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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人口、就业与犯罪


  有些研究者认为,社会分配不公导致财产型犯罪加速增长,是犯罪者反社会态度的一种表现。这种看法是对犯罪者素质的“高看”。
  所谓“严打”对于中国日益严峻的治安形势来说,根本不是治本之策,因为不断有新增的流民阶层加入这支队伍。
  有部分人居然还在设想通过“红卫兵运动”来达到“均贫富”的目的,我不敢设想有那样的事情出现,但我肯定那样做的结果,只是使中国陷入无边的苦难之中。

           ※        ※         ※

  在制约中国未来发展的诸种因素中,有许多因素在短期内人们也许看不到它们潜在的危险,但它们却对中国社会经济发展起着长期的制约作用,如人口问题。本章专门分析人口、就业与犯罪的关系。

二元经济结构中的农村城市化

  中国除了城乡经济差距过大的“二元经济结构”之外,还因现有城市扩张能力和基础设施承栽能力有限等客观因素,被迫维持着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管理制度。中国的农村城市化道路,因受制于“二元社会结构”,因而产生了种种不同于一般发展中国家城市化道路的特点。

  庞大的人口再生产能力与狭窄的就业渠道

  我国和所有不发达国家一样,存在着较高的人口增长率。在劳动力市场上,又缺乏熟练劳动力。劳动力供给大大超过需求,结果是大量的失业——公开的、隐蔽的失业和不充分就业。
  中国人口在1995年2月15日就己达到12亿(不包括台湾和港澳地区,也不包括那些在户籍上没登记的人口)之多,占全世界人口总数的22%,而我国的耕地却只占世界总耕地面积的7%,人均耕地已降到预计下世纪中叶才达到的L2亩,已达到严重超负荷承载的极限。而更危急的是这个庞大的人口基数增长惯性,将一直延续到下一世纪中叶。据人口专家们测算,假如总和生育率保持在更替水平上,总人口高峰可以控制在15亿。而如果按目前这种趋势发展,到下个世纪中叶,中国的人口将达到17~18亿,这个数字,无论如何都使人感到不安。因为据中国科学院国情研究中心公布的资料,中国的整个自然环境最多能容纳15~16亿人口,许多短缺性资源能容纳的人口低于10亿。也就是说,中国的人口规模在下一世纪的中叶将达到环境的最大容量值。据粗略统计,中国每年财政收入的1/3要用于新增人口和安排就业及退休人员。中国现时的经济问题、就业、新生贫困人口、社会治安等一些社会难题,无一不和人口过多有关。
  人口问题的实质,是人作为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矛盾:是人口无限增长的趋势与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空间、自然资源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人口的膨胀,给整个环境带来压力,影响到人们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所面临的人口压力已成为现代化进程中最主要、也是最根本的制约因素。
  据测算,“九五”期间,中国劳动力资源将持续增加,国民经济所能提供的就业机会将难以满足需要。如不采取措施,到2000年,城乡失业和不充分就业人口将达到1.53亿人,超过80年代以来历次就业高峰水平。50年代中国通过“低工资,高就业”那种“一个人的饭三个人吃”的方式在现在的中国已丧失了存在基础,因为市场经济体制和非国有化企业拒绝这种非效益的用人机制。
  剩余劳动力的出路,必将成为中国最为严峻的社会和经济发展问题。

  “二元”户籍管理制度下的农村城市化

  在分析我国城乡关系、劳动力市场、劳动力转移等问题的时候,必须要惜用著名发展经济学家威廉·阿瑟,刘易斯的“二元经济模型”理论。这一理论认为,所谓“二元经济模型”有三个特征:一、它包括“现代的”与“传统的”两个部门,现代部门通过从传统部门吸收劳动力而获得发展;二、在提供同等数量与同等质量的劳动条件下,非熟练劳动者在现代部门比在传统部门得到更多的工资;三、在现行工资水平下,对现代部门的劳动力供给超过这个部门的劳动力需求。有趣的是,据这位经济学家声明,为了避免感情上的痛苦,他不用“劳动力过剩”这一个词来表述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力无限供给这一事实,而用“在现行工资下,对现代部门的劳动力供给弹性是无限的”这一颇学术化的语言来表述同样的事实。
  凡致力于发展经济学的研究者,都必须借用刘易斯的“二元经济模型”来说明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力状况。在近年来中国所有关于改革的论著中,都可以感受到这位经济学家对中国理论界的深刻影响。
  与一般发展中国家不同的是,中国不但存在着“二元经济结构”,还存在着“二元社会结构”。户籍制度把10多亿中国人分为“农业”和“非农业”两大类别,维持这种结构的是有关社会福利的13种制度(近两年来有些制度如粮油供应制度等已废除)。考察中国农村城市化道路,就会发现其受制于“二元社会结构”而产生的种种特点。
  中国农村城市化道路开始于80年代初期。可以说这条道路上有三个里程碑:在1979年《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我国政府第一次用中央文件的形式提出了农村城市化的思想;1984年,中共中央发出了一号文件,允许农民进集镇经营二、三产业,但是国务院发的《关于农民进集镇问题的通知》中则规定不许进县城,有些大胆一点的省自行开了口子允许进县城;1993年《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若干决定》中提出,改革小城镇的户籍管理制度,允许农民进入小城镇务工经商。这三个中共中央文件,是推动中国城市化的三个里程碑。经历过15年的曲折发展,一大批繁华的小城镇崛起,尤其是在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小城镇的发展特别迅速。
  必须指出的是,这三个文件中用的“允许”一词,多少表明了中国农村城市化的被动特点。中共中央制定这三个文件时,不得不考虑中国城乡经济差距大,现有城市就业扩张能力和基础设施承载能力有限等客观因素。也正因为如此,中国至今还保持着典型的城乡分立的二元社会结构。

  城市化滞后引起的问题

  目前世界上发达国家的城镇化水平为78%,最高的达92%,中等收入国家为60%。而中国的城镇化水平,有人做了一个估计,认为已达30%。尽管这一估计过高,但仍然低于低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仅与印度、印尼等国相近。由此可见,中国的城市化水平,与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
  即使就目前中国的城市化水平来说,也存在着严重的问题,集中表现在城市结构极不协调:
  一是城市规模过大,大城市过多,中小城市发展不够。百万以上人口的城市在10万以上人口城市中的比重为43%。而日本、美国等国在城市化处于30%的水平时,百万人口以上特大城市占1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比重仅为33%;中国10万~30万人口的小城市在10万以上总人口中的城市比重为27%,而英国、法国都在60%以上。这一特点说明,中国的城市化趋势与世界上的一般趋势正好相反。
  二是地域分布很不均衡。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西部地区城市发展严重滞后。
  三是城市产业结构失衡。主要集中在工业,第三产业发展严重滞后,特别是交通运输业和市政基础设施发展不够。
  城市化滞后是中国非典型化的工业化发展的一个严重缺陷,它使中国经济发展面临许多矛盾和问题:
  首先,城市化滞后使二元经济矛盾不断拉大。改革以前,中国重工业超前发展和城乡隔绝制度下的城市化进程,造就了十分悬殊的二元经济结构。
  1985年以来,由于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缓慢,使二元经济矛盾又进一步拉大。特别是近几年,由于大量劳动力滞留在比重不断下降的农业上,导致农民收入不断下降,农民与非农民的收入差距迅速扩大。据国家统计局对29个省、市、启治区6.7万户农户的抽样调查,1994年前三个季度,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人为838.4元,增长33.696;而城市职工人均工资性收入增长38%(据说有瞒报的可能),高出5个百分点。另外,1994年北京城市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4731.24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为2422.1元,收入之比为1.95:1,比上年的1.78:1有所扩大,两者的差距由上年的1441元增至2309元。这表明,城乡二元经济矛盾不断拉大。
  城市化滞后带来的第二个问题是农业劳动力就地分散转移,既不稳定也不经济。我国农民一直存在从农业部门向比较利益较高的非农业部门转移的强烈冲动,然而由于城乡隔绝体制的限制,基本上是离土不离乡,实行就地转移,半径不大。农民既不将非农产业看作自己的长期生存保障,脆弱的非农业也不给农民提供稳定的工作机会。另一方面,由于城市化发展滞后,农村工业被迫就地发展,形成了十分分散的格局,致使“聚集效应”十分低下。正是由于存在这些问题,中国的乡镇工业长期徘徊在小型化、分散化的低层次上,难以进入现代化工业层次。到后来,这一问题是造成乡镇企业发展势头减缓,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能力下降的主要原因。
  城市化滞后带来的第三个问题是导致产业结构不合理,第三产业发展缓慢。第三产业要依托于人口、工业相对密集的区域,这样才能发挥其服务功徙的规模效益。由于城市化滞后使人口和工业分布过度分散,严重抑制了第三产业的发展,反过来又大大延缓了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过程,从而使中国的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变动,都大大偏离反映世界工业化发展一般规律的标准结构,由此把中国的大多数人口排斥在现代工业文明之外。

农村劳动力大转移——民工潮

  本节对延续10多年的民工潮进行了历史回顾,特别指出在劳动力无限供给状态下,中国社会的根本性难题:如何消化天文数字般的农村剩余劳动力。
  目前中国4.2亿农村劳动力中,至少有1.6亿剩余劳动力,预计90年代中后期乡村劳动力年平均增长2.07%,而乡镇企业自改革以来,平均每年吸纳570万人,即便是在最高的1994年,乡镇企业也还只能吸纳农村全部剩余劳动力的26.6%。在此情况下,这些剩余劳动力必然要到城市中寻求出路,这就是农村劳动力跨区域流动的原动力。各种传媒将此现象称之为“民工潮”。
  “民工潮”的涌现是二元经济结构下的必然产物。简言之,中国工业化进程和劳动力转移不同步,大量剩余劳动力滞留在农村,使农村出现了劳动生产率低、农产品商品率低、农民收入低的“三低”现象,累积了十分突出的社会矛盾。在改革开放大潮中,农民进城寻求生存和发展的机会,成为理所当然的事。

  “民工潮”的社会效应

  大量农民工进城,给中国的城市管理带来了空前的困难。关于其社会效应,社会各界讨论得很多,基本上都承认有正负两方面效应。
  得到社会一致公认的正面效应是:
  农村劳动力的流动,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对输出地区来说,增加了农民收入,提高了农民的消费水平,增加了农村社会购买力。农民将部分收入用于发展第二、三产业,为农村劳动力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所谓“出去一个,脱贫一窝”的说法就是据此而来。一部分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农领域后,使另一部分农业劳动力得到更多的农业资源,为发展规模经营创造了较好的条件。如人口数量为全国之冠的四川省,每年多达600万的出省打工人员为四川赚回了140多亿元的劳务收入,成为该省振兴本地经济的一大资本来源。对输入地区来说,从外地引来源源不断的廉价劳动力,促进了本地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弥补了本地经济发展中劳动力的不足。
  农村劳动力跨区域流动,不仅活化了生产要素,沟通了城乡关系,促进了城乡二元结构向城乡一体化转变,还有力地促进了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建立,并带动了户籍、就业方面的制度改革。此外,农村劳动力跨区域流动,使农民开阔了视野,接受了许多新事物,这对提高农民素质,推动社会进步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不少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直接受到现代工业文明和城市文明的熏陶,开阔了视野,学到了本领,他们当中很多人回到乡下后,成为当地乡镇企业的技术骨干,有的还成为农民企业家。
  劳动力大规模跨区域流动,是对中国传统体制的第三次大冲击。改革以来,中国农民对传统体制进行了三次大冲击,第一次冲击是农民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冲击人民公社体制,第二次是农民用乡镇企业冲击旧的把农民排除在外的工业化方式,第三次冲击是农民通过以寻找就业机会为直接目标的自发性大规模跨区域流动,冲击旧的城乡分割、区域封闭的社会经济管理体制。
  对农民大量外流在农村产生的负效应,社会各界的看法如下:
  农村劳动力的大量外流,对农业生产带来了一系列影响。首先,由于走出农村的绝大多数人是有一定文化基础、体魄健壮、智力较高的青年农民,留下的多为老弱病残和妇女儿童,农村劳动力的素质明显下降,严重影响了科学知识的普及和新技术的推广;其次,“离土不离乡”的农村劳动力流动,使多数人在向外流动的过程中,不肯轻易放弃耕地,即使有了稳定的非农产业工作时还是如此。这样既使新增的农村劳动力无法获得土地,造成耕地资源的分配和占有关系日益紧张;另一方面,外出人员无法经营土地,对土地实行粗放式经营,耕地撂荒或变相撂荒现象大量出现,许多地区的农田和其它基础设施严重老化。

  无奈的城市咏叹调——生活安全感下降

  大多数民工并不知道城里的实际需要,自己也不知道能否找到工作,就盲目奔向沿海地区及大中城市,许多人找不到主作,流落街头,于是在各大中城市,常常游荡着一些身无分文,又无长技且无事可做的农民工,给城市的治安、卫生、教育等管理工作带来了严重的困难。近年来城市和交通线上的偷盗、抢劫。卖淫、嫖娼、赌博、贩毒等各种犯罪活动,绝大多数都是流动人员作案。国家的许多政策,如计划生育、卫生防疫、工商税收、义务教育等政策,在这一批人中根本就无法落实。
  由于这些负面作用的存在,城市人对农民工的看法非常不好,认为他们的到来,劣化了城市的生存环境,破坏了社会治安,使城市人的安全感下降;而农民工则认为城市人非常势利,瞧不起农村人。以深圳经济特区为例,该地存在大量外来劳务工,使该地的社会治安形势近几年越来越严峻,据公安部门公布的材料,在深圳特区发生的抢劫、杀人、强奸、轮奸、卖淫、贩毒等恶性刑事案件,90%以上是这些主要来自各地农村的“三无”人员(无固定工作、无合法证件、无固定住所)所为。北京市同样也存在一支庞大的民工队伍,在对外地民工既感恼火且又需要的情况下,北京市政府于1995年上半年出台了一部《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希望在这部条例的规范和约束下,1000多万北京人能够和300多万外地民工和平共处。
  外地民工到北京、广州、上海、深圳这样的地方来打工,无一不是抱着来赚大钱的想法。在他们的想象中,城市就代表钱,城市人都很有钱。在这些城市里,简直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挣大钱。于是这些民工南下北上,东进西出,到处都涌现“民工潮”。在这些城市中,北京市和外地民工的关系很有代表性,“天子脚下”的新闻部门在这方面做的系统分析因“天子”们住在那里,身有同感,也就大胆一些。这里就以北京为实例,来剖析在“民工潮”冲击下城市不堪其扰的咏叹调。
  据1994年11月10日北京市的一次定时普查资料显示,北京的流动人口已达到329.5万人,这些人已成为北京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保姆、清洁工、蹬三轮车的、炸油条开餐馆的,凡是脏活累活,北京人不干的,外地人都干。有关统计表明,北京市环卫、纺织、矿山、煤炭等脏、重、累行业中,总共雇佣24万民工。80多万外地建筑工人,是北京建筑工劳动市场的主力军。
  由于外地民工干的是拾遗补阙的工作,而且这些工作没人干还真不行,所以北京人最开始还是很感谢这些外地民工,各种舆论为此很叫了一阵好。但好景不长,还在叫好声余音袅袅之时,北京人就感到事情并非那么美妙,他们发现了民工们许多缺点:他们随意遗污,破坏市容卫生;刺激消费,拉动物价上涨;商贩们缺斤少两,粗制滥造,所制作的大饼、油条据说极不卫生,让人不敢吃……等等。最恼火的还是大批外地人进京带来的治安问题,北京警方公布,在违法犯罪案件中,不少是外地民工所为,以1994年为例,刑事案件中,有46%是外来民工所为。为数众多的盲流,抢劫偷盗、杀人越货,简直无所不为。特别是团伙犯罪相当严重。近30个外地人聚居地,如新疆村、浙江村等,成了藏垢纳污之所,吸毒贩毒的基地。北京人用两句话来形容这些外来民工:无所不为(指工作),无恶不作(指犯罪违法)。至于广州,且不谈“民工潮”平时的压力,仅是每年春节前后的疏散工作,就使广州疲累不堪。
  对流民所造成的治安问题,各类新闻传媒已有不同程度的关注,但这些人给当地造成的严重环境污染,却还较少有人关注。以深圳为例,深圳不少河流两岸都聚居着大量“三无人员”。笔者曾乘船从深圳河出发,沿着深圳湾、新洲河、凤塘河、福田河、皇岗河等数条河流行进,观看污染情况。船行之处,浊水横流。水面上到处都是丢弃的垃圾,不时还有死猪等动物漂浮水面,船速稍快时,那臭水就溅人一头一脸,熏人欲呕。上岸看了几个“三无人员”聚居区,这些地方垃圾遍地,粪便等污物随处可见。大量生活污水根本没有相应的排放渠道,只能通过各种功能发生改变的涵管及私启开挖的临时管路排入附近河道,仅新洲河一条河两侧,就有这类不合规格的涵管40多个。每当雨季到来之际,横溢的洪水夹带大量生活污水、垃圾、“三无”人员饲养的禽粪废杂物以及流失的泥沙,从每条河的河道上游开始向中下游倾泻淤积。年复一年,就成了现在这一条条臭水河。这些河水常年处于严重缺氧状态,不仅不能降解有机物质,还会产生更多的还原态毒害物质污染水域。
  广州天河一带及火车站一带,由于大量流民聚集其间,其环境之差与刑事犯罪率之高,使这一带的居民饱受其害。
  对于老百姓来说,大量民工的进城,直接影响到就业和安居。对于政府来说,这些民工的大量存在,无疑给管理带来了极大的难度。社会各界要求加强对劳务工管理的呼声日高。1995年初,北京市304名人大代表提出议案,要求就此问题立法。国务院总理李鹏也表示外来民工的“问题是大多了一点”,并建议北京市对外来人口加强管理。一部既要保护外地人建设北京的热情,又要让北京人满意的《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就在这种情况下出台了。其它地方也开始采取各种措施限制民工的大批量进入。至此,延续数年的“民工潮”已没有以往那种惊涛拍岸之势。

  波涛渐弱民工潮

  商品经济的要素是自由选择、自由迁居、自由就业、自由发展。和改革前相比,中国公民现在已多多少少有了一点这种权利。但是对大多数中国人来说,要想实现这种梦,毕竟还有点艰苦——这倒还不完全是中国人故土难移的禀性使然,而是中国在目前这种二元经济结构的状态下,劳动力呈无限供给趋势,城市人口也面临严重的失业问题。为了保持社会的安定和发展,中国政府必须对民众们“潇洒走一回”的渴望有所限制。
  就业形势严峻,其实也不是新鲜话题,早几年这片乌云就已笼罩在部分城市人的头上。不过那时城里人还不怎么担忧,因为思维定势使他们相信:社会主义饿不死人,政府总会安排我们这些人的。部分需要再就业的职工,对重新安排的工作还挑肥拣瘦,嫌好道丑,这不干,那不云。这种现象在北京、上海和深圳这几个城市中特别突出。一直到1994年下半年,大家才知道失业这一只“狼”这次是真的来了。通过新闻传媒不断报道,人们终于弄明白,我国现在的就业形势相当严峻:1000多万的失业人口,1500多万的企业富余职工,1.6亿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这三个庞大的劳动力群体,给中国的就业工作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压力。有关人士预测,在1995~2000年这6年间,失业员工总数将达2130万人,平均每年355万人民这么多人员的就业问题,使生存空间本就狭窄的城市负累不堪,只好将敞开的大门关紧一点,毕竟先解决自己的吃饭问题要紧。
  从1995年开始,一些大城市已做了相应的调整限制措施。如北京、上海就出台了一些对外地流入其管辖范围的劳务工、经商人员进行管理的法规,在某些行业限制使用外来民工。一向对外来工特别宽容的深圳,从1995年开始,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如对外来劳务工所从事工种采取限制的方法,规定某些行业像金融、邮电、驾驶、餐厨、话务员、打字员、会计员等,一般不再雇佣外地劳务工。这些措施并非出于地方保护主义,它完全符合1994年11月劳动部颁布的《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就业管理暂行规定》精神。该规定第五条为:当本地劳动力无法满足需求,经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核准,确属因本地劳动力短缺,需跨省招收人员;用人单位需招收人员的行业、工种,在本地无法招足,或在用人单位规定的范围和期限内,无法招到或招足所需人员时,方可跨省招用农村劳动力。这个规定的出台,意味着对那些盲目进入城市找工作的民工们,城市的大门将不会再被轻易推开。
  除了各大、中城市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以外,中央政府也从宏观上采取了一些引导劳动力流向的措施,试图解决这一全局性的问题。1996年4月劳动部召开了一个全国就业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提出,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期间(1996~2000年),要努力拓展就业渠道,将劳动力需求量从预计的3800万人增加到4150万人,使城市失业规模控制在850万人,失业率控制在4%左右;在农村,则引导大多数剩余劳动力就地消化,将劳动力跨地区流动规模控制在4000万人。但是,据测算,“九五”期间,中国劳动力资源将持续增加,国民经济所能提供的就业机会将难以满足需要。如不采取措施,到2000年,城乡失业和不充分就业人口将达到1.53亿人,超过80年代以来历次就业高峰水平——这个数字是政府提供的,半官方和民间研究机构预测的数字比这个要高。
  1996年我国政府着重指出,今后国有企业不再是安排就业的主要渠道,就业结构将发生四大变化:一是城乡劳动力“双向流动”的模式正在形成,有更多的城镇劳动力流动到农村就业。二是私营、个体经济从业人员迅速增加,就业比例不断上升,到1995年年末,全国城乡私营个体从业人员5570万人,占全社会从业人数的6%。三是城镇职工中其它经济类型单位职工所占比例持续上升,国有、集体职工所占比例下降。与以前不同的是,1996年中国政府首次提出,要建立失业预警系统,将失业率、长期失业者比例、不充分就业率作为重要监测指标,定期分析失业形势。1996年10月中旬,农业部官员齐景发在“全国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交流会”上表示,解决农村过剩劳动力的问题仍须遵循市场规律,而不是政府包办。他表示,计划体制下由政府提供岗位安排就业的做法,在今天不仅不适用于城市,更不适用于农村。全国范围这么大,劳动力市场情况异常复杂,政府没有能力了解和创造各种就业机会,以往城镇劳动力安排的教训已说明了这一点。将来数以亿计的农民就业问题,政府更是包不起,劳动力的供求衔接只能依靠市场来完成。

  劳动力的无限供给状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统筹城乡就业,建立城乡劳动力统一市场,是一种必然趋势。但由于中国城市人口的就业压力已相当严重,无法再消化天文数字般庞大的农村劳动力,在这种状况下对民工进城加以限制,是不得已而为之之举。从1995年开始,到1996年4月份明确从严控制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己说明我国消化天文数字般的农村过剩劳动力,注定要走一条和别的国家不同的道路,不能再依靠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这条世界上不发达国家走过的老路,而必须依靠大力发展乡镇企业。
  在不可能依靠城市吸纳剩余劳动力作为解决就业问题的主要途径的情况下,剩下的出路主要就是两条:一是加强农业经济的综合和深层次开发,提高农业效益;二是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以带动就业的不断增加。改革开放以来,我同乡镇企业以每年570万人的规模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从1978年的2800万职工增加到1994年的1.2亿职工,16年间共吸纳了近9200万人。乡镇企业职工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比重,也由1978年的9.2%提高到1994年的26.6%,乡镇企业成为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渠道,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民工潮的汹涌之势。不过由于乡镇企业人工成本持续攀升,每转移一个劳动力需要的固定资产投入和支付的工资都较以往大大提高,这就影响了它们对劳动力的吸收能力。有关专家预测,到本世纪末,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将达2亿人,这就意味着,农村劳动力转移将会是一个非常艰巨的社会工程。
  对城市来说,民工潮的波涛汹涌之势确实已经暂时减弱,但对国家来说,却并不意味着问题已得到实质性的解决,另辟途径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已成了当务之急。

就业与犯罪

  中国现在突出的两大问题就是就业与犯罪,而在人口、就业与犯罪之间存在着于丝万缕的联系。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往城市,成为城市的边缘人物,许多社会次生集团由此兴起。而源源不断涌往城市的流民,就成为黑社会的组织基础。犯罪浪潮导致社会紧张程度加深,在外来人口最多的广东省发生“杜润琼事件”并非偶然,这是人口问题为中国敲响的警钟。
  中国的人口问题给中国带来的压力,早已从各方面显示出来。过去几十年,中国人实际上生活在两个隔绝的世界里,一个是都市中国,一个是乡土中国。同一个中国的这两部分的差距,是每一个中国人都能非常明显地感觉到的。从社会生产能力来讲,80%集中在城市,只有20%分布在农村。人口的分布则正好相反,20%分布在城市,80%则集中在农村。这种生产能力的大小和人口数量多少的不相协调,在世界各国中,以中国为最。其直接的结果,就是农村人口的大量多余,而政府统计失业人口时,这些农村的过剩人口并不在统计之列——当时将“人口过剩”视为“资产阶级谬论”,根本就不存在“人口过剩”这种认识。日趋激烈的人地矛盾一直存在,只是在强有力的政策约束下,人们无法走出“黄土地”。改革开放以后,政策的松动使人们走出“黄土地”有了可能,无法再在生存空间日趋狭窄的农村里生活下去的农民们,只有城市里挤,给拥挤的城市带来了很多问题:城市居民抱怨失去了生活安全感;计划生育部门抱怨超生游击队使人口增长处于失控状态;劳动部门抱怨他们抢去了城里人本来就不怎么富余的饭碗,使本来就严峻的失业问题更为突出;公安部门抱怨流动人口使城市的治安形势变得相当严峻。总之,社会无法再忽视这一问题: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涌入城市,由于其数量往往超过就业岗位的实际需要,结果使城市里常常流动着不少身无分文又无事可做的民工,这无论是对城市的治安管理,还是对民工本身的发展都极其不利。
  近年1个名叫杰里米·里夫金的美国人写了一本书,叫《工作机会的终结:全球劳动大军的萎缩与后市场时代的来临》。作者在这本书中说,当今世界上两大突出问题是就业与犯罪,这两个问题是交织在一起的。人们失去工作机会会导致“出现一个无法无天的阶层”,这个阶层以犯罪为最后的手段。如果将我国的人口、就业和犯罪率这几者联系起来,会发现其中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为安分守己是和安居乐业联系在一起的,既然连安居乐业都没有办法做到,那就只有一途:掠夺别人的财物以维系自己的生存。
  大量资料显示,用“犯罪浪潮”这个词来形容中国目前犯罪逐年上升一点也不为过。根据各地被捕罪犯的身份来分析,发现犯罪率高发群体就是上述社会边缘化群体。这些边缘性群体成员的犯罪动机,不能用西方社会犯罪学中常用概念来说明。西方社会总是用犯罪者的反社会态度来说明其反社会行为的根源,而中国这些边缘化群体的犯罪现象却很难用反社会态度来说明他们的犯罪动机。事实上,通过对大量犯罪者素质的综合分析,这些犯罪者多是半文盲或文盲,对整个社会根本就缺乏一种系统的了解。他们的犯罪目的往往非常直接,主要指向是劫财劫色,尤其是财产型犯罪非常普遍。我国现在有些研究者在这种观点的影响下,认为现在社会分配不公导致财产型犯罪加速增长,是犯罪者反社会态度的一种表现。这种看法是对现在犯罪者素质的一种“高看”,如女作家戴厚英之死很显然与这种引伸无关。正由于现代社会中人们犯罪的动机和犯罪的内容已和18世纪有了很大的不同,再用这种人道主义观点来分析犯罪行为,尤其是分析以贪污腐败为主要内容的经济犯罪与以贩毒或财产型犯罪为主要内容的刑事犯罪显然已不合适。这些大量流入城市的民工,往往由于他们的家庭过度生育而处于极度贫苦之中,无法像正常家庭的后代一样获得上学、就业及技能训练的机会,这就使他们几乎是“先天性”地处于社会边缘状态,在现代文明日益发达的今天,这些边缘性群体成员由于他们本身的素质,只有少部分人能凭借自己的能力抓住机遇,改变自己的边缘性地位。因之他们比其他社会成员更直接地感到各种社会压力。在巨大的生存压力下,他们感到自己越来越无法发展自己的能力,开拓那不可知的明天,在感到自己有被文明社会摒弃的可能这种焦虑中,一些人用犯罪手段来达到占有财物的目的自然就成了可能的选择。在对很多“三无”人员犯罪实例的分析中,可以很清楚地看出这些犯罪者的素质之低下:不少人在抢劫、强奸以后,其活动半径仍不超出原有活动区域,公安人员只要有点耐心守株待兔,不出几天就能将人犯捕获。可以说这些犯罪者对自己的行为后果都缺乏了解。在犯罪者对自己犯罪动机的阐释中,没有几个“三无”人员能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作出除占有他人财物冲动之外的任何解释。只有几个人认为自己因看到城里人生活好而产生强烈不满,仇视城里人,而萌发要抢劫的念头。
  如果再进行深入分析,就会发现,犯罪浪潮迭起以及社会紧张程度与一个社会的经济“痛苦指数”有正相关关系。所谓“痛苦指数”由失业卒加上通货膨胀率构成,一个国家的国民往往最容易直接由这两者感知社会治道,井以此判断自己的生活状况在这一社会中居于何种水平。我国近几年的通胀率一直居高不下,虽经控制,但也已达到承受的边界,至于失业率的升高在前文已分析过。可以说,将这两者相加,我国经济的“痛苦指数”绝对不会很低。
  上述这种情况,最终导致了中国社会控制组织形式和手段的多元化,各种社会边缘组织即黑社会组织与地方恶势力勃兴。在城市中主要表现为滋生了大量次生社会集团,在农村中则主要为带黑社会性质的地方恶势力。它们的存在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最值得社会警醒的是,这些黑社会组织与地方恶势力的存在竟与“白色世界”的社会正式控制机构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一些恶势力的代表竟在“黑、白”两道中都有一定地位。

  流民:黑社会组织的存在基础

  城市中出现的黑社会组织,其成员大多是游荡在各地的大量流民。近几年频繁出现在报刊杂志、电台等传媒上的“严打”一词,其目标就是针对社会上那些不劳动而又危害社会的刑事犯罪者。以1996年为例,从5月份在全国开始了百日“严打”活动后,每天见诸于报端的就是破案多少,抓住要犯多少,以及还有多少“顶风作案者”落人法网。但是这种声势浩大的“严打”,却并没有使国人感到从此以后可以高枕无忧,因为只要对中国国情稍有了解的人都明白,所谓“严打”对于中国日益严峻的治安形势来说,根本不是治本之策,因为不断有新增的流民加入这支队伍。电视里面不断曝光的那些刑事犯罪分子,无论是杀人抢劫、偷盗还是妓女(因为落网的妓女主要是俗称“街边鸡”之类的下等妓女,真正的高等妓女以及“妈咪”们很少有落网者),一望而知大多来自农村。各地警方也不断证实,城市里刑事案件大多数是这些“三大人员”所为。一个人只要落到这种“三无”状态,就意味着基本生存都成问题。
  由此观之、这些“三无人员”犯罪,并非全由于道德原因,而是因为无业可就。只是由于这些人素质低下,一旦生存成为问题,或感到犯罪有经济上的吸引力时,就很少受道德和伦理考虑的约束。
  当今在中国的每一个城市的边缘,即城乡结合部,都是流民聚集之地。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北京、广州和深圳。在北京的300多万外来人口,由于亲缘和地缘关系,自发聚集组合,形成了一些不被当今中国社会体系所认可的“村落”,这些村落被传媒称之为“编外村”,既有按“村民”原籍划分的“新疆村”、“河南村”,也有按职业划分的“画家村”。广州、深圳等经济发达地区,流民聚合的形式则只有亲缘和地缘为纽带的利益组合,没有职业的组合,但流民数量却一点也不比北京逊色。
  这些大中城市到底容纳了多少流民,恐怕没人能拿出精确的统计数据来。以1996年5月广州市在“严打”中进行的一次小范围调查为例,就可见“流民”问题之严重。在广州林立的高楼大厦下面,还有不少被称为“都市里的村庄”的原农民村落。由于这类房子的租金相对便宜,外来人员多栖息于斯。这些小小的村落里,演绎着当代中国过剩人口大迁徙的人间万象。在这些地方,几乎可以看到全中国各省、市、自治区的人,除了农民之外,也有不少来自大大小小城市的俊男靓女出没其问,职业复杂。据说,广州从改革开放以来,已包容了一百多个这样的村落。
  这里摘录几段公开见报的文章,相信读者会从这两段文章看出当代流民问题之严重。
  外来人档案
  目前,据(广州)市外来人口综合办公室介绍,广州的外来常住人口总数约在180万左右,天河一个区就约有20来万外来人口。他们大多租住民房,集中在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等靠近旧城区的部位及城乡结合部。
  ……在今年(1996年)抓获的刑事罪犯中,外来人口占了85%左右。在已发生的案件中以盗窃(人室盗窃、偷摩托车、偷单车等)、抢劫为多,在发案率中各占到65%和22%。
  一些负案在逃、带黑社会性质的流氓团伙也藏身其中。

  “严打”清“三无”初步见成效

  广东、广州的治安形势严峻,外来人口太多,鱼龙混杂。广州市综治委4~5月开始在全市清拆窝棚、收容遣送了两万多名“三无”人员。共清拆窝棚388个,清查出租屋3157间,路边店282间,发廊252间,工地工棚5401间。
  “严打”开始的5月7、8两日.还抓获不少在逃案犯。
  5月8日下午,广园东警区罗干警接到报案,与同事火速出击,在清水塘一装修工地抓获曹××、陈××(均佛岗人)等五人,经审讯,该团伙原在佛岗即是当地地方流氓恶势力,以敲诈勒索为生,去年被当地公安机关打散,“大哥”曹某又为人仇杀,这五人流窜广州,专寻在广州的佛岗生意人勒索。

  难管的”死角”

  农民出租村人员复杂,治安形势严峻。以石牌为例,管片治安案件石牌村占了2/3以上。(石牌派出所)朱副所长说:”我们管区的重点就是石牌村,石牌村管好了,治安也就上去了。”
  据称,这里采取了一种“悬赏”措施:抓一个白粉仔奖励500元,抓一个妓女嫖客也是奖500元,抓赌500元;而出一宗案(不包括大案)罚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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