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税收的历史和公司的力量(2)
第二部分 税收的历史和公司的力量(2)
有钱人是怎样胜过某些有专业知识的人的呢?一旦“劫富”的税法被通过,钱便开始流入政府。起初人们很高兴,可钱却被政府分配给了雇员和富人。税金通过工作和养老金的形式发放给了政府雇员,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付给了富人。政府成了一个巨大的钱库,但问题是还有预算管理,这不是一个自动循环重复的系统。换句话说,政府的政策是,如果你是一个政府官员,就应避免拥有过多的钱;如果你没有用完预算资金,在下次预算中你就有被削减掉这些钱的风险,你不会因为有节余而被认为有效率并得到奖励;为避免被削减预算资金,政府雇员会大量花钱和雇人,虽然这很可能是在浪费。而商人,则因为有节余而被认为有效率。
随着政府支出的不断扩大,对钱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于是“劫富”的想法不再适用,税赋也落到了中产阶级和穷人头上。
真正的资本家则利用他们的财务知识逃脱了。他们借助于公司的保护逃避税收。公司的确保护富人,但是许多从未建立过公司的人却不明白这个道理,因为公司并不一定是一个真正的实体,公司可以只是一些符合法律要求的文件,在政府注册后就被放在了律师的办公室里。公司并不意味着要有刻着公司名称的大楼、厂房和雇员,它可以只是一个没有灵魂的法律实体,但富人的财富在这里得到保护。一旦所得税法被通过,成立公司就会流行起来了,因为企业所得税率低于个人收入所得税率。此外,公司的某些支出可以在税前获得抵减。
有产者和无产者之间的争斗已经进行了几百年了,它是劫富的人与富人之间的斗争。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只要制定法律,就会发生这种斗争。斗争还会持续下去,吃亏的人一定是无知者,即那些每天起来勤奋工作并不假思索地付税的人。但是如果他们明白了富人玩的游戏,他们也会来玩,这样他们就可以实现经济自立。每次当我听到父母劝说孩子去学校以便找个安定的工作时,我就会感到忧虑,因为一个有着稳定工作的雇员,若没有财务头脑,仍无法躲开财务上的陷阱。
今天的美国人每年要为政府工作5~6个月,他们得挣出足够的税钱。在我看来,这真是太长了。他们工作得越努力,付给政府的就越多,这也使我更加确信“劫富”想法的人到头来是对付了他们自己。
每当人们想惩罚富人时,富人不仅不会接受反而要进行反击,他们有钱、有能力、有愿望去改变处境。他们决不会坐视不管,付出高税,他们会想办法把税赋降至最低。他们雇佣聪明的律师和会计师,他们说服政客们改变法律或是钻法律的漏洞,他们有能力扭转乾坤。美国的税法允许人们采用合理的方法避税,任何人均可运用这些方法,但也只有富人才常常使用这些方法,因为他们关心自己的事业。例如,《国内收入法》第1013款,就允许销售者对“为购买更贵的房地产而卖出现有房地产时”所获得的资本利得推迟纳税。按照该规定房地产成了具有税收优惠的投资工具,只要你不断进行上述价值交换,你就无须纳税,直到你将房地产变现。不利用这些合法避税手段的人会失去很多增加他们资产项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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