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气一二三

李碧华





  歌星新歌、作者的书、电视台节目、公映中的电影、DJ、甜品、小吃、艺员表现、酒楼食肆、手机型号……,全有「排行榜」。连皮包、护肤沐浴露……,也分「人气一二三」。

  每样商品都选十大,有压力吗?怎会?--蚤多不痒啊。

  当然是有时上榜,有时落榜。而且也不在自己能力范围之内。如果花钱造势,可以买到前一点的位置;或者甚麽也不做,只凭实力就够了。那些「排行榜」,影响不到我们的心情和购买意愿。不会因为「最人气」,而买了不是自己喜欢的面霜、口红、饮品,和CD。因为我们已经不在盲目追随潮流的阶段。

  --当然,有些项目仍是顾客作主导的。

  信手拈来一个有趣的例子:网上版的《壹周刊》,每期都举办「读者的喜阅」,由读者按钮「投票」,他们的叁与令编辑部更加清楚群众口味。每期都公布最受欢迎的三篇文章。--几乎每一期,第一位的都是穿衣服最少的「壹惊艳」,如果性感艳女没领先,也会是特别新闻绯闻丑闻之类吧?其他人只能争第二或第三。还有甚麽好说呢?所以「壹惊艳」是生死与共的胎痣。

  朋友之间也有「排行榜」,我们只愿在对方心目中,自己有个好位置。--如果是情人,根本就不容许他排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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