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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猫人”和“千年虫人”故事中,都有另一个人物,以第一身的身份,把他的遭遇记述下来。 那是温守邦。 在本故事里,仍然逃不脱这种手法,无以名之,不妨称之为“框框自叙”。 凡是跳不出框框的手法,都可以称之为“框框乜乜”、或者是“框框物物”。 但这一次,自叙的人物不再是温守邦,而是“青竹老人”司徒九。 且看他在战后二十年的种种奇怪遭遇一一 我的“耐性”,也许是一种难以捉摸的怪物。 有时候,我连上馆子吃一碗面也急躁得快要发疯,稍为来迟半分钟,都会大发雷霆,举止令人侧目。 但有时候,我可以像是一尊石像般,呆呆地伫立在严寒的街道上整天,目的只是为了看她一眼。 她,当然就是我日后的妻子。 在那一天上午,我的耐性相当不错,为了让“左手”考虑如何瓦解“右手”的凌厉攻势,我在棋盘上可以等待十五分钟,然后“左手”才下了一着不知所谓的笨棋。 直至那中年人的出现,我的耐性还是出奇地良好。他的第一句说话是“我是我女儿的父亲。”单从字面上看来,似乎是一个笨拙的笑话。 但我的反应,却是百分之百的冷静,我没有取笑对方,只是为他泡了一壶乌龙茶。 我问:“阁下怎样称呼?” 中年人回答得非常爽快:“午汉。” 我道:“令媛几岁啦?她在上海还是在香港?” 中年人道:“她现年十岁,我是我女儿的父亲。” 我把烫热的乌龙茶摆放在午汉面前,道:“午先生,你可知道我是谁?” 午汉望住我,道:“你是我女儿的义父!” 我立时摊了摊手,道:“很对不起,这里是一间洋行,我想……你一定找错了地方,也找错了人。”虽然我嘴里这样说,却并不等于正在下逐客令。 我只是要再进一步,试探一下对方会有怎样的反应。由于他说话的词句,相当奇怪,我并不排除这人会有神经失常的可能性。 但午汉接下来的说话,却令我全身猛然一震。 他道:“二十年前,我把你催眠,但却饶了你一命,还带引你去找一只野猪!” 他这三几句说话,声音并不响亮,神态更是轻描淡写,但在我耳中听来,却仿佛在短短一瞬之间,同时响起了几十道震耳欲聋的焦雷! 这个自称午汉的中年人,最初的两三句说话,令我有着半疯不癫,语无伦次的感觉。但等到我几乎要向他下逐客令之后,他说出来的一番说话,却充满惊人的震骇力。 午汉的说话,真是匪夷所思到了极点! 我隐约地感到,他的说话似乎另有涵义,我吸了一口气,脑海中浮起当年和那一头黄狗互相对峙的情况。 此事答相隔二十年,但却仍在我脑海中历久不散,从来未曾止息过。 我隔了很久,才能开口说道:“当年,是你把我催眠的?” 午汉道:“不错。” 我道:“你有什么证据,可以证实当年的事情,和阁下有关?” 午汉道:“当年,你的头发比现在少得多,大概比平头装多一点点,穿一件破烂的黑色棉袄,左脚穿著的靴子底部破了一个大洞。” 他的描叙,十分清楚,而且绝对正确。 我呻吟了一声,在自己的脸上抹了又抹:“当时,你也和那头黄狗一样,置身在那山谷之中?” 午汉也依样葫芦,把我的动作学了个十足十。他首先呻吟一声,也伸手抹着自己的脸,连声音都在模仿我的语气:“当时,只有我和你置身在那山谷之中!” 然后,他就直勾勾地凝注着我。 我傻住了,完全傻住。 我咳嗽连声,良久才道:“你就是那一只……黄狗?” 分明是一个人,但却把对方说是一只黄狗,在正常的情况下,那是一种极大的侮辱。 可是,眼前的情况,显然绝不正常。 午汉听见我这样说,非但不觉得这是一种侮辱,还很高兴地点着头,甚至连舌头也伸出,看来真的像是一只愉快的狗。 但过了片刻,我道:“我相信在二十年前,阁下的确在那山谷之中,而且也相信,你才是真真正正向我施展催眠术的人,但你是一个人,绝不可能会是一只黄狗,这一点,我是不可能弄错的。” 午汉似是呆住,他忽然握紧双拳,手指节骨格格作响,道:“你说的话,有一半对,但也有一半是错误的。” 我道:“什么意思?” 午汉道:“在以前,我的确是一只狗,但现在,我已成为了一个人,正是此一时也,彼一时也,你明白吗?” 我摇摇头,道:“不明白!一只狗便是一只狗,不可能会在二十年之后变成一个人!” 午汉道:“一般而言,确是这样,但我却是绝对例外的一个。” 我闷哼一声,道:“你到底是一只怎样的狗?又是一个怎样的人?” 午汉想了一想,道:“我不能说。” 我心中充满疑惑,对于眼前这个陌生人的说话,我至今仍然认为可信程度极低,可是,我也不想向对方大发脾气。 因为在二十年前,他的确曾经置身在那山谷之内。 他是见过我的。 他也一定同样见过那一只黄狗。然而,见过那一只黄狗,和他自己本身便是那一只黄狗,绝对是完全不相同的一回事。 若要我相信午汉真的就是那一只黄狗,除非对方提出更具体更确切的证据。 可是,他的答复,却是:“我不能说。” “不能说”的意思,可能会是等于“根本没有什么好说”,又或者是“本无其事,自不能说也。” 既然如此,我认为再也没有谈下去的必要。但我还没有正式下逐客令,午汉又已接着说道:“我是我女儿的父亲,你是我女儿的义父。” 我陡地瞪着午汉,道:“你是你女儿的父亲,这句说话我是明白的,但我并不是令千金的义父!” 午汉道:“从间美呱呱坠地那一刻开始,你已经是她的义父!” 我皱了皱眉:“令千金的名字叫间美?” “不错,是间美!她已十岁,脸圆圆胖嘟嘟的,十分可爱。”午汉一面说,一面给我看一张照片,那是他的女儿——午间美。 我只是看了一眼,就不舍得把照片放下。 照片中的女孩,大概十岁左右,真是漂亮到不得了。虽然只是看着一张照片,已令人感到她有着一种说不出的魅力。 三岁定八十。 她绝对是个美人胚子。 正当我怔怔地瞧着这张照片的时候,午汉也同时说道:“除了你,天下间再也没有任何人,有资格成为间美的义父,只要你不反对,我明天就把她带到这里来。” 他的提议来得十分突然,令我完全来不及仔细思考。在那短短几十秒之内,我只可以有两个选择。 答应!或者是拒绝! 结果,我答应了在明天见她。 翌日,我虽然大清早就把棋盘上的棋子布置妥当,但左手和右手的棋局,久久没有正式展开。 午间美的照片,一直都摆放在桌上,她虽然只有十岁,却拥有一对说不出特别的眼神。她的眼神,并不只是可以用“美丽”这等字眼来形容。 昨天晚上,我一直都想念着二十年前那一只黄狗的眼神。 既想念著黄狗的眼神,也同时想起昨天到访那个午汉的眼神,我在想:“这两者之间的眼神,有什么雷同?又有什么差异?” 左右思量,想了整个晚上,觉得这并不是“雷同”与“差异”的问题。 问题只在于这两者的眼神,是否同出于一个生命体!午汉说,他就是二十年前那一只黄狗,当年,就是他亲自向我施展催眠术的,假如他没有说谎,那么,午汉就是我的救命恩人。 但再想清楚一点,事情既然在二十年前发生,那么,当年的午汉,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只狗,那么,应该称为“救命恩狗”才对。 在我的生命中,曾救过不少人,那些人,自然把我当作救命恩人、恩公。 在战乱时期,我最少有四五年时间,是和地下游击队在一起的。 在那个兵荒马乱时代,我救过不少人,但也有好几次身陷险境,全凭战友、甚至是毫不认识的人救回一命。 可是,想不到除了救命恩人之外,还有一只“救命恩狗”! 思前想后,忽然把“眼神”的联想,更进一步扯到午间美身上。 从照片里她的眼神看来,无论如何不应该和一只黄狗作出任何性质的联想。 可是,事情的发展极其怪异,她的父亲,竟然自称就是二十年前山谷中的那一只黄狗,而午间美却又是午汉的女儿…… 午间美甚至可能会成为我的干女儿! 可是,我这个似是而非的义父,在还没有看见午间美之前,就已陷入一片混乱的思绪中。 不久,午汉终于又再出现,而且,果然把照片中那个美丽的女孩带了上来。 我一看见她,心里就很欢喜,午汉也不理会我心里的感觉怎样,一上来就告诉女儿:“间美,他是你的干爹。” 女孩甜甜地一笑,仰起白雪雪的俏脸,叫道:“干爹早安。” 我在她出现之前,一直心绪不宁。直至听见她这一声呼唤之后,不知如何,竟然有着如释重负的感觉。 但我为什么会感到“如释重负”?午间美的出现,又令我有什么样的“负担”可以减轻了? 这一点,我一直没法子可以真正地加以解释,但那却是我当时千真万确的内心感受。 在那样的情况下,午间美自自然然地成为了我的干女儿,但对于这俩父女的底蕴,我始终所知有限,甚至是没法子可以弄清楚,那是怎样的一回事。 但在那个时候,我心里尽量不去想及黄狗事件。 我只当午汉的说话,是一个可笑的谎言。只要他不再提及二十年前山谷中的一切,我也立定主意,从此之后绝日不提。 我承认,这是埋首沙堆的鸵鸟政策,但在我心目中,自从见了午间美之后,我实在很不愿意把这个干女儿和“狗”这一种动物联想在一起。 我知道,这是不正常,也充满矛盾的心态,但我还是纵容自己一直这样地逃避下去。 在接着的七八年,每逢间美生日,我总是亲自捧着漂亮的生日蛋糕和礼物见她。 女大十八变。 八年后的午间美,再也不是当年脸圆圆胖嘟嘟的小女孩,她是我一生中所见最美丽的少女。 我深感自豪。因为她是司徒九的干女儿,她不但美丽得出奇,而且冰雪聪明,气质高雅,落落大方,绝对是一个令人艳羡的大家闺秀。 那时候,午汉在香港和美洲的业务,已发展到相当庞大的规模,他是一个成功的华人大企业家。 就在干女儿十八岁生日那一晚,我一如往年,亲自捧着生日蛋糕去找她。 当时,她就读于美国俄亥俄州的一间大学,但她的生日,恰好正在星期天,她在早一天已回到了洛杉矾的午氏别墅中。 在那一天,午汉当然也在别墅中为女儿庆祝生日,我问间美最渴望得到的礼物究竟是什么东西?她答:“干爹的开怀大笑。”一面说,一面把一瓶冰冻的香槟倾注入一个巨大的杯子里,要我一口气把它喝掉。 那一晚,气氛很热闹,虽然参与生日派对的人数不太多,但每一个人都玩得兴高采烈。 我在间美的哄骗下,已不止一次开怀大笑。 凌晨三点半,再不舍得离去的客人都已醉醺醺地告辞,只有我还赖着不走。 我没有在洛杉机租酒店,在这里,我几乎把自己当作是主人,午汉把我推入书房,说要和我打牌。 只有两个人,可以打什么牌? 我以为他要和我玩扑克牌,但却不是。 他要和我打麻将。 我摇摇头,道:“打麻将是四个人的游戏,两个人虽然也可以成局,但却属于未打先残的‘残局’,恐怕没法子可以提得起劲。” 午汉却道:“只要注码够大,两个人打麻将也可以是扣人心弦,甚至是惊天动地的事。” 我笑了起来,道:“你说的不错,只要注码够大,什么赌博都是惊心动魄的,不如这样吧,我们打牌,一铺定输赢,赌一万美金怎样?” 在午汉眼中,一万美金只能算是九牛一毛,但对我这个“游客”来说,一万块美金,已经是我身上九成以上的财富。 午汉却不理会我的说话,却自顾自的说道:“天下无不散之筵席,这一场牌,姑勿论谁胜谁负,从明天开始,你就要好好的为我照顾问美。” 我陡地脸色一沉,道:“老午,为什么要说这种丧气的话!你出了什么毛病?” 午汉摇摇头,道:“我的身体状况十分良好,完全没有任何问题,但我有很重要的事情,明天就要到南美洲去。” 我道:“南美洲又不是金星、火星,随时都可以去,也随时可以立刻回来。” 午汉冷冷一笑:“不错,还是喝香槟的人头脑比较清醒。” 我道:“总不见得只喝奶茶的人,脑筋反而会变得一塌胡涂。” 午汉已在准备开台,他说:“谁若吃糊,谁就是赢家。” 我问:“只打一铺,谁来做庄?” 午汉道:“你是人客,我是主人,主人便是庄家,你可有什么异议?” 我道:“毫无异议。” 午汉道:“你若赢了,我立刻告诉你一个重大的秘密,你若输了,我会把这个秘密保留下来,最少要押后三十秒才告诉你知道。” 午汉把一副麻将牌随随便便地倾泻在桌上,我以为马上就要开始了,但他却向我招了招手,示意叫我到另一个地方坐了下来,又给我泡了一壶上好的水仙,悠哉悠哉地陪我一齐品茗。 我道:“这一场牌,怎样打法?” 午汉道:“用最简单的方式,谁先糊牌,谁便是赢家,不限番数,鸡糊也可以照吃。” 我点点头,示意明白,午汉又道:“攻打四方城的第一个步骤,就是要把麻将分别从四个位置,砌叠起来,但在这个过程中,每每最容易演变成为老千作弊的手法。” 我完全同意他的见解,道:“不错,这便是俗称‘洗牌叠’的伎俩,只要能够配合骰子的点数,大可以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无往而不利。” 午汉“唔”的一声,缓缓道:“为了杜绝这一个弊病,我认为最好的办法,就是毋须经过人手,就可以把这一百三十六只麻将牌砌叠起来。”(一般麻将牌总共一百四十四只,但要是撇除梅兰菊竹春夏秋冬八只花牌不用,便只有一百三十六只。) 我道:“要是毋须经过人手,换而言之,便是采用机械来洗牌,以至是叠牌了?” 午汉道:“这也是其中一个方法,但在我这里,并没有洗牌叠牌的机器。” 我道:“既然没有洗牌叠牌的机器,那么,这一场牌也就仍然只好劳烦我们的四只手了。” 午汉摇摇头,道:“世事无绝对,我们打牌便打牌,叠牌之事,虽无机械之助,仍可不假于人手。” 我听了不禁大奇。 既无洗牌机器,又如何能不假人手而把一百三十六只牌叠成四方城之状? 午汉却不住的在喝茶,而且面露微笑一副成竹在胸的样子。 就在这时候,书房的一角,忽然有一幅巨大的油画,缓缓地向上移升,在原来墙壁的位置上,出现了一道透明的幕墙。 幕墙之内,有四只不大不小的猴子,有一只正在跳来跳去,有一只正在为另一只猴子捉跳虱。 其余两只猴子,则目不转睛地向我们这边瞪视过来。 这一个奇怪的变化,不禁令我当场楞住,我奇怪地望住这些猴子,然后又再奇怪地望向午汉的脸,道:“这里究竟是一间书房?还是一个动物园?” 午汉却神情淡然,道:“当年,把你催眠的,是一只黄狗。” 他忽然旧事重提,令我身子陡然一震。在这七八年以来,我一直不去触及这个“旧患”,并不等于我不相信午汉的说话,相反地,我真的很害怕,午汉的每一个字都会是铁一般的事实。 那是因为整件事情,牵涉及我的干女儿——午间美! 我实在不愿意在间美的生命中,竟然会和一只黄狗扯上任何大大小小的关系。 正当我心情紊乱之际,那一道透明的幕墙,也像是那一幅巨大的油画,缓缓地向上移升,不久,四只猴于相继跳了出来,我以为准是向我和午汉这边飞扑而至。可是,事态的发展,却大大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这四只猴子,居然跳到那张麻将桌旁边的四张椅子之上,而且各占一方,有如四个人正在准备开台打牌的模样。 当然,人就是人,猴子就是猴子,再聪明的猴子,恐怕还未曾“进化”到可以懂得打麻将的阶段吧? 可是,我心念未已,这四只猴子已经似模似样的在洗牌。 在这一瞬间,我还是未能相信,这些猴子可以适当地处理这一百三十六只麻将牌,只当它们正在森林之中乱掷野果,大肆捣乱。 可是,我越往下看,就越是惊奇。 因为这四只猴子,竟然真的懂得洗牌和叠牌。 只见四个方位的麻将牌,在短暂时间之内,已给这四只长相滑稽的猴子,堆叠得整整齐齐,每行有十七对牌,每对有两只牌,而且所有麻将,都是背面朝天,排列的方式,也和人类一般方式完全相同。(要是阁下从来不曾见过洗好牌叠好牌的麻将是怎样的,不妨看看本故事的封面设计,就可以一目了然。) 四只猴子,几乎是在同一时间把属于自己面前的牌堆砌好的,其动作之熟纯,就算是叫我坐下来跟它们比赛,恐怕也是实力相当接近。 午汉神情愉快地笑了起来,他在书桌旁边取出一大梳香蕉,准确无误地抛入猴子原来的“住所”,四只猴子一看见这些又肥又大又香甜的香蕉,立刻抢快地回到原来的地方,尔争我夺。 只是一大梳香蕉,已把猴子打发,统统回到原处,那一幅巨大的油画,又再缓缓地垂降下来,和先前的布置看来一模一样,似乎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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