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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豫,太医令丞将医人,就进所宜药。尝药监、近臣中常侍、小黄门皆先尝药,过量十二。公卿朝臣问起居无闲。太尉告请南郊,司徒、司空告请宗庙,告五狱、四渎、髃祀,并祷求福。疾病,公卿复如礼。 注[一]汉旧仪曰:“帝崩,唅以珠,缠以缇缯十二重。以玉为襦,如铠状,连缝之,以黄金为缕。腰以下以玉为札,长一尺,*[广]*二寸半,为柙,下至足,亦缝以黄金镂。*(请)*诸衣衿敛之。凡乘舆衣服,已御,辄藏之,崩皆以敛。” 注[二]礼稽命征曰:“天子饭以珠,唅以玉。诸侯饭以珠,唅以*(珠)**[璧]*。 卿大夫、士饭以珠,唅以贝。” 注[三]周礼:“凌人,天子丧,供夷盘冰。”郑玄曰:“夷之言尸也,实冰于盘中,置之尸黙之下,所以寒尸也。”汉礼器制度:“大盘广八尺,长一丈二尺,深三尺,漆赤中。” 注[四]应劭曰:“凡与郡国守相竹使符,皆以竹箭五枚,长五寸,镌刻篆书第一至第五。”张晏曰:“符以代古之珪璋,从简易也。”此下大丧符,亦犹斯比。 注[五]汉旧制,发兵皆以铜虎符,其余征调,竹使而已。符第合会为大信,见杜诗传。 注[六]周礼:“驵珪、璋、璧、琮、琥、璜之渠眉,疏璧、琮以敛尸。”郑司农曰:“驵,外有捷卢也。谓珪、璋、璧、琮、琥、璜皆为开渠,为眉瑑,沙除以敛尸,令汁得流去也。”郑玄曰:“以敛尸者,以大敛焉加之也。渠眉,玉饰之沟瑑也,以组穿联六玉沟瑑之中以敛尸。珪在左,璋在首,琥在右,璜在足,璧在背,琮在腹,盖取象方明神之也。疏璧、琮者,通于天地。” 注[七]丧大记曰:“君盖用漆,三衽三束。”郑玄注曰:“衽,小腰。” 三公奏尚书顾命,太子即日即天子位于柩前,请太子即皇帝位,皇后为皇太后。 奏可。髃臣皆出,吉服入会如仪。太尉升自阼阶,当柩御坐北面稽首,读策毕,以传国玉玺绶东面跪授皇太子,即皇帝位。中黄门掌兵以玉具、随侯珠、斩蛇宝□授太尉,告令髃臣,髃臣皆伏称万岁。或大赦天下。遣使者诏开城门、宫门,罢屯韂兵。髃臣百官罢,入成丧服如礼。兵官戎。[一]三公,太常如礼。 注[一]文帝遗诏:“无布车及兵器。”应劭曰:“不施轻车介士。” 故事:百官五日一会临,故吏二千石、刺史、在京都郡国上计掾史皆五日一会。 天下吏民发丧临三日。[一]先葬二日,皆旦晡临。既葬,释服,无禁嫁娶、祠祀。[二]佐史以下,布衣冠帻,绖带无过三寸,临庭中。[三]武吏布帻大冠。 大司农出见钱谷,给六丈布直。以葬,大红十五日,小红十四日,纤七日,释服。[四]部刺史、二千石、列侯在国者及关内侯、宗室长吏及因邮奉奏,诸侯王遣大夫一人奉奏,吊臣请驿马露布,奏可。 注[一]文帝遗诏:“其令天下吏民,令到,出临三日,释服。” 注[二]文帝遗诏文有“饮酒食肉自当给,丧事服临者皆无践”。践,徒跣也。 注[三]文帝遗诏:“殿中当临者,以旦夕各十五举音,礼毕罢。非旦夕临时,禁无得擅哭临。” 注[四]应劭曰:“红者,*(中)**[小]*祥、大祥以红为领缘*[也]*。纤*[者]*,禫也。凡三十六日而释*[服]*。” 以木为重,高九尺,广容八历,里以苇席。巾门、丧帐皆以簟。车皆去辅轓,疏布恶轮。走卒皆布□帻。太仆*[驾]*四轮辀为宾车,大练为屋幙。中黄门、虎贲各二十人执绋。司空择土造穿。太史卜日。谒者二人,中谒者仆射、中谒者副将作,油缇帐以覆坑。方石治黄肠题凑便房如礼。[一] 注[一]汉旧仪略载前汉诸帝寿陵曰:“天子即位明年,将作大匠营陵地,用地七顷,方中用地一顷。深十三丈,堂坛高三丈,坟高十二丈。武帝坟高二十丈,明中高一丈七尺,四周二丈,内梓棺柏黄肠题凑,以次百官藏毕。其设四通羡门,容大车六马,皆藏之内方,外陟车石。外方立,先闭□户,户设夜龙、莫邪□、伏弩,设伏火。已营陵,余地为西园后陵,余地为婕妤以下,次赐亲属功臣。”汉书音义曰:“题,头也。凑,以头向内,所以为固也。便房,藏中便坐也。”皇览曰:“汉家之葬,方中百步,已穿筑为方城。其中开四门,四通,足放六马,然后错浑杂物,扞漆缯绮金宝米谷,及埋车马虎豹禽兽。发近郡卒徒,置将军尉候,以后宫贵幸者皆守园陵。元帝葬,乃不用车马禽兽等物。” 大驾,太仆御。方相氏黄金四目,蒙熊皮,玄衣朱裳,执戈扬楯,立乘四马先驱。[一]旗之制,长三仞,十有二游,曳地,画日、月、升龙,书旐曰“天子之柩”。谒者二人立乘六马为次。大驾甘泉卤簿,金根容车,兰台法驾。丧服大行载饰如金根车。皇帝从送如礼。太常上启奠。夜漏二十刻,太尉冠长冠,衣斋衣,乘高车,诣殿止车门外。使者到,南向立,太尉进伏拜受诏。太尉诣南郊。未尽九刻,大鸿胪设九宾随立,髃臣入位,太尉行礼。执事皆冠长冠,衣斋衣。太祝令跪读谥策,太尉再拜稽首。治礼告事毕。太尉奉谥策,还诣殿端门。太常上祖奠,中黄门尚衣奉衣登容根车。东园武士载大行,司徒漤行道立车前。治礼引太尉入就位,大行车西少南,东面奉*[谥]*策,太史令奉哀策立后。太常跪曰“进”,皇帝进。太尉读谥策,藏金匮。皇帝次科藏于庙。太史奉哀策苇箧诣陵。太尉旋复公位,再拜立*(哭)*。太常跪曰“哭”,大鸿胪传哭,十五举音,止哭。太常行遣奠皆如礼。请哭止哭如仪。 注[一]周礼曰:“方相氏,大丧先柩,及墓入圹,以戈击四隅,*(殴)**[驱]*方良。”郑玄曰:“方相,放想也,可畏怖之貌。圹,穿地中也。方良,罔两也。 天子之旘,柏,黄肠为里,表以石焉。国语曰‘木石之怪夔、罔两’。” 昼漏上水,请发。司徒、河南尹先引车转,太常跪曰“请拜送”。载车着白系参缪绋,长三十丈,大七寸为挽,六行,行五十人。公卿以下子弟凡三百人,皆素帻委貌冠,衣素裳。校尉三*[百]*人,皆赤帻不冠,绛科单衣,持幢幡。候司马丞为行首,皆衔枚。羽林孤儿、巴俞擢歌者六十人,为六列。铎司马八人,执铎先。大鸿胪设九宾,随立陵南羡门道东,北面; 诸侯、王公、特进道西,北面东上;中二千石、二千石、列侯*(宜)**[直]*九宾东,北面西上。皇帝白布幕素里,夹羡道东,西向如礼。容车幄坐羡道西,南向,车当坐,南向,中黄门尚衣奉衣就幄坐。车少前,太祝进醴献如礼。司徒跪曰“大驾请舍”,太史令自车南,北面读哀策,掌故在后,已哀哭。太常跪曰“哭”,大鸿胪传哭如仪。司徒跪曰“请就下位”,东园武士奉下车。司徒跪曰“请就下房”,都导东园武士奉车入房。司徒、太史令奉谥、哀策。[一] 注[一]晋时有人嵩高山下得竹简一枚,上有两行科斗书之,台中外传以相示,莫有知者。司空张华以问博士束鴋。鴋曰:“此明帝显节陵中策也。”检校果然。 是知策用此书也。 东园武士执事下明器。[一]筲八盛,容三升,[二]黍一,稷一,麦一,粱一,稻一,麻一,菽一,小豆一。瓮三,容三升,醯一,醢一,屑一。[三]黍饴。 载以木桁,覆以疏布。甒二,容三升,醴一,酒一。载以木桁,覆以功布。瓦镫一。彤矢四,轩輖中,亦短韂。彤矢四,骨,短韂。[四]彤弓一。潖八,牟八,[五]豆八,笾八,形方酒壶八。盘匜一具。[六]杖、几各一。盖一。钟十六,无虡。镈四,无虡。[七]磬十六,无虡。[八]埙一,箫四,笙一,箎一,柷一,敔一,瑟六,琴一,竽一,筑一,坎侯一。[九]干、戈各一,笮一,甲一,冑一。[一0]挽车九乘,刍灵三十六匹。[一一]瓦醦二,瓦釜二,瓦甑一。 瓦鼎十二,容五升。匏勺一,容一升。瓦案九。瓦大杯十六,容三升。瓦小杯二十,容二升。瓦饭盘十。瓦酒樽二,容五斗。匏勺二,容一升。 注[一]礼记曰:“明器,神明之也。孔子谓为明器知丧道矣,备物而不可用也。” 郑玄注既夕曰:“陈明器,以西行南端为上。” 注[二]郑玄注既夕曰:“筲,畚种类也,其容盖与簋同。” 注[三]郑玄注既夕曰:“屑,姜桂之屑。” 注[四]既夕曰:“翭矢一乘,骨镞短韂。”郑玄曰:“翭犹候也,候物而射之矢也。四矢曰乘。骨镞短韂,亦示不用也。生时翭矢金镞,凡为矢,五分笴长而羽其一。”通俗文曰:“细毛翭也。” 注[五]郑玄注既夕曰:“牟,盛汤浆。” 注[六]郑玄注既夕曰:“盘匜,盥器也。” 注[七]尔雅曰:“大钟谓之镛。”郭璞注曰:“书曰‘笙镛以闲’。亦名镈。” 注[八]礼记曰:“有钟磬而无簨虡。”郑玄曰:“不悬之也。” 注[九]礼记曰:“琴瑟张而不平,竽笙备而不和。” 注[一0]既夕谓之役器。郑玄曰:“笮,矢箙。” 注[一一]郑玄注礼记曰:“刍灵,东茅为人马,谓之刍灵,神之类。” 祭服衣送皆毕,东园匠曰“可哭”,在房中者皆哭。太常、大鸿胪请哭止*[哭]*如仪。司徒曰“百官事毕,臣请罢”,从入房者皆再拜,出,就位。太常导皇帝就赠位。司徒跪曰“请进赠”,侍中奉持鸿洞。赠王珪长尺四寸,荐以紫巾,广袤各三寸,缇里,赤纁周缘;赠币,玄三纁二,各长尺二寸,广充幅。皇帝进跪,临羡道房户,西向,手下赠,投鸿洞中,三。东园匠奉封入藏房中。太常跪曰“皇帝敬再拜,请哭”,大鸿胪传哭如仪。太常跪曰“赠事毕”,皇帝促就位。[一]容根车游载容衣。司徒至便殿,并□骑皆从容车玉帐下。司徒跪曰“请就幄”,导登。尚衣奉衣,以次奉器衣物,藏于便殿。太祝进醴献。凡下,用漏十刻。礼毕,司空将校复土。 注[一]续汉书曰:“明帝崩,司徒鲍昱典丧事,葬日,三公入安梓宫,还,至羡道半,逢上欲下,昱前叩头言:‘礼,天子鸿洞以赠,所以重郊庙也。陛下柰何冒危险,不以义割哀?’上即还。” 皇帝、皇后以下皆去麤服,服大红,还宫反庐,立主如礼。桑木主尺二寸,不书谥。虞礼毕,祔于庙,如礼。[一] 注[一]汉旧仪曰:“高帝崩三日,小敛室中□下。作栗木主,长八寸,前方后圆,围一尺,置□中,望外,内张挠絮以鄣外,以皓木大如指,长三尺,四枚,缠以皓皮四方置□中,主居其中央。七日大敛棺,以黍饭羊舌祭之□中。已葬,收主。为木函,藏庙太室中西墙壁埳中,望内,外不出室堂之上。坐为五时衣、冠、履,几、杖、竹笼。为俑人,无头,坐起如生时。皇后主长七寸,围九寸,在皇帝主右旁。高皇帝主长九寸。上林给栗木,长安祠庙作神主,东园秘器作梓棺,素木长丈三尺,崇广四尺。” 先大驾日游冠衣于诸宫诸殿,髃臣皆吉服从会如仪。皇帝近臣丧服如礼。醳大红,服小红,十一升都布练冠。醳小红,服纤。醳纤,服留黄,冠常冠。近臣及二千石以下皆服留黄冠。百官衣皁。每变服,从哭诣陵会如仪。祭以特牲,不进毛血首。司徒、光禄勋备三爵如礼。[一] 注[一]古今注具载帝陵丈尺顷亩,今附之后焉。光武原陵,山方三百二十三步,高六丈六尺。垣四出司马门。寝殿、钟虡皆在周垣内。堤封田十二顷五十七亩八十五步。帝王世记曰:“在临平亭之南,西望平阴,东南去雒阳十五里。”明帝显节陵,山方三百步,高八丈。无周垣,为行马,四出司马门。石殿、钟虡在行马内。寝殿、园省在东。园寺吏舍在殿北。堤封田七十四顷五亩。帝王世记曰:“故富寿亭也,西北在雒阳三十七里。”章帝敬陵,山方三百步,高六丈二尺。无周垣,为行马,四出司马门。石殿、钟虡在行马内。寝殿、园省在东。 园寺吏舍在殿北。堤封田二十五顷五十五亩。帝王世记曰:“在雒阳东南,去雒阳三十九里。”和帝慎陵,山方三百八十步,高十丈。无周坦,为行马,四出司马门。石殿、钟虡在行马内。寝殿、园省在东。园寺吏舍在殿北。堤封田三十一顷二十亩二百步。帝王世记曰:“在雒阳东南,去雒阳四十一里。”殇帝康陵,山周二百八步,高五丈五尺。行马四出司马门。寝殿、钟虡在行马中。因寝殿为庙。园吏寺舍在殿北。堤封田十三顷十九亩二百五十步。帝王世记曰:“高五丈四尺。去雒阳四十八里。”安帝恭陵,山周二百六十步,高十五丈。无周垣,为行马,四出司马门。石殿、钟虡在行马内。寝殿、园吏舍在殿北。堤封田一十四顷五十六亩。帝王世记曰:“高十一丈。在雒阳西北,去雒阳十五里。” 顺帝宪陵,山方三百步,高八丈四尺。无周垣,为行马,四出司马门。石殿、钟虡在司马门内。寝殿、园省寺吏舍在殿东。堤封田十八顷十九亩三十步。帝王世记曰:“在雒阳西北,去雒阳十五里。”冲帝怀陵,山方百八十三步,高四丈六尺。为寝殿行马,四出门。园寺吏舍在殿东。堤封田五顷八十亩。帝王世记曰:“*[在雒阳]*西北,去雒阳十五里。”质帝静陵,山方百三十六步,高五丈五尺,为行马,四出*[司马]*门。寝殿、钟虡在行马中,园寺吏舍在殿北。堤封田十二顷五十四亩。因寝为庙。帝王世记曰:“在雒阳东,去雒阳三十二里。” 桓帝宣陵,帝王世记曰:“山方三百步,高十二丈。在雒阳东南,去雒阳三十里。” 灵帝文陵,帝王世记曰:“山方三百步,高十二丈。在雒阳西北,去雒阳二十里。” 献帝禅陵,帝王世记曰:“不起坟,深五丈,前堂方一丈八尺,后堂方一丈五尺,角广六尺。在河内山阳之浊城西北,去浊城直行十一里,斜行七里,去怀陵百一十里,去山阳五十里,南去雒阳三百一十里。”蔡质汉仪曰:“十二陵令见河南尹无敬也。”魏文帝终制略曰:“汉文帝之不发霸陵,无求也。光武之掘原陵,封树也。霸陵之完,功在释之;原陵之掘,罪在明帝。是释之忠以利君,明帝爱以害亲也。忠臣孝子,宜思释之之言,察明帝之戒,存于所以安君定亲,使魂灵万载无危,斯则贤圣之忠孝矣。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国,亦无不掘之墓也。丧乱以来,汉氏诸陵无不发掘,至乃烧取玉柙金缕,骸骨并尽,是焚如之刑也,岂不重痛哉。祸由乎厚葬封树,桑、霍为我戒,不亦明乎!”臣昭案: 董卓传:“卓使吕布发诸帝陵及公卿以下頉墓,收其珍宝。”卓别传曰:“发成帝陵,解金缕,探含玑焉。”吕氏春秋略曰:“审知生,圣人之要也;审知死,圣人之极也。知生者,不以物害生;知死者,不以物害死。凡生于天地之闲,其必有死。孝子之重其亲者,若亲之爱其子,不弃于沟壑,故有葬送之义。葬者,藏也。以生人心为之虑,则莫如无动,无动莫如无利。葬浅则狐狸掘之,深则及水泉,故必高陵之上,以避二害。然而忘奸寇之变,岂不惑哉!民之于利也,犯白刃,涉危难以求之;忍亲戚,欺知交以求之。今无此危,无此丑,而为利甚厚,固难禁也。国弥大,家弥富,其葬弥厚,珠玉金铜,不可胜计。 奸人闻之,转以相告,虽有严刑重罪,不能止也。且死者弥久,生者弥疏,弥疏则守之弥怠。藏器如故而守之有怠,其势固必掘矣。世*(至)**[主]*为丘陇,其高若山陵,树之若林薮,或设阙庭、都邑。以此示富则可矣,以此为死者则惑矣!大凡死者,其视万世犹一*(瞑)**[瞚]*也。人之寿,久者不过百,中者六十。以百与六十为无穷者虑,其情固不相当矣。必以无穷为虑,然后为可。今有铭其墓曰,‘此中有金宝甚厚,不可掘也’,必为世笑矣。而为之阙庭以自表,此何异彼哉!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国也。无不亡之国,是无不掘之墓。以耳目之所闻见,则齐、荆、燕尝亡矣; 宋、中山已亡矣;赵、韩、魏皆失其故国矣。自此以上,亡国不可胜数,故其大墓无不掘也。而犹皆争为之,岂不悲哉!今夫君之不令民,父之不*(教)**[孝]*子,兄之不悌弟,皆乡邑之所遗,而惮耕耒之劳者也。仍不事耕农,而好鲜衣侈食。智巧穷匮,则合党连觽,而谋名丘大墓。上曾不能禁也,此有葬自表之祸也。昔尧葬谷林,通树之;舜葬纪巿,不变肆;禹葬会稽,不变人徒。非爱其费,以为死者*[虑]*也。先王之所恶,恶死者之辱。以为俭则不发,不发则不辱,故必以俭而合乎山原也。宋未亡而东頉掘,齐未亡而庄公*[頉]*掘。国存而乃若此,又况灭名之后乎!此爱而厚葬之故也。欲爱而反害之,欲安而反危之,忠臣孝子亦不可以厚葬矣。昔季孙以玙璠敛,孔子历级而止之,为无穷虑也。” 太皇太后、皇太后崩,司空以特牲告谥于祖庙如仪。长乐太仆、少府、大长秋典丧事,三公奉制度,他皆如礼仪。[一] 注[一]丁孚汉仪曰:“永平七年,阴太后崩,晏驾诏曰:‘柩将发于殿,髃臣百官陪位,黄门鼓吹三通,鸣钟鼓,天子举哀。女侍史官三百人皆着素,参以白素,引棺挽歌,下殿就车,黄门宦者引以出宫省。太后魂车,鸾路,青羽盖,驷马,龙旗九旒,前有方相,凤皇车,大将军妻参乘,太仆妻御,*[女骑夹毂]*悉道。公卿百官如天子郊卤簿仪。’后和熹邓后葬,案以为仪,自此皆降损于前事也。” 合葬:羡道开通,皇帝谒便房,太常导至羡道,去杖,中常侍受,至柩前,谒,伏哭止如仪。辞,太常导出,中常侍授杖,升车归宫。已下,反虞立主如礼。 诸郊庙祭服皆下便房。五时朝服各一袭在陵寝,其余及宴服皆封以箧笥,藏宫殿后合室。 诸侯王、列侯、始封贵人、公主薨,皆令赠印玺、玉柙银缕;大贵人、长公主铜缕。诸侯王、贵人、公主、公、将军、特进皆赐器,官中二十四物。使者治丧,穿作,柏旘,百官会送,如故事。诸侯王、公主、贵人皆樟棺,洞朱,云气画。公、特进樟棺黑漆。中二千石以下坎侯漆。[一]朝臣中二千石、将军,使者吊祭,郡国二千石、六百石以至黄绶,皆赐常车驿牛赠祭。宜自佐史以上达,大敛皆以朝服。君临吊若遣使者,主人免绖去杖望马首如礼。免绖去杖,不敢以戚凶服当尊者。[二]自王、主、贵人以下至佐史,送车骑导从吏卒,各如其官府。载饰以盖,龙首鱼尾,华布墙,纁上周,交络前后,云气画帷裳。 中二千石以上有辎,左龙右虎,朱鸟玄武;公侯以上加倚鹿伏熊。千石以下,缁布盖墙,鱼龙首尾而已。二百石黄绶以下至于处士,皆以簟席为墙盖。其正妃、夫人、妻皆如之。诸侯王,傅、相、中尉、内史典丧事,大鸿胪奏谥,天子使者赠璧帛,载日命谥如礼。下陵,髃臣醳麤服如仪,主人如礼。 注[一]丁孚汉仪曰:“孝灵帝葬马贵人,赠步摇、赤绂葬,青羽盖、驷马。柩下殿,女侍史二百人着素衣挽歌,引木下就车,黄门宦者引出宫门。” 注[二]前书贾山上书曰:“古之贤君于臣也,尊其爵禄而亲之,疾则临视之无数,死则往吊哭之,临其小敛、大敛。已棺涂前后为之服,锡衰绖而三临其丧。未敛而不饮酒食肉,未葬不举乐。当可谓尽礼矣。服法服,端容貌,正颜色,然后见之,故臣下莫敢不竭力尽死以报其上,功德立于世,而令问不忘也。”晋起居注曰:“太尉贾充薨,皇太子□之父,又太保也,有司奏依汉元明二帝亲临师保故事,皇太子素服为发哀,又临其丧。” 赞曰:大礼虽简,鸿仪则容。天尊地卑,君庄臣恭。质文通变,哀敬交从。元序斯立,家邦乃隆。 校勘记 三一四二页一0行*[广]*二寸半据卢校补,与通典合。 三一四二页一0行*(请)*诸衣衿敛之卢云“请”字衍。今据删。 三一四二页一一行诸侯饭以珠唅以*(珠)**[璧]*据卢校改。按:卢依礼檀弓正义引改,钱大昭亦谓当作“璧”。 三一四三页一0行兵官戎按:卢云此三字衍,通典无。集解引黄山说,谓此三字为文既不可得解,合下“三公太常”为文,辞亦不相属,注何以涉及车器介士,知此文必有误脱矣。 三一四四页一行及因邮奉奏按:集解引黄山说,谓“及”乃“各”形近之误,谓皆得不遣人奉奏也。 三一四四页三行文帝遗诏文按:卢校下“文”字改“又”。 三一四四页五行红者*(中)**[小]*祥大祥以红为领缘*[也]*据卢校改“中”为“小”。据惠栋说补“也”字。 三一四四页五行纤“者”禫也凡三十六日而释*[服]*据集解引惠栋说补。 三一四四页七行太仆*[驾]*四轮辀为宾车集解引钱大昕说,谓“仆”下脱“驾”字,当依献帝纪注增。今据补。 三一四五页一行长三仞按:“仞”原斗“刃”,径据汲本、殿本改正。 三一四五页七行东面奉*[谥]*策据卢校补。 三一四五页八行再拜立*(哭)*据卢校删。按:卢云“哭”字衍,下方云太常跪曰哭。 三一四五页一0行*(殴)**[驱]*方良据殿本改。 三一四五页一二行载车着白系参缪绋按:卢云通典“系”作“丝”。 三一四五页一四行校尉三*[百]*人集解引钱大昕说,谓“三”下脱“百”,当依献帝纪注增。今据补。 三一四五页一四行巴俞擢歌者六十人按:卢云巴俞擢即巴渝擢,何焯校本改“棹”。古乐府有棹歌行。棹,徒了切。钱大昕云献帝纪注作“嬥”,音徒了反。 又按:“六十人”原斗“六十九”,径改正。 三一四六页一行列侯*(宜)**[直]*九宾东北面西上据卢校改。 三一四六页一二行瑟六琴一按:卢云通典作“琴六瑟一”,似是。 三一四七页一四行太常大鸿胪请哭止*[哭]*如仪据卢校补。 三一四八页一0行小敛室中□下按:“□”原斗“墉”,径据汲本、殿本改正。 下同。 三一四九页四行堤封按:汲本、殿本“堤”皆作“提”。 三一四九页四行帝王世记汲本、殿本“记”作“纪”,下同。按:诸志刘昭注所引帝王世纪之“纪”字,绍兴本皆作“记”。 三一四九页一七行*[在雒阳]*西北据集解引黄山说补。 三一五0页一行四出*[司马]*门据集解引黄山说补。 三一五0页九行至乃烧取玉柙金缕按:汲本、殿本作“镂”,误。 三一五0页一六行世*(至)**[主]*为丘陇卢校依吕览改“至”为“之”。校补谓“至”当作“主”。今按:吕览作“世之”,就大概言也,就本文文势,作“世主”亦得。且至与主形近易斗,疑刘昭注本作“主”也。今依校补改为“主”。 三一五0页一七行其视万世犹一*(暝)**[瞚]*也据卢校改。按:卢云瞚同瞬,作“瞑”斗。又校补引钱大昭说,谓今吕览“瞑”作“瞚”。 三一五一页四行父之不*(教)**[孝]*子据卢校改,与吕览合。 三一五一页七行以为死者*[虑]*也据卢校补,与吕览合。 三一五一页八行齐未亡而庄公*[頉]*掘据卢校补,与吕览合。 三一五一页八行国存而乃若此按:“乃”原斗“力”,径改正。 三一五一页一五行太仆妻御*[女骑夹毂]*悉道据集解引惠栋说补。按:卢校改“道”为“导”,今以道导通,故不改。 三一五二页一一行千石以下缁布盖墙按:“缁”原斗“辎”,径据汲本、殿本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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