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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


  他的面孔从上望下去很好看,从下望上去却不好看。他拿出一叠十英寸大的照片,叫我挑一张拿回去。那些照片拍得很可笑,你可以说那些是准明星照片,我没有一张喜欢,我说我不要。他觉得有点受辱。“那是一位女摄影师替我拍的造型照,那妇人很喜欢我,没有收我的钱。”
  我望着他那双天蓝色的眼睛,我应该怎么说?英俊吗?他只有一个角度特别好看,由上而下。当小生,他的样子不够正派,做歹徒,他的样子又不够邪,丑吗?他又十分不够丑,只是稍稍地有点漂亮。幸而他终于放弃了明星梦,跑回大学念书。
  “你怎么不要我的照片?”有些人以为人家不喜欢他的照片就等于不喜欢他的面孔。我不要他的照片,我要那双蓝色的眼睛,在一个晴朗的下午,窗外的天空便是他眼睛的颜色,跟我那年的窗帘和房间的墙壁一样颜色。在他那高大的身躯和世故的脸孔之中,这一双婴儿蓝的眼睛给他添上几分奇怪的天真。
  他说他的父母很穷,他一直得自己照顾自己,一位纽约名门淑女说他的“皮肤极好”,把他带到了欧洲。他学会了品尝美酒,说几句法文,学会了点汉堡包和热狗以外的菜,当然我不需要问他他的平治跑车是哪里来的。他问我见过平治跑车没有?我心里哈哈大笑,在香港,满街都是平治跑车,他还需要再被几位名媛多带几次去欧洲才能毕业。
  但是他没有再去欧洲,他只是天真,不是没有骨气。他回到了学校,不,应该说是在写了一本没有人肯出版的小说之后才回到学校。我忘了他改了一个什么笔名,似乎是亚历山大什么的,他说是《木马屠城记》中把木马当作礼物送给敌人那个希腊人的名字,如果将来我再见到那个名字,我会知道他的书终于有人出版了。
  为什么会想起他?有些时候,你会遇上一些人,过后忘了,忽然又会想起来。他送给我的云石盒予打碎了,不过那个希腊钟仍然在,偶尔噹噹一响,望出窗外,我又看见他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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