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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论装饰


  
  我熟悉那胳膊,两只都熟悉
  那上面带着手镯,白白的,光光的
  (但在灯光下,倒伏着闪亮的金色汗毛)
                    ——T·S·艾略特
  衣服是社会的装饰,而化妆则更近于表现我们个人的希望和恐惧。
                    ——肯尼迪·弗雷泽
  在洗涤间里,你会看到那些没有化妆的妇女,一袭家常服,一双拖鞋和卷满发卷、适于参加总统就职仪式的头发。
                    ——约翰·瓦特斯

  西格蒙德·弗洛伊德说:“视觉最终来自于触觉。”这句话用在人体上再恰当不过了。在一次社交晚会上,新闻记者肯尼迪·弗雷泽曾见到一位女士的手臂上戴着长长的丝质手套,看起来“具有压路机般的滚圆特质”——那效果看上去光滑而又强韧,是对完美皮肤的一种模仿,但是这种模仿所带来的美感比起我们见到真实胳膊时所产生的快感就逊色多了。诚如动物学家德斯蒙德楼里斯所说,完美无暇的皮肤是人之所共求,其次则是有一头飘逸、健康的好头发。
  皮肤是人体最具美感的器官,它在身体上分布得也最广。在人的脚后跟那儿皮肤最厚,而在眼睑那儿最薄。它的总重量只有6磅,而分布面积可达到20平方英尺(按平均数计算)。在它的每一英寸范围内,分布有丰富的汗腺、油腺、汗毛、血管和神经末梢——正是因为有了这些,我们才能打颤、耸肩、流汗、脸红和抽搐。分布于皮肤表面的,是克勒丁,它是一种蛋白质,犀牛的角和动物的脚爪都由它组成,人体上的毛发也不例外——这是我们的特殊皮肤。
  皮肤与毛发,在人健康时是如此的性感和光亮,而在不健康时却是令人厌恶的。在《论恶心》一文中,威廉·米勒这样写道:“找不到语言可用来形容皮肤变坏的时候,事实上那是皮肤的毁灭,其中充满了丑陋、恶心的东西。感染、疮毒、皮肤创伤等等,在中世纪的生活中经常可以见到,是麻风病人和梅毒病人社会地位骤然下降的主要原因,而它们在西方社会绝迹,也只是最近才有的事情。”
  毛发是有吸引作用的,但只有长在头上的时候。我们不愿看到一颗病的中心正好长出一根毛来,也不喜欢在女人的下巴上或一杯水里面看到。据说,约翰·拉斯金在他的婚姻生活中从未达到过高潮。当他发现妻子不像自己想象中的那样是一个希腊式的美女、而是在两腿之间长满了汗毛时,他真是吓坏了。对有些人,毛茸茸的胳肢窝和隐私处的汗毛——它们生长于青春期,并带着一股异常的气味——是令人难堪的;而对于另外一些人,它们则令人激动。卡罗琳·兰姆,英国首相墨尔本勋爵的妻子,在与拜伦勋爵热烈的情事中,曾铰下一束阴毛送给拜伦。弗洛伊德认为,我们崇敬阴毛不仅因为它长的样子和它给人的感觉,而且还因为它的气味。“脚和汗毛都是气味强烈的东西,在人的嗅觉变得不愉快和讨厌它们之后,它们便上升为了受崇敬的东西。”按照弗洛伊德的说法,真正遭人厌弃的是“恋污癖”。换个方式来说,我们对身体气味的喜爱,经过了从清洗梳理到讲究服饰再到盛行假发等阶段的转变。皮肤和毛发触动着人的视觉、触觉和嗅觉,也触动人对这些感觉的记忆,它们的影响是综合性的、多方面的,同时也是不可替代的。
   
裸体之躯

  德斯蒙德·莫里斯把人叫做“赤裸的猿猴”,在“193种现存的猿猴中”是惟一没有毛发覆盖的。这样就提出了一个问题:为什么我们的身体会是光裸的呢?事实上,我们并不是全然赤裸的,在我们成人的身体上生长有500万根毛发和与猿猴一样数量的毛囊。但是我们身上的大部分毛发都极细,使得我们看起来就像是光裸的一样。为了保暖,我们从羊身上剪下羊毛和剥取羊皮,也从其他动物身上剥下毛皮,再把皮子制成革做成衣——就是说,我们发明了衣服。我们皮下也有一层厚厚的脂肪,像鲸鱼身上的油脂一样,是用来帮我们抵御冬天的寒冷的。
  我们的制冷系统同样也很特别。大部分动物热的时候,就会喘气,会在没有毛发的地方如脚掌下面出一些汗,会抖动身上的毛发。而人的出汗方式则是全身性的。成百万根汗腺分布在皮肤之中,当身体发热时,它们就会像一眼眼的喷泉一样从体内排出汗液。当干燥的空气越过潮湿的皮肤表面,汗水就会蒸发,毛细血管内的血液温度便逐渐冷却下来。这一蒸发式制冷系统是人类在非洲大草原上生活时进化而来的,那儿温度很高,空气干燥,广阔的草原上到处是一眼眼的水泉。
  因为身上的毛发极细,我们的身体就成了跳蚤、虱子、蚁螨和其它害虫不爱呆的地方。我们的狗啊、猫啊天热时需要带上防止跳蚤和扁虫的领圈,而我们就不必。赤裸不仅让我们免遭害虫之扰,而且还让我们具备性的优势。毛发可提供衬垫和保护,将它们去掉后,皮肤就会更加敏感、更具反应力。在一些密布着神经末梢的地方,如嘴唇、手心、脚后跟、乳头以及生殖器等地方,就没有一根毛发。
  人类学家马文·哈里斯提出假设说,人类的赤裸发生在我们的祖先开始用两腿站立并长距离奔跑之时。人类仅凭速度生存下去是不够的,它还得凭耐力。我们那些最具天才的运动员状态好时,短跑速度可与野火鸡媲美,每小时大约26英里。可拿这个速度与纯种马、鬣狗每小时跑40英里、猎豹一小时对英里比较起来,就差得太远了。然而,人类在速度方面缺乏的,却在耐力方面获得了补偿。我们的祖先就是凭着耐力成功地赢得猎战的,他们所跑的距离远胜于猎物,直到把它们的力气耗尽。光裸的皮肤因为成百万根汗腺的分泌而排泄了热量,使得他们在太阳下长时间的奔跑中始终保持清凉。
  我们的皮肤状态正好反应了这样一个事实:我们是从炎热气候中的奔跑者进化而来的。我们身上皮肤的多少——相对于我们的整个身量大小来说——标明了我们与所由来的环境脱离得有多远。在地球的某些地方,人大多身材短小且呈圆球形,而在另外一些地方,人大多高挑且呈圆柱形。相对于我们的体形大小,我们所有的皮肤越多,则凉下来的速度就越快。这就是为什么不管我们个大还是个小,天冷的时候我们就把身体卷起来,天热的时候就把它伸展开的原因。生活在炎热而干燥的地带,如苏丹的廷卡这个地方,人大多长得细瘦,躯干窄窄的,而四肢却很长,因为这可以使他们对于整个身体而言拥有更多的表面积,以便快速地排出体内的热量。厄丽克·韦科就出生在廷卡,她具有典型的苏丹土著的窄躯干。她身长5英尺11寸,两腿修长无比。作为名模,她现在是举世皆知的封面女郎,她的体形正符合今天那种以高挑、修长为美的理想。一些北方民族,如格陵兰的伊纽特人敦实、五短的体形好像是更近些的变种,他们最多出现在几千年以前,并且是由于要适应居住地寒冷的气候所致。这种体形的特点是,块头大而表面积少,便于贮存热量。从全世界的范围来看,年平均气温和人四肢的长度之间存在着一种正比的关系——天气越热且越干的地方,躯干就越瘦,胳膊和腿也越长。
   
身体的清洁

  灵长类动物小心翼翼地彼此从对方的毛皮中检出寄生虫和土坷垃,这种互相清洁的举动,作为一种相互修整和社交联系的功能已经存在有好几百万年了。当一对互相敌对的黑猩猩和解时,他们的嘴里会发出快乐的尖叫,紧紧地互相拥抱,接下来就是以互相捉虱子来表示正式的和好。热塞斯猴要比一般的猴类更近地挤在一起相互修饰。民俗学家弗兰兹·德·瓦尔曾跟踪观察了一只热塞斯小母猴,他把它称作阿扎里亚。她生下来就染色体异常,所患病症类似于人类的唐氏综合症。阿扎里亚生活不能自理,年龄很大了,还要她的姐妹们照顾,但是她每天两次的清洗一次也不少。
  许多动物的母亲在婴儿一生下地就为之梳洗和舔吻,这种亲爱的举动会产生终生的影响。神经学家沙尔·山伯格将幼鼠从它们的母亲身边拿开了短短的一会儿,幼鼠的生长激素和ODC 酶——它主要关系到动物的生物钟和重要的化学变化发生的时间——就分泌得少了许多。那些被剥夺了做母亲权力的老鼠,只是在科学家用刷子敲打它们时,才重新回到正常的生活状态中来。出生头10天内得到母亲更多梳洗的幼鼠比其他幼鼠分泌的抑制性激素少,所以科学家们相信,母亲的亲吻和梳理可以调节幼鼠对恐惧的生物性反应,规范其生理机能和中枢神经系统。
  由于刚出生婴儿对关爱有强烈的渴求,所以,人类的早产儿所得到的肌肤相亲相对来说就显得少了。心理学家蒂法妮·菲尔德和她在迈阿密医学院触摸研究所的同事们通过研究发现,对早产婴儿每天进行触摸,对于促进他们的生长发育有着深刻的影响。受过触摸的婴儿比没有受过触摸的婴儿体重增加要快50%,而且显得更加敏捷和健康。早期的触摸和通过触摸、洗浴等等活动给予皮肤的调节,对于无论是人还是动物来说,都有着重要的生物学意义。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建立起了一整套对自身进行整理梳洗的活动,一个又一个的行业建立起来,帮助我们进行这些活动,如做头发的、修面的、修指甲的、修脚的等等。父母为孩子们梳洗,小女孩为她们的木偶娃娃梳洗。玛丽·凯瑟琳·贝特森曾回忆起,她一天中与母亲玛格丽特·米德“最亲密的时候”,就是母亲坐在“她床脚边一个特制的小凳子上”为她梳理那齐腰长的头发的时候。木偶娃娃除非有制造商们所称的“头发游戏”让女孩子们沉醉其中,否则就不会有好的销路。一直最畅销的木偶娃娃的制造者芭比公司,于1992年创造了一种长着“等身长发”的木偶娃娃,她的头发长到了脚趾,于是成了销量最好的芭比娃娃。
  一生当中,人们将大量的精力都花在了皮肤和头发上面。在美国,人们花在个人护肤产品和服务上的钱是书本的两倍。从全世界的情况看,化妆品和洗涤用品的产值每年达到450亿美元,而北美占到整个市场的30%(欧洲为34.9%,日本为18.9%,其它国家为16.2%)。1996年,美国18岁以上的妇女中有88%的人说,在过去6个月里她们使用了美容化妆品。食物药品管理局将化妆品定义为“一种可以揉擦、冲洗和喷洒的东西,可用来对人体进行清洁、美化,以改善人的面貌、提高人的漂亮程度,但又不会影响人体的生理结构和功能”。我们对这些东西花费如此之多是因为我们的时间和金钱过多了呢,还是由于媒介和广告利用了人的不安全感呢?两者都不是,真正的原因至少还应追溯到4万年前。
   
化妆品

  在南非的克拉西斯河口和周围的边界地区,人类学家发现了由红色铁矿上做成的条状物,年代大约已有4万年之久。这些条状物是经过人工磨制的粉状物做成的,里面掺和有氧化铁、动物油脂或植物油脂,做成后还经过加热,以强化其颜色。目前还不清楚人们拿这些红色矿上干什么用,而人类学家斯蒂文·米顿相信,这些颜料是用来描绘脸和身体的,因为至今在南非还没有发现形成于3万年以前的绘画作品。化妆在古埃及当时还是一种先进的技术。当人类学家打开国王图坦克哈门的墓家,发现里面埋着一罐3000年前的润肤剂,是用动物的油脂和香树脂制成的。在大英博物馆里,珍藏着一个妇女用的化妆盒,这个化妆盒也是来自古埃及,其使用时间可追溯至公元前1400年。化妆盒里有象牙梳、火山石、用来盛化妆品的小罐、润肤膏等,还有一双皮拖鞋和一方小红垫。公元前2000年的刮胡用具也已被发现,里面包括铜刀片和夹子。古埃及人将用动物油脂、橄榄油、坚果油、种子和花瓣等东西制成的润肤品贮藏在石英、石膏罐里,他们的医生自有一套用来防止皮肤变皱和变黑的秘方,男男女女都用火山石刮擦自己的身体。他们还戴假发,有时也将它们与自己的头发混在一起(这一化妆方法后来为安迪·沃霍尔所采用)。事实上,古埃及人已有了今天我们所有的大多数化妆品。这说明化妆行业并不是现代的发明,也不是人们对现代文明压力的反应。
   
刮去体毛

  我们念念不忘的是自己的脸,而对自己的皮肤则相对注意不够,但不论胜多么重要,有一件事是我们不会忘记做的,这就是去掉体毛。妇女比男人的体毛少得多,但是在许多文化传统中,她们却都是要去掉体毛的人,因为这样做,可以强调男人和女人之间的不同,增强女人对男人的吸引力。罗马诗人奥维德曾劝告女人说:“不要让你的腋下长出山羊般的汗毛,不要让你的腿上盛行黑黝黝的胡须。”超级名模腿上有毛是不能走到舞台上去的,她们的皮肤必须显得像塑料娃娃般光滑而结实。
  虽然伟大的自然主义艺术将女性人体像广泛地表现在各种层次的艺术品中,或高雅,或低级,但体毛的表现仍然最多不过是偶一为之的事。《花花公子》杂志上的模特儿常常要将她们阴私处的毛遮藏起来或者干脆剃掉。只在最近的几期中,模特儿才偶尔会露出些许阴部的体毛。波提切利在描绘妇女形象时,从来不画体毛;几个世纪之后,德加、马蒂斯、毕加索笔下的女人仍然是没有体毛的。在纽约时髦的弗德里德克·费凯沙龙里,数以百计的妇女要求去掉她们身上的全部体毛,包括阴部的——它们或被修成三角形,或修成条形,或者一根也不保留。最先兴起这一做法的是比基尼运动,穿比基尼的妇女们要将露在泳服之外的体毛统统去掉,后来这种做法就渐渐形成了时尚。
  妇女什么时候新露出身体的一块地方,这个地方的体毛就成了被驱除的对象。14、15世纪的时候,欧洲一些妇女时兴将头发和耳朵用头巾包起来,稍微一点露在头巾外的头发都一律要拔掉,这样渐渐地,越拔越多,结果导致了高而宽阔的额头的兴起。人们崇尚那种褪后很多的发际线和修过的眉毛,这一点,我们从文艺复兴时期简·凡·爱克和罗杰·凡·德·魏登的肖像画中可以看出。
  西方文化中,男人更喜欢将他们的身体藏在衣服下面。即使他们裸露出胸部,注意力也一般放在它们的形状和皮肤的感觉上。形体健美者给身体涂上比赛用的颜色(浅棕色)和体油。他们也修除胸膛上的毛,以防它们阻碍那形状分明的肌肉的展露。克莱夫·詹姆斯曾这样形容一个形体健美者的躯干,说它就像“一个撑满了橡实的橡皮套”。在所有影视名模中只有一个人是胸部上留着胸毛的,这就是迈克·亨利。超级模特儿马库斯·曾肯伯格那富于男性勉力的、深棕色而没有汗毛的胸部曾使得他所做的男人服装广告风靡了全世界。有些同性恋男人也将体毛删除,好让自己的身体符合米开朗基罗·西格洛莱尔所形容的那种“刮过了的男性胴体的美”。正如《欲望号街车》中的布兰奇·杜波瓦所喃喃低语的,“我喜欢我的男人是光滑而没有汗毛的。”然而他们这样做的目的不是为了模仿和追随女人。不管一个男人怎样修饰自己的身体,他都不会对脸上的须毛大动干戈。常常可以见到这样的形象,没有穿衬衫的男人双手交叉着搁在往下搭拉的裤子上,或者是故意将裤子穿得宽宽大大,让它整个往下松垂着。暴露于外的肚脐下面的那部分皮肤是从来不会去刮的,胳膊和腿也一样。而之所以将胸脯上的汗毛都拔了,则主要是为了显出身体的强壮。皮肤就是斗士的衣服,而胸部则是他们的铜墙铁壁,汗毛只会破坏整个效果。
   
装饰

  经过装饰的身体现在是一种时髦,可是就在不久以前,人体艺术在西方还是不可多见的景观。在1990年所做的一次非正式调查中,人们发现只有3%的美国人纹过身,而且他们之中大部分是男性。衣服脱下了,大型广告牌上尽是男性强壮有力的光胸脯,统治舞台的是越来越少的穿着,越来越暴露的肉体。当这股崇尚裸体之风过去后,身体的装饰之风又兴盛起来,并由那些虔信的西方人带到了世界的各个地方。
  纹身(Taattooing)据说兴起于公元前4世纪的纽比亚。这一名词来自塔希提语,意思是敲打(strike)。纹身一般是用野猪的牙齿、海龟的壳或极细的针来进行的,首先是刺开皮肤,然后再染上颜色。19世纪时,达尔文发现纹身盛行于“从北部极地到南部新西兰的广泛地区”。
  身体瘢痕或印记(cicatrition,scarring)产生自用刀或别的器具在皮肤上雕刻出的各种形状。在世界的不少地方,因为人的皮肤黑,所以这些印记不太容易看得出来。对身体进行穿刺(piercing)的做法在各地都很普遍,人们发现木乃伊的耳垂拉得很长,而且其中一只还有两个小眼,显然曾有重物在上面悬挂过。综观整个人类历史,人们曾将各种各样的装饰物——贝壳、骨头、羽毛和金属制品等等——从自己的耳朵、鼻子上穿过去。他们穿过或装饰过的范围几乎涉及到脸部的每一个地方:耳朵、鼻子。嘴唇、额头、舌头,和身体的全部性感区域:肚脐、乳头和阴部。对这些神经末梢丰富地区的穿刺可激起人持久的感觉,观看者只要看到这些穿刺,也禁不住要想象这种感觉是怎样的。
  18、19世纪,当西方的传教士、商人和探险家闯入到世界各地的时候,他们惊奇地发现并非各处的人们都跟他们一样讲究衣服的穿着。人们不仅有赤裸着身体的,而且还有往身体上绘画、做标记、刺花纹的。尽管这些装饰方法各各有别,但它们的实际功用却和西方的服装是同等的。艺术史家安妮·霍尔兰德就自己所观察到的现象总结说:“‘着装’的定义有时是很有弹性的,以至这其中的差别是如此地相异于我们通常之所见……那些不穿衣服的人仍发展出了一种自然而然的装点习惯,像西方人的服装所表现的功能那样,这种装点习惯亦成了一种完全人性的必要标志;就身体本身的完整意义来说,它们就是某种形式的服装。”
  就像服装一样,纹身、刻记、刺字在他们自己人看来是非常漂亮的,然而,这些做法的主要目的似乎不仅是美,它们还是将人们区分出来的标志。人们可以凭此识别一个人的等级、身份、性别、年龄以及成就等等,事实上就跟服装所表现的功能一样。在许多文化中,纹身和刻记标明了青春期的成熟、婚姻的状态、第一次成功的打猎等等情况,它们依各部落现定的不同而不同。纹身和刻记就像衣服,也可以表现个性特征或特殊意义,特别是用在西方文化中的时候。恋人将所爱人的名字刻在自己的胳膊上,就像刻在树干上一样。但是纹身、刻记和穿刺还带有别的、更重要的信息。在世界的许多地方,纹身和刻记是举行成人仪式的一部分。如同抽烟、喝酒和其他形式的技能一样,纹身、刻记和穿刺在西方年青人那里具有着同样的功能。纹身和刻记不仅疼痛而且有感染的危险,因而也就昭示了一种力量和意志。猎人和武士都以身体的伤疤为骄傲,那些纹身、刻记和穿刺的人们也表现了一种挑战肉体痛苦的勇气。身体艺术是痛苦的。
   
美容之术

  对身体施行艺术装饰的现象在两性中都存在,然而至少在西方,主要还是盛行于男性之中。但是,如果说到对脸的修饰,则主要属于妇女。胭脂和脂粉可能有时会施于男性,但唇膏和眼线如用在男性身上则肯定有损男性的形象。男性美容业最近几年有所增长,但有一个方面是例外,这就是男子化妆品市场。
  妇女们对自己涂脂抹粉、装俏扮靓,不亦乐乎。她们将有毒的铅和水银与蛋清、柠檬、牛奶、醋相混合,然后涂在脸上。她们还用水蛭来吸血和吞咽砒霜。她们也学古希腊人、罗马人或更晚些的伊丽莎白一世,在乳房和额头上绘上蓝茵茵的血管。2000多年来,欧洲人用于脸上的化妆品都是由铅粉制成的,它一般与白坚相配,或者也与酸醋、蛋清相混,调制成糊状后,再厚厚地被涂抹在脸上,令面部的皮肤与其天然的色彩尽失。教皇朱利亚斯三世的西班牙籍医生安德里斯·德拉古那曾抱怨说:他简直都可以“从她们两边的脸颊上削下厚厚的一层脂粉来”。当时妇女的化妆就是如此这般的浓涂厚抹。
  在中国与日本,妇女的化妆方式也是一样,在涂得白白的脸上,擦上一层红红的胭脂,再配以染了色的指甲。在古代的日本,大约从公元9世纪到12世纪的时候,妇女们常在脸上施以厚重的白粉,它是由大米粉(后来改为白色铅粉)加上从藏红花中提取的物质制成的。日本妇女对皮肤的白皙非常注重,有人在日本的医药柜台前发现,增白剂与用于清洁的化妆品和唇膏一样地好卖。正如日本的医药品牌经理所解释的:“日本妇女相信,美好的皮肤绝对应该是白皙而又统一的。她们讨厌雀斑。”
  一直以来,将脸涂成略带粉红的浅白色的化妆方式都为美国人所喜好。化妆师科文·奥可英述及1967年他还是一年级大学生的时候,如何把商店店员脸上的化妆品当成了药膏。他对她与他一样也遭受了蚊虫的叮咬表示同情,但是他得到的却是对方令人感到尴尬的沉默。回家的路上,他母亲对他解释说,那种涂在脸上的白粉实际上是一种化妆品。在这种白色的底子上,妇女们毫不犹豫地采用了红色,将它大胆地涂抹在嘴唇和脸颊上。红色,是血液的颜色,也是脸羞红时的颜色,还是乳房、嘴唇和性器官的颜色,在性爱的过程中,它是最醒目的。这种颜色远远地就可瞧见,并且容易激起人的感情。同样的原因,红色被用作停止的标志、铁路的信号和消防车的颜色。早在公元前5000年,红色颜料就被用在人的嘴唇上;1910年,它被制成口红的形式,在巴黎包装上市。截止到1930年,这种管装的东西销售量是如此之大,以至遍布从芝加哥到旧金山的广泛地区。服装设计师贝翠·约翰生曾经说:“我死的时候,一定要口涂口红躺在医院里。”许多妇女都有着与贝翠一样的感受。人们在古苏丹和埃及的墓石里就曾发现了好些罐红色氧化铁,显然,希望死后还能享用口红是古今都有的愿望。
   
秘密与谎言

  历史地看,女性使用脸部化妆品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男性的赞许,但是她们也一直在坚持不懈地使用。古罗马诗人马提尔对女人的此等做法提出谴责说:“你只是一个谎言的组合。你人在罗马,而你的头发却长在莱茵河畔;夜晚,你将丝质的睡袍搁在一边时,你也将牙齿搁在一边;为了过夜,你将整个人的2/3都锁在盒子里……这样就没有一个男人会说,我爱你,因为你不是他所爱的那种人,也没人爱你的那个样子。”奥维德警告女人道:“你的矫饰毫无疑问该让它终止。看到你脸上流下的那一串串浓腻的脂粉,谁能木感到恶心?我为什么要知道那给你的皮肤带来白皙的东西都是些什么?”
  教会人士对此更是义愤填膺。圣杰罗米写道:“缘何一个基督教妇女要将这种花花绿绿的东西涂在自己脸上呢?这种春情的催发剂、欲望的激发器和不贞洁灵魂的象征?”亚历山大的克莱门特宣布说,一个戴假发的人将得不到神的祝福,因为祝福留在了发上,没有达至本人。“教士把他祝福的手搁在了哪里?他是在为谁祝福?不是这个衣冠楚楚的妇人,而是另一个人的头发,头发下面的另一个脑袋。”
  18世纪晚期,英国议会通过了一项法律,欲判定施行化妆的妇女是在实行巫术,那些因这种虚假装饰的诱惑而与一个女人结合的男人可以凭此控告而获得自由。“从本法案实施之日起及其以后,所有的妇女如果有利用香水、颜料、化妆品、假牙、假发、铁夹背、裙箍、高跟鞋和撑背等等引诱他人与之结合而成为夫妻者,将适用此项法律,她们将被分别判定为行使巫术罪和用意不良罪,由此结成的婚姻也将无效和取消。”这个法律后来没有实行。
  1711年,英国杂志《观察家》发表了一封从一个精神上受到折磨的丈夫那里写来的信,信中这样写道:“先生……我有极强的欲望想废掉我的妻子,并且希望,在考虑到我目前处境的情况下,你们与我保持一致的意见:向她提出离婚。我曾是这样地喜爱她所有的一切,她那光洁的前额、脖颈、还有胳膊,她的头发放着闪闪的金黄色光芒。然而令我深感惊异的是它们全是假的,全是装饰的结果。因为这样做的结果,她的皮肤已经变得黯淡无光,以致她第二天早上醒来时,那苍老的容颜就像是我昨天晚上与之同床的那个女人的母亲。我应有充分的自由与她分手,除非她的父亲能使她的财产与她那真实的而非虚假的容颜相配。”
  过去国王常常差遣画家去见他未来的新娘,并要求给他带回来一张她的肖像。尽管这种婚姻常常以巩固政治地位为原则(或扩大领土,或增强家族势力),但新娘的容貌始终是很重要的。英王亨利七世的做法就可以使我们一窥那些做国王的在此事上的态度。除了要求交给他一张正式的画像之外,他还向将要旅行的特使提出了一长串的问题,包括指示他们要“注意她的容貌如何”,“她是化过妆的还是没有化过妆”等等。人们希望王室女性和女贵族对她们未来丈夫的容貌不要太看重,但她们常常会要求而且也会得到一张他们的画像。伊丽莎白女王不愿意与任何她没见过面的男人结婚,结果她拒绝了所有的人,死时仍为处女。她乐意与她的那些追求者们调情,直到晚年,她脸上还擦着白粉,腮上涂着胭脂,头上戴着一顶用金红色发卷装饰的假发。也许不能确定这样做的效果,所以最后20年里,她从不照镜子。
   
梦露与“猫王”

  白皙、红润的肤色代表青春、代表女性——从来没有生育过的女性。这就是为什么各个年龄段的妇女都要竭尽全力保持这种肤色的原因。她们试图模仿那些刚刚成年的少女的美,普遍地希望自己的皮肤光洁润泽,并采取各种办法来达到它。现在不光有古老的脸部化妆方法,还有不断提出来的、新的脸部整形要求,目的都只有一个,就是为了保住青春的丰采和倩丽。
  文化的多样化使得我们将肤色与种族相联,然而肤色不光因人种而不同,也与性别和年龄有关。事实上,在一个同种族的小社会里,影响皮肤差异的主要因素是性别,而与是否过多的暴露于阳光中毫无关系——这可以从我们身体上那些没有暴露在阳光中的部分而得知,也可以从某些社会环境中那些与男人一样多地劳作在户外的妇女身上了解到。同种族中男女肤色差异的规律是,女人一般比男人要白皙一些,因为妇女血液里更少血红素,皮肤中更少色素沉着。古埃及、克里特和日本的艺术家都曾在人物画中用不同的颜色来强调男女之间的这种差别,他们用白色、黄色或金色来表现女人,而用桔黄、红色或棕色表现男人。一千年后,浅棕色头发的“猫王”爱尔维斯·普莱斯利将自己的头发染成蓝黑色,为了引起大家的注意,他还不断地用手向后将他那蓝黑色的头发。玛丽莲·梦露本是一个肤色中等、脸有雀斑的女人,但她将脸色涂得雪白雪白,头发也染成了金黄色。为了增强性别感召力,每个人都试图通过改变皮肤和头发的颜色来强调自己的男性特征和女性特征。
  婴儿的皮肤和头发远比他们的父母白皙、娇嫩,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也会渐渐失去原先具有的这种白皙和光亮。除了斯堪的纳维亚人,一般人的头发在过了早年的孩童期后很少还能保持亚麻色。人类学家皮特·弗罗斯特指出,妇女的白皮肤与婴儿的白皮肤一样是有其作用的,即阻止他人的攻击和显示青春亮丽。
  但是他同时也指出,男人与女人间肤色的差异是性激素作用的结果,它直接预示着一个女人是否丰产。小女孩和小男孩在皮肤色泽上是没有明显差别的,他们的差异要在青春期的时候才表现出来。这时,男孩会变得黑一些,女孩则变得白一些。以后,妇女在每月的排卵期肤色会白一些,而在其他的时候黑一些。怀孕和服药会使她们的皮肤变得比平时要黑。怀孕的变化不仅通过体形表现出来,而且也通过皮肤的颜色表现出来,如脸上的孕斑和乳头颜色的加深等等。尽管这些现象大部分在生过孩子之后会自然消失,但一个女人的头发和皮肤在生过孩子之后要比以前黑下来许多,而那种只有年轻女孩才有的青春色泽基本上就永远消失了。这样,一个妇女皮肤颜色的相对变化,就是她的荷尔蒙分泌情况的直接反映。
  神经学家V·S·拉马钱德兰提出,还有一个可能性,就是生存选择的压力更多地偏向那些皮肤白皙的女人。白皮肤比黑皮肤更像一扇透明的窗口,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健康、年龄状况和性感。“为什么男士更偏爱金发碧眼的女人呢?”他回答说,金发碧眼者受到宠爱主要是因为她们的皮肤而不是头发,虽然好像肤色是为头发做陪衬的。依照拉马钱德兰的说法,从白皮肤上容易反映出一个人患过的疾病(如贫血、黄胆、感染等等),还有他(她)的性感和性冲动(是否容易脸红),他(她)的年龄。尽管男女双方都比较看重对方的健康状况,但对一个男人来说,女人的年轻更重要,而性感在女性身上比较难看出,因为她们表现得比男人更含蓄。所以,拉马钱德兰认为,女性皮肤白是性选择的结果,因为白皮肤的女人是最少可能欺骗他们的女人。生物上的优势就这样变成了美学上的优势。
  人类学家道格拉斯·琼斯则提出了另一种看法。他说,男性偏向选择浅肤色的女性作性伙伴,是普遍或接近普遍地存在于各种文化中的现象。《卡玛·苏特拉》一书写成于公元1-4世纪之间,其中塑造了一个理想妇女的形象,其皮肤就被描写得“细腻、透明、白皙,看起来像黄灿灿的莲花”。社会学家注意到日本男人将“皮肤的白皙看成是日本女性美的一部分”。而日本妇女则更喜欢“带点浅棕色色调的男人。……许多妇女在漂亮男人和有魅力的男人之间都有区别,一个漂亮男人的皮肤可以是浅白细腻的,如同演员一样。这种男人尽管很悦目,很受人欣赏和喜欢,但他同时也被认为太‘女性化’,不适于做女人的依靠。相反,一个皮肤微黑的男人则是有魅力的,他显得充满活力,富于男子气概,叫人信赖”。在美国怀俄明州,科卡西思学院对学生们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男生们说他们喜欢寻找那些有浅色眼睛、浅色头发、中等白皮肤的女孩子,并与她们约会。而女生说,她们更喜欢男方有一双黑色的眼睛、黑色的头发,而不喜欢男人的肤色过于白皙。这种调查研究的结论只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在一个多文化的社会里,对浅肤色女人的喜爱本身并不表明什么。种族差别将淹没一切由年龄、生殖力和是否生过孩子所产生的细微的肤色差别。所以在一个多文化的社会中,男人对浅肤色女人的喜爱和要求可能与他的美感毫不相干,而更多地与他所追求的社会地位和内心的种族意识有联系。70年代,南非的黑人妇女因为过度地对皮肤进行漂白而感染了一种严重的皮肤疾病,这决不是因为她们要追求一种青春亮丽的形象,而是因为她们希望一种社会地位的变化,因为这是一个各种权利和特许都与肤色息息相关的国家。
   
羞红的新娘

  查尔斯·达尔文曾经观察到;“脸色变红,这是最最特别、也最最富于人性意味的表情。猴子也会因为激动而脸红,但是如要证明所有的动物都会脸红,则还需要提出比这多得多的证据。”脸红,如怕痒痒一样,是青年人身上特有的,成年之后就会消失。小孩子和青年比成年人容易脸红,女孩子比男孩子容易脸红。脸红局限在一个可视的区域内,如脸上、脖颈处或有时在胸前。科学记者罗杰·宾汉姆说脸红是青春期诚实的标志——如一个有自我意识的青年,有性想象力、性前途,但是还没有性经历。尽管脸红显露了他痛苦的自我意识,但它更多伴随的是年青人的爱情。正如达尔文所说的:“没有哪一对年青的恋人——他们把对方的敬慕与爱看得高于一切——会彼此不常常脸红地互相追求。”
  V.S.拉马钱德兰指出,脸红或害羞意味着性激动。脸上颜色变得楚楚动人时,皮肤同时也会湿润,嘴唇将充血,这时的肤色一般寓意着“你的求爱将得到对方友好的回应,求爱有可能成功”。健康的标志是红润而非苍白的嘴唇和雪白的面颊。缺铁性贫血在大多数国家都是常见病,它外在的标志就是苍白。如今,许多妇女都因为长年的经期失血而表现为贫血,但是在古时候,我们的祖先却很少这样。妇女木是怀孕就是哺乳,这样失血的机会就很少。那时候,如果出现贫血,则原因可能有两个:或者是饮食中缺铁,或者是受到了细菌感染(感染时,体内的铁要聚集起来对付病菌)。
  大多数妇女不加思索地每天使用胭脂和口红,许多还敷上一层粉底,这使她们比自然的颜色要显得白一些。她们借助白色的粉底、润泽的胭脂和鲜艳欲滴的口红模仿没有生过孩子的少女的模样,使自己也具有青春少女一样的性吸引力和生命活力。妇女常常谈论化妆术,甘愿让那些出自生产商之手的化妆品遮掩自己天然的肤色,并坚持只使用特定的品牌。诚如人类学家玛丽琳·斯特拉顿所写的,“皮肤是身体最外在的部分,从这种意义上看,它与具有完整意义的内在人格相比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妇女在脸上涂化妆品,就是重塑自己的形象,使之最大程度地接近心中的理想,这实际上也就是用一种与自己毫不相干的理想化特征取代她本身独具的特征。哲学家斯坦利·卡维尔把现代女演员比做理发店发型展示图上的女模特,要经历各种发型的变化。“新时代的女演员都是化妆师。”在显示自己外貌的独特性和“美”之间,人们大都宁愿放弃前者来赢得后者,并且这种心态还走到了这样一种极端,即许多人觉得暂时性地化化妆还不够,还应该通过手术来对脸型或肤色做一种永久性的改变。
   
让皮肤紧些

  要仿造出青年人才有的那种鲜嫩光滑的皮肤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但这并没有使人们望而却步。年轻人的皮肤之所以清新亮丽,是因为每隔两周它就会自动换一层新的细胞,这样,皮肤的颜色就好像永远是新鲜的。随着皮肤的老化,这个过程会慢慢减缓,表皮细胞将变得暗黄。发黑,油脂分泌腺则越来越缺少活力,皮肤中的胶原蛋白和弹性因素不断减弱,这样就使得皮肤发干并不再柔软有弹性。过去一闪即逝的表情皱纹渐渐地永驻在脸上,随着脸部皮肤下面脂肪的逐渐减少,青年人特有的圆形脸变成了三角脸,皮肤开始下垂。
  如果有幸活足天年,我们将会看到皮肤渐渐变老的过程。原先皮肤鲜亮的白种妇女会比非洲裔的美国妇女早10到20年出现皱纹,而男人出现皱纹的时间又比女人要晚。皮肤的老化并不仅仅是基因时间表上的事情,其中健康因素和生活习惯也起着重要的作用。19世纪白皮肤的美人将她们的脸藏在遮阳伞下边,为的是让它们变得更白。20世纪的美人则嘲笑这些过去的美人代表的不过是虚弱和受压迫者的角色。从20世纪20年代起,褐色皮肤成了一种时尚,它象征着富裕与健康,象征着一个人在大自然与公共社会度过的时间多于拘禁在阴暗的房间内的时间。具有深色皮肤者的社会地位自然而然升了上去。
  艺术家南管伯森和计算机专家大卫·克莱姆利奇合作,研制了一台加龄机。这部机器可以把你的脸录像下来,然后用计算机程序使之老化。1990年,机器在麻省理工学院的艺术展览中心展览时我见过一眼,它会得出两个对未来人像的模拟结果——一个是经过精心照料后的脸部形象,一个是老晒太阳和老抽烟后的形象。约翰逊聪明地将它弄到了商场里,用来为他的防晒膏和保湿剂做广告。任何东西只要能促进产品的销售,就是好的。
  “抽烟会使你变老和变丑吗?”这是一个具有挑战性的标题,德波拉·格拉第和维吉尼亚·厄恩斯特1995年在《美国》杂志上发表了一篇文章,用的就是这个标题。文章中他们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讨论,提出来的结论是“会的”。抽烟多的人比不抽烟的人要生出更多的皱纹,当然这主要是在40岁以后;他们的头发也更容易过早地变白,并有秃头的危险。抽烟从许多方面来讲对皮肤是有害的,尼古丁会使血管收缩,阻止血液流到皮肤里去,使面色看上去就像刚抽过烟的嘴似地发出一种死灰色。频繁的眯眼和斜视,吸入烟气和喷出烟气,还有用嘴抽烟的动作都可能对皮肤留下永久的印迹。谁都知道抽烟会损害肺部的胶原质和胶原蛋白,所以,它们也极有可能对皮肤中的这些物质产生直接得多的影响。
  褐色皮肤看起来闪耀着一种健康的光芒,温暖而光亮,但是发着烧的皮肤也会这样的。太阳晒出来的褐色是皮肤受到损害的表现,它们过多地受到了紫外线的照射,受到照射时,皮肤会分泌出比平时多的黑色素来保护自己。但是只有到了一定的时候,这种损害才表现出来,到了晚年,这种人脸上会生出更多的皱纹、棕褐色斑块和罹患皮肤癌。只有数目自然的黑色素能够保护皮肤免受伤害,这就是为什么非洲裔美国妇女得癌症的人数,只是除希伯莱裔以外白种妇女中患癌症人数的1/14的缘故。
  因为阳光和抽烟对皮肤的损害要很多年以后才能看出来,所以,许多健康的追求者、美的热爱者对日光浴和抽烟一直爱不释手。好处几乎是立即的,尼古丁直接引起大脑神经中枢的兴奋,而褐色皮肤则暗示青年人有过沙滩冒险的经历,于是换来人们的交口赞扬。或许有些人明明知道存在着危害,但是仍然又是抽烟又是晒太阳,欲以此来显示自己的健康是实实在在的。那些进行日光浴和抽烟的人就像穿刺和纹身者一样,会对人夸口说:“我呀,健康得很,什么事都能做。你看我,形体一点都没变,脸上什么事都没有,还是那么好看。”然而再过20年,那曾经夸下的海口一定会反过来惩罚他,尽管年轻的时候他可以毫不在乎。
  为了抵消年龄的肆虐和坏习惯的侵蚀,妇女们要借助化妆品来保护她们的面庞。从远古的时候起,人们就把注意力放在预防衰老上,而不仅仅是掩饰它。这可能反映了我们对年龄无情的认识,但是今天,我们不再满足于仅让皮肤保持湿润、光泽,这种防护性保养方式我们认为已经过时。今天,我们都喜欢将水果或甘蔗中的酸提取出来,将它们涂抹在脸上,以除掉表面的那层皮肤;或者使用从维生素A类物质中提制出来的太阳防护剂,用它来加快皮肤的更换过程。对于那些希望效果更长久些(譬如说10年)的人来说,以酸换肤的方法就只得让位给手术刀和激光束了。
  全世界几乎一半的美容手术是在美国进行的,而美国手术的1/3又是在加利福利亚完成的。在美容手术中整形手术是目前的主流。在美容病人中,71%每年所挣的钱不到5万美元,30%不到2.5美金。在1993年《健康》杂志所进行的一次民意调查中,有一多半以上的人同意美容手术“总有一天将会如染发一样平常”。海伦·布兰斯福德曾不止一次听她丈夫、作家杰·麦克伊勒瑞说起一个年青漂亮的女演员,于是她去做了面部拉皮术。她做出预言说:“公元2000年的时候,整容手术最多不过被看作是一种技术化了的化妆术。”末了,她又从历史的角度对这个问题做了说明,说:“如果当时有麻醉药,克莉奥佩特拉就成了她那一千年里的美容之星。”
  据“美国整形暨恢复协会”说,仅1996年一年,就有60多万例整容手术在美国施行,其中大多数是为30。40和50岁的白人妇女施行的。有色人种妇女施行手术的大约占20%。男人与女人一样需要将他们那生得有些高的耳朵贴伏下去,而许许多多男士都希望将鼻子重新再造一下(鼻子整容术中,男人手术的比例为24%),但一旦涉及到改换老化皮肤的问题,则妇女的人数就远远地超过了男性。
  据“美国面部整形与康复研究院”1993年的报告,74%的整容手术是为女性做的,而“美国整形暨康复协会”在回996年的报道是89%。尽管割眼袋和拉皮手术位于5项男性最喜欢做的整容手术之列,但85%的割眼袋和叨的拉皮手术仍然是在妇女中间进行的。正如我们前面所讨论的,年龄在一个男人的择偶中有着重要的意义;大多数人相信,随着年龄的增长,男女双方的相貌水平都会下降,研究结论对此也是支持的。但一般认为,女人容貌下降的速度比男人要快得多,特别是当男人对着一个女人的照片品头论足的时候。所以,女性们都热衷于掩饰她们的年龄,这是毫不奇怪的。
  性激素缺乏在皮肤老化中占有重要地位,特别是妇女,对这种东西的缺少表现得更加敏感。更年期妇女性激素缺乏往往伴随着胶质蛋白的减少,皮肤脂肪也会跟着减少,皮肤变得干燥,皱纹出现也就是很正常的了。女性病专家拉道尔夫·马霍克斯曾经在魁北克城的世界修女大会上给60名修女开出了性激素补充剂,她们都是很少晒太阳和没有抽烟历史的。他发现一年之内这些妇女的皮肤下面就新长出了12%的肉。别的实验还发现,荷尔蒙替代疗法可以使更年期后的妇女减轻皱纹深度、缩小毛孔直径、增强皮肤湿度和提高胶质蛋白的数量。这里不是说荷尔蒙替代疗法就是一种美容方法(特别是它还可能引起皮肤的破坏和疾病),但是所有的研究都表明,性激素在保持皮肤的年轻和滋润上有着重要作用。未来,我们可能会失去对于年龄的感觉。为了让年龄不再随意变老,人们现在是一发现有衰老的迹象就开始采取行动。目前最新潮的作法是“年龄促降法”,即人们在30岁的时候就开始美容,而不是像以往要等到50岁以后才去美容。这种作法的结果就是让衰老永远不再出现,而这又与奥斯卡·王尔德笔下的道林·格雷有着显著的区别,在我们的阁楼里不会藏有一张自个的画像,将我们衰老的过程—一记录在案。衰老的证据是不会存在的。
   
洁白无瑕

  看看粉刺霜广告和皮肤科医生的门诊室,人们都会以为长粉刺仅仅是女性的事情。女人比男人更愿意就皮肤分泌的问题去求医问药,也比男人更喜欢使用遮盖性产品。而事实上呢,更容易得粉刺的是男性而不是女性。原因很简单,导致粉刺产生的分泌过盛现象是由汉觉精(andro-gens)即雄性激素引起的。尽管汉觉精被称为雄性激素,但它事实上可以从男女双方的肾上腺中产生出来。女性是在卵巢中分泌出少量的雄性荷尔蒙,而男性则在睾丸中产生,他们的分泌量是女性的10倍。
  所有的青年都会得粉刺,他们希望这只是伴随青春期的到来而到来的事情,与突然而至的长高、嗓音变重变粗和情绪的不稳定是一回事。但是粉刺的生长期会持续到青春期之后。如果女性脸上长得过多,则可能意味着体内的雄性荷尔蒙分泌过于旺盛,或皮肤对雄性荷尔蒙过敏。曾有一次测验表明,在为粉刺而求医的年青女子中有90%是体内的睾丸激素(testosterone)高出平均水平,而其中一半以上的人患有卵巢功能不良症。许多粉刺患者也更易在脸上或身体的别的部位长出过多的汗毛。而如果她的停经期提前了,老长粉刺则可能表明了这样一个事实:体内的雌性激素过低,以至无法抵消体内雄性激素的影响。女人比男人长的粉刺越少,越是为每一个瘢痕而着急担心。粉刺在光滑的脸上显得太扎眼,因而也就被小心谨慎地掩盖起来,因为它们与身体内的雄性激素相关。而在妇女身上,任何与雄性激素相关的标志都是与生殖意义相反的。这不是说粉刺是男女双方所喜欢的东西,它们并不受到欢迎,因为它们常常意味着感染(粉刺是由细菌引起的),意味着更加厉害的病症(如麻疹呀什么的),或者皮肤上生有寄生虫。
   
无表情的魅力

  面部皮肤之下即是脸部肌肉群,这一肌肉群有着重要的进化论目的:让脸部微妙微肖地表现各种各样的感情意义。这就说明了为什么面部肌肉群与身体别的部分的肌肉群不一样,它直接位于面部皮肤之下。但是,经过多年重复不止的牵拉和褶皱,这些表现感情的纹路越来越长久地逗留下来。妇女的脸比男性的要生动,皮肤也更加精致娇嫩,所以这些纹路的形成并不会让人感到很舒服。
  很多妇女都感到苦恼,因为随着年龄的变大,她们的脸不但显得疲惫,而且还显出有些生气的样子。一个妇女说,“如果是笑的样子,倒还不那么坏。”为什么对一桩她本人并不感到生气的事,她的脸会显出生气的样子呢?当年龄变大的时候,我们的嘴唇也会变薄,前额跟着耷拉下来。这一切都十分类似我们生气的时候面部肌肉可能会有的表情:额头压得低低的,上下唇紧紧地绷在一起。如果出现紧张和担心,我们喜欢把额头蹙在一起,拧成一个结,而当我们年龄变大的时候,两眉间便出现了一些垂直皱纹,而那些横亘在我们额头上的水平线也留下了我们以往感情的微妙的回响。
  一种最新的整容方法是将微量的神经毒注入到两眉之间,这种神经毒可引起麻痹现象,所以注入以后将对两眉间的皱纹肌——即把两眉凝结在一起的肌肉——起到暂时的麻痹作用。在这种“毒化麻痹”之后,两眉间的垂直纹路就会消失,以后不管有多么忧虑焦心的事,都不会再起这种皱纹。当然更长久的办法是做手术消除这种皱纹肌。但是面部肌肉麻醉之后,一个人如何准确地表达他的感情呢?一般,当我们听到不愉快的声音、看到厌恶的事物或受到惊吓的时候,或者是看到他人将皱纹肌皱起来的时候,这种皱纹肌就会自动地皱拢,以此传达出我们内在的情感。我们与他人交流思想感情的方法之一就是面部模仿,即无意识地追摹他人的面部表情。脸上肌肉的活动与我们的感情活动是如此地密切相关,以至我们可以从上面读出全部的内在感觉。
  在整容方法中,“毒化麻痹”法和其他的麻醉方法不是对我们的面部表情形成破坏作用的推一方法。额部拉平术也可能无意中会产生一个人永远在睁大眼睛表示惊奇的神情。一项研究把根据整形外科医生的意见将额部拉平后眉毛所在的位置与美容师所认为的理想眉毛的位置进行了比较。实验者让他们观看了由计算机模拟出来的具有不同眉毛高度和形状的脸形,然后请他们表达各自的看法。结果两组人都喜欢那种眉毛高度与外耳廓最上端平齐或在外耳廓之下的脸部形象,而不喜欢眉毛长在外耳廓之上的形象。选自被人反复引述的16篇有关拉皮术的文章的100多张术后照片,都是眉毛长在外耳廓之上的,这就使得这些妇女的脸永远带着一副惊异的神情。
  我们在第5章中还会更多地谈到关于改变面部特征的问题。对皮肤施行的外科手术会消除坏习惯所留下的影响,恢复年轻的形象,但是就妇女们而言,对脸部113部分所做的修改,会带来神情更天真、眼睛睁得更大、既没有担忧又不觉愤怒的效果。拉过皮的脸看起来更有活力,但是也不可避免地更缺少表情控制。现在流行的面部表情是没有表情,那些在舞台上走来走去的模特儿都是一副冷面孔。狄德罗说,一个女人的美在于表情为零,“一个青春型的女孩……是纯洁的、天真的,同时也是没有表情的。”难道这就是一个女人在年纪越来越大的时候所要向人展示的形象吗?保罗·埃克曼是世界级的面部表情研究专家,他认为,跟我们鼻子的形状和嘴唇的线条一样,微妙的感情表达也是受到基因控制的;我们改变表情,也就是改变一个家族的形象,这种形象标志与我们说话的声音和笑的方式一样,是可以代代相传的。
   
肤色与美

  美和种族,这两个话题搁在一起是绝对危险的,这等于将两颗炸弹绑在了一起。但是从全世界各种时装杂志所刊登的大幅白人模特玉照来看,这又是两个不可避免的话题。为什么会这样呢?虽然杂志《她》也同时在中国包括西藏地区(有8个订购者)发行,里面也刊发了一些亚裔模特儿的形象,但每一次出现在封面上的总是白人模特儿。正如最近一期《纽约时报》上所说的,一个通过巴西杂志了解巴西的外国人一定“会以为这个国家的主要人种都是北欧人的后裔,因为高挑标致的金发女郎从封面上对你微笑着,白皙的面庞占据了除体育版以外的所有版面”。
  没有人确切地知道人原来的肤色是个什么样子,只是今天世界上大部分人的皮肤都呈现棕色,所以,大概1万年以前,人都是棕色的。皮肤中色素的含量可帮助人们避免太阳的伤害。在赤道国家扎伊尔,黑皮肤的土著人很少罹患癌症,而在澳大利亚,由于所居居民大多是英国人和爱尔兰人的后裔,所以皮肤癌的发病率就远远高于世界其他地区。
  浅色皮肤是适应低阳光照射水平而出现的。因为身体需要将照射在皮肤上的阳光转化成维生素D,维生素D再转化成钙,所以,浅色皮肤在阳光少的地方具有生存优势,它可以让最大数量的阳光穿过皮肤。在饮食富含维生素D的地区,比如说生活在极地地区的伊纽特人中,由于他们的食物以富含维生素D的鱼和鱼油为主,他们的皮肤就不是白的。
  白种人并非天生就比别人更美,事实上,浅色皮肤与其他肤色的人相比具有很多的缺点。它出现皱纹的时间最早,脸上易生斑点,比亚裔人和非商人更容易长粉刺和罹患癌症。白种人的头发还容易早早地变灰变白,秃顶的人也比别的人种多。除了日本北部的爱纽斯人之外,白种人身上还长有比其他任何民族更多的体毛。
  像杰里德·戴尔芒这样的许多科学家都相信,皮肤颜色和其他身体特征所表现的地区性差异不仅是物竞天择(譬如对天气和环境的适应)的结果,而且也是性对象选择的结果。我们的祖先是在一种彼此隔绝的环境中生存发展的,他们困于一方,养成了种种占统治地位的性情偏好,这必然使得他们孕育出来的后代在体貌特征上有着显著的差异,而这是自然环境的塑造力量所无法达成的。
  不管性对象的选择在我们今天所见到的皮肤差异上是否起到了决定性的影响,有一个事实是清楚的,这就是皮肤的颜色不反应皮肤下面所具有的内容。诚如基因学家路易吉·斯福扎所写的:“正因为它们裸露于外,所以肤色的巨大差异才给我们留下了如此深刻的印象,使得我们自然而然地以为,在我们身体其他的基因构成中,也如表面这样存在着巨大的差异。而事实并非是这样的,我们不同肤色人种间的其他基因构成几乎没有任何差别。”人类学家阿兰·古德曼在这方面表现出了他的敏锐,他看到了科学和人类思想偏见之间的分别,他说:“本性劣质的生物体与作为社会生活经验的生物体之间没有任何关联……事实上的种族分别虽然不存在,但种族主义却可能存在。”
  美丑判断是社会地位高下最灵敏的感测计。在无论什么国家,都是经济上据统治地位的群体将他们的体貌特征作为审美判断的标准,而其他的群体也都急于去模仿这些据统治地位的美的标准。基于人性的普遍爱好是存在的——如对光洁的皮肤、油亮的头发和他满的嘴唇的喜爱,但具体如何体现这些标准或喜好,则因为执掌缰辔者的不同而不同。60年代,社会学家哈里·霍廷克在西印度群岛进行了一次关于种族关系的研究,在研究中他视察到,一个人体貌上是否吸引人,其标准绝对是由居于统治地位的族类的外貌特征决定的。那些能够通过标准检验而进入到统治集团的人,其社会地位有可能获得不断升迁,并会被人看作是“有吸引力的”人。
  为什么巴西的杂志封面都由白人妇女统治着呢?与美国一样,这一现象可追溯到存在于葡萄牙人与当地土著印第安人和非洲人之间社会地位上的极大不平等。葡萄牙人1500年来到巴西,到来后,就征服了当地的土著,并把从非洲劫掠来的黑奴当做他们甘蔗种植园的奴隶。直到4个世纪以后,白人人口仍只占到巴西总人口的40%,但他们却据有着大部分财富和权力。1996年,一本名为《巴西种族》的杂志出版了,并宣称它的创刊是为了“9000万不被看见的人们”——即那些非白种人,因为他们在媒体中几乎是不被人看见的。这份杂志一出版,一星期内就卖出了20万份。这一旺销势头,使得它的总编辑阿诺尔多·马塞多激动地说:杂志以其一己的力量打破了这个神话:即用黑人作封面的杂志是永远卖不出去的。
  美国的审美标准不仅是白种人的,而且还是按第一轮移民到美国的白种人的体貌特征确定的。这些人来自北欧和西欧,他们到达后就追杀了大部分当地土著的印第安人,并把从非洲带来的黑人作为供他们役使的奴隶,确立起了以种族为基础的权力精英制度。20世纪初期,新一轮移民浪潮中的移民主要来自南欧和东欧,如意大利、波兰和俄罗斯等国。而今天不断移民到美国的人种则主要是亚洲人、中南美洲人和非洲人。所以美国的审美标准反映了这样一个事实:北欧和西欧的移民到得最早,因而首先在美国确立起了一整套以自己为精英的意识形态和审美观念。理想的美人不仅应该是白种人,而且应该是WAsp。1921年,第一位美国小姐选出,她的名字叫玛格丽特·戈曼,是一位年仅15岁的眼睛碧蓝、头发金黄的高中学生。1945年,美国选出了第一位也是惟一的一位犹太籍美国小姐,贝茜·密尔森。1984年,美国小姐的桂冠终于戴到了一位非洲青女孩的头上,她就是瓦莱莎·威廉姆斯,虽然她具有的仍然是一身浅色的皮肤和一双菜色的眼睛。
  文化评论员M.G.罗德把芭比娃娃称作“太空时代多产的偶像”。它“不仅代表了美国或消费社会的妇女形象,而且代表了一种超国界、超伦理、超地区的女性准则”。然而,从1959年一直到1980年,这个女性准则都是由金发碧眼美人来代表的。直到20年以后,玛特尔开发了第一个黑人芭比娃娃和亚裔芭比娃娃,这一标准才被打破。十分凑巧,这一年也刚好是第一个非洲裔美国妇女被评选为《花花公子》杂志的“玩乐之星”的一年。
  1969年,有人问一家纽约模特儿公司的经理维勒米娜,她曾把最早的黑人女模特之一纳奥米·希姆丝推上杂志封面,是否非洲裔模特儿只是一种“潮流”,她愤怒地回答说:“不,黑人不是一个暂时的代替物。”但是20年后,有色人种妇女仍然很难从模特儿群中找到与她们的肤色与特征长得相似的人。1991年,纽约消费者事务部发表了一篇题为《看不见的人》的报道,报告说他们对27种全国性杂志社的1.l万多份广告和157份时装目录单进行了调查统计,结果发现其中96%的模特儿是白人。在美国,尽管有11%的刊物读者是非裔美国人,可是在美国广告中却只有3%的模特儿属于非商,在编辑出版物中是5%,至于亚裔人种模特儿,那就更少了,只有1%。
  1994年,由贝蒂·弗里坦和南希·伍德哈尔发起成立的“媒体女性”组织对媒体中的性别问题进行了研究。他们查找了下面9种妇女杂志在10月号上刊登的所有模特照片:《诱惑》、《她》、《都市人》、《精英》、《魅力》、《哈珀荟萃》、《奇妙者》。《时尚》、《女士之家》。这一次真是使他们对那些瘦削高挑的白人妇女形象大大地饱了一次眼福,他们共查到了205个女模特地形象,而其中属于非裔的只有10个,属于亚裔的则仅为6个。
  然而,欧洲血统的人在美国是不可能永远处于统治地位的,他们很快就会被取代和超越。《每周消息》报最近有一篇文章预计,到2050年,非希伯莱裔的白人将从目前占统治地位的74%(199年统计资料)的绝对多数降下来,降到只占53%的微弱多数,随之升起的将是混血人种的数量。1990年,亚裔美国人中20多岁的青年有67%是与他们族外的人完婚的。1996年,非裔美国人的总收人是3.67亿美元,他们平均每人花在化妆品、洗涤用品和装饰品上的费用是其他消费群体的3倍。1992年,非裔美国人购买的护发类产品占全美购买量的34%。但是尽管非裔美国人花在杂志上的费用达到了1.75亿美元之巨,广告商仍然声称如用黑人妇女做杂志的封面,定会减少杂志的发行量。像《紫檀女》和《紫檀公》杂志,本就是以黑人读者为对象的,但是它们仍然不得不靠从高档时装企业招揽广告来维持发行量。正如人类学家道格拉斯·琼斯所说:“只要社会中还存在着等级划分,只要人的身体特征还决定着一个人的社会地位,那么体貌上的标准对人的审美观念就会产生影响。个人和族群的社会地位——特别是他们在婚姻市场上讨价还价的条件——不仅仅依赖于他们的政治实力和经济实力,而且也依赖于他们身体特征上与占主导地位的人们的距离。”我们正朝着新的世纪迈进,美国人的审美观念也日益丰富多彩,那种西北欧人金发碧眼的美人模式将让位给新的审美需求——那种以丰富多彩为美的要求,封面女郎必以白人女孩为美的固有观念将一去不复返。
   
头发

  一个人全部的头发加起来大概有10多万根,每根头发一年长6英寸,最终则会长到2-3英尺。头发就像一个衬垫,让我们的头部得到保护,但是难道我们需要有3尺长的头发吗?眼睛毛只长到适宜的长度便停止了,保护我们的眼睛受不到光线和灰尘的伤害。覆盖在眼睛上的眉毛可以为我们阻挡汗水和阳光,但它演变至此的部分原因还可能是为了帮助完成面部的感情表达。身体上的汗毛标志着身体发育的成熟。头皮上的毛发则一无这些功能,除非是为了吸引配偶。
  当一个女人开始以她的头发为玩弄的对象,时而甩一甩、时而扬一扬的时候,可以肯定她是在传递求爱的的信息。社会学家注意到,觊觎中的女孩子一般少不了要表现这样三个挑逗性的动作——抿嘴唇、歪脑袋和甩头发。头发的种种特性组成了一套完整的感觉效果:它有颜色、光泽、质地、香味和流动的感觉。
  1548年,意大利教士阿格诺罗·弗伦左拉在《关于妇女美的谈话》一书中写道:“一个女人不论长得多么出色,如果没有一头好的头发,她全部的美和光彩便丧失殆尽。”普遍认为光洁得没有一丝瑕疵的皮肤是一个女人最最迷人的特征,而头发的价值则仅居其次。1993年,《魅力》杂志社举行了一次问卷调查,回答问卷的妇女中有一半以上的人同意这样的说法:“如果我的头发不错,那么不管我穿着如何或外表显得如何,我都会觉得自己很迷人。”“如果我没有一头好头发,那么,无论怎样我都会觉得自己不行。”
  在许多文化中,妇女的头发都被认为是具有性感的东西,以至于在结婚之后,它们就要被遮掩起来,为的是避免引起他人不可遏制的欲望。公元1世纪的时候,一个结过婚的罗马妇女可能会因为取下头巾而被遗弃。特尔玛德说,一个妇女如果出门时将头发露在外面不加遮掩,可能会拿不到一点婚姻损失费就被离弃掉。直到今天,正统的犹太妇女一旦结婚,就得用领巾或披肩将自己的头发蒙住,要么就戴上假发。修女是嫁给了基督的人,她们就是用头巾将自己的头发遮盖起来的。多里克时期的古希腊妇女在结婚之日要将头发剪短。16世纪,意大利的妇女结婚前都让自己的头发自由披散着,但到了结婚之日以后,她们得戴上面巾和披肩,或者将头发笼在网线和帽子里面。男人与他们的头发也有着复杂的关系。参孙以一头拖地长发而著称,这头发是他力量的源泉,他被敌人剪去了头发,也就等于失去了力量。1990年,心理学家托马斯·凯西研究了人们对长有满头头发的男人和秃头男人的感觉,结果发现,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认为光头的男人体质更虚弱,也缺少吸引力。凯西在另一次实验中也得到了同样的结论,这次他是与那些秃头的男人亲自接触,了解他们对自己的感觉。结果,75%的人对他们的光头感觉害羞,而40%的人想法用东西把它遮盖起来。拿破仑的男侍叙述说,1812年,拿破仑与俄国沙皇亚历山大一世会面讨论欧洲的前途,两个男人结束时,都关切地聊起了如何治疗秃顶的问题。头发的梳理
  人类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花在对自然生长的头发大做文章上。在新几内亚的高地地区,各部落都认为祖先的灵魂盘踞在人的头发里,一个人如果没有头发,即意味着被祖先抛弃了。在向妇女未婚时,高地人都要用泥巴将头发做成一个庞然的形状,然后,将它与一个管状的东西缝合,用蜡液固定下来,上面再绘以各种各样的形状:血管、金甲虫、耳旁发卷和小细毛。
  “大人物”这个词来自古典时期的欧洲,那时的男性贵族时兴头戴一个大大的假发套。17世纪末18世纪初,男人的假发都从中间分开,一边带一个隆起的小包,从上面垂下来一串串发卷,瀑布般地披落在肩上、身后。曾有一个讽刺作家对这种装饰的效果进行描绘说:“那张包在巨大的假发丛中的脸儿,像湛蓝海水中的一汪小黄水洼。”
  当约翰·特拉沃尔塔为星期六晚上的“狂热今宵”迪斯科演出做准备时,他叮嘱父亲的是“不要碰我的头发”。如果没有耸人听闻的发型,摇滚乐队看来是没法成功的。詹姆斯·布朗叙及有一次有人问他为什么把头发做得那么高时说:“我告诉他们,这样人们就不会说这人怎样怎样了,他就是这个样。”而甲壳虫乐队第一次登台亮相,就是以他们那一头长及肩部的蓬头乱发著称的。自此以后,长头发成了男性反抗社会的象征,它意味着对主流文化的反动。在约翰·瓦特斯那本令人捧腹的著作《飞扬的头发》中,60年代各种奇异的发型都拥有一个画像。德比·哈利的头发是如此之盛,以至于都可以在其中藏下一颗炸弹。过去的历史中,妇女们几乎将她们的头发向任何方向梳理过。问世纪中叶,英若塔·玛丽亚·特丽莎到达法国,与法王路易十四成亲,她所梳理的发型是人们要到迭戈·委拉斯凯兹的油画中才可以找见的。3个世纪之后,即20世纪的50年代,一些美国青年头发蓬松的宽度据说有14英寸。这种宽式发型比起飘飘坠坠的长发型和一直向上的冲天型来说,算不上是最流行的。历史上最高的发型是由18世纪的欧洲贵族们创下的。当时在贵族妇女中间,头发的梳理成了一种艺术,它们要先用羊毛、马棕或细铁丝填充起来,再用发乳和面粉固定住,最后装饰上一些绘有山川湖泊和战场图景的小装饰品。1780年,圣保罗大教堂的门厅不得不往上升高了4英尺,为的是便于那些发髻高耸、浓妆盛服的贵妇人通过。乘坐马车时,妇女们也不得不错蜷起她们那娇弱尊贵的身子,否则有那高高的发髻挡着,她们是决计坐不进车里的。而为了不损害发型,她们的睡姿也不得不做一些适当的改变。
   
让你的头发飘起来

  我们的头发一个月能长半英寸,在人的青春时期,头发的生长速度最快。女孩子长得最快的时候是16岁到24岁,这以后就会慢下来。如果不剪断它,让它自然生长,它会一直长到2-3英尺才开始脱落。据1949年的《多伦多之星》报道,世界上最长的头发是由一位印度僧人创下的,这个僧人的名字叫斯瓦米·潘德拉沙纳迪,他的头发长度为26英尺——相当于一个年届50而从未剪过也从未自然脱落过的人的头发。
  大部分男人都喜欢女人的头发长长的、飘飘的,许多浪漫的男明星譬如法比欧、雅尼、迈克尔·鲍尔顿(他的头发最近才剪),以及一些浪漫小说中的男主人公等等都有一头飞扬流动的长发。早在19世纪初期,波斯的发型师克洛伊塞特就说:“你从来见不到夏娃、维纳斯和格雷丝的头上是生着一头短发的。”弥尔顿在《失乐园》里描写夏娃的头发金黄发亮,一绺一绺地散技在身上;波提切利和提香笔下的裸体女性都长着一头飞瀑;而在古代德国那个广为人知的传说中,罗累莱是披着一头金色的长发。坐在莱茵河的岩石上唱歌的,她头发上闪烁的金色引诱着那些抬头注视她的水手们走向死亡。
  我们之所以喜欢长发,原因之一就是它最能反映出有关一个人的信息。头发当然地反应着我们的生活态度、关系、自信、趣味、性别、年龄等等,但它还是一段时期中我们身体状况的活生生的标本。每到一个月,你的表层皮肤就脱落一次,但是如果你的头发长到了肩膀之下,则可以肯定它在你头上生长的时间已经有两年了。除非我们将头发剪短或经常剃头,否则它就能告诉他人我们经常的饮食习惯、我们所服用的药物,从而提供一些关于这一时期我们健康状态的信息。这确实有点尴尬,但是长头发迷人的部分原因也就在于它是一件历史的东西——有关我们的历史,就写在上面。头发长得越长,揭示的秘密就越多。在济慈(JohnKea ls)逝世166年之后,温纳·波门加特纳医生对他的头发进行了分析。他发现济慈的头发中含有鸦片叶的成份。我们的每一根头发都有其自身的血液供输系统,它反应着我们体内正在进行的生理过程,这就说明了为什么从阿斯匹林到抗血栓到甲状腺素片都可能影响到头发的质量,也说明了为什么现在的药检公司一般更多地使用头发来分析一个人的药物服用情况而不是用尿液。
   
头发的脱落

  妇女变成秃子的可能性是很小的,而且她们中的大部分都不会。但是随着年龄的逐渐衰老,每个人的头发都会变得稀少起来,这既指每根头发的直径会变小,也指整个头发的数量会减少。男人秃顶是不言而喻的事,但是大部分妇女的头发也开始变得越来越稀少了。生活节奏的加快是其中的原因之一,紧张的生活方式使得肾上腺素分泌过盛,从而导致胆固醇的产生和雄性激素的增多。头发脱落的现象在妇女停经以后表现得更为显著。
  在人的各个年龄段,头发的好坏是受到健康因素和饮食情况影响的。牧草不丰的季节,动物身上的毛就长得少。在牧草丰盛和牧草不够的季节之间,美利奴羊的羊毛产量可以达到400%的差距。当然最主要的决定因素还是基因,不论你吃得多好,都不可能超越基因的极限,但是在基因限定范围内的理想模式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异空间。厌食症患者可以发现数量惊人的头发脱落现象,缺少铜、锌、铁、维生素A、E以及其他营养物质可能导致头发变稀和发质受损。有病的身体可能需要隔绝营养物质。因为头发对人的身体是无关紧要的东西(譬如说当与骨髓比较的时候),所以缺铁或缺蛋白质首先就会从头发上反应出来。头发受到荷尔蒙分泌的微妙控制,由此而产生了男人的胡须、胸毛和男人特有的无头发区,而这是妇女们所没有的。听起来有些互相矛盾,没有头发和体毛过多都是来自于同一个原因:雄性激素分泌过多,一个青春期前就去势的男人(如太监)是永远不会秃头的。所以这不能给一个秃头者以安慰。
  不管一个人的肾上腺素分泌水平有多高,如果他本身的基因中没有这样的倾向,他也是不会光头的。约有1/5的男人30岁以前就秃了头,另有1/5的男人60岁以后仍然有一满头好头发。其余的则呈现逐年稀少的趋势。尽管目前还缺少有效的方法治愈光头,但这是一个倍受人关注的领域。1988年,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同意用米诺克西底尔治疗脱发现象,它被吹捧为是可以变棉线为金丝的治疗脱发的良药。起初,它是作为抑制高血压的口服药物而使用的,可是服用以后,它使得人的前额及鼻梁上都长满了毛发。大约有25%的人在服用罗根(ROgaine,含有米诺克西底尔)后又生出了中等数量的头发(但停服之后头发又脱落了)。还有一种新药叫普罗拍西尔(PropeCia),它对荷尔蒙可产生直接影响,据称是世上使头发不再脱落的第一药。
  罗根的制造者注意到一份报道,是关于在米诺克西底尔服用者中间发作心脏病的,于是它出资资助了一项研究。这项研究中的实验对象有600人之多,他们都是年龄55岁、犯有非致命性心脏病的人,分别住在马萨诸塞州和罗德岛的医院里。实验中研究者发现,秃顶的形式与心脏病的发作率有着相当的关系,尽管前额秃顶有碍观瞻,为男士们所苦恼,但真正有危险的秃头是顶秃,顶秃的人十分容易突发心脏病。研究结果的报告者还指出:引起顶秃和心脏病的共同原因可能是雄性激素的非正常分泌。在着手对秃头进行治疗之前,人们应当对两者间的关系给予注意。
  迄今为止,人类秃头的问题还没有获得解决。公元前4000年时,埃及有一种治疗方法,是用狗爪、红枣和驴蹄摩擦头顶,这些东西收集齐后,把它们用油烹制一下再用。如今人们使用罗报药品、头发再植术或“头发替代工程”来治疗秃头问题。他们要么用上梳法,要么用前梳法,或者其他的种种技术,总之得想法将秃头的地方遮盖起来才行。在美国,头发脱落的男人将近4000万,所以头发再造在美国美容业中兴盛无比,这也就毫不奇怪了。
  现在一个流行的趋势是,男人要么都剃光头,要么把头发剪得不可能再短。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就是这其中的一个例子,还有许多其他的运动员和演员,也都这样处理了他们的头发。这种发型将所有有关头发的证据都从头顶上除掉了,所以人们再不可能知道它是稀还是厚,是金是黑还是白,也使人不明了原有的发际线在哪里。头上再不会发生花一块、白一块的现象,只有一个统一的内容展现给人们,这就是光秃秃的球面。男人特有的秃顶指的是他们的发际线不断地从前额往后面退却,这种退却的发际线告诉人们他们头发曾经生长的位置,可是现在随着光头的出现,要了解这一点也不可能了。我们总是下意识地试图弄清楚一个人头发满颅的时候是个什么样子,现在头发一下子统统剪掉了,我们便只好将此时的发型作为它本来的样子想象了,有谁还记得迈克尔·乔丹或玉儿·尤里纳满头头发的时候是什么样子?剃掉头发是一个先发制人的举动,是消灭年龄迹象的一个大胆举措。让头上光着还是一种夸大自个力量的办法。头越小,则脖子显得越粗,身体显得越壮。正在长身体的人常常剃光自己的头发或者将它剪得很短,头、颈。肩膀之间的的大小对比将使一个人的胸部显得更加宽阔。
   
金发热

  在头发染料制造业中,有多达500种深浅各不相同的金色染发剂,从稻草黄到白金黄应有尽有。这些企业估算,在美国,大约有40%的妇女在使用这些金色染发剂。社会学家格兰特·麦克勒肯这样写道:“这一文化已将金发形象变成了一种信号,将之输入到了男士们的导航器里。”金发在自然里是一种比较少见的头发颜色,虽然在孩子们中间比较常见。一般,金发要比浅黑色头发和红发的数量多,发质也更为精细。一头金发的数量一般为14万根左右,而浅黑头发是10.8万,红发则只有9万根。
  弥尔顿笔下的夏娃和但丁笔下的贝亚特丽齐都是金色头发,位于北非的埃及人从古时候就开始戴用金色假发,古希腊和罗马妇女对她们见到的北方戈尔思人的浅黄色头发产生了喜爱之情,纷纷参与到金发的披戴中。金发是贵族的头发,但在有的时候,它又是妓女的象征。童话故事中的女主人公、站在婚礼圣坛前的新娘、还有圣母玛丽亚的画像等等,几乎无一例外,头发全是金色的。
  当科学技术使得金发对每个人都成为可能的时候,金发热就产生了。第一次大规模的商业性染发运动发生在1930年。1931年,简·哈罗将白金色用在好莱坞的地图上,跟着,好莱坞就推出了一系列以金发美女为题材拍摄的电影,如《金色头发的维纳斯》、《金发册、《金发之恋》、《白金发女》和《金发女的困惑》等等。1953年拍摄的《绅士与金发女郎》则是最有名的以金发女郎为题材的影片。商业公司在利用金发唤起人的感召力方面也使出了浑身解数,他们打出的宣传口号是:“如果我只有一世好活的话,那么让我活得像金发女郎一样吧。”“金发女郎意趣多多。”
  V.S.拉马钱德兰说,金发是与浅色皮肤相伴而生的,因为人都喜欢皮肤白皙的人,所以他们也就钟爱金发女郎。另有一些人则不以为然,说人之所悦的真正原因是在头发本身。与白色皮肤一样,浅颜色头发给人以纯洁、年青的感觉。直到好莱坞把金发女性塑造成性感和危险的象征之前,金色头发的女主人公一直都是与甜美、快乐紧密相连的,而那种黑色头发的女子才是工于心计、充满危险性的人物。在阿凯喜剧片中,可爱的贝蒂是金色头发,而精明的维罗尼卡是黑色头发;《乱世佳人》中的斯嘉丽·奥哈拉长着一头黑发,美兰妮则生着一头金发;迪斯尼乐园的《辛德瑞拉》中,善良可爱的辛德瑞拉的头发是金色的,而她那险恶的继母和继母的女儿的头发都是黑色的或红色的。还有拉朋泽尔、科迪洛克等等童话故事中的女主人公等,她们都是金发碧眼的女人。只有惟一的一个例外,这就是白雪公主,她长着一头黑色头发,因为她的母亲曾经祈祷自己有这样一个孩子,她生有“白如冬雪的皮肤,红如血液的嘴唇,黑如窗框乌木一样的头发”。
  一组人在一次测试中被要求给照片上的一些各具不同特征的人打分。他们大多得出的结论是,金色头发的人更加软弱、顺从和没有主见。难道这是因为媒体反复宣传金发人所具特征的结果吗?在一组研究婴儿和小孩性情差异的极其有趣的实验中,心理学家杰罗米·加肯发现,那些生着浅色皮肤、特别是还同时长有一双淡蓝色眼睛的孩子比黑眼睛的孩子要羞怯、内向得多。他们更有可能害怕陌生的环境、不好意思接近人、与生人呆在一起不爱说话、并总喜欢紧挨着母亲等等,而棕褐色眼睛的孩子则表现得要大胆些。加肯推测说,害怕陌生事物的心理与眼睛、皮肤的色泽(受黑色素、皮质甾类作用),可能是来自同一种基因作用的结果。加肯的理论是带有推测性的。他说当人们从南方向北部欧洲迁徙的时候,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保持身体具有在南部环境中习惯了的温度。一次突变增强了交感神经系统的效能,提高了去甲肾上腺素(一种主要的神经传递素之一)的水平,因而也升高了身体温度,增加了人们在北部环境中生存下去的机会。然而,不幸的是,这一突变也给人们留下了一副过于敏感的神经系统和一种更加胆怯的性格。那么颜色又是如何得来的呢?高浓度的去甲肾上腺素可导致虹膜中黑色素分泌的下降,同时提高葡萄糖循环酶的水平,这东西又反过来再次引起黑色素含量的降低。所以金发、碧眼、羞怯可能是由同一种生物现象产生的相关特征。这一理论可以用来帮助解释为什么金发碧眼者的形象大都是纯洁、善良和单纯的,这是否也真正解答了金发碧眼女性对男性魅力的由来呢?我们这里仅只是做个推测。
   
好头发坏头发

  非裔美国模特儿和非高娱乐业演员,如纳奥米·坎贝尔、蒂纳·特纳等用金色假发装饰自己的行为,遭到了人们的批评。有人说她们想通过让自己成为白种人而获得成功,有的人则说她们将白人的审美标准内在化了。拉索舞后鲁玻尔将这些指责统统划拉到一边,说:“我戴金色假发套,并不是为了出售我的这身黑皮肤。戴金色发套并没有使我变成白人,我不会以白人的身份来追求成功,我也从没想这样做。我戴金色发套的原因很简单,就是它是一种时髦。我要产生一种惊人的效果,金色头发配上深棕色皮肤就会产生这样一种令人惊倒的审美效果。”当篮球明星丹尼斯·罗德曼与他的前女友麦当娜不约而同地将黑头发染成了金色时,他的意大利裔女友不过是想去掉某些表现自己种族的特征,而罗德曼的做法不比她更出格些。
  但是头发问题在美国是个政治问题,对于非裔美国人来说,是决定让头发按自然的样子生长,即让它像刨花一样地自然卷曲,还是把它拉直,一直是人们争论的焦点。直到60年代,大多数非裔美国人都坚持弄直他们的头发,如今仍有75%的非裔美国妇女在用拉直器具和化学药水将头发弄成直式的。
  只是到了最近,非裔美国妇女为了让头发长长,才开始选择自然发型。非商人特有的卷曲式发型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看不到了,但是如今它们又盛行开来,以至白人金发妇女都学着样,也将她们的头发卷起来。接受信托基金的白人青年也是一人一头非洲式卷发。他们在科罗拉多州的滑雪小镇里消磨光景,人们都称他们为“信托卷发郎”。
  据心理学家夏勒特·哈里斯说,在长头发的非裔美国妇女中,只有中产阶级的黑人妇女才留着一头弯曲的或非洲式的头发。这就是说,随着经济地位的不断提高,妇女们愈加趋向于让头发自然生长。在拉直头发的人们中,至少有一部分是为了与身份保持一致或希望上升到中产阶级的地位中去。关于头发的争议盛行于非裔美国人社区,可接受的头发问题完全可以与白人社区中所盛行的可接受的体重问题相媲美。头发是负载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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