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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妈妈可能是倮倮人



  过了好一会,白素才道:“你看我……像是苗人瑶人摆夷人倮倮人吗?”
  我也不由自主,吞咽了一口口水,这是一个以前从来也没有想到过的问题,突兀之极。我自然不是大汉族主义者,对于少数民族,还有特殊好感,曾和一个有着黑夷血统的怪人,有极深的友情,我相信白素这时,有骇异的神情,原因也和我一样,是因为事情实在太突兀了,是以前无论如何设想,都设想不到的。
  虽然如此,可是我还是要安慰白素:“不管是什么人,都是人,没有什么分别。”
  白素美眉微蹙:“只是太突然了,我们的外形……我们如果有倮倮人的血统,外形就应该像是……殷大德身边的那个小个子一样,那个小个子……很有可能,是我们的亲戚。”
  我不禁笑了起来,虽然事情越来越古怪,我不应该笑,可是白素的神情,却使我忍不住失笑——白素那时的样子,就像是怕她会变得和那小个子一样的奇丑无比。当然不会有那样的事发生。但是女性对自己的容貌,都十分着重,白素也不能例外,竟然为了不可能的事而瞎担心。我一面笑,一面道:“你美若天仙,不会变丑,而且,倮倮人和汉人一样,自然有丑的,也有俊的。或许你们得到父亲的遗传多些,或许那倮倮女子美艳如花——我就见过极美丽的苗女。”
  白素望着我,半晌说不出话来,连吸了几口气,才道:“你这样说,倒像是我母亲必然是倮倮人一般。”
  我连忙双手乱摇:“我可没有这个意思,是你自己说你们兄妹得出了这样结论的,我并不知道你们和殷大德见面的经过,你先把这一段经过告诉我,看看你们的结论,是不是可以成立。”
  白素轻轻拥住了我,我知道她心情有点异样,所以伸手在她的背上,轻轻拍着。
  白素的心情异样,是可以理解的。她自小在极好的环境下成长,白老大固然在江湖有上有赫赫的地位,可是却也是高级知识分子,有好几个博士的衔头,无论是文学修养、科学知识,都是顶尖的人物。
  白素虽然一直不知道自己的母亲是谁,但不论怎样设想,都不会想到是一个倮倮女子。
  就算在苗疆蛮荒之地,倮倮人在一众苗人瑶人摆夷人等等聚居的深山野岭的少数民族中,倮倮人也属于十分落后的一族。
  外人对于倮倮人,可以说一无所知,一提起他们来,那等于是落后、野蛮、神秘的代名词——正如白奇伟后来对我说的那样:“老天,那简直和原始人差不多……”
  白素那时的心情,自然也受到了这一点的影响。我只好轻拍她的背,无法用言语安慰她,因为他们兄妹所得出的结论,是不是正确,还要听了他们和殷大德的交谈之后,才能断定。
  白素过了一会,才开始说兄妹两人去见殷大德的经过,那过程相当长,殷大德有问必答,而且主动告诉了他们许多事——只要在阳光土司和白老大之间,可以划上等号的话,那些往事,就都和他们兄妹有关。
  而在殷大德的心目之中,是认定了阳光土司就是白老大的,所以他才对‘恩公’的一双儿女,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招待得十分殷勤有礼。
  这一段经过之中,夹杂了当年在苗疆蛮荒发生的事,使得这个故事的时空交错,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十分复杂,也很引人入胜,因为在那时候,发生在边远蛮荒、的一些事,远离文明社会,令人匪夷所思,难以想像——比紫金藤这种罕见的怪植物更要怪得多。
  殷大德的银行,在本城也有分行,而且规模相当大,在那年头,就有了一幢属于银行的大厦。白素兄妹先通过电话联络——电话才打着的时候,根本找不到殷行长,只是在秘书处留下了话。可是半小时之后,殷大德就亲自打电话来了。
  殷大德在电话中的声音,又是焦切,又是热烈,白素后来的形容是:听他讲话,像是可以看到他一面在抹着脑门上的汗珠。
  白素兄妹表示想见他,“有一些事要请教”,殷大德表示无限欢迎,所以,三十分钟之后,他们已在银行大厦顶楼,殷大德的办公室中见面了。
  一见面,也没有寒暄,殷大德便把手中的紫金藤杖双手奉上给白奇伟,十分诚恳:“公子若是喜欢,请笑纳。”
  这一下,殷大德热切过了头,倒令得白奇伟发窘,因为那等于说,三天之前的夺杖行动,人家是认出了是他所做的了。
  所以他脸发红,用力推了一下:“今天来,我们不是为这个。”
  殷大德看来也是跑惯了三关六码头的,一下子就知道自己的行动,有点过火了,所以就立刻收了回来,只是一叠声地让坐。
  白素兄妹留意到,坐定了之后,那位小个子从一扇门中,走了出来,一声不出,在殷大德的身后站着,看来他是殷大德的贴身保镖。
  白素开门见山就问:“殷先生,你认识家父?”
  殷大德见问,就长叹了一声:“令尊是何等样人物,我怎敢说认识?但他真是我的救命恩人,我断不会认错人。甚至你们兄妹两人,我也是见过的。”
  两兄妹陡然之间,听得殷大德这样说,当真如同头顶之上,忽然炸响了一个焦雷一般。一时之间,只觉得全身发僵,头皮发麻,两人的反应一致,都伸出手来,指住了殷大德,可是目瞪口呆,却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在这以前,他们也曾听一个父执说起曾在小时候见过他们——当时,白素是在襁褓之中,白奇伟大约两三岁,那是在文明世界。可是殷大德如今却说,在蛮荒的时候,就曾见过他们。
  如果那么小,就在蛮荒,那么,两人和蛮荒,自然有脱不了的干系,两人想到这里,忽然又想到,在殷大德的心目中,自己根本是阳光土司的儿女,那不单和蛮荒有关,简直就是蛮荒野人。
  两兄妹一时之间,作声不得,殷大德笑了起来,拍着白奇伟:“那时,你才会说一些话,也剃着三撮毛的头发,和现在虽然不同,但是轮廓还在,那是走不了的。”
  白素咽了一下口水:“那我……多大?”
  殷大德笑了起来:“什么多大,才出世两天。”
  白素和白奇伟两人不由自主,各自发出一下呻吟声来,面色了白——他们的这种情形,看在殷大德的眼中,自然大是奇讶,连声问:“两位怎么了?”
  白奇伟和白素互望了一眼,都知道,若是要别人讲出实情来,自己就先不能向别人隐瞒什么。所以白素道:“殷先生,实不相瞒,家父一直提都不肯提有关我们母亲的事。我们明查暗访,完全不能获得丝毫线索,只知道家父曾有四川之行,三年之后回来,已多了我们兄妹两人。”
  殷大德听到这里,也耸然动容,大声道:“我说我不会认错人,是不是?他明明就是阳光土司,是我的救命恩人,可是他为什么不肯认?”
  白素兄妹深深吸了一口气,这个问题,他们自然不会有答案,但是他们隐约也有了一点概念,事情多半和自身母亲的秘密有关,也就是说,他们找到殷大德,算是找对人了。
  他们一齐摇头:“请你告诉我们,那时,你必然曾见过我们的母亲。”
  殷大德却摇头:“不,我未曾见过令堂。”
  白素叫了起来:“怎么会?你见过我,而我那时,出世才两天?”
  殷大德站了起来,握着紫金藤杖,来回走了几步,又向那小个子作了一个手势,小个子动作极快,一下子就斟了三杯酒,分别送给三人,神态十分恭敬。他用来给白素兄妹的杯子是普通的瓷杯,给殷大德的是一支看来黑黝黝的碗,也看不清是什么所制,也说不定又是什么罕有的宝物。而酒,是从一个很古旧的粗竹筒中倒出来的,那和极现代化的陈设不是很配合。白素细心,看到那小个子在斟完了酒之后,对竹筒边上的几滴酒,用手指沾了,放进口中吮着手指,而他的眼光,一直盯着杯中的酒看,一副馋涎欲滴的样子。而那种酒,也确然芬香扑鼻。
  尽管这时白素自己心乱如麻,可是也注意到了这些细节,所以,当殷大德举起杯来,向他们祝酒之际,她向那小个子一指:“何不请这位也来一杯?”
  殷大德听了,先是一怔,然后笑了起来:“他想这一天,可想了很久了。”说着,他向那小个子说了一句话,小个子才一听,一脸充满了不相信的神情,眼睛急速地眨着,但随即发出了一下低呼,先一转身,来到了白素的面前,向白素行了一个相当古怪的礼,接着,又向白奇伟行了一礼,这才再向殷大德行礼,走过去,老实不客气,倒了满满一大杯,走到一角落,蹲了下来,捧着杯,慢慢喝着,向白素望来之时,仍然一脸的感激之色。
  殷大德笑道:“这个,是苗人特酿的,我和苗疆一直有联系,这种酒,用一种稀有的果子酿制,十分难得,每年我也只有一竹筒。他是倮倮人,知道这种酒强壮筋骨,大有好处,所以这时满心欢喜。”
  白奇伟趁机道:“这位好俊的身手,几天前我曾领教过,他是——”
  白奇伟这时只此一问,不但可以把自己日前的行为揭过去,再提起也不会很尴尬,而且也可以打听一下那小个子的来历,实是一举两得。
  不过殷大德摇头;“他是什么来历,我也不知道,他跟我多年,是我那次死里逃生之后不久,也是一个土司,推荐给我的,他忠心无比,只是……”
  他说到这里,迟疑了一下,并没有再说下去,想是那小个子有什么缺点,他不想说了。
  白素喝了一口酒,只觉得异香满口,十分舒畅,白奇伟又道:“当时的情形——”
  殷大德双手捧着酒碗,缓缓转动着,望着金黄色的酒,道:“当时,正是天下大乱的时候,虽然是蛮荒边远之地,也受到了天下大乱的影响,一方面势如破竹,节节取胜,另一方面,兵败如山倒,有阵前弃械投降,倒戈相向的,有带了败兵,四处流窜的,败象已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唉,真是气数。”
  白素兄妹两人,想不到他会从“天下大乱”说起,不约而同,一起咳了一声,以示抗议。
  殷大德道:“我的遭遇,以及我能和阳光土司见面,和时局变易,兵荒马乱,大有关系,两位请听我的从头说起,稍安毋躁。”
  白素兄妹感到有点不好意思,自然只有连声答应。
  殷大德又沉默了片刻,才道:“令尊曾问我,在云南营商,是不是和‘土’有关,确然,我那时的商务,就是以烟土为主。”
  关于那时候,烟土(鸦片)的贩卖情形,白素兄妹倒知之甚详,自然都是从小听父亲和父执辈说起的。云南出上好的鸦片,称为“云土”,不但经由向东的贩毒路线,运到外国去,也经由向西的路线,运到中原来。
  长期以来,由于贩卖鸦片的利润太深厚,人人眼红,所以一直控制在有势力者的手中,帮会、官吏、军队等等的强势,结合起来。当然也少不了有利害冲突时,要浴血争夺。
  所以,一个人若能以鸦片为商务,那么,其人的身份,必然十分复杂了。殷大德伸手在自己的脸上,抹了一下:“我由于和一个国家的皇族,十分稔熟,所以专替他们贩卖,江湖上知道这个关系,所以都给我几分薄面。”
  兄妹两人都一样的态度,十分淡然置之,并不大惊小怪,以免主人难堪。
  殷大德又道:“那一次,我带了三个伙计,六匹健马,带的是三百斤上好的熟土,准备运出国境去。虽然一直以来,各处关节打通,都没有什么岔子,可是一切总还是小心为上,按照惯例,晚上搭营过夜之前,由带队的把货物,找一个隐蔽之处,妥为收藏。”
  由于鸦片等于是黄澄澄的金子,白花花的银子,所以在贩运途中,沿途遭了抢夺的事情,也时有发生。下手抢夺的,自然都是穷凶极恶的作奸犯科之徒,为了不暴露身份,也为了不被失了货物的人寻仇,所以下手十分残忍,不但越货,而且杀人,不但杀人,而且绝不留一个活口。
  贩运鸦片的马队,一上了路,就等于把自己的性命在作赌注,当然,他们也有保护自己的法子,例如配备精良的武器,重金聘用亡命之徒来作保镖,等等。
  劫匪若是在白天下手,双方若是势均力敌,自然不免有一场恶斗,若是强弱悬殊,那自然是弱肉强食,在蛮荒的穷山恶水之间,哪里还有什么公理天道可言?
  而到了晚上,要应付劫匪,就加倍困难,贩货者在明,抢劫者在暗,防不胜防,说不定什么时候,劫匪自黑暗之中,扑了出来,先下手为强,把人全都杀了,抢了货物远走高飞,就算派人放哨站岗,也一样作用不大。
  所以贩货者想出了一个办法,入黑扎营之前,由带队者一个人,把货收藏在隐蔽之处——蛮荒的山岭,山势险峻,山洞又多又深,又十分曲折,原始林木参天,草丛又高又密,隐蔽之处十分多,而所带的货,一般也不过两三百斤,要藏起来,十分容易,而要找,却又困难之至。
  这是一个很好的办法,劫匪一现身,若是把人全打死了再说,十之八九,找不到货物何在,只是白白杀了人,得不到好处。所以久而久之,劫匪也就不敢一上来就赶尽杀绝。
  在这样的情形下,劫匪一出现,双方自然决斗,若是匪方胜了,那情形就十分惨烈,必然要拷问出鸦片所收藏的地点来。
  杀人不眨眼的匪徒,为了要知道鸦片的下落,什么样的手段用不出来?人类相残的本领,在所有生物之上,斩手断足,挖眼去鼻,还是最轻的,开膛破肚,活剥人皮,是匪徒在得不到货物之后,恼怒之余的报复行为。
  如何可以在被匪徒逼供之余,咬紧牙关,坚不吐实,那是十分重要的问题。本来,鸦片再值钱,也比不上人命,在人命和鸦片之间,应该选择人命才是。
  可是贩运鸦片的人,却另有想法,他们认为,若是劫匪容易得手,只有使劫匪越来越多,而且,说出了货物的所在,也难免一死,所以一定要硬挺过去。
  但人毕竟是血肉之躯,酷刑接二连三,总有受不住痛楚而崩溃的时候,所以又想出了一个办法来——收藏货物的是领队,一旦遇到劫匪出现,并且占了上风之后,都另有早已雇定的,极硬的汉子,出来自认是领队,承受匪徒的酷刑。由于这个人根本不知道货物藏在什么地方,自然不论怎样拷问,也问不出实在来,而在匪徒拷问的过程之中,事情就有出现转机的可能,或是有人经过,或是有后援队来到,那就可以得保不失了。
  这些,都成了鸦片贩运者的成规,匪徒除非真有内应,能认出谁是领队来,也无法可施。
  殷大德那一次,带了三百斤上好的熟土,出发的第二天晚上,就遇上了一队败兵,领兵的,居然是一个上校团长,败兵约有一百人之众。
  像殷大德这样,在江湖上十分吃得开的人物,黑道上的匪徒,不会去碰他,就算碰上了,殷大德自然也有法子化得开,可是遇上了败兵,那就有理说不清了。
  殷大德才牵了三匹马,藏好了鸦片回到扎营地,就看到上百人,有二三十人,端着枪,围住了三个伙伴,对方人多,三个伙伴看来连抵抗的机会也没有,就被反手绑在三株大树之上。
  殷大德一现身,看出情形不妙,想要逃走,哪里能够?
  上校团长走过来,一挺冲锋枪抵在殷大德的腰眼上,那上校团长的身形甚高,简直如同凶神恶煞一样。
  而且,上校的一只左臂,还用绷带吊着,绷带之上,全是血污,可见他非但受过伤,而且,伤得还不轻。
  殷大德一看到这种情形,心中就知道不妙,因为败兵还容易应付,最难应付的是伤兵。伤兵在战场上死里逃生,也就变得格外凶狠,没有什么事是做不出来的了。
  殷大德把遇到了那一队伤兵之后的情形,说得相当详细,白素兄妹到后来,实在忍不住,几番催促,殷大德才算转入了正题。
  殷大德和那队败兵打交道的经过,若是详细转述,当真是惊心动魄之极,单是写他的三个伙伴,如何在上校团长的命令下,被逐步处死的情形,已经在一切人所能想像的残酷之上。
  上校团长在殷大德的面前,用尽了残酷无比的方法,处死了那三个被绑在树上的伙伴,目的就是要殷大德说出货物所藏的地方来。
  殷大德自述他自己目睹了那么凶残的杀人方法之后,整个人都不知道自己在何处,若不是自知讲了是死,不讲也是死,有那么一点反正是死的信念在支撑着,早已整个人变成一滩烂泥了。
  在对付了他的伙伴之后,就轮到殷大德了,先上来一个士兵,用剃刀,将他的头发,齐中间剃去一绺,宽约三指,剃得精光。
  殷大德也是跑惯了江湖的人,头发一剃光,他就嚎叫起来:“长官,是……要……剥……剥……剥……”
  他的舌头不听使唤,僵住了,在那个“剥”字之后,再也接不出其它的声音来。
  上校团长狠狠地道:“对了。照说,用烧滚了的水,把你头上那些毛烫下来,更省事得多,要不要?”
  殷大德全身,像是筛糠一样地抖,他刚才目睹一个伙伴的双手双脚,被放在滚水中煮熟的惨状,这时,他还能说得出什么话来?
  上校团长向那手执剃刀的士兵一挥手,士兵就用锋利的剃刀,在殷大德的头皮之上,自前额到后颈,一刀划出了一道血痕来,并不是很深,只划破了头皮。
  头上的皮肤,本来就是绷紧了的,所以一刀划开之后,自然而然,裂口处向上翻卷,鲜血淋漓,顺着头脸,流了下来。
  殷大德在这时,惨叫了起来:“我……要是说了……怎样?”
  上校团长倒也老实,扬了扬手中的枪:“给你一个痛快,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殷大德存着万一的希望哀求:“我叫殷大德,我很有钱,我给你很多钱,你们可以越过国界去,安身立命,我给你们很多钱。”
  他这一番话,自然不是一口气说出来的,而是断断续续,大约拖延了两三分钟时间,而就在这段时间中,救星到了。
  山角一边,转出了一小队人来,当前一人,步履稳健,身形高大,气势慑人,双目有神,才一转过山角,就看到了眼前的情景:一队穷凶极恶的败兵,三个已不成人形的死人,和一个还活着,被绑在树上,血流披面的人。
  那为首的一看,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所以石绽春雷,陡然大喝一声:“住手!”
  他一面喝,一面加快脚步,大踏步向前走来。白素兄妹一听得殷大德说到这里,就知道,那应该是自己父亲到了。
  两人互望一眼,心中都在想:那时,自己在什么地方呢?
  那人威风凛凛,一下陡喝,竟在山崖之中,引起了回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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