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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结合英国的情况考察第二种抑制、即积极的抑制——英国为穷人课征的巨额税款究竟为何没有改善穷人的生活境况——济贫法自身就趋于使其目的落空——减轻穷人痛苦的方法一一根据我们本性的固定法则,要使社会下层阶级完全摆脱匮乏的压力是绝对不可能的——人口受到的所有抑制可以归并为贫困或罪恶。
  所谓积极的抑制,是指已经开始增长的人口所受到的抑制,主要是(尽管也许不完全是)最下层社会所受到的抑制。对于一般人来说,这种抑制不象前面提到的另一种抑制那么明显。要说明这种抑制的强度和范围,我们现在拥有的资料尚嫌不足。但我认为,凡注意到死亡表的人一般都会承认,每年死亡的儿童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父母不能给予充足的食物和适当的照料造成的,这些儿童有时甚至还会遭受非常严重的苦难,也许不得不居住在不卫生的环境中并干很重的活儿。在所有城市中,都总是何以看到穷人家的孩子大量死亡。农村的情况当然没有这么严重,但既然迄今人们尚未充分研究过这一问题,所以谁也不能说,农村穷人家儿童的死亡率,不比城市中、上等阶级的家庭儿童的死亡率高。我们确实很难想象,一个有六个孩子的农村劳动者的妻子养活六个孩子,常常极度缺乏食物,竟还总是能够给予孩子维持他们生命所必需的食物和照料。在现实生活中,农家儿女并不象小说所描写的那样,是红颜小天使。居住在农村的人会告诉我们,农家子弟的发育往往受到阻碍,成熟得很晚。看起来十四五岁的孩子,一问往往已十八九岁了。扶犁耕地当然应该说是有益于健康的,但你却很少看到扶犁的小伙子有腿肚子,这只能归因于缺少适当的或充足的营养。
  为了减轻普通人所经常陷入的这种困苦,英国颁布了济贫法。然而,济贫法虽说也许减轻了一点个人的不幸,但恐怕却使比以前多得多的人遭到了不幸。英国每年为穷人征收巨额税款,但穷人的痛苦却依然如旧,这个问题常常引起争论,人们提及此事,总是感到大惑不解。有人认为征收的税款肯定被侵吞了,另一些人认为很大一部分税款肯定被教会执事和负责救济贫民的人大吃大喝掉了。大家都认为税款管理得太糟了。总之,每年为穷人征收将近300万英镑税款,可穷人依然穷苦不堪,这一事实使人不能不感到惊讶。但如果看问题稍微深入一点,人们惊讶的就不是这个事实了。相反,假如每镑课征18先令而不是4先今便能使情况大为改观,这反倒会使人更为惊讶。我且举一个例子来说明我的意思。
  假设靠富人捐助,每天挣得18便士的人,现在可得到5先令;人们也许认为,这样穷人的日子便会过得称心如意,每顿饭都有肉吃。但这是一个非常错误的结论。每天转移给每个劳动者3先令6便士,并不会增加我国肉类的数量。目前我国并没有那么多的肉,能让每个人都享有足够的肉食。那么结果会怎样呢?肉类市场上买者之间的竞争,会迅速把肉价从每磅六七便士提高到每磅两三先令,因而分享这种商品的人数并不会比现在多。当一种物品处于稀缺状态而不能为一切人所享有时,谁拥有最有效的独享权,也就是说谁出价最高,谁就会拥有该物品。即使买肉者之间的竞争能持续足够长的时间,以致每年饲养的牛增多,也只能是在牺牲谷物的情况下增加牛的数量,而这是一种很不合算的交换,因为很显然,此时国家便不能养活同以前一样多的人口,当食物相对于人口而言处于稀缺状态时,社会最底层的人们究竟是每日得到18便士还是5先令,也就无关紧要了,反正他们得过最苦最紧的日子。
  人们或许会说,购买每种物品的人数增多,会刺激生产活动,从而我国的总产量会增加。在某种程度上,情况也许是这样。但财富的增加又会刺激人口增长,人口的增长幅度也许会超过财富的增长幅度,因而增加的产量将分配给增加得更多的人口。况且我们的假设一直是,人们完成的工作量和以前一样多。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每天得到5先令而不是18便士,会使每个人产生幻觉,以为自己已较为富有,可以有许多时间不去干活儿。这会立即对生产活动产生严重的消极影响,要不了多久,不仅整个国家会比以前穷,而且下层阶级的处境也会比每天仅仅得到18便士时更为悲惨。
  即使援每镑18先令的比率向富人课征济贫税,并以最明智的方式分配征得的税款,其结果也不会与上面假设的情况有什么两样。富人无论作出多大的捐献,作出多大的牺牲,也不会阻止社会下层阶级陷于苦难。特别是如果以货币的形式作出捐献或牺牲,情形就更是这样,不错,也许会由此带来巨大的变化。富人会变穷,一些穷人会变富,但终归还是有一部分社会成员的生活必定会遇到困难,这种困难自然将落在最不幸的社会成员身上。
  我不能用货币提高一个穷人的地位,不能用货币使他的生活境况大为好转,而不相应地降低其他穷人的生活,这乍看起来似乎令人不可思议,但我认为实际情况正是如此。如果我缩减家里人消费的食物数量,把节省下来的食物给予这个穷人,则我便会使他受益,受苦的只是我自己和家里人,不牵涉其他人,我和家里人也许是能够忍受的。如果我开垦一块荒地,把所产的食物给予这个穷人,那我就会既使他受益,又使全体社会成员受益,因为他以前消费的食物便转归社会了,或许连同一些新产的食物也转归社会。但如果我给他的仅仅是货币,假设我国的产量保持不变,那我给他的便是一种权利,使他从这种产量中可以得到比以前大的份额,而他要得到这一较大的份额,就必得减少别人的份额。很显然,在个别场合,由此而产生的影响是很小的,令人完全察觉不出来;但这种影响却肯定存在,就如同布满空气的微生物,虽然我们看不见,却依然存在那样。
  假定某个国家的食物量许多年保持不变,那么很显然,这些食物就必须根据每个人所拥有的特许权的价值进行分配,或者说,就必须根据每个人能为这种普遍需要的商品拿出的货币额进行分配。所以,显而易见,一些人的特许权的价值有所增加,另一些人的特许权的价值就必定有所降低。如果富人不减少自己饭桌上的食物,而捐给50万穷人每人每天5先令,那么毫无疑问,由于这些穷人自然会比以前生活得舒适,比以前消费更多的食物,因而剩下来分给其他人的食物将减少,从而每个人的特许权的价值将会降低。也就是说,相同数量的银市所能购买到的生活资料数量将减少。
  人口增加,而食物不按比例增加,显然会产生与上面相同的结果,即每个人的特许权的价值将降低。分配给每个人的食物数量必将减少,一天劳动所能购买到的食物数量也随之减少。食物价格的上涨,要么起因于人口的增长快干生活资料的增长,要么起因于社会上货币分配的变化。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其食物即使仍在增加,也增加得缓慢而有规律,无法满足突然出现的需求,但社会上货币的分配却经常发生变化,这无疑是食物价格经常变化的原因之一。
  英国的济贫法往往在两个方面致使穷人的一般境况趋于恶化。首先,济贫法往往使人口趋于增长,而养活人口的食物却不见增加。穷人明知无力养家糊口,也要结婚。所以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济贫法在产生它所养活的穷人。由于人口的增长必然使分配给每个人的食物减少,因而很显然,那些在生活上不依靠教区帮助的劳动者所能购买的食物量将比以前减少,从而必将有更多的劳动者要求教区扶助。
  其次,济贫院收容的人一般不能说是最有价值的社会成员,但他们消费的食物却会减少更为勤劳、更有价值的社会成员本应享有的食物份额,因而同样也会迫使更多的人依赖救济为生。如果让济贫院中的穷人比现在生活得好,则货币分配的这种变化将使食物价格上涨,将更为明显地使济贫院外的穷人的生活境况恶化。
  对于英国来说,幸运的是农民们仍具有自立精神。济贫法力图根除这种精神,并在某种程度上获得了成功,但尚未获得完全的成功。如果已获得完全的成功,其有害的倾向就不会掩盖得这么久了。
  应该形成一种风气,把没有自立能力而陷于贫困看作是一种耻辱,尽管这对个人来说似乎很残酷。对于促进全人类的幸福来说,这种刺激似乎是绝对必需的,任何削弱这种刺激的企图,不论其用意多么好,总是会产生事与愿违的结果。如果某些人根本没有可能自立,根本不可能养家糊口,只因可以指望得到教区的施舍,便结婚成家,那这些人就是受了不正当的诱惑,不仅会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不幸,生活不能自立,而且还会不知不觉地损害同阶级的所有其他成员。一个不能养家糊口而结婚的劳动者,在某些方面可说是他所有劳动伙伴的敌人。
  我深信,英国的教区法促进了粮价的上涨和劳动实际价格的跌落,从而使只拥有劳动的那个阶级陷入了更为贫困的境地。而且我认为,教区法大大助长了穷人的那种漫不经心和大手大脚的习气,这恰与小商人和小农场主的谨慎小心、克勤克俭的脾性形成了鲜明对照。说得粗俗一点,穷苦的劳动者常常现挣现吃,吃了这顿不管下顿。他们把全部心思都用在如何满足现时的欲望上,而很少考虑未来。即使有机会储蓄,也难得存下钱来,满足眼前需要后的余款,一般都用来喝酒了。因而可以说,英国的济贫法削弱了普通人储蓄的能力与意愿,从而削弱了人们节俭勤勉度日、追求幸福的一个最强烈的动机。
  大制造商们普遍抱怨,高工资使所有工人堕落了。然而,假如发生意外事故时工人无法指望教区给予帮助,则可以肯定,他们会把一部分高工资存起来,供将来养家用,而不是现在用来酗酒和挥霍。穷工人之所以花掉全部工资及时行乐,是因为他们可以指望得到教区的帮助,以下事实证明了这一点:大工厂倒闭时,立即有许多家庭向教区求助,尽管工厂生意兴隆时他们挣得的工资高于一般农村劳动的价格,也许足以使他们省下一部分,在工厂倒闭时用,直到找到另一份工作。
  如果一个男人想到自己病了,死了,妻子儿女可以靠教区救济为生,那他便禁不住要到酒馆里去喝酒。但如果他知道发生这种意外后,妻子儿女将饿死或沿街乞讨,那他在这样乱花钱时就会有所犹豫了。在中国,劳动的实际价格和名义价格都很低,而且作儿子的尚须依照法律规定赡养年老无助的父母。我国是否也应颁布这样的法律,我不敢妄加断言。但在我看来,如果因实施法规,使那么多人丧失自立能力而陷于贫困,而且使人对此不再感到有多么羞耻,则无论如何也是很不合适的。从最人道、最慈爱的观点来看,人们是应该对丧失自立能力、陷于贫困状态有羞耻感的。
  这对于懒惰和挥霍,是一种最强有力的抑制。若去除这种抑制,诱使不能养家糊口的男子结婚成家,则只能从总体上减少普通人的幸福。毫无疑问,应该把阻碍结婚的每一个障碍都看作是一种不幸。但是,既然按照自然法则,人口的增长总要受到某种抑制,所以,与其鼓励人口增长,然后让匾乏和疾病对其加以抑制,还不如从一开始就让预见与担忧来抑制人口:预见到自己养家糊口有困难,担心丧失自立能力而陷于贫困。
  应时刻记住,食物与制造品具有本质上的区别。制造后者所需的原料非常充裕,对制造品的需求有多大,就可以创造出多少制造品。但却没有同样的创造力来满足对食物的需求。在全部肥沃土地都已被耕种的国家,需要出高价才能刺激农民改良贫瘠的土地,这种土地要过许多年才能带来利润。在有利可图的前景足以刺激农民进行这种农业投资之前,在粮价上涨时期,粮食的匮乏可能已给人带来了很大困苦。除少数国家外,各国对食物的需求总是在增加,而在所有历史悠久的国家,满足这种需求的能力却提高得很缓慢。
  无疑,英国济贫法的颁布是出于最仁慈的目的,但我们却有充分理由认为,济贫法未达到其预期目的。济贫法固然使一些极为贫困的人生活好过了一点,然而从总的方面来看,靠救济为生的贫民却远未摆脱贫困。不过,反对济贫法的一个主要理由却是,为了使一些穷人得到这种救济(这种救济本身未必是好事),英国全体普通人民不得不忍受一整套令人讨厌的、给人带来不便而又暴虐的法律的折磨,这种法律与英国宪法的精神实质是背道而驰的。整个来看,这种救济穷人的方法,即使是就目前经过修改的方法而论,也是与自由思想格格不入的。这种法律还经常在劳动市场上制造障碍,给那些不靠救济、尽力自谋生计的人乎添了许多烦恼。
  伴随着济贫法而来的这些弊病,在某种程度上是不可避免的。要救济某些人,就得使另一些人有权辨别谁应得到救济,有权执行种种必要的规定,但干预他人的事却是一种暴政,行使这种权力会给被迫要求救济的人带来种种烦恼,穷人普遍抱怨法官、教会执事以及救济款管理人员暴虐无道,但罪过并不在这些人身上,他们在有权处理救济事宜之前,也许并不比旁人坏,罪过是由济贫制度的性质造成的。
  济贫法的弊害也许大大了,无法予以消除,但我确信,如果根本就没有颁布济贫法,虽然非常贫穷的人也许要多一些,但从总体上看,普通人却要比现在幸福得多。
  皮特先生的济贫法案表面上看来是以慈爱为目的的,而人们吵吵闹闹地提出的反对意见在许多方面并未切中要害,显得荒唐可笑。但必须承认,该法案同所有这类法案一样,有一巨大而根本性的缺陷,即它有助于增加人口,却不增加养活人口的生活资料,从而使不靠救济为生的那部分人的生活境况恶化,造成更多的穷人。消除社会下层阶级的贫困,确实是一项很艰难的工作。老实说,这部分社会成员所遭受的困苦与压迫,乃是一种顽疾,非人类的智慧所能治愈。假如要我提出一种缓和痛苦的方法(按病的性质来说也只能提出缓和痛苦的方法),则首先是要完全废除所有现行的教区法。这将使英国农民享有行动自由,而他们现在几乎不能说享有行动自由。这样,他们便可以不受妨碍地选择居住地,哪里工作机会多,劳动价格高,就居住在哪里。劳动市场将因此而处于自由状态,象现在这样,长时期阻碍劳动价格不能随需求而增加的种种障碍也就消除了。
  第二,鼓励人们开垦新土地,尽最大可能鼓励农业而不是制造业,鼓励耕种而不是畜牧。应尽力削弱和废除所有那些与同业公会、学徒制有关的制度,这些制度致使农业劳动得到的报酬低于工商业劳动得到的报酬。因为,如果一个国家偏向手工业工人,这个国家就决不会生产出它所需要的食物量。鼓励农业,既有助于向市场提供愈来愈多的有利于健康的职业,又可增加国家的农业产量,从而提高劳动的相对价格,改善劳动者的生活境况。生活境况有所好转,再加上不能指望教区给予救济,劳动者会更加愿意也更加有能力为防备自己或家人患病而绪成互助团体。
  最后,各郡可以为极端贫困的人设立济贫院,由全国统一征收的济贫税提供经费,收容各郡乃至各国的贫民。济贫院中的生活应该是艰苦的,凡能够工作的人,都应强迫他们工作。不应把济贫院看作困难时期过舒适生活的避难所,而只应看作可以稍微缓和一下严重困苦的地方。可以把这种济贫院的一部分分离出来,或者从最有利的目的出发——这点已有许多人注意到了——另建一些济贫院,在这些济贫院中,任何人,不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都可以全天工作,并按市场价取酬。毫无疑问,如果有人想行善,机会还是很多的。
  这种计划似乎最能增加英国普通人的幸福总量,而实施这种计划的第一步就是废除所有现行的教区法。天啊!根除贫穷是人力所不及的。我们徒劳无益地力图做根本不可能办到的事,不仅牺牲了有可能获得的利益,而且牺牲了有把握获得的利益。我们对普通人说,如果他们服从一种暴虐的法规,他们就将永远免除匮乏之苦。他们服从了这种法规,履行了他们应尽的义务,但我们却没有,也不能履行我们的义务,因而穷人奉献了宝贵的天赋自由,却未得到等价的回报。
  所以,尽管英国实施了济贫法,但我认为必须承认,从城镇和乡村下层阶级的整个状况来看,他们因食物不足、劳动艰苦和住处不卫生而遭受的困苦,肯定仍经常抑制着人口的增长。
  在所有历史悠久的国家,除了上述抑制人口的那两大因素,即我所说的预防性抑制和积极的抑制外,尚有对妇女的不道德习俗、大城市、有碍健康的制造业、流行病和战争等抑制因素。
  所有这些抑制因素不外乎贫困与罪恶两大类。每当这些因素被极大削弱时,人口便较为迅速地增长。这充分表明,它们正是现代所有欧洲国家人口增长缓慢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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