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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尔铁诺历五六六年四月十三日自由都市暹罗 兰斯洛跑到前厅,将自己的想法说了,源五郎觉得无甚所谓,把通知的工作丢给花次郎。 “要见面就直接见,哪那么麻烦还挑日子!” “话不能这样讲,既是男女约会,总要选个有气氛的时间场合,你索性好事到底,傍晚时候将那女的接出来,让他们约会一次,岂不挺美!” “你们死到临头,还在作这种事!” 嘴上这样讲,花次郎终究是拗不过众人推劝,先往东方家通知女方准备。 当他一离开,有雪立即面无人色地,将下午发生的种种说出,兰斯洛这才晓得他们挑了石家别院的壮举。 逃出去的不算,盛怒中的花次郎,杀光石家别院内所有人,临走还放了把火,将偌大庭院烧成白地,有雪心疼里头的一些珠宝字画,曾想要劝阻。 “杀人也就算了,不必烧屋子吧!” “不成,自古以来,谋财和害命就是两兄弟,杀了人哪有不放火的!” 到现在又已有几个时辰,石家别院大概只剩一片白地了。兰斯洛听得咋舌,怎也料不到花老二一旦半愤怒付诸行动,居然手段如此猛烈。 “幸好平常没有太惹怒他,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源五郎苦笑道:“这算得了什么呢?今次花二哥已经收敛许多了,他当年可远不止如此呢!” 剑仙又号“唐殇君”,是江湖四大公子之首,排名犹在“定远君”旭烈兀、“长乐君”石崇、“信陵君”白无忌之上。能以一人之力,排名胜过三大宗门的当家主,所依恃的绝对不只是绝世武功! 在他与艾尔铁诺对抗,剑试天下时,和那无双剑艺相偕扬名的,是他狠辣冰冷的报复手段。因为自身再也没什么东西可以失去,心无所惧,便成为旁人的最惧。 凡是贪图赏金,胆敢袭击于他的人,当晚就被他觅上门去,满门良贱鸡犬不留。 在那段时间里,常常听到某个中小规模的组织或门派,因为参与了对他的围捕,被他全派屠杀殆尽,就连七大宗门,也有不少分舵毁在他手上。绝对的以血还血,也绝对的冷血。 除了幼稚的自我情绪控制,他还有样特征亦是名闻江湖,那便是迁怒。若是在剑试天下的巅峰期,发生了今日这种事,止不住愤怒的他,说不定在挑了石家别院后,顺手血洗暹罗城,杀光城内所有生物,来平息狂怒。 自由都市的人感受不深,但艾尔铁诺境内却不知有多少人,因此家破人亡,对他闻名如见鬼。剑仙与天刀齐名,但后者俨然当今正道领袖,前者却是大陆上人人敬而畏之的超级煞星! 这样说来,自己还真是了不起呢:能一再撩拨他,却至今四肢健全,每回他喊打喊杀的时候,心中可是真的想宰了自己呢! 要作这个超级混蛋的朋友,真是天大的不容易啊! 兰斯洛再回后院,将这件事转述给风华听,大大感叹了一番。 “别看那花老二平时毛躁躁的样子,做起事来还真是又冷又狠,哈!想不到他这么有种,这下子石家受到教训,看他们以后还敢不敢惹到我们。” 这趟可是大大露脸了,报仇之余,又狠狠踢了石家一下,明日消息传开,众人面上必然风光无限。 心中喜悦,却发现风华没有附和自己,连脸上常带着的那抹平和微笑也不见,方自讶异,她已主动开口。 “大哥,我…我想这样不太好,我不希望你在我面前说这些,也不希望你去做这些事。” 在记忆中,向来都只是默默听话的风华,首次主动表示意见了。 “杀人是很不好的事,医术再好,也不能挽回一个人的命。今天在那屋里,还有很多不相干的杂役、仆从,他们都是不用死的。放火烧屋,看起来很痛快,但牵连到两旁房舍,死伤者又何其无辜,我…我不太会说,也不是想限制大哥你什么,只是希望你别把这样的事当作好事。” 风华婉约温柔,从不曾对人说过一句重话,这样的说法,已经是心中非常生气与难过的表现。过往数年间,她走遍大陆各地行医,虽然没有亲身经历,但却从患者口中听见无数江湖仇杀、兵灾祸劫,内心为这些无辜受累者哀悯不已,这时听兰斯洛语气中,似是以杀戮威风为荣,心情激荡下,出言相劝。 “是,是,这样的确不好。风华,你不高兴了吗?” 兰斯洛嘴里不便拂逆,唯唯诺诺,心头却着实不以为然,斩草不除根,敌人反扑只会更厉害,那样日后为祸更大。 风华听兰斯洛言不由衷,知他心中不服,当下只是微叹,伸手轻抚他的脸庞,柔声道:“凡事别做得太尽,福泽才不会早尽。你……你开始练那门功夫之后,身上的戾气是一日重过一日啦——!我好担心,要是有天我不在了,谁来抑制住你身上的杀气。” “我只是杀敌,又没有滥杀无辜,这哪用抑制?”兰斯洛道:“你以后一直在我身边,你会看到的啦!” 风华轻抚他的脸,只是不语。 随着时间场合不同,道德的标准也不一样,自己讨厌见血,讨厌杀生,但长老们可喜欢得紧呢!若她们见着霸气日重的兰斯洛,定会感到欣喜,戒训他不可、心慈手软。一名领导者身上若无凛然霸杀之威,必难以慑服手下,倘使不血流成河,如何能定天下,成为不世霸主?历任西王母总是温恭慈爱,以扶定大陆和平为终生任务。但在令天下百姓安康和乐之前,却要先使他们流离失所、家破人亡,这……不是好生矛盾吗?或许自己便像长老们说的,是个资质驽钝的笨女人吧!这些事,委实是不明白呀…心情恶劣,整晚没睡,兰斯洛一早就把有雪拉起,偷偷溜出城去。今天原本预定举行花若鸿与有雪的决胜赛,但横竖有雪放弃资格,花若鸿便可成功晋级。宣布放弃资格的工作,由源五郎去向主办单位提出。 “为什么不叫花老二去?” “谁敢叫啊?老二从昨晚喝到现在,意识只剩一半,要是和主办单位一言不和,谁知道他会不会当场拔剑,干掉在场所有人!” 目睹一场屠杀,有雪犹自心存余悸。几个时辰前,众人轮番安慰花若鸿,话说得多了,难免有些错处,有几分酒意的兰斯洛哂道:“只是残废三年,算得了什么,就算你马子被抢了也不用怕,让花老二传你上乘武功,将来再把人抢回来,难道不行吗?这叫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旁边有雪摇头道:“这可未必。他马子被人骑走,三年后就算干掉奸夫,却牵一批杂种小马回来,让他作便宜老子,难道也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吗?老大你说得那么顺,你马子被人抢走过?夺回来了没有?” 言者无心,听者有意,那时候忽然笼罩下来的冷冽杀气,让有雪差点以为自己就要被宰掉了。一直到现在,花次还独自在后院,独酌痛饮,兰斯洛出门前偷瞥过一眼,发现他正对着后院东首墙上的两阙词,怔怔发愣。 兰斯洛一早便出门离城。一来,他听说石存忠躲出城外,想继续花次郎昨天未了功业,先和这人决一死战,若杀了他,明日就不用擂台相见了;二来,直至昨夜他才想起,自己进城本是为了打听消息,盗贼团的弟兄被扔在城外吹风,这么多天过去,不晓得是不是变成人干了。旁人也罢!那死丫头见了自己,一场风暴肯定难了……兰斯洛微打寒颤,不敢细想,迳与有雪往南而去。 石家别院位于城南,两人出城后也是往南边搜索,三里内很是有些青山绿树,这时日出不久,暖洋洋地甚是舒服,百花吐香,青草薰芳,若非身有他事,倒是个不错的赏景时刻。 搜寻一阵,不见目标踪影,两人正自烦躁,忽然风中隐隐有乐声,听起来还像是不只一人,侧耳听去,不是很明显,只听见有人高声吟唱。“天——朗日清,和风送闲可叹,那俊逸如我顾影自怜;潇洒多金,文武双全,问天下几人似我风采翩翩!” 语句很长,但最清楚的便是这几句,非散非骈,似歌似文,句子浅显得过份,偏生念起来又如此好听,可是细嚼话意,那股子自我陶醉的痴劲,却真叫人受不了。 兰斯洛大感好奇,觅声追去。他听力本来极好,方向自然不会有错,但发声之人虽非有意掩饰行踪,却移动极快,双方反向错过,待得发觉,已经走出一里,失去声音来源了。 “可惜!倒想看看是哪个自恋狂这么不要脸。”兰斯洛低声笑骂,正要回头,陡听见左侧山巅传来一声兽吼。 “好家伙!这附近有熊!”兰斯洛大喜,他生长山林,这数月来忙于奔波,已许久没有接近野外兽禽,这时听见熊吼,精神一振,领著有雪大步赶过去。 山巅巨岩生满藤蔓野苔,兰斯洛身手矫捷,浑不将这当回事,扯著有雪,钻过一道岩石缝隙,眼前豁然开朗,赫然是座隐蔽的小山谷。 “哈!这地方!!” 一句话未完,兰斯洛给前方景象吓了一跳,花豹趴伏石上、猩猩捶胸、两只黄斑虎来回走动、碗口粗的巨蟒缠绕树干、枝头还停着数只老鹰……这山谷里不知什么缘故,竟是百兽群集!群兽间并未嘶咬扑打,反而自顾自地甚是悠闲,这等奇景,他长这么大从没见过。 方自诧异,却看见一头巨大灰熊扑在地上打滚,连连吼叫,身下隐然压着一人。兰斯洛一惊,以为是野兽伤人,奔上两步,正想拆解救人,忽然一阵巨响,那灰熊整个被翻了过来,仰天倒卧,发出投降似的低呜。 “哈哈哈——你这大家伙倒也有力,摔角这样玩才够意思。好!下一个轮到谁上来?” 尘沙飞扬间,兰斯洛看到了一个瘦小的男子身影,打着赤膊,与群兽摔角,玩得正自意兴飞扬。 说瘦小也不对,因为尽管他的身材不高,只属于短小灵活邵一型,但当他回转过身,所绽放出的壮烈压迫感,却比一个十尺大汉更有过之。他的脸很平凡,微笑平和如涧水,一种与自然同偕的安适感觉,让人不由自主地想亲近;可是,望着他瘦小身影,竟好像仰望万里河岳,辽阔雄壮,令人打从心底地臣服、崇敬。 此刻,兰斯洛胸中有种悸动,那更像是一种感动,让他想屈膝在这人身前,只是一股从不肯向任何人低头的傲气,强自阻住这股悸动,令身体剧烈地发抖。 “这位兄弟,就这么站着,岂非好生无趣,难得这般好天气,我妻子打酒快要回来了,两位一起来喝上几杯,如何?” 雪特人在各地均受鄙视,这汉子半点嫌恶之色也无,还相邀同饮,语出赤诚,这却是有雪从未有的经历。 直至此时,兰斯洛才完全看清这汉子的相貌。只到自己胸口的身高,略嫌矮小,古铜色的肌肉却相当结实,动作灵活;一张脸说不上俊,甚至还有几分土气,但清亮目光一扫,自有股凛然之威;面上的斑纹,虎形的竖耳,正是武炼血统的代表。 不知不觉,两人走到他身前,一同席地而坐。素来胆大的兰斯洛,或许是因为一心想表现点东西,别给人气势压住,结果越是这样想,越是嗫嗫说不出话,心中又急又气;反而是有雪浑没包袱,不一会儿就恢复常态,天南地北瞎扯起来。 三人谈话间,群兽常常靠过来,在那汉子身侧打转,或是轻蹭他一下,状极亲昵,倒像是被他自小养大的一般。兰斯洛自知此事绝不可能,群兽定是和自己一般,觉得和此人相处十分舒服,如沐春风,这才主动来依。 这样一想,兰斯洛登时发觉在这人面前,想表现些什么、或是不想输给他什么,是种没必要的累人想法,把心一宽,登时也跟著有说有笑起来。 那汉子瞧了兰斯洛一眼,目光中颇有嘉许之意,似是欣赏他这么快便能从个人局限里跳脱出来。 “小兄弟,光这么坐好无聊,愿不愿意陪我练两手啊?” 如果是旁人,兰斯洛定然将这当作是挑衅,但从那汉子身上的气质,他晓得对方真的只是想玩玩搏击游戏而已。 “哈?看不出你这样子,倒也是勤于武道之人。” “说不上武道,只是玩玩而已。” 两人分开站定,兰斯洛性急抢攻,事先想好几下厉害招数,飞身过去,数招远发。那汉子身手灵活之至,弹跳蹦跃,所有拳脚给他轻易避过,连衣角也不及沾上。 “小兄弟,你动作还不够快啊!” “哼——刚刚是热身,现在才是厉害的——” 兰斯洛蓦地速度加快一倍,双拳击他前胸,待他跃后站定时,一腿扫向他两脚。 那汉子并不闪躲,任他这一腿踢上两脚。但甫一接触,就有一股极柔韧的弹力,自那汉子腿上发出,兰斯洛只觉得自己像是踢进水里,而且还不只是水,是又重又厚的水银,所有力道在触及瞬间,都给消散化去,还顺势拖得左腿沉重呆滞,收回时一个踉跄,险些跌倒。 “小兄弟,你功夫不错啊……咦?” 当兰斯洛出腿时,那汉子出言夸奖,但双方一接触,察觉到兰斯洛身上内劲,那汉子登时脸露讶色,凛道:“你会大日功?” 上趟比武后,源五郎告诉兰斯洛,他身上的内力名为大日神功,此功威力极强,但这时若给人知道,多有不便,因此不可对人提及。兰斯洛直至那时,才正式肯定养大自己的那死老头,果然有点良心,留了点好东西给自己,但也嫌这功夫的名字不够派头,提了反而丢脸,主动守口如瓶。 这时听人抢先认出,不算自己泄了秘密,便即喝道:“不错!就是大日神功,怎样?怕了吧!” 那汉子面露微笑,并不言语。兰斯洛挥拳再上,这次使了八成力,直往那汉子胸口轰去。他内力解封之后,功力陡增,五成力如果击实,足以轻易轰杀石存忠那级数的高手,这时见对方功夫怪异,好胜心起,先喊声小心,跟着便挥拳。谁知对方避也不避,迳自以胸口接下这一拳。 兰斯洛料想,即便是石存忠以金刚身护体,也要给自己轰开,这人如此托大,莫非有比金刚身更厉害的护体硬功,一面寻思,一面拳劲灌入,怎料却似泥牛入海,浑摸不着边,下一刻,对方体内忽然变成一座大火炉,滚沸炽焰汹涌暴起,烫得兰斯洛手腕通红,如入滚水。 他反应极灵,手腕吃痛,另一腕立即自救,急轰向对方脑门。 “呵!玩玩而已,却也不必这般拼命!” 那汉子不慌不忙,伸手一拨一推,兰斯洛只觉一股柔韧大力,江河般涌来,身体便不由自主地旋转起来,直往后绕转了十多圈,才勉强站住身子。 有雪在旁已眼花缭乱,见双方分开,立即职业性地叫好,当发现兰斯洛踉跄跌开,才发现不对,却已晚了一步。 脑袋被转得眼冒金星,思及对方内劲灼热如沸,兰斯洛顿时惊道:“你……你是东方家的!” 那汉子只是微微一笑,莞尔道:“天下武学千门万派,会使火劲的未必就是东方门人。” 说完,他又沉思起来,自言自语道:“确实是大日功没错。…但这么精纯的功力,怎么感觉起来才像没练几天,他的内息也怪…。啊!是了,定有行家以绝顶内力,将他的功力迫散还原,事后大日功依原有轨道自行运转,感觉上就像刚刚开始修习……” 他闭目推敲,将兰斯洛行功状态说得分毫不差,直如亲见。兰斯洛对于他说的事只懂两成,却也晓得是在说自己,心中佩服,刚要开口,西方忽地传来异响。 声音很怪,从那破风声、摩擦树木、小兽惊走的情形判断,像是有什么庞然大物,高速奔来,但古怪的是,在各种声音里却唯独听不见这庞大生物的脚步声,兰斯洛与有雪、心中纳闷,却想不到这是高手施展绝顶轻功奔来。 “啊!我老婆回来了……” 话声未落,一样庞然大物从天而降,落在地上,震得地面一阵晃荡。 兰斯洛吃了一惊,定睛看去,只见一名红发丽人,笑靥如花,俏生生地站在那汉子身侧。 那汉子身材瘦小,这丽人却极为高佻健美,加上两人外型上的差别,活脱便是一匹神骏雪马站在一头黑驴旁边。 兰斯洛忍住不笑,旁边的雪特人却惊于丽人艳色,看得色授魂予,差没流着口水往前奔去,只是被兰斯洛一把拉住,示意他看看那丽人身旁的东西。 那是个两人高的大木桶,宽度也需两人合抱,足够装下六七个雪特人,加上内里酒液,重量更是惊人。这丽人看来一副千娇百媚的俏模样,刚才却一手扛着这木桶,奔走如飞,要是雪特人有丝毫不轨,别说武功,单凭这手力气,一千个有雪也给她活活撕成两半! “小兄弟,你们来认识认识,这是我爱妻公孙氏。”那汉子不自报姓名,却为妻子引见两人。 那丽人公孙楚倩似极为满意丈夫的称呼,不是“拙荆”、“贱内”,而是“爱妻”,笑语盈盈,和兰斯洛两人握手认识。 兰斯洛不禁比较自己见过的美女。风华是比她要美,但可没她这等落落大方,引人心荡的艳媚。 有雪握手时,只觉对方掌心温热滑腻,当下就想将面颊贴上,只是瞥见一旁的大木桶,如冷水当头浇下,端正神色,握手自介。 双方席地而坐,那木桶中的酒液,是极上品的佳酿,兰斯洛一尝之下,连连赞好,与那汉子剖木为杯,相互对饮,几杯黄汤下肚,话题一开,双方气氛渐渐熟络起来。 “这酒不错,我可没喝过,你在什么地方买的,我下次也去买一份喝喝。” “哈哈,这酒是香格里拉的名产,别地没得买,它的一个特点是,酿好一日内必须要喝完,否则就走了味道。” “胡扯,香格里拉距离这里好远,嫂子轻功再好,也没法子跑那么远打酒吧!” “这倒不是,是有专人从香格里拉以最快速度送酒,送到暹罗城外,由我老婆提领而已。” 兰斯洛微一诧异,心想此人能让人专门送酒,似乎来头不小,当下道:“还有一事我也不相信,你说这酒酿好一日内就得喝完,可是这桶子那么大,你和嫂子喝得完吗?” “这下你又错了!我老婆酒品不好,一喝酒就想打架,早就戒酒了。”那汉子摇摇头,大笑道:“这些酒是我一人份的!” 兰斯洛只是好笑,但见此人川饮如流,果是一名酒豪,不禁大为佩服。公孙楚倩笑吟吟地旁观,很是为着丈夫的喜悦而开心。他喜欢交朋友,却对虚伪应酬感到厌烦,常常抱怨“为什么我非见那个人不可”,每趟艾尔铁诺群集诸侯,最没精打采的军团长,肯定非他莫属。 在武炼,每日都有慕名而来的拜访者,令他烦不胜烦,不是装醉就是假称闭关练刀。麾下部属对他敬爱有加,但能够谈心的朋友却是没有,又因为普年旧事,虽然身为世上人人尊敬的英雄人物,却终日郁郁寡欢,现在能和这青年谈得来,倒是喜事一件。 或许这两人彼此都还没有发觉,其实他们的气质很像,几乎如出一辙,都有着与自然亲近的气息,率直、豪爽、不做作,撇开身高不谈,感觉上就像一对同胞兄弟在谈话似的。 那汉子与兰斯洛闲谈几句,话锋一转,忽然问起了兰斯洛的出身。 兰斯洛本来不愿多提,但在此人面前,不知为何就是不想对他说谎,于是将自己自小生长在山上,被一位无名老者扶养长大之类的事,全数说出。 那汉子细问老人的身形、相貌,又像是认得那死老头一样,将老人的语气神态说得分毫不错,兰斯洛大奇,问道:“这位兄弟,你认得我们家的死老头?!” “何止认得!我欠他好大一笔债呢!”那汉子说着,仿佛回忆起了什么事情,眼神忽地变得悠远漫长。 兰斯洛暗忖:死老头穷得一副快进棺材的德行,你这么有钱,怎么会欠他的债?这事可奇哉怪也—— “我遇见赤老师,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嗯……。转眼就几十年光景了啊!”那汉子望向兰斯洛,他本来就极和气,没有架子,这时目光中更多了几分亲厚之意。 为什么听说死老头和我有关系,就忽然这样看我……你到底欠了死老头多少钱? 兰斯洛正自好奇,只听那汉子道:“我本来要回武炼的,因为路上听说暹罗城里有人会大日功,所以转回来看看。能在这里碰上你,也是有缘,看来可以在你身上,尽点当年赤老师的香火之情。” 一番话只让兰斯洛满头雾水,那汉子瞥向他腰间,笑问道:不兄弟,你也练刀?” “当然,刀主阳刚,男子汉不练刀,那要练什么兵器?”兰斯洛胡说了几句听来的刀诀,却见那汉子眼中满是挪愉笑意,火大道:“干嘛这么笑,有什么不对吗?” “没什么,我也练刀,所以好笑。” “刀,在哪里?” “在这里。”那汉子一笑,却是从地上执起了根枯木,道:“口说无凭,你也练刀,我也练刀,我们就比一刀,不拼速度、不拼招数,看看谁胜谁负,如何?” 不拼速度、不拼招数,那拼的就是谁力大了。兰斯洛心中暗笑,对方定是不知自己的配刀乃是罕有神兵,这汉子内力虽然古怪,但只是善守,攻时未必有这般威力,手上持的又只是根树枝,一拼之下,还不当场出丑。 “好,我就与你拼一刀,不伤和气。”兰斯洛说完,主动挥刀抢攻。 那汉子早凭灵觉晓得此刀不凡,但惊见出刀锋芒,仍是吃了一惊,再见兰斯洛出刀时狂态大露,似乎有些管不住杀意,眉头一皴,手中树枝以一个玄奇角度迎上。他也守信,不变招攻击兰斯洛手腕,迳自将树枝往刀刃击去。 锵—— 树枝断成两截,“风华”却不住发出哀厉长呜,兰斯洛脑中一醒,惊见刀刃上崩了老大一个口子,再深一些,神兵就要从此一分为二。 适才双方交击,兰斯洛只觉树枝上有股柔韧黏劲,先将刀刃封住,令神兵锋锐化为无用,跟着便是一股强霸劲道震来,自己勉力持住刀子,却不料竟令神兵受损。刀身重创,以后如何还能和人动手,兰斯洛、心疼神兵损毁,却又不愿向此人发脾气,心中极是黯然。 蓦地,“风华”通体生出诡异紫光,遍照刀身,在众人惊异中,刀子像是有生命般,刀身金属如液体流动,缓缓愈合,不一会儿功夫便完好如初,浑然没事一般。 那汉子暗叹一声,只是不语。 公孙楚倩明白丈夫心意。她本身亦是一流高手,如何看不出来兰斯洛出刀时杀意大炽,摆明颇受神兵影响,自身武功亦有小半入了魔道,丈夫这才以绝世刀艺,预备以当头棒喝之类的禅法,一举断刀;无奈此刀实有神异之处,碰撞之下,虽损未折,还自行修复,观此异状,果是一柄妖刀。 他们俱是当世高手,极重缘法,不愿逆天行事,既然一击不成,就不再坚持。 “小兄弟,你说,咱们之间的胜负怎么算啊?” “哈!你的树枝成了两截,我的刀完好无损,当然是我赢了。” “嗯!说得也是,那你日后可以在江湖上宣称,你比刀将我击败了。”那汉子淡淡说着,立即就被妻子偷拧了一把,怪他动不动就主动投降,想藉这次交手帮小师弟到江湖上宣称,宣称什么?我的刀砍断你的树枝吗?神经病,这种事有什么值得光彩的——“真是怪了,你出一刀,我也出一刀,为什么你的那一刀这么厉害,莫非你是柳一刀?”兰斯洛心里胡说八道,事实上却着实佩服。这汉子貌不惊人,武功却强得厉害,到底高出自己多少,一时没法明白,总之自己是差了他老大一截。虽说这人有备而发,但以一根烂树枝,险些将宝刀击断,这手功夫可了不起! 只是兰斯洛性子倔强,心下虽服,嘴上却不肯认输。这样的输赢没什么了不起,嘿——我只是刀法不好,改天我练好了一流刀法,再和你比过,到时候准能赢你!” “一流刀法吗?这倒不难。”那汉子正欲说话,忽然妻子贴近耳边悄声道:“霜天明月刀。” 霜天明月刀,流传于武炼境内,以层次而论,是威力极强的一流刀法。公孙楚倩见兰斯洛磊落豪朗,但武功很是透着几分邪气,心中不安,颇不愿丈夫对这小师(缺)让它就此淹没,又可惜了当日兄长的一番心血,现在能为它找到传人,也是机缘一件……” 那汉子缓缓道:“要使鸿翼刀,主要的一个诀窍,就是、心地空明,无有挂碍,试想,要是你心不能纯,使刀就有窒碍,又怎么能将这多种背道而驰的刀意融会贯通?而当你的心如无垠长空,包容一切,自然能以一招兼容这八式刀法,所着意点,不在于刀,而在于刀心,你好生记住了。” 兰斯洛这时已对他敬佩得五体投地,连忙点头称是。这人所说的诀窍,有些牵涉到人生阅历,自己一时无法领悟,但只要将一言一语记在心中,日后回想,终究是有体会的一朝。 “这趟暹罗之行,总算是没有白来。时候不早,我们也该走了。” 那汉子与妻子起身,预备离去。这时百兽早散,雪特人不知何时已睡死在地,兰斯洛百叫不醒,只觉丢人,却没想到有雪是因为露出连番丑态,偷偷给人点了昏睡穴,一时醒不过来。 “小兄弟,你来到暹罗,也是想趁机会闯荡江湖,一举成名吗?” “嗯!我要好好闯番事业,名扬天下,教世人不敢小观了我。” 兰斯洛大声宣告,只是有些赧于目前强盗身份并不光彩,不好意思说。 那汉子微微一笑,似乎看穿了他没说出的东西,摇头道:“少年人壮志凌云,这是很好的。不过,世上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很多事有了目标,却不一定非达到不可,只要在其中享受过乐趣,成固欣然,败亦可喜,学会在该放手的时候放手,你的人生路就顺畅得多。” 见兰斯洛满脸不愿,知他尚未能体会这番心境,那汉子微笑道:“将来你会懂的,当有一天,你能把鸿翼八式的所有变化,融入一刀,那时候,就来武炼找我!” 对着眼前诚挚的笑容,此时,兰斯洛心中没由来地热血沸腾。 “我一定会来的!你在武炼好好等着吧!不管三年、五年,我一定会再出现在你面前!” 兰斯洛朗声承诺,却忽然想起一件重要事,惭愧道:“真丢脸,到现在我还没问老兄的名字,实在是……” “我姓王,单名一个虎字。”那汉子已笑着与妻离去,轻功好快,转眼便不见踪影,只有余音还留在原地。 “我在家族中排行第五,江湖中朋友弄不清楚,多叫我王五……” 去武炼见王五! 这句话亦从此深植在兰斯洛心中,化做一个、水不变更的约定,只是…… “王五……这名字为什么这么熟,我以前在哪里听过,是武炼酒家的大老板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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