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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想到这一点,裴思庆感到了一股莫名的兴奋。 天国的女主,虽然是一国之主,但因为是女人,在裴思庆的一生之中,还未曾见过不可征服的女人,尤其是在一个只有极少男人的地方,他,一个壮健之极的男人,会有什么样的地位,可想而知。 裴思庆当然也可以料得到,这个女多难少的国度,不可能是什么大国,多中只是一个城堡,仗着沙漠作屏障,才没有被别的部落征服,甚至,它的存在,只怕都不是很为人知。 但是一个国度毕竟是一个国度,如果由他来当一国之主,那也当然和女主当国,大不相同,说不定以一国之主的身分,回到长安,连大唐天子,都要以礼相待。 (翻译草书到这里,出现了“大唐天子”一词,可知故事发生在唐朝。但是在哪一年,却不知道了。) 裴思庆感到了一阵莫名的兴奋,那侏儒十分善于鉴貌辨色,裴思庆虽然全身不能动,可是眼神和神情,都表示了他的兴奋,侏儒点了点头:“是的,裴大爷,你将成为女主的丈夫。” 裴思庆当然不会表示反对,因为他十分乐意在九死一生之后,又有这样的奇遇,那和一步登天,也差不了多少,令他感到自己,幸运之极,一定是一生之中,或是上一辈子,做了许多好事,所以才会有这样的结果。 他自然而然,笑了一下,那侏儒也凑兴道:“恭喜裴大爷了,不过,还有几件事,一定要做。” 裴思庆心情好,所以他的回答十分轻松:“我现在一动也不能动,可以做什么事?” 侏儒道:“不必你做,只要你说就可以了……” 裴思庆有点不明白,就在这时,有一行八个穿著白袍,又用白布包着脸面的人走了进来。虽然看不清脸面,但是从体态来看,这八个都是女人。 这一行八个人的右手,都拿着一卷羊皮,左手则是一只方形的盒子,一直来到了玉槽之旁,才盘腿坐了下来,摊开了羊皮,打开盒子。 裴思庆在她们才一进来之时。由于他是赤身露体躺在玉槽之中的,虽然槽中的水颜色相当深,他仍然不免大是尴尬,直到八个女人坐了下来,他才松了一口气——玉槽相当高,人坐在地上,就看不到他了。 他斜眼看去,看到盒子打开之后,盒子的一半,全是朱砂泥,另一半,是几枝样子很特别的笔。 裴思庆不知道她们要干什么,那为首的一个女人开了口,声音高而尖厉,有一种无比的威严,听了之后,像裴思庆这样的大豪,也不免心中打了一个突。 那女人道:“女主请你先说你那柄匕首的来历。” 裴思庆怔了一怔,没有立刻回答。 那女人又提高了声音,以致听来令人更不舒服:“天国的规矩之一,是绝对不能说谎!” 裴思庆先是一呆,随即,他真想哈哈大笑——绝对不能说谎!这样的规矩,听来十分权威,可是实际上,一点用处也没有,说了谎,上哪里求证去。而且,要人不说谎,也是根本没有可能的事。 不过,裴思庆当然没有笑出声来,反倒现出了十分诚恳的神情。 那女人说的汉语,十分生硬,可是居然也带有长安的口音。这时,侏儒在一旁说了一句:“这里会说汉语的人,都是我教的。裴大爷,我劝你守天国的规矩,真的,还是不要说谎的好。” 裴思庆皱了皱眉,表示了他的不耐烦,侏儒不再说什么,裴思庆这才道:“是一个……女人给的。” 那女人“哼”地一声:“这算是什么?要详详细细地说,一点一滴都不能漏。” 裴思庆十分恼怒,想要责斥对方。可是一来,他那时一动也不能动,人家要是一翻脸,他一点反抗的余地都没有。二则,有可能成为一国之主的诱惑力十分强——虽然实际上他只是会成为“一国之主的丈夫”,可是他几乎连想都不必再想,就把自己当成了一国之主。 三则,他得到匕首的经过,在他的回忆之中,常常出现,是他感到十分自豪的一项经历,所以他也乐于向别人说出来。 有了这三个原因,所以虽然那女人的语气,不是十分恭敬,他还是详详细细把经过说了出来。 从他一开始说,那八个女人之中,就有一个动笔,飞快地用笔蘸着朱砂,在羊皮上写着字。裴思庆侧眼看去,那些字弯弯曲曲,他一个也不认得。 一个女人写满了一张羊皮,就由另外一个接上去写。虽然他不认识字,可是也可以知道那些女人是在记录他所讲的经过。 裴思庆不知道自己说了多久,估计至少有一天一夜的时间——真如那位侏儒所说,完全不知道时间是怎么过去的,他一直浸在玉槽的绿水之中,凉浸浸地,十分舒服,每隔一些时候,侏儒就喂他喝上几口那种花香扑鼻的酒水,他也不觉得饥饿。 他真的说得十分详细,而在叙述开始之后不久,有一个相当怪的现象,头几次,他还以为是偶然的,可是次数多了,却令得他心头发怵,在讲述的时候,再也不敢有任何保留。 那怪现象是,每当他说到有不想说的地方,想略过去不说的时候,那八个女人必然会有不寻常的行动——最通常的是在记录的那个女人,会忽然停笔不书写,其余的人就都站起来,居高临下看着他。 那些女人虽然都蒙着脸,可是目光却十分锐厉,叫人不敢逼视。 而且,裴思庆是赤身露体仰躺着的,而且,一动也不能动,在这样的情形下,长安大豪的威势,荡然无存,不得不把想略过去的经过,也讲了出来。 到后来,他简直十分吃惊,并不懂得何以那八个女人会知道他的叙述在哪里有不尽不实之处! 裴思庆开始叙述的第一句话还是那一句:“这柄匕首是一个女人给我的,这个女人的名字很怪,叫金月亮,我不知道她是哪里人,当然不是中土人士,她有蜂蜜色的头发,个子和我一样高,一站起来,一双腿,就比中土女子整个人还高,眼大鼻高,全身有一种扑鼻的香气,是我一生中仅见的美女。” 他用这样的开始,来叙述他的那段经历,自然是这个女人给他的印象深刻之极的缘故。 事实的确是。 那是裴思庆第一次率领驼队西行,第一次,总是十分新鲜刺激的事,裴思庆心思缜密,准备十分充分,向导都是最有经验的——包括最后那个死在沙漠中的老向导在内,由此也可以知道,在很多情形之下,经验实在也没有多大的用处。 一路西行,都平安无事,沙漠中常有强盗出没,各族的强盗都有,所以裴思庆的驼队中,有十来个武功很高的高手在内。 西行第十七天,进入了沙漠之后不久,果然遇上了一队由一个匈奴人带头的强盗,那匈奴大盗满身金光,用一柄弯刀,看来凶悍之极,骑一匹无鞍骆驼,旋风一样,卷进了骆驼队之中,手中弯刀起处,一下子砍断了七个骆驼架子,驼背上宝贵的货物,全跌在沙漠上,他的手下随即策骑狂刮一样赶到,一手挥刀,一手拿着挠竿——一头有铁钩的长竿,向跌落的货物边钩去,骆驼不停蹄,一钩中,就在沙上拖出去,转眼不见,就算骆驼队雇有保镖,也鲜有不失货的,因为他们的行动太快。 这队由匈奴大盗带队的强盗,号称“旋风”,他们不是抢了一次货就算,一次得手之后,转头又旋风一样卷了回来,神出鬼没,可以在两个时辰之内,把一个有七八十匹骆驼的驼队,抢个精光,防不胜防。 裴思庆在出发时,早就知道有这么一帮盗匪在.所以他为自己准备了一匹脚程极快,千中挑一的快骆驼。匈奴大盗才一出现,一掠而过,裴思庆并不发动——也实在来不及发动。 等到七八个驼架子上的货物包,滚跌到了沙上,裴思庆才一声长啸,向匈奴大盗追去,那时,匈奴大盗策骑的骆驼,已在八十米之外,骆驼撒开四蹄,卷起的黄尘滚滚,就若是一条黄龙在贴地滚动一样。 可是裴思庆确是追了上去,他用力催策着骆驼,一面大声酣呼。 他一开始行动,骆驼队已立即应变,围成了一圈,不让匈奴大盗的手下接近,那十几个武林高手,也各自执了兵刃,守在最后面,十几件不同的兵刃,在阳光之下,闪起一片精光,气势已是慑人。 盗队也有将近二十人,旋风也似卷到,一见到这样的阵仗,已经呆了一呆。已令得他们勒住了扭绳的原因却是他们看到了从来也未曾见到过的景象:有两匹疾奔的骆驼,在沙漠上带起两股黄沙,滚滚向前! 在前面的那一匹骆驼,是他们的首领,盗伙自然知道,可是还有一匹的策骑者是甚么人呢?什么人有那么大的胆子,敢在沙漠上追逐旋风大盗? 盗队一勒住了骆驼,已没有了冲刺的锐气,而就在他们惊疑不定的时候,那十几个武林高手。已经发一声喊,直冲了上去,盗队仓惶应战,一上来就吃了亏,还有几个受了伤的,鲜血喷出,碧血黄沙,锐气一失,败象已成,哪里还显得抢东西,从原路疾退了开去,那些武林高手也没有再追。 盗队退出了一里多,就不再移动,沙漠上极目千里,没有遮隔,多远的情形都看得见。驼队看到盗伙停了下来之后,和驼队有的人一样也都在看看越驰越远的匈奴大盗和裴思庆。 裴思庆一直“咬”在匈奴大盗的后面,相距渐渐接近,在驰出了五六里之后,距离已只有十来丈了! 裴思庆大声呼喝,匈奴大盗连连回头——他一回头,就没有法子再向前奔驰了,因为他看到自己的盗伙,和驼队的人,都在看看他们。 作为一个大盗,若是在这样的情形之下,只是一味奔驰,那以后怎么再做盗伙的首领? 所以,匈奴大盗往斜奔了开去,一看这种情形,裴思庆也放慢了势子,匈奴大盗在沙漠上,迅疾无比地兜了一个圈子,迎面向裴思庆扑了过来。 裴思庆一抖缰绳,也迎了上去,匈奴大盗举的是一柄晶光闪闪的弯刀,裴思庆用的是一柄弯背薄刃的鬼头刀,刀身精蓝一片,又重又利。 两匹骆驼迅速地迎面相遇,等到两匹骆驼各自一扬脖子,无可避免地要撞上去的时候,匈奴大盗和裴思庆的刀,已经铿然相交。 匈奴大盗在一刀砍出之后,是不是还有什么杀着,就不知道了,因为裴思庆的动作,实在太快,刀才一交锋,裴思庆的身子,已从骆驼的身上,翻了下来,身在半空,第二刀已经反手砍出。 匈奴大盗可能连刀的来势都没有看清楚,鬼头刀已经砍中了他的背部——裴思庆反手砍出那一刀时,是背向着匈奴大盗的,在感觉上,他知道自己已经得手了,他身子继续前翻,落地之后,着地一滚,一跃而起。 当他站定之后,他不禁呆了一呆,原来就在那一剎间,被他一刀砍中了的匈奴大盗,整个人伏在骆驼上,双臂紧抱住骆驼的脖子,已在十多丈开外。 看来,匈奴大盗是在一中刀之后,立时身子伏向前,抱住了骆驼的脖子,那匹骆驼立时向前飞奔,负着匈奴大盗逃走。 阳光夺目,裴思庆一时之间,也未曾看得清匈奴大盗伤得怎么样——肯定是受了伤,但如果给他负伤逃走,大是可惜,若能为沙漠上的商旅,除此一害,那是名扬西疆的大壮举。 所以裴思庆就身子弹起,又落在骆驼背上,刀身一侧,拍在骆驼身上,骆驼向前奔出,黄沙滚滚,追着匈奴大盗,一直追了下去。 这一追逐,更是快疾,盗伙明明白白看到首领受了伤,发一声喊,往来路退了开去看来并没有什么义气,不再顾他们的首领了。 盗匪的行为,都有一定的规律:当他们处于强势的时候,凶悍万分,而当他们处于劣势的时候,就一定抱头鼠窜,横行沙漠的匈奴大盗受创,已使得盗伙气怯,自然溜之大吉。 裴思庆是第一次涉足沙漠,所谓初生之犊不怕虎,不知道沙漠之上充满了死亡陷阱,所以他才会毫不考虑地直追下去。 后来,当他对沙漠熟悉了,回想起他那次的勇敢行径,仍然不免会感到一股寒意。 向前看去,匈奴大盗在骆驼上不动,也没有策骑,自然被裴思庆渐渐追了上去,这时,前面陡然生出了一座峭壁,像是一座屏风一样,挡住了去路,向两面看去,都看不到那座山崖的尽头,而前面的骆驼,还在向前飞驰,直到裴思庆看到,匈奴大盗竟然连人带骑,从一道要到近处才能看到的山缝之中,挤了进去。 裴思庆赶到了山缝之前,勒住了骆驼,那山缝只有几尺宽,仅可供一匹骆驼进去,隐蔽之极,而且山缝进去不几丈,就转了弯,并看不到山缝里面的情形。 裴思庆不禁大是踌躇,这山缝如此隐蔽,看来是匈奴大盗的秘密巢穴,连别的盗伙都未必知道,自己是不是追进去?里面有没有埋伏? 他想起了“穷寇莫追”这句话,决定不追进山缝去,他勒着缰绳,在山缝外停了片刻,只觉得这道山缝,越看越是神秘,像是里面随时可以有千军万马杀出来一样,所以他不敢久留,回头驰回驼队去。 (裴思庆的这一段遭遇,自然是他浸在自玉浴缸中的时候,向那个侏儒和那八个白衣女人讲出来的。) (那八个女人在听裴思庆钗述的时候,极少发问,只顾记录。但是当他说到这里的时候,有一个白衣女人问:“这座峭壁的正确位置,你记得吗?”) (裴思庆记得,他把那座峭壁的所在地说了,白衣女人没有再问下去。) 裴思庆在到达驼队遇盗处之前,已有几个人迎了上来,裴思庆和他们相遇,说了情形,各人也都不赞成他进去,反正这一战,已大是占了上风,匈奴大盗的伤势不论是轻是重,都不敢再来生事了。 当天晚上,他们在沙漠中扎营,裴思庆的营帐,自然极尽奢华之能事,甚至有舒适的竹榻,可以供他躺卧,骑了一天的骆驼,铁打的汉子也会感到疲倦,裴思庆喝了一些酒,感到最大的憾事,是没有女人在身边,那使他有点浮躁不安,又大大喝了一口酒。 然后,当他准备闭上眼睛的时候,他陡然呆住了。 营幕掀开,一个女人低头走了进来,他先看到的是一头蜂蜜一样、闪闪生光鬈曲的长发。 裴思庆在长安,见过不少来自西方的胡姬,知道西方女子的头发,什么颜色都有,甚至有火红色的。那一头美丽的头发,并不能使他震惊,令他吃惊的是,他正渴望有一个女人,却真的有一个女人,进了他的营幕,那使他怀疑自己看到的,是不是事实。 所以,他只是盯着那女人看,一点也不出声。 那女人低着头进来,一进来之后,就直起了身子,身量极高重——至少裴思庆一生之中,就没有见过那么高的女人,长安四大院中,也常有来自西方的妓女,也有个子很高的,可是也不如眼前这一个。 这女人的年纪看来很轻,眼大鼻高,她一进来,屏幕之中,就卷进来了一股扑鼻香气。 她的衣着,也十分奇特,其实不能算是衣服,只是一幅布,包着她的身体,一双颀长的大腿,几乎一大半裸露在外。 裴思庆全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又大大喝了一口酒,却见那女人来到了竹榻之前,跪了下来,大眼睛闪动,望定了裴思庆。 裴思庆只觉得在她的目光的逼视之下,整个人像是跌进了火炉一样,“轰”地一声响,起自脑际,蔓延全身,哪里还理会得这女人是人是妖,是精是怪,一欠身,就拉着那女人,一起滚跌在竹榻之上,压得那张湘妃竹榻,支格直响。 然而也就在那一剎间,裴思庆却又一下子像是跌进了冰窖之中,遍体生寒。 那女人也被他拥在怀中,压在身下,裴思庆已可以感到她的身体是那么柔软而充满弹性,必然可以带来极大的欢乐。 可是这一切,却都敌不过眼前那一柄精光闪耀的匕首所带来的恐惧。 裴思庆甚至根本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出手的,只是精光一闪,匕首的尖端,已经抵在他的眉心之上。虽然在这样近的距离,很难看得清楚这柄匕首的真面目,但是他对兵刃有丰富的经验,发自匕首锋刃上的寒意和杀气,使他绝对肯定,握着匕首的人,不必用什么力道,就可以把那柄匕首,整个插进他的脑袋之中。 营幕之中其实不是很光亮,可是匕首的闪光映着那女人的脸,甚至可以看到她额上的汗毛,她的眼珠反映着匕首上的寒光,看来怪异之极。裴思庆一动也不敢动,也不敢张口叫,因为那女人已完全了上风,他变成了待宰的羔羊。他也可以肯定的是,那女人在盯着他看,用她那一双闪闪生光的眼睛,盯着他看,甚至根本不眨眼: 裴思庆面对着死亡,可是他毕竟是武林大豪,还是十分镇定,虽然遍体生寒,可是并没有惊恐的神情,他反盯着那女人。 不知道过了多久,两个人都没有动,匕首尖仍然抵在裴思庆的眉心,然后,忽然之间。情形有了变化,那女人闭上了眼睛。 由于那女人的眼睛,在匕首精光的反映之下,看来是如此之明亮,所以当她一闭上眼睛之后,裴思庆只觉得眼前一黑。在那一剎间,裴思庆心中暗叫了一声:“完了。” 他认为她一定会动手杀人了。 可是又过了一会,他突然感到了一股暖暖的、芳香的气,喷向他的脸上。 他看到那女人长长地吁了一口气,手向外一垂,手中的匕首,落到了地上。 裴思庆死里逃生,心中的兴奋,当真是难以形容,他却不先去抢那柄匕首,反倒吸了一口气,狠狠地去吻那女人的口唇。 接下来发生的事,裴思庆清楚地记得,可是回想起来,却又腾云驾雾一样,他喝了许多酒,那女人也喝了许多酒,她喝烈酒像是倒水一样。她会讲汉语,告诉他,她的名字是金月亮,是匈奴大盗的女人。他杀了匈奴大盗,她要报仇,可是下不了手,于是只好投降,反倒变成了他的女人。不过,她属于沙漠,不能跟他到中土去。那柄匕首是匈奴大盗在一次行劫之中抢来的,据说是波斯王所用的东西,裴思庆爱不释手,自然也就为他所有了。 这是一个梦幻一样的奇遇,那个叫金月亮的女人,在这次旅程中,每天晚上,出现在裴思庆的营帐之中,早上就离去,没有人知道这件事,裴思庆好几次问她:“白天你到哪里去了?” 金月亮的回答是:“我属于沙漠,要在沙漠中跟随你们的驼队而不被发觉,太容易了!” 裴思庆试过,白天在行裎中,一直游目四顾,沙漠中万里平畴,其实根本无可躲藏之处,可是就是看不到金月亮在什么地方。 而每当晚上,营帐立起之后不久,她就会像幽灵一样,避过各人的眼睛,掀帐而入。 一直到出沙漠的前一天,她才向裴思庆告别,等到裴思庆满载而归,回程之上,才进入沙漠的第一夜,金月亮又掀帐而入! 所以,这一次的西行,对裴思庆来说,简直如同进入了仙境一样。 在回程要走出沙漠的前一天,金月亮又要离去,裴思庆用尽了口舌,要她共往长安,可是金月亮只是不答应。 等到天快亮,金月亮出了营帐又回来,告诉了裴思庆一番话:“这柄匕首,掳说是波斯王的东西——是真神赐给波斯王的,真神赐与的时候,曾说这匕首代表了真神的力量,威力无穷。可是波斯王却在得了匕首之后不久,被罗马人打得大败。” (我们译读羊皮上的记载到这一部分时,白素忽然问:罗马人大败波斯,这是哪一年发生的事?) (我的回答是:“罗马人和波斯人一直在打仗,输输赢赢,也不知有多少次了!”) (温宝裕手脚快,在书架上取下了一本历史记年的书来,翻了一翻,道:“波斯被大食人所灭,是在公元六四一年,嗯,公元六二七年,就是大唐贞观元年,罗马曾大破波斯。”) (白素深深叹了一口气:“大抵就在那些年间的事,唉,其实也不算太久,不到一千四百年!”) (一千四百年,真的不是很长的时间,可是已经从唐朝到如今,不知经历了多少兴衰了!) 金月亮在离去之前,继续向裴思庆讲那柄匕首:“波斯王认为真神不会骗他,匕首上一定有着强大的力量,只是他不懂得发挥而已,所以他召集了许多智者,一起来研究,可是一点也研究不出,波斯王这才派特使,把匕首送到中土来,看看中土是不是有甚么聪明才智之士,可以参透真神的旨意。可是匕首没能到中土,就落入了匈奴大盗的手中。” 金月亮临别依依:“这匕首一定是宝物,所以最好别轻易给人看到。” 裴思庆万般无奈,看着金月亮离去,那柄匕首自然成了他最宝爱的对象,谁也不让看,连柔娘都没有看到过。 裴思庆在第二年,急急筹备第二次西行,可是进入沙漠之后,金月亮却并没有再出现。裴思庆自然失望之极——金月亮成了他记忆中最美丽的部分。 当裴思庆讲完了他得到那柄匕首的经过之后,又发生了一件十分奇怪的事,裴思庆把这件事,记得十分详细。 在羊皮上的草书,裴思庆在他和金月亮之间的缠绵上,如了许多批注,可是这些批注,大都“儿童不宜”,所以全略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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