来事尚可闻之也。《尚 书》托始于尧舜,以尧舜为孔子所虚悬之理想人物。… …《
竹书纪年》起于夏禹,不必可信。 司马迁撰《史记》,乃又远推五帝,作《五帝本纪》。 张衡欲记三皇,司马贞本其意补《三皇本纪》。宋胡宏 撰《皇王大纪》,又复上起盘古。愈后出之史家,其所 知乃愈多于前人,牵引附会,务欲以古复有古相高,信 述远之巨蠹矣。”

      《疏证》:“此言述远 之讹滥,由于爱奇好异,且不能阙疑之所致也。……刘 勰所谓‘俗皆爱奇,莫顾实理’者,非指孔子与司马迁 而言也。惟后人说古史者,实多荒诞不经之说。考刘勰 以前,流传乙部之书,如《纪年》、《古文琐语》、《 穆天子传》,皆出自汲冢,尚为古史之仅存者。又如 《逸周书》、《山海经》,行世在汲冢 古书之前。太史公且言及《山海经》,是汉代已有其书 矣。至若……著录于隋、唐二志者,林林总总,不可胜 数。非失之‘弃同即异’,即不免‘穿凿傍说’。且其 所说多不为《左传》、《国语》、《
国策》、《史记》、《汉书》所载 。若斯之类,正如范君所指‘愈后出之史家,所知乃愈 多于前人’,故曰:‘旧史所无,我书则传。’

      “寻刘勰立论之旨,凡 后代人追述前代史事者,皆谓之述远,以与下文‘同时 之枉’一节对举。……《史记》述春秋以往之事最略, 春秋战国时事差详,而记汉代事最详,甚符《荀子》‘ 远略近详’之旨。然本篇尚论诸史,于《左氏》则曰‘ 氏族难明’,于《
史记》则曰‘爱奇反经’,于《后 汉史》则曰‘疏谬少信’,于《三国史》则曰‘激抗难 征’,皆以明述古讹滥之弊。依公羊氏述高祖以上事即 为传闻,则不免异其辞。依本篇所述,述前代事即为录 远,录远则难于求详。凡‘传闻而欲伟其事,录远而欲 详其迹’者,皆讹滥之本源也。”

至于记编同时〔一〕,时同多诡,虽定、哀微辞〔二 〕,而世情利害〔三〕。勋荣之家,虽庸夫而尽饰;迍 败之士,虽令德而嗤埋〔四〕:吹霜煦露〔五〕,寒暑 笔端。此又同时之枉,可为叹息者也〔六〕。故述远则 诬矫如彼,记近则回邪如此,析理居正,唯素心乎〔七 〕!

〔一〕 《斟诠》:“‘记编’乃并 列动词,‘记编同时’与上‘追述远代’相对文。”

〔二〕 黄注:“《史记》:‘孔子 着《春秋》,隐桓之间则章,至定哀之际则微。谓其切 当世之文而罔褒,忌讳之辞也。”《疏证》:“黄注所 举《史记》及《匈奴传赞》语。”又:“此言时近之枉 ,又不同于述远也。《公羊传》定公元年:‘定、哀多 微辞。’解诂云:‘孔子畏时君,上以讳尊隆恩,下以 避言容身,慎之至也。’《史记》用《公羊》家说,故 曰:‘定、哀之际则微。’”“诡”,欺诈。

〔三〕 《斟诠》直解为“乃基于世 俗之常情与权衡当时之利害,不得不然也”。

〔四〕 此处原作:“虽令德而常嗤 ,理欲吹霜煦露。”《校注》:“‘常嗤’当依《御览 》、《史略》改作‘嗤理’。‘理’即‘埋’之误。上 句之‘常’字与此句之‘欲’字,皆系妄增。”

      《校释》:“旧校:‘ 理欲二字衍。’按《御览》作‘
虽令德而蚩埋’,‘蚩’乃‘嗤’ 省,‘理’为‘埋’误,‘欲’则‘吹’之衍而误者。 ”

      《校证》:“《史略》 作‘嗤埋’。按作‘嗤埋’是,今据改。旧本因‘埋’ 误为‘理’,文不可通,因于‘嗤’上加‘常’字耳。 ”

      “嗤埋”,讥笑而被埋 没。“煦”,温暖。

〔五〕 《斟诠》:“谓吹寒气可凝 成严霜,呵暖气可降为甘露也。”《史通.杂说上》: “左氏之叙事也,……谈恩惠则煦如春日,纪严切则凛 若秋霜。”

〔六〕 《疏证》:“《史通.曲笔 》篇发挥记近多枉之义最晰,其言曰:‘其有舞词弄札 ,饰非文过。若王隐、虞预,毁辱相凌;子野、休文, 解纷相谢。用舍由乎臆说,威福行乎笔端。斯乃作者之 丑行,人 伦所同疾也。亦有事每 凭虚,词多乌有。或假人之美,借为私惠;或诬人之恶 ,特报己仇。……此又记言之奸贼,载笔之凶人。’又 曰:‘至如朝廷贵臣,必父祖有传;考其行事,皆子孙 所为。而访彼流俗,询诸故老,事有不同,言多爽实。 ’又曰:‘盖史之为用也,记功司过,彰善瘅恶,得失 一朝,荣辱千载。苟违斯法,岂曰能官。但古来唯闻以 直笔见诛,不闻以曲词获罪。……故令史臣得爱憎由己 ,高下在心,进不惮于公宪,退无愧于私室,欲求实录 ,不亦难乎。’案刘知几此论,实与刘勰同符。……刘 勰云:‘勋荣之家,……虽令德而常嗤。’实为子长而 后吾国旧史学家之通病。

      “陈寿谓丁仪、丁廙之 子曰:‘可觅千斛米见与,当为尊公作佳传。’魏收之 撰《魏书》,‘性憎胜己,喜念旧恶。甲门盛德,与之 有怨者,莫不被以丑言,没其善事。迁怒所及,毁及高 曾。又以杨遵彦为北齐贵臣,势倾朝野,撰其家传甚美 。由是世传其书,号为秽史。’夫陈寿有良史之目,魏 收亦富于史才。一则以求米贻讥,一则以秽史见病。‘ 吹霜煦露,寒暑笔端’,惟魏收一类人,足以当之。

      “述古易诬,记近易枉 ,其趋虽异,厥失惟均。刘勰论史,慨乎言之,足以昭 示准的矣。”

〔七〕 “素心”,黄本改作“素臣 ”,注曰:“《春秋序》:说者以仲尼自卫反鲁,修《 春秋》,立素王,丘明为素臣。”

      纪评:“陶诗有‘闻多 素心人’句,所谓有心人也,似不必改作‘素臣’。”

      范注:“案纪说是也。 素心,犹言公心耳。”

      《校注》:“《文选》 颜延之《陶征士诔》:‘长实素心。’李注:‘《礼记 》曰:“有哀素之心。”郑玄曰:“凡物无饰曰素。” ’《江文通文集.陶征君田居诗》:‘素心正如此。’ 并以‘素心’连文。《养气》篇:‘圣贤之素心。’尤 为切证。不必泥于本篇所论,而改‘心’为‘臣’也。 ”《斟诠》:“心地朴素亦曰素心,如陶潜《移居》诗 :‘闻多素心人,乐与数晨夕。’《文选》颜延之《陶 征士诔》:‘弱不为养,长实素心。’注:‘素,无饰 也。’”

      《校释》:“梅子庾以 杜预《春秋序》有‘丘明为素臣’之说,改作‘素臣’ ,以配孔子素王,亦通。”

      《疏证》:“如作‘素 臣’,则上下文义甚顺。否则费解。”又:“此数语为 总结上文之辞。述远之弊为诬矫,记近之弊为回邪,皆 与修史之旨无当。述远以讹滥为巨蠹,讹滥即诬矫也。 记近以同时之枉为可叹,同时之枉即回邪也。诬矫、回 邪,俱有不可。惟有出于‘析理居正’之一途。

      “何谓析理?‘贯乎百 世,被之千载,表征盛衰,殷鉴兴废’是也。何谓居正 ?使‘一代之制,共日月而长存;王霸之迹,并天地而 久大’是也。必如《史记》之实录无隐,博雅宏辨,乃 得谓之析理。又如《汉书》之宗经矩圣,端绪丰赡,乃 得谓之居正。盖作史必能析理,而后述远不失于诬矫; 必能居正,而后记近不至于回邪。刘勰举‘析理居正’ 四字,所以箴述古记近之失也。

      “素王、素臣之名,既 见杜预《春秋序》,疏复为之说曰:‘……丘明自以身 为素臣,故为素王作《左氏之传》。汉魏诸儒,皆为此 说。’又曰:‘素,空也,言无位而空王也。’由此说 推之,素臣之 义,亦为无位而空 臣。又杜预于隐公元年春王正月下注云:‘凡人君即位 ,欲其体元以居正,故不言一年一月也。’审此,更知 左丘明为素臣,而‘体元居正’,亦左氏作传之始义。 盖刘勰以左氏为史家之冠冕,故亟称之以示准。”

若乃尊贤隐讳,固尼父之圣旨,盖纤瑕不能玷瑾瑜也 〔一〕;奸慝惩戒,实良史之直笔,农夫见莠,其必锄 也〔二〕;若斯之科,亦万代一准焉〔三〕。至于寻繁 领杂之术,务信弃奇之要,明白头讫之序,品酌事例之 条,晓其大纲,则众理可贯〔四〕。

〔一〕 范注:“《公羊闵公元年传 》:‘《春秋》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瑾 瑜,谓尊者贤者。讳尊贤,惩奸慝,为作史之准绳。” 《校注》:“《左传》宣公十五年:‘瑾瑜匿瑕。’”

      《疏证》:“尊谓君, 亲谓父,贤谓贤士大夫。史贵直笔,而于君亲贤士大夫 ,例须为之隐讳。此为《公羊》家所谓《春秋》之法。 刘勰以‘尼父之圣旨’释之。

      “《左传》宣公二年: ‘太史书曰:赵盾弑其君。以示于朝。宣子曰:不然。 对曰:子为正卿,亡不越境,反不讨贼,非子而谁?宣 子曰:呜呼!我之怀矣,自贻伊戚。其我之谓矣。孔子 曰: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赵宣子,古之良大 夫也,为法受恶。’

      “本篇尚论古史,于《 左氏》之外,兼用《公羊》之说。以《春秋》为仲尼所 笔削,而为尊贤隐讳, 亦为尼父 之圣旨。”此处“纤瑕不能玷瑾瑜”,谓瑕不掩瑜。

〔二〕 《校注》:“《左传》隐公 六年:‘周任有言曰‘为国家者,见恶如农夫之务去草 焉;芟夷薀崇之,绝其本根,勿使能殖,则善者信矣。 ’”“莠”,狗尾草,是恶草。

〔三〕 《斟诠》:“科,即科条。 准,此指准绳。”《疏证》:“
《孟子.滕文公》篇曰:‘孔子成 《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应指良史直笔,可收惩奸戒 慝之效而言。刘勰喻以农夫之除莠,尚能当理。第自迁 固以下,历代秉笔之士,其于君上,则寓以隐恶扬善之 旨;其于奸慝,则寄以惩恶劝善之法。此为仲尼以来修 史准绳之所在。刘勰所以又谓‘若斯之科,亦万代一准 ’也。”

〔四〕 范注:“《史通》全书,皆 推阐此四句之义,孰谓彦和此篇是敷衍足数者!”

      《疏证》:“此文所举 之四事,乃刘勰所建立之修史总纲也。……‘寻繁领杂 之术’,即搜集史料之谓也。‘务信弃奇之要’,即整 理史料之谓也。‘明白头讫之序’,即辑成史着之谓也 。初步征集之史料,是为原料;继而整理之史料,是为 长编;最后葺成之史着,是为定本:此为修史必经之序 ,刘勰已备言之矣。

      “不特此也,修史尤贵 有例,以立载笔之准。刘知几曰:‘国无法则,上下靡 定;史无例则,是非莫准。’春秋各国史官,皆依王室 所颁之例,以为载笔之准。唐宋以来,纂修国史,亦莫 不先订凡例。古今一揆,盖已久矣。是则删成勒定之际 ,尤贵先立史例。此刘勰所以又有‘品酌事例之条’之 说也。

      “再就上文所述,加以 申明。‘寻繁领杂之术’,实为总会。‘明白头讫之序 ’,属于诠配。总会之后,必知‘务信弃奇之要’,乃 能诠配得当。诠配之际,必依‘品酌事例之条’,乃究 总会之极功。四者缺一,又不可也。总上四事,定为修 史之总纲。握定总纲以修史,则万殊归于一本,自可有 条不紊。故曰‘晓其大纲,则众理可贯’也。再案《史 通.采撰》、《探赜》、《补注》诸篇,皆以论‘寻繁 领杂之术’;《浮辞》、《直笔》、《曲笔》、《模拟 》诸篇,皆以论‘务信弃奇之要’;《断限》、《编次 》、《叙事》、《
序传》、《烦省》诸篇,皆以论‘ 明白头讫之序’;《六家》、《二体》、《本纪》、《 世家》、《列传》、《表历》、《书志》、《论赞》、 《序例》诸篇,皆以论‘品酌事例之条’。”“品酌事 例之条”谓确定评量得失的条例。

然史之为任,乃弥纶一代,负海内之责,而赢是非之 尤〔一〕。秉笔荷担,莫此之劳〔二〕。迁固通矣,而 历诋后世。若任情失正,文其殆哉〔三〕!

〔一〕 《校证》:“‘赢’,旧本 皆如此,梅本、黄本作‘嬴’,不可从。”范注:“‘ 嬴’,当作‘赢’。赢,贾有余利也。韩愈不敢作史, 恐赢得是非之祸尤耳。”

      《校注》:“按‘赢’ 字是。……赢,受也(《左传》襄公三十一年杜注), 担负也。”“弥纶”,包举。“尤”,责备。

〔二〕 范注:“荷担,犹言负责。 ”

      《疏证》:“此言修史 之责重也。自班固断代为史,以撰《汉书》,后世仍之 。故刘勰谓‘修史之责,足以弥纶一代’。董狐直笔, 见称于仲尼;魏收秽史,见訾于当代:其‘负海内之责 ,而赢是非之尤’,又为何如?由此而知秉笔修史之士 ,其劳亦莫甚矣。盖上文言晓其大纲,则众理可贯,是 修史尚非难事。此文又言修史之责重,且足以酿生是非 ,而其劳亦可念。以明修史仍非易事,用以警惕作者。 ”

〔三〕 范注:“迁、固皆良史,而 后世尚诋呵之;若褒贬任情,抑扬失正,则生绝胤嗣, 死遭剖斫,难乎免于殃戮矣。韩愈不敢撰史,盖深有见 于其难也。”

      《疏证》:“班彪《略 论》谓:‘司马迁论议浅而不笃,其论学术,则崇黄老 而薄《五经》;序货殖,则轻仁义而羞贫穷;道游侠, 则贱守节而贵俗功,此其大敝伤道,所以遇极刑之咎也 。’其子固作《司马迁传》,亦用父说为赞,其文微异 。……《后汉书.班彪附子固传论》云:‘彪、固讥迁 ,以为是非颇谬于圣人。然其议论,常排死节,否正直 ,而不叙杀身成仁之为美,则轻仁义,贱守节愈矣。固 伤迁博物洽闻,不能以智免极刑。然亦身陷大戮,智及 之而不能守之。呜呼!古人所以致论于目睫也。’…… 又《史通.书事》篇云:‘傅玄之贬班固也,论国体, 则饰主阙而折忠臣;叙世教,则贵取容而贱直节;述时 务,则谨辞章而略事实。’……以上皆刘勰所谓历诋迁 、固之辞也。

      “篇中‘任情失正’四 字,对上文‘析理居正’而言。惟不能析理者乃任情, 不能居正者乃失正。 文者,斯文 也。‘文其殆哉’,即斯文将丧之旨也。迁、固通人, 犹为后世所历诋。若下于此,而任情失正,则斯文有将 丧之惧。以言修史,不亦远乎!刘勰以慨叹作结,以明 修史之非易事。”

      第五段论述修史在“述远”“记近”中 两种不良倾向,并提出修史的四条大纲。

赞曰:史肇轩黄,体备周、孔。世历斯编,善恶偕总 〔一〕。腾褒裁贬,万古魂动〔二〕。辞宗丘明,直归 南董〔三〕。

〔一〕 范注:“《南齐书.鱼腹侯 子响传》:‘刘绘为豫章王嶷乞葬蛸子响表云:积代用 之为美,历史不以云非。’称史为历史,即‘
世历斯编’之义。”《疏证》:“ 或谓此即‘世历斯编’之义。按此云历史,即历世之史 之义,与今言历史之义不殊。’”《斟诠》:“
言历代世事之因革变迁,均荟萃于 史册,人类行为之是非善恶,皆总括于其中也。”

〔二〕 《疏证》:“本篇云‘轩辕 之世,史有仓颉’,是为‘史肇轩黄’。又云‘姬公定 法’,夫子‘因鲁史以修《春秋》’。周公立作史之凡 ,仲尼奠编年之体,是为‘体备周孔’。本篇于《史》 《汉》以下,兼叙后汉、魏、晋诸家之作,而惩恶劝善 之旨以备,是为‘
世历斯编,善恶偕总’。又云:‘ 褒见一字,贵逾轩冕;贬在片言,诛深釜钺。’是为‘ 腾褒裁贬,万古魂动’。”

      《斟诠》:“言因褒扬 而腾声,由贬斥而抑价,史家秉笔,消息万古。其机如 此,足令人心惊魂动也。”

〔三〕 《训故》:“《春秋左传》 :崔杼弑庄公。太史书曰:崔杼弑其君。崔子杀之,其 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南史氏闻太史尽死,执简以往, 闻既书矣,乃还。《春秋左传》:孔子曰:董狐,古之 良史也,书法不隐。”按前者见襄公二十五年,后者见 宣公二年。

      《疏证》:“史之直笔 ,应以南董为归;史之辞采,应以《左氏》为宗。南董 之直笔,更于《春秋》见之。本篇曰:‘立义选言,宜 依经以树则;劝戒与夺,必附圣以居宗。’此直归南董 之注脚也。又曰:‘丘明同时,实得微言。乃……记籍 之冠冕。’此‘辞宗丘明’之注脚也。……本文以南、 董皆能直笔,故并称之。”

  诸子 第十七

  梅注:“《汉书.艺文志》:《鬻子》二十二篇, 《老子道德》二篇,《孟子》七篇,《庄子》五十二篇 ,《墨子》七十一篇,《尹文子》一篇,《野老》十七 篇,《驺子》四十九篇,《申子》六篇,《商子》二十 九篇,《鬼谷子》十三篇,《尸子》二十篇,《青史子 》五十七篇,《吕氏春秋》二十六篇,《荀卿子》三十 三篇,《惠子》一篇,《列子》八篇,《韩非子》五十 五篇,《公孙龙子》一十四篇,《魏公子牟》四篇,《 管子》八十六篇,《晏子》八篇,《邹奭子》一十二篇 ,《随巢子》六篇,《尉缭子》二十九篇,《鹖冠子》 一篇,《文子》九篇,《慎子》四十二篇,《淮南子》 内二十一篇、外三十三篇。”

  纪评:“此亦泛述成篇,不见发明。盖子书之文 ,又各自一家,在此书原为谰入,故不能有所发挥。”

  范注:“案纪氏此说亦误。柳子厚谓‘参之《孟 》《荀》以畅其支,参之《庄》《老》以肆其端’(《 答韦中立论师道书》)。彦和论文,安可不及诸子耶! ”

  《注订》:“诸子之文,别于群经,然说理见道 则一也。其先后尊逊有互异者,时与势有不同耳。故《 五千言》与孔《论》体相近也,《墨》、《庄》、《孟 》、《荀》体相近也。然旨虽异趣,而其为文章大宗, 派衍无穷,谁有闲言哉!彦和继《史传》之后,有《诸 子》,此必然耳。盖《汉志》云:‘合其要归,亦《六 经》之支与流裔也。’纪评‘谰入’之说非是。”

  饶宗颐《文心各篇之取材述略》:“《诸子》用 葛洪《尚博》篇说。”

诸子者,入道见志之书〔一〕。太上立德,其次立言 〔二〕。百姓之群居,苦纷杂而莫显〔三〕;君子之处 世,疾名德之不章〔四〕。唯英才特达〔五〕,则炳曜 垂文〔六〕,腾其姓氏,悬诸日月焉〔七〕。

〔一〕 《校证》:“《玉海》五三 ‘入’作‘述’。”《校注》:“按以下文‘述道言治 ’证之,《玉海》所引盖是。”

      范注:“《汉书.艺文 志》曰:‘今异家者,各推所长,穷知究虑,以明其指 ,虽有蔽短,合其要归,亦《六经》之支与流裔。’”

      朱□先等笔记:“是子 书者,凡发表个人意见者,皆得称之,若《论语》、《 孝经》者,必子书类也。后人尊孔过甚,乃妄入经类。 ”

〔二〕 《左传》襄公二十四年:“ 大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正义:“太 上,谓上圣之人也。……老、庄、荀、孟、管、晏、孙 、吴之徒,制作子书,……皆是立言者也。”

〔三〕 《论语.卫灵公》:“群居 终日,言不及义,难矣哉。”“
显”是显达。

〔四〕 《论语.卫灵公》:“子曰 :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
章”,通“彰”。

〔五〕 《礼记.聘义》:“圭璋特 达,德也。”“特达”,超出一般人之上。

〔六〕 《校注》:“按‘曜’当作 ‘燿’。已详《原道》篇‘繇辞炳曜’条。”“炳曜垂 文”,意谓光采照耀,文章流传。

〔七〕 “腾”,飞腾,此处指传播 。

昔《风后》、《力牧》、《伊尹》〔一〕,咸其流也 。篇述者,盖上古遗语,而战代所记者也〔二〕。

〔一〕 《汉书.艺文志》兵、阴阳 家有“《风后》十三篇”,自注:“图二卷,黄帝臣依 托也。”又道家有“《力牧》二十二篇”,自注:“六 国时所作,托之力牧。力牧,黄帝相。”又道家有“《 伊尹》五十一篇”,自注:“汤相。”小说家有“《伊 尹说》二十七篇”,自注:“其语浅薄似依托也。”

〔二〕 《校证》:“‘战代’,原 作‘战伐。’”《校注》引郝懿行云:“按‘伐’疑‘ 代’字之讹。盖《风后》《力牧》 诸 篇,皆六国人依托也。”《札移》十二:“‘战伐’, 元本作‘战代’(冯本、活字本并同)。纪云:‘战伐 当作战国。’案元本是也。《铭箴》《养气》《才略》 三篇,并有‘战代’之文。纪校非。”

      范注:“风后、力牧、 伊尹诸人,非自著书,至战国时始依托之述于篇耳。” “篇述”,篇章著述。

      《注订》:“篇述指世 所传《风后》《力牧》诸作,因《汉志》皆注云依托; 惟彦和认为虽为战代依托之作,但上古遗语存焉,未可 偏废也。此见甚卓。”

至鬻熊知道〔一〕,而文王谘询,余文遗事,录为《 鬻子》〔二〕。子自肇始,莫先于兹〔三〕。

〔一〕 《训故》:“鬻熊,高氏《 子略》:魏相奏记,霍光曰:文王见鬻子,年九十余。 ”梅注:“鬻熊,□姓,楚之先也。”黄注:“《子略 》:鬻子年九十见文王,王曰:老矣。鬻子曰:使臣捕 兽逐麋,已老矣;使臣坐策国事,尚少也。文王师焉, 著书二十二篇,名曰《鬻子》。”

〔二〕 宋高承《事物纪原》卷四“ 集类.子”:“《文心雕龙》曰:鬻熊作书,题曰《鬻 子》。盖周初人,此名子之始也。”

      《四库提要》曰:“考 《汉书.艺文志》道家《鬻子》二十二篇,又小说家《 鬻子说》十九篇,是当时本有二书。《列子》引《鬻子 》凡三条,皆黄老清静之说,与今本不类,疑即道家二 十二篇之文。今本所载与贾谊《新书》所引六条文格略 同,疑即小说家之《鬻子说》也。今本或唐以来好事之 流,依仿贾谊所引,撰为赝本,亦未可知。观其标题甲 乙,故为佚脱错乱之状,而谊书所引,则无一条之偶合 ,岂非有心相避,而巧匿其文,使读者互相检验,生其 信心欤?且其篇名冗赘,古无此体,又每篇寥寥数言, 词旨肤浅,决非三代旧文,姑以流传既久,存备一家耳 。”

      朱□先等笔记:“彦和 所见《鬻子》已系伪书,惟贾生所引当尚真。”

      《汉书.艺文志》道家 有《鬻子》二十二篇。自注:“
名熊,为周师,自文王以下问焉。 周封为楚祖。”小说家又有“《鬻子说》十九篇”,自 注:“后世所加。”

〔三〕 纪评:“‘自’当作‘之’ 。”沈岩录何校本“自”改“氏”。

      《校注》:“《玉海》 、《汉书艺文志考证》六引并作‘诸子肇始,莫先于斯 ’。按王氏所引,未必是《文心》之旧;然今本‘自’ 字实误。”

      《汉书艺文志考证》卷 六《道.鬻子二十二篇》:“刘向《别录》云:‘鬻子 名熊,封于楚。’刘勰曰:‘鬻熊知道,而文王咨谋, 诸子肇始,莫先于斯。’”清周广业《意林注》卷一《 鬻子》:“案《文心雕龙.诸子》篇云:‘鬻熊知道, 而文王谘询。……子氏肇始,莫先于兹。’政言熊为诸 子之权舆也。然曰录其遗文,则固非自熊手矣。”

      《注订》:“今传《鬻 子》,据《四库提要》所云:‘
疑即小说家之《鬻子说》也。’然 《汉志》所注,是为文王师,在子类其书最古,故彦和 首举。故曰‘子自肇始’也。‘子自’二字不误,纪说 及诸本皆以意为之改订;言自者,明其所从来也。其肇 始之由,莫先于《鬻子》也。”

及伯阳识礼,而仲尼访问〔一〕,爰序《道德》,以 冠百氏〔二〕。然则鬻惟文友,李实孔师〔三〕,圣贤 并世,而经子异流矣〔四〕。

〔一〕 黄注:“《史记》:老子者 ,姓李氏,名耳,字伯阳,孔子适周,问礼于老子,谓 弟子曰:‘老子其犹龙耶?’老子居周久之,见周之衰 ,遂去,至关,关令尹喜曰:‘子将隐矣,彊为我著书 。’迺著书上下篇,言道德之意五千余言,而去。”

      《注订》:“《礼记. 曾子问》,孔子凡三称‘吾闻诸老聃曰’,是老子识礼 也。”

      《史记.老庄申韩列传 》:“老子者,……姓李氏,名耳,字伯阳,谥曰聃。 ……孔子适周,将问礼于老子。……于是老子乃著书上 下篇,言道德之意五千余言而去,莫知其所终。”

〔二〕 范注:“孔子问礼于老聃, 见《礼记.曾子问》篇,当可信。惟着《道德经》之老 子,当即其子为魏将者,时代远在孔子后,不得为孔子 师。”

      《校注》:“按《吕氏 春秋.当染》篇:‘孔子学于老聃。’《韩诗外传》五 :‘仲尼学乎老聃。’《白虎通.辟雍》篇:‘孔子师 老聃。’《潜夫论.赞学》篇:‘孔子师老聃。’《后 汉书.孔融传》:‘先君孔子与君先人李老君,同德比 义,而相师友。’李注:‘《家语》(按见《观周》篇 )曰:“孔子谓南宫敬叔曰:‘
吾闻老聃博古而达今,通礼乐之源 ,明道德之归,即吾之师也,今将往矣。’遂至周,问 礼于老聃焉。”’据此,舍人之说,实有所本也。”

      《斟诠》:“范注以为 《道德经》乃老子之子名宗者所造,今人蒋锡昌《老子 校诂》于《古代引老经最早之人考》一文中,以为《老 子》一书必成于孔子问礼之老聃,引证确凿可信。”

〔三〕 梅注“文”下注“王”字。

〔四〕 《校证》:“元本、传校元 本无‘流’字。”按两京本无“
流”字,元刻本、弘治本均有“流 ”字。

      范注:“彦和意谓鬻子 、老聃皆贤者,故其遗文称子,其实述老子学者亦尊五 千言为经,《汉志》道家所著《邻氏经传》、《傅氏》 、《徐氏经说》是也。”

      以上为第一段,叙述子书的性质并追溯 诸子的源起。

逮及七国力政,俊乂蜂起〔一〕。孟轲膺儒以磬折〔 二〕,庄周述道以翱翔〔三〕,墨翟执俭确之教〔四〕 ,尹文课名实之符〔五〕,野老治国于地利〔六〕,驺 子养政于天文〔七〕,申商刀锯以制理〔八〕,鬼谷唇 吻以策勋〔九〕,尸佼兼总于杂述〔一○〕,青史曲缀 以街谈〔一一〕,承流而枝附者,不可胜算〔一二〕; 并飞辩以驰术,餍禄而余荣矣〔一三〕。

〔一〕 《校注》:“《汉书.艺文 志.诸子略》:‘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皆起 于王道既微,诸侯力政,时君世主,好恶殊方。是以九 家之术,蜂出并作。’”《汉书.游侠传序》:“陵夷 至于战国,合从连衡,力政争强。”颜师古注:“力政 者,弃背礼义,专任威力也。”“俊”,贤才之称。《 尚书.皋陶 谟》:“俊乂在官。 ”《史记.项羽本纪》:“楚蜂起之将。”如淳曰:“ 蜂起,犹言蜂舞也。众蜂飞起,交横若舞,言其众也。 ”“□”,蜂的异体字。

〔二〕 黄注:“《史记》:孟轲, 邹人也。受业子思之门人,述唐虞三代之德,是以所如 者不合,退而与万章之徒序《诗》《书》,述仲尼之意 ,作《孟子》七篇。”按此见《孟子荀卿列传》。《孟 子.公孙丑上》:“乃所愿,则学孔子也。”

      《中庸》:“得一善则 拳拳服膺而弗失之矣。”服膺,有信守之义。范注:“ 《礼记.曲礼下》:‘立则磬折垂佩。’正义曰:‘臣 则身宜偻折如磬之背,故云磬折也。’”此处形容孟子 恭谨守礼。

〔三〕 黄注:“《史记》:庄子, 名周,其学本归于老子之言,故著书十余万言,大抵率 寓言也。楚威王厚币迎之,许以为相。周笑曰:无污我 ,我宁游戏污渎之中自快,无为有国者所羁。”

      范注:“《汉志》道家 《庄子》五十二篇,今郭象注本仅三十三篇。《庄子》 内篇首列《逍遥游》。《文选》潘安仁《秋兴赋》注引 司马彪云:‘言逍遥无为者,能游大道也。’翱翔,犹 言逍遥。”

      《注订》:“《庄子》 书首篇曰《逍遥游》,即司马迁所谓‘其言洸洋自恣以 适己’也,即述道翱翔之旨。”

      方孝孺《张彦辉文集序 》:“庄周为人,有壶视天地,囊括万物之态,故其文 宏博而放肆,飘飘然若云游龙骞不可守。”(
四部丛刊《逊志斋集》卷十二)“ 翱翔”,自由奔放,显示《庄子》文章的风格特点。

〔四〕 黄注:“《史记》:墨翟, 宋之大夫,善守御,为节用。《
艺文志》:《墨子》七十一篇。” 又:“俭确──《太史公自序》:墨者亦尚尧舜道,言 其德行,曰:堂高三尺,土阶三等,茅茨不翦,采椽不 刮,食土簋,啜土刑,粝粱之食,藜藿之羹,夏日葛衣 ,冬日鹿裘。其送死桐棺三寸,举音不尽其哀。教丧礼 必以此,万民为之率。使天下法若此。”“墨翟”,附 见《史记.孟子荀卿列传》。

      范注:“《汉志》墨家 《墨子》七十一篇,自注:‘名翟,为宋大夫,在孔子 后。’《庄子.天下篇》论墨学曰:‘其生也勤,其死 也薄,其道大觳。’郭注:‘觳,无润也。’案《说文 》……石部‘确,□石也,确或作●。’(□石,谓坚 也。)《玉篇》:‘确,硗确。’”《文选》左思《吴 都赋》:“同年而议丰确乎。”刘注:“确,薄也。” 谓瘠薄。《墨子》有《节用》《节葬》《非乐》等篇, 故云“执俭确之教”。

〔五〕 黄注:“刘向《别录》:尹 文子学本庄老,其书自道以至名,自名以至法,以名为 根,以法为柄,凡二卷,仅五千言。《艺文志》:《尹 文子》一篇。注:说齐宣王,先公孙龙。师古曰:刘向 云:与宋钘俱游稷下。”

      范注:“钱大昭曰:‘ 今《道臧》本上下二篇(《大道》篇上下),盖本魏黄 初末山阳仲长氏诠次之旧,故《隋志》已作二卷’。” 《大道》上云:“有形者必有名,有名者未必有形。形 而不名,未必失其方圜黑白之实,名而不可不寻名,以 检其差。故亦有名以检形,形以定名。名以定事,事以 检名。察其所以然,则形名之与事务,无所隐其理矣。 ”《斟诠》:“所谓‘形以定名,名以定事,事以检名 ’,三者相符,则其理无隐,是之谓‘课名实之符’也 。”“课”,考核。

〔六〕 范注:“《汉志》农家《野 老》十七篇,自注:‘六国时在齐楚间。’应劭曰:‘ 年老居田野,相民耕种,故号野老。’王应麟曰:‘《 真隐传》:“六国时人,游齐楚间,年老隐居,著书言 农家事,因以为号。”’”《孟子.滕文公上》述农家 许行云:“贤者与民并耕而食,饔飧而治。”

〔七〕 黄注:“《史记》齐有三驺 子。驺衍深观阴阳消息,而作《
怪迂之变》《终始大圣》之篇,十 余万言。《艺文志》:《邹子》四十九篇。注:名衍, 齐人,为燕昭王师,居稷下,号谈天衍。”上引《史记 》见《孟子荀卿列传》。

      范注:“《史记.孟荀 列传》集解引《别录》云:驺衍之所言,五德终始,天 地广大,书言天事,故曰‘谈天’。”

      《艺文志》载《邹子》 属阴阳家。邹衍通过自然界的阴阳变化来说明政治,所 以说“养政于天文”。“养政”,即为政。与上文“治 国”相对成文。

〔八〕 黄注:“《史记》(《老庄 申韩列传》):申不害相韩昭侯,学本黄老,而主刑名 ,著书二篇,号曰《申子》。《商君传》:魏鞅既破魏 还秦,封之于商十五邑,号为商君。《艺文志》《商君 》二十九篇。”“制理”,制定治理的法令,指用严刑 峻法。

      范注:“《汉志》法家 《申子》六篇。自注:‘名不害,京人。相韩昭侯,终 其身诸侯不敢侵韩。’……又法家《商君》二十九篇。 《四库提要》曰:‘《文献通考》引《周氏涉笔》以为 鞅书多附会后事,拟取他词,非本所论着。然周氏特据 文臆断,未能确证其非。今考《史记》称秦孝公卒,太 子立, 公子虔之徒告鞅欲反。惠 王乃车裂鞅以徇。则孝公卒后,鞅即逃死不暇,安得着 书!如为平日所著,则必在孝公之世,又安得开卷第一 篇,即称孝公之谥!殆法家者流,掇鞅余论,以成是编 。犹管子卒于齐桓公前,而书中屡称桓公耳。’”

      郭注:“《史记.商君 列传》:‘鞅少好刑名之学。’主张变法,其法,‘不 告奸者腰斩’,‘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太子犯 法,……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故云:‘刀 锯以制理。’理,吏也,法也。”

      《斟诠》:“《汉书. 刑法志》:‘中刑用刀锯。’韦昭注:‘刀割刑,锯刖 刑也。’按在此喻严刑峻法。”

〔九〕 《史记.苏秦列传》:“苏 秦者,东周雒阳人也。东事师于齐,而习之于鬼谷先生 。”集解:“《风俗通义》曰:‘鬼谷先生,六国时纵 横家。’”索隐:“乐壹注《鬼谷子》书云:‘苏秦欲 神秘其道,故假名鬼谷。’”

      范注:“《鬼谷子》一 卷。案《鬼谷子》《汉志》不著录。《隋志》纵横家有 《鬼谷子》三卷。注曰:‘周世隐于鬼谷。’《玉海》 引《中兴书目》曰:‘周时高士,无乡里族姓名字,以 其所隐,自号鬼谷先生。苏秦、张仪事之,授以《捭阖 》至《符言》等十有二篇,及《转丸》、《本经》、《 持枢》、《中经》等篇。’因《
隋志》之说也。”

      《注订》:“此指纵横 家以口舌辩给之道以策勋,所谓游说之士者也。”“勋 ”,谓立功。斯波六郎: “《春 秋.左氏传》桓公二年:‘凡公行,告于宗庙,反行, 饮至,舍爵策勋,礼也。’”

〔一○〕《训故》:“刘向《别录》 :楚有尸子,疑其在蜀。今案尸子书,晋人,名佼,秦 相卫鞅客。鞅诛,佼恐,逃入蜀,著书二十篇。”

      范注:“《汉志》杂家 《尸子》二十篇。自注:‘名佼,鲁人,秦相商君师之 。鞅死,佼逃入蜀。’”又引汪继培辑《尸子》序曰: “《汉书.艺文志》杂家《尸子》二十篇。隋、唐《志 》并同。宋时全书已亡。王应麟《汉志考证》云:‘李 淑《书目》存四卷。《馆阁书目》止存二篇,合为一卷 。其本皆不传。章怀太子注《后汉书》(《宦者吕强传 》)谓《尸子》书二十篇。十九篇陈道德仁义之纪,一 篇言九州险阻水泉所起。刘向序《荀子》,谓《尸子》 著书非先王之法,不循孔氏之术,刘勰又谓其“兼总杂 术”,“术通而文钝”。今原书散佚,未究大恉。’” “兼总杂术”谓“兼儒墨,合名法”。

〔一一〕《校证》:“《玉海》三七 ‘以’作‘于’。”按作“于”是。

      《训故》:“《青史子 》──《汉书.艺文志》注:古史官记事之书,小说家 也。”《玉海》卷三十七:“《汉志》小说家《青史子 》五十七篇。古史官记事也。”注:“《风俗通义》引 《青史子》书。”范注:“《大戴礼.保傅》篇:‘青 史氏之记曰:古者胎教。’《隋志》梁有《青史子》一 卷。”

      《汉书.艺文志》:“ 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 造也。……闾里小知之所及,亦使缀而不忘。”“曲缀 ”,详细记录。明方以智《通雅.释诂》卷三“缀集青 史,言汗青也”条:“《文心雕龙》云:‘青史曲缀于 街谈。’……《风俗通》引《青史子》书(见《祀典》 篇)。《大戴礼.保 傅》篇:‘
青史之记曰:古者胎教。’《隋志 》有梁《青史子》一卷。”

      范注:“案以上十家, 并本《汉书.艺文志》,每家举出一人。惟《鬼谷子》 不见于《汉志》,彦和时有其书,以为苏秦张仪之师, 故特举之。”

〔一二〕“枝附”谓其它子书,如枝 叶依附于根干。

〔一三〕《校注》:“孔融《荐祢衡 表》:‘飞辩骋辞。’”唐逢行珪《鬻子序》:“岂如 寓言迂恢,驰术飞辩者矣。”

暨于暴秦烈火,势炎昆冈〔一〕,而烟燎之毒,不及 诸子〔二〕。逮汉成留思〔三〕,子政雠校〔四〕,于 是《七略》芬菲〔五〕,九流鳞萃〔六〕,杀青所编〔 七〕,百有八十余家矣〔八〕。迄至魏晋,作者间出〔 九〕,谰言兼存〔一○〕,璅语必录,类聚而求,亦充 箱照轸矣〔一一〕。

〔一〕 《尚书.胤征》:“火炎昆 冈,玉石俱焚。”

      《斟诠》:“昆冈,本 指昆仑山。……彦和采用为歇后语,喻秦火焚书,良窳 俱毁,亦即‘玉石俱焚’之义。”

〔二〕 范注:“《史记.始皇本纪 》:‘三十四年,丞相李斯请史官非秦纪皆烧之;非博 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 尉杂烧之。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 学法令,以吏为师。’彦和云‘烟燎之毒,不及诸子’ ,恐非事实。战国诸子之学,亦有师徒相传。珍守勿 失,其书籍又非如《六经》之繁重,山 岩屋壁,藏匿自易,故至汉代求书,诸子皆出也。《论 衡.书解》篇:‘秦虽无道,不燔诸子,诸子尺书,文 篇具在。’此彦和所本。(赵岐《孟子章句题辞》亦谓 秦不焚诸子。)”

      朱□先等笔记:“王充 《论衡》亦言之,其实非也。何者?经书多言礼制,历 史为不可移易之物,若子书则各有是非,议论易涉纵横 ,为害尤巨,既禁经书,断无不禁子书之理,其所以不 残缺者亦有故,盖子书为当时人书,训诂易解,而信奉 其说者,易于记忆故也。”

〔三〕 “留思”,留意,谓留意搜 求古籍。

〔四〕 范注:“《文选.魏都赋》 注引《风俗通》云:刘向《别录》‘雠校者,一人读书 ,校其上下得谬误为校;一人持本,一人读书,若怨家 相对为雠。’”

〔五〕 范注:“《汉书.艺文志. 总叙》曰:‘……战国从衡,真伪分争,诸子之言,纷 然殽乱。至秦患之,乃燔灭文章,以愚黔首。汉兴,改 秦之败,大收篇籍,广开献书之路。迄孝武世,书缺简 脱,礼坏乐崩,圣上喟然而称曰:朕甚闵焉。于是建藏 书之策,置写书之官,下及诸子传说,皆充秘府。至成 帝时,以书颇散亡,使谒者陈农求遗书于天下。诏光禄 大夫刘向校经传诸子诗赋,步兵校尉任宏校兵书,太史 令尹咸校数术(占卜之书),侍医李柱国校方技(医药 之书)。每一书已,向辄条其篇目,撮其指意,录而奏 之。会向卒,哀帝复使向子侍中奉车都尉歆卒父业。歆 于是总群书而奏其《七略》。(
《隋志》:“哀帝使歆嗣父之业, 乃徙温室中书于天禄阁上,歆遂总括群书,撮 其 指要,着为《七略》。”)故有《辑略》(师古曰:辑 与集同,谓诸书之总要),有《六艺略》,有《诸子略 》,有《诗赋略》,有《兵书略》,有《术数略》,有 《方技略》。今删其要,以备篇籍。’”“芬菲”,意 指百花齐放。

〔六〕 《校证》:“‘九流鳞萃’ 旧作‘流鳞萃(日本活字本误卒)止’,梅六次本改。 黄本、张松孙本、崇文本并从之。案梅改是。《才略》 篇亦有‘鳞萃’之文。”

      黄注:“九流,注见《 正纬篇》。”按《谐隐》篇亦有“九流”之文。

      《玉海》卷五十三页三 下:“梁刘勰云:《七略》派流,诸子鳞萃。”《斟诠 》:“鳞萃,谓鳞集荟萃,有类聚之义。”

〔七〕 《后汉书.吴佑传》:“恢 (佑父)欲杀青简以写经书。”李贤注:“以火炙简令 汗,取其青易书,复不蠹,谓之杀青。亦谓汗简。”一 说古人著书,初稿书于青竹皮上,取其易于改抹,改定 后再削去青皮,书于竹白,谓之杀青。

      范注:“刘向上《晏子 》《列子》奏并云:‘以杀青书可缮写。’然则其录奏 者,并先杀青书简也。《御览》六百六引《风俗通》云 ,刘向《别录》:‘杀青者,直治竹简书之耳。新竹有 汁,善朽蠹。凡作简者,皆于火上炙干之。陈楚间谓之 汗,汗者,去其汁也。吴越曰杀,杀亦治也。向为孝成 皇帝典校书籍,二十余年,皆先书竹,改易刊定可缮写 者,以上素也。’(以上皆《汉书补注》引沈钦韩说) ”

〔八〕 黄注:“《艺文志》:凡诸 子百八十九家,四千三百二十四篇。”

〔九〕 《斟诠》:“谓魏晋两代子 书之作者时时出现也。”

〔一○〕梅注:“谰,音阑,逸也, 又谩也。元作□,朱改。”

      黄注:“《艺文志》: 《谰言》十篇。注:不知作者。《广韵》:谰言,逸言 也。”范注:“《隋书.经籍志》子类著录魏晋人所撰 书多种,在杂家小说家者尤不鲜。《说文》言部‘谰’ 或作‘●’。”《注订》:“《汉志》儒家有《谰言》 十一篇。如淳曰:‘谰音粲烂。’”《斟诠》:“谰言 ,谓遗逸之言,亦即坠闻佚事之义。”

〔一一〕黄注:“《韩诗外传》(五 ):成王之时,有三苗贯桑而生,同为一秀,大几满车 ,长几充箱。”范注:“舆中载物,形如箱箧,因谓之 车箱。”

      黄注:“照轸──《( 史记)田敬仲完世家》:梁王曰:寡人国小,尚有径寸 之珠,照车前后各十二乘者,十枚。”

      范注:“‘照轸’,疑 当作‘被轸’。释僧佑《出三藏记集.杂录序》曰:‘ 书序之繁,充车而被轸矣。’《说文》:‘轸,车后横 木也。’充箱被轸,犹言车不胜载。”

      《校注》:“按‘照轸 ’自通,无烦改字。《韩诗外传》十:‘魏王曰:若寡 人之小国也,尚有径寸之珠,照车前后十二乘者十枚。 ’”“照轸”,照车,指文彩。

然繁辞虽积〔一〕,而本体易总〔二〕,述道言治, 枝条《五经》。〔三〕其纯粹者入矩,踳驳者出规〔四 〕。

〔一〕 按元刻本无“辞”字,弘治 本、冯舒校本、王惟俭本均有“
辞”字。《四库全书考证》引“积 ”作“赜”,幽深难见也。

〔二〕 “本体”,指诸子述道言治 的根本思想。“易总”,易于概括。

〔三〕 《序志》篇:“唯文章之用 ,实经典枝条。”

〔四〕 《玉海》卷五十三页三下引 踳作“蹖”。“踳驳”,舛谬杂乱,驳杂。左思《魏都 赋》:“非醇粹之方壮,谋踳驳于王义。”《
校注》:“《庄子.天下》篇:‘ 其道舛驳’,《文选.魏都赋》李注引司马云:‘踳, 读曰舛,乖也;驳,色杂不同也。’是司马彪本‘舛’ 作‘踳’。”《缀补》:“踳与舛音义并同。”曹学佺 批:“
诸子亦当辨其纯驳。”

《礼记.月令》,取乎吕氏之《纪》〔一〕;《三年 问》丧,写乎荀子之书〔二〕:此纯粹之类也〔三〕。

〔一〕 《礼记.月令》正义引郑氏 目录云:“名曰《月令》者,以其记十二月政之所行也 。本《吕氏春秋. 十二月纪》之 首章也,以礼家好事抄合之,后人因题之曰《礼记》, 言周公所作,其中官名时事多不合周法。”

      赵翼《陔余丛考》卷三 《月令》:“不知此篇本吕氏原本,而礼家采入《礼记 》中者。今《吕氏春秋》现在,可覆按也。……而郑康 成已谓是‘不韦《春秋》之首章,礼家抄合为记’(见 《礼记.月令》正义引)。刘勰亦谓:‘《月令》一篇 ,取乎吕氏之《纪》。’”

〔二〕 黄注:“《荀子.礼论》前 半,褚先生补《史记.礼书》采入;其后半皆言丧礼, 三年之丧一段,与《礼记.三年问》同文。”

〔三〕 《注订》:“吕、荀之作皆 子书,然《月令》、《礼书》皆为五经枝条,辅翼正论 ,故归于纯粹之类也。”

      陈澧《东塾读书记》卷 十二《诸子书》:“韩昌黎《进学解》,称孟荀二儒‘ 吐辞为经’。(韩集卷十二)……《文心雕龙.诸子》 篇云:‘其纯粹者入矩,……《三年问》丧,写乎荀子 之书,此纯粹之类也。’昌黎读《荀子》,则云‘时若 不醇粹’(见卷十一)。刘彦和论《礼记》所取诸篇, 昌黎总论之,言各有当也。”

若乃汤之问棘〔一〕,云蚊睫有雷霆之声〔二〕;惠 施对梁王〔三〕,云蜗角有伏尸之战〔四〕;《列子》 有移山、跨海之谈〔五〕,《
淮南》有倾天、折地之说〔六〕,此踳驳之类也〔七 〕。是以世疾诸子混洞虚诞〔八〕。

〔一〕 《注订》:“《庄子.逍遥 游》:‘汤之问棘也是已。’”“棘”,《列子》作“ 革”,革、棘古音同。

〔二〕 范注:“《列子.汤问》篇 :‘殷汤问于夏革曰:古初有物乎?夏革曰:古初无物 ,今恶得物?……江浦之间生么虫(么,细也,亡果反 ),其名曰焦螟,群飞而集于蚊睫,弗相触也;栖宿去 来,蚊弗觉也;离朱、子羽方昼拭眦,扬眉而望之,弗 见其形;●俞、师旷方夜擿耳,俛首而听之,弗闻其声 。唯黄帝与容成子居空峒之上,同斋三月,心死形废, 徐以神视,块然见之,若嵩山之阿,徐以气听,砰然闻 之,若雷霆之声。’”

〔三〕 黄注:“《艺文志》:《惠 子》一篇。注:名施,与庄子同时。”“梁王”,指梁 惠王。

〔四〕 范注:“《庄子.则阳》篇 :‘惠子闻之而见戴晋人,戴晋人曰:“有所谓蜗者, 君知之乎?”曰:“然。”“有国于蜗之左角者曰触氏 ,有国于蜗之右角者曰蛮氏,时相与争地而战,伏尸数 万,逐北旬有五日而后返。”’按蛮触相争,系戴晋人 对梁王语,非惠施也。”

      《注订》:“‘惠子闻 之而见戴晋人’,见犹荐也。是戴晋人之对梁王,由于 惠施,故彦和云‘惠施对梁王’也。”

〔五〕 《训故》:“《列子.汤问 》:太形、王屋二山,方七百里,高万仞,愚公惩出入 之迂也,聚室而谋移之。又:海中之山曰方丈、蓬莱、 瀛洲、员峤、岱舆,龙伯之国有大人,举足不盈数步, 而暨五山之所。”

      《列子.汤问篇》:“ 太形、王屋二山方七百里,高万仞,本在冀州之南,河 阳之北。北山愚公者,年且九十,面山而居,惩山北之 塞,出入之迂也;聚室而谋曰:‘吾与汝毕力平险,指 通豫南,达于汉阳,可乎?’杂然相许,其妻献疑曰: ‘以君之力,曾不能损魁父之丘,如太行、王屋何?且 焉置土石?’杂曰:‘投诸渤海之尾,隐土之北。’遂 率子孙荷担者三夫,叩石垦壤,箕畚运于渤海之尾。” 又:“夏革曰:渤海之东,不知几亿万里,有大壑焉, 实惟无底之谷,其下无底,名曰归墟。……其中有五山 焉:一曰岱舆,二曰员峤,三曰方壶,四曰瀛州,五曰 蓬莱。……龙伯之国有大人,举足不盈数步,而暨五山 之所。”

〔六〕 黄注:“《汉书》淮南王安 为人好书,招致宾客方术之士数千人,作为内书二十一 篇,外书甚众,又有中篇八卷,言神仙黄白之术,亦二 十余万言。”又:“《淮南.天文训》:昔者共工与颛 顼争为帝,怒而触不周之山,天柱折,地维绝。”

〔七〕 《论衡.谈天》篇:“儒书 言共工与颛顼争为天子,不胜,怒而触不周之山,使天 柱折,地维绝,女娲销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 四极。天不足西北,故日月移焉;地不足东南,故百川 注焉。此久远之文,世间是之(言也)。文雅之人,怪 而无以非,若非而无以夺,又恐其实然,不敢正议,以 天道人事论之,殆虚言也。与人争为天子不胜,怒触不 周之山,使天柱折,地维绝,有力如此,天下无敌,以 此之力与三军战,则士卒,蝼蚁也;兵革,毫芒也。安 得不胜之恨,怒触不周之山乎?且坚重莫如山,以万人 之力共推小山,不能动也。如不周之山,大山也。使是 天 柱乎,折之固难;使非柱乎, 触不周山而使天柱折,是亦复难信。颛顼与之争,举天 下之兵,悉海内之众,不能当也。何不胜之有?且夫天 者气也体邪?如气乎,云烟无异,安得柱而折之?…… 不周为共工所折,当此之时,天毁坏也,如审毁坏,何 用举之?断鳌之足以立四极。……夫不周,山也;鳌, 兽也。夫天本以山为柱,共工折之,代以兽足,骨有腐 朽,何能立之久?且鳌足可以柱天,体必长大不容于天 地,女娲虽圣,何能杀之?如能杀之,杀之何用?足可 以柱天,则皮革如铁石,刀剑矛戟不能刺之,强弩利矢 不能胜射也。察当今天去地甚高,古天与今无异,当共 工缺天之时,无非坠于地也。女娲人也,人虽长无及天 者。夫其补天之时,何登缘阶据而得治之?岂古之天, 若屋庑之形,去人不远,故共工得败之,女娲得补之乎 ?……儒书之言,殆有所见,然其言触不周山而折天柱 ,绝地维,销炼五石(以)补苍天,断鳌之足以立四极 ,犹为虚也。何则?山虽动,共工之力不能折也,岂天 地始分之时,山小而人反大乎?何以能触而折之?以五 色石补天,尚可谓五石若药石治病之状,至其断鳌之足 以立四极,难论言也。”《论衡.对作》篇:“《淮南 》书言共工与颛顼争为天下,不胜,怒而触不周之山, 使天柱折,地维绝。尧时,十日并出,尧上射九日。鲁 阳战而日暮,援戈挥日,日为却还。世间书传,多若等 类,浮妄虚伪,没夺正是。心濆涌,笔手扰,安能不论 ?”

      桓谭《新论》:“《淮 南子》云‘共工争帝,地维绝’,亦皆为妄作,故世人 多云短书不可用。”

〔八〕 《校证》:“‘世疾诸子混 洞虚诞’,原本无‘子’字,何校云:‘“诸”下疑脱 “子”字。’《读书引》有, 今 据补。……黄注本‘洞’改‘同’,谢删此七字。纪云 :‘“是以”句有讹脱。’……案范说脱‘子’字,与 《读书引》暗合。下文云:‘按《归藏》之经,……况 诸子乎?’上下文正相照应。”沈岩引何校本“洞”改 “同”。

      范注:“‘同’一作‘ 洞’,铃木云:诸本作‘洞’。”又:“诸下脱一‘子 ’字。‘混同’,疑当作‘鸿洞’。鸿洞,相连貌,谓 繁辞也。《汉书.扬雄传》:‘雄见诸子各以其知舛驰 ,大氐诋訾圣人,即(王念孙曰:即,犹或也)为怪迂 析辩诡辞,以挠世事,虽小辩,终破大道而或众,使溺 于所闻而不自知其非也。’”

      《校注》:“‘混洞虚 诞’四字平列,而各明一义。‘
混’谓其杂,‘洞’谓其空,‘虚 ’谓其不实,‘诞’谓其不经,皆就踳驳方面言。若作 ‘鸿洞’,则为联绵词,与‘虚诞’二字不类矣。”

      王金凌:“刘勰此语是 针对《庄子》、《列子》、《淮南子》的寓言而发,寓 言总是借荒唐之语表达其意,但刘勰宗经,故诋为踳驳 、虚诞。”

按《归藏》之经〔一〕,大明迂怪〔二〕,乃称羿毙 十日〔三〕,嫦娥奔月〔四〕。《殷易》如兹〔五〕, 况诸子乎?

〔一〕 黄注:“《帝王世纪》:殷 人因《黄帝易》曰《归藏》。皇甫谧曰:《归藏易》以 纯坤为首,坤为地,万物莫不归而藏于其中,故曰《归 藏》。”

      范注:“《周礼(春官 )》太卜掌三《易》之法。一曰《连山》,二曰《归藏 》,三曰《周易》。郑注:‘夏曰《连山》,殷曰《归 藏》。’《归藏》为殷代之《易》,‘殷汤’当作‘《 殷易》’。《汉志》不载《归藏》。《御览》六百八引 桓谭《新论》云:‘《归藏》四千三百言。’严可均《 全上古三代文》十五辑得八百四十六字,兹录其两条: ‘昔者羿善射,彃十日,果弊之(弊应作毙)。’‘昔 常娥以西王母不死之药,服之,遂奔月,为月精。’”

〔二〕 《斟诠》:“大明,谓日月 也。《管子.内业》:‘鉴于大清,视于大明。’房玄 龄注:‘大明,日月也。’”

〔三〕 《训故》:“《归藏易.坤 开筮》云:帝尧降二女以舜妃。又羿彃十日。”梅注: “注见《辨骚》篇。”《斟诠》:“乃,犹若也。”《 校证》:“‘毙’,旧本及《玉海》三五皆如此作,黄 本改作‘弊’。案《辨骚》篇:‘夷羿彃日’,唐写本 ‘彃’作‘毙’,是彦和引用此事,前后正复作‘毙’ 。不必妄意改作。”

〔四〕 《训故》:“《归藏易》: 昔常娥以西王母不死之药服之,遂奔月为精。”梅注: “嫦娥,羿妻。”

〔五〕 《校证》:“‘易’原作‘ 汤’,黄叔琳云:疑作‘易’。范注云云。案黄校范说 是。今据改。”

至如商、韩〔一〕,六虱〔二〕五蠹〔三〕,弃孝废 仁〔四〕;轘药之祸〔五〕,非虚至也。

〔一〕 黄注:“《史记》:韩非者 ,韩之诸公子也。喜刑名法术之学,为人口吃而善著书 ,作《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 说难》十余万言。”

〔二〕 梅注:“《商子.靳令》篇 :六虱:曰礼乐,曰诗书,曰脩善,曰孝悌,曰诚信, 曰贞廉,曰仁义,曰非 兵,曰羞 战。国有十二者,上无使农战,必贫至削。十二者成群 ,此谓君之治不胜其臣,官之治不胜其民,此谓六虱, 胜其政也。”

      《训故》:“《商子. 弱民第二十》:农、商、官三者,国之常食官也。农辟 地,商致物,官法民。三官生虱六:曰岁、曰食、曰美 、曰好、曰志、曰行,六者有朴必削。”

      范注:“俞樾《诸子平 议》二十:‘樾谨案上言六虱,下言十二者,而中所列 凡九事,于数皆不合。疑礼乐诗书孝悌当为六事;本作 曰礼,曰乐,曰诗,曰书,曰脩善,曰孝,曰悌,曰诚 信,曰贞廉,曰仁义,曰非兵,曰羞战,故总之为十二 也。然则何以称六虱?曰六虱二字乃衍文也。六虱之文 见《去彊》篇。其文曰:“农商官三者,国之常官也。 三官者生,虱官者六:曰岁,曰食,曰玩,曰好,曰志 ,曰行。”此说六虱最得。盖岁也,食也,农之虱也; 玩也,好也,商之虱也;志也,行也,官之虱也。《去 彊》篇又曰:“国有礼,有乐,有诗,有书,有善,有 脩,有孝,有悌,有廉,有辩。国有十者,上无使战, 必削则亡。”然则《商子》之意不以此为六虱明矣。’ ”一说,“六”,虚数,言其多。

      高亨《商君书注译》认 为《靳令》原文应作:“六虱:曰礼乐;曰诗书;曰脩 善孝弟;曰诚信贞廉;曰仁义;曰非兵羞战。”“今本 衍三个‘曰’字。共有六项,所以称为六虱,每项又包 括两小项,所以下文称‘十二者’。”《玉海》卷五十 三:《诸子.商子》:“晋庾峻曰:‘秦塞斯路,利出 一官,虽有处士之名,而无爵列于朝者,商君谓之六蜗 ,韩非谓之五蠹。’原注:‘《文心雕龙》云:“商韩 之六虱五蠹。”’”

〔三〕 梅注:“韩非曰:乱国之俗 ,其学者则称先王之道以藉仁义,盛容服而饰辩说,以 疑当世之法,而贰人主之心;其言古(应作谈)者,为 设诈称,借于外力,以成其私,而遗社稷之利;其带剑 者,聚徒属,立节操,以显其名,而犯五官之禁;其患 (应作串)御者,积于私门,尽货赂,而用重人之谒, 退汗马之劳;其商工之民,脩治苦窳之器,聚弗靡之财 ,蓄积待时,而侔农夫之利。此五者,邦之蠹也。”按 此见《五蠹》篇。

〔四〕 《五蠹》中也批判儒家借仁 义来欺骗人主。

〔五〕 《校证》:“冯本、汪本、 佘本、张之象本、两京本、王惟俭本、‘轘’误‘辕’ 。”按元刻本亦作“辕”。

      梅注:“秦孝公以车裂 鞅曰轘,韩非饮药而死。”黄注:“《左传》杜预注: 车裂曰轘。《商君传》:秦孝公卒,太子立,公子虔之 徒告商君欲反,秦惠王车裂商君以徇。”又:“《史记 》:秦攻韩,韩王遣非使秦,李斯使人遗非药,使自杀 。”按此见《老庄申韩列传》。

公孙之白马、孤犊〔一〕,辞巧理拙;魏牟比之鸮鸟 〔二〕,非妄贬也。

〔一〕 《训故》:“《史记.荀卿 传》:赵亦有公孙龙,为坚白同异之辨。”《公孙龙子 》,《汉书.艺文志》列“名家”。

      黄注:“《列子》(《 仲尼》篇):公孙龙诳魏王曰:白马非马,孤犊未尝有 母。”

〔二〕 黄注:“按《列子》所述, 魏公子牟正深悦公孙龙之辨,所谓‘承其余窍者也’( 范注:乐正子舆诋公子牟之忿辞)。《庄子.秋水》篇 则异是。龙问牟:‘吾自以为至达已,今闻庄子之言, 无所开吾喙,何也?’公子牟有陷井之蛙谓东海之鳖之 喻。是‘鸮鸟’当作‘井蛙’矣。”《校证》:“‘鸮 ’冯本作‘枭’。黄注云云。案《史记.鲁仲连传》正 义引《鲁连子》:‘鲁仲连往请田巴曰:先生之言,有 似枭鸣。’彦和盖涉彼而误。”

      《庄子.秋水》:“公 孙龙问于魏牟曰:‘……吾自以为至达已。今吾闻庄子 之言,……无所开吾喙,敢问其方。’公子牟……笑曰 :‘子独不闻夫陷(浅)井之蛙乎?’”

      《校注》:“按‘井蛙 ’与‘鸮鸟’之形音不近,恐难致误。以其字形推之, 疑‘鸟’当作‘鸣’,写者偶脱其口旁耳。……《鲁连 子》:‘齐辩士田巴,辩于狙丘,议于稷下,毁五帝, 罪三王,訾五伯,离坚白,合同异,一日服千人。有徐 劫者,其弟子曰鲁仲连,……往请田巴曰:“……国亡 在旦夕,先生奈之何!若不能者,先生之言,有似枭鸣 ,出声而人恶之。愿先生勿复言!”田巴曰:“谨闻命 矣。”(《史记.鲁仲连传》正义、《御览》四六四又 九二七引)’彼仲连之讥田巴,拟以枭鸣,则魏牟之比 公孙,或亦乃尔。盖皆厌其詹詹多言,不切实用,而方 以鸮鸣之可恶也。”

昔东平求诸子、《史记》,而汉朝不与;盖以《史记 》多兵谋,而诸子杂谲术也〔一〕。然洽闻之士〔二〕 ,宜撮纲要;览华而食实〔三〕,弃邪而采正〔四〕, 极睇参差〔五〕,亦学家之壮观也。

〔一〕 黄注:“《汉书》:东平思 王宇,宣帝子,成帝时来朝上疏求诸子及《太史公书》 。”

      《汉书.宣元六王传》 :“东平思王宇来朝,上疏求诸子及《太史公书》。上 以问大将军王凤。凤曰:……诸子书或反经术,非圣人 ,或明鬼神,信物怪。《太史公书》有战国纵横权谲之 谋,汉兴之初,谋臣奇策、天官灾异、地形阨塞,皆不 宜在诸侯王,不可予。”

〔二〕 “洽闻”,见闻广博。

〔三〕 意谓观赏其华彩,而吸取其 内容。《辨骚》篇:“玩华而不坠其实。”

〔四〕 陈澧《东塾读书记》卷十二 《诸子书》:“《汉书.艺文志》云:‘观九家之言, 舍短取长,则可以通万方之略矣。’《文心雕龙.诸子 》篇云:‘洽闻之士,宜撮纲要,览华而食实,弃邪而 采正。’……澧案《隋书.经籍志》、《唐书.艺文志 》、梁庾仲容、沈约皆有《子钞》。……皆所谓‘舍短 取长’者也。”

      《注订》:“以上数语 极精,群经之外,诸子亦不可废也。读子之法,览华而 食实,弃邪而采正,十字备之矣。”

      杨明照《文心雕龙研究 中值得商榷的几个问题》:“《
诸子》篇的‘然洽闻之士,宜撮纲 要’,是第二段末承上启下之词。上文既评介了‘诸子 ’的各个方面,故以‘然洽闻之士,宜撮纲要’二句相 承。即是说,‘诸子’的优缺点虽纷然杂陈,但博学的 人,应该抓住它的主要东西;也就是紧接 着 说的‘览华而食实,弃邪而采正’,可见这里的‘宜撮 纲要’,是专指学习‘诸子’方面而言,与写作无甚关 系。”

〔五〕 “睇”,指注视。“参差” ,差别。“极睇参差”,谓极力注视诸子中不同之点。

      以上为第二段,论述先秦诸子的思想内 容,并将之分为纯粹与踳驳二类。

研夫孟、荀所述,理懿而辞雅〔一〕;管、晏属篇, 事覈而言练〔二〕;列御寇之书,气伟而采奇〔三〕; 邹子之说,心奢而辞壮〔四〕;墨翟、随巢,意显而语 质〔五〕;尸佼、尉缭,术通而文钝〔六〕。

〔一〕 范注:“孟荀皆战国大儒, 传孔门之学,不容轩轾于其间。荀子著书,主于明周孔 之教,崇礼而劝学。其中最为口实者,莫过于《非十二 子》及《性恶》两篇。王应麟《困学纪闻》据《韩诗外 传》所引,卿但非十子,而无子思、孟子,以今本为其 徒李斯等所增,不知子思、孟子后来论定为大贤耳,其 在当时,固亦卿之曹偶,是犹朱陆之相非,不足讶也。 ……彦和称孟荀理懿而辞雅,识力远胜韩愈大醇小疵之 论,宋儒盲攻,更不足道。”“懿”,渊深。《才略》 篇:“荀况学宗而象物名赋,文质相称,固巨儒之情也 。”

      苏洵《上欧阳内翰书》 :“《孟子》文,语约而意尽,不为巉刻斩绝之言,而 其锋不可犯。”

      方孝孺《张彦辉文集序 》:“荀卿恭敬好礼,故其文敦厚而严正,如大儒老师 ,衣冠伟然,揖让进退,具有法度。”(《四部丛刊》 《逊志斋集》卷十二)

〔二〕 《训故》:“《史记》:晏 婴者,莱之夷维人,为齐相,著书七篇,载其行事及谏 诤之言,世号《晏子春秋》。”

      范注:“《汉志》道家 :《管子》八十六篇(今书存七十六篇,十篇有录无书 。)刘向上奏云:‘凡《管子》书,务富国安民,道约 言要,可以晓合经义。’又儒家《晏子》八篇,刘向上 奏云:‘其书六篇,皆忠谏其君,文章可观,义理可法 ,皆合六经之义。又有复重文辞颇异,复列以为一篇。 又有颇不合经术,似非晏子言,疑后世辩士所为者,故 亦不敢失,复以为一篇。凡八篇。’”“事覈而言练” ,故事实在而言词精练。

〔三〕 《训故》:“《汉书.艺文 志》:《列子》八篇。注:名御寇,先庄子,庄子称之 。”

      范注:“《汉志》道家 :《列子》八篇。今本出晋张湛,疑即湛所伪造也。张 湛《列子序》云:‘往往与佛经相参。’盖湛时佛学已 入中国,故得窃取其意。又云:‘特与《庄子》相似。 ’盖《庄子》书中多称列御寇,故取材《庄子》特多。 又《周穆王》篇非汲冢书发见后不能造,尤为湛伪造之 证(《穆天子传》晋初出于汲冢)。《列子》放诞恢诡 ,故彦和云:‘气伟而采奇。’”

〔四〕 周注:“《邹子》夸诞,语 言汪洋恣肆,所以心奢辞壮。”

      范注:“心奢辞壮,即 《史记》所谓‘其语闳大不经,王公大人初见其术,惧 然顾化,其后不能行 之者也。《 论衡.案书》篇:‘邹衍之书,瀇洋无涯,其文少验, 多惊耳之言。案大才之人,率多侈纵,无实是之验,华 虚夸诞,无审察之实。’”《时序》篇:“邹子以谈天 飞誉。”“心奢”,心思夸张。

〔五〕 范注:“《韩非子.外储说 左上》:‘楚王谓田鸠曰:墨子者,显学也。其体身则 可,其言多不辩,何也?曰:今世之谈也,皆道辩说文 辞之言,人主览其文而忘其用。《墨子》之说,传先王 之道,论圣人之言,以宣告人。若辩其辞,则恐人怀其 文,忘其用,直以文害用也,故其言多不辩。’《汉志 》墨家《随巢子》六篇。隋、唐《志》并云一卷,《意 林》同。随巢为墨翟弟子(班固自注),其书言鬼神灾 祥,阐发《墨子》明鬼之义,以为鬼神贤于圣人。马国 翰《
玉函山房辑佚书》有《随巢子》一 卷。”王金凌:“墨家学说宣讲的对象多为一般平民, 故须文词质朴,内容显豁。”

〔六〕 《训故》:“《汉书.艺文 志》:《尉缭子》三十一篇。马总云:尉姓,缭名。首 篇称‘梁惠王问’盖魏人。”范注:“《汉志》,《尸 子》二十篇,《尉缭子》二十九篇,并在杂家。杂家者 流,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知国体之有此,见 王治之无不贯,此其所长也。故彦和称其术通。《汉志 》兵形势家有《尉缭》三十一篇。今所传《尉缭子》五 卷,二十四篇。胡应麟谓兵家之《尉缭》,即今所传, 而杂家之《尉缭》,并非此书;今杂家亡而兵家独传。 案胡氏之说是也。(晁公武《读书志》称元丰中以《六 韬》、《孙子》、《吴子》、《司马法》、《黄石公三 略》、《尉缭子》、《李卫公问对》颁武学,号曰七书 。此兵家之《尉缭》所以得传。)”“术通”,法术精 通。

鹖冠绵绵,亟发深言〔一〕;鬼谷眇眇,每环奥义〔 二〕。情辨以泽,文子擅其能〔三〕;辞约而精,尹文 得其要〔四〕。

〔一〕 《列仙传》:“鹖冠子,或 曰楚人,隐居,衣弊履穿,以鹖为冠,莫测其名,因服 成号。著书言道家事,冯暖常师事之。”

      范注:“《汉志》道家 :《鹖冠子》一篇。自注:‘楚人,居深山,以鹖为冠 。’今所传宋陆佃注本凡十九篇。其中《世兵》篇与贾 谊《鵩鸟赋》文辞多同,彦和所谓亟发深言者,殆指此 篇。《抱经堂文集》十《书鹖冠子后》:‘《鹖冠子》 十九篇,昌黎称之,柳州疑之,学者多是柳。盖其书本 杂采诸家之文而成。如五至之言,则郭隗之告燕昭者也 。伍长里有司之制,则管仲之告齐桓者也。《
世兵》篇又袭鲁仲连《遗燕将书》 中语,谓其取贾谊《鵩赋》之文又奚疑!’”

      “绵绵”,谓细语绵绵 ,连续不绝。“亟”,屡次。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卷一一七《鹖冠子》:“刘勰《
文心雕龙》称‘鹖冠绵绵,亟发深 言’,《韩愈集》(见卷十一)有《读鹖冠子》一首, ……其说虽杂刑名,而大旨本原于道德,其文亦博辨宏 肆。自六朝至唐,刘勰最号知文,而韩愈最号知道,二 子称之,宗元乃以为鄙浅(见《柳集》卷四),过矣。 ”

      《斟诠》:“陆佃《鹖 冠子序》:‘其道踳驳,著书初本黄老,而末流通于刑 名。此书虽杂黄老刑名, 而要其 宿时若散乱而无家者,然其奇言奥旨,亦每每而有也。 ’说与彦和‘亟发深言’之说相合。”

〔二〕 “眇眇”,范校:“铃木云 :嘉靖本、王本、冈本作渺渺。”

      《校证》:“冯本、汪 本、佘本、王惟俭本、《古论大观》‘奥’作‘其’。 ”元刻本、冯舒校本、两京本、张之象本,“
奥”均作“其”。

      范注:“《四库提要》 曰:‘高似孙《子略》称其一阖一辟,为《易》之神; 一翕一张,为老氏之术,出于战国诸人之表(
《子略》卷三),诚为过当。宋濂 《潜溪集》诋为蛇鼠之智;又谓其文浅近,不类战国时 人,又抑之太甚。柳宗元《辩鬼谷子》以为言益奇而道 益隘,差得其真。盖其术虽不足道,其文之奇变诡伟, 要非后世所能为也。’”

      《论说》篇:“《转丸 》骋其巧辞,《飞钳》伏其精术。”“眇眇”,玄远貌 。

      柳宗元《辩鬼谷子》: “《鬼谷子》后出,而险盭峭薄,……晚乃益出七篇, 怪谬异甚,不可考校,其言益奇,而道益隘。”

      清周广业《意林注》卷 二《鬼谷子》:“按是书始见《
隋志》,前此未录。故柳子厚(按 见《柳集》卷四《辩鬼谷子》)以为后出,……《文心 雕龙》称其‘唇吻策勋’,又言‘鬼谷渺渺,每环奥义 ’,岂竟不审真伪,为此虚美哉!”今传梁陶弘景注本 《鬼谷子》三卷。

〔三〕 《训故》:“晁补之云:文 子姓辛,号计然,受业老子。”

      黄注:“《艺文志》: 《文子》九篇。注:老子弟子,与孔子同时,而称周平 王问,似依托者也。”范 注:“ 《隋志》:《
文子》十二卷,即今所传本也。其 书并引《老子》之言而推衍之,旨意悉本《老子》,故 云情辨以泽(泽,润泽也)。”“情辨”,情理辨析。

〔四〕 范注:“《四库提要》曰: ‘其书本名家者流,大旨指陈治道,欲自处于虚静,而 万事万物则一一综核其实;故其言出入于黄、老、申、 韩之间。《周氏涉笔》谓其自道以至名,自名以至法, 盖得其真。’”

慎到析密理之巧〔一〕,韩非着博喻之富〔二〕,吕 氏鉴远而体周,〔三〕淮南泛采而文丽〔四〕。斯则得 百氏之华采〔五〕,而辞气之大略也〔六〕。

〔一〕 《史记.孟子荀卿列传》: “慎到,赵人。……学黄老道德之术,因发明序其指意 。故慎到着十二论。”《集解》引徐广曰:“
今《慎子》,刘向所定,有四十一 篇。”

      《汉书.艺文志》法家 :“《慎子》四十二篇。”自注:“名到,先申韩,申 韩称之。”

      范注:“《四库提要》 曰:‘今考其书,大旨欲因物理之当然,各定一法而守 之,不求于法之外,亦不宽于法之中。则上下相安,可 以清净而治。然法所不行,势必刑以齐之;道德之为刑 名,此其转关,所以申韩多称之也。’”

〔二〕 范注:“《汉志》法家:《 韩子》五十五篇。《史记.韩非传》:‘喜刑名法术, 而其归本于黄老。作《孤 愤》、 《五蠹》、《
内外储》、《说林》、《说难》十 余万言。’彦和所云博喻之富,殆指《内外储》、《说 林》等篇而言。”

      《情采》篇:“详览庄 韩,则见华实过乎淫侈。”

      方孝孺《张彦辉文集序 》:“韩非李斯,峭刻酷虐,故其文缴绕深切,排搏纠 缠,比辞联类,如法吏议狱,务尽其意,使人无所措手 。”

〔三〕 《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序 :“吕不韦者,……亦上观尚古,删拾《春秋》,集六 国时事,以为八览、六论、十二纪,为《吕氏春秋》。 ”高诱《吕氏春秋序》:“为十二纪、八览、六论,… …备天地万物古今之事,名为《吕氏春秋》。”

      《论说》篇:“不韦《 春秋》,六论昭列。”“体周”,谓结体周密。

      范注:“《汉志》杂家 :《吕氏春秋》二十六篇。自注:‘秦相吕不韦辑智略 士作。’《四库提要》曰:‘今本凡十二纪、八览、六 论。纪所统子目六十一,览所统子目六十三,论所统子 目三十六,实一百六十篇,《汉志》盖举其纲也。不韦 固小人,而是书较诸子之言独为醇正。大抵以儒为主, 而参以道家墨家,故多引孔子、曾子之言。其他如论音 则引《乐记》,论铸剑则引《考工记》,虽不着篇名, 而其文可案。所引庄列之言,皆不取其放诞恣肆者,墨 翟之言,不取其非儒明鬼者,而纵横之术,刑名之说, 一无及焉。其持论颇为不苟,论者鄙其为人,因不甚重 其书,非公论也。’”斯波六郎:“桓谭《新论》:秦 吕不韦请迎高妙,作《吕氏春秋》。……乃其事约艳, 体具而言微(《文 选》杨德祖《 答临淄侯笺》注引)。”

〔四〕 《训故》:“《汉书》:淮 南王刘安招致宾客方术之士,作为内书二十一篇,外书 甚众。”

      范注:“《汉志》杂家 :《淮南.内》二十一篇。《汉书.景十三王传》谓: ‘淮南王安好书,所招致率多浮辩。’(《河间献王德 传》)又《淮南王传》:‘辩博善为文辞。’《要略》 曰:‘若刘氏之书……理万物,应变化,通殊类,非循 一迹之路,守一隅之指,拘系牵连之物,而不与世推移 也。’”高诱《淮南子叙目》:“其义也着,其文也富 ,物事之类,无所不载。”

〔五〕 范注:“彦和特举以上十八 家,为晚周百氏之冠冕(其中淮南一家虽出于汉代,然 撰书之人,仍存战国恣肆高谈之风,故得列入),并指 明研术诸家之径途,循此以往,则得百氏之华采也。”

〔六〕 《校证》:“‘气’下原有 ‘文’字。……‘文’盖‘之’字之误衍,……今据删 。”

      范注:“‘文’疑是衍 字。《论语.泰伯》篇:‘曾子曰:出辞气,斯远鄙倍 矣。’郑玄注曰:‘出辞气能顺而说之,则无恶戾之言 出于耳。’彦和谓循此则得诸子之顺说,不至为鄙倍之 言所误也。”

      《校注》:“按无‘文 ’字是。‘文’盖‘之’之误(
《章表》篇“原夫章表之为用也” ,元本等误“之”为“文”,是其例),而原有‘之’ 字亦复书出,遂致辞语晦涩。《诏策》篇‘此诏策之大 略也’,《体性》篇‘才气之大略哉’,句法与此相同 ,可证。”按梅本“气”字下空二格,无“文”字。

      王力主编《古代汉语. 古汉语概论》引述上面一段文字后说:“在先秦诸子的 著作中,除用论辩文、说明文、记叙文以及寓言体外, 还开始表现出个人的风格来。这是因为那时盛行私人讲 学,私人著述,所以在语言上表现了个 人的风格。”

      以上为第三段,特就风格方面论述先秦 诸子的特色。

若夫陆贾《新语》〔一〕,贾谊《新书》〔二〕,扬 雄《法言》〔三〕,刘向《说苑》〔四〕,王符《潜夫 》〔五〕,崔寔《政论》〔六〕,仲长《昌言》〔七〕 ,杜夷《幽求》〔八〕,咸叙经典〔九〕,或明政术, 虽标论名,归乎诸子〔一○〕。何者?博明万事为子, 适辨一理为论〔一一〕,彼皆蔓延杂说〔一二〕,故入 诸子之流。

〔一〕 《校证》:“‘新’原作‘ 典’,今据王惟俭本改。”

      孙诒让《札移》十二: “‘典’当作‘新’。《新语》十二篇,今书具存。《 史记》贾本传及正义引《七录》并同,皆不云‘典语’ 。”

      黄注:“《史记》:高 帝谓陆生曰:试为我着秦所以失天下,吾所以得之者何 ,及古成败之国。陆生乃粗述存亡之征,凡着十二篇, 每奏一篇,高帝未尝不称善,左右呼万岁,号其书曰《 新语》。”按此见《陆贾列传》。

      范注:“汉代子书,《 新语》最纯最早,大旨皆崇王道,黜霸术,贵仁义,贱 刑威,归本于修身用人。其称引《老子》者,惟《思务 》篇引‘上德不德’一语,余皆以孔氏为宗。所援据多 《诗》《书》《春秋》《论语》之文。绍孟、荀而开贾 、董,卓然儒者之言,史迁目为辩士,未足以尽之(用 《四库 提要》及严可均《新语叙 》语,严语见《铁桥漫稿》五)。”

〔二〕 范注:“《汉志》儒家:《 贾谊》五十八篇。”

      范注引《抱经堂文集》 十《书校本贾谊新书后》云:“
《新书》,非贾生所自为也,乃习 于贾生者,萃其言以成此书耳。《
过秦论》史迁全录其文,《治安策 》见班固书者乃一篇,此离而为四五,后人以此为是贾 生平日所草创(《朱子语录》)。岂其然欤!书中为《 汉书》所不载者,虽往往类《说苑》、《新序》、《韩 诗外传》,然如青史氏之记,具载胎教之古礼,《修政 语》上下两篇,多帝王之遗训,《保傅》篇、《容经》 篇,并敷陈古典,具有源本;其解《诗》之《驺虞》, 《易》之‘潜龙’、‘亢龙’,亦深得经义。魏晋人决 不能为,故曰:是习于贾生者萃而为之,其去贾生之世 不大相辽绝可知也。”

〔三〕 《汉书.扬雄传》:“雄见 诸子各以其知舛驰……,虽小辩,终破大道而或众。… …故人时有问雄者,常用法应之,撰以为十三卷,象《 论语》,号曰《法言》。”

      范注引《四库提要》曰 :“汉书.艺文志》儒家,扬雄所序三十八篇。注曰: ‘《法言》十三。’雄本传具列其目。凡所列汉人著述 ,未有若是之详者,盖当时甚重雄书也。自程子始谓其 ‘曼衍而无断,优柔而不决’;苏轼始谓其‘以艰深之 词,文浅易之说’。至朱子作《通鉴纲目》,始书‘莽 大夫扬雄死’。雄之人品著作,遂皆为儒者所轻。若北 宋之前,则大抵以为孟、荀之亚也。”

〔四〕 《训故》:“《汉书》:刘 向校秘书,采古今纪传行事之迹,正辞美义,可为劝戒 者,以类相从,为《说 苑》二十 卷。”

      范注:“《汉志》儒家 刘向所序六十七篇。自注:‘《
新序》、《说苑》、《世说》、《 列女传》、《颂图》也。’《新序》十卷,《说苑》二 十卷,两书性质略同,彦和特举一以概之耳。……《说 苑》二十篇,其书皆录遗文佚事,足为法戒之资者,其 例略如《韩诗外传》。古籍散佚,多赖此以存。如《汉 志.河间献王》八篇,《隋志》已不著录,而此书所载 四条,尚足见其议论醇正,不愧儒宗。其他亦多可采择 ,虽有传闻异词,固不以微瑕累全璧矣(节录《
四库提要》语)。”

〔五〕 范注引《四库提要》曰:“ 《潜夫论》十卷,汉王符撰。《
后汉书》本传称其‘志意蕴愤,乃 隐居著书二十余篇,以议当世得失,不欲章显其名,故 号曰《潜夫论》’。今本凡三十五篇,合叙录为三十六 篇,盖犹旧本。范氏以符与王充、仲长统同传,韩愈因 作《后汉三贤赞》。今以三家之书相较,符书洞悉政体 似《昌言》,而明切过之;辨别是非似《论衡》,而醇 正过之。前史列之儒家,斯为不愧。”

〔六〕 《校证》:“‘政’,汪本 、佘本、张之象本、两京本、何允中本、日本活字本、 梅本、梅六次本、陈本、钟本、梁本、王谟本、张松孙 本、崇文本作‘正’。何校作‘政’。严可均《铁桥漫 稿》五《崔氏政论叙》曰:‘各书引见,或作“政论” ,或作“正论”,或作“本论”,止是一书。’”

      《训故》:“《后汉书 》:崔寔,字子真,瑗之子也。桓帝初为郎,明于政体 ,论当世便事数十条,名曰《政论》,指切时要,言辩 而确,当世称之。”按此见《后汉书.崔骃传》附《崔 寔传》。传中引 仲长统评《政论 》的部分原文。《崔骃传论》中又说:“
寔之《政论》,言当世理乱,虽晁 错之徒不能过也。”又赞曰:“崔为文宗,世禅雕龙。 ”

〔七〕 《训故》:“《后汉书》: 仲长统,字公理,山阳高平人。参丞相曹操军事,每论 说古今及时俗行事。恒发愤叹息,因着论名曰《昌言》 。”按此见《仲长统传》。

      范注引《铁桥漫稿》五 《昌言叙》曰:“余从《群书治要》写出九篇,益以本 传三篇,以《意林》次第之。本传:统字公理,山阳高 平人,着论三十四篇,十余万言。今此收辑,才万余言 ,亡者盖十八九,而《治要》所载,又颇删节,断续□离 ,殆所不免,然其闿陈善道,指呵时敝,剀切之忱,踔 厉震荡之气,有不容摩灭者。缪熙伯方之董、贾、刘、 扬,非过誉也。神仙家言,儒者所弗道,而《昌言》有 其一篇,故是杂家。”

      清周广业《意林注》卷 五:“仲长统(原注:廖无此字)《昌言》:廖本无‘ 统’字者,梁避昭明太子讳。故《文心雕龙》叙《诸子 》曰:‘王符《潜夫》,崔寔《政论》,仲长《昌言》 ,杜夷《幽求》。’独于统举姓。”

〔八〕 黄注:“《晋书》杜夷,字 行齐,庐江人,怀帝时举方正,着《幽求子》二十篇。 ”按此见《儒林.杜夷传》。

      范注引黄以周《儆季杂 箸.子叙.幽求子叙》曰:“杜氏家学皆宗儒,至夷一 变而入道。其言曰:‘道以无为为家,清静虚寂,宏广 多包,圣人所宅。’此其宗恉也。”

〔九〕 范注:“‘咸’一作‘或’ ,作‘或’者是。”

      《校注》:“‘咸’, 黄校云:‘一作或。’按当从一本作‘或’,始与下句 一例。《训故》本正作‘或’。”

〔一○〕朱□先等笔记:“‘虽标论 名,归乎诸子’,古人云论皆成书,非如后世之单篇论 说。”

〔一一〕范注:“‘适’,疑当作‘ 述’。《论说篇》云:‘述经叙理曰论。’”斯波六郎 :“案‘适辨’与上句‘博明’相对成文,不应妄改为 ‘述辨’。”

      郭注:“适,专主。博 与适相对成文。……《论语.里仁》:‘无适也。’朱 注:‘适,专主也。’犹知适有专主之义。”“适辨一 理”即只辨一理。

      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 .汉魏以后诸子》:“刘勰之言欲使论与子分,然汉魏 子书,大抵适辨一理而已,未见其能博明万事也。”

〔一二〕意谓这些都是牵连到各种事 物的杂说。

      以上为第四段,点明两汉杂说纳入诸子 的原因。

夫自六国以前,去圣未远〔一〕,故能越世高谈,自 开户牖。两汉以后,体势漫弱〔二〕,虽明乎坦途〔三 〕,而类多依采,此远近之渐变也〔四〕。

〔一〕 《孟子.尽心下》:“去圣 人之世,若此其未远也。”

〔二〕 范校“漫”字:“黄云:活 字本、汪本作‘浸’。”范注:“谭献校本改‘漫’作 ‘浸’,案谭改是也。”

      《校注》:“按谭校是 。元本、弘治本,……亦并作‘
浸’。《文选》陆倕《石阙铭》: ‘晋氏浸弱。’是‘浸弱’连文之证。《乐府》篇亦有 ‘自雅声浸微’语。”

〔三〕 《校注》:“黄校云:‘虽 ’‘乎’二字,元作‘难’‘于’,朱改。按朱改是也 。《庄子.秋水篇》篇:‘明乎坦涂。’即此语之所自 出。”范注:“坦途,谓儒学。六国以前仍指六国,非 谓春秋时代。汉自董仲舒奏罢百家,学归一尊,朝廷用 人,贵乎平正,由是诸家撰述,惟有依傍儒学,采掇陈 言,为世主备鉴戒,不复敢奇行高论,自投文网,故武 帝以后,董、刘、扬雄之徒,不及汉初淮南、陆贾、贾 谊、晁错诸人,东汉作者又不及西京,魏晋之世,学术 更衰,所谓谰言兼存,璅语必录,几至不能持论矣。”

      郭注:“《庄子.秋水 》:‘明乎坦途,故生而不说,死而不祸。’此文坦途 ,承上文‘越世高谈’说的,非指儒家也。类,大抵。 ”

〔四〕 “依”是依傍,“采”是采 取,谓拾人牙慧。“远”指先秦,“近”指两汉以后。

      《校释》:“舍人之意 ,大抵扬战国而抑汉晋。战国诸子,学有本源,文非苟 作,虽各得大道之一端,而皆《六经》之枝条也。汉代 已逊其宏深,魏晋尤难与比数。陆《语》则粗述存亡, 贾《
书》亦杂编奏议;扬雄规□仲尼, 刘向采摭往事,衡以著述之体,已非庄墨之俦。《潜夫 》《昌言》以下,大都务切时要之作,别无新义,未餍 研求。故颜之推亦谓‘魏晋以来,所著诸子,理重事复 ,递相模效,犹屋下架屋,床上施床耳。’洵为确论。 ”

嗟夫,身与时舛,志共道申〔一〕,标心于万古之上 ,而送怀于千载之下〔二〕,金石靡矣,声其销乎〔三 〕!

〔一〕 他们的志趣随圣道得以申张 。

      司马迁《报任少卿书》 :“盖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 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 子膑足,《兵法》脩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 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底圣 贤发愤之所为作也。此人皆意有郁结,不得通其道,故 述往事,思来者。”

〔二〕 唐逢行珪《鬻子序》:“驰 心于万古之上,寄怀于千载之下,庶垂道见志,悬诸日 月。”即本于此篇,而字句小有改易。

〔三〕 范注:“《金楼子.自序》 篇:‘人间之世,飘忽几何,如凿石见火,窥隙观电, 萤睹朝而灭,露见日而消,岂可不自序也。’”

      《校注》:“按此即《 序志》篇‘名逾金石之坚’之意。‘其’,岂也。”

      郭注:“靡,糜之借字 。《楚辞.九叹》:‘名靡散而不彰。’注:‘靡散, 犹消灭也。’《汉书.景十三王传》:‘今欲靡烂望卿 。’注:‘靡,碎也。’皆以靡作糜也。”

      杨明照《从文心雕龙原 道序志两篇看刘勰的思想》(《
文学遗产增刊》十一辑):“《诸 子》篇:‘太 上立德,……悬诸 日月焉。’‘嗟夫,身与时舛,……声其销乎!’这里 表面上虽在谈诸子,实际无异于自白。特别是《序志》 篇末的‘茫茫往代,既沈予闻,眇眇来世,倘尘彼观’ ,与《诸子》篇的‘标心于万古之上,而送怀于千载之 下’,寓意大体相同。”

      《注订》:“自‘何者 ’以下,至‘声其销乎’,为此篇总论。一以辨诸子之 体与论说之异;一以辨两汉以降,子类之著作渐衰。最 后‘标心于万古之上,而送怀于千载之下’,不啻彦和 自道也。故纪评云‘隐然自寓’也。”

      第五段论述先秦两汉诸子的演变,并以 感叹作结。

赞曰:丈夫处世〔一〕,怀宝挺秀〔二〕;辨雕万物 〔三〕,智周宇宙〔四〕。立德何隐?含道必授〔五〕 。条流殊述,若有区囿〔六〕。

〔一〕 《校证》:“‘丈’原作‘ 大’,王惟俭本,梅六次本作‘
丈’。钟本、梁本、日本刊本、张 松孙本、崇文本俱从之。今据改。《程器》篇有‘丈夫 学文’语。”

      《校注》:“按‘丈’ 字是。《程器》篇亦有‘丈夫’文。《南齐书.王秀之 传》:‘(苟)丕乃遗书曰:“……丈夫处世,岂可寂 漠恩荣!”’《世说新语.言语》篇:‘士元从车中谓 曰:“吾闻丈夫处世,当带金佩紫。”’并足资旁证。 ”

〔二〕 《论语.阳货》:“(阳货 )曰:怀其宝而迷其邦,可谓仁乎?”朱注:“谓怀藏 道德,不救国之迷乱。” 《斟诠 》:“挺秀,谓挺拔俊秀,与众不同,有‘出类拔萃’ 之义。”

〔三〕 《情采》篇:“庄周云:辩 雕万物,谓藻饰也。”《庄子.天道》篇:“故古之王 天下者,知虽落天地,不自虑也;辩虽雕万物,不自说 也。”疏:“宏辩如流,雕饰万物。”《校注》:“‘ 辨’凌本作‘辩’,按辩字是。”

〔四〕 《易.系辞上》:“知周乎 万物,而道济天下。”《释文》:“知,音智。”《校 注》:“因与上句之‘万物’相避,故作‘智周宇宙’ 。”

〔五〕 《斟诠》直解为‘建立德业 ,何须隐售?抱负道术,必然传授”。

〔六〕 范注:“李君雁晴曰:‘述 同术,途也。’”

      此谓各种流派的表达方 式不同,各有各的区域园地。

  论说 第十八

  元王构《修词鉴衡》:“言其伦而析之者,论也。 别嫌疑而明之者,辨也。度其宜而揆之者,议也。正是 非而着之者,说也。”

  刘师培《论文杂记》:“九家之中,凡能推阐义 理,成一家之言者,皆为论体。儒家之中,如《礼记. 表记》、《中庸》各篇,皆论体也。即道家、法家、杂 家、墨家之中,亦隐含论辩两体。宣口为说,发明经语 大义亦为说。《汉志》于发明经义之文即附于本经之下 。又贾谊《过秦论》三篇,亦列于《新书》,而《汉志 》杂家复有《荆轲论》五篇,皆论体之列于子者也。”

  “说”在此为游说,与后世所谓“论说文”之说 是有区别的。

圣哲彝训曰经〔一〕,述经叙理曰论〔二〕。论者, 伦也〔三〕;伦理无爽〔四〕,则圣意不坠〔五〕。

〔一〕 《书.酒诰》:“聪明祖考 之彝训。”传:“言子孙皆聪听父祖之常教。”

〔二〕 范注:“凡说解谈议训诂之 文,皆得谓之为论;然古惟称经传,不曰经论;经论并 称,似受释藏之影响。《魏晋释老志》曰:‘
释迦后数百年,有罗汉菩萨,相继 着论,赞明经义,以破外道。皆傍诸藏部大义,假立外 问,而以内法释之。’《隋书.经籍志》以佛所说经为 三部,又有菩萨及诸深解奥义,赞明佛理者,名之为论 。彦和此篇,分论为二类:一为述经、传注之属;二为 叙理、议说之属。八名虽区,总要则二。二者之中,又 侧重叙理一边,所谓‘论也者,弥纶群言,而研精一理 者也’。”

〔三〕 范注:“《释名.释典艺》 :‘论,伦也,有伦理也。’《
说文系传》三十五:‘应诘难,揭 首尾,以终其事,曰论。论,伦也,同归而殊涂。’”

      《玉海》卷六十二:“ 郑康成曰:论者纶也,可以经纶世务。”

〔四〕 范注:“伦,理也;爽,差 失也。”

      张相《古今文综》第一 部第一编第一章《论文体制》:“论者伦也,义取伦理 无爽,驰骤横决,良 乖古谊。”

〔五〕 斯波六郎:“《论语.子张 》:‘文武之道,未坠于地,在人。’”

      以上几句话是说写论文 要有条理,条理无误,才能不失圣人的原意。《文选序 》:“论则析理精微。”就是在论文中要把道理分析得 精密细微。

昔仲尼微言,门人追记,故抑其经目,称为《论语》 〔一〕;盖群论立名,始于兹矣〔二〕。自《论语》已 前,经无“论”字〔三〕;《
六韬》二论〔四〕,后人追题乎!

〔一〕 《校证》:“‘抑’原作‘ 仰’,今据《御览》改。《(仪礼)聘礼》疏引郑玄《 论语序》:‘《易》,《诗》,《书》,《礼》,《乐 》,《春秋》,皆二尺四寸(原作“一尺二寸”,据《 左传序》疏引郑氏《论语序》改)。《孝经》谦,半之 ;《论语》八寸策者,三分居一,又谦焉。’郑氏此文 ,正可说明《论语》谦,不敢称经之故。徐校‘仰’作 ‘押’,未是。‘故抑其经目称为《论语》’九字,《 事物纪原》四引作‘目为《论语》’一句。”

      《汉书.艺文志》:“ 昔仲尼没而微言绝。”师古注:“精微要妙之言。”

      范注:“《汉书.艺文 志》:‘《论语》者,孔子应答弟子时人及弟子相与言 而接闻于夫子之语也。当时弟子各有所记,夫子既卒, 门人相与辑而论纂,故谓之《论语》。’《补注》引王 先慎曰:‘皇、邢二疏并云:“论,撰也。”群贤集定 ,故曰撰。郑注《
周礼》云:“答述曰语。”以此书 所载,皆仲尼应 答弟子及时人之 辞,故曰语;而在论下者,必经论撰,然后载之,以示 非妄语也。’……‘仰其经目’,疑当作‘抑其经目’ ,谓谦不敢称经也。”

      《春觉斋论文.流别论 》八:“然《论语》一书,出言为经,宋儒语录,即权 舆于此。(或谓语录出之南宗诸僧,实则非是。)非复 后人所作之论体。”

〔二〕 刘熙载《艺概.文概》:“ 刘彦和谓群论立名,始于《论语》,不引《周官》‘论 道经邦’一语,后世诮之,其实过矣。《周官》虽有论 道之文,然其所论者未详;《论语》之言,则原委俱在 。然则论非《论语》奚法乎?”

      蒋祖怡《文心雕龙论丛 .文心雕龙内容述评》:“《论语》之‘论’,是‘论 纂’之‘论’,不是‘议论’之‘论’或‘辩论’之‘ 论’。其实,论说之体,并不始于《论语》,而且《论 语》中大半是记言记事,不纯粹是议论。刘氏因为‘尊 圣宗经’,把《论语》作为论说文的始祖,这种说法显 然是很勉强的。”

〔三〕 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别集 类上:“余尝题其后曰:世之词人,刻意文藻,读书多 灭裂……今勰著书垂世,自谓梦执丹漆器,随仲尼南行 ,其自负不浅矣;观其《论说》篇称‘《论语》以前, 经无论字,《六韬》三(当作二)论,后人追题’,是 殊不知《书》有‘
论道经邦’之言也。”(卷四上)

      杨慎批:“按《书》云 ‘论道经邦’,已有论字矣。”何焯云:“杨驳之是也 。后《议对》篇即引‘议事以制’。杨说本之晁子止《 读书志》。”又云:“‘论道经邦’唯见《古文尚书》 ,故彦和以为经无‘论’字。”《日知录》卷二十四《 司业》:“梁刘勰《文心雕龙》谓‘《论语》以前,经 无论字……’,今《周官》 篇有 ‘论道经邦’之语,盖梅赜古文之书其时未行。”

      《补注》:“纪云:‘ 观此,知古文《尚书》梁时尚不行于世,故不引“论道 经邦”之文,然《周礼》却有“论”字。’详案《困学 纪闻》卷十七:‘《文心雕龙》云:“《论语》以前, 经无论字。”晁子止云:不知《书》有“论道经邦”。 ’阎笺:‘“论道经邦”乃晚出书《周官》篇,本《考 工记》“或坐而论道”来。’案文达之评据此。又《纪 闻》何笺云:‘“论道经邦”本于古文《尚书》,未可 以诋彦和。’又云:‘刘彦和或不读《古文尚书》。’ 案此何氏为彦和左袒。何又云:‘书中《议对》篇即引 “议事以制”。’此则何氏卓见,可以证彦和不引‘论 道经邦’之疏。盖彦和本文士,于经学不甚置意,且当 时并不知《古文尚书》为伪也。”

      范注:“纪说误。顾广 圻谓彦和屡引东晋古文,如《通变》篇、《议对》篇、 《丽辞》篇、《事类》篇皆引之。案顾说是也。……案 诸家皆误会彦和语意,遂率断为疏漏;其实‘《论语》 以前,经无论字’,非谓经书中不见‘论’字,乃谓经 书中无以论为名者也。上文云‘群论立名’,下文云‘ 《六韬》二论’,皆指书名篇名言之。”

〔四〕 《玉海》卷六十二页二十一 下:“《文心雕龙》:‘自《论语》以前,经无论字, 《六韬》二论,后人追题。’注云:‘《六韬》《霸典 文论》、《文师武论》。’”

      何焯批:“今之《六韬 》,亦非本书,乃阮逸杂取古书所引伪撰而成。”

      黄注:“《汉书.艺文 志》:《周史六弢》六篇。注:惠襄之间,或曰显王时 ,或曰孔子问焉。师古 曰:‘即 今之《六韬》也,盖言取天下及军旅之事。’按《六韬 》有《霸典文论》《文师武论》。”

      范注:“《后汉书.何 进传》章怀注曰:‘太公《六韬》篇:第一《霸典文论 》,第二《文师武论》。’今本《文师》在《
六韬》为第一篇,与章怀所举不合 ,亦无《文论》、《武论》之目,盖又非唐时之旧矣。 ”余嘉锡《古书校读法.明体例第二》:“今本只作《 文韬》《武韬》,故黄叔琳注不得其解。”

详观论体,条流多品〔一〕;陈政,则与议说合契〔 二〕;释经,则与传注参体〔三〕;辨史,则与赞评齐 行〔四〕;铨文,则与叙引共纪〔五〕。

〔一〕 《春觉斋论文.流别论》八 :“论之为体,包括弥广。议政,议战,议刑,可以抒 己所见,陈其得失利病,虽名为议,实论体也。释经文 ,辨家法,争同异,虽名为传注之体,亦在在可出以议 论。至于正史传后,原有赞评之格,述赞非论,仍寓褒 贬,既名为评,亦正取其评论得失,仍论体也,不过名 称略异而已。且唐、宋人之赠序、送序中语,何者非论 ?特语稍敛抑,而文集诗集之序,虽近记事,而一涉诗 文利弊,议论复因而发。欧公至于记山水厅壁之文,亦 在在加以凭吊,凭吊古昔,何能无言?有言即论。故曰 ,论之为体广也。”

〔二〕 范注:“《说文》:‘论, 议也。’《广雅.释诂二》:‘
说,论也。’详本篇及《议对》篇 。毛公注《诗》,安国注《书》,皆称为传。传即注也 。贾逵曰:‘论,释也。’《汉书》曰赞,《后汉书》 曰论,《三国志》曰评,其实一也。”“契”,符契。 “合契”,与合符同义。

〔三〕 《注订》:“传注之体可互 参,盖其旨同,皆说经之义也。”

      《斟诠》:“《博物志 》:‘上古去先师近,解释经文皆曰传,传师说也;后 世去师远,或失其传,故谓之注,注下己意也。前者如 左氏,公羊、谷梁之传《春秋》,后者如赵岐之注《孟 子》、杜预之注《左传》,何休之注《公羊》。’”

〔四〕 梅注:“行音杭。”

      《史通.论赞》篇云: “《春秋.左氏传》每有发论,假‘君子’以称之。《 史记》云‘太史公’,既而班固《汉书》曰‘
赞’,荀悦《汉书》曰‘论’,《 东观汉纪》曰‘序’,谢承《后汉书》曰‘诠’,陈寿 《三国志》曰‘评’,王隐《晋史》曰‘议’。其名万 殊,其义一揆。”

      郭注:“《颂赞》篇: ‘及迁史固书,托赞褒贬,约文以总录,颂体而论辞, 又纪传后评,亦同其名。’足赞评与论同也。”

〔五〕 范注:“‘铨’当作‘诠’ 。《淮南》书有《诠言训》,高注曰:‘诠,就也。’ 诠言者,谓譬类人事,相解喻也。史传多以撰为之。序 ,如《书序》,《诗序》,《序卦》,及班固《两都赋 序》,皇甫谧《三都赋序》之属。引,未详。左思《吴 都赋》注:‘南音,征引也,商角征羽,各有引。’《 诗.行苇》笺云:‘在前曰引。’正义:‘引者,率引 之义。’”

      《校注》:“按后文‘ 序者次事’即承此而言,‘叙’‘序’上下不同,应改 其一。《定势》篇:‘史论序注,则师范于覈要。’则 此‘叙’当改‘序’、《文章辨体总论》、《七修类□ 》二九引,并作‘诠文则与 序引 共纪’。”《斟诠》:“本书《序志》:‘夫铨序一文 为易,弥纶群言为难。’用与此处同。”

      明郎锳《七修类稿》卷 二十九《诗文类.各文之始》:“论者,议也。《昭明 文选》以其有二体:一曰史论,……一曰设论,……意 恐过为之分。善乎刘勰曰:‘陈政,则与议说合契,释 经,则与传注参体;辨史,则与赞辞齐行;论文,则与 序引共纪。’信夫。”

      《注订》:“铨文者, 权衡文章也。有所权衡,则论议兴而叙引为要,故言‘ 铨文则序引共纪’也,‘铨’字不误,范注从诠,非。 ”又:“叙与序同,引者,《吴都赋》注‘商角征羽各 有引。’《尔雅.释诂》:‘引,陈也。’《文选》有 《典引》,注:引者,伸也。”牟注:“引指引言。《 文体明辨序说》中讲‘大略如序而稍为短简’,但认为 ‘唐以前文章未有名“引”者’,班固的《典引》,宋 代谢庄的《怀园引》等,都和作为文体的‘序引’无关 。陆云有《赠顾骠骑》二首:《有皇》、《思文》,都 注:‘八章,有引。’兹录其一:‘《有皇》,美祈阳 也。祈阳秉文之士,骏发其声,故能照明有吴,入显乎 晋。国人美之,故作是诗焉。’(见《陆清河集》卷二 )这正是如序而稍简的‘引’。纪,纲目。”(《文心 雕龙译注》)

      《文体明辨序说》“论 ”类:“按勰之说如此。而萧统《文选》则分为三:设 论居首,史论次之,论又次之。较诸勰说,差为未尽。 然唯设论,则勰所未及。……详勰之说,似亦有未尽者 ,愚谓析理亦与议说合契,讽(讽人)寓(寓己意)则 与箴解同科,设辞则与问对一致,必此八者,庶几尽之 。故今……广未尽之例,列为八品:一曰理论,二曰政 论,三曰经论,四曰史论(有评议、述赞 二 体),五曰文论,六曰讽论,七曰寓论,八曰设论。”

      张相《古今文综》第一 部第一编第一章《论之体制》:“昔者彦和诠论曰:‘ 弥纶群言,研精一理。’载绎其谊,弥纶群言,则作法 也;研精一理,则体制也。文事流别,析而弥增,体制 之分,代孳异说,要之彦和政、经、史、文之别,卓哉 名言,弗可易矣。兹约以今名,曰论理,曰论文,曰论 政,曰论史。

      “(甲)论理──述经 叙理,是名为论。……大都义取阐发。子瞻《刑赏》( 《刑赏忠厚之至论》),荆公《礼论》,抉摘经心,皆 彦和所谓‘释经则与传注参体’者与?

      “(乙)论文──《文 心雕龙》,抉微入奥,论文之着,此为绝唱,……伯仲 之间,则子桓《典论》之《论文》矣。李文饶之作(李 德裕《文章论》)为《谢灵运传论》而发,异同之致, 与陆厥致隐侯书,足资参稽,下此张氏魏氏二家之论( 宋张来《文论》,清魏禧《论文》)亦可观,斯皆彦和 所谓‘铨文则与叙引共纪’者也。……

      “(丁)论史──古者 史臣记载,乃有史论,萧《选》特标此目,大抵采自史 书。后世之士,读书论世,间有造述,遂与史传别出, 彦和所谓‘辨史则与赞评齐行’者也。迄乎三苏,蔚为 大观,骎骎乎自成一体矣。……

      “(一)史传论──子 长撰述《史记》,限以篇终,各着一论,既而班固曰赞 ,刘知几氏言之详矣。但马班论列,后世专名为赞,列 入史赞类。” 

故议者,宜言〔一〕;说者,说语〔二〕;传者,转 师〔三〕;注者,主解〔四〕;赞者,明意〔五〕;评 者,平理〔六〕;序者,次事〔七〕;引者,胤辞〔八 〕;八名区分,一揆宗论〔九〕。

〔一〕 范注:“《礼记.中庸》: ‘义者,宜也。’议,从言,义声,亦取宜意。《说文 》:‘议,语也。’段注曰:‘议者,谊也;谊者,人 所宜也,言得其宜之谓议。’”

〔二〕 范注:“说,即悦怿之悦; 悦语,谓悦怿之语。”

〔三〕 范注:“《释名.释书契》 :‘传,转也,转移所在,执以为信也。’王褒作《四 子讲德》,而云作传,《文选》标为《四子讲德论》, 是传亦称论之证。转师,谓听受师说,转之后生也。” “传者转师”就是转相师授,转相传授。

〔四〕 范注:“《仪礼》郑氏注正 义曰:‘注者,注义于经下,若水之注物。’《礼记. 曲礼》正义曰:‘注者,即解书之名。’主解为注,以 解释为主。”

〔五〕 范注:“赞,明也。见《颂 赞》篇。”

〔六〕 范注:“《广雅.释诂三》 :‘评,平也。’”《斟诠》:“平理,谓平量情理。 ”

〔七〕 范注:“‘序’与‘叙’音 义同。《易.艮》‘言有序’,《文言》‘与四时合其 序’,《诗》‘序宾以贤’,《仪礼.燕礼》‘序进’ ,《左宣十二年传》‘内官序当以夜’,皆次第之意。 陈先生曰:‘《后汉书.冯衍传》:“退而作赋,又自 论曰。”自论,即自序也。’”

      孙梅《四六丛话》卷十 九“序”:“尝考《文心》论列诸体,独不及序;唯《 论说》篇有‘序者次事’一语,岂以序为议论之流乎? ”

〔八〕 范注:“《说文》肉部:‘ 胤,子孙相承续也。’胤有继续之义,引申为率引之义 。《文选.长笛赋》‘曲胤之繁会丛杂’,《
琴赋》‘曲引向阑’,引与胤同义 ,故曰‘引以胤辞’。”

      张相《古今文综》第一 部第一编第五章《序录之其余各体》:“引──《尔雅 》:‘引,陈也。’《诗.行苇》笺:‘在前曰引。’ 彦和有言:‘叙引共纪。’又曰:‘引者胤辞。’斯知 叙引同体,由来已古。”

      《斟诠》:“《尔雅. 释诂》:‘胤,继也。’引伸为牵导之义。……胤辞, 谓牵导篇辞。”

〔九〕 范注:“八名之中,传注为 述经之论,叙引诠解文辞,当属此类。其余则皆叙理之 论也。”《注订》:“八名虽异,皆宗于论,其理一揆 也,即下文所谓‘弥纶群言,而研精一理’者也。”

      《书》孔安国序:“至 于夏商周之书,虽设教不伦,雅诰奥义,其归一揆。” 《释文》:“揆,……度也。”正义:“其所归趣,与 坟典一揆,明虽事异坟典,而理趣终同,故所以同入《 尚书》,共为事教也。”是“一揆宗论”谓根据同一准 则,宗属于论。

论也者,弥纶群言〔一〕,而研精一理者也〔二〕。 是以庄周《齐物》,以论为名〔三〕;不韦《春秋》, 六论昭列〔四〕;至石渠论艺〔五〕,白虎讲聚,述圣 通经〔六〕,论家之正体也〔七〕。

〔一〕 按《御览》作“论者,弥纶 群言,而研精一理也”。

      《序志》篇:“夫铨序 一文为易,弥纶群言为难。”《
总术》篇:“况文体多术,共相弥 纶。”“弥纶”,包括统摄。《易.系辞上》:“《易 》与天地准,故能弥纶天地之道。”正义:“弥,谓弥 缝补合;纶,谓经纶牵引。”

〔二〕 范注:“孙云:《御览》无 ‘也’字。”黄校:“精,元脱、朱补。”《校注》: “按《御览》、《玉海》六二……引,并有‘
精’字,朱补是也。《书》伪孔传 序:‘研精覃思。’……夏侯湛《
东方朔画赞》:‘乃研精而究其理 。’并以‘研精’为言。”《文选序》:“论则析理精 微。”这几句话的意思是说:作论的人要综合各家不同 的意见,经过专门研究,而提出自己的看法来。严格来 讲,这是不容易做到的,所以《序志》篇说:“弥纶群 言为难。”《艺概.文概》说:“论不使辞胜于理,辞 胜理则以反人为实,以胜人为名,弊且不可胜言也。《 文心雕龙.论说》篇解‘论’字有‘伦理有无’(按应 作“伦理无爽”)及‘弥纶群言,研精一理’之说,得 之矣。”

      《论衡.超奇》篇:“ 论说之出,犹弓矢之发也。论之应理,犹矢之中的。夫 射以矢中效巧,论以文墨验奇,奇巧发于心,其实一也 。”

      《斟诠》:“研精,犹 言精究,亦即研覈精审之意。《
三国蜀志.谯周传》:‘研精六经 ,尤善书理。’《尚书序》:‘于是遂研精覃思,博考 经籍。’孔疏:‘于是研覈精审,覃静思虑,以求其理 。’”

〔三〕 《玉海》卷六十二于本句下 注云:“《庄子》内篇《齐物论》第二。”

      《补注》:“纪云:‘ 物论二字相连,此以为论,似误。’钱辛楣同年(案钱 说见《十驾斋养新录》卷十九)引王伯厚云:‘《庄子 .齐物论》非欲齐物也,盖谓物论之难齐也。’邵子( 诗)‘齐物到头争’,恐误。按左思《魏都赋》:‘万 物可齐于一朝。’刘渊林注:‘庄子有《齐物》之论。 ’刘琨《答卢谌书》:‘远慕老庄之齐物。’《文心雕 龙.论说》篇:‘庄周齐物,以论为名。’是六朝人已 误以齐物二字连读。详案《庄子.齐物论》郭象注:‘ 夫自是而非彼,美己而恶人,物莫不皆然,是非虽异, 而彼我均也。’正是齐物之意。六朝自有此读,故邵子 宗之。其《观物外篇》云:‘庄子《齐物》,未免乎较 量。’亦读与诗同,非误也。文达、少詹,似皆未得其 旨。”

〔四〕 《玉海》引于句下注云:“ 《吕氏春秋》六论三十六篇。”

      黄注:“吕不韦辑《吕 氏春秋》有《开春》、《慎行》、《贵直》、《不苟》 、《似顺》、《士容》六论,凡三十六篇。”“昭”, 明白。

      《春觉斋论文.流别论 》八:“《吕氏春秋》是六论,亦各有篇目,不必专为 一事。”

〔五〕 《玉海》引于句下注云:“ 《隋志》:《石渠礼论》四卷,戴圣撰。”

      黄注:“《(汉书)翟 酺传》:‘孝宣论《六经》于石渠。’注:‘宣帝诏诸 儒讲《五经》于殿中,兼评《公羊》《谷梁》同异,上 亲临决焉。时更崇《谷梁》,故此言六经也。石渠,阁 名。’”

      范注:“《汉书.宣帝 纪》:‘甘露三年,诏诸儒讲《
五经》同异,太子太傅萧望之等平 奏其议,上亲称制临决焉。’《补注》引钱大昭曰:‘ 时与议石渠者,可考见者凡二十三人,议奏之见于《艺 文 志》者,……凡一百六十五篇 。《易》《诗》二经,独无议奏,班氏失载之耳。’《 汉书.瑕丘江公传》、《刘向传》、《韦玄成传》皆载 讲经石渠事。《三辅故事》曰:‘石渠阁在未央殿北, 藏秘书之所。’”又正文夹注谓孙云:《御览》“至” 下有“于”字。

〔六〕 《玉海》引于句下注云:“ 肃宗会诸儒讲论《五经》,作《
白虎通德论》。”

      《校证》:“‘白虎讲 聚,述圣通经’二句八字,原作‘《白虎通》讲聚述圣 言通经’十字,王惟俭本作‘白虎讲聚,述圣□□通经 ’,今据《御览》、《玉海》改。”

      《校注》:“‘论艺’ 与‘讲聚’相对为文。《时序》篇:‘然中兴之后,群 才稍改前辙,华实所附,斟酌经辞;盖历政讲聚,故渐 靡儒风者也。’正指章帝会诸儒白虎观而言,其文亦作 ‘讲聚’。今本‘通’字,非缘《白虎通德论》之名, 即涉下‘通’字而误。‘言’字亦涉上文而衍。《御览 》及《玉海》六二引,并无‘通’‘言’二字,当据删 。”

      《训故》:“《后汉书 》:章帝建初四年,诏诸王诸儒会白虎观、讲议《五经 》同异。帝亲临称制,如石渠故事,命史臣着为《白虎 通德论》。”

      范注:“《后汉书.章 帝纪》:‘建初四年冬十一月,……下太常、将、大夫 、博士、议郎、郎官及诸生、诸儒会白虎观,讲议《五 经》同异,使五官中郎将魏应承制问,侍中淳于恭奏, 帝亲称制临决,如孝宣甘露石渠故事,作《白虎议奏》 。’《班固传》:‘天子会诸儒,讲论《五经》,作《 白虎通德论》。’《儒林传》:‘命史臣着为《通议》 。’”

      孙诒让《籀□述林》卷 四《白虎通义考》下:“窃尝以‘白虎通义’、‘白虎 通德论’、‘白虎通’三名详考之,而知‘通义’为建 初之原名,‘通德论’为六朝人之题,‘白虎通’为援 引之省字也。……《文心雕龙.论说》篇云:‘石渠论 艺,白虎通讲,述圣通经,(原注:“今本述上衍聚字 ,圣下衍言字,此依《御览》引删。”)论家之正轨也 。’可证六朝时本,已有‘通德论’之题。”

〔七〕 《玉海》卷六十二:“《文 心雕龙》:……庄周《齐物》,以论为名;不韦《春秋 》,六论昭列。石渠论艺,白虎讲聚;述圣通经,论家 之正体也。”

      《文心雕龙杂记》:“ 案述经叙理曰论,故云正体。”

及班彪《王命》〔一〕,严尤《三将》〔二〕,敷述 昭情〔三〕,善入史体〔四〕。

〔一〕 《训故》:“《后汉书》: 隗嚣据陇蜀,问班彪曰:往者周末,战国并争,天下分 裂,意者纵横之事,复起于今乎?彪乃作《王命论》, 以明神器不可妄觊,以讽之。”范注:“《后汉书.班 彪传》:‘隗嚣拥众天水,彪乃避难从之。嚣问彪曰: “往者周亡,战国并争,天下分裂,数世然后定;意者 从横之事复起于今乎?”……彪既疾嚣言,又伤时方艰 ,乃着《王命论》,以为汉德承尧,有灵命之符;王者 兴祚,非诈力所致;欲以感之,而嚣终不寤。’《汉书 .叙传》及《文选》五十二载《王命论》。”

〔二〕 《玉海》卷六十二引此句, 下注云:“《太平御览》引:严尤《三将论》,唐内杂 家一卷。(按此见《新唐书.艺文志》丙部,“内”疑 丙字之误。)”

      《训故》:“《通志》 :严尤《三将军论》一卷。”

      黄注:“《王莽传》: 大司马严尤非莽攻伐四夷,数谏不从,着古名将乐毅、 白起不用之意及言边事凡三篇,以风谏莽。”范注:“ 《汉书.王莽传》下:‘尤素有智略,非莽攻伐四夷, 数谏不从,着古名将乐毅、白起不用之意及言边事凡三 篇,奏以风谏莽。’《三将军论》佚。《全后汉文》六 十一辑得两条。”

      《校注》:“按《后汉 书.光武帝纪上》:‘伯升又破王莽纳言将军严尤。’ 李注:‘桓谭《新论》云:“庄尤,字伯石。”此言“ 严”,避明帝讳也。’则此文之称‘严尤’乃沿汉避明 帝讳而未改复者也。”

〔三〕 《斟诠》直解为“铺叙事义 ,曲昭情理”。

〔四〕 《斟诠》:“史体,史论之 体也。”周注谓《王命论》指出汉高祖“其兴也有五: 一曰帝尧之苗裔,二曰体貌多奇异,三曰神武有征应, 四曰宽明而仁恕,五曰知人善任使”。

      《文选学》引黄先生( 侃)曰:“杨嗣复对唐文宗以为此文矫意以正贼乱,符 谶非其所重(《旧唐书》百七十六),信然。盖嚣亦英 杰,故徒可以天命吓之也。文则浩浩洋洋,风骨遒上。 ”

魏之初□,术兼名法〔一〕;傅嘏王粲〔二〕,校练 名理〔三〕。

〔一〕 范注:“《三国魏志.武帝 纪》评曰:‘太祖揽申商之法术,该韩白之奇策。’《 国故论衡》中《论式》篇曰:‘当魏之末世,晋之盛德 ,钟会、袁准、傅玄皆有家言,时时见他书援引,视荀 悦、徐干则胜。 此其故何也?老 庄刑名之学,逮魏复作,故其言不牵章句,单篇持论, 亦优汉世。……上施于政事,张裴《晋律》之序,裴秀 地域之图,其辞往往陵轹二汉。……夫持论之难,不在 出入风议,臧否人群,独持理议礼为剧。出入风议,臧 否人群,文士所优为也。持理议礼,非擅其学莫能至。 ’”

      《斟诠》:“晋泰始元 年傅玄上疏有言:‘近者魏武好法术,而天下贵刑名。 ’”

      《中国中古文学史》第 三课:“魏武治国,颇杂刑名,文体因之渐趋清峻。” 朱□先等笔记:“《隋书.经籍志》所列名家,皆臧否 人物,与先秦名家有异。”

〔二〕 黄注:“《魏志》傅嘏,字 兰石,常论才性同异,钟会集而论之。”按此见《傅嘏 传》。范注:“《世说新语.文学》篇:‘钟会撰《四 本论》。’刘孝标注曰:‘四本者,言才性同,才性异 ,才性合,才性离也。傅嘏论同,李丰论异,钟会论合 ,王广论离。’”

      《三国志.傅嘏传》注 引《傅子》曰:“嘏既达治好正,而有清理识要;好论 才性,原本精微,□能及之。司隶校尉钟会年甚少,嘏 以明智交会。”

      《世说.文学》篇:“ 傅嘏善言虚胜,荀粲谈尚玄远,每至共语,有争而不相 喻。裴冀州释二家之义,通彼我之怀,常使两情相得, 彼此俱畅。(案:刘注引《荀粲别传》云:“粲到京邑 ,与傅嘏谈,嘏善名理,粲尚玄远。”)”《中古文学 史》:“案嘏文载于《魏志》本传者,有《征吴对》、 《难刘劭考课法》各篇。(《难劭考课法》语语覈实, 近于名法家言,是知嘏言名理,实由综覈名实为基。) 又,《艺文类聚》所引有《请立贵妃为皇后表》、《皇 初颂》。其《才性论》不传。”

      《训故》:“《通志》 :王粲《去伐论》三卷。”黄注:“《魏志》王粲着诗 赋论议,垂六十篇。”范注:“(《王粲传》)注引《 典略》曰:‘粲才既高,辩论应机;钟繇、王朗等虽各 为魏卿相,至于朝廷奏议,皆阁笔不能措手。’《全后 汉文》九十一辑得粲所著论六篇,皆残缺不完。”

      《中古文学史》:“《 雕龙》以嘏与王粲并言。《艺文类聚》所引粲文,有《 难钟荀太平论》……又,《安身论》……观此二文,知 粲工持论,雅似魏晋诸贤。其它所著,别有《儒吏论》 、《
务本论》、《爵论》,亦见《类聚 》诸书所引,均于名法之言为近。《魏志.粲传》引《 典略》曰:‘粲才既高,辩论应机。’岂不信哉?”

〔三〕 《斟诠》:“校练,考校精 练;名理,辨名推理,谓名家也。《三国魏志.钟会传 》:‘及壮,有才数技艺,而博学精练名理。’”

迄至正始,务欲守文〔一〕;何晏之徒,始盛玄论〔 二〕。于是聃周当路,与尼父争途矣〔三〕。

〔一〕 范注:“魏氏三祖,皆有文 采。正始中,玄风始盛(正始,齐王芳年号)。高贵乡 公才慧夙成,好问尚辞,有文帝之风。盖皆守文之主。 ”

      “守文”,遵守成法。 《后汉书.和帝纪》:“守文之际,必有内辅,以参听 断。”《新唐书.姚崇宋璟传赞》:“故唐史臣称:崇 善应变以成天下之务,璟善守文以持天下之正。”按此 “守文”指遵守魏初提倡“老庄形名之学”的成法,不 含贬意。《中古文学史》论《魏晋文学之变迁》云:“ 王弼、 何晏之文,……虽阐发道 家之绪,实与名法家言为近者也。此派之文,盖成于傅 嘏,而王何集其大成。”

〔二〕 《时序》篇:“至明帝纂戎 ,制诗度曲,征篇章之士,置崇文之观,何、刘群才, 叠相照耀。”《明诗》篇:“及正始明道,诗杂仙心, 何晏之徒,率多浮浅。”《三国魏志.何晏传》:“晏 为老庄言,作《道德论》及诸文赋著述,凡数十篇。”

      《中古文学史》:“《 三国志.(钟)会传》注引何劭《王弼传》曰:‘弼幼 而察慧,年十余,好老氏,通辩能言。……裴徽为吏部 郎,弼未弱冠,往造焉。徽一见而异之,问弼曰:“夫 无者,诚万物之所资也。然圣人莫肯致言,而老子申之 无已者何?”弼曰:“圣人体无,无又不可以训,故不 说也。老子是有者也,故恒言无,所不足。”寻亦为傅 嘏所知……其论道,附会文致,不如何晏,自然有所拔 得,多晏也。……何晏以为圣人无喜怒哀乐,其论甚精 ,钟会等述之。弼与不同。’……案:晏文传于今者, 以《景福殿赋》(
《文选》)、《瑞颂》(《艺文类 聚》)、《论语集解序》为最着。……据《世说.文学 》篇,则晏曾注《老子》,后见(王)弼注,改以所著 为《道德二论》,今已不传。其析理之文,传于今者, 有《列子.仲尼》篇张注所引《无名论》。其文曰:‘ ……夏侯玄曰:“天地以自然运,圣人以自然用。自然 者道也,道本无名,故老氏曰彊为之名。仲尼称尧荡荡 无能名焉,下云巍巍成功,则彊为之名,取世所知而称 耳,岂有名而更当云无能名焉者邪!”夫唯无名,故可 得遍以天下之名名之,然岂其名也哉?……’观晏此论 ,知晏之文学,已开晋宋之先,而晏玄所 持 之理,亦可悉其大略矣。”

      《中古文学史》:“《 (三国志)曹爽传》:何晏,何进孙也。少以才秀知名 ,好老庄言,作《道德论》及诸文赋,著述凡数十篇。

      “《世说新语.文学》 篇刘注引《魏氏春秋》曰:晏少有异才,善谈《易》《 老》。

      “又引《文章叙录》曰 :晏能清言,而当时权势,天下谈士,多宗尚之。

      “又引《文章叙录》曰 :自儒者论,以老子非圣人,绝礼弃学,晏说与圣人同 ,着论行于世也。”

〔三〕 《晋书.范宁传》载《王弼 、何晏论》,其序云:“时以浮虚相扇,儒雅日替,宁 以为其原始于王弼、何晏,二人之罪,深于桀纣。”其 论有曰:“王、何蔑弃典文,不遵礼度,游辞浮说,波 荡后生,饰华言以翳实,骋繁文以惑世,搢绅之徒,翻 然改辙,洙泗之风,缅焉将坠。”

详观兰石之《才性》〔一〕,仲宣之《去伐》〔二〕 ,叔夜之辨声,〔三〕太初之《本玄》〔四〕,辅嗣之 两《例》〔五〕,平叔之二论〔六〕,并师心独见〔七 〕,锋颖精密〔八〕,盖论之英也〔九〕。

〔一〕 《玉海》卷六十二:“《文 心雕龙》:……兰石之《才性》(傅嘏,嘏论才性同异 ,钟会集而论之),仲宣之《去伐》(《隋志》王粲《 去伐论集》三卷),叔夜之辩声(嵇叔夜《声无哀乐论 》,见《世说》注),太初之《本玄》(夏侯玄着《乐 毅》、《张良》及《本无》、《肉刑论》),辅嗣之两 《例》,平叔之二论(《隋志》何晏撰《老子道德》二 卷,又见《世说》,以所注《老子》为《道德二论》) ,并师心独见, 锋颖精密,盖论 之英也。李康《运命》,陆机《辨亡》(并见《文选》 ),宋岱、郭象(晋宋岱《周易论》一卷,郭象《注》 。《选》注引郭象论),夷甫、裴頠(裴頠着《崇有论 》,王衍之徒,攻难交至,頠着《崇有》《贵无》二论 ,以矫虚诞),并独步当时,流声后代。”

      范注:“傅嘏论才性同 ,文佚。本传注引《傅子》曰:‘嘏既达治好正,而有 清理识要,好论才性,原本精微,□能及之。’”

      《世说.文学》篇云: “钟会撰《四本论》,始毕,甚欲使嵇公一见。”刘注 :“《魏志》曰:会论才性同异,传于世。四本者,言 有才性同、才性异、才性合、才性离也。尚书傅嘏论同 ,中书令李丰论异,侍郎钟会论合,屯骑校尉王广论离 。”

〔二〕 《校证》:“‘去伐’原作 ‘去代’,王惟俭本、《御览》作‘去伐’,今据改。 ”

      范注:“《札移》十二 :‘案代当作伐,形近而误。《
隋书.经籍志》儒家梁有《去伐论 集》三卷,王粲撰,即此。《去伐》,言去矜伐。《艺 文类聚》二十三引袁宏《去伐论》,仲宣论意,当与彼 同。”

〔三〕 范注:“嵇康《声无哀乐论 》,全文五千六百五十五字,载本集。《世说新语.文 学》篇注引其略曰:‘夫殊方异俗,歌笑不同,使错而 用之,或闻哭而欢,或听歌而戚,然哀乐之情均也。今 用均同之情,发万殊之声,斯非声音之无常乎!’”《 校释》:“大旨谓乐主和调,哀乐在人而异。”其论有 云:“声音自当以善恶为主,则无关于哀乐;哀乐自当 以情感,则无系于声音。”

〔四〕 《训故》:“《魏志》:夏 侯玄,字太初。”

      范注:“《札移》十二 :‘案《本玄论》张溥辑《太初集》已佚。考《列子. 仲尼》篇张注引夏侯玄曰:“天地以自然运,圣人以自 然用,自然者道也。道本无名,故老氏曰彊为之名,仲 尼称尧荡荡无能名焉,云云。”与本无之义正合。疑即 《本无论》之文。无无玄元,传写贸乱,遂成歧互尔。 ’《三国魏志.夏侯玄传》:‘
玄字太初。’注引《魏氏春秋》曰 :‘玄尝着《乐毅》、《张良》及《本无》、《肉刑论 》,辞旨通远,咸传于世。’”《校注》:“太初之《 本元》。按‘元’当依《御览》《文通》及各本作‘玄 ’。”《注订》:“太初之作,应为《本无》,元字笔 误。”

〔五〕 黄注:“《魏志》:钟会与 山阳王弼并知名,弼好论儒道,辞才逸辩,注《易》及 《老子》。注:弼,字辅嗣。”按此见《钟会传》。范 注:“‘两例’疑当作‘略例’。《隋志》有王弼《易 略例》一卷,邢□序称其‘大则总一部之指归,小则明 六爻之得失。’彦和或即指此欤?”

      《校注》:“按李冶《 敬斋古今黈》:‘王弼既注《易》,又作《略例》上下 二篇。’(卷一)舍人所谓‘两例’,当指《
易略例》上下二篇言之。惜今通行 《略例》本,已非旧观矣。”

      姚振宗《隋书经籍志考 证》六:“王弼两例,即《易老略例》,平叔二论即《 道德论》也。”

〔六〕 《训故》:“《世说》:何 平叔注《老子》,未毕。见王弼自说其旨,何意多所短 ,遂不复注,因作《道德》二论。”

      范注:“《魏志.何晏 传》:‘晏好老庄言,作《道德论》及诸文赋,著述凡 数十篇。’注:‘晏,字平叔。’《札移》十二:‘按 《隋书.经籍志》道家梁有《老子道德论》二卷,何晏 撰。《世说.文学》 篇云:“何 平叔注《老子》始成,诣王辅嗣,见王注精奇,……因 以所注为《道德二论》。”是二论即《道德论》,显较 无疑。考晏有《无为论》,见《晋书.王衍传》,又有 《无名论》,见《列子.仲尼》篇注。(《天瑞》篇注 又引何晏《道德论》,并举其总名。)‘无为’‘无名 ’,皆《道德经》语,殆即二论之细目与?’(如《札 移》此说,则似无嫌于辅嗣《略例》之为总名。)”《
无名论》残,见《列子.仲尼》篇 注引。《无为论》残,见《晋书.王衍传》。

      《注订》:“两例即《 易略例》与《老子略例》也。二论为《道论》《德论》 ,与辅嗣两例对文。”

〔七〕 《才略》篇:“嵇康师心以 遣论”。“师心”,谓心领神会,不拘泥成法。《关尹 子.五鉴》:“善弓者师弓不师羿,善舟者师舟不师奡 ,善心者师心不师圣。”晁无咎《跋董元画》:“乃知 自昔学者皆师心而不蹈迹。”

      《缀补》:“《庄子. 人间世》篇:‘夫胡可以及化,犹师心者也。’《吕氏 春秋.制乐》篇:‘圣人所独见,众人焉知其极。’”

〔八〕 郭预衡《文心雕龙评论作家 的几个特点》:“刘勰重视独到的观点,是贯彻于《文 心雕龙》全书的。……甚至连王弼的‘两(略)例’, 何晏的‘二论’,也都和‘仲宣之《去代(伐)》,叔 夜之辨声’等相提并论,以为‘并师心独见,锋颖精密 ’,与尔后的‘江左群谈,惟玄是务;虽有日新,而多 抽前绪’(《论说》)者不同。”(《文学评论》,一 九六三年一期)“锋颖”,谓见解锋锐;“精密”,谓 论述精密。

〔九〕 《校证》:“‘论’原作‘ 人伦’二字,今从《御览》《玉海》改。”

      《校注》:“按作‘论 ’字是。《章表》篇,‘并表之英也’,与此句法相同 ,可证。彼篇为章表,故云‘表之英’(彼段论“表” );此篇为论说,故云‘论之英’(此段论“论”)。 若作‘人伦’,则非其指矣。”

      范注:“以上皆正始以 前人,故上文云迄于正始。”

至如李康《运命》〔一〕,同《论衡》而过之〔二〕 ;陆机《辩亡》〔三〕,效《过秦》而不及〔四〕;然 亦其美矣〔五〕。

〔一〕 《训故》:“《魏氏春秋》 :李康,字萧远,中山人。《文选》康《运命论》。” 范注:“李康《运命论》载《文选》五十三,李善注引 《集林》曰:‘李康萧远,中山人也。性介立,不能和 俗,着《游山九吟》。魏明帝异其文,遂起家为寻阳长 ,政有善绩,病卒。’本论大意在明‘治乱,运也;穷 达,命也;贵贱,时也’,文气壮利,不可停滞,故骈 词叠调虽众,初不觉其繁重。视《论衡.逢遇、累害》 以下十余篇,义虽一致,文则不如萧远远矣。”

〔二〕 《训故》:“《后汉书》: 王充,字仲任,上虞人,着《论衡》,中有《命录》篇 ,又《命义》篇,故刘孝标《辨命论》云:‘
仲任蔽其源,子长阐其惑。’《抱 朴子》曰:世谓王充一代英伟,所著文时有小疵,犹邓 林枯枝,沧海流芥,未易贬者。”

      《文选学》:“《运命 论》──此文气壮,故骈词叠调虽众,初不觉其繁,正 欲稍加删节,亦不可得。论其风骨,在于李斯《谏逐客 》、贾谊《过秦》之间。”又:“萧远此篇,与(刘) 孝标《辨命论》,皆言命有主宰,又缘饰儒言以成立其 说。”又:“王充《论衡》言命,有曰‘禀气之命’, 有曰‘触值之命’。《寿气》篇……《无形》篇……以 命即性,性即气,人生之有寿夭,由禀气之有厚薄也。 《幸偶》篇……《累害》篇……以人之祸福视为偶然之 遭逢,非关命定。卓尔之言,贤于孔、孟远矣。乃《命 义》篇释‘富贵在天’,又曰‘至于富贵所禀,犹性所 禀之气,得众星之精。众星在天,天有其象。得富贵象 则富贵,得贫贱象则贫贱,故曰在天。……贵或秩有高 下,富或赀有多少,皆星位尊卑小大之所授也。’此则 不能抉旧说之蒙,又益之以糜惑也。彼既以祸福之至归 之幸不幸,而不知富贵贫贱亦为偶然之遭逢,宜与祸福 同科。悟之于彼而未明之于此,何哉?”

〔三〕 黄注:“《(晋书)陆机传 》:机以祖父世为将相,有大勋于江表,深慨孙皓举而 弃之,乃论权所以得,皓所以亡,又欲述其祖父功业, 作《辩亡论》二篇。”

      范注:“陆机《辩亡论 》上下二首,载《文选》五十三。李善注引孙盛曰:‘ 陆机着《辩亡论》,言吴之所以亡也。’”

〔四〕 范注:“此论纯规《过秦》 。《过秦》首责子婴,此则致讥归命(孙皓降晋,封归 命侯);《过秦》言形势之不足恃,此则言险阻之不能 独凭;《过秦》叹子婴之不能救败,此则言归命之不善 守成;此用意之相拟也。‘吴武烈皇帝慷慨下国’以下 ,笔致拟‘秦孝公据殽函之固’以下;‘彼二君子’ 以下,句法拟‘此四君者’以下。《过 秦》累叙六国人物,此亦累叙吴朝人物。《过秦》有‘ 尝以十倍之地’以下一节,此有‘魏氏尝藉战胜之威’ 以下一节;《过秦》有‘且夫天下非有小弱也’以下一 节,此亦有‘夫曹刘之将’以下一节;《过秦》有‘故 先王见始终之变’一节,此亦有‘是故先王达经国之长 规’以下一节:此句读之相拟也。古人每于名篇,不惮 因袭,屈宋以后之‘九’,枚乘以后之‘七’,陈腐可 厌;士衡此篇,拟贾虽肖,究嫌碌碌;文又冗繁,故不 复录。”

      《文选学》:“《辩亡 论.上下》上篇颂吴诸主,下篇扬其先功,其以吴亡归 咎于命,特微文见义耳。”又:“此文上下两篇,更相 表里,亦犹《过秦》之联三篇为首尾也。”又:“《过 秦》三篇为论文之宗,覆焘无穷。文士着论则效最工者 ,有士衡《辩亡》,与曹冏《六代论》、干宝《晋纪总 论》诸篇。《辩亡》命意用笔遣辞,全规《过秦》,模 拟之迹尤显然明白。”又:“按《过秦》三篇,《贾子 新书》题下无论字。应劭曰:‘《贾谊书》第一篇。’ 亦不以为论也。《吴志.阚泽传》始目为论(孙权问泽 书传篇赋何者为美,泽欲讽以明治乱,因对贾谊《过秦 论》最善),左太冲《咏史》因之,《昭明文选》又因 之。《文心.诸子》篇有《贾谊新书》,而《
论说》篇但云‘陆机《辩亡》,效 《过秦》而不及’,盖无专论《过秦》之词,则彦和亦 不题为论也。”又:“《辩亡》机局全学《过秦》,而 风格不类,此时代之异。”

      赵西陆《评范文澜文心 雕龙注》:“三曰;不究本始。……如《论说》篇:‘ 陆机《辩亡》,效《过秦》而不及。’范注云云。按善 注引孙盛语,亦见《吴志.孙皓传》注。(辩当作辨) 又《
晋书.陆机传》 亦 载其《辩亡论》,且曰:‘以孙氏在吴,而祖父世为将 相,有大勋于江表;深慨孙皓举而弃之,乃论权所以得 ,皓所以亡。又欲述其祖父功业,遂作《辩亡论》二篇 。’至言《辩亡》之规范《过秦》,当以陆士龙《与兄 平原书》‘《辩亡》则已是《过秦》,对事求当可得耳 ’为最先见,亦彦和之所本。范注于此,惜皆失采。”

      曹丕云:“余观贾谊《 过秦论》,发周秦之得失,通古今之制义,洽以三代之 风,润以圣人之化,斯可谓作者矣。”(《御览》五九 五)

      吴忠匡《文体小识》: “昔贾生着论《过秦》,其卒章曰:‘观之上古,验之 当世,参之人事,察盛衰之理,审权势之宜。’镜往绳 来,援彼证此,遂以启后世论说之法。”

〔五〕 范正文夹注:“孙云:明抄 本《御览》‘矣’作‘哉’。”按元刻本无“亦”字。

      章学诚《诗教上》:“ 《过秦》、《王命》、《六代》、《辩亡》诸论,抑扬 往复,诗人讽谕之旨,……旷世而相感,不知悲喜之何 从,文人情深于《诗》《骚》,古今一也。”

次及宋岱、郭象〔一〕,锐思于几神之区〔二〕;夷 甫、裴頠〔三〕,交辨于有无之域〔四〕;并独步当时 ,流声后代。

〔一〕 范注:“《隋书.经籍志》 《易》家有晋荆州刺史宋岱《周易论》一卷。《晋书. 郭舒传》有荆州刺史宗岱,疑即宋岱之误。《
晋书.郭象传》:‘郭象字子玄, 少有才理,好老庄,能清言,常闲居以文 论 自娱。永嘉末,病卒。着碑论十二篇。’《世说.文学 》篇注引《文士传》曰:‘象少有才理,慕道好学,托 志老庄;时人咸以为王弼之亚。’又曰:‘象作《庄子 注》,最有清辞遒旨。’”《校释》:“《周易论》, 亡。”

〔二〕 《校注》:“‘几’,元本 、弘治本、汪本、佘本、张本、两京本、崇文本并作‘ 机’。按‘机’字是。已详《征圣》篇‘妙极机神’条 。”

      按《征圣》篇范注:“ ‘机’当作‘几’。《易.上系辞》:‘唯几也,故能 成天下之务;唯神也,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韩康 伯注云:‘适动微之会则曰几。’”“几神”:几微精 妙。周注:“几神之区:极精深的境界;几,吉之先见 ,看到事务的预兆。”

      范注:“彦和所谓‘锐 思几神之区’,度宋、郭二人必有专论,今不可考矣。 ”

〔三〕 《晋书.王衍传》:“王衍 字夷甫,……魏正始中,何晏王弼等祖述老庄,立论以 为‘天地万物皆以无为本。无也者,开物成务,无往不 存者也。阴阳恃以化生,万物恃以成形,贤者恃以成德 ,不肖恃以免身。故无之为用,无爵而贵矣。’衍甚重 之。惟裴頠以为非,着论以讥之,而衍处之自若。”《 校释》:“王衍,《难崇有论》,亡。见《裴頠传》。 ”《训故》:“《晋书》:裴頠字逸民,河东闻喜人, 善言名理,历官侍中。”按《裴頠传》:“頠,字逸民 。……頠深患时俗放荡,不尊儒术,何晏、阮籍素有高 名于世,口谈浮虚,不遵礼法,尸禄□宠,仕不事事; 至王衍之徒,声誉太盛,位高势重,不以物务自婴。遂 相放效,风教陵迟。乃着《崇有》之论以释其蔽。…… 王衍之徒攻难交至,并莫 能屈。 ”范注:“《魏志.裴潜传》裴松之注引陆机《惠帝起 居注》曰:‘頠理具渊博,赡于论难,着《崇有》、《 贵无》二论,以矫虚诞之弊;文辞精富,为世名论。’ ”

      《文选学》:“裴頠着 《崇有论》(文载《晋书》本传)由名家以论无不离有 ,正《虚无论》之弊。”

〔四〕 《世说新语.文学》篇:“ 裴成公作《崇有论》,时人攻难之,莫能折。唯王夷甫 来,如小屈。时人即以王理难裴,理还复申。”注引《 晋诸公赞》曰:“自魏太常夏侯玄,步兵校尉阮籍等, 皆着《道德论》。于时侍中乐广,吏部郎刘漠亦体道而 言约,尚书令王夷甫讲理而才虚,后进庾敳之徒,皆希 慕简旷。頠疾世俗尚虚无之理,故着《崇有》《贵无》 二论以折之。才博喻广,学者不能究。后乐广与頠清闲 欲说理,而頠辞喻丰博,广自以体虚无,笑而不复言。 ”《
晋书.裴頠传》载有《崇有论》, 《贵无论》亡。《崇有论》说:“
遂阐贵无之议,而建贱有之论。贱 有则必外形(外形骸,指放任),外形则必遗制,遗制 则必忽防,忽防则必妄礼,礼制弗存,则无以为政矣。 ”

然滞有者全系于形用;贵无者专守于寂寥〔一〕;徒 锐偏解〔二〕,莫诣正理;动极神源〔三〕,其般若之 绝境乎〔四〕?逮江左群谈,惟玄是务〔五〕;虽有日 新,而多抽前绪也〔六〕。

〔一〕 “滞”,凝滞。“系于形用 ”,谓束缚于有形而实用的事物。《老子》:“寂兮寥 兮。”魏源《老子本义》第二十一章:“寂兮,无声; 寥兮,无形也。”

〔二〕 “锐”,突出。

〔三〕 “神源”,神理的源泉。范 注:“动极神源,谓用思至极深之地;即下云般若之绝 境也。神源,犹言理源。《世说.文学》篇:‘丞相乃 叹曰:向来语,乃竟未知理源所归。’”“动极”,探 究到底。

〔四〕 黄注:“《晋书.昙霍传》 :‘霍持一锡杖,令人跪曰:此是般若眼。’”“般若 ”,梵文译音,一译“波罗若”或“波若”,意译“智 慧”。

      《斟诠》:“绝境,与 人世断绝之境地。陶渊明《桃花源记》:‘来此绝境, 不复出焉,遂与外人间隔。’”

      钱仲联《文心雕龙识小 录》二《“般若”管窥》:“观此知刘氏欲以般若正理 ,破“有”“无”二种偏执,……实与两晋以来,玄言 家、佛教徒关于有无(佛教称“有”“空”,当时亦使 用“
有”“无”二字)之论争,及‘般 若’学说破其偏执之时代学风,有紧密之关系。……

      “姚秦时,鸠摩罗什译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而般若之学,大畅于中国。… …罗什门下僧肇着《般若无知论》、《不真空论》,畅 论万物皆‘有其所以不有,有其所以不无’。……大抵 般若空宗,空(无)以破一切法,假(有)以立一切法 。空有双遣,不滞二执,假有真空,体虚如幻,此空宗 之中观,亦般若之绝境。刘勰此文,标般若之旨,以破 裴、王有无之执。……特于《论说》之篇《崇有》《贵 无》二论发之。”

〔五〕 《宋书.谢灵运传论》:“ 在晋中兴,玄风独扇,为学穷于柱下,博物止乎七篇, 驰骋文词,义殚乎此。”《南齐书.文学传论》:“江 左风味,盛道家之言,郭璞举其灵变,许询极其名理, ……谢混清 新,得名未盛;颜、 谢并世,乃各擅奇。”《时序》篇亦云:“自中朝贵玄 ,江左称盛。因谈余气,流成文体。”

〔六〕 《辨骚》:“自《风》《雅 》寝声,莫或抽绪。”范注:“
《世说.文学》:‘旧云,王丞相 过江左,止道《声无哀乐》(嵇康《声无哀乐论》)《 养生》(嵇康《养生论》)《言尽意》(欧阳坚石《言 尽意论》)三理而已,然宛转关生,无所不入。”“多 抽前绪”谓大多引绎前人余绪,并无若何创发也。

至如张衡《讥世》,韵似俳说〔一〕;孔融《孝廉》 ,但谈嘲戏〔二〕;曹植《辨道》〔三〕,体同书抄〔 四〕;言不持正,论如其已。〔五〕

〔一〕 《讥世论》今佚。

      《校注》:“按‘韵’ 字于义不属,且与下‘但谈嘲戏’句不伦,疑为‘颇’ 之形误。《哀吊》篇‘卒章五言,颇似歌谣’,……句 法与此相类,可证。(《汉书.扬雄传》下“雄以为赋 者,……又颇似俳优”亦可证。)”

      “俳”,元刻本、弘治 本均作“排”。冯舒校本亦作“
排”,注云:“谢作‘俳’。”《 斟诠》:“案字当作‘俳’,‘徘’、‘排’皆‘俳’ 之形误。”

〔二〕 《孝廉论》今佚。范注:“ 《三国吴志.是仪传》注(引徐众《三国评》):‘是 仪本姓氏,以孔融嘲改姓是。’”

      斯波六郎:“案此文与 《三国评》之记事无关,魏文帝《典论.论文》云:‘ 孔融体气高妙,有过人者,然不能持论,理不胜辞,至 于杂以嘲戏。’(《魏志.王粲传》注引)‘杂以嘲戏 ’,恐指《孝廉》等而言。”

〔三〕 《训故》:“《曹子建集. 辨道论》大略以左慈郗俭方士之徒好诡欺众,言不足信 也。”范注:“曹植《辨道论》列举当时道士遇怪之语 ,辨其虚诞,义颇近正,而文实冗庸。”《辨道论》, 见《
续古文苑》卷九。

〔四〕 “体同书抄”,谓体制同于 抄书。

      《诗品序》:“颜延谢 庄尤为繁密,于时化之。故大明泰始中,文章殆同书抄 。”

      《校释》:“曹植《辨 道论》。见本集。大旨言方士神仙之说不可信。”周注 :“《辨道论》罗列许多事实,所以体同书抄。”

〔五〕 范正文夹注(引黄校):“ 汪本作‘才不持论,宁如其已’。”

      《校注》:“黄校有误 。张本、胡本作‘才不持论,宁如其已’,是也,当从 之。《汉书.严助传》‘朔皋不根持论’,……《文选 .典论.论文》‘然不能持论’,并以‘持论’为言。 此为评张衡《讥世》,孔融《孝廉》、曹植《辨道》之 辞,谓所作不能持论,宁可搁笔也。”按元刻本作“才 不持论如其一”,弘治本、冯舒校本俱作“才不持论如 其己”,冯校本下注云:“谢作‘言不持正,论如其己 ’。”

      以上为第一段,说明论的意义、类别, 并评论先秦到魏晋的论文。 

原夫论之为体,所以辨正然否〔一〕;穷于有数,究 于无形〔二〕,迹坚求通,钩深取极〔三〕;乃百虑之 筌蹄〔四〕,万事之权衡也。〔五〕

〔一〕 《校注》:“《论衡.超奇 》篇:‘桓君山作《新论》,论世间事,辨照然否。’ 又《自纪》篇:‘论说辩然否。’”《御览》“辨”作 “辩”。

      张相《古今文综.论之 体制》:“彦和谓论所以辨正然否。标准斯谊,然则有 申,而否则有驳矣。梁刘峻《广绝交论》、苏轼《续欧 阳子朋党论》,皆所以辨正其然者也。权德舆《两汉论 》、王荆公《周公论》,皆辨正其否(驳前人之说)者 也。”“辨正然否”就是分清是非。

〔二〕 《校证》:“‘穷于有数, 究于无形’二句八字,旧作‘穷有数,追究无形’二句 七字,谢校‘穷’下添‘于’字,‘追’作‘
迫’,‘迫’下加‘于’字。梅六 次本改如今本,黄本、张松孙本,皆从之。案《御览》 正作‘穷于有数,追于无形’,黄本注云:‘两“于” 字从汪本改。’非是。”按元刻本、冯本均无两“于” 字。何本亦无二“于”字。《文心雕龙新书》本依黄本 作“穷于有数,追于无形”,《校证》“追”改“究” ,似不必。

      《注订》:“有数无形 ,指事与理二项而言。事以求证,理以究真,而后然否 正,而论切也。故辨为论之主旨,然否正为辨之必然也 。”有数本指具体有形可数的事物。《礼记.表记》: “仁有数,义有长短大小。”疏:“仁有数者,行仁之 道有度数多少也。……言仁有数,则义亦有数;义有长 短大小,则仁亦有长短大小,互言之也 。”

〔三〕 黄本校:“‘迹’,一作‘ 钻’。”《校注》:“按‘钻’字义长,《御览》、《 文章辨体汇选》三九二、《文章缘起》注引,并作‘钻 ’。《论语.子罕》:‘钻之弥坚。’当为‘钻坚’二 字所本。”刘师培讲《汉魏六朝专家文研究》(罗常培 笔录)十、《论各家文章与经子之关系》中说:“盖论 理之文,‘迹坚求通,钩深取极’,意尚新奇,文必深 刻,如剥芭蕉,层脱层现;如转螺旋,节节逼深。不可 为肤里脉外之言,及铺张门面之语。”陈绎曾《文说》 云:“论宜圆折远深。”所以能“圆折远深”,就是钻 探钩取的结果。

      “钻坚求通,钩深取极 ”就是说要打攻坚战,把道理钻通,从而钩取出极其深 刻的结论。要像转螺旋似的,节节进逼,达到最深的一 层。要能扫清论述中的一切障碍,才能豁然贯通。《易 .系辞上》:“探赜索隐,钩深致远。”正义:“物在 深处,能钩取之。”

〔四〕 《庄子.外物》篇:“荃者 所以在鱼,得鱼而忘荃;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 ”《释文》:“荃,……鱼笱也。”“蹄,兔网也,又 云兔弶也。系其脚,故曰蹄也。”“荃”即筌,捕鱼竹 器。后来以筌蹄比喻达到目的的手段,鱼兔比喻目的。

〔五〕 《庄子.胠箧》:“为之权 衡以称之,则并与权衡而窃之。”

故其义贵圆通〔一〕,辞忌枝碎〔二〕,必使心与理 合,弥缝莫见其隙〔三〕;辞共心密,敌人不知所乘〔 四〕。斯其要也〔五〕。

〔一〕 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修 订本第二编四百二十二页:“全书只有《论说》篇偶用 ‘般若’、‘圆通’二词,是佛书中语。”刘勰《灭惑 论》:“明知圣人之教,触感圆通。”“圆”,无偏缺 ;“
通”,无障碍。《楞严经》卷二十 二:“阿难及诸大众,蒙佛开示,慧觉圆通,得无疑惑 。”

      僧佑《出三藏记集》卷 一《缘记部》收录《胡汉译经音义同异记》:“虽有偏 解,终隔圆通。”《明诗》:“然诗有恒裁,思无定位 ,随性适分,鲜能圆通。”《封禅》篇:“然骨掣靡密 ,辞贯圆通。”日人兴膳宏谓“圆通”作“圆满的完全 性”或“理论的一贯性”解(见《兴膳宏文心雕龙论文 集》五十五页)。

〔二〕 李充《翰林论》:“论贵于 允理,不求支离,若嵇康之论文矣。”在论文中要抓住 要领,这和《翰林论》所说“不求支离”以及本篇所说 的“辞忌枝碎”是一致的。

〔三〕 《斟诠》:“弥缝──补合 之意。《左传》僖公二十六年:‘弥缝其阙,而匡救其 灾。’”

〔四〕 黄海章《刘勰的创作论和批 评论》(本篇下引黄海章皆同此):“论之为体,所以 辨正然否。然或然或否,不能止据片面的理由来断定, 而是要通过全面,所以说‘义贵圆通’。而辨论的文辞 ,要能够把握重点,明确地、深入地加以发挥,才能尽 其精要,如果琐碎支离,重点便不能突出,使读者无从 领略作者的要旨,所以说‘辞忌枝碎’。‘心与理合’ 是作者的主张能符合客观的真理,而非出于幻想。‘辞 共心密’是所运用的辞句,能精密的表现内在的思想。 能做到这样,敌人便无隙可乘了。”(《中山大学学报 》,一九五八年第一期)

      按《论说》篇所谓“弥 缝莫见其隙”,“敌人不知所乘”,就是一般所谓“能 立”。“能立”是能够伸张自己的主张。如果正面的论 据不充分,反面的理由却很强而有力,这样的论文便完 全不能成立。

      张相《古今文综》第一 部第一编第一章《论文体制》:“班叔皮之论‘王命’ ,李萧远之辨‘运命’(李康《运命论》),如云在空 ,絪缊变化,刘氏(梁刘峻《辩命论》)杨氏(清杨绳 武《
六朝论》)之作,排比众说,祥金 在冶,所谓‘辞共心密,敌人不知所乘’者也。”

〔五〕 晋释慧远《序大智论钞》曰 :“论之为体,位始无方而不可诘,触类多变而不可穷 ,或开远理以发兴,或导近习以入深,或阖殊涂于一法 而弗杂,或辟百虑于同相而不分,此以绝夫累瓦之谈, 而无敌于天下者也。尔乃博引众经,以赡其辞,畅发义 音,以宏其美。美尽则智无不周,辞博则广大悉备。是 故登其涯而无津,挹其流而弗竭。汪汪焉莫测其量,洋 洋焉莫比其盛。虽百川灌河,未足语其辩矣;虽涉海求 源,未足穷其邃矣。”释僧叡《序大智度论》亦云:“ 其为论也,初辞拟之,必标众异以尽美;卒成之终,则 举无执以尽善。释所不尽,则立论以明之;论其未辩, 则寄折中以定之。使灵篇无难喻之章,千载悟作者之旨 ,信若人之功矣。”虽阐扬佛教,以发玄旨,而作论之 要领,固可与彦和之说相参。

是以论如析薪〔一〕,贵能破理〔二〕。斤利者,越 理而横断;辞辨者,反义而取通〔三〕;览文虽巧,而 检迹知妄〔四〕。唯君子能通天下之志,安可以曲论哉 〔五〕!

〔一〕 “如”,范正文夹注:“孙 云:《御览》作‘譬’。”《诗.齐风.南山》:“析 薪如之何?匪斧不克。”

〔二〕 《春觉斋论文.流别论》八 :“论者,贵能破理,庄子之《
齐物》,王充之《论衡》,析理微 矣。……鄙意非所见之确,所蕴之深,吐辞不能括众义 而归醇,析理不能抑群言而立干,不如不作之为愈。” 论文除去“能立”以外,还要能剖析事理,这就是“贵 能破理”。黄海章云:“所以造论的人,要能够把事理 分析入微,无坚不破,好像利刃劈柴一样。”“理”本 指木柴的纹理。

〔三〕 黄海章云:“可是有些人驰 骋文辞,不管是否合乎真理,而妄加武断;或卖弄口辩 ,故意作为翻案的文章。”《文章流别论》:“辩言过 理,则与义相失。”

〔四〕 《校证》:“‘知’原作‘ 如’,梅六次本、张松孙本、崇文本作‘知’。徐、顾 俱云:‘当作知。’案《御览》作‘知’,今据改。” 黄海章云:“这些作品,初看起来,固然精巧,但按诸 实际,不过是歪曲事实的谬论而已!”

〔五〕 斯波六郎:“《周易.同人 》彖:‘唯君子为能通天下之志。’”正义:“唯君子 之人于同(团聚)人之时,能以正道通达天下之志。”

      《斟诠》:“曲论,歪 曲议论。”

      以上是说:有人仗着自 己的文辞锋利,能说会道,像快刀一样,不管是否合理 ,而妄加武断;或者故意反着说,作翻案文章,勉强求 通。这样的论文,初看起来虽然精巧,而用实践来检验 ,就会知道它是胡说八道。只有正人君子能够沟通天下 人的思想,怎么可以歪曲事实来狡 辩 呢!

      从刘勰的话来看,他是 注重论文要有正确的内容,而不赞成专门耍笔杆子进行 诡辩的。

      桓范《世要论.序作》 篇说:“夫著作书论者,乃欲阐弘大道,述明圣教,推 演事义,尽极情类,记是贬非,以为法式,当时可行, 后世可修。……而世俗之人,不解作体,而务泛滥之言 ,不存有益之义,非也。故作者不尚其辞丽,而贵其存 道也;不好其巧慧,而恶其伤义也。故夫小辩破道,狂 简之徒,斐然成文,皆圣人之所疾矣。”(《全三国文 》卷三十七)

      陈亮《龙川集.书作论 法》:“大凡论不必作好语言,意与理胜,则文字自然 超众。故大手之文,不为诡异之体,而自然宏富;不为 险怪之辞,而自然典丽。奇寓于纯粹之中,巧藏于和易 之内。不善学文者,不求高于理与意,而务求于文彩辞 句之间,则亦陋矣。”

      陈亮提出作论文要重“ 意”,重“理”,这和本篇所说的“义贵圆通”、“心 与理合”之意,正可互相发明。而陈亮所谈的作论文要 求自然,不贵诡异、险怪的主张,和《文心雕龙》的基 本理论也是非常接近的。

若夫注释为词,解散论体〔一〕,杂文虽异,总会是 同〔二〕;若秦延君之注《尧典》,十余万字〔三〕; 朱普之解《尚书》,三十万言〔四〕:所以通人恶烦, 羞学章句〔五〕。

〔一〕 纪评:“训诂依文敷义,究 与论不同科,此段可删。”范注:“案纪说非是。陈先 生曰:‘按此据郑君 《六艺论》 ,王氏《圣证论》言之。’贾逵云:‘论,释也。’是 彦和所本。”

      周注:“解散论体:注 释中的议论,分散在各条里,形式上是分散的。”

〔二〕 《文心雕龙杂记》:“案注 释者,依文敷义,分别训诂,文虽散杂,然总会全注则 论矣。《世说新语.文学》篇:何平叔注《老子》始成 ,诣王辅嗣,见王注精奇,乃神伏曰:若斯可与论天人 之际矣。因以所注为《道德二论》。可证。又《朱子语 类》:‘汉儒解经,依经演说,晋人则不然,依经而作 文。’亦可证。”

      郭注改“杂”为“离” ,云:“离文,谓注释断续出现正文之下。离杂形近致 讹。《声律》:‘叠韵杂句而必睽。’《文镜秘府》引 《声律》作‘离句’,是离杂相近易误之证。”

      《校注》:“按‘杂’ 当作‘离’,字之误也。《礼记.学记》:‘一年,视 离经辨志。’郑注:‘离经,断句绝也。’正义:‘离 经,谓离析经理,使章句断绝也。’此‘离’字义当与 彼同。‘离文’,谓离析原书章句,分别作注。即下文 所举‘毛公之训《
诗》,安国之传《书》,郑君之释 《礼》,王弼之解《易》’之类是。”王更生《文心雕 龙范注驳正》:“此言离文者,离析文辞,而成若干片 断夹注于章句之下,虽与论辨文完整的成篇不同,但若 把各条注释统合观之,倒与论文并无区别。正应下句‘ 总会是同’。”

〔三〕 黄注:“《汉(书)儒林传 》:张山拊事小夏侯建,为博士,论石渠,授信都秦恭 延君,恭增师法至百万言。桓谭《新论》:秦延君但说 ‘粤若稽古’,即三万言。”范注:“《艺文志.六艺 叙》曰:‘博学者 又不思多闻阙 疑之义,而务碎义逃难,便辞巧说,破坏形体,说五字 之文,至于二三万言。’颜师古注曰:‘言其烦妄也。 桓谭《新论》(按见《正经》第九)云:秦近君(近字 误,当作延)能说《尧典》篇目,两字之说,至十余万 言;但说“曰若稽古”三万言。’(《御览》学部引作 二万言。)”

〔四〕 黄注:“《(汉书)儒林传 》:《尚书》欧阳氏学,平当授九江朱普公文。《桓荣 传》:荣习欧阳《尚书》,事博士九江朱普。”朱普字 公文。

      《汉书.儒林传》:“ 林尊事欧阳高为博士,论石渠,授平陵平当。平当授九 江朱普公文,普为博士。”范注:“《后汉书.桓郁传 》:‘初,桓荣受朱普学章句四十万言,浮辞繁长,多 过其实。及荣入授显宗,减为二十三万言。郁复删省定 成十二万言,由是有桓君大小太常章句。’据此传,‘ 三十万’言当改作‘四十万’。”

〔五〕 范注:“《论衡.效力》篇 :‘王莽之时,省《五经》章句,皆为二十万,博士弟 子郭路,夜定旧说,死于烛下。精思不任,绝脉气灭也 。’西汉之末,五经章句,皆极繁衍,若朱普章句仅三 十万言,则比之他经,不为太过,范书不应独言其浮辞 繁长矣。通人谓如扬雄班固之等。《扬雄传》:‘雄少 而好学,不为章句,训诂通而已。’《后汉书.班固传 》:‘不为章句,举大义而已。’”

      《校注》:“羞学章句 者,除范注引扬雄、班固外,尚不乏人:《后汉书.桓 谭传》:‘博学多通,遍习《五经》,皆诂训大义,不 为章句。’《王充传》:‘好博览而不守章句。’《荀 淑传》:‘博学而不好章句。’《卢植传》:‘能通古 今学,好研精而不守章句。’《梁鸿传》:‘博览无不 通,而不为章句。’盖章 句之学 ,辞过枝离,义鲜圆通,博览者多所不为,故舍人云然 。”朱□先等听《文心雕龙》笔记:“章句之存于今者 ,唯赵岐《孟子章句》,每章有章旨,殊无要谊,故人 羞学之。”

      《校释》:“《汉志》 有《欧阳章句》三十一卷。沈钦韩曰:‘章句者,经师 指括其文,敷畅其义,以相教授。《左宣二年传》疏, 服虔载贾逵、郑众、或人三说,解“叔牂曰子之马然也 ”,此章句之体也。’斯体之失,往往过繁,卒为通儒 所羞。《扬子云自传》称‘不为章句,训诂通而已’, 《班孟坚传》称其‘不为章句,举大义而已’,《桓君 山传》称其‘博学多通,遍习《五经》,皆诂训大义, 不为章句’,《王充传》称其‘师事班彪,好博览而不 守章句’:此通儒而鄙章句者也。”

      《札记.辨汉师章句之 体》:“章句之始,盖期于明析经理而止。……弟子传 师说者,或更增益其文,务令经义敷畅。至其末流,碎 义逃难,便辞巧说,破坏形体,而章句之文于是滋多, 秦恭延君增师法至百万言,说《尧典》篇目两字十余万 言,但说‘曰若稽古’三万言,此则破析经文,与章句 之本义乖矣。桓荣受朱普学章句四十万言,荣减为二十 三万言,其子郁复删省成十二万言,是则章句之文可以 损之又损,知其多者皆浮辞也。……若其驰逐不反,以 多为贵,学者但记师说,幼童而守一艺,白首而后能言 ,是以通人耻之,若扬子云自传谓不为章句,训诂通而 已;《班固传》亦称固不为章句,但举大义;《论衡. 超奇》篇目能说一经者为儒生,博览古今者为通人,知 章句之末流,为人诟病甚矣。然未可因是而废章句也。 经传章句存者,上有《毛传》,次有赵岐之于《孟子》 ,王逸之于《楚辞》,其他东汉经师遗文犹有可参见者 ,盖皆雅畅简易,不如西汉 今文 诸师之烦,固知章句亦自有可法者在也。详章句之体, 毛公最为简洁,其于经文,但举训故,又义旨已具《序 》中,自非委曲隐约者,不更敷畅其词。”

若毛公之训《诗》〔一〕,安国之传《书》〔二〕, 郑君之释《礼》〔三〕,王弼之解《易》〔四〕,要约 明畅,可为式矣〔五〕。

〔一〕 范注:“郑玄《诗谱》曰: ‘鲁人大毛公,为训诂传于其家,河间献王得而献之, 以小毛公为博士。’”大毛公名亨,六国时人;小毛公 名苌,西汉赵人。

〔二〕 黄注:“《儒林传》:孔氏 有《古文尚书》,孔安国以今文读之,因以起其家,逸 书得十余篇,盖《尚书》兹多于是矣。”按此见《史记 》。范注:“彦和所见《尚书》孔安国传,即梅赜《伪 古文尚书》。梅传实据王肃之注,而附益以旧训。王肃 好贾马之学,渊源有自,不得概以伪目之。(郑康成注 《古文尚书》又《书赞》“我先师棘下生子安国”云云 ,是《孔氏传》至东汉末尚存也。王肃注更可信为古文 。)”

〔三〕 《训故》:“《后汉书》: 玄注《周易》、《尚书》等凡百余万言。”黄注:“《 郑玄传》:郑玄好学,注《仪礼》、《礼记》,答临孝 存《周礼难》,凡百余万言。”范注:“《文苑英华》 卷七百六十六,刘子玄引郑康成《自序》云:‘遭党锢 之事,逃难注《礼》,党锢事解,注《古文尚书》、《 毛诗》、《论语》,为袁谭所逼,未至元城,乃注《周 易》。’王鸣盛《蛾术编》五十八《郑氏著述篇》曰: ‘康成坐党锢十四年, 则是注经 《三礼》居首,阅十四年乃成,用力最深也。’”

      《后汉书.郑玄传》: “郑玄括囊大典,网罗众家,删裁繁诬,刊改漏失,自 是学者略知所归。”《隋书.经籍志》经部:《周官礼 》十二卷,郑玄注。《仪礼》十七卷,郑玄注。《礼记 》二十卷,郑玄注。

〔四〕 《校证》:“《玉海》无四 ‘之’字。”范注:“孔颖达《
周易正义序》曰:‘唯魏世王辅嗣 之注,独冠古今,所以江左诸儒,并传其学。’”

      《中古文学史》:“《 三国志.钟会传》注引何劭《王弼传》曰:‘弼幼而察 慧,年十余,好老氏,通辩能言。……弼注《
易》,颍川人荀融难弼“大衍”义 ,弼答其意,白书以戏之,……弼注《老子》,为之指 略,致有理统;注《道略论》,注《易》,往往有高丽 言。太原王济好谈,病老庄,尝云:“见弼《易》注, 所悟者多。”然弼为人浅而不识物情。正始十年,曹爽 废,以公事免。其秋遇疠疾亡,时年二十四。……’( 《世说》刘注引《魏氏春秋》亦云:“弼论道,约美不 如(何)晏,自然出拔过之。”所云论道约美,即指《 老》《易》诸注言。)”

      又:“弼文传于世者, 今鲜全篇,惟《易注》、《易略例》、《老子注》均为 完书。其《易略例.明彖》篇曰……又《明爻》篇曰… …观此二则,可以窥辅嗣文章之略,盖其为文,句各为 义,文质兼茂,非惟析理之精也。”

〔五〕 “式”,法也。朱□先等笔 记:“论说以明晰事理为贵,故文字不厌其繁,彦和务 简之说非也。”

      以上为第二段,讲写论文的规格要求, 附论注释和论体的异同。

说者,悦也;兑为口舌〔一〕,故言资悦怿〔二〕; 过悦必伪〔三〕,故舜惊谗说〔四〕。

〔一〕 《训故》:“《易》彖曰: 兑,说也。”范注:“《说文》:‘说,说释也,从言 兑声。’说释,即悦怿。……(《说文》:“
兑,说也。”)”《易.说卦》: “兑……为口舌。”正义:“取口舌为言语之具也。”

      《说文通训定声》:“ ‘说’,假借为‘悦’。”清凌曙《群书答问》卷上: “问:‘《吕氏春秋.劝学》篇凡说者,兑之也,非说 之也,何谓也?’曰:‘《易序卦》:巽者,入也;入 而后说之,故受之以兑。’《释名》:‘兑,物得备足 ,皆喜悦也。’(
见《释天》)《文心雕龙》:‘说 者,悦也。兑为口舌,故言咨悦怿。’据此,知为师者 ,必先得学者之欢心,而后其说乃可行也。故《
易(兑卦)》象曰:‘丽泽兑,君 子以朋友讲习。’”

〔二〕 《校证》:“‘资’原作‘ 咨’。……案作‘资’是,《铭箴》篇:‘箴全御过, 故文资确切。’《书记》篇:‘故谓谱者,普也;注序 世统,事资周普。’又:‘符者,孚也;征召防伪,事 资中孚。’语法与此俱同,今据改。”“言资悦怿”, 言出所以使人高兴。

〔三〕 《斟诠》:“《老子》云: ‘美言不信。’孔子云:‘巧言乱德。’彦和盖化用此 二语。”

〔四〕 《训故》:“《书.舜典》 :‘帝曰:龙,朕堲(憎疾也)谗说殄行,震惊朕师, 命汝作纳言,夙夜出纳朕命,惟允。’”孔传:“言我 疾谗说,绝君子之行,而动惊我众,欲遏绝之。”

      《文体明辨序说》“说 ”条:“按字书:说,解也,述也,解释义理而以己意 述之也。说之名起于《说卦》,汉许慎作《说文》,亦 祖其名以命篇。而魏晋以来作者绝少,独曹植集中有二 首,而《文选》不载,故其体阙焉。要之傅于经义,而 更出己见,纵横抑扬,以详赡为上而已,与论无大异也 。”

说之善者,伊尹以论味隆殷〔一〕;太公以辨钓兴周 〔二〕;及烛武行而纾郑〔三〕,端木出而存鲁〔四〕 ,亦其美也。

〔一〕 黄注:“《吕氏春秋》:伊 尹说汤以至味曰:凡味之本,水最为始,五味三材,九 沸九变。火之为纪,时疾时徐,灭腥去臊除膻,必以其 胜,无失其理。调和之事,必以甘酸苦辛咸,先后多少 ,其齐甚微,皆有自起。”按此见《本味》篇。范注: “严可均曰:‘案《汉志》道家有《伊尹》五十一篇, 小说家有《伊尹说》二十七篇,本注:‘其语浅薄,似 依托也。’此疑即小说家之一篇,孟子以割烹要汤,谓 此篇也。(《全上古三代文》卷一)”《史记.殷本纪 》:“伊尹,名阿衡。阿衡欲干汤而无由,乃为有莘氏 媵臣,负鼎俎,以滋味说汤,致于王道。”

〔二〕 黄注:“《吕氏春秋》:吕 尚坐茅以渔,文王劳而问取,尚曰:鱼求于饵,乃牵其 缗,人食于禄,乃服于君,以饵取鱼,以禄取人,以小 钓钓川而擒其鱼,以中钓钓国而擒其万国诸侯。”

      范注:“《史记.齐太 公世家》:‘吕尚盖尝穷困,年老矣,以渔钓奸周西伯 。’今《六韬.文韬. 文师》篇 载太公辨钓语。《六韬》词意浅近,必出依托。彦和所 见,未知即今本《文师》篇否?”

      《六韬.文韬.文师》 第一:“太公曰:钓有三权:禄等以权,死等以权,官 等以权。夫钓以求得也,其情深,可以观大矣。……故 以饵取鱼,鱼可杀;以禄取人,人可竭;以家取国,国 可拔;以国取天下,天下可毕。……文王再拜曰:允哉 ,敢不受天之诏命乎!”

〔三〕 黄注:“《左传》秦晋围郑 ,郑伯使烛之武夜缒而出,说秦伯,秦伯与郑盟,晋亦 去之。”《左传》僖公三十年:“晋侯秦伯围郑,以其 无礼于晋。……郑伯使烛之武见秦伯曰:‘秦晋围郑, 郑既知亡矣,若亡郑而有益于君,敢以烦执事;越国以 鄙远,君知其难也。焉用亡郑以陪邻。邻之厚,君之薄 也。若舍郑以为东道主,行李之往来,共其乏困,君亦 无所害。且君尝为晋君赐矣,许君焦瑕,朝济而夕设版 焉,君之所知也。夫晋,何厌之有?既东封郑,又欲肆 其西封,若不阙秦,将焉取之?阙秦以利晋,唯君图之 。’秦伯说,与郑人盟,使杞子逢孙杨孙戍之,乃还。 ”

〔四〕 《训故》:“《史记》:田 常欲作乱,而惮高、国、鲍、晏,故移其兵伐鲁。子贡 说曰:不如伐吴,伐吴不胜,民人外怨大臣,内定孤主 ,制齐者惟君也。田常曰:善。”

      黄注:“《仲尼弟子传 》:端木赐,字子贡,至齐说田常曰:名存亡鲁,实困 彊齐,智者不疑也。”

      范注:“《史记.仲尼 弟子列传》:‘田常欲作乱于齐,惮高、国、鲍、晏, 故移其兵,欲以伐鲁。孔子闻之,谓门弟子曰:“夫鲁 ,坟墓所处,父母之国,国危如此,二三子何为莫出? ”……子贡请行,孔子许之,遂行。至齐,说田常曰: ……故子贡一出,存鲁,乱齐,破吴,彊晋,而霸越。 子贡一 使,使势相破,十年之中 ,五国各有变。’案此事亦见《家语.屈节解》及《越 绝书.内传.陈成恒》篇,史公误采战国策士虚托之语 ,绝不可信。伊尹以下四事,惟烛武说秦伯可信。”

      《注订》:“是子贡以 口舌之力,不啻视诸侯如傀儡之在掌中,此说之力也。 ”

暨战国争雄,辨士云涌〔一〕;从横参谋,长短角势 〔二〕;转丸骋其巧辞〔三〕,飞钳伏其精术〔四〕; 一人之辨,重于九鼎之宝,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 五〕;六印磊落以佩〔六〕,五都隐赈而封〔七〕。

〔一〕 《校证》:“‘涌’原作‘ 踊’,何校作‘涌’。纪云:‘
踊当作涌。’案《史通.言语》篇 ,即袭此文,正作‘涌’,今据改。”《校注》:“纪 昀云:‘踊当作涌。’按《文选》赵景真与嵇茂齐书: ‘愤气云踊。’是‘踊’字自通,无烦改作。”

〔二〕 范注:“郝懿行曰:‘案刘 向《战国策序》,《国策》或曰《短长》。《困学纪闻 》卷十:蒯通善为长短说,主父偃学长短纵横术,边通 学短长。’”

      《校注》:“按长短即 从横也。《史记.六国表序》:‘而从横短长之说起。 ’《田儋传赞》:‘蒯通者,善为长短说。’《主父偃 传》:‘学长短从横之术。’《张汤传》:‘边通学长 短。’《汉书.何并传》:‘持吏长短从横郡中。’《 淮南子.要略》:‘故纵横脩短之说生焉。’刘向《战 国策序》:‘中书本 号,……或 曰短长,……或曰长书,或曰脩书。……从横短长之说 ,左右倾侧。’并其证。”

      《汉书.张汤传》注: “短长术兴于六国时,长短其说隐缪用相激怒也。又苏 秦张仪之谋,趣彼为短,归此为长,《战国策》名长短 说也。”《史记.田儋传》:“太史公曰:蒯通者,善 为长短说,论战国之权变,八十一首。”索隐:“言欲 令此事长,则长说之,欲令此事短,则短说之,故《战 国策》亦名短长书是也。”《注订》:“纵横言其策, 长短论其理。”

〔三〕 黄注:“《鬼谷子》有《转 丸》篇,文阙。”范注:“《转丸》、《飞钳》,皆《 鬼谷子》篇名。《转丸》篇文佚。”《斟诠》:“转丸 ,形容说辞之流利,若弹丸之走盘也。”

〔四〕 《训故》:“《鬼谷子》书 《飞钳》篇谓语飞而钳以待之。”

      《困学纪闻》卷十《诸 子》“秦、仪即鬼谷子”条:“
尹知章序《鬼谷子》曰:苏秦张仪 往事之,受捭阖之术十有二章,复受《转丸》《胠箧》 (《转丸》、《胠箧》今亡)三章。然秦、仪用之,裁 得温言酒食货财之赐。秦也仪也,知道未足行,复往见 ,具言:所受于师,行之,少有口吻之验耳,未有倾河 填海移山之力,岂可更闻至要,使弟子深见其阃奥乎! 先生曰:为子陈言至道。斋戒择日而往见,先生乃正席 而坐,严颜而言,告二子以全身之道。《文心雕龙(论 说篇)》云:‘《转丸》骋其巧辞,《飞钳》伏其精术 。’”翁注引《鬼谷子.飞箝》篇曰:“引钩箝之辞, 飞而箝之,钩箝之语,其说辞也。乍同乍异,或量能立 势以钩之,或伺候见□而箝之。”陶宏景注:“飞,谓 作声誉以飞扬之;钳,谓牵持缄束令不得脱也。”

      《斟诠》:“形容辩术 之精巧,若飞钳之劫人也。”

〔五〕 黄注:“《(史记)平原君 传》:平原君曰:毛先生一至楚,而使赵重于九鼎大吕 。毛先生三寸之舌,彊于百万之师。”

      “九鼎”,传为夏禹所 铸,见《史记.封禅书》。“九鼎”、“大吕”,皆传 国重器,此处极喻其辩言之珍贵。

〔六〕 黄注:“《(史记)苏秦传 》:秦喟然叹曰:使我有雒阳负郭田二顷,吾岂能佩六 国相印乎?”《补注》:“《后汉书.蔡邕传》:‘连 衡者六印磊落。’”按此见蔡邕《释诲》。“磊落”, 错杂也,指印之多。

〔七〕 黄注:“《(史记)张仪传 》:秦惠王封仪五邑。”《补注》:“张衡《西京赋》 :‘郊甸之内,都邑殷赈,五都货殖,既迁既引。’案 殷音隐,义同。”范注:“《尔雅.释言》:‘赈,富 也。’郭璞注曰:谓隐赈富有。字亦作‘殷赈’,《文 选.西京赋》云:‘乡邑殷赈。’亦作‘殷轸’,《羽 猎赋》云:‘殷殷轸轸。’”

至汉定秦楚,辨士弭节〔一〕;郦君暨毙于齐镬〔二 〕,蒯子几入乎汉鼎〔三〕。虽复陆贾籍甚〔四〕,张 释傅会〔五〕,杜钦文辨〔六〕,楼护唇舌〔七〕,颉 颃万乘之阶〔八〕,抵嘘公卿之席〔九〕;并顺风以托 势,莫能逆波而溯洄矣〔一○〕。

〔一〕 范注:“弭,止也,息也。 《文选.子虚赋》:‘弭节徘徊。’注:‘节,所仗信 节也。’”

      《斟诠》:“弭节,停 息仗节,不再出使之意。”

〔二〕 《史记.郦食其传》:“郦 生常为说客,驰使诸侯。燕赵已定,唯齐未下,使郦生 说齐王。……淮阴侯闻郦生伏轼下齐七十余城,乃夜度 兵平原袭齐,齐王田广闻汉兵至,以为郦生卖己,遂烹 郦生。”

〔三〕 黄注:“《(史记)淮阴侯 传》:信方斩,曰:吾悔不用蒯通之计,乃为儿女子所 诈。高祖捕通,欲烹之。通曰: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 ,欲为陛下所为者甚众,顾力不能耳,又可尽烹之邪? 乃释通之罪。(原文作“不烹”。)”

〔四〕 《汉书.陆贾传》:“贾以 此游汉廷公卿间,名声籍甚。”

      王先谦《汉书补注》引 周寿昌曰:“‘籍甚’,《史记》作‘藉盛’,盖言声 名得所藉而益盛也。‘甚’与‘盛’意同。”

〔五〕 范注:“张释,即张释之, 去‘之’字,便文耳。《汉书.张释之传》‘释之既朝 毕,因前言便宜事。文帝曰:卑之,毋甚高论,令今可 施行也。’颜师古注:‘令其议论依附时事也。’”

      《史记.张释之列传》 :“因前言便宜事。文帝曰:‘
卑之,毋甚高论,令今可施行也。 ’于是释之言秦汉之间事,秦所以失,而汉所以兴者久 之,文帝称善,乃拜释之为谒者仆射。”

      《汉书.爰盎传赞》: “盎虽不好学,亦善傅会。”注:“张晏曰:因宜傅着 会合之。”

〔六〕 《汉书.杜钦传》:“帝舅 大将军王凤以外戚辅政,求贤知自助。奏请钦为大将军 军武库令……。 后为议郎,以病 免。征诣大将军莫府,国家政谋,夙常与钦虑之。…… 京兆尹王章言凤专权蔽主之过,钦令凤上疏谢罪,乞骸 骨,文指甚哀。凤心惭,称病笃,欲遂退。钦复说凤起 视事。章死诏狱。众庶冤之,以讥朝廷。钦欲救其过, 复说凤举直言极谏。钦之补过将美,皆此类也。”

      范注:“《汉书.杜钦 传》(附《杜周传》)赞曰:‘
钦浮沉当世,好谋而成,以建始之 初深陈女戒,终如其言,庶几《关雎》之见微,非夫浮 华博习之徒所能规也。’文辩之语本此赞意。”

      《注订》:“‘深陈女 戒,终如其言’,即所谓‘文辨’也。”《全汉文》卷 三十一辑杜钦《说王凤》等八篇。

〔七〕 黄注:“《汉书.游侠传》 :楼护,字君卿,……与谷永俱为五侯上客,长安号曰 :谷子云笔札,楼君卿唇舌。言其见信用也。”范注: “本书《知音》篇亦称君卿唇舌。”《汉书.游侠传》 谓楼护“为人短小精辩”。

〔八〕 梅注:“颉颃,音业杭。” 范注:“颉颃万乘,谓郦、蒯、张之属;抵嘘公卿,谓 陆、杜、楼诸人也。《札朴》三:‘扬雄《解嘲》:“ 邹衍以颉颃而取世资。”夏侯湛《东方朔画赞》:“苟 出不可以直道也,故颉颃以傲世。”案“颉颃”,犹上 下浮沉也。《诗》:“燕燕于飞,颉之颃之。”传云: “飞而上曰颉,飞而下曰颃。”’”

      斯波六郎:“案‘颉颃 万乘之阶,抵嘘公卿之席’二句,承‘虽复陆贾籍甚’ 以下,不及郦君、蒯子之句。依上句指陆、张,下句应 指杜、楼。”

〔九〕 黄注:“‘抵嘘’,疑作‘ 抵戏’。《杜周传赞》:‘业因势而抵□。’注:‘□, 音诡。一说□读与戏同,音许宜反,险也。言击其危险 之处。《鬼谷子》有《抵戏》篇也。’”范注:“按《 谐隐》篇‘谬辞诋戏’,谓嘲戏取说也,此‘抵嘘’即 ‘抵戏’之字误。黄注似迂。”

      《校注》:“按‘嘘’ 当作‘巇’,《鬼谷子》有《抵巇》篇,陶宏景注云: ‘抵,击实也;巇,衅隙也。’今本作‘嘘’者,盖误 ‘山’为‘口’,而又脱其‘戈’耳。”

      《注订》:“黄注未安 ,嘘者出也,抵者拒也。此指音声相抗而有出入,与上 文颉颃对文,疑与《蜀都赋》‘邸颓’二字为近,或为 一辞而字异,同音相假,古文多此类。”《考异》:“ 抵嘘者,言论吐纳于公卿之席也。《赞》云:‘呼吸阻 劝’者,即为‘抵嘘’注脚。”

〔一○〕《补注》:“《荀子.劝学 》篇:‘顺风而呼,声非加疾也,而闻者彰。’《诗. 秦风(蒹葭)》:‘□洄从之,道阻且长。’《毛传》 :‘逆流而上曰□回。’”范注:“并顺风以托势,莫 能逆波而溯洄,二语精绝。汉代学术文章,皆可作如此 观。”

夫说贵抚会,弛张相随〔一〕,不专缓颊〔二〕,亦 在刀笔〔三〕。范雎之言事〔四〕,李斯之止逐客〔五 〕,并烦情入机,动言中务,〔六〕虽批逆鳞〔七〕, 而功成计合〔八〕,此上书之善说也。

〔一〕 范注:“抚会,犹言合机。 ”《注订》:“抚者因势,会者适时也。”

      “弛张相随”,谓时而 松弛,时而紧张。明李光缙《史记评林增补》卷七十九 在《范雎传》“范雎 乃上书”上 引刘勰曰:“
夫说贵施会,弛张相随,不专缓颊 ,亦不在刀笔。”不知何所据。

〔二〕 范注:“《史记.魏豹列传 》:‘汉王闻魏豹反,谓郦生曰:缓颊往说魏豹,能下 之,吾以万户封若。’《汉书.高纪》注引张晏曰:‘ 缓颊,徐言引譬喻也。’”

〔三〕 《后汉书.刘盆子传》:“ 酒未行,其中一人出刀笔书谒欲贺。”注:“古者记事 ,书于简策,谬误者以刀削而除之,故曰刀笔。”范注 :“不专缓颊,亦在刀笔;谓不仅口说,落于笔札者, 亦得称说。……《汉书.萧何传赞》师古注曰:‘刀, 所以削书也。古者用简牒,故吏皆以刀笔自随也。’”

〔四〕 《训故》:“《史记》:范 雎,魏人,字叔。从王稽入秦,以穣侯欲越韩、魏而伐 齐,乃上书曰:‘臣闻善厚家者取之于国,善厚国者取 之于诸侯。天下有明主则诸侯不得擅厚者,何也?为其 割荣也。’卒逐穣侯,为秦相。”

      黄注:“《范雎传》: 王稽载雎入秦,说昭王废王后,逐穣侯,拜为相。”范 注引《上书秦昭王》(《战国策.秦策三》又见《史记 .范雎传》)。郭注本改作“范雎之言疑事”。云:“ ‘疑事’,旧脱‘疑’字,今校增。《史记.范雎传》 有《上秦昭王书》,书云:‘岂敢以疑事尝试于王乎? ’尔后说昭王废太后逐穣侯,则所谓‘疑事’也。本文 ‘疑事’即用彼文。‘言疑事’与‘止逐客’相对成文 。”“疑事”二字,指废王后逐穣侯等疑难之事。

〔五〕 黄注:“《(史记)李斯传 》:斯西说秦,秦王拜斯为客卿。会韩人郑国来间秦, 以作注溉渠。已而觉,秦宗室大臣请一切逐客,斯上书 秦王,乃除逐客之令。”

〔六〕 范注:“《校勘记》:‘烦 字可疑。案烦当作顺,《檄移》篇顺误作烦,可以互证 。又《封禅》篇文理顺序,顺元误作烦,是亦一证矣。 ’《韩非子.说难》篇,精微周密,可作参考。”王金 凌:“烦情入机,谓其内容自多端入手,而能切中机要 。”“动言中务”谓发言切中要务。

〔七〕 《韩非.说难》:“夫龙之 为虫也,可扰狎而骑也,然其喉下有逆鳞径尺,人有婴 之,则必杀人。人主亦有逆鳞,说之者能无婴人主之逆 鳞,则几矣。”

〔八〕 何焯校本“合”改“就”。

至于邹阳之说吴梁〔一〕,喻巧而理至〔二〕,故虽 危而无咎矣。敬通之说鲍邓〔三〕,事缓而文繁;所以 历骋而罕遇也〔四〕。

〔一〕 范注:“《汉书.邹阳传》 阳与吴严忌、枚乘等俱仕吴,皆以文辩著名。久之,吴 王以太子事怨望,称疾不朝,阴有邪谋。阳奏书谏,为 其事尚隐,恶指斥言,故先引秦为喻,因道胡、越、齐 、赵、淮南之难,然后乃致其意。其辞曰云云。又《阳 传》云:‘景帝少弟梁孝王贵盛,亦待士。于是邹阳、 枚乘,严忌知吴不可说,皆去之梁,从孝王游。阳为人 有智略,□慨不苟合,界于羊胜、公孙诡之间。胜等疾 阳,恶之孝王。孝王怒,下阳吏,将杀之。阳客游,以 谗见禽,恐死而负絫,乃从狱中上书。书奏孝王,孝王 立出之,卒为上客。’”

〔二〕 《狱中上梁王书》也是借古 人事迹喻自己忠而无报、信而见疑。“喻巧”之巧,也 含有曲尽之意。 “理至”,说理 周至。

〔三〕 黄注:“《冯衍传》:衍字 敬通。更始二年,遣鲍永行大将军事,安集北方。衍因 以计说永……。永既素重衍,乃以衍为立汉将军。刘峻 《广绝交论》注:冯衍与邓禹书曰:衍以为写神输意, 则聊成(应作城)之说,碧鸡之辩,不足难也。”

      范注:“《后汉书.冯 衍传》:‘冯衍字敬通。更始二年,遣尚书仆射鲍永行 大将军事,安集北方。衍因以计说永云云。’……章怀 注曰:‘《东观记》,衍更始时为偏将军,与鲍永相善 。更始既败,固守不以时下。建武初,为扬化大将军掾 ,辟邓禹府,数奏记于禹,陈政言事。自“明君”以下 ,皆是谏邓禹之词,非劝鲍永之说,不知何据,有此乖 违。’严可均曰(《全后汉文》卷二十):‘
案章怀注,据《东观记》谓是谏邓 禹之词,非说鲍永。今考建武初,衍未辟邓禹府,禹亦 未至并州。至罢兵来降,见黜之后,始诣邓禹耳。此当 从《范书》作说鲍永为是。’据《东观记》,衍数说邓 禹,《
全后汉文》仅辑得三条,亡佚殆尽 矣。”

〔四〕 按此句元刻本以下本作“所 以历聘而罕过也”,梅改“聘”作“骋”,梅本及训故 本又改“过”作“遇”。

      梅注:“按《后汉书》 :苏竟与邓禹书曰:今日裘与蓑孰急?见雨则裘不用, 上堂则蓑不御,此更为适者也。今敬通逢堂蓑之不御者 也。”

      《训故》:“《后汉书 》:初,王莽遣廉丹讨伐山东,辟冯衍为掾。衍因说曰 :将军之先,为汉信臣。 新室之 兴,英俊不附。今海内溃乱,人怀汉德,愿明公深计而 无与俗同。丹不能从。”

      范注:“衍在光武时, 被黜,仕不得显,卒至西归故郡,闭门自保,不敢复与 亲故通,所谓‘历骋而罕遇’也。”

      郭注:“‘聘’,柳改 作‘骋’,非。聘,问也。《风骨》‘珪璋乃聘’,‘ 聘’误作‘骋’。此文不误。……依刘彦和此文,则说 鲍、说邓皆有之也。冯衍晚不得志,自废于家,故云‘ 历聘而罕遇’。”

      周注:“事缓:跟当前 情势不切合,迂缓。历骋罕遇:冯衍初从廉丹,劝廉丹 反王莽不成。丹死,从鲍永,拥戴刘玄,拒光武,为光 武所恨,因被黜。”

      以上为第三段,讲说的含义,并评论先 秦两汉游说的作品。

凡说之枢要,必使时利而义贞;进有契于成务〔一〕 ,退无阻于荣身。自非谲敌,则唯忠与信〔二〕。披肝 胆以献主〔三〕,飞文敏以济辞〔四〕,此说之本也。 而陆氏直称“说炜晔以谲诳”,何哉〔五〕?

〔一〕 “贞”,正。“契”,契合 。《斟诠》直解为“进而有契合于事务成就”。

〔二〕 《春觉斋论文.流别论》八 :“刘勰曰:‘凡说之枢要,……退无阻于荣身。’此 为说士言也。学人训经释雅,亦皆有说,皆主发明至理 而言,名曰经说。近人阐明学理,亦曰学说。独昌黎之 《马说》, 子厚之《捕蛇者说》 ,则出以寓言,此说之变体也。”“谲敌”,对敌人使 用谲诈。

〔三〕 《校注》:“按《汉书.蒯 通传》:‘臣愿披心腹,堕肝胆。’……《后汉书.郎 顗传》:‘披露肝胆,书不择言。’并足证成舍人此说 。”

〔四〕 《斟诠》:“飞文敏,飞驰 文笔机智之意。……此处藉喻秀丽之文章。梁萧统《文 选序》:‘词人才子,则名溢于缥囊;飞文染翰,则卷 盈乎缃帙。’”直解为“染翰飞文,竭才智以补济口辞 。”

〔五〕 范注:“陆机《文赋》曰: ‘论精微而朗畅,说炜烨而谲诳。’李善注曰:‘说以 感动为先,故炜烨谲诳。’士衡盖指战国策士而言。彦 和谓言资悦怿,正即炜烨之义。惟当以忠信为本,不可 流于谲诳。纪氏称为树义甚伟是也。”《文论讲疏》: “按此须分别言之:炜烨之说,即刘勰‘言资悦怿’之 谓,兼远符于时利义贞之义。而谲诳之说,刘勰独持忠 信以肝胆献主之义,反驳陆说,不知陆氏乃述战国纵横 家游说之旨也。王闿运云:‘说当回人之意,改已成之 事,谲诳之使反于正,非尚诈也。’”李全佳《陆机文 赋义证》:“‘飞文敏以骋辞’,所谓‘炜烨’也。‘ 忠信’,则与‘谲诳’殊科。考《庄子.天下》篇云: ‘其书虽瑰玮,而连犿无伤也。其辞虽参差,而諔诡可 观。’释文:‘瑰玮,奇特也。’成玄英疏:‘諔诡, 言滑稽也。’陆氏所谓炜烨,犹《庄子》之瑰玮也。所 谓谲诳,犹諔诡也。说体自如此,刘氏太泥,未可从。 ”方竑《文赋绎志》:“说以感悦,亦本《尚书》。春 秋战国之世,排阖纵横,其用甚显。炜烨谲诳,所以震 眩人心,《文心雕龙》所谓‘说贵抚会,弛张相随,不 专缓颊,亦在刀笔’者也。”这说明陆机和刘勰论“说 ”体的时候,都是就游说来立论的,只是游说 的 态度不同,陆机强调“谲诳”的一面,刘勰强调“忠信 ”、“肝胆”的一面,因此对于游说文字的风格要求也 不完全一致。

      后世对于说明文的风格 要求之所以不同于《文心雕龙》,是因为说的作用起了 变化。元人王构《修词鉴衡》说:“正是非而着之者说 也。”陈绎曾《文说.明体法》:“说宜平易明白。” 《文章辨体序说》“说解”条引卢学士云:“说……以 抑扬详赡为上。”说的作用既从游说而改为“正是非” 的解说,当然就要求“抑扬详赡”而且“平易明白”了 。《论说》篇里所提出的对说的风格要求是专就游说的 文章来谈的。唐宋以后说解散文的风格,和论文的风格 就比较接近了。

      第四段讲明对“说”的基本规格要求。

赞曰:理形于言,叙理成论〔一〕。词深人天〔二〕 ,致远方寸〔三〕。阴阳莫贰〔四〕,鬼神靡遯〔五〕 。说尔飞钳,呼吸沮劝〔六〕。

〔一〕 元刻本缺“叙”字。空一格 。弘治本、谢恒抄本亦缺“叙”字,冯舒校云:“‘言 ’下谢本有‘叙’字,嘉靖癸卯本亦有。”

      《斟诠》:“叙理成论 ,即篇首‘述经叙理曰论’句之省文,故此处‘叙理’ 实包叙经而言之。”

〔二〕 沈岩临何焯校“深”改“探 ”。“词深人天”,谓文词精深,包括人事与天道。《 斟诠》解为“词义精深,人天贯穿”。

〔三〕 “致远”,至远方也。《易 .系辞下》:“服牛乘马,引重致远,以利天下。”《 吕氏春秋.知度》篇:“致远者托于骥。”“
致远方寸”谓论说可传至远方,打 动人们方寸之心,即上文所说“唯君子能通天下之志” 。

〔四〕 《校证》:“‘贰’当作‘ 忒’。《礼记.缁衣》:‘其仪不忒。’《释文》:‘ 忒本或作贰。’是其证。”

      《校注》:“‘贰’为 ‘●’之形误。‘●’即‘忒’也。……扬雄《连珠》 :‘阴阳和调,四时不忒。’《汉书.礼乐志》(《郊 祀歌》):‘寒暑不忒况皇章。’臣瓒曰:‘忒,差也 。寒暑不差,言阴阳和也。’‘阴阳莫●’,即‘阴阳 不忒’,喻论说之精微。”

〔五〕 此谓论说之精微使鬼神也无 所遁形,这是从鬼神的灵妙不测上说。

〔六〕 上文言:“飞钳伏其精术。 ”斯波六郎:“《春秋左氏传》襄公二十七年:赏罚无 章,何以沮劝?”正义:“沮,止也。”《说文通训定 声》:“‘沮’假借为‘阻’。”“呼吸阻劝”谓在一 呼一吸之间,即可起阻止或劝进的作用。

  诏策 第十九

  《宗经》篇云:“诏策章奏,则书发其源。”

  《文心雕龙注订》:“本篇论诏、策、制、敕四 体,只称诏策者,概言之,因四者性相近也。皆上发而 下行,一命字庶总之矣。”

  “诏”是帝王使用的公文,先秦时没有固定的名 称,到秦代确定为“诏”。汉代以后,根据用途的不同 ,又增加了许多新名称。如制、诰、策、敕,此外还有 谕、教、戒、令等,大同小异。

  “诏”,是向臣民发布的告示、命令,所以与“ 令”为同义词。例如刘邦的《求贤诏》等。“制”,本 来与诏为一事。汉代皇帝下令时开头常有“制诏”二字 ,可见二者没什么区别。后来制专用以制定和颁布制度 法规。到唐代,因武则天名曌,与“诏”音近,改诏为 制。于是制再次兼有了诏的用途,遇有重大的赏罚、任 命时用它。

  《诏策》之“策”,指的是简策,不是作为策略 讲的“对策”。唐代改“策”作“册”,所以《诏策》 篇的“策”,就是唐以后的“
册书”,和诏书都属于替皇帝代笔的下行公文。本篇 以“诏策”连文是用作上告下公牍的总称。

  《后汉书.光武帝纪》注引《汉制度》:“策书 者,编简也。……以命诸侯王、三公,以罪免亦赐策。 ”可见策与后代的制诰用途相同。例如汉武帝《封齐王 策》、《封燕王策》等。从汉代起,策又指选拔人材时 的试题,又名策问。好的策问本身就是一篇不错的文章 ,例如汉武帝《贤良策》(《文选》题作《贤良诏》) 、陆机为晋武帝写的《策秀才文》等。后代策字专用于 策问,封赠的文书则用册字。

  “敕”,又作□、敕。汉代上级对下级,父祖对 子孙都可用敕,南北朝以后才为皇帝所专用。 

皇帝御寓,其言也神〔一〕。渊嘿黼扆〔二〕,而响 盈四表〔三〕,唯诏策乎〔四〕!昔轩辕唐虞,同称为 命〔五〕。命之为义,制性之本也〔六〕。

〔一〕 “寓”,《御览》及范注本 作“寓”。范云:“《说文》‘
宇’,籀文从‘禹’,作‘□’。 《文选》沈约《奏弹王源》:‘自宸历御□。’字亦作 ‘□’。‘御寓’字应改作‘御□’。”“神”,神圣 ,指有威灵。

      黄注:“(蔡邕)《独 断》:‘汉天子正号曰皇帝。皇帝,至尊之称。皇者, 煌也;盛德煌煌,无所不照。帝者,谛也;能行天道, 事天审谛。’”

      《注订》:“《史记. 始皇本纪》:‘二十六年,……博士议曰:“上尊号, 王为泰皇。……”王曰:“去泰,着皇,采上古帝位号 ,号曰皇帝。”’”

〔二〕 “黼”,《校释》:“审文 义当从《御览》作‘负’。负属动词也。”

      《校注》:“按刘说是 。《仪礼.觐礼》:‘天子衮冕负斧依。’(依与扆通 )郑注:‘负,谓背之南面也。’《礼记.明堂位》‘ 天子负斧依,南乡而立。’郑注:‘负之言背也。’《 淮南子.泛论》篇:‘负扆而朝诸侯。’高注:‘负, 背也。扆,户牖之间,言南面也。’……并其证。”

      范注:“《汉书.成帝 纪》赞曰:‘临朝渊嘿,尊严若神。’《尚书.顾命》 :‘设黼扆。’伪《孔传》曰:‘扆,屏风,画为斧文 ,置户牖间。’《礼记.曲礼下》:‘天子当扆而立。 ’”

      按“嘿”,同“默”。 “渊嘿”,深沉静默。《淮南子.泰族训》:“齐(斋 )明盛服,渊默而不言。”“黼 扆 ”,亦作“
黼依”、“斧扆”、“斧依”。古 代帝王座后的屏风,上有斧形花纹。《尚书.顾命》: “狄设黼扆缀衣。”《周礼.春官》司几筵:“
凡封国命诸侯,王位设黼依。”《 逸周书.明堂解》:“天子之位,负斧扆南面立。”《 仪礼.觐礼》:“天子设斧依于户牖之间。”

〔三〕 “四表”,指四方极远之处 。《书.尧典》:“光被四表,格于上下。”正义:“ 圣德美名,充满被溢于四方之外。”《注订》:“渊嘿 二句,即‘其言也神’旨。”

〔四〕 《御览》“唯”上有“其” 字。

      《校注》:“按有‘其 ’字较胜。《易.干.文言》:‘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 正者,其唯圣人乎!’……语式并与此同。”

〔五〕 周注:“《史记.五帝纪》 :‘蚩尤作乱,不用帝命。’《
尚书.尧典》:‘乃命羲和。’又 《舜典》:‘帝(舜)曰:夔,命汝典乐。’这就是轩 辕黄帝、唐尧、虞舜同称为命。”

      宋高承《事物纪原》卷 二集类“诏”:“又《文心》曰:‘有熊唐虞,同称曰 命。其在三王,事兼诰誓。’”

〔六〕 范注:“性,疑作姓。…… 古人最重得姓,……盖必立功德,始得赐姓也。……制 姓,犹言赐姓命姓矣。凡命姓者,亦必授之以官。…… 彦和之意,以为命之本义,由于制姓,至三代始事兼诰 誓耳。”

      斯波六郎:“案‘性’ 不必改。《礼记.中庸》:‘天命之谓性。’《论衡. 命义》:‘命则性也。’可能 本 于以上诸说。”

      《注订》:“性即性命 之性。制性之本,犹制命之本也。天子至尊,百姓性命 之所依托。”

其在三代,事兼诰誓〔一〕。誓以训戎〔二〕,诰以 敷政〔三〕,命喻自天,故授官锡胤〔四〕。《易》之 《姤》象:“后以施命诰四方。”〔五〕诰命动民,若 天下之有风矣〔六〕。降及七国,并称曰命,命者〔七 〕,使也。秦并天下,改命曰制〔八〕。

〔一〕 《校注》:“《谷梁传》隐 公八年:‘诰誓不及五帝。’故舍人云然。”

〔二〕 黄注:“《书.甘誓》、《 汤誓》、《泰誓》、《牧誓》、《费誓》、《秦誓》是 也。”《注订》:“《书》有六体,誓其一也。誓有讨 叛伐罪之意,故曰戎也。”《校释》:“《御览》‘训 ’作‘诫’,是。”

      《文体明辨.序说》“ 誓”类:“按誓者,誓众之词也。蔡沈云:‘戒也。’ 军旅曰誓。古有誓师之词,如《书》称禹征有苗誓于师 ,以及《甘誓》、《汤誓》、《泰誓》、《牧誓》、《 费誓》是也。又有誓告群臣之词,如《书.秦誓》是也 。后世无《秦誓》之类,而誓师之词亦不多见,岂非放 失之故欤?”“诫戎”,警诫军旅之事。《说文》:“ 誓,约束也。”《释名》:“誓,制也。”要约之辞, 拘制之义也。故王者或要约军旅,或誓告群臣曰誓。

〔三〕 《注订》:“《书》有《大 诰》、《康诰》、《酒诰》、《
召诰》、《洛诰》、《康王之诰》 是也。”《校注》:“《文选》 班 固《典引》蔡邕注:‘本事曰诰,戎事曰誓。’”“敷 政”,施政。

      《辞学指南》“诰”类 :“诰,告也,其源起于《汤诰》。《周官》大祝六辞 ,三曰诰;士师五戒,二曰诰。成王封康叔、唐叔,命 以《康诰》、《唐诰》。汉元狩六年立三子为王,初作 诰。”

      《文体明辨序说》“诰 ”类:“按字书云:‘诰者,告也,告上曰告,发下曰 诰。’古者上下有诰,故下以告上,《仲虺之诰》是也 ;上以诰下,《大诰》《洛诰》之类是也。考于《书》 可见矣。《周礼》:士师以五戒先后刑罚,其二曰诰, 用之于会同,以谕众也。秦废古法,止称制诏。汉武帝 元狩六年,始复作之,然亦不以命官。”

      “诰”是对臣民训诫劝 勉的文告。隋唐以后专用于赐爵授官,与制没有什么区 别,所以主管起草这类文件的官员叫“知制诰”。

      《文章辨体序说》“制 诰”类:“按《周官》太祝六辞,二曰命,三曰诰,考 之于《书》,命者以之命官,若《毕命》、《
冏命》是也。诰则以之播告四方, 若《大诰》、《洛诰》是也。汉承秦制,有曰策书,以 封拜诸侯王公,有曰制书,用载制度之文。若命官,则 各赐印绶而无命书也。”

〔四〕 黄注:“《书.微子之命》 、《蔡仲之命》、《毕命》、《
冏命》是也。”“命喻自天”,谓 命乃本自上天而晓喻臣下者。

      《校证》:“‘胤’, 纪本作‘允’,此避清讳。”

      范注:“《春秋元命苞 》:‘命者,天之命也。’万物咸命于天,故天命单谓 之命。授官,谓如唐虞 三代之命 官。《周礼.春官》典命注:‘谓王迁秩群臣之书。’ 锡胤,谓如轩辕唐虞之命姓。《说文》:‘胤,子孙相 承续也。’《尔雅.释诂》:‘胤,继也。’锡胤,犹 言赐姓。《大雅.既醉》:‘君子万年,永赐祚胤。’ ”

      《注订》:“命喻自天 ,皇帝又称天之子,故曰‘自天’也。授官锡允,授官 分职,率由天子之命也。”按《诗.既醉》篇说:“君 子万年,永锡祚胤。其胤维何?天被尔禄。”毛传:“ 胤,嗣也。”朱注:“言将使尔有子孙者,先当使尔被 天禄,而为天命之所附属。”也未必是赐姓。郭注:“ 锡胤,谓以所受之官传之后嗣也。”

〔五〕 《训故》:“《易》:天下 有风,姤,后以施命诰四方。”按此《姤卦》象辞。范 注:“《姤卦》巽下干上。《正义》曰:‘风行天下, 则无物不遇,故为遇象。’(《彖》曰:“姤,遇也, 柔遇刚也。”故为遇之象。)后以施命诰四方者,风行 草偃,天之威令,故人君法此以施教命,诰于四方也。 ”

      程子《易传》:“风行 地上与天下有风,皆为周遍庶物之象。而行于地上,遍 触万物,则为观,经历观省之象也。行于天下,周遍四 方,则为姤,施发命令之象也。称后者,后王之所为也 。”

〔六〕 《注订》:“‘《易》之《 姤》象’以下,至‘天下之有风矣’,为命之释义。”

      周注:“天下有风,草 遇风倒,象人君颁布命令告戒四方,人民望风顺服。”

〔七〕 按此二“命”字,元刻本、 弘治本、冯舒校本皆上字作“令”,下字作“命”。黄 注本均作“令”。《校注》:“两‘令’字,宋本《御 览》五九三引并作‘命’(喜多本同)。按作‘命’与 下‘
改命曰制’句符。 梅 本、凌本、合刻本、何本、崇文本亦并作‘命’,不误 。”

      范注:“《说文》:‘ 命,使也。’‘令,发号也。’《汉书.东方朔传》: ‘令者,命也。’《贾子.礼容语》下:‘命者,制令 也。’戴侗《六书故》曰:‘命者,令之物也。令出于 口,成而不可易之谓命。秦始皇改令曰诏,命曰制,即 诏与制,可以见命令之分。’朱骏声《通训定声》云: ‘按在事为令,在言为命,散文则通,对文则别。’”

      《周礼.春官》大祝: “作六辞以通上下亲疏远近,二曰命。”注:“项氏曰 :上出之为命,下禀之为令。”

      蔡邕《独断》:“天子 命令之别名,一曰命(出君下臣名曰命),二曰令(奉 而行之名曰令),三曰政(着之竹帛名曰政)。”

      《文体明辨序说》“命 ”类:“按朱子云:‘命犹令也。’《字书》:‘大曰 命,小曰令。’此命、令之别也。上古王言同称为命; 或以命官,如《书.说命》《冏命》是也;或以封爵, 如《
书.微子之命》《蔡仲之命》是也 ;或以饬职,如《书.毕命》是也;或以锡赉,如《书 .文侯之命》是也;或传遗诏,如《书.顾命》是也。 秦并天下,改名曰制。”

〔八〕 范注:“《史记.秦始皇本 纪》二十六年:‘丞相绾等议上尊号,王为泰皇,命为 制,令为诏。’《独断》曰:‘诏,犹诰也。三代无其 文,秦汉有焉。’” 

汉初定仪则,则命有四品〔一〕:一曰策书,二曰制 书,三曰诏书,四曰戒敕〔二〕。敕戒州部,诏诰百官 〔三〕,制施赦命〔四〕,策封王侯〔五〕。策者,简 也。制者,裁也。诏者,告也。敕者,正也〔六〕。

〔一〕 范注:“上‘则’字疑当作 ‘法’。《史记.叔孙通列传》:‘定宗庙仪法,及稍 定汉诸仪法,皆叔孙通为太常所论着也。’本书《章表 篇》:‘汉定礼仪,则有四品。’本篇则五字为句。” 《注订》:“‘则’与‘法’同义,下‘则’字似衍。 ”“仪”,法度。《校注》:“黄注云:‘疑衍一则字 ,以定仪为读。’纪评云:‘上则字作法程解,非衍文 。’《御览》引‘则’字不重,‘命’字无。按《御览 》所引是也。《章表》篇:‘汉定礼仪,则有四品。’ 与此可互发明。纪氏故尔立异,非是。”

〔二〕 蔡邕《独断》:“汉天子正 号曰皇帝……其言曰制诏,……其命令一曰策书,二曰 制书,三曰诏书,四曰戒书。”

〔三〕 《独断》:“诏书者,诏, 诰也。有三品:其文曰:‘告某官,官如故事。’是为 诏书。群臣有所奏请,尚书令奏之。下有‘制曰:天子 答之曰可’(《史记.始皇本纪》集解引蔡邕曰:“群 臣有所奏请,尚书令奏之,下有司,曰制。天子答之曰 可。”),若下某官云云,亦曰诏书。群臣有所奏请, 无尚书令奏‘制’字,则答曰:‘已奏如书’。本官下 所当至,亦曰诏。

      “戒书,戒敕刺史太守 及三边营官,被敕文曰‘有诏敕某官’,是为戒敕也。 世皆名此为策书, 失之远矣。”

      《校注》:“‘部’, 宋本、钞本、活字本、喜多本、鲍本《御览》作‘郡’ 。倪刻《御览》作‘邦’;元本、弘治本、……文津本 同。按‘郡’字是。‘部’‘邦’皆非也。秦立郡县后 ,通称地方为州郡,见于《史记》《汉书》《后汉书》 及《隶释》中者,多至不可胜举。本书《檄移》篇亦有 ‘州郡征吏’语。”又:“‘诰’,《御览》引作‘告 ’。按以下文‘诏者,告也’证之,‘告’字是。胡广 《汉制度》:‘诏书者,诏,告也。’(《后汉书.光 武帝纪》李注引)”

〔四〕 《独断》:“制书,帝者制 度之命也。其文曰‘制诏’,三公赦令、赎令之属是也 。刺史太守相劾奏申,下上迁书,文亦如之。其征为九 卿,若迁京师近臣则言官,具言姓名;其免若得罪,无 姓。凡制书有印,使符下,远近皆玺封;尚书令印重封 ;惟赦令、赎令,召三公诣朝堂受制书,司徒印封,露 布下州郡。”

      《校注》:“‘命’御 览引作‘令’。按《独断》上:‘制书,帝者制度之命 也。……三公赦令、赎令之属是也。’则此当以作‘令 ’为是。”

〔五〕 《独断》:“策书,策者, 简也。《礼》曰:‘不满百丈,不书于策。’其制长二 尺,短者半之,其次一长一短。两编,下附篆书,起年 月日,称‘皇帝曰’,以命诸侯王三公。其诸侯王三公 之薨于位者,亦以策书诔谥其行而赐之,如诸侯之策。 三公以罪免,亦赐策,文体如上策而隶书,以尺一木两 行,唯此为异者也。”

〔六〕 范注:“《说文》:‘策, 马箠也。’……经传多假策为册。《书.金縢》:‘史 乃册祝。’郑注:‘册,谓简书也。’《仪礼.聘礼》 正义:‘简者,未编之称,策是众简相连之名。’《左 氏春秋序》正义:‘单执一札谓之简;连编诸简,乃名 为策。’……

      “《说文》:‘制,裁 也。从刀从未。未,物成有滋味,可裁断。’……

      “《说文》:‘诏,告 也,从言从召,召亦声。’《通训定声》曰:‘按《周 礼》诸职,凡言诏者,皆下告上之辞。《周礼》职各注 皆以告训诏。’……

      “《说文》:‘敕,戒 也。’《小尔雅.广言》:‘敕,正也。’《虞书》: ‘敕天之命。’传:‘正也。’此彦和所本。”

      《玉海》卷六十四:“ 《独断》:制者,王者之言,必为法制也。诏犹告也, 三代无其文,秦汉有也(秦称皇帝命为制,令为诏)。 ”

      《释名.释典艺》:“ 诏,照也,人闇不见事则有所犯,以此示之,使昭然知 所由也。”

      本书《书记》篇:“制 者,裁也,上行于下,如匠之制器也。”

      《御览》五九三:“《 汉制度》曰:帝之下书有四:一曰策书,二曰制书,三 曰诏书,四曰诫敕。策书者,编简也,其制书二尺,短 者半之。……制书者,帝者制度之命,其文曰制诏,三 公皆玺封,尚书令即重封。露布州郡者,诏书也。其文 曰召某官云如故事。诫敕者谓敕某官,他皆类此。”

      《文体明辨.序说》“ 诏”类:“按刘勰云:古者王言,若轩辕、唐、虞同称 为命。至三代始兼诏誓 而称之, 今见于《书》者是也。秦并天下,改命曰制,令曰诏, 于是诏兴焉。汉初,定命四品,其三曰诏,后世因之。 夫诏者,昭也,告也。古之诏词,皆用散文,故能深厚 尔雅,感动乎人。”

《诗》云:“畏此简书。”〔一〕《易》称:“君子 以制数度。”〔
二〕《礼》称:“明神之诏。”〔三〕《书》称:“ 敕天之命。”〔
四〕并本经典以立名目。远诏近命〔五〕,习秦制也 〔六〕。

〔一〕 《训故》:“《诗.出车》 :‘岂不怀归,畏此简书。’”毛传:“简书,戒命也 。”正义:“古者无纸,有事书于简,谓之简书。”朱 注:“简书,册命临遣之词也。”

〔二〕 “数度”原作“度数”。《 校注》:“‘度数’,元本、弘治本、汪本、佘本、张 本、两京本、胡本、四库本并作‘数度’。按作‘数度 ’与《易.节》象辞合,当据乙。”

      《训故》:“《易》: 泽上有水,节,君子以制数度,议德行。”按此《节卦 》象辞。数度,谓礼数,法度。

〔三〕 “神”原作“君”。范注引 陈(汉章)先生曰:“明君之诏,明君当是明神之误。 《周礼(秋官)》司盟‘北而诏明神’是也。”郑注: “神之明察者,谓日月山川也。”

      《诗.大雅.云汉》: “敬恭明神,宜无悔怒。”

〔四〕 《训故》:“《书》:帝庸 作歌曰:敕天之命,惟时惟几。”按此见《益稷》篇。 孔传:“敕,正也。奉正天命以临民,惟在顺时,惟在 慎微。”

      赵翼《陔余丛考》卷二 十二《敕》:“诏敕为君上之词,本汉制。《文心雕龙 》曰:‘汉初定仪,命有四品。……三曰诏书,四曰戒 敕。’盖本《尚书》‘敕天之命’也。又云:‘戒敕为 文,实诏之切者。’然汉以后,敕字犹通用。凡官长之 谕其僚属,尊长之谕其子弟,皆曰敕。”

〔五〕 范注:“远诏,谓书于简策 者,近命,则面谕也。”

      《礼记祭统》:“古者 明君爵有德而禄有功,必赐爵禄于太庙,示不敢专也。 故祭之日一献,君降立于阼阶之南,南乡,所命北面, 史由君右,执策命之。”

〔六〕 《文体明辨序说》“诏”类 :“秦并天下,改命曰制,令曰诏,于是诏兴焉。”

      以上为第一段,讲诏策的起源,诏敕名 目的流变及其基本含义。

《记》称丝纶〔一〕,所以应接群后〔二〕。虞重纳 言,周贵喉舌。〔三〕故两汉诏诰,职在尚书〔四〕。 王言之大〔五〕,动入史策,其出如綍,不反若汗〔六 〕。

〔一〕 范注:“《礼记.缁衣》: ‘王言如丝,其出如纶;王言如纶,其出如綍。’注: ‘言言出弥大也。綍,引棺索也。’纶粗于丝,綍又大 于纶。”陈皓注:“纶,绶也。疏云:如宛转绳。綍, 引棺大索也。音弗。”

〔二〕 《斟诠》:“应接本可作应 世接物解。彦和用此一词,另有涵义,所谓应者,下有 所请示,而上指发之;接者,下有所建白,而上采纳之 :上下和衷,则臣属自能献替可否,而主上亦便于推行 兴革矣。”“群后”,谓诸侯。

〔三〕 《书.舜典》:“命汝作纳 言,夙夜出纳朕命,惟允。”孔传:“纳言,喉舌之官 。听下言纳于上,受上言宣于下,必以信。”《诗.大 雅.烝民》:“出纳王命,王之喉舌。”

〔四〕 黄注:“(应劭)《汉官仪 》:尚书,唐虞官也。《书》曰:龙作纳言。《诗》曰 :惟仲山甫,王之喉舌。秦改称尚书,汉亦尊此官,典 机密也。”

      范注:“《续汉书.百 官志》三:‘尚书令一人。(本注曰:“承秦所置。” )尚书六人,侍郎三十六人。(本注曰:“主作文书起 草。”)’刘昭《注补》曰:‘《尚书》龙作纳言,出 入帝命。应劭曰:今尚书官,王之喉舌。’”

〔五〕 《书.咸有一德》:“万姓 咸曰:大哉王言。”

〔六〕 《训故》:“《易.涣》九 五:‘涣汗其大号;涣王居,无咎。’”王肃注:“王 者出令,不可复返,喻如汗出不还。”

      马国翰《目耕帖.易》 卷五:“《汉书.刘向传》引《
易》曰:‘涣汗其大号。’言号令 如汗,汗出而不反者也。出善令未能逾时而反,是反汗 也。《北堂书钞》引王肃《易》注:‘王者出令,不可 复反,喻如身中汗出不可反也。’(见卷一百三)与刘 说合。刘勰《文心雕龙》:‘其出如綍,不反若汗。’ 亦用《汉书》义也。” 

是以淮南有英才,武帝使相如视草〔一〕;陇右多文 士,光武加意于书辞〔二〕;岂直取美当时,亦敬慎来 叶矣〔三〕。

〔一〕 范注:“《汉书.淮南王传 》:‘时武帝方好艺文,以安属为诸父,辨博善为文辞 ,甚尊重之。每为报书及赐,常召司马相如等视草乃遣 。’”

      《西京杂记》卷三:“ 扬子云曰:军旅之际,戎马之间,飞书驰檄,用枚皋; 庙廊之下,朝廷之中,高文典策,用相如。”

〔二〕 黄注:“《隗嚣传》:嚣宾 客、掾史多文学士。每所上事,当世士大夫皆讽诵之。 故帝有所辞答,尤加意焉。”《注订》:“新莽末年, 嚣据陇右也。”按《后汉书.隗嚣传》:“隗嚣,字季 孟,天水成纪人也。”注:“成纪,县名,故城在今秦 州陇城县西北。”下句《斟诠》直解为“光武有所书答 ,亦特别留意修辞”。

〔三〕 《东观汉记》曰:“第五伦 每见光武诏书,常叹曰:此圣主也。当何由一得见,快 矣。”

观文、景以前,诏体浮杂〔一〕,武帝崇儒,选言弘 奥〔二〕。策封三王,文同训典〔三〕;劝戒渊雅,垂 范后代;及制诰严助〔四〕,即云厌承明庐〔五〕,盖 宠才之恩也〔六〕。孝宣玺书〔七〕,责博于陈遂〔八 〕,亦故旧之厚也。

〔一〕 “杂”原作“新”。铃木《 校勘记》:“《御览》‘新’作‘杂’,‘杂’字是也 。”《校注》:“‘浮杂’,盖谓文景以前诏书直言事 状,不似武帝以后之以经典缘饰也。”

      姚鼐《古文辞类纂序》 :“汉至文景,意与辞俱美矣,后世无以逮之。光武以 降,人主虽有善意,而辞气何其衰薄也!”看法与刘勰 不同。

〔二〕 《史记.儒林列传序》:“ 及汉兴,……尚有干戈,平定四海,亦未暇遑庠序之事 也。孝惠、吕后时,公卿皆武力有功之臣。孝文时颇征 用,然孝文帝本好刑名之言。及至孝景,不任儒者。… …今上即位……武安侯田蚡为丞相,绌黄老刑名百家之 言,延文学儒者数百人。……公孙弘为学官,悼道之郁 滞,乃请曰:‘……臣谨案:诏书律令下者,明天人分 际,通古今之义,文章尔雅,训辞深厚,恩施甚美。小 吏浅闻,不能究宣,无以明布谕下。’……制曰可。自 此以来,则公卿士大夫士吏,斌斌多文学之士矣。”“ 弘奥”,广博深奥。

〔三〕 梅注:“《汉书》武帝子齐 怀王闳、燕王旦,广陵王胥,同日立,皆赐策,各以国 土风俗申戒焉。”按此见《武五子传》。

      黄注:“《(史记)三 王世家》有《齐王策》、《燕王策》、《广陵王策》。 太史公曰:‘封立三王,天子恭让,群臣守义,文辞烂 然,甚可观也。’”

      按《三王世家》末附褚 先生曰:“盖闻孝武帝之时,同日而俱拜三子为王:封 一子于齐,一子于广陵,一子于燕。各因子才力智能, 及土地之刚柔,人民之轻重,为作策以申戒之。”“训 典”,指 《尚书》中的《伊训》 、《尧典》等。

〔四〕 《校证》:“冯舒、黄丕烈 俱云:‘诰当作诏。’”范注:“黄校‘诰’作‘诏’ ,是也。”《校注》:“按‘诏’字是。《汉制度》: ‘制书者,帝者制度之命,其文曰“制诏”。’(《御 览》五九三引)《独断》:‘制诏者,王者之言必为法 制也(今本无,此据《文选》潘勖《册魏公九锡文》李 注及《御览》五九三引)。’《
汉书.严助传》武帝赐书本作‘制 诏会稽太守’云云。”

〔五〕 黄注:“《(汉书)严助传 》:助以对策擢中大夫。……上问所欲,对愿为会稽太 守。武帝赐书曰:‘制诏会稽太守:君厌承明之庐,劳 侍从之事,出为郡吏。’注:承明庐在石渠阁外。”“ 厌承明庐”,不愿在朝内做官的意思。“承明庐”,汉 代侍臣值宿的地方。

〔六〕 “宠才之恩”,指严助不愿 做朝官而要求外任,汉武帝就因爱其才而拜他为会稽太 守。

      范注:“《汉书.严助 传》:‘制诏会稽太守,君厌承明之庐,劳侍从之事。 怀故土,出为郡吏。会稽东接于海,南近诸越,北枕大 江,间者阔焉,久不闻问,具以《春秋》对,毋以苏秦 从横。’”要严助引用《春秋》的褒贬善恶来回答,这 是给他的荣誉。

〔七〕 《左传》襄公二十九年:“ 公还及方城,季武子取卞,使公冶逆,玺书追而与之。 ”杜注:“玺书,印封书也。”《史记.秦始皇本纪》 :“上病益甚,乃为玺书赐公子扶苏。”蔡邕《独断》 :“
玺者,印也,印者,信也。……卫 宏曰:秦以前,民皆以金玉为印,……然则秦以来,天 子独以印称玺,又独以玉,群臣莫敢用也。”

〔八〕 “责博于”,元刻本作“贵 博士”,弘治本,汪本、佘本、张之象本,两京本,俱 作“责博士”。梅本改作“赐太守”。孙诒让《札移》 十二:“孝宣玺书赐太守陈遂。注云:‘赐太守,元作 责博士,考《汉书》改。’……冯校云:‘赐太守,元 版作责博士,梅鼎祚所改也。当作责博进。’纪云:‘ 当作偿博进,改为赐太守,似非。’案疑当作‘责博于 陈遂’。此陈遂负博进,玺书责其偿,《汉书》所载甚 明。元本惟‘于’字讹作‘士’,‘责博’二字则不误 。梅黄固妄改,纪校亦误读《汉书》,皆不足为冯也。 ”

      范注:“《汉书.游侠 传》:‘陈遵祖父遂,字长子,宣帝微时与有故,相随 博奕,数负进。及宣帝即位,用遂,稍迁至太原太守, 乃赐遂玺书曰:“制诏太原太守:官尊禄厚,可以偿博 进矣。妻君宁(遂之妻名)时在旁,知状。”遂于是辞 谢,因曰:“事在元平元年赦令前。”其见厚如此。’ 荀悦《汉纪》云:‘杜陵陈遂,字长子。上微时与游戏 博奕,数负遂。上即位,稍见进用,至太原太守,乃赐 遂玺书曰:“制诏太原太守,官尊禄重,可以偿博负矣 。”’”

      《校证》:“按孙说是 。此陈遂昔负帝博赆,帝诏戏责其偿,故曰‘妻君宁在 旁知状’,遂亦知帝戏己,意图逃债,故谢曰:‘事在 元平元年赦命前’也。今据改。”钱大昕云:“‘进’ 本作‘赆’,指财货。”

光武拨乱,留意斯文,而造次喜怒,时或偏滥。诏赐 邓禹,称司徒为尧〔一〕;敕责侯霸,称“黄钺一下” 〔二〕。若斯之类,实乖宪章〔三〕。暨明、章崇学, 雅诏间出〔四〕。和、安政弛〔五〕,礼阁鲜才〔六〕 ,每为诏敕,假手外请〔七〕。

〔一〕 “拨乱”,谓拨乱反正,指 建立东汉。

      梅注:“《后汉书》: 光武以关中未定,邓禹久不进兵,下敕曰:‘司徒,尧 也;亡贼,桀也。长安吏人遑遑无所依归。宜以时进兵 镇慰西京,系百姓之心。’(邓禹时为司徒)”按此见 《邓禹传》。司徒本司籍田,负责征发徒役。西汉哀帝 时丞相改称“大司徒”,东汉时改称“司徒”。

〔二〕 《训故》:“《后汉书》: 司徒侯霸荐前梁令阎杨,杨素有讥议,帝常嫌之。既见 霸奏,大怒,赐霸玺书曰:崇山、幽都何不偶!黄钺一 下无处所。欲以身试法耶?”按此见《冯勤传》。李贤 注:“崇山,南裔也。幽都,北裔也。偶,对也。言将 杀之,不可得流徙也。《尚书》舜流共工于幽州,放欢 兜于崇山。钺,斧也,以黄金饰之,所以戮人。”

〔三〕 《注订》:“指于邓禹不得 称尧,于侯霸不得用黄钺也。”

〔四〕 《校证》:“‘章’原作‘ 帝’,今从《御览》改。此统明、章两朝言之。《时序 》篇‘明章’亦误作‘明帝’,与此正同。”《校注》 :“《隋书.经籍志一》:‘光武中兴,笃好文雅;明 章继轨,尤重经术。’可资旁证。”

      范注:“明帝,如永平 二年《诏骠骑将三公》及《幸辟雍行养老礼诏》;章帝 ,如建初四年《使诸 儒共正经义 诏》,《令选高材生受古学诏》,皆所谓雅诏间出者。 《御览》‘帝’作‘章’是也。”

      周注:“《后汉书.明 帝纪》:永平十五年‘幸孔子宅,祠仲尼及七十二弟子 ,亲御讲堂,命皇太子诸王说经’。永平三年诏:‘比 者水旱不节,边人食寡,政失于上,人受其咎。有司其 勉顺时气,劝督农桑,去其螟蜮,以及蝥贼。详刑慎罚 ,明察单辞。夙夜匪懈,以称朕意。’又《章帝纪》: 建初三年在白虎观会诸儒讲经。五年诏:‘朕思迟直士 ,侧席异闻。其先至者,各以发愤吐懑。’间出,屡出 ,叠出。”

〔五〕 《训故》:“后汉和帝、安 帝。”《校证》:“‘和安’原作‘安和’,今从《御 览》乙正。”《校释》:“宋本《御览》作‘
和安’,是。按和帝先于安帝也。 《时序》篇‘自安和已下’,亦应乙转。”

〔六〕 “礼阁”,即礼闱,汉尚书 省之称。

      黄注:“《萧惠基传》 :王俭朝宗贵望,惠基同在礼阁,非公事不私觌也。” 按此见《南齐书》。

〔七〕 斯波六郎:“案彦和所谓‘ 礼阁鲜才’之事,非谓外戚擅权。……《后汉书.周荣 传》:‘永宁中尚书陈忠上疏荐(周)兴曰:臣等既愚 闇,而诸郎多文俗吏,鲜有雅才,每为诏文,宣示内外 ,转相求请。’”

建安之末,文理代兴〔一〕,潘勖《九锡》,典雅逸 群〔二〕。卫觊《禅诰》〔三〕,符采炳耀〔四〕,弗 可加已。

〔一〕 《奏启》篇:“魏代名臣, 文理迭兴。”“文理”,指文章条理,《中庸》:“文 理密察。”

〔二〕 梅注:“《韩诗外传》:诸 侯之有德,天子锡之。一锡车马,再锡衣服,三锡虎贲 ,四锡乐器,五锡纳陛,六锡朱户,七锡弓矢,八锡鈇 钺,九锡秬鬯,谓之九锡。汉献帝时,曹操自为魏公, 加九锡,勖为尚书郎,作文。”

      黄注:“《魏志》:建 安十八年,使御史大夫□虑持节策命曹操为魏公,加九 锡。”

      《风骨》篇:“昔潘勖 锡魏,思摹经典,群才韬笔,乃其骨髓峻也。”《才略 》篇:“潘勖凭经以骋才,故绝群于锡命。”

      范注:“《汉书.王莽 传上》载张竦为陈崇草奏,称莽功德,列举多条。潘勖 《册魏公九锡文》近拟竦文,远学《尚书》,自后大盗 移国,莫不作九锡文,如涂附涂,而典赡雅饬,则无有 及此者。《文选》三十五、《魏志.武帝纪》载其文。 ”

      《图书集成.文学典》 第一百四十卷《册书部.纪事》引殷洪《小说》:“魏 国初建,潘勖字元茂,为册命文,自汉武以来,未有此 制,勖乃依商周,宪章唐虞,辞义温雅,与诰同风,于 时朝士皆莫能措一辞。”

      清谭献评潘勖文云:“ 所言不夸饰,渊乎茂乎,精神肌理与典诰相通,自是子 云以后有数玮篇。”又云:“神完气足,朴茂渊懿,扬 班俦也。”(见于光华《文选集评》)

〔三〕 梅注:“《魏志》卫觊,汉 时为侍郎,劝赞禅代之义,为文诰之诏,册命曹丕。”

      范注:“《三国魏志. 卫觊传》云:‘顷之还汉朝,劝赞禅代之义,为文诰之 诏。’案献帝诸禅诏引见《魏志.文帝纪》注者,皆觊 所作也。”又:“《隶释》十九载《魏文受禅表》,文 有残缺,即彦和所云禅诰也。”

〔四〕 《校证》:“‘符采’原作 ‘符命’,徐云:‘《御览》作“符采”,前《诠赋》 篇有“符采相胜”之句,《原道》篇有“符采复隐”之 句。’按徐说是。《宗经》篇有‘符采相济’之句,《 风骨》篇有‘符采克炳’之句,今据改。”《校注》: “且‘符采’指觊之辞翰言,若作‘符命’,则非其旨 矣。”

      《校释》:“《御览》 作‘符采’是也。左思《蜀都赋》:‘符采彪炳。’注 :‘符采,玉之横文也。’”按“符”为玉理,“采” 为玉采,两相济胜。“炳曜”,光彩焕发。

自魏晋诰策,职在中书〔一〕,刘放、张华〔二〕, 互管斯任〔三〕,施令发号〔四〕,洋洋盈耳〔五〕。 魏文帝下诏,辞义多伟,至于作威作福,其万虑之一弊 乎〔六〕!晋氏中兴,唯明帝崇才〔七〕,以温峤文清 ,故引入中书〔八〕。自斯以后,体宪风流矣〔九〕。

〔一〕 黄注:“《刘放传》:‘黄 初初,改秘书为中书,以放为监。’王献之《启琅玡王 为中书监表》:中书职掌诏命,非轻才所能独任。自晋 建国,常命宰相参领。中兴以来,益重其任。故能王言 弥媺,德音四塞者也。”

      范注:“《晋书.职官 志》:‘中书监及令。……魏武帝为魏王,置秘书令, 典尚书奏事。文帝黄初初,改为中书,置监令,以秘书 左丞刘放为中书监,右丞孙资为中书令。监令盖自此始 也。及晋因之,并置一人。’又:‘中书侍郎一人,直 西省,又掌诏令。’”

〔二〕 《三国魏志.刘放传》:“ 刘放,字子弃。……黄初初,改秘书为中书,以放为监 。……放善为书檄,三祖诏命有所招喻,多放所为。”

      《晋书.张华传》:“ 华学业优博,辞藻温丽,朗赡多通。……初未知名,着 《鹪鹩赋》以自寄。……顷之,迁长史,兼中书郎,朝 议表奏,多见施用。……数岁,拜中书令。……晋史及 议礼宪章,并属于华,多所损益。当时诏诰,皆所草定 。……惠帝即位,……拜右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 侍中,中书监。”

〔三〕 范注:“‘互管斯任’,当 作‘并管斯任’。《魏志.刘放传评》:‘刘放文翰, 孙资勤慎,并管喉舌。’此并管语所本。”

      斯波六郎:“案刘放魏 之中书监,张华晋之中书监,故言‘互管’。《魏志》 评之‘并管’,与此无关。”《校注》:“《
玉海》(六四)引作‘互管’,不 误。”

〔四〕 “令”原作“命”。《校注 》:“命,宋本……《御览》引作‘令’。按‘令’字 是。《书》伪《冏命》:‘发号施令,罔有不臧。’《 赞》中‘皇王施令’,亦可证。”

〔五〕 《论语.泰伯》:“《关雎 》之乱,洋洋乎盈耳哉。”朱注:“洋洋,美盛意。”

〔六〕 《三国魏志.蒋济传》:“ 文帝即王位,……诏征南将军夏侯尚曰:‘卿腹心重将 ,特当任使。恩施足死,惠爱可怀。作威作福,杀人活 人。’尚以示济。济既至,帝问曰:‘卿所闻见天下风 教何如?’济对曰:‘未有他善,但见亡国之语耳。’ 帝忿然作色而问其故,济具以答,因曰:‘夫“作威作 福”,《书》之明诫。“天子无戏言”,古人所慎。惟 陛下察之!’于是帝意解,遣追取前诏。”

      范注:“‘弊’,当作 ‘蔽’。”《斟诠》:“‘弊’与‘蔽’通。”

〔七〕 黄注:“《晋明帝纪》:钦 贤爱客,惟好文辞,当时名臣,自王导、庾亮辈,温峤 、桓彝、阮放等咸见亲待。”

〔八〕 范注:“明帝手诏以温峤为 中书令云:‘中书之职,酬对多方,斟酌礼宜,非唯文 疏而已。非望士良才,何可妄居。卿既以令望,忠允之 怀,着于周旋;且文清而旨远,宜居机密。今欲以卿为 中书令,朝论亦咸以为宜。’”(《艺文类聚》四十八 引檀道鸾《晋阳秋》。)

〔九〕 《校证》:“‘宪’原作‘ 虑’,梅据朱改,徐校同。按:《御览》正作‘宪’。 《辨骚》篇:‘体宪于三代。’”

      《斟诠》:“体谓文章 之体制体格,宪有取法效法之意。”

      以上为第二段:讲历代诏策的发展变化 ,并评论代表作家及其作品。

夫王言崇秘,大观在上〔一〕,所以百辟其刑〔二〕 ,万邦作孚〔三〕。故授官选贤,则义炳重离之辉〔四 〕;优文封策,则气含风雨之润〔五〕;敕戒恒诰,则 笔吐星汉之华〔六〕;治戎燮伐,则声存洊雷之威〔七 〕;眚灾肆赦〔八〕,则文有春露之滋;明罚敕法〔九 〕,则辞有秋霜之烈;此诏策之大略也〔一○〕。

〔一〕 “崇秘”,崇高神圣。《易 .观卦》彖辞:“大观在上。”正义:“观者,王者道 德之美而可观也。谓大为在下所观,唯在于上。由在上 既贵,故在下大观。”高亨《周易大传今注》:“大观 ,犹遍观也。在上,在君上之位。……象君在上俯临众 臣民,是为‘大观在上’。”

〔二〕 范注:“《周颂.烈文》: ‘不显惟德,百辟其刑之。’郑注《礼记.中庸》曰: ‘不显,言显也。辟,君也。言不显乎文王之德,百君 尽刑之,谓诸侯法之也。’”

〔三〕 范注:“《大雅.文王》: ‘仪刑文王,万邦作孚。’笺曰:‘仪法文王之事,则 天下咸信而顺之。’”朱注:“孚,信也。……惟取法 于文王,则万邦作而信之矣。”

〔四〕 黄注:“《易.离卦》彖曰 :‘离,丽也,重明以丽乎正。’象曰:‘明两作离, 大人以继明照于四方。’”

      《易.离卦》彖曰:“ 离,丽也。日月离乎天,百谷草木离乎土,重明以丽乎 正,乃化成天下。”《周易大传今注》卷二:“本卦是 二离相重,离为日,然则本卦卦象是日两作,即今朝日 升,明朝日又升,相继不已,以照天下也。”

〔五〕 《校注》:“‘风’,《御 览》《玉海》引作‘云’。按:《易.系辞上》:‘润 之以风雨。’盖舍人所本。‘云’ 字 非。”

      斯波六郎:“疑作‘云 ’是。《诗.召南.殷其雷》毛传:‘山出云雨,以润 天下。’”“优文”,褒奖的文告。

      周必大《宋文鉴序》: “典册诏诰,则欲温厚而有体。”

〔六〕 范注:“恒诰,谓可作常道 之诏诰。《易.恒卦》彖辞:‘
圣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

      “笔吐星汉之华”,意 谓笔下吐露出银河群星的光华。

      《注订》:“恒诰,常 诰也:常用之诰,非常道之诰。”

〔七〕 黄注:“《易.震卦》象曰 :‘洊雷震。’程传:洊,重袭也。上下皆震,故为洊 雷,雷重仍则威益盛。”

      《左传》成公十六年: “今两国治戎。”范注:“《大雅.大明》:‘燮伐大 商。’传曰:‘燮,和也。’笺曰:‘协和伐殷之事。 ’《易.震卦》象辞:‘洊雷,震。君子以恐惧修省。 ’正义曰:‘洊者,重也;因,仍也。雷相因仍,乃为 威震也。’”“燮伐”,指会同作战。

      《斟诠》:“治戎燮伐 ,犹言用兵声讨也。”《周易大传今注》卷四:“本卦 卦象是二雷相重,即雷相继而作。”

〔八〕 《尚书.舜典》:“眚灾肆 赦。”孔传:“眚,过;灾,害,肆,缓……也。过而 有害,当缓赦之。”正义:“《春秋》言肆眚者,皆谓 缓纵过失之人,是肆为缓也,眚为过也。言小则恕之, 大则宥之。’”蔡传:“肆,纵也。眚谓过误,灾谓不 幸,若人有如此而入于刑,则直赦之也。”

      孙梅《四六丛话》卷六 “制敕诏册”类说:“为此者必深明乎帝王运世之原, 默契乎日昃勤民之旨;宁朴而无华,宁简而无浮;选言 于训诰之区,探赜乎皇唐之域。授官命职,备着激扬, 闵雨忧农,如传喟息。使闻者有一见决圣之思,诵之动 扶杖往观之慕,岂不休哉!”

      《春觉斋论文.流别论 》九:“大抵策命自有程式,唯诏诰一门,非镕经铸史 ,持以中正之心,出以诚挚之笔,万不足以动天下。唐 之兴元、奉天,均陆宣公当制,诏书所至,虽骄将悍卒 ,皆为流涕,孰谓官中文字不足以感人邪?”

      以上的这些说明,大同 小异,都是说诏策的风格要求典雅温润,诚挚感人,而 又有严峻的威风。比较起来,还是《文心雕龙》说得更 分明一些,更形象一些。

〔九〕 范注:“‘明罚敕法’,《 易.噬嗑》象辞。”

      《注订》:“《易.噬 嗑》象曰:‘雷电,噬嗑,先王以明罚敕法。’明罚者 ,辨其罚也;□法者,正其法也。”《斟诠》:“谓彰 明其刑罚,以伸张王法也。”

〔一○〕《后汉书.周荣传》载安帝 永宁中有陈忠论诏令文云:“古者帝王有所号令,言必 弘雅,辞必温丽,垂于后世,列于典经。故仲尼嘉唐虞 之文章,从周室之郁郁。”

      《玉海》卷六十四:“ 《文心雕龙》曰:‘授官则义炳重离之辉,封策则气含 云雨之润,□戒则笔吐星汉之华,治戎则声有洊雷之威 ,肆赦则文有春露之滋,明罚则辞有秋霜之烈,此诏策 之大略也。’得于心,应于手,朝出九重,暮行万里, 风动草偃,山鸣谷应,布宣德音,涣为大号,四海震 动,沛然若雷霆之发,一字之褒如华衮 ,一言之感如挟纩,文章之功,侔于造化矣。”

      明王祎本集《文训》篇 :“典谟誓诰,制册令诏,蔼为王言,涣为大号。…… 封职则气含阴雨之润,授官则义炳重离之明,□戒则吐 星汉之华,治戎则扬洊雷之轰,肆赦则垂滋于春露,明 罚则示烈于秋霜。一字之褒,沛漏泉于下地;一言之感 ,被挟纩于黎蒸。朝出九重,暮行万里。”(《图书集 成.文学典》引,见六百二十一册)

      《玉海》卷二○二《辞 学指南》引西山先生(真德秀)云:“曰制,曰诰,是 王言也,贵乎典雅温润,用字不可深僻,造语不可尖新 。”(按此见《文章正宗》)又引东莱先生曰:“诏书 或用散文,或用四六,皆得。唯四六者,下语须浑全, 不可如表求新奇之对,而失大体。”

      《文章辨体序说》“诏 ”类引东莱吕氏云:“近代诏书,或用散文,或用四六 。散文以深纯温厚为本;四六须下语浑全,不可尚新奇 华巧而失大体。”

      陈绎曾《文说》:“诏 宜典重温雅,谦冲恻怛之意蔼然,制诰宜峻厉典重。”

      以上为第三段,讲诏策的基本作法和标 准风格。

戒敕为文,实诏之切者〔一〕,周穆命郊父受敕宪〔 二〕,此其事也。魏武称作敕戒当指事而语,勿得依违 〔三〕;晓治要矣。及晋武敕戒,备告百官〔四〕:敕 都督以兵要,戒州牧以董司〔五〕,警郡守以恤隐〔六 〕,勒牙门以御卫〔七〕,有训典焉〔八〕。

〔一〕 《注订》:“以下述戒敕, 别及教命,所谓‘实诏之切者’,乃说明诏策虽与戒敕 异度,而实同体者也。”按“切”谓峻切,严切。《翰 林论》:“诫诰施于弼违。”《文选序》:“戒出于弼 匡。”

      王通《中说.问易》篇 :“子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危,言道之难进也。故君 子思过而预防之,所以有诫也。切而不指,勤而不怨, 曲而不谄,直而有礼,其惟诫乎?”

〔二〕 梅注:“《穆天子传》:天 子属官效器,乃命正公郊父受敕宪。”按此见卷一。郭 璞注“属官效器”云:“会官司阅所得宝物。”“郊父 ”,穆王臣。“宪”,教令。

〔三〕 范注:“魏武语无考。”“ 依违”,反覆不定。

〔四〕 范注:“晋武敕戒百官诏, 存者有《泰始四年责成二千石诏》(《晋书.武帝纪》 ),《太康初省州牧诏(《续汉郡国志》三《
注补》引),《泰始五年敕戒郡国 计吏》(《晋书.食货志》)。其《敕都督》《□牙门 》诸诏,未见。”

〔五〕 “董司”,督责主管部门。

      周注:“泰始四年《责 成二千石诏》:‘扬清激浊,举善殚违,此朕所以垂拱 总纲,责成于良二千石也。于戏,戒哉!’”

〔六〕 《国语.周语上》:“勤恤 民隐而除其害也。”韦昭注:“
恤,忧也;隐,痛也。”周注:“ 《纠举群吏诏》:‘二千石长吏不能勤恤人隐,而轻挟 私故。’”

〔七〕 “牙门”,立牙旗的军门。 《国语.齐语》:“执枹鼓立于军门。”韦昭注:“军 门立旌为门,若今牙门矣。”《文选》张衡《
东京赋》:“戈矛若林,牙旗缤纷 。”薛综注:“兵书曰:牙旗者,将军之旌。谓古者天 子出,建大牙旗,竿上以象牙饰之,故云牙旗。”此处 “牙门”指牙门将。

〔八〕 “有训典”,指有训诰典范 ,与上述“文同训典”略同。

戒者,慎也,禹称“戒之用休”〔一〕。君父至尊, 在三罔极〔二〕,汉高祖之《敕太子》〔三〕,东方朔 之《戒子》〔四〕,亦顾命之作也〔五〕。及马援已下 ,各贻家戒〔六〕。班姬《女戒》,足称母师也〔七〕 。

〔一〕 《训故》:“《书.大禹谟 》:戒之用休,董之用威。”范注:“戒、教、命,虽 皆尊长示卑下之辞,然不限之于君臣之际,故彦和于篇 末附论之。‘戒之用休’,……孔传曰:‘休,美也。 言善政之道,美以戒之。’”正义:“大虽为善,或寡 令终,故当戒敕之念用美道,使民慕美道行善。”

〔二〕 《校注》:“‘罔’,黄校 云:‘元作同,许改。’按许改非是。‘在三同极’者 ,即《国语.晋语一》栾共子谓‘民生于三,事之如一 ’之意。《宋书.徐羡之传》:‘(元嘉三年诏)民生 于三,事之如一,爱敬同极。’……亦可证。”

      牟注:“在三,指君、 父、师。《国语.晋语一》:‘
成(晋大夫共叔成)闻之,民生于 三,事之如一。父 生之,师教之 ,君食之。……唯其所在,则致死焉。’‘在’:韦昭 注:‘在君父为君父,在师为师也。’‘罔极’,没有 终极。《诗经.小雅.蓼莪》:‘欲报之德,昊天罔极 。’”《斟诠》:“在三同极者,谓君亲师三者之恩, 同为至极也。”《考异》:“罔极者,言君、父、师三 之恩,固罔极也。”

〔三〕 《训故》:“《古文苑》载 汉高帝敕太子云:吾遭乱世,当秦禁学,自喜谓读书无 益。洎践祚以来,时方省书,乃使人知作者之意。追思 昔所行,多不是。又云:汝见萧、曹、张、陈诸公侯, 吾同时人,倍年于汝者,皆拜。”按此见《古文苑》卷 十。梅注:“汉高祖敕太子曰:吾生不学书,但读书问 字而遂知耳。以此故不大工。然亦足自辞解。今视汝书 犹不如吾。汝可勤学习,每上疏宜自书,勿使人也。” 上引三段,同在一敕。

〔四〕 梅注:“书曰:明者处世, 莫尚于中,优哉游哉,于道相从。首阳为拙,柳惠为工 ,饱食安步,以仕代农。依隐玩世,诡时不逢。是故才 尽者身危,好名者得华,有群者累生,孤贵者失和,遗 余者不匮,自尽者无多。圣人之道,一龙一蛇,形见神 藏,与物变化,随时之宜,无有常家。”见《艺文类聚 》卷二十三。

〔五〕 范注:“《尚书.顾命》伪 孔传:‘临终之命曰顾命。’”此周武王遗嘱。

〔六〕 《后汉书.马援传》:“初 ,兄子严、敦并喜讥议,而通轻侠客。援前在交趾,还 书诫之曰:‘吾欲汝曹闻人过失,如闻父母之名,耳可 得闻,口不可得言也。好论议人长短,妄是非正法,此 吾所大恶也,宁死不愿闻子孙有此行也。汝曹知吾恶之 甚矣,所以复言者,施衿结褵,申父母之戒,欲使 汝曹不忘之耳。……’”“贻”,遗留 。

      范注:“郑玄千古大儒 ,《后汉书》本传载其《戒子益恩书》一篇。郑公出处 大端,传经伟业,仁慈之怀,齐家之道,莫不于此书见 之。”

      《校注》:“按刘向集 有《诫子书》(《御览》四五九引),时在伏波前,舍 人说小误。继援而为家戒者,代有其人:《后汉书.陈 宠传》有陈咸《戒子孙文》,《三国志.魏志.王昶传 》有昶《戒子书》,《晋书.王祥传》有祥《遗令训子 孙文》,《类聚》二三引有王修《诫子书》,《御览》 四五九引有魏文帝《戒子书》,杜恕《家事戒》,颜延 之《庭诰》等,是也。”

      《考异》:“杨校举刘 向《诫子书》小误者非,以马书传世称着而言。”

〔七〕 梅注:“班姬名昭,适曹世 叔,号曰大家。作《女戒》七章:《卑弱》第一,《夫 妇》第二,《敬慎》第三,《妇行》第四,《
专心》第五,《曲从》第六,《和 叔妹》第七。”

      《后汉书.列女传.曹 世叔妻传》:“扶风曹世叔妻者,同郡班彪之女也。名 昭,字惠班,一名姬。博学高才。世叔早卒,有节行法 度。兄固着《汉书》,其八表及《天文志》未及竟而卒 ,和帝诏昭就东观藏书阁踵而成之。帝数召入宫,令皇 后诸贵人师事焉,号曰大家。……作《女诫》七篇,有 助内训。其辞曰:‘鄙人愚暗,受性不敏,蒙先君之余 宠,赖母师之典训。……’”注:“母,傅母也。师, 女师也。”

      《列女.母仪传》:“ 大夫美之,言于穆公,赠母(鲁九子之寡母)尊号,曰 母师。” 

教者,效也,言出而民效也〔一〕。契敷五教〔二〕 ,故王侯称教。〔三〕昔郑弘之守南阳,条教为后所述 ,乃事绪明也〔四〕。孔融之守北海,文教丽而罕施〔 五〕,乃治体乖也〔六〕。若诸葛孔明之详约〔七〕, 庾稚恭之明断〔八〕,并理得而辞中〔九〕,教之善也 。

〔一〕 《校证》:“‘言出’范作 ‘出言’,误。《檄移》篇:‘
移者,易也,移风易俗,令往而民 随者也。’句法同。”

      范注:“《说文》:‘ 教,上所施下所效也。’《白虎通.三教》:‘教者, 效也。上为之,下效之。’”

      《春秋元命苞》:“天 垂文象,人行其事,谓之教。教,□也,言上为而下□ 也。”《隋书.百官志》:“诸王言曰令,公侯封郡县 者言曰教。”《潜确类书》:“上为下效曰教,领之使 不犯曰令。”(《图书集成.教令部》引)

      《文体明辨序说》“教 ”类:“按刘勰云:‘教者,效也,言出而民效也。’ 李周翰云:‘教,示于人也。’秦法,王侯称教;而汉 时大臣亦得用之,若京兆尹王尊出教告属县是也。故陈 绎曾以为大臣告众之词。”

〔二〕 《校注》:“《书.舜典》 :‘帝曰:“契,百姓不亲,五品不逊,汝作司徒,敬 敷五教,在宽。”’孔传:‘布五常之教,务在宽。’ ”《左传》文公十八年:“举八元,使布五教于四方: 父义,母慈,兄友,弟共 (恭) ,子孝。”

〔三〕 《校注》:“《文选》三十 六注引蔡邕《独断》曰:‘诸侯言曰教。’(今《独断 》无此语。)”

      《文选》傅亮《为宋公 修张良庙教》:“秦法,诸公王称教,教者,教示于人 也。”

〔四〕 杨明照《文心雕龙范注举正 》:“《汉书》卷六十六《郑弘传》:‘弘字稚卿,泰 山刚人也。兄昌字次卿。皆明经通法律政事。次卿为太 原涿郡太守,弘为南阳太守,皆着治迹,条教法度,为 后所述。’”“事绪明”,谓条教头绪清楚。

〔五〕 《校证》:“‘罕施’原作 ‘罕于理’,据《御览》引改,此乃‘施’误为‘于’ ,辞不可通,乃加‘理’以足之也。《抱朴子.清鉴》 篇云:‘孔融、边让,文学邈俗,而并不达治务,所在 败绩。’此与彦和‘文教丽而罕施’意正同。”

      《校注》:“按作‘文 教丽而罕施’是也。《困学纪闻》:‘孔北海《答王休 教》曰:“掾清身洁己,历试诸难,谋而鲜过,惠训不 倦;余嘉乃勋,应乃懿德,用升尔于王庭,其可辞乎? ”文辞温雅,有典诰之风,汉郡国之条教如此。自注云 :“然应试诸难,恐不可用。”’(卷十三)实足为此 文注脚。”按此句应作“文教丽而罕施于理”。

      《训故》:“司马彪《 九州春秋》:孔融守北海,教令辞气温雅,可玩而诵。 论事考实,难可悉行。”按此见《三国魏志.崔琰传》 注引。北海,西汉郡名,在今山东益都、寿光、昌乐、 潍坊、昌邑、高密等地。东汉改为北海国,孔融曾为北 海相,相当于北海郡太守。教令有《告高密县立郑公乡 教》 等,见《全后汉文》卷八十 三。

〔六〕 上引《九州春秋》谓融在北 海“但能张磔网罗,其自理甚疏,租赋少稽。一朝杀五 部督邮。奸民污吏,猾乱朝市,亦不能治。”可见其治 体乖误。

〔七〕 黄注:“《诸葛亮传》:‘ 陈寿等言:论者或怪亮文彩不艳,而过于丁宁周至。臣 愚以为咎繇大贤也,周公圣人也,考之《尚书》,咎繇 之谟略而雅,周公之诰烦而悉。何则?咎繇与舜禹共谈 ,周公与群下矢誓故也。亮所与言尽众人凡士,故其文 指不得及远也。然其声教遗言,皆经事综物,公诚之心 ,形于文墨,足以知其人之意理,而有补于当世。”按 此见《三国蜀志.诸葛亮传》陈寿《上诸葛氏集表》。

      范注:“彦和称孔明详 约。详,谓其丁宁周至;约,谓其文彩不艳。”

      诸葛亮教令有《答蒋琬 教》、《教与军师长史参军掾属》等,见《全三国文》 卷五十八。

〔八〕 范注:“《晋书.庾翼传》 :‘翼,字稚恭,代庾亮镇武昌,每竭志能,劳谦匪懈 ,戎政严明,经略深远,人情翕然,称其才干。’《御 览》七百五十四引翼集《与僚属教》曰:‘顷闻诸君樗 蒱有过差者,初为是政事闲暇,以娱以甘,故未有言也 。今知大相聚集,渐以成俗,闻之能不怃然。’又《艺 文类聚》七十四引翼集《答参军于瓒》曰:‘今惟许其 围棋,余悉断。’翼盖东晋有为之士,异于清谈委蛇者 也。”

      《晋书.庾翼传》:“ 翼字稚恭,……翼报(兄冰)曰:‘……荆州所统一二 十郡,唯长沙最恶。恶 而不黜, 与杀都督者复何异耶!’翼有风力格裁,发言立论都如 此。”

〔九〕 《校证》:“‘中’,清谨 轩钞本作‘淳’。按‘中’读为‘中失’之‘中’,‘ 中’与‘得’对文则异,散文则通,作‘淳’者,此浅 人妄改。”郭注:“谓治理既得当而文辞又适中也。”

自教以下,则又有命。《诗》云:“有命自天。”明 命为重也〔一〕。《周礼》曰:“师氏诏王。”明诏为 轻也〔二〕。今诏重而命轻者,古今之变也〔三〕。

〔一〕 《校证》:“‘有命自天, 明命为重也’二句九字,原作‘
有命在天,明为重也’。谢校‘明 为重也’作‘明命为重也’。梅六次本、张松孙本作‘ 有命自天,明命为重’。日本刊本作‘有命在天,命为 重也’。卢云:‘当作“《诗》云:有命自天。明为重 也”。’今按‘有命自天’,此《诗.大雅.大明之什 》文。‘有命在天’,乃《书.西伯戡黎》记纣辛语。 作‘自’为是。‘明命为重也’句,今参谢、梅、张、 卢诸说订正。”范注:“《诗.大雅.大明》:‘有命 自天,命此文王。’”

〔二〕 “师氏诏王,明诏为轻也” ,原作“师氏诏王为轻命”。

      范注:“《札移》十二 :‘黄注云:“案《周官》师氏职无此文。”案此据( 《周礼.地官》)师氏职有“掌以媺诏王”之文,明以 臣诏君,为诏轻于命,非谓《周礼》有“为轻命”之文 也,黄注缪。’案此句与上‘《诗》云有命自天,明命 为重也’对文,当依梅本作‘《周礼》曰:师氏诏王, 明诏为轻也’。”

      《校释》:“言臣可诏 君,故诏轻于命也。”

      卢文弨云:“当作‘《 诗》云:“有命自天”。明为重也。《周礼》曰:“师 氏诏王。”明为轻也。’下衍一‘命’字。”(《抱经 堂文集》十四)

      《周礼.地官.司徒》 :“师氏掌以媺诏王。”郑注:“告王以善道也。《文 王世子》曰:师也者,教之以事而谕诸德者也。”正义 :“媺,美也。师氏掌以前世美善之道以诏告于王,庶 王行其美道也。”

〔三〕 范注:“凡经典命皆为上告 下之辞,而诏为下告上之辞。(
《周礼》诸“诏”字,皆以下告上 。)自秦以后,诏惟天子用之,而命则凡上告下之通称 ,所谓古今之变也。”

      《注订》:“《周礼》 ‘诏王’之文,是下告上之辞,自秦以后,诏制皆用之 于天子,而重与命同,此乃古今之变,故云。”“师氏 ”,《周礼》地官之属,掌管教育贵族子弟。

      第四段简论戒、教、命三体之性质及其 要领,实际上是本篇的附论。

赞曰:皇王施令,寅严宗诰〔一〕。我有丝言〔二〕 ,兆民伊好〔三〕。辉音峻举〔四〕,鸿风远蹈〔五〕 。腾义飞辞,涣其大号〔六〕。

〔一〕 《斟诠》:“寅严,敬畏也 。《书.无逸》:‘严恭寅畏,天命自度。’蔡传:‘ 严则庄重,恭则谦抑,寅则钦肃,畏则戒惧。’金履祥 曰:‘严恭,敬之齐于外也;寅畏,敬之存于内也。’ ”宗诰,谓宗法《尚书》的诰命。

〔二〕 《注订》:“《礼记.缁衣 》:‘王言如丝。’参前‘丝纶’注。《后汉书.杨赐 传》:‘天齐乎人,假我一日。’注:‘我,谓君也。 ’”

      《斟诠》:“丝言,谓 王言,即指王之诏策。”

〔三〕 “伊”原作“尹”。范注: “尹好,疑当作式好。式,语辞也。”

      《校注》:“按‘尹’ 字于此,实不可解;然与‘式’之形音俱不近,似难致 误。疑系‘伊’之残字。《汉书.礼乐志》颜注:‘伊 ,是也。’此亦当作‘伊’,而训为是。《图书集成》 一三七引正作‘伊’。”

〔四〕 “辉音”,谓辉赫的声音。 “峻举”,高起。

〔五〕 “鸿风”,鸿伟的风。“蹈 ”,谓传播。

〔六〕 《校注》:“《易.涣》九 五:‘涣汗其大号。’为舍人此语所本。”《注订》: “参前‘不反若汗’注。”程子《易传》:“
当使号令洽于民心,如人身之汗, 浃于四体。”《说文》:“涣,流散也。”朱熹《易经 本义》:“涣,散也。”

      《文学典》一三七卷“ 诏命”部引《涣卦》:《大全》:“朱子曰:涣汗其大 号,号令当教如汗之出,千毛百窍中迸散出来,这个物 出不会反,却不是说那号令不当反,只是取其如汗之散 出,自有不反底意思。又曰:涣汗其大号,圣人当初就 人身上说出一汗字为象,不为无意。盖人君之号令,当 出乎人君之中心,由中而外,由近而远,虽至幽至远之 处,无不被而及之,亦犹人身之汗出乎中 而 浃于四体也。”

  檄移 第二十

  《汉书.高帝纪下》:“吾以羽檄征天下兵。”颜 师古注:“檄者,以木简为书,长尺二寸,谓之檄,用 征召也。其有急事,则加鸟羽插之,示速疾也。《魏武 奏事》云:‘今边有警,辄露檄插羽。’”檄本来是军 事文书,举凡罪责、晓慰、军国征兵、公府征吏皆用之 。

  《校释》:“《左氏成十三年传》曰:‘国之大 事,在祀与戎。’威让之令,戎事之雄文也。铭勒之制 ,祀典之鸿着也。一以讨有罪,一以报成功。皆王言之 大者,次于布政垂教一等。故《诏策》之后,次以《檄 移》、《封禅》之文。而臣工陈谢纠弹之作,侪类酬献 往复之书,又其次焉。”

  《斟诠》:“檄移为用,事兼文武。讨逆赖檄, 顺命资移,意用小异,而体义大同,是以彦和二者相提 并论也。”檄与移不同处是:移一般用于同级官府之间 ,檄一般是上对下,有命令的性质。

  《汉书.公孙弘传》:“移病免归。”注曰:“ 移书言病也。”移书也叫作移文,类似一般的通告。

震雷始于曜电,出师先乎威声〔一〕。故观电而惧雷 壮,听声而惧兵威。兵先乎声,其来已久〔二〕。昔有 虞始戒于国〔三〕,夏后初誓于军〔四〕,殷誓军门之 外〔五〕,周将交刃而誓之〔六〕。故知帝世戒兵,三 王誓师,宣训我众,未及敌人也〔七〕。

〔一〕 《校注》:“《汉书.礼乐 志》(《安世房中歌》):‘□震震,电燿燿。’又《 刑法志》:‘刑罚威狱,以类天之震曜杀戮也。’颜注 :‘震,谓雷电也。’”

      《斟诠》:“出师先乎 威声,谓师旅出征讨伐之前,先有威严之号令也。”

〔二〕 斯波六郎:“《史记.淮阴 侯传》:广武君对曰:‘……兵故有先声而后实者。’ ”谓用兵以声威为先。

〔三〕 梅注:“《虞书》:‘帝曰 :咨!禹,惟时有苗弗率,汝徂征。禹乃会群后,誓于 师曰:济济有众,咸听朕命。蠢兹有苗,昏迷不恭,侮 慢自贤,反道败德,君子在野,小人在位,民弃不保, 天降之咎。肆予以尔众士,奉辞伐罪,尔尚一乃心力, 其克,有勋。’”按此见《大禹谟》。《司马法.天子 之义》篇:“有虞氏戒于国中,欲民体其命也。”指为 了使百姓实现其命令而先予警诫。

〔四〕 梅注:“有扈氏不服,启伐 之,大战于甘。将战,作《甘誓》,乃召六卿申之。‘ 王曰:嗟,六事之人,予誓告女。有扈氏威侮五行,怠 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罚。左不攻于 左,女不恭命;右不攻于右,女不恭命;御非其马之正 ,女不恭命。用命赏于祖,不用命戮于社。予则孥戮女 。’”按此见《尚书.甘誓》。《司马法.天子之义》 篇:“夏后氏誓于军中,欲民先成其虑也。”

〔五〕 梅注:“夏桀为虐,政淫荒 。而诸侯昆吾氏为乱,汤乃兴师,率诸侯。伊尹从汤。 汤自把钺,以伐昆吾,遂伐桀,作《汤誓》。‘王曰: 格尔众庶,悉听朕言。非台小子,敢行称乱。有夏多罪 ,天命殛之。今尔有众,汝曰:我后不恤我众,舍我穑 事,而割正夏。予惟闻汝众言,夏氏有罪,予畏上帝, 不敢不正。今汝其曰:夏罪其如台。夏王率遏众力,率 割夏邑,有众率怠弗协,曰:时日曷 丧 ,予及汝偕亡。夏德若兹,今朕必往。尔尚辅予一人, 致天之罚,予其大赉汝。尔毋不信,朕不食言。尔不从 誓言,予则孥戮汝,罔有攸赦。’”按此见《尚书.汤 誓》。《司马法.天子之义》篇:“殷誓于军门之外, 欲民先意以待事也。”

〔六〕 梅注:“‘时甲子昧爽’云 云,见前注。”按《牧誓》云:“时甲子昧爽,王朝至 于商郊牧野,乃誓。王左杖黄钺,右秉白旄以麾曰…… 称尔戈,比尔干,立尔矛,予其誓。……王曰:今予发 ,惟恭行天之罚,今日之事,不愆于六步、七步,乃止 齐焉。夫子勖哉!不愆于四伐、五伐,六伐、七伐,乃 止齐焉。勖哉夫子!尚桓桓,如虎如貔,如熊如罴。于 商郊,弗迓克奔,以役西土。勖哉夫子!尔所弗勖,其 于尔躬有戮。”《司马法.天子之义》篇:‘周将交刃 而誓之,以致民志也。’”“交刃”,刀刃相交,谓两 军交战。

〔七〕 《校注》:“《尹文子》: ‘将战,有司读诰誓,三令五申之;既毕,然后即敌。 ’(《文选.东京赋》李注引)”

      周注:“有虞属帝世, 夏商周是三王,当时宣布誓词训教自己军队,并不包括 敌人。”

至周穆西征,祭公谋父称“古有威让之令,有文告之 辞”〔一〕,即檄之本源也〔二〕。及春秋征伐,自诸 侯出〔三〕,惧敌弗服,故兵出须名〔四〕,振此威风 ,暴彼昏乱〔五〕。刘献公之所谓“告之以文辞,董之 以武师”者也〔六〕。

〔一〕 《校证》:“‘有’上原有 ‘令’字,王惟俭本、《御览》无。按《国语.周语上 》正作‘有威让之令,有文告之辞’。今据改。”

      《国语.周语上》:“ 穆王将征犬戎,祭公谋父谏曰:不可,……让不贡,告 不王,于是乎有刑罚之辟,有攻伐之兵,有征讨之备, 有威让之令,有文告之辞。”

〔二〕 前蜀冯鉴《续事始》“檄” 类:“周穆王令祭公谋父为威让之辞,以责狄人之情, 此檄始也。”(排印本《说郛》卷十)范注:“《司马 法.仁本》篇有征师辞及军令,录之如下:‘冢宰征师 于诸侯曰:某国为不道,征之。以某年月日,师至于某 国,会天子正刑。冢宰与百官布令于军曰:入罪人之地 ,无暴神祇,无行田猎,无毁土功,无燔墙屋,无伐林 木,无取六畜禾黍器械,见其老幼,奉归勿伤。虽遇壮 者,不校勿敌。敌若伤之,医药归之。’”

〔三〕 《论语.季氏》篇:“天下 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

〔四〕 《校注》:“《汉书.高帝 纪上》:‘兵出无名,事故不成。’”吴林伯《文心雕 龙诸家校注商兑》:“按当引《礼记.檀弓》:‘师必 有名。’”

〔五〕 “暴”,揭露。《校证》: “冯本、汪本、佘本、两京本、《御览》‘暴’并作‘ 曝’。”

〔六〕 范注:“《左传》昭公十三 年:‘晋人将寻盟,齐人不可,晋侯使叔向告刘献公曰 :抑齐人不盟,若之何?对曰:盟以厎信,君苟有信, 诸侯不贰,何患焉!告之以文辞,董之以武师,虽齐不 许,君庸多矣。’杜注:‘董,督也。庸,功也。讨之 以辞,故功多也。’”按杜注:“献公,王卿士刘子。 ”指周 景王卿士。《考异》:“
武师,犹兵众也。”

齐桓征楚,诘苞茅之阙〔一〕,晋厉伐秦,责箕郜之 焚〔二〕;管仲吕相,奉辞先路〔三〕;详其意义,即 今之檄文〔四〕。暨乎战国,始称为檄〔五〕。

〔一〕 《校注》:“‘苞’,黄校 云:‘汪本作菁。’按《御览》引作‘菁’,元本、弘 治本、活字本、佘本、张本、两京本、胡本、训故本… …同。舍人此文,盖本《谷梁》(僖公四年)作‘菁茅 ’。(《管子.轻重丁》篇、《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史记.夏本纪》、《新序.杂事四》,并有“菁茅 ”之文。)下云:‘箕郜’(二地名),此云‘菁茅’ (《禹贡》孔传以为二物),文本相对。若作‘苞茅’ (《左传》本作“包”,他书多引作“苞”),与《左 传》虽合,于词性则失矣。《禹贡》孔传:‘其所包裹 而致者。’《左传》杜注:‘包,裹束也。’是‘包’ 为动词。”“苞茅”,即包束的茅草,用以滤酒去滓。

      《校证》:“作‘菁茅 ’者或是别本。”

      梅注:“《左传》:‘ 齐侯伐楚,楚子使与师言曰:君处北海,寡人处南海, 惟是风马牛不相及也。不虞君之涉吾地也,何故?管仲 对曰: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太公曰:五侯九伯,汝实征之 ,以夹辅周室。赐我先君履,东至于海,西至于河,南 至于穆陵,北至于无棣。尔贡苞茅不入,王祭不供,无 以缩酒,寡人是征;昭王南征而不复,寡人是问。’” 按此见僖公四年。

〔二〕 梅注:“《左传》:‘晋侯 使吕相绝秦,曰:我君景公引领西望曰:庶抚我乎!君 亦不惠称盟,利我有 狄难,入我 河县,焚我箕郜,芟夷我农功,虔刘我边垂,我是以有 辅氏之聚。’”按此见成公十三年。杜注:“吕相,魏 锜子,盖口宣己命。”魏锜是晋大夫。封于吕,故称吕 相。“箕”,在今山西蒲县东北。“郜”,在今山西祁 县西。“箕”、“郜”均当时晋地。

〔三〕 《斟诠》:“奉辞,词本《 尚书.大禹谟》:‘肆予以尔众士,奉辞伐罪。’(下 文“奉辞伐罪”语本此。)……孔疏:‘故我以尔众士 奉此谴责之辞,伐彼有罪之国。’先路,犹言先导。《 楚辞.离骚》:‘乘骐骥以驰骋兮,来吾道夫先路。’ ”

〔四〕 《注订》:“立辞以伐,先 声夺人,皆檄之类。名始战国,道源春秋。故举管仲之 答楚,吕相之绝秦,以为之范焉。”

      范注:“齐桓公以私忿 侵蔡,因便伐楚,本嫌理屈;而管仲对楚人举召康公之 命以夸楚,又举先君四履以自言其盛,吕相尤多诬秦之 辞,故彦和谓‘详其意义,即今之檄文’。”

      《玉海》卷一八七《檄 书上》:“檄,军书也。晋侯使吕相绝秦,檄书始于此 。汉以后方有题。”

      《春觉斋论文.流别论 》十:“吕相之绝秦,郑人之拒晋,本无檄文之体,而 言则似檄。”

〔五〕 元陶宗仪《辍耕录》卷十八 “檄”类:“檄书何所起乎?汉陈琳草檄,曹操见之, 顿愈头风,遂谓檄起于琳。《说文》:‘檄,二尺书。 ’徐锴《通释》曰:‘檄,征兵之书也。汉高祖以羽檄 征天下兵,有急,则插以羽。’《尔雅》:‘木无枝为 檄。’注:‘檄擢直上也。’《文心雕龙》有张仪檄楚 书,隗嚣檄亡新文。《文选》有司马相如喻蜀檄文,则 檄非自琳始也明矣。” 

檄者,皦也〔一〕。宣露于外,皦然明白也〔二〕。 张仪檄楚,书以尺二〔三〕。明白之文,或称露布〔四 〕。露布者,盖露板不封,播诸视听也〔五〕。

〔一〕 《校证》:“明钞本《御览 》此‘皦’字及下文‘皦’字俱作‘皎’。铜活字本《 御览》下‘皦’字作‘皎’。”

      《说文》:“檄,二尺 书也,从木,□声。”《释名.释书契》:“檄,激也 ,下官所以激迎其上之书文也。”

〔二〕 《校注》:“‘露’,《御 览》引作‘布’;《玉海》二百三引同。按‘布’字是 ,‘露’盖涉下而误。”

      范注:“《文选序》: ‘书誓符檄之品。’五臣注:‘
檄者,皦也,喻彼令皦然明白。’ 《一切经音义》十:‘檄者,皎也。明言此彼,令皎然 而识之也。’此本彦和为说者,彦和又必有所本也。” 《修词鉴衡》云:“檄者,激发人心而喻之祸福也。”

〔三〕 梅注:“《史记》:‘仪相 秦,为文檄告楚相曰:“始吾从若饮,我不盗而璧,若 笞我。若善守女国,我愿且盗而城。”’”按此见《张 仪列传》。索隐:“王劭按《春秋后语》云:‘丈二尺 檄。’许慎云:‘檄,二尺书。’”范注:“按‘丈’ 是‘长’之误,二尺误倒。许慎云‘檄,二尺书也’, 当作尺二书也。‘为檄’即传檄耳。《说文》:‘檄, 二尺书。’段玉裁注曰:‘各本作二尺书,小徐《系传 》已佚,见《韵会》者,作尺二书,盖古本也。李贤注 《光武纪》曰:“《说文》以木简为书,长尺二寸,谓 之檄,以征召 也。”与《前汉书 .高帝纪》注同。……云尺二寸,与锴本合。’”

      《玉海》卷二百三《辞 学指南》“檄”类:“檄,军书也,祭公谋父所谓威责 之令,文告之辞。东莱先生曰:‘晋侯使吕相绝秦,檄 书始于此。’然春秋之世,郑子家使执讯与书以告赵宣 子,晋之边吏责郑,王使詹伯辞于晋,王子朝使告诸侯 ,皆未有檄之名。战国时,张仪为檄告楚相,其名始见 。汉有羽檄,颜师古曰:‘檄以木简为书,长尺二寸, 有急加鸟羽,示速也。’《急就篇》注:‘檄以木为之 ,长二尺。’《说文》亦云‘二尺书’。李左车曰:‘ 奉咫尺之书。’自相如之后,檄书见史策者不可胜纪。 扬雄曰:‘军旅之际,飞书驰檄,用枚皋,谓其文敏速 也。’唐以前不用四六。”

〔四〕 《玉海》卷一八九《兵捷─ ─露布(一)》:“《通典》:‘后魏攻战告捷,欲天 下闻知,乃书帛建于漆竿上,名为露布,自此始也。’ ”注:“《后汉.鲍昱传》:‘使封胡降檄。昱曰:当 司徒露布。’注:‘檄,军书,若今之露布也。’《李 云传》:‘露布上书。’注:‘谓不封也。’又蜀汉露 布天下,告谕伐魏。《魏志》注:‘虞松从司马宣王征 辽东,及破贼,作露布。’《世说》:‘袁宏倚马前作 露布。’后魏彭城王勰曰:‘露布者,布于四海,露之 耳目。’……《隋志》有《杂露布》十二卷,《杂檄文 》十七卷,魏武帝《露布文》九卷。”

      《玉海》卷二○三《辞 学指南》“露布”类:“露布之名始于汉。按《光武纪 》注:《汉制度》曰:‘制诏三公皆玺封,尚书令印重 封,露布州郡。’《祭祀志》注引《东观书》:‘有司 奏孝顺号露布,奏可。’又鲍昱诣尚书封胡降檄曰:‘ 故事,通官文书不着姓,又当司徒露布。’李云露布上 书,注谓 ‘不封也’。魏改元景 初,诏曰:‘司徒露布,咸使闻知。’蜀汉建兴五年春 伐魏诏曰:‘
丞相其露布天下。’此皆非将帅献 捷所用。……然《文章缘起》曰:‘汉贾洪为马超伐曹 操作。’而《魏志》注谓‘虞松从司马宣王征辽东及破 贼作露布’。《隋志》有魏武帝《露布文》九卷。《世 说》云:‘桓温北征,令袁宏倚马前作露布,手不辍笔 ,俄成七纸。’则魏晋已有之。”按蔡邕《独断》:“ 制书者,制度之命也。……惟赦令、牍令,召三公诣朝 堂受制书,司徒印封,露布下州郡。”

〔五〕 《校证》:“‘露布者,盖 露板不封’句,原无。《御览》、《容斋四笔》十、《 玉海》、《事文类聚别集》七、《文章辨体目录》、《 文体明辨》三○,《文通》五引此文俱作‘露布者,盖 露板不封,布诸视听也’。今据补。”《校注》:“按 今本文意不足,当以《御览》等所引为是。《容斋续笔 》十引作‘露布者,盖露板不封,布诸观听也。’…… 又按‘播’字,当依《御览》诸书作‘布’。”

      《封氏闻见记》:“露 布,捷书之别名也。诸军破贼,则以帛书建诸竿上,兵 部谓之露布。盖自汉以来有其名。所以名露布者,谓不 封检而宣布,欲四方速知,亦谓之露版。”

      《通鉴》卷二六九《后 梁纪》四:“(晋)王命掌书记王缄草露布,缄不知故 事,书之于布,遣人曳之。”胡三省注:“魏晋以来, 每战胜,则书捷状,建之漆竿,使天下皆知之,谓之露 布。露布者,暴白其事而布告天下;未尝书之于布,而 使人曳之也。《文心雕龙》曰:‘露布者,盖露板不封 ,布诸观听也。’”

      《文章辨体.诸儒论作 文法》“露布”:“《文心雕龙》又云:‘露布者,盖 露板不封,布诸视听。’近 世帅 臣奏捷,盖本于此。”《文体明辨序说》:“按露布者 ,军中奏捷之辞也,书辞于帛,建诸漆竿之上,刘勰所 谓‘露板不封,布诸视听’者,此其义也。……露布之 作,始于魏晋,而杜佑以为自元魏始,误矣。又按刘勰 《檄移》篇云:檄或称露布。岂露布之初,告伐告捷, 与檄通用,而后始专以奏捷欤?”

夫兵以定乱,莫敢自专〔一〕,天子亲戎〔二〕,则 称恭行天罚〔三〕;诸侯御师,则云肃将王诛〔四〕。 故分阃推毂〔五〕,奉辞伐罪〔六〕,非唯致果为毅〔 七〕,亦且厉辞为武〔八〕。

〔一〕 《史记.周本纪》:“武王 自称太子发,言奉文王以伐,不敢自专。”

〔二〕 “亲戎”,谓亲自领兵。

〔三〕 《校注》:“‘恭’,元本 、弘治本、活字本、汪本、佘本、张本、两京本、训故 本、合刻本、四库本作‘龚’。……按‘恭’、‘龚’ 同音通假。《书.甘誓》:‘今予惟恭行天之罚。’《 吕氏春秋.先己》篇高注引作‘龚’。伪《泰誓下》: ‘予一人恭行天罚。’《文选.东都赋》李注引作‘龚 ’。并其证。”

      范注:“《白虎通.论 天子自出与使方伯之议》:‘王法天诛者,天子自出者 ,以为王者乃天之所立,而欲谋危社稷,故自出,重天 命也。犯王法,使方伯诛之。《尚书(甘誓)》曰:“ 今予惟恭行天之罚。”此言开自出伐扈也。《王制》曰 :“赐之弓矢,乃得专伐。”谓诛犯王法者也。’”

〔四〕 《书.甘誓》:“天用剿灭 其命。”正义:“天子用兵,称恭行天罚;诸侯讨有罪 ,称肃将王诛:皆示 有所禀承, 不敢专也。”《校注》:“《书》伪《泰誓上》:‘肃 将天威。’”“将”,将命,奉命。此句谓奉帝王之意 加以诛伐。

      陈琳《檄吴将校部曲文 》:“皆我王诛所当先加。”

〔五〕 《史记.冯唐列传》:“臣 闻上古王者之遣将也,跪而推毂,曰:阃以内者,寡人 制之;阃以外者,将军制之。军功爵赏,皆决于外,归 而奏之。”集解:“韦昭曰:此郭门之阃也。”正义: “阃……谓门限也。”“分阃推毂”,牟注:“《史记 》之前的《六韬.立将》、《淮南子.兵略》中,都有 这类说法。”《斟诠》:“毂为车轮中心之圆轴,推毂 则车前进。”

〔六〕 《校注》:“《书》伪《大 禹谟》:‘肆予以尔众士,奉辞罚罪。’《文选》潘岳 《西征赋》李注引作‘伐罪’,与此同。”牟注:“《 国语.郑语》载周太史史伯向郑桓公说:‘君若以成周 之众,奉辞伐罪,无不克矣。’韦昭注:‘桓公甚得周 众,奉直辞,伐有罪,故必胜也。’”

〔七〕 《左传》宣公二年:“戎昭 果毅以听之之谓礼。杀敌为果,致果为毅。”正义:“ 兵戎之事,明此果毅以听之之谓礼。能杀敌人,是名为 果,言能果敢以除贼;致此果敢,乃名为毅,言能强毅 以立功。”

〔八〕 《斟诠》:“厉辞为武,谓 严肃号令,师旅兵众恪实顺从,莫敢违逆,是为威武。 《左传》襄公三年魏绛所谓‘师众以顺为武,军事有死 无犯为敬’是也。”

使声如冲风所击〔一〕,气似欃枪所扫〔二〕,奋其 武怒〔三〕,总其罪人〔四〕,征其恶稔之时〔五〕, 显其贯盈之数〔六〕,摇奸宄之胆,订信慎之心〔七〕 ,使百尺之冲,摧折于咫书〔八〕,万雉之城,颠坠于 一檄者也〔九〕。

〔一〕 黄注:“《(汉书)韩安国 传》:‘安国曰:冲风之衰,不能起毛羽。’注:‘冲 风,疾风之冲突者也。’”范注:“《史记.韩安国( 长孺)列传》:‘冲风之末,力不能漂鸿毛,非初不劲 ,末力衰也。’”郭注:“《九歌.河伯》:‘冲风起 兮横波。’注:‘
冲风,隧风。’”

〔二〕 黄注:“《史记.天官书》 :‘紫宫左三星曰天枪。’所见之国,不可举事用兵。 司马相如赋:‘揽欃枪以为旌兮。’张揖曰:彗星为欃 枪。”范注:“《尔雅.释天》:‘彗星为欃枪。’郭 璞注:‘亦谓之孛,言其形孛孛似扫彗。’《说文》: ‘彗,扫竹也。’”

      《校注》:“《后汉书 .崔骃传》(崔篆《慰志赋》):‘运欃枪以电埽兮。 ’李注:‘欃枪,彗也。’”

〔三〕 “武怒”,威怒。《左传》 昭公五年:“奋其武怒,以报其大耻。”

〔四〕 《左传》僖公七年:“(管 仲)对(齐侯)曰:‘君若绥之以德,加之以训辞,而 帅诸侯以讨郑,郑将覆亡之不暇,岂敢不惧?若捴其罪 人以临之,郑有辞矣,何惧!’”杜注:“捴,将领也 。子华(郑伯的儿子)奸父之命,即罪人。”《斟诠》 :“捴,同总,聚束也。”此处“总其罪人”,谓率领 敌人内部的反对派。

〔五〕 《校证》:“‘征’原作‘ 惩’,王惟俭本、《御览》作‘
征’,是。今据改。”《校释》: “征者,验也。‘惩’ 乃‘征’ 误。”按其余各本俱作“惩”,“惩”字不误,无烦改 字。

      范注:“稔,熟也。《 文选》任昉《奏弹刘整》:‘恶积衅稔。’”

      《校注》:“曹丕《答 曹洪书》:‘今鲁罪兼苗桀,恶稔厉莽。’”《左传》 昭公十八年:“苌弘曰:毛得必亡,是昆吾稔之日也。 ”杜注:“昆吾,夏伯也。稔,熟也。侈恶积熟,以乙 卯日与桀同诛。”

〔六〕 范注:“《韩非子.说林下 》:‘有与悍者邻,欲卖宅而避之。人曰:“是其贯将 满矣,子姑待之。”答曰:“吾恐其以我满贯也。”遂 去之。’”“贯”,穿;“盈”,满。“贯盈”,谓穿 满了绳索,表示累积到极点,多指罪恶而言。《书.泰 誓上》:“商罪贯盈,天命诛之。”孔疏:“纣之为恶 ,如物在绳索之贯(串),一以贯之,其恶贯已满矣。 ……故上天命我诛之。”“数”,气数。《校注》:“ 伪孔传:‘纣之为恶,一以贯之。’《左传》宣六年: ‘使疾其民以盈其贯。’”

〔七〕 《校注》:“《书.舜典》 :‘寇贼奸宄。’孔传:‘在外曰奸,在内曰宄。’《 释文》:‘宄,音轨。’《左传》成公十七年:‘长鱼 矫曰:乱在外为奸,在内为轨。’《释文》:‘轨,一 作宄。’”又:“‘慎’,《御览》引作‘顺’。…… 按‘顺’字是。”“订”,安定。

〔八〕 范注:“《战国.齐策五》 :‘千丈之城,拔之尊俎之间;百尺之冲,折之衽席之 上。’《诗.大雅.皇矣》传曰:‘冲,冲车也。’陆 德明《释文》曰:‘《说文》作□。□,阵车也。’正 义曰:‘冲者,从傍冲突之称。兵书有作冲车之法。《 墨子》有《备冲》之篇。’《史记.张仪列传》:‘为 文檄告楚相。’《集解》引徐广曰:‘一作咫尺之檄。 ’‘咫书’与下‘一檄’对文。”“冲”,冲锋车。“ 咫”,古尺八寸。

〔九〕 黄注:“《公羊传》:雉者 何?五板而堵,五堵而雉,百雉而城。一曰城高一丈曰 堵,三堵曰雉。班固《西都赋》:‘建金城之万雉。’ ”范注:“《左传》隐公元年杜注:‘方丈曰堵,三堵 曰雉。一雉之墙,长三丈,高一丈。’正义曰:‘定十 二年《公羊传》曰:“雉者何?五板而堵,五堵而雉。 ”何休以为堵四十尺,雉二百尺。……诸说不同,贾逵 、马融、郑玄、王肃之徒为古学者,皆云雉长三丈,故 杜依用之。’”

      以上为第一段,叙檄之来源,释檄之名 义及其作用。

观隗嚣之檄亡新,布其三逆〔一〕;文不雕饰,而辞 切事明〔二〕,陇右文士〔三〕,得檄之体矣〔四〕。

〔一〕 《后汉书.隗嚣传》:“更 始立,崔、广等共推嚣为上将军。嚣既立,移檄告郡国 。曰:故新都侯王莽,慢侮天地,悖道逆理。昔秦始皇 毁坏谥法,以一二数欲至万世,而莽下三万六千岁之历 ,言身当尽此度。……是其逆天之大罪也。分裂郡国, 断截地络。……发冢河东,攻劫丘垄。此其逆地之大罪 也。……攻战之所败,苛法之所陷,饥馑之所夭,疾疫 之所及,以万万计。其死者则露尸不掩,生者则奔亡流 散,幼孤妇女,流离系虏。此其逆人之大罪也。”全文 见《
后汉书》本传。

      《北堂书钞》一○三引 《东观汉记》:“隗嚣故宰相府掾吏,善为文书,每上 书移檄,士大夫莫不讽诵之也。”

      宋张淏《云溪杂记》( 见排印本《说郛》卷三十)“檄书露布所始”条:“《 文章缘起》:‘汉陈琳作檄曹操文。’谓檄文起于琳也 。以《文心雕龙》考之,已有张仪檄楚书,隗嚣檄亡新 文矣。又如司马相如《喻蜀文》,《文选》作《喻蜀檄 文》。则檄不始于陈琳。”按此条又见宋许观《东斋纪 事》(《龙威秘书》第五集)。

〔二〕 “辞切”,《校释》:“宋 本《御览》作‘意切’,是。”

〔三〕 《诏策》篇:“陇右多文士 ,光武加意于书辞。”按《后汉书.隗嚣传》,“隗嚣 ,一字季孟,天水成纪人也。”注:“成纪,县名,故 城在今秦州陇城县西北。”故称隗嚣为陇右文士。陇右 ,即陇西,今甘肃省陇山以西地区。

〔四〕 《春觉斋论文.流别论》十 :“自东汉讫于季汉,以隗嚣之檄新莽,陈琳之檄豫州 为最。嚣文简括严厉,数莽逆天、逆地、逆人三大罪, 而所谓逆人之罪,状莽之凶顽残贼,读之未有不动色者 !至所谓炮烙醇醯之刑,则指烧杀陈良、终带等二十七 人,又以董忠谋叛,收忠宗族,以醇醯、白刃、毒药、 丛棘并一坎而埋之也;文中匪语不精,亦匪状弗肖,第 未知当时出自何人手笔耳。”

陈琳之《檄豫州》〔一〕,壮有骨鲠〔二〕,虽奸阉 携养〔三〕,章实太甚〔四〕,发丘摸金〔五〕,诬过 其虐〔六〕;然抗辞书衅〔七〕,皦然露骨矣〔八〕。 敢指曹公之锋〔九〕,幸哉免袁党之戮也。〔一○〕

〔一〕 梅注:“琳《为袁绍檄豫州 》曰:操父嵩,乞丐携养,因赃假位,舆金辇璧,输货 权门,窃盗鼎司,倾 覆重器…… 续遇董卓,侵官暴国。于是……收罗英雄,弃瑕取用。 故遂与操同谘合谋。……操遂承资跋扈,肆行凶慝,割 剥元元,残贤害善。……爵赏由心,刑戮在口,所爱光 五宗,所恶灭三族。……又特置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 ,所过隳突,无骸不露。……乃欲摧挠栋梁,孤弱汉室 ,除灭忠正,专为枭雄。……幕府奉汉威灵,折冲宇宙 ,长戟百万,胡骑千群。奋中黄育获之士,骋良工劲弩 之势。并州越太行……而角其前;荆州下宛叶,而掎其 后。……若举炎火以□飞蓬,覆沧海以沃熛炭,有何不 灭者哉!”《献帝春秋》曰:“操平邺,谓琳曰:君昔 为本初作檄书,但罪孤而已,何乃以及父祖乎?琳曰: 矢在弦上,不得不发也。”《为袁绍檄豫州》见《文选 》卷四十四。范注:“《三国魏志.王粲传》:‘陈琳 ,字孔璋,避难冀州,袁绍使典文章。袁氏败,琳归太 祖。太祖谓曰:“卿昔为本初移书,但可罪状孤而已, 恶恶止其身,何乃上及父祖邪?”琳谢罪。太祖爱其才 而不咎。军国书檄,多琳瑀所作也。’裴注引《典略》 曰:‘琳作诸书及檄,草成,呈太祖。太祖先苦头风, 是日疾发,卧读琳所作,翕然而起曰:“此愈我病。” 数加厚赐。’”“豫州”,指刘备。时备归陶谦,谦表 为豫州刺史。

      《文选.为袁绍檄豫州 》李善注:“《魏氏春秋》曰:‘袁绍伐许,乃檄州郡 。’《魏志》曰:‘琳避难冀州,袁本初使典文章,作 此檄以告刘备,言曹公失德,不堪依附,宜归本初也。 ’”

      《文选学.义例第二》 四《标题之误》引赵琴士《读书偶记》云:“今案《魏 志.陈琳传》并无此檄,告刘备以下数语,皆(李)善 妄增。又案《后汉书》及《魏志.袁绍传》,宣此檄时 ,已在备奔归 绍之后。然则非独 善注妄也,即昭明标题亦不当为《为袁绍檄豫州》。宋 胡三省注《通鉴》,知善之说非也,乃泥于昭明此题, 而云盖帝都许,许属颍州郡,豫州部属也,故《选》专 以檄豫州为言。此似但见《文选》之题,而未细看陈琳 之文,檄首一行云:‘左将军领豫州刺史郡国相守’; 左将军领豫州刺史非刘备而谁,乃以为指其地言耶?此 檄末云:‘即日幽、并、青、冀,四州并进,书到荆州 ,便勒见兵,与建忠将军协同声势,州郡各整戎马,罗 络境外。’则非专檄豫州可知。裴松之《魏志》注云: ‘《魏氏春秋》载袁绍檄州郡文。’此为传其实。故余 谓此当题为陈琳《为袁绍檄州郡讨操》。左将军豫州刺 史下,郡国相守土,当有告字;如魏檄吴将校部曲云: ‘尚书令彧,告江东诸将校部曲也。’操檄吴托之彧, 绍檄操托之备,皆倚以为重。二檄俱出陈琳之手,其体 例同可知也。彧名而备不名者,尊帝室之胄,又或本有 而传写遗落未可知也。”在本篇里也说“
陈琳之檄豫州”,可见《为袁绍檄 豫州》这个题目又不始于《昭明文选》了。

〔二〕 “骨鲠”,骨力。此文开合 纵横,壮骇扬厉,气势很盛,故称。

〔三〕 黄注:“陈琳《檄(豫州) 》:司空曹操祖父中常侍腾,与左悺、徐璜并作妖孽。 父嵩乞丐携养,因赃假位,操赘阉遗丑,本无懿德。” 曹操本姓夏侯,其父夏侯嵩为宦官曹腾养子,改姓曹。 《校释》:“《御览》‘虽’作‘惟’,是。”

〔四〕 “章”谓揭露。《校证》: “‘实’原作‘密’。梅六次本、徐校本、张松孙本作 ‘实’。按《御览》正作‘实’,今据改。”《校注》 :“按‘实’字较胜。《左传》桓公二年:‘郜鼎在庙 ,章孰甚焉。’语意与此 同,可 证。”

      《考异》:“章,明也 。章密者,犹揭其阴私也。密指其发丘摸金而言,章其 不可告人之密也,故云太甚,密字是。”

〔五〕 《斟诠》:“陈琳檄文又云 :‘梁孝王先帝母昆,坟陵尊显,桑梓松柏,犹宜肃恭 。而操帅将吏士,亲临发掘,破棺裸尸,掠取金宝。至 今圣朝流涕,士民伤怀。操又特置发丘中郎将,摸金校 尉,所过隳突,无骸不露。’”

〔六〕 意谓诬陷超过了曹操实际的 暴虐。

〔七〕 《斟诠》:“抗辞书衅,谓 高抗其言辞,书写他人之瑕隙也。抗辞,高尚其言辞也 。抗辞,词出《汉书.扬雄传》:‘今吾子迺抗辞幽说 ,闳意眇指。’亦见应劭《风俗通义.穷通》:‘抗辞 以拒其侮。’衅,瑕隙也。见《左传》桓八年‘雠有衅 ,不可失也’杜注。”

〔八〕 《校释》:“露骨,旧校: ‘一作暴露。’按《御览》正作‘暴露’。”

〔九〕 《校注》:“纪昀云:‘指 ,当作撄。’……指字不误。《
诗.鄘风.蝃蝀》有‘莫之敢指’ 语。纪氏盖泥于《孟子.尽心下》篇‘莫之敢撄’之文 而为说耳。”

〔一○〕《春觉斋论文.流别论》十 :“陈琳本有两檄:一代尚书令彧檄吴将校部曲,一则 代袁绍檄豫州。其文最着于时,寓严切于暇豫之中,疏 罪案以详审之笔,自是文人极轨。两两相较,嚣则湍濑 奔泻,一往无留;琳则长川大河,挹注不尽也。”

      孙月峰评此文曰:“是 平铺体格,中间一曹一袁,短长错出,以鼓其跌宕之势 。机轴运用,亦在有意无意之间。”(见于光华《文选 集评》)谭献云:“甚有仗义执言之风。绍势方盛,故 无恭辞。”(同上)李兆洛云:“罪状皆实迹,故操见 而骇。斡旋失策,仍多饰词,不觉瑕衅自露矣。”(骆 鸿凯《文选学》引)

钟会檄蜀,征验甚明〔一〕;桓温檄胡,观衅尤切〔 二〕:并壮笔也〔三〕。

〔一〕 梅注:“魏钟会檄蜀文曰: 今主上圣德钦明,绍隆前绪,宰辅忠肃明允,劬劳王室 ,布政垂惠而万邦协和,施德百蛮而肃慎致贡。悼彼巴 蜀,独为匪民。……是以命授六师,龚行天罚。……今 边境乂清,方内无事,蓄力待时,并兵一向,而巴蜀一 州之众,分张守备,难以御天下之师。……比年以来, 曾无宁岁,征夫勤瘁,难以当子来之民。此皆诸贤所共 亲见。……诚能深鉴成败,邈然高蹈,投迹微子之踪, 措身陈平之轨,则福同古人,庆流来裔。”

      《训故》:“《魏志》 :钟会,字士季,繇之少子也。景元四年伐蜀,檄曰: 蜀相壮见禽于秦,公孙述授首于汉,此皆诸贤所备闻也 。明者见危于无形,智者规祸于未萌,岂晏安酖毒怀禄 而不变哉!”按《魏志.钟会传》:“姜维……与蜀将 张翼、廖化等合守剑阁拒会。会移檄蜀将吏士民云云。 ”

      《文选.檄蜀文》李善 注:“《魏志》:钟会,字士季,颍川人。少敏慧夙成 ,为秘书郎。迁镇西将 军,后为 司徒,谋反于蜀,为众兵所杀。”又:“《魏志》曰: 景元四年,令钟会伐蜀,会至汉中,蜀大将姜维等守剑 阁,拒会。会移檄蜀将吏。”

      方伯海曰:“按此篇只 将形势强弱,见蜀虽险不足恃,反复开示,以望其降, 无一语指斥其君臣,与孔璋檄操文若檄权不同。所以然 者,强国非用威,无以折敌人之气;弱国非用文,无以 悦远人之心。蜀之立国,名义极正,加以先主、武侯治 蜀,亦无事可以指斥也。文各有体,合此数篇读之,其 理自见。”(见于光华《文选集评》)李兆洛云:“《 檄豫州》最壮骇,而词惭以支;《檄吴》啴缓,如不欲 战:皆中有戒心也。魏蜀强弱形见,故言之磊落,独得 文诰体。”(骆鸿凯《文选学》引)

      谭献云:“不事恢张, 亦不加诋毁,搏捖一气,无不尽之辞。”(见于光华《 文选集评》)

〔二〕 《校证》:“‘温’原作‘ 公’,据《御览》、徐校本改。”《校注》:“按上云 ‘钟会’,此忽云‘桓公’,似不伦类。……当以《御 览》所引为是。”

      《训故》:“《艺文类 聚》:‘桓温北伐,檄石勒曰:“胡贼石勒,暴肆华夏 ,齐民涂炭,……至使六合殊风,九鼎乖越。……寡人 不德,忝荷戎重。……先顺者护赏,后伏者蒙诛。…… 此之风范,想所闻也。”’”按此见卷五十八。范注: “此文缺佚,故未见‘观衅’之语。”“衅”,隙也。 周注:“《晋书.桓温传》:‘
石季龙死,温欲率众北征。’观衅 ,当指看到后赵石季龙死后发生内乱。”

〔三〕 《春觉斋论文.流别论》十 :“钟司徒檄蜀,桓司马檄胡,钟会雅而桓激。司徒文 称武侯曰孔明, 称姜维曰伯约而 不名,以蜀为汉裔,非开罪于魏之比,魏拥立不正,故 能喻蜀以祸福,不能责蜀以大义,用笔颇擅去取之能。 石勒荼毒中原,天人同愤,桓温斥曰‘胡贼’,非嫚骂 也。勒非蜀汉之比,故行文虽激,不害于正。”

      周注:“《檄蜀文》, 钟会有灭蜀的信心,所以话说得强劲有力。……从檄中 可以看出双方的形势。再像桓温《檄胡文》:‘每惟国 难,不遑启处,抚剑北顾,慨叹盈怀。’这里写出奔赴 国难的激越心情,显示战争的正义性。”

      以上为第二段,标举檄文之代表作品。

凡檄之大体,或述此休明〔一〕,或叙彼苛虐,指天 时,审人事,算彊弱,角权势〔二〕,标蓍龟于前验〔 三〕,悬鞶鉴于已然〔四〕,虽本国信,实参兵诈〔五 〕。谲诡以驰旨,炜晔以腾说〔六〕,凡此众条,莫之 或违者也〔七〕。

〔一〕 《斟诠》:“休明,美善而 清明也。《左氏宣公三年传》:‘定王使王孙满劳楚子 ,楚子问鼎之大小轻重。对曰:德之休明,虽小,重也 。’《史记.秦始皇本纪》:‘大义休明,乐于后世。 ’”

〔二〕 “审”,审察。“角”,较 量。

      《春觉斋论文.流别论 》十:“盖不斥人之罪案,不见己师之出于有名,不张 己之兵威,莫望壮 士之进而杀敌 ;且证以天时,审以人事,辨兴亡之理,论强弱之势, 此檄文之要领也。”

〔三〕 《斟诠》:“蓍所以筮,龟 所以卜。……《易.系辞》云:‘探赜索隐,钩深致远 ,以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莫大乎蓍龟。’ ”此句意谓利用以前的经验,来标示预卜的吉凶。

〔四〕 《校证》:“《玉海》‘悬 ’作‘垂’。”按“垂”字义胜。

      《左传》庄公二十一年 :“郑伯之享王也,王以后之鞶鉴与之。”杜注:“鞶 带而以鉴为饰也。”此句意谓以已然之事来垂示鉴戒。

〔五〕 “国信”,国家的威信。《 校注》:“《孙子.军争》篇:‘故兵以诈立。’”

〔六〕 “谲诡以驰旨”,用诡谲的 方式来驰说意旨。《文赋》:“
说炜晔而谲诳。”“炜晔”,光盛 貌。此处有夸饰之意。

      范注:“《御览》五百 九十七引李充《翰林论》:‘盟檄发于师旅。’又引充 《起居诫》曰:‘檄不切厉则敌心陵;言不夸壮则军容 弱。’《一切经音义》十:‘檄书者,所以罪责当伐者 也。又陈彼之恶,说此之德,晓慰百姓之书也。’”

      周注:“檄文当本于《 吕相绝秦》,所谓‘述此休明’,‘叙彼苛虐’,‘审 人事,算彊弱,角权势’,‘虽本国信,实参兵诈’, 这些,在《吕相绝秦》里都已具备了。那篇贬低秦国对 晋国的帮助,夸大晋国对秦国的好处,强调诸侯的背离 秦国,和晋国交好等都是。”

〔七〕 《校证》:“‘莫之或违者 也’,原作‘莫或违之者也’,今从《御览》、徐校本 乙正。”《校注》:“按《御 览 》所引是。《
哀吊》篇‘莫之或继也’,句法与 此相同,可证。”《论语.子路》篇:“如其善而莫之 违也,不亦善乎!如不善而莫之违也,不几乎一言而丧 邦乎!”此彦和所本。

      《注订》:“众条,总 上列诸说:一、‘述此休明’,二、‘叙彼苛虐’,三 、‘天时’,四、‘人事’,五、‘强弱’,六、‘权 势’,七、‘标蓍龟’,八、‘悬鞶鉴’;然总归之‘ 兵诈’二字,是檄之用,故曰‘莫或违之’也。”

      《玉海》卷二○三引西 山先生(真德秀)曰:“檄贵铺陈利害,感动人意。” 纪评:“此一段语扼要领。”

      《文镜秘府论.论文体 六事》,其四说:“魁张奇伟,阐耀威灵,纵气凌人, 扬声骇物,宏壮之道也。……叙宏壮则诏檄振其响,诏 陈王命,檄叙军容,宏则可以及远,壮则可以威物。… …宏壮之失也诞。……制伤迂阔,辞多诡异,诞则成焉 。(宏壮者,亦须准量事类,可得施言,不可漫为迂阔 ,虚陈诡异也。)”这一段话虽然是用诏檄两体来说明 宏壮的风格,实际上这类风格可能对于檄更适用一些。 但是《檄移》篇认为檄“实参兵诈”,可以“谲诡以驰 旨”,而《文镜秘府论》则认为“辞多诡异”则成荒诞 ,因此不赞成“虚陈诡异”,二者似乎有点分歧。其实 这里所说的“谲诡”,也有一定的限制,就是不能完全 脱离事实,也就是《夸饰》篇所说的“夸而有节,饰而 不诬”。

故其植义飏辞〔一〕,务在刚健〔二〕,插羽以示迅 ,不可使辞缓;〔三〕露板以宣众,不可使义隐〔四〕 ,必事昭而理辨,气盛而辞断,此其要也〔五〕。若曲 趣密巧,无所取材矣〔六〕。又州郡征吏,亦称为檄〔 七〕,固明举之义也〔八〕。

〔一〕 “植义”,立义,即安排内 容。“飏”,传播。

〔二〕 李充《起居诫》:“檄不切 厉则敌心陵,言不夸壮则军容弱。”《斟诠》:“所谓 切厉夸壮,即所以务刚健也。”

      《春觉斋论文.流别论 》十:“刘勰之论檄曰:‘植义飏辞,务在刚健。’愚 谓本无义愤,何由能刚?不衷公道,奚得称健?若隗嚣 、桓温、骆宾王(指《讨武曌檄》)三家之文,可云近 矣。人品固不足言,而文字实衷彝宪。”薛凤昌《文体 论》:“气壮斯刚,理直斯健,知嫚骂无当也。”(商 务版一七九页)

〔三〕 范注:“《汉书.高帝纪》 :‘吾以羽檄征天下兵。’注:‘有急事,则加以鸟羽 插之,示速疾也。’《封氏闻见记》四引《魏武奏事》 :‘有警急,辄露版插羽。’”《演繁露》:“《魏武 奏事》曰:‘有急,以鸡羽插木檄,谓之羽檄。’”

〔四〕 《封氏闻见记》:“所以名 露布者,谓不封检,露而宣布,欲四方速知。”《文章 辨体序说》“檄”类:“大抵唐以前不用四六,故辞直 义显。昔人谓檄以散文为得体,信乎!”

      《魏书.彭城王勰传》 :“勰从征沔北,高祖令勰为露布。勰辞曰:臣闻露布 者,布于四海,露之 耳目。必须 宣扬威略,以示天下。”其实檄文之“辞直义显”或“ 辞缓”“义隐”,和用不用四六是没有关系的。

〔五〕 《定势》篇:“符檄书移, 则楷式于明断。”这几句话就是“明断”的具体说明。 《春觉斋论文.流别论》十:“檄移之文,‘
必事昭而理辨,气盛而辞断’,二 语尽之矣。”

      《册府元龟序》曰:“ 暴扬过恶,张皇威武,使忠义奋发,而邪谋沮坏。谕去 就之理,陈逆顺之状,俾之改图易辙,转祸为福。诞告 士民,使知不获已而用兵,非无名而黩武。”“事昭而 理辨,气盛而辞断”,谓所举事例非常明白,所讲道理 理由充足,语气旺盛,措辞决断。

〔六〕 《校证》:“何校‘才’作 ‘材’。铃木云:‘才当作材。’案《文章缘起》注‘ 才’误‘裁’。”《论语.公冶长》:“由也好勇过我 ,无所取才。”斯“才”字是。“曲趣密巧”二句谓如 旨趣委曲而又细密纤巧,则无所取矣。

      《玉海》卷二○三《辞 学指南》“檄”类引李充《起居戒》云:“军书羽檄, 非儒者之事,但家奉道法,言不及杀,语不虚诞;而檄 不切厉,则敌心陵;言不夸壮,则军容弱。”又引西山 先生(真德秀)曰:“露布贵奋发雄壮,少粗无害。不 然则与贺胜捷表无异矣。”按真德秀所说的露布,和《 文心雕龙》中所论的稍有区别。孙梅《四六丛话》卷二 十四“檄.露布”类说:“夫檄与露布,六朝不甚区别 ,故《文心》合而为一。唐宋以后,则檄文在启行之先 ,露布在克敌之后,名实分矣。至于敌忾,本属同途, 故彦和以‘皦然’为先,西山谓‘少粗无害’。若达心 而懦,无乃失辞;即美秀而 文, 犹为不称。必其胸藏武库,抵十万之甲兵;律中奇音, 振五声之金石。”张相《古今文综》第五部第二编第三 章“露布”类说:“揆其初制,檄移之属。彦和论檄云 :‘明白之文,或称露布。’斯知用在令下,非取奏御 ,故魏明帝有露布天下并班告益州文也。迄乎唐制,下 之通上,其制有六,三曰露布,兵部奉以奏闻,乃为表 奏之一体矣。”真德秀所说的露布,是就作为奏的露布 来立论的。

〔七〕 黄注:“《王逊传》:逊为 宁州刺史,未到州(按原文为“
乃以逊为南夷校尉,宁州刺史。… …逊未到州”),遥举董联为秀才。建宁功曹周悦谓联 非才,不下版檄。”按此见《晋书》。又:“《
刘訏传》:本州刺史张稷辟为主簿 ,主者檄召訏,乃挂檄于树而逃。”按此见《南史》。

      范注:“《后汉书.刘 赵淳于等传序》:‘中兴,庐江毛义少节(义字少节) 家贫,以孝行称。南阳人张奉慕其名,往候之。坐定, 而府檄适至,以义守令。义奉檄而入,喜动颜色。’李 贤注曰:‘檄,召书也。’……皆州郡征吏亦称为檄之 证。郝懿行曰:‘
《汉书.申屠嘉传》:“为檄召通 。”是则公府征吏,亦称为檄。’”

〔八〕 《文体明辨序说》:“又州 邦征吏,亦称为檄,盖取明举之义,而其词不存。”“ 明举”,公开荐举。

      以上为第三段,讲檄文的写作特点和规 格要求。

移者,易也〔一〕。移风易俗,令往而民随者也〔二 〕。相如之《难蜀老》,文晓而喻博,有移檄之骨焉〔 三〕。及刘歆之《移太常》,辞刚而义辨,文移之首也 〔四〕。陆机之《移百官》,言约而事显,武移之要者 也〔五〕。

〔一〕 范注:“《说文》:‘移, 禾相倚移也。’假借为移。《广雅.释诂三》:‘移, ●也。’《释诂四》:‘转也。’《汉书.律历志》: ‘寿王又移帝王录。’王先谦曰:‘凡官曹平等不相临 敬,则为移书。后汉文“移”字始见于此。’”

〔二〕 斯波六郎:“《礼记.乐记 》:‘移风易俗,天下皆宁。’”

      《注订》:“《广雅. 释诂三》:‘移,避也。’此假借为‘移’也。《汉书 .扬雄传》注:‘以物与人曰移。’又《安帝纪》注: ‘移,书也。’《韩延寿传》注:‘移,犹传也。’此 文移之所由来,盖引申而用之也。彦和‘移风易俗’之 释,因文生义,至为周洽焉。”

      《修词鉴衡》云:“移 者,自近移远,使之周知也。”移书的特征是决不限于 给与某一人。这是移书的性质与檄相似、与普通书牍相 异之点。

      《御览》五九七引《三 国典略》曰:“卫襄,字叔辽,河东人,修行至孝,州 郡嘉之。时有白波贼众数万人,官兵诛伐不能平。贼曰 :使叔辽要我,愿散。于是襄为移书,即平定。”“令 往而民随”这显然是把移当作下行公文。而《修词鉴衡 》的解释,似乎把移文当作一般的通告。可见移是用在 官府之间,或官告民的。

〔三〕 《史记.司马相如列传》: “相如使蜀,蜀长老多言通西南夷之不为用。相如欲谏 ,业已建之,不敢。乃著书籍以蜀父老为辞,而己诘难 之,以风天子,且因宣其使指,令百姓知天子之意。” “骨”指骨架规格。《文选.难蜀父老》一首,列入檄 类。

      李充《翰林论》:“盟 檄发于师旅,相如《谕蜀父老》,可谓德音矣。”

      《东坡志林》:“司马 相如《谕蜀父老》云‘以讽天子’。以今观之,不独不 能讽,殆几于劝耳。谄谀之意死而不已,独作《封禅书 》,相如真所谓小人也哉。”(《四六丛话》卷二引)

      孙执升曰:“武帝雄心 好大,相如以词赋得幸,匡救处少,将顺处多。《谏猎 书》是正论,《上林赋》是逢君,《巴蜀檄》犹存谲谏 ,《封禅文》纯是谀词,此文则在进退之间。”(《详 注昭明文选》)

      李兆洛云:“意虽欲规 ,实则颂也。解此措语之法,乃能气壮情骇。”(见《 文选学》引)

      《春觉斋论文.流别论 》十:“司马相如之《难蜀父老》,晓而喻博,有移檄 之意。”

〔四〕 此书《文选》标作《移书让 太常博士》,列入“书”类之后。其序云:“歆亲近欲 建立《左氏春秋》及《毛诗》、《逸礼》、《
古文尚书》,皆列于学官,哀帝令 歆与《五经》博士讲论其义,诸博士或不肯置对。歆因 移书太常博士,责让之。”李善注:“刘歆,字子骏, 向少子也。少通诗书,能属文,为黄门郎,至中垒校尉 。王莽篡位,为羲和京兆尹,卒。”

      《文选学.义例第二》 三、《误析赋首或摘史辞为序》:“刘子骏《移书责太 常博士》有序,非序也,乃史辞也。”按此见《汉书. 刘歆传》。《移太常博士》是以官府书信的形式责让《 五经》博士 的。《评注昭明文选 》本文注:“让,责也。太常,周之宗伯,识用广大, 谓之博士。”

      孙月峰曰:“叙经术废 兴,明白有条理,可与《史》、《汉.儒林序》参看。 ”(《文选集评》引)“文移”之文,指政治方面的文 事,不与兵革相连。

      周注:“刘歆《移太常 博士》,论证坚确。一,今文经‘《尚书》初出于屋壁 ’,‘《泰誓》后得’,都立学官;古文经得于孔子宅 壁中,博士却不肯接受;二,用古文经来校今文经,今 文‘
经或脱简,传或脱编’,古文可补 今文之缺漏。从而指斥博士‘保残守缺,挟恐见破之私 意,而无从善服义之公心,或怀妒嫉,不考情实,雷同 相从,随声是非’,所以说‘辞刚而义辨’。”

〔五〕 黄注:“按《成都王颖传》 :颖表请诛羊玄之、皇甫嵩等;檄长沙王乂使就第;乃 与王颙(颙即河间王司马颙)将张方伐京都。以陆机为 前锋都督。陆机至洛,与成都王笺曰‘王室多故,祸难 荐有,羊玄之等乘宠凶□,专记朝政,皇甫嵩同恶相求 ,共为乱阶’云云,或机此时有移百官文,后代失传耳 。”

      范注:“案陆机至洛《 与成都王笺》,《晋书》成都王颖、陆机二传皆不载, 引见《艺文类聚》五十九,黄注微误。”《注订》:“ 笺文载《艺文类聚》五十九,‘乱阶’以下,尚有‘至 今天子飘飖,甚于赘瘤’云云。黄氏‘后代失传’之语 ,亦想当然耳。”周注:“称为武移,当指移书论军事 。”郭注:“武移,不惟文笔相责难,且以兵革相连者 也。” 

故檄移为用,事兼文武,其在金革〔一〕,则逆党用 檄,顺命资移,〔二〕所以洗濯民心〔三〕,坚同符契 〔四〕,意用小异,而体义大同〔五〕,与檄参伍,故 不重论也〔六〕。

〔一〕 “金革”,犹言兵革。兵器 与甲铠的总称。引申指战争。

〔二〕 《校证》:“《御览》‘命 ’作‘众’,徐校同。”按“逆党”与“顺众”对文, 作“众”为是。

      《注订》:“‘用檄’ 、‘资移’二句,檄移分野,语极扼要。”

〔三〕 《校注》:“崔寔《政论》 :‘洗濯民心,湔浣浮俗。’(
《意林》卷三引)”

〔四〕 使民心与在上者牢固一致, 若合符契。

〔五〕 《铭箴》篇:“及周之辛甲 ,百官箴阙,唯《虞箴》一篇,体义备焉。”“体义” ,体制、本义。

〔六〕 《春觉斋论文.流别论》十 作补充说:“脍炙人口者,则孔稚圭之《北山移文》为 最瑰迈奇古,巧不伤纤,谑不伤正,虽非文移之正体, 而文已足传。”

      第四段论移及檄移的区别。

赞曰:三驱弛网〔一〕,九伐先话〔二〕。鞶鉴吉凶 ,蓍龟成败。摧压鲸鲵〔三〕,抵落蜂虿〔四〕。移风 易俗〔五〕,草偃风迈〔六〕。

〔一〕 “网”原作“刚”。纪云: “‘刚’疑作‘网’。”《校注》引郝懿行云:“按‘ 刚’字疑‘网’字之讹。”《补 注 》:“《札移》(十二)云:当作弛网。网讹纲,三写 成刚,遂不可通。《吕氏春秋.异用》篇说汤解网,令 去三面,舍一面,与《易.比》九五‘
三驱失前禽’之文偶合,故彦和兼 用之。”

      《易.比卦》:“王用 三驱,失前禽。”王弼注:“夫三驱之礼,禽逆来趣己 则舍之,背己而走则射之,爱于来而恶于去也;故其所 施,常失前禽也。”《斟诠》:“弛网,谓留网一面, 言宽仁也。”

      周注:“弛网:《吕氏 春秋.异用》:‘汤见祝网者置四面,其祝曰:“从天 坠者,从地出者,从四方来者,皆离(陷入)吾网。” ……汤收其三面,置其一面。’失禽弛网,指王者先德 教而后征伐。”

〔二〕 黄注:“《周礼》大司马‘ 以九伐之法正邦国’。”范注:“《周礼》大司马职掌 九伐之法。《左传》庄公二十九年:‘凡师有钟鼓曰伐 。’杜预《释例》曰:‘鸣钟鼓以声其过曰伐。’征伐 必先声其罪,故曰先话。”《注订》:“先话,即先声 夺人也。”“九伐”,制裁诸侯违犯王命行为的九种办 法。《周礼.夏官.大司马》:“以九伐之法正邦国: 冯弱犯寡则眚(削地)之,贼贤害民则伐之,暴内陵外 则坛(撤职)之,野荒民散则削之,负固不服则侵之, 贼杀其亲则正之,放弑其君则残之,犯令陵正则杜之, 外内乱、鸟兽行则灭之。”《三国志.钟会传》:“方 国家多故,未遑修九伐之征也。”《校注》:“先话, 即篇首‘兵先乎声’之意。”

〔三〕 黄注:“《左传》:‘古者 明王伐不敬,取其鲸鲵而封之,以为大戮,于是乎有京 观。’杜注:鲸鲵,大鱼名,以喻不义之人,吞食小国 。”按此见宣公十二年。

      《校证》:“‘摧’原 作‘惟’。”《补注》:“《札移》十二:‘案惟压, 义不可通。惟,黄校元本、冯本、汪 本 、活字本并作摧,是也,当据正。”《斟诠》:“摧压 鲸鲵,谓摧折制服不义之人也。”

〔四〕 黄注:“《左传》:臧文仲 曰:君其无谓邾小,蜂虿有毒,而况国乎!”按此见僖 公二十二年。虿,蝎类毒虫。《校注》:“按各本皆作 ‘抵’,与文意不合,疑当作‘扺’。说文手部:‘扺 ,侧击也。’(扺音纸。)”

〔五〕 《校证》:“‘风’原作‘ 宝’,黄注云:‘一作实。’徐云:‘当是“风”字, 本文有“移风”之语,“移宝”于义不可通。’按徐说 是,今据改。”

〔六〕 《注订》:“《论语》:‘ 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迈,进也 。”按此见《颜渊》篇。“偃”,倒伏。《校注》:“ 《书》伪《君陈》:‘尔惟风,下民惟草。’枚传:‘ 民从上教而变,犹草应风而偃。’”《斟诠》:“草偃 风迈,犹言风行草偃,喻德化之易感服大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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