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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玲被带到证人席上,她把手按在圣经上宣誓:我宣誓,我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诚实无讹。 检控官问:“你叫什么名字?”“我叫张玲。”“在什么地方工作?”“在四海高尔夫游艇会所任侍应生。”“你认识死者和这个人吗?” “认识。”“你在会所有没有见过他们?”“有。”“请你把所见的情形讲出来。”“记得4月22日晚,沈菲,也就是死者到会所吃饭,叫我去叫李先生,也就是他。李先生进去后,门就关上了,他们在里面做什么,我就不知道了。过了好久,李先生走出来,接着,沈小姐跑出来,她头松凌乱,衣裳不整,又哭又闹,不知发生了什么事。” 检控官接着说:“根据证人的叙述,我们有理相信,被告在房内企图对死者不轨。”“反对,反对控方妄加猜测。”鲁律师又表示反对。 大法官裁定:“反对有效。”检控官继续说:“被告一直垂涎于死者的姿色,当死者到被告住处时,被告企图占有她,遭到死者的反抗,被告就将她杀死。法官大人,我的话完了。” 检控官回到座位上,辩护律师鲁明走到法庭中央。 鲁律师向李若龙发问:“案发当晚,你在哪里?”“在家。” “一直没有出去过?”“没有。”“在家干什么?”“睡觉。” “你是几点钟见到死者的?”“一觉醒来的时候,大约是十二点多。” “你看到什么?”“我看到沈菲拿着一支针筒。” “什么针筒?”“毒针。” “法官大人,我问完了。”鲁律师返回座位。 听众席迸发出嗡嗡啧啧的惊诧声、议论声。 “肃静,肃静。”大法官魏达理说:“本席特别提醒陪审团留意涉案人的动机。” “法官大人,根据警方的检验,针筒是属于被告的。” 检控官将呈堂证物递给大法官,法官打开布包,那支毒针筒和从李若龙住处搜查到的其他几支针筒放在一起。 鲁律师再次站起来说:“各位,毒针和从我的当事人屋内所搜查到的针筒虽然型号相同,但只是一种镇静剂,而另一种却是高浓度海洛因。我的当事人患有间歇性癫痫病,因此备有急救用的镇静剂。” 大法官宣布:“现在控辩双方可以做最后陈词。” 检控官首先陈词:“法官大人、陪审团,我们的社会追求和谐、公平、公正,但是嫌犯为了一己的私欲,贪恋死者的美色,图奸不遂,用残忍暴戾的手段杀害一名弱小的女子,这是一桩一级谋杀案。” 辩方律师鲁明接着陈词:“法官大人、陪审团,我的当事人是受过良好教育的有为青年,案发当日,他正在家中休养,死者突然闯入,请注意死者出现的时间是在深夜十二点,她用毒针袭击我的当事人,我的当事人受伤,处于神志不清状态,出于自卫,在混乱中令死者伤重不治,因此,我的当事人是个受害者,是无罪的,应予当庭释放。” 控辩双方最后陈词后,大法官宣布暂时休庭,由四男三女组成的陪审团进入内厅商议。 半个小时后复庭。 大法官魏达理询问陪审团:“你们有了结论了吗?” 陪审团代表站起来答道:“法官大人,我们已经有了结论。” “请将结论读出来。” “陪审团一致认为,谋杀罪名不成立,误杀罪名成立。” 接着大法官魏达理宣读判决:“本席判决如下:被告李若龙误杀罪名成立,入狱十年,刑期由拘押之日算起,退庭。” 木槌“笃”地敲下,李若龙十年牢狱的命运就定了。 第二天,鲁律师就去探访李若龙。 他对李若龙说:“李先生,我们打算为你上诉。” 李若龙浮起一丝苦涩的笑容:“不必了。” “难道你就这样在监狱中度过十年?” 李若龙好像早已有心理准备,他将坦然面对牢狱之灾。他站起来,向鲁律师告别,回监房去了。 过了几天,王薇前来探监。他们只能隔着玻璃窗,透过内线电话交谈。 王薇问:“你都好吗?”“还好。” “你消瘦了。”“睡不好。” “我要走了。”“上哪儿?” “美国。”“什么时候?” “明天。”“这么快?” “詹森经手的几笔贷款没有办法收回,总部提前让他回去述职,詹森要我同行。” “噢!”李若龙神情黯然。 “我一定还会回来看望你,你一定要多多保重啊!” 李若龙点着头,王薇眼眶潮红,背过脸去,用纸巾擦拭:“我走了。”她站起来,走到门口又回首凝望李若龙。 李若龙隔着玻璃窗向她招了招手,转身向长长的甬道走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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