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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传说及其占应,汉书五行志录之详矣。故泰山太守应劭、给事中董巴、散骑常侍谯周[一]并撰建武以来灾异。今合而论之,以续前志云。 注[一]蜀志曰:“周字允南,巴西西充国人也。治尚书,兼通诸经及图纬。州郡辟请皆不应。耽古笃学,诵读典籍,欣然独笑,以忘寝食。蜀亡,魏征不至。” 五行传曰:“田猎不宿,[一]饮食不享,[二]出入不节,[三]夺民农时,[四]及有奸谋,[五]则木不曲直。”[六]谓木失其性而为灾也。又曰:“貌之不恭,是谓不肃。[七]厥咎狂,[八]厥罚恒雨,[九]厥极恶。[一0]时则有服妖,[一一] 时则有龟孽,[一二]时则有鸡祸,[一三]时则有下体生上之痾,[一四]时则有青眚、青祥,[一五]惟金沴木。”[六]说云:气之相伤谓之沴。[一七] 注[一]郑玄注尚书大传曰:“不宿,不宿禽也。角主天兵。周礼四时习兵,因以田猎。礼志曰:‘天子不合围,诸侯不掩髃,过此则暴天物,为不宿禽。’角南有天库、将军、骑官。”汉书音义曰:“游田驰骋,不反宫室。” 注[二]郑玄曰:“享,献也。礼志曰:‘天子诸侯,无事则岁三田:一为干豆,二为宾客,三为充君之庖。’周礼兽人,冬献狼,夏献麋,春秋献兽物,此献礼之大略也。”注五行称“郑玄曰”,皆出注大传也。汉书音义曰:“无献享之礼。” 注[三]郑玄曰:“角为天门,房有三道,出入之象也。” 注[四]郑玄曰:“房、心,农时之候也。季冬之月,命农师计耦耕事,是时房、心晨中。春秋传曰:‘辰为农祥,后稷之所经纬也。’”注[五]郑玄曰:“亢为朝廷,房、心为明堂,谋事出政之象。” 注[六]郑玄曰:“君行此五者,为逆天东宫之政。东宫于地为木,木性或曲或直,人所用为器也。无故生不畅茂,多折槁,是为木不曲直。木、金、水、火、土谓之五材,春秋传曰:‘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其政逆则神怒,神怒则材失性,不为民用。其它变异皆属沴,沴亦神怒。凡神怒者,日、月、五星既见适于天矣。”洪范:“木曰曲直。”孔安国曰:“木可以揉曲直。” 注[七]郑玄曰:“肃,敬也。君貌不恭,则是不能敬其事也。”洪范曰:“貌曰恭。” 注[八]郑玄曰:“君臣不敬,则倨慢如狂。”方储对策曰:“君失制度,下不恭承,臣恣淫慢。” 注[九]郑玄曰:“貌曰木,木主春,春气生;生气失则踰其节,故常雨也。”管子曰:“冬作土功,发地藏,则夏多暴雨,秋雨霖不止。”淮南子曰:“金不收则多淫雨。” 注[一0]孔安国曰:“丑陋。” 注[一一]郑玄曰:“服,貌之饰也。” 注[一二]郑玄曰:“龟虫之生于水而游于春者,属木。” 注[一三]郑玄曰:“鸡畜之有冠翼者也,属貌。”洪范传曰:“妖者,败胎也,少小之类,言其事之尚微也。至孽,则牙孽也,至乎祸则着矣。” 注[一四]郑玄曰:“痾,病也,貌气失之病也。”汉书音义曰:“若梁孝王之时,牛足反出背上也。此下欲伐上之祸。” 注[一五]郑玄曰:“青,木色也。眚生于此,祥自外来也。” 注[一六]郑玄曰:“沴,殄也。凡貌、言、视、听、思、心,一事失,则逆人之心,人心逆则怨,木、金、水、火、土气为之伤。伤则冲胜来乘殄之,于是神怒人怨,将为祸乱。故五行先见变异,以谴告人也。及妖、孽、祸、痾、眚、祥皆其气类,暴作非常,为时怪者也。各以物象为之占也。” 注[一七]尚书大传曰:“凡六沴之作,岁之朝,月之朝,日之朝,则后王受之。 岁之中,月之中,日之中,则正卿受之。岁之夕,月之夕,日之夕,则庶民受之。”郑玄曰:“自正月尽四月为岁之朝,自五月尽八月为岁之中,自九月尽十二月为岁之夕。上旬为月之朝,中旬为月之中,下旬为月之夕。平旦至食时为日之朝,隅中至日跌为日之中,晡时至黄□为日之夕。受之,受其凶咎也。” 大传又云:“其二辰以次相将,其次受之。”郑玄曰:“二辰谓曰、月也。假令岁之朝也,日、月中则上公受之,日、月夕则下公受之;岁之中也,日、月朝则孤卿受之,日、月夕则大夫受之;岁之夕也,日、月朝则上士受之,日、月中则下士受之。其余差以尊卑多少,则悉矣。”管子曰:“明王有四禁:春无杀伐,无割大陵,伐大木,斩大山,行大火,诛大臣,收谷赋钱;夏无遏水,达名川,塞大谷,动土功,射鸟兽;秋无赦过,释罪,缓刑;冬无爵赏禄,伤伐五藏。故春政不禁,则五谷不成;夏政不禁,则草木不荣;秋政不禁,则奸邪不胜;冬政不禁,则地气不藏。四者俱犯,则阴阳不和,风雨不时,火流邑,大风飘屋,折树木,地草夭,冬雷,草木夏落,而秋虫不藏,宜死者生,宜蛰者鸣,多螣羀虫也。六畜不蕃,民多夭死,国贫法乱,逆气下生。故曰台榭相望者,亡国之帘也;驰车充国者,追察之马也;翠羽朱饰者,斩生之斧也; 五采纂组者,蕃功之室也。明主知其然,故远而不近,能去此取彼,则王道备也。”续汉书曰:“建武二年,尹敏上疏曰:‘六沴作见,若是供御,帝用不差,神则大喜,五福乃降,用章于下。若不供御,六罚既侵,六极其下。明供御则天报之福,不供御则祸灾至。欲尊六事之体,则貌、言、视、听、思、心之用,合六事之揆以致乎太平,而消除轗轲孽害也。’”建武元年,赤眉贼率樊崇、逢安等共立刘盆子为天子。然崇等视之如小儿,百事自由,初不恤录也。后正旦至,君臣欲共飨,既坐,酒食未下,髃臣更起,乱不可整。时大司农杨音案□怒曰:“小儿戏尚不如此!”其后遂破坏,崇、安等皆诛死。唯音为关内侯,以寿终。 光武崩,山阳王荆哭不哀,作飞书与东海王,劝使作乱。明帝以荆同母弟,太后在,故隐之。后徙王广陵,荆遂坐复谋反自杀也。 章帝时,窦皇后兄宪以皇后甚幸于上,故人人莫不畏宪。宪于是强请夺沁水长公主田,公主畏宪,与之,宪乃贱顾之。后上幸公主田,觉之,问宪,宪又上言借之。上以后故,但谴□之,不治其罪。后章帝崩,窦太后摄政,宪秉机密,忠直之臣与宪忤者,宪多害之,其后宪兄弟遂皆被诛。 桓帝时,梁冀秉政,兄弟贵盛自恣,好驱驰过度,至于归家,犹驰驱入门,百姓号之曰“梁氏灭门驱驰”。后遂诛灭。 和帝永元十年,十三年,十四年,十五年,皆淫雨伤稼。[一] 注[一]古今注曰:“光武建武六年九月,大雨连月,苗稼更生,鼠巢树上。十七年,雒阳暴雨,坏民庐舍,压杀人,伤害禾稼。” 安帝元*(年)**[初]*四年秋,郡国十淫雨伤稼。[一] 注[一]方储对策曰:“雨不时节,妄赏赐也。” 永宁元年,郡国三十三淫雨伤稼。 建光元年,京都及郡国二十九淫雨伤稼。是时羌反久未平,百姓屯戍,不解愁苦。 延光元年,郡国二十七淫雨伤稼。[一] 注[一]案本传陈忠奏,以为王侯二千石为女使伯荣独拜车下,柄在臣妾。 二年,郡国五连雨伤稼。 顺帝永建四年,司隶、荆、豫、兖、冀部淫雨伤稼。 六年,冀州淫雨伤稼。 桓帝延熹二年夏,霖雨五十余日。是时,大将军梁冀秉政,谋害上所幸邓贵人母宣,冀又擅杀议郎邴尊。上欲诛冀,惧其持权日久,威势强盛,恐有逆命,害及吏民,密与近臣中常侍单超等图其方略。其年八月,冀卒伏罪诛灭。[一] 注[一]案公沙穆传,永寿元年霖雨,大水,三辅以东莫不湮没。 灵帝建宁元年夏,霖雨六十余日。是时大将军窦武谋变废中官。其年九月,长乐五官史朱瑀等共与中常侍曹节起兵,先诛武,交兵阙下,败走,追斩武兄弟,死者数百人。[一] 注[一]案武死无兄弟,有兄子。 熹平元年夏,霖雨七十余日。是时中侍曹节等,共诬*(曰)**[白]*勃海王悝谋反,其十月诛悝。 中平六年夏,霖雨八十余日。是时灵帝新弃髃臣,大行尚在梓宫,大将军何进与佐军校尉袁绍等共谋欲诛废中官。下文陵毕,中常侍张让等共杀进,兵战京都,死者数千。 更始诸将军过雒阳者数十辈,皆帻而衣妇人衣绣拥□。时智者见之,以为服之不中,身之灾也,乃奔入边郡避之。是服妖也。其后更始遂为赤眉所杀。 桓帝元嘉中,京都妇女作愁眉﹑啼□﹑堕马髻﹑折要步﹑龋齿笑。所谓愁眉者,细而曲折。 啼□者,薄拭目下,若啼处。堕马髻者,作一边。[一]折要步者,足不在体下。 龋齿笑者,若齿痛,乐不欣欣。始自大将军梁冀家所为,京都歙然,诸夏皆放效。此近服妖也。梁冀二世上将,□媾王室,大作威福,将危社稷。天诫若曰: 兵马将往收捕,妇女忧愁,踧眉啼泣,吏卒掣顿,折其要脊,令髻倾邪,虽强语笑,无复气味也。到延熹二年,举宗诛夷。 注[一]梁冀别传曰:“冀妇女又有不聊生髻。” 延熹中,梁冀诛后,京都帻颜短耳长,短上长下。时中常侍单超﹑左悺﹑徐璜﹑具瑗﹑唐衡在帝左右,纵其奸慝。海内愠曰:一将军死,五将军出。家有数侯,子弟列布州郡,宾客杂袭腾翥,上短下长,与梁冀同占。到其八年,桓帝因日蚀之变,乃拜故司徒韩寅为司隶校尉,以次诛鉏,京都正清。[一] 注[一]臣昭案:本传,寅诛左悺贬具瑗,虽克折奸首,髃阉相蒙,京都未为正清。 延熹中,京都长者皆着木屐;妇女始嫁,至作漆画五采为系。此服妖也。到九年,党事始发,传黄门北寺,临时惶惑,不能信天任命,多有逃走不就考者,九族拘系,及所过历,长少妇女皆被桎梏,应木屐之象也。 灵帝建宁中,京都长者皆以苇方笥为□具,下士尽然。时有识者窃言:苇方笥,郡国谳箧也;今珍用之,此天下人皆当有罪谳于理官也。到光和三年癸丑赦令诏书,吏民依党禁锢者赦除之,有不见文,他以模拟疑者谳。于是诸有党郡皆谳廷尉,人名悉入方笥中。 灵帝好胡服﹑胡帐﹑胡黙﹑胡坐﹑胡饭﹑胡空侯﹑胡笛﹑胡舞,京都贵戚皆竞为之。此服妖也。其后董卓多拥胡兵,填塞街衢,虏掠宫掖,发掘园陵。 灵帝于宫中西园驾四白驴,躬自操辔,驱驰周旋,以为大乐。于是公卿贵戚转相放效,至乘辎軿以为骑从,互相侵夺,贾与马齐。案易曰:“时乘六龙以御天。” 行天者莫若龙,行地者莫如马。诗云:“四牡骙骙,载是常服。”“檀车煌煌,四牡彭彭。”夫驴乃服重致远,上下山谷,野人之所用耳,何有帝王君子而骖服之乎!彁钝之畜,而今贵之。天意若曰:国且大乱,贤愚倒植,凡执政者皆如驴也。其后董卓陵虐王室,多援边人以充本朝,胡夷异种,跨蹈中国。 熹平中,省内冠狗带绶,以为笑乐。有一狗突出,走入司徒府门,或见之者,莫不惊怪。[一]京房易传曰:“君不正,臣欲篡,厥妖狗冠出。”后灵帝宠用便嬖子弟,永乐宾客﹑鸿都髃小,传相汲引,公卿牧守,比肩是也。又遣御史于西*(乡)**[邸]*卖官,关内侯顾五百万者,赐与金紫;诣阙上书占令长,随县好丑,丰约有贾。强者贪如豺虎,弱者略不类物,实狗而冠者也。司徒古之丞相,壹统国政。天戒若曰:宰相多非其人,尸禄素餐,莫能据正持重,阿意曲从;今在位者皆如狗也,故狗走入其门。[二] 注[一]袁山松书曰:“光和四年,又于西园弄狗以配人也。” 注[二]应劭曰:“灵帝数以车骑将军过拜孽臣内孽,又赠亡人,显号加于顽凶,印绶污于腐尸。昔辛有睹被发之祥,知其为戎,今假号云集,不亦宜乎!” 灵帝数游戏于西园中,令后宫采女为客舍主人,身为商贾服。行至舍,采女下酒食,因共饮食以为戏乐。此服妖也。其后天下大乱。[一] 注[一]风俗通曰:“时京师宾□嘉会,皆作魁□,酒酣之后,续以挽歌。”魁□,丧家之乐。挽歌,执绋相偶和之者。天戒若曰:国家当急殄悴,诸贵乐皆死亡也。自灵帝崩后,京师坏灭,户有兼尸,虫而相食,魁□﹑挽歌,斯之暛乎? 献帝建安中,男子之衣,好为长躬而下甚短,女子好为长裙而上甚短。时益州从事莫嗣以为服妖,是阳无下而阴无上也,天下未欲平也。后还,遂大乱。[一] 注[一]袁山松*[书]*曰:“禅位于魏。” 灵帝光和元年,南宫侍中寺雌鸡欲化雄,一身毛皆似雄,但头冠尚未变。诏以问议郎蔡邕。邕对曰:“貌之不恭,则有鸡祸。宣帝黄龙元年,未央宫雌鸡化为雄,不鸣无距。是岁元帝初即位,立王皇后。至初元元年,丞相史家雌鸡化为雄,冠距鸣将。是岁后父禁为*(平)*阳*[平]*侯,女立为皇后。至哀帝晏驾,后摄政,王莽以后兄子为大司马,由是为乱。臣窃推之,头,元首,人君之象;今鸡一身已变,未至于头,而上知之,是将有其事而不遂成之象也。若应之不精,政无所改,头冠或成,为患兹大。”是后张角作乱称黄巾,遂破坏。四方疲于赋役,多叛者。上不改政,遂至天下大乱。 桓帝永兴二年四月丙午,光禄勋吏舍壁下夜有青气,视之,得玉钩﹑玦各一。 钩长七寸二分,*[玦]*周五寸四分,身中皆雕镂。此青祥也。玉,金类也。七寸二分,商数也。五寸四分,征数也。商为臣,征为事,盖为人臣引决事者不肃,将有祸也。是时梁冀秉政专恣,后四岁,梁氏诛灭也。 延熹五年,太学门无故自坏。襄楷以为太学前疑所居,[一]其门自坏,文德将丧,教化废也。是后天下遂至丧乱。 注[一]本传楷书无“前疑”之言也。 永康元年十月壬戍,南宫平城门内屋自坏。金沴木,木动也。其十二月,宫车晏驾。 灵帝光和元年,南宫平城门内屋﹑武库屋及外东垣屋前后顿坏。蔡邕对曰:“平城门,正阳之门,与宫连,郊祀法驾所由从出,门之最尊者也。武库,禁兵所藏。东垣,库之外障。 易传曰:‘小人在位,上下咸悖,厥妖城门内崩。’潜潭巴曰:‘宫瓦自堕,诸侯强陵主。’此皆小人显位乱法之咎也。”其后黄巾贼先起东方,库兵大动。 皇后同父兄何进为大将军,同母弟苗为车骑将军,兄弟并贵盛,皆统兵在京都。 其后进欲诛废中官,为中常侍张让﹑段珪等所杀,兵战宫中阙下,更相诛灭,天下兵大起。 三年二月,公府驻驾庑自坏,南北三十余闲。 中平二年二月癸亥,广阳城门外上屋自坏也。 献帝初平二年三月,长安宣平城门外屋无故自坏。至三年夏,司徒王允使中郎将吕布杀太师董卓,夷三族。[一]。 注[一]袁山松*[书]*曰:“李傕等攻破长安城,害允等。” 兴平元年十月,长安市门无故自坏。至二年春,李傕﹑郭汜□长安中,傕迫劫天子,移置傕坞,尽烧宫殿﹑城门﹑官府﹑民舍,放兵寇钞公卿以下。冬,天子东还雒阳,傕﹑汜追上到曹阳,虏掠乘舆辎重,杀光禄勋邓渊﹑廷尉宣璠﹑少府田邠等数十人。 五行传曰:“好攻战,[一]轻百姓,[二]饰城郭,[三]侵边境,[四]则金不从革。” [五]谓金失其性而为灾也。又曰:“言之不从,是谓不乂。[六]厥咎僭,[七]厥罚恒阳,[八]厥极忧。[九] 时则有诗妖,[一0]时则有介虫之孽,[一一]时则有犬祸,[一二]时则有口舌之痾,[一三]时则有白眚﹑白祥,惟木沴金。”介虫,刘歆传以为毛虫。乂,治也。 注[一]郑玄注曰:“参﹑伐为武府,攻战之象。” 注[二]郑玄注曰:“轻之者,不重民命。春秋传曰:‘师出不正反,战不正胜也。’”注[三]郑玄注曰:“昴﹑毕闲为天街。甘氏经曰:‘天街保塞,孔涂道衢。’保塞,城郭之象也。月令曰:‘四鄙入保。’”注[四]郑玄曰:“毕主边兵。” 注[五]郑玄注曰:“君行此四者,为逆天西宫之政。西宫于地为金,金性从刑,而革人所用为器者也,无故*(治)**[冶]*之不销,或入火飞亡,或铸之裂形,是为不从革。其它变异,皆属沴也。”洪范曰:“从革作辛。”马融曰:“金之性,从*(人)**[火]*而更,可销铄也。”汉书音义曰:“言人君言不见从,则金铁亦不从人意。” 注[六]郑玄曰:“乂,治也。君言不从,则是不能治其事也。” 注[七]郑玄曰:“君臣不治,则僭差矣。” 注[八]郑玄曰:“金主秋,秋气杀,杀气失,故常阳也。”春秋考异邮曰:“君行非是,则言不见从;言不见从,则下不治;下不治,则僭差过制度,奢侈骄泰。天子僭天,大夫僭人主,诸侯僭上,阳无以制。从心之喜,上忧下,则常阳从之。推设其迹,考之天意,则大旱不雨,而民庶大灾伤。”淮南子曰:“杀不辜则国赤地。” 注[九]郑玄曰:“杀气失,故于人为忧。” 注[一0]郑玄曰:“诗之言志也。” 注[一一]郑玄曰:“蝝、螽、蜩、蝉之类,生于火而藏于秋者也,属金。” 注[一二]郑玄曰:“犬畜之以口吠守者,属言。” 注[一三]郑玄曰:“言气失之病。” 安帝永初元年十一月,民讹言相惊,司隶﹑并﹑冀州民人流移。时邓太后专政。 妇人以顺为道,故礼“夫死从子”之命。今专*(王)**[主]*事,此不从而僭也。 [一] 注[一]古今注曰:“章帝建初五年,东海﹑鲁国﹑东平﹑山阳﹑济阴﹑陈留民讹言相惊有贼,捕至京师,民皆入城也。” 世祖建武[一]五年夏,旱。京房传曰:“欲德不用,兹谓张,厥灾荒,其旱阴云不雨,变而赤因四阴。觽出过时,兹谓广,其旱不生。上下皆蔽,兹谓隔,其旱天赤三月,时有雹杀飞禽。上缘求妃,兹谓僭,其旱三月大温亡云。君高台府,兹谓犯,阴侵阳,其旱万物根死,有火灾。庶位踰节,兹谓僭,其旱泽物枯,为火所伤。”[二]是时天下僭逆者未尽诛,军多过时。[三] 注[一]古今注曰:“建武三年七月,雒阳大旱,帝至南郊求雨,即日雨。” 注[二]春秋考异邮曰:“国大旱,冤狱结。旱者,阳气移,精不施,君上失制,奢淫僭差,气乱感天,则旱征见。”又云:“阴厌阳移,君淫民恶,阴精不舒,阳偏不施。”又云:“阳偏,民怨征也。在所以感之者,上奢则求多,求多则下竭,下竭则溃,君不仁。”管子曰:“春不收枯骨伐枯木而起去之,则夏旱。” 方储对策曰:“百姓苦,士卒烦碎,责租税失中,暴师外营,经历三时,内有怨女,外有旷夫。王者熟惟其祥,揆合于天,图之事情,旱灾可除。夫旱者过日,天王无意于百姓,恩德不行,万民烦扰,故天应以无泽。” 注[三]古今注曰:“建武六年六月,九年春,十二年五月,二十一年六月,明帝永平元年五月,八年冬,十一年八月,十五年八月,十八年三月,并旱。” 章帝章和二年夏,旱。时章帝崩后,窦太后兄弟用事奢僭。[一] 注[一]古今注曰:“建初二年夏,雒阳旱。四年夏,元和元年春,并旱。”案: 杨终传,建初元年大旱,谷贵,终以为广陵﹑楚﹑淮阳﹑济南之狱徙者数万人,吏民怨旷,上疏云久旱。孔丛曰:“建初元年大旱,天子忧之,侍御史孔子丰乃上疏曰:‘臣闻为不善而灾报,得其应也;为善而灾至,遭时运也。陛下即位日浅,视民如伤,而不幸耗旱,时运之会耳,非政教所致也。昔成汤遭旱,因自责,省畋散积,减御损食,而大有年。意者陛下未为成汤之事焉。’天子纳其言而从之,三日雨即降。转拜黄门郎,典东观事。” 和帝永元六年秋,京都旱。时雒阳有冤囚,和帝幸雒阳寺,录囚徒,理冤囚,*(牧)**[收]*令下狱抵罪。行未还宫,澍雨降。[一] 注[一]古今注曰:“永元二年,郡国十四旱。十五年,*(丹)**[雒]*阳郡国二十二并旱,或伤稼。” 安帝[一]永初六年夏,旱。[二] 注[一]古今注曰:“永初元年,郡国八旱,分遣议郎请雨。”案本纪二年五月,旱,皇太后幸雒阳寺,录囚徒,即日降雨。六月,京都及郡国四十大水。虽去旱得水,无救为灾。 注[二]古今注曰:“三年,郡国八,四年﹑五年夏,并旱。” 七年夏,旱。 元初元年夏,旱。 二年夏,旱。[一] 注[一]三年夏旱,时西羌寇乱,军屯相继,连十余年。 六年夏,旱。[一] 注[一]古今注曰:“建光元年,郡国四旱。延光元年,郡国五并旱,伤稼。” 顺帝永建三年夏,旱。 五年夏,旱。 阳嘉二年夏,旱。时李固对策,以为奢僭所致也。[一] 注[一]臣昭案:本纪元年二月,京师旱。郎顗传:“人君恩泽不施于民,禄去公室,臣下专权所致也。”又周举传:“三年,河南﹑三辅大旱,五谷伤灾,天子亲自露坐德阳殿东厢请雨。” 冲帝永*(嘉)**[熹]*元年夏,旱。时冲帝幼崩,太尉李固劝太后*(及)*兄梁冀立嗣帝,择年长有德者,天下赖之,则功名不朽。年幼未可知,如后不善,悔无所及。时太后及冀贪立年幼,欲久自专,遂立质帝,八岁。此不用德。[一] 注[一]古今注曰:“本初元年二月,京师旱。” 桓帝元嘉元年夏,旱。是时梁冀秉政,妻子并受封,宠踰节。 延熹元年六月,旱。[一] 注[一]京房占曰:“人君无施泽惠利于下,则致旱也。不救,必蝗虫害谷;其救也,贳鼟罚,行宽大,惠兆民,劳功吏,赐□寡,禀不足。”案陈蕃上疏:“宫女多聚不御,忧悲之感,以致水旱之困也。” 灵帝熹平五年夏,旱。[一] 注[一]蔡邕作伯夷叔齐碑曰“熹平五年,天下大旱,祷请名山,求获荅应。时处士平阳苏腾,字玄成,梦陟首阳,有神马之使在道。明觉而思之,以其梦陟状上闻。天子开三府请雨使者,与郡县户曹掾吏登山升祠。手书要曰:‘君况我圣主以洪泽之福。’天寻兴云,即降甘雨”也。 六年夏,旱。 光和五年夏,旱。 六年夏,旱。是时常侍、黄门僭作威福。 献帝兴平元年秋,长安旱。是时李傕、郭汜专权纵肆。[一] 注[一]献帝起居注曰:“建安十九年夏四月,旱。” 更始时,南阳有童谣曰:“谐不谐,在赤眉。得不得,在河北。”是时更始在长安,世祖为大司马平定河北。更始大臣并僭专权,故谣妖作也。后更始遂为赤眉所杀,是更始之不谐在赤眉也。世祖自河北兴。 世祖建武六年,蜀童谣曰:“黄牛白腹,五铢当复。”是时公孙述僭号于蜀,时人窃言王莽称黄,述欲继之,故称白;五铢,汉家货,明当复也。述遂诛灭。 王莽末,天水童谣曰:“出吴门,望缇髃。见一蹇人,言欲上天;令天可上,地上安得民!”时隗嚣初起兵于天水,后意稍广,欲为天子,遂破灭。嚣少病蹇。 吴门,冀郭门名也。缇髃,山名也。 顺帝之末,京都童谣曰:“直如弦,死道边。曲如钩,反封侯。”案顺帝即世,孝质短祚,大将军梁冀贪树疏幼,以为己功,专国号令,以赡其私。太尉李固以为清河王雅性聪明,敦诗悦礼,加又属亲,立长则顺,置善则固。而冀建白太后,策免固,征蠡吾侯,遂即至尊。固是日幽毙于狱,暴尸道路,而太尉胡广封安乐乡侯、司徒赵戒厨亭侯、司空袁汤安国亭侯云。 桓帝之初,天下童谣曰:“小麦青青大麦枯,谁当获者妇与姑。丈人何在西击胡,吏买马,君具车,请为诸君鼓咙胡。”案元嘉中凉州诸羌一时俱反,南入蜀、汉,东抄三辅,延及并、冀,大为民害。命将出觽,每战常负,中国益发甲卒,麦多委弃,但有妇女获刈之也。吏买马,君具车者,言调发重及有秩者也。请为诸君鼓咙胡者,不敢公言,私咽语。 桓帝之初,京都童谣曰:“城上乌,尾毕逋。公为吏,子为徒。一徒死,百乘车。 车班班,入河闲。河闲隚女工数钱,以钱为室金为堂。石上慊慊舂黄粱。梁下有悬鼓,我欲击之丞卿怒。”案此皆谓为政贪也。城上乌,尾毕逋者,处高利独食,不与下共,谓人主多聚敛也。公为吏,子为徒者,言蛮夷将畔逆,父既为军吏,其子又为卒徒往击之也。一徒死,百乘车者,言前一人往讨胡既死矣,后又遣百乘车往。[一]车班班,入河闲者,言上将崩,乘舆班班入河闲迎灵帝也。[二] 河闲隚女工数钱,[三]以钱为室金为堂者,灵帝既立,其母永乐太后好聚金以为堂也。石上慊慊舂黄粱者,言永乐虽积金钱,慊慊常苦不足,使人舂黄粱而食之也。梁下有悬鼓,我欲击之丞卿怒者,言永乐主教灵帝,使卖官受钱,所禄非其人,天下忠笃之士怨望,欲击悬鼓以求见,丞卿主鼓者,亦复谄顺,怒而止我也。 注[一]臣昭曰:志家此释岂未尽乎?往徒一死,何用百乘?其后验竟为灵帝作。 此言一徒,似斥桓帝,帝贵任髃阉,参委机政,左右前后莫非刑人,有同囚徒之长,故言寄一徒也。且又弟则废黜,身无嗣,魁然单独,非一而何?百乘车者,乃国之君。解犊后征,正膺斯数,继以班班,尤得以类焉。 注[二]应劭释此句云:“征灵帝者,轮班拥节入河闲也。” 注[三]一本作“妖女”。 桓帝之初,京都童谣曰:“游平卖印自有平,不辟豪贤及大姓。”案到延熹之末,邓皇后以谴自杀,乃以窦贵人代之,其父名武字游平,拜城门校尉。及太后摄政,为大将军,与太傅陈蕃合心戮力,惟德是建,印绶所加,咸得其人,豪贤大姓,皆绝望矣。 桓帝之末,京都童谣曰:“茅田一顷中有井,四方纤纤不可整。嚼复嚼,今年尚可后年铙。”[一]案易曰:“拔茅茹以其汇,征吉。”茅喻髃贤也。井者,法也。 于时中常侍管霸、苏康憎疾海内英哲,与长乐少府刘嚣、太常许咏、尚书柳分、[二]寻穆、史佟、[三]司隶唐珍等,代作唇齿。河内牢川诣阙上书:“汝、颍、南阳,上采虚誉,专作威福;甘陵有南北二部,三辅尤甚。”由是传考黄门北寺,始见废阁。茅田一顷者,言髃贤觽多也。中有井者,言虽阨穷,不失其法度也。四方纤纤不可整者,言奸慝大炽,不可整理。嚼复嚼者,京都饮酒相强之辞也。言食肉者鄙,不恤王政,徒耽宴饮歌呼而已也。今年尚可者,言但禁锢也。后年铙者,陈、窦被诛,天下大坏。 注[一]风俗通作“譊”。 注[二]袁山松书曰,柳分权豪之党,为范滂所奏者。 注[三]佟后亦为司隶。应劭曰,史佟,左官偷进者也。 桓帝之末,京都童谣曰:“白盖小车何延延。河闲来合谐,河闲来合谐!”案解犊亭属饶阳河闲县也。[一]居无几何而桓帝崩,使者与解犊侯皆白盖车从河闲来。延延,觽貌也。是时御史刘儵建议立灵帝,以儵为侍中,中常侍侯览畏其亲近,必当闲己,白拜儵泰山太守,因令司隶迫促杀之。朝廷*(必)**[少]*长,思其功效,乃拔用其弟合,致位司徒,此为合谐也。 注[一]臣昭案:郡国志饶阳本属涿,后属安平。灵帝既是河闲王曾孙,谣言自是有征,无俟*[明]*河闲之县为验。 灵帝之末,京都童谣曰:“侯非侯,王非王,千乘万骑上北芒。”案到中平六年,史侯登蹑至尊,献帝未有爵号,为中常侍段珪等数十人所执,公卿百官皆随其后,到河上,乃得来还。此为非侯非王上北芒者也。[一] 注[一]英雄记曰:“京师谣歌咸言‘河腊丛进’,献帝腊日生也。风俗通曰:‘乌腊乌腊。’”案逆臣董卓滔天虐民,穷凶极恶,关东举兵欲共诛之,转相顾望,莫肯先进,处处停兵数十万,若乌腊虫,相随横取之矣。 灵帝中平中,京都歌曰:“承乐世董逃,游四郭董逃,蒙天恩董逃,带金紫董逃,行谢恩董逃,整车骑董逃,垂欲发董逃,与中辞董逃,出西门董逃,瞻宫殿董逃,望京城董逃,日夜绝董逃,心摧伤董逃。”[一]案“董”谓董卓也,言虽跋扈,纵其残暴,终归逃窜,至于灭族也。[二] 注[一]杨孚卓传曰:“卓改为董安。” 注[二]风俗通曰:“卓以董逃之歌主为己发,大禁绝之,死者千数。”灵帝之末,礼乐崩坏,赏刑失中,毁誉无验,竞饰伪服,以荡典制,远近翕然,咸名后生放声者为时人。有识者窃言:旧曰世人,次曰俗人,今更曰时人,此天促其期也。其闲无几,天下大坏也。 献帝践祚之初,京都童谣曰:“千里草,何青青。十日卜,不得生。”案千里草为董,十日卜为卓。凡别字之体,皆从上起,左右离合,无有从下发端者也。 今二字如此者,天意若曰:卓自下摩上,以臣陵君也。青青者,暴盛之貌也。 不得生者,亦旋破亡。[一] 注[一]献帝初童谣曰:“燕南垂,赵北际,中央不合大如砺,唯有此中可避世。” 公孙瓒以为易地当之,遂徙镇焉,乃修城积谷,以待天下之变。建安三年,袁绍攻瓒,瓒大败,缢其姊妹妻子,引火自焚,绍兵趣登台斩之。初,瓒破黄巾,杀刘虞,乘胜南下,侵据齐地。雄威大振,而不能开廓远图,欲以坚城观时,坐听围戮,斯亦自易地而去世也。 建安初,荆州童谣曰:“八九年闲始欲衰,至十三年无孑遗。”言自中兴以来,荆州无破乱,及刘表为牧,*[民]*又丰乐,至此逮八九年。当始衰者,谓刘表妻当死,诸将并零落也。十三年无孑遗者,言十三年表又当死,民当移诣冀州也。[一] 注[一]干窦搜神记曰:“是时华容有女子忽啼呼云:‘*[荆州将]*有大丧!’言语过差,县以为妖言,系狱百余日,忽于狱中哭曰:‘刘荆州今日死。’华容去州数*(日)**[百里]*,即遣马吏验视,*[而刘]*表果死。县乃出之。续又歌吟曰:‘不意李立为贵人。’后无几,曹公平荆州,以涿郡李立,字建贤,为荆州刺史。” 顺帝阳嘉元年十月中,望都蒲阴狼杀童儿九十七人。时李固对策,引京房易传曰“君将无道,害将及人,去之深山*[以]*全身,厥*(灾)**[妖]*狼食人”。陛下觉寤,比求隐滞,故狼灾息。[一] 注[一]东观书曰:“中山相朱遂到官,不出奉祠北岳。诏曰:‘灾暴缘类,符验不虚,政失厥中,狼灾为应,至乃残食孩幼,朝廷愍悼,思惟咎征,博访其故。 山岳尊灵,国所望秩,而遂比不奉祠,怠慢废典,不务恳恻,淫刑放滥,害加孕妇,毒流未生,感和致灾。其详思改救,追复所失。有不遵宪,举正以闻。’”灵帝建宁中,髃狼数十头入晋阳南城门啮人。[一] 注[一]袁山松书曰:“光和三年正月,虎见平乐观,又见宪陵上,啮卫士。蔡邕封事曰:‘政有苛暴,则虎狼食人。’” 校勘记 三二六六页一四行方储对策校补谓方储对策盖本储所箸书名,因对策而论次成编者,非皆临时条对之辞也。按:校补说是,今加书名号。 三二六七页一二行隅中至日跌为日之中按:殿本“跌”作“昳”。校补谓案周礼司巿疏“昳者,差昳之言也”。左氏昭五年传疏“日昳谓蹉跌而下也”。是差昳即是蹉跌,昳跌固通作矣。 三二六八页三行明主知其然按:“主”原斗“王”,下“则王道备也”之“王”字原斗“主”,并径改正。 三二六八页一一行荆遂坐复谋反自杀也按:“复”原斗“后”,径据汲本、殿本改正。 三二六九页四行苗稼更生按:“苗”原斗“昔”,径改正。 三二六九页六行安帝元*(年)**[初]*四年秋郡国十淫雨伤稼校补谓“元年”乃“元初”之斗,各本皆失正。盖斗沿上和帝永元十年、十三年、十四年、十五年迭举之例,不觉其斗。然自孝武建元以下,史无书元不着年号者。况安帝屡改元,不书年号,何以辨之?且据本书安纪,亦惟元初四年秋七月京师及郡国十雨水,而由元初元年秋上溯永初元年秋,皆无此异,是其为斗亦显而易见也。 今据改。 三二七0页八行共诬*(曰)**[白]*勃海王悝谋反据汲本改。 三二七0页一二行皆帻而衣妇人衣绣拥□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光武纪作“绣镼”。又引惠栋说,谓“□”依续汉书当作“□”。 三二七一页八行乃拜故司徒韩寅为司隶校尉按:殿本考证谓“寅”当作“演”。 三二七二页六行四牡彭彭按:校补引柳从辰说,谓今毛诗大明卒章作“驷騵彭彭”。 三二七三页一0行袁山松*[书]*曰据汲本补。 三二七三页一三行后父禁为*(平)*阳*[平]*侯据集解引钱大昕说改。 三二七四页四行视之得玉钩玦各一按:集解引惠栋说,谓“视”东观记作“掘”。 三二七四页五行*[玦]*周五寸四分据东观记及宋书符瑞志补。 三二七四页一二行灵帝光和元年南宫平城门内屋武库屋及外东垣屋前后顿坏按:集解引惠栋说,谓灵帝纪以为熹平六年二月事。 三二七五页五行南北三十余闲按:集解引洪亮吉说,谓案灵帝纪注引此志又云“四十余闲”,未知谁误。 三二七五页七行献帝初平二年三月长安宣平城门外屋无故自坏按:校补谓本书献纪书长安宣平城门外屋自坏事在初平四年三月。 三二七五页九行袁山松*[书]*曰据汲本补。 三二七五页一四行厥罚恒阳按:殿本“阳”作“旸”。 三二七六页七行金性从刑按:今尚书大传引郑注“刑”作“形”。 三二七六页七行无故*(治)**[冶]*之不销据汲本改。 三二七六页八行从*(人)**[火]*而更据集解引惠栋说改。 三二七六页一二行故常阳也按:殿本“阳”作“旸”。下“则常阳从之”,同。 三二七七页四行今专*(王)**[主]*事据汲本、殿本改。 三二七七页一四行王者熟惟其祥按:汲本、殿本“惟”作“推”。 三二七八页六行上疏云久旱按:此下有脱文。 三二七八页六行侍御史孔子丰汲本、殿本“孔子丰”作“孔丰”。按:孔丰字子丰,太常孔臧之后也。 三二七八页一0行*(牧)**[收]*令下狱抵罪据汲本、殿本改。 三二七八页一二行*(丹)**[雒]*阳郡国二十二并旱校补谓案古今注京师皆称雒阳,此“丹阳”乃“雒阳”之斗,各本皆未正。今据改。 三二七八页一三行安帝永初六年夏旱按:此“安帝”二字原误作注文,与下注“古今注曰”云云六十字并杂入上条注文下,今据校补说移正。 三二七八页一六行三年郡国八按:殿本“八”下有“旱”字。 三二七九页四行三年夏旱按:校补谓刘昭补注之例,非引他书,则云“臣昭案”,亦有省言“案”者。若既不引书,又不言案,则明是转写脱误。“三年夏旱”上当有“臣昭案本纪”五字。 三二七九页一二行冲帝永*(嘉)**[熹]*元年夏旱集解引何焯说,谓“嘉”当作“熹”。今据改。 三二七九页一二行太尉李固劝太后*(及)*兄梁冀立嗣帝校补谓“太后及兄”不成文,且固时不能亲言于太后,固传亦无固亲劝太后立长君事,当作“太后兄”,去“及”字。今据删。 三二八0页六行平阳苏腾按:集解引惠栋说,谓案水经注,苏腾河南平县人,非平阳也。蔡邕集作“平原”,尤误。 三二八一页八行固是日幽毙于狱按:张森楷校勘记谓案本纪,固以本初元年免官,建和元年下狱死,而云“是日”,非也。 三二八二页六行慊慊常苦不足按:汲本、殿本“苦”作“若”。 三二八三页五行河内牢川诣阙上书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牢川”党锢传作“牢修”。 三二八三页七行嚼复嚼者京都饮酒相强之辞也按:王先谦谓既云饮酒相强之词,则“嚼”当为“釂”,言饮酒尽也。此自汉世俗传,以双声致误。其正字须知,否则不可通矣。 三二八四页一行朝廷*(必)**[少]*长思其功效据汲本、殿本改。 三二八四页三行无俟*[明]*河闲之县为验据汲本、殿本补。按:“河”原斗“何”,径改正。 三二八五页八行及刘表为牧*[民]*又丰乐据集解引惠栋说补。 三二八五页八行至此逮八九年集解引惠栋说,谓“此”字衍,“逮”为“建”之斗,脱“安”字。张森楷校勘记谓案八安字形不近,且是释上“八九年”文,“八”字不当去,疑“八”上有“安”字,误夺。按:如惠说,当作“至建安九年”; 如张说,当作“至建安八九年”。张说较长。 三二八五页一0行*[荆州将]*有大丧据集解引惠栋说补。 三二八五页一一行华容去州数*(日)**[百里]*据集解引惠栋说改。 三二八五页一一行*[而刘]*表果死据集解引惠栋说补。 三二八五页一四行去之深山*[以]*全身据集解引惠栋说补。 三二八五页一四行厥*(灾)**[妖]*狼食人据集解引惠栋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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