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煞

作者:叶兆言

  卷三:梅城的哈莫斯


  人不知其可而已独知其可,就力排众议去做而终于获得成功的,也是真正的冒险:哥白尼的创立地动说,马丁路德的反对天主教。
  在真正的冒险中,一个人可以经历到许多平常人所经历不到的快意事。他可以从它上头来测定自己的勇气、毅力、意志与智慧。换句话说,他可以从它上头来认识自己,鉴定自己。所以事情在他人的眼光里,是行险侥幸,是轻举妄动;而在他自己的心目中,则是快事,是乐事,是应该和必然的事情。
  爱狄须勒:《上海——冒险家的乐园》,上海文化出版社

  哈莫斯和《梅城的传奇》

  哈莫斯的《梅城的传奇》,可以说是他浩翰的著作中,最不重要最没有影响的一本书。这本小册子一样的图书,迄今为止,还能在世界上一些大的图书馆里见到,主要原因是哈莫斯享有的汉学家的声名。梅城这座城市在西方小有名气,显然也和《梅城的传奇》这部书有关。事实上,哈莫斯留下的著作中,《梅城的传奇》是他写的唯一一本关于中国某个城市的纪实故事,书中还能隐约见到他早期当《泰晤士报》记者时的笔调。由于几十年来,哈莫斯一直亲眼目睹着梅城的变化,尽管他掺和了许多夸张的文字,运用了太多的想象,但是不管怎么说,如果谈到梅城的历史,《梅城的传奇》仍然不失之为一部经典著作。
  在轰动一时的教案发生不久来到梅城的哈莫斯,只是一位二十岁刚刚出头的小伙子,精明强干野心勃勃。作为《泰晤士报》的特派记者,哈莫斯不仅向西方世界报道发生在中国的事件,而且由于《泰晤士报》的特殊地位,是许多英国人了解东方的窗口,哈莫斯的观点有时会直接影响大英帝国的对华政策。和许多对东方有兴趣的西方小伙子一样,出生于平民阶层的哈莫斯,最初的想法是去印度探险。很显然,哈莫斯最终不远万里来到中国,他的原意只是希望自己今后能在外交方面谋个良好的职位。
  年轻时代的哈莫斯有些好高骛远,他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考进了英国一家挺不错的大学学习医科,然而就像他后来在外交方面没有任何前途那样,他在医学上的成就也是一无所取。在一次毕业考试中,由于他建议用过量的药物治疗梅毒,遭到老师的痛斥而被迫中断学业。哈莫斯总是过分地运用他的聪明才智,以致于本来无可挑剔的聪明才智,也会常常成为他不可饶恕的缺陷。无论是他的母亲,还是他一系列的老师,以及他后来在《泰晤士报》时的上司,都不止一次地提醒他不要过分地表现自己。哈莫斯似乎永远自以为是,他情绪化地发表自己的意见,不考虑任何后果地采取所有的行动。去印度的念头被打消以后,哈莫斯进了《泰晤士报》,虽然他没有像同时代的外交家和传教士一样,受过为了日后在中国发挥作用而进行的培养和训练,但是凭着小时候就有的一种对新闻工作的模糊向往和冒险精神,他毅然接受了去中国当特派记者的差事。事实证明,哈莫斯一度曾经是一位非常出色的新闻记者。
  哈莫斯最初在《泰晤士报》上发表的一系列关于中国的报道,曾经引起过广泛的影响。他的冒险精神获得的许多独家新闻,使得他名誉迅速传开。然而他的冒险活动有时被证明是十分莽撞,不止一次他陷入过差一点丢失生命的险境。除了梅城教案,在他从事新闻记者工作期间,几乎发生在中国的每一桩教案,为了能够尽可能准确的报道,他都赶去调查过。他亲眼目睹了世纪末中国人的仇教情绪,从一开始就明白,古老和落后的中国根本不欢迎他们这些金发碧眼的洋鬼子。
  在中国的西南省份贵州,哈莫斯不仅没有得到梅城储知县那样的隆重欢迎,而且差一点自己就成为反洋教的牺牲品。事情的发展简直不可思议,在他离开采访的一座小镇去县城的第二天,小镇的所有传教士及其家属,都被不明身份的蒙面人,杀得一干二净。一名传教士被剁去了手脚,装在了一个盛酒的大坛子里,然后像保存标本那样,用本地最好的一种白酒腌制起来。随着传教士在中国的特权如山洪暴发势不可挡,迅速成为一支足以可以搅动中国社会巨澜的政治势力,反洋教的活动也越演越烈。尽管中国政府对越来越多的反洋教的暴徒,严惩不贷格杀勿论,发生在各地的教案像雨后春笋,接二连三地冒出来。
  作为一个奉行殖民主义的英国人,哈莫斯小心翼翼地维持着大英帝国的利益,作为一个优秀的新闻记者,他总是如实地报道事实,而且不仅仅是从局部角度来审时度势。哈莫斯能够像极少数优秀的新闻记者所能做到的那样,以历史家的精确性,以政治的先见之明,来很好地履行他的职责。在伦敦的一家博物馆里收藏的给上司的一封信中,他写道:“情绪永远也不会影响我的工作,我酷爱陈述事实的科学的准确性,并且绝对不受一切情绪上的或私人考虑的干扰。我唯一的愿望就是说出我相信的真实情况,但我也没有忘记你曾向我引述过的话:说出真实情况并不总是好的。”
  用充分的理由相信哈莫斯在这封信中,说的是实话。作为新闻记者的哈莫斯和后来成为大汉学家的哈莫斯,在对于什么是真实的态度上,采取了两种完全截然不同的态度。显然,过分强调“陈述事实的科学的精确性”,反而使他本来可以大有作为的前途受到了伤害。哈莫斯的文笔简明扼要而且流畅,他善于在适当的地方,恰到好处地进行煽情,因而他的文章在《泰晤上报》上发表的时候,曾在读者中引起了极大的反响。英国公民在一段时间内,正是通过哈莫斯的报道,来了解他们所不熟悉的古老中国发生着的一切。当《泰晤士报》上有关中国人强烈的仇教情绪被如实报道以后,哈莫斯的上司不得不向他发出警告:“我们不能让所有的英国人都在想,中国人仅仅只是仇恨我们。我们必须让读者明白,我们英国可能给中国人带来什么样的好处,我们正在这么做。我们应该让英国人明白我们为什么这么做”。
  已经找不到哈莫斯怎么答复上司的原信,但是从另一封他寄给朋友的信里面,我们可以猜想出生性梗直而且绝对迂腐的哈莫斯,是怎么样得罪了他的上司。哈莫斯在给朋友的信中写道:“大英帝国究竟在中国干了些什么呢?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等于什么也没干。中国人仇恨我们,仇恨他们眼里见到了的一切洋人。确切地说,中国人接待我们,不是因为他们欢迎我们,而是他们害怕我们。”对传教士在中国的作用,哈莫斯也在这封信中给予了彻底的否定。“我们西方人信奉的上帝,和他们毫无关系。如果我们一定要落后的中国人接受上帝,最简单不过的办法,不是传教,而是派出更庞大的舰队。”哈莫斯认为在精神上,具有几千年文明史的中国人是打不垮的,大英帝国没必要为自己所不能征服的事情劳民伤财。
  情绪化的哈莫斯很快被他的上司认为不适合继续从事记者工作,过分追求“酷爱陈述事实的科学的精确性”,和情绪化地对英国的对华政策妄加评论,客观上都对英国政府的形象造成了伤害。不少英国人对派传教上去中国传教的行为表示不理解,为传教士在中国的遭遇表示愤怒,他们给报社写信,要求立刻派军队前去教训野蛮的中国人。哈莫斯的报道,无意中煽动了英国人的侵略野心,在相当一部分的英国人的眼里,古老的中国实在不堪一击。在不久前发生的两次被中国人称之为鸦片战争的较量中,根本不是对手的中国人似乎还没有明白他们应该怎么样俯首称臣。唯一能让迟钝的中国人能明白过来的简单做法,就是发动一场新的战争,让中国和同样是古老的印度一样,彻底地沦为殖民地。
  尽管哈莫斯处处小心翼翼地为大英帝国的侵略行径辩护,他不止一次把中国人对外国人的仇恨,归结到其他的帝国主义身上,但是他最后仍然被《泰晤士报》解除了聘约。多少年以后,哈莫斯对中国文化产生了极大的热情,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中国通,他还是改变不了从大英帝国的立场上,来看待中英关系。在他眼里,对于中国来说,外国人的确对他们干下了非正义的行为,但是干了坏事的,不是英国人,而是其他帝国主义列强,譬如日本人,譬如俄国人和德国人。如果英国人确实做了什么伤害中国人的事,他们只是程度轻得多的罪犯。当哈莫斯已经五十岁的时候,一位来梅城避暑的传教士在一次和他的谈话中,谈到英国应该拿出一部分中国的赔款,用于弥补英国曾对中国造成的伤害,应该像美国人那样,拿出些钱来,实实在在地办几所大学或者医院什么的。哈莫斯听了不禁勃然大怒,他忿忿地喊着:
  “我从来没有这么认为过,不管你是怎么认为的,我不能接受我的国家曾对中国做了许多伤害的说话。要我说,如果说确实做过任何坏事的话,那么,我们所做过的好事要多得多。”
  哈莫斯始终坚信大英帝国对于中国的现代化进程,起到了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给中国领土完整带来伤害的是俄国和日本,但是就算这是一种伤害,也同样促进了中国这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的觉醒。西方加上日本对中国地军事入侵文化入侵经济入侵,从结果来看,都是行之有效的把处于垂死境地的中国,从一个昏庸的老太太的手里解放出来。“中国古代的一位圣人曾经预言过,‘这个国家将毁于一个妇人之手。’这个伟大的预言不幸言中,”哈莫斯把中国的一切失误归咎咸丰皇帝的遗孀。正像他在一篇文章中所描写的那样:“这个老妇人为所欲为,好端端的一个国家,在她的治理下,变成了一锅人类的大杂烩。”
  被《泰晤士报》解除了聘约的哈莫斯一度十分潦倒,这时候,正是他对古老中国文化产生极大兴趣的初级阶段。他勤奋地学着中文,在中国各地旅游,广泛结交各界中国朋友。总之一句话,他突然之间对中国入了迷,以致于他发现自己即使是毫无经济来源,也不愿意再回到他的祖国去。他开始给西方的各大报纸写稿,内容不仅仅是限于租界的生活,从北京的洋人居住的大饭店,到上海天津的俱乐部和鸡尾酒厅跑马厅,以及教会的院落外国军官的食堂和铁路卧铺的包厢,哈莫斯直接记录了当时活生生的中国,在他的笔下,中国官场的腐败,南方城市的繁荣和虚弱,边远地区城市的落后,尘土飞扬或一片泥泞的道路上的骡车,路边肮脏不堪的小旅馆里的卖笑女,待决的囚犯和亡命的土匪,封疆大臣和候补知县,街上的地摊当铺旧书店,隐居在深山中的寺庙道观,还有此起彼伏发生在各地的鼠疫饥荒旱灾洪涝,大规模的突然死亡造成的遍地尸体,愤怒的灾民揭竿而起,革命党人刺杀满清王爷,所有中国正在发生着的事情,都在他的笔下有所描写。
  但是哈莫斯并没有因为自己这些活生生的报道,进一步在西方获得更大名声。也许其他报社不太愿意在自己的报纸上,连篇累牍地出现一位《泰晤士报》解聘的记者的稿件,也许是怕哈莫斯的名字出现太多,而引起自己报社派往东方的记者的不满,从一开始,报社就为哈莫斯起了许多稀奇古怪的笔名。他们用了哈莫斯的文章,又不想让别人知道如此生动有趣的文章,究竟是出自谁的手笔。除了名字引起的不愉快,报社还经常苛扣或拖欠哈莫斯的稿费。临了,急需用钱的哈莫斯不得不成为替人写稿的枪手。最初他只是替一位位置很重要的官员写稿,一旦他发现自己原来说好署两个人的名的文章,结果只以那位官员一个人的名义发表出来,愤怒的哈莫斯干脆彻底撕破自己的脸皮。他开始完全出于钱的目的替那些在中国的外交官员写稿,用他们的名义写他们根本不曾看到或听到过的见闻,而这些官员们却因为自己能在报纸上出名,定期付钱给哈莫斯。
  成为枪手以后的哈莫斯的文章,首先在真实性方面大打折扣,为了凑集到旅行时所需的经费,他开始肆无忌惮地胡编乱造。他杜撰了许多在中国根本不曾发生过的事情,并因此陶醉在自己谎言引起的反响中,一切都看哈莫斯怎么发挥,看他的情绪,看他能得到钱的数目,反正他想怎么写就可以怎么写。当然有时候也看雇主的需要,因为他的服务对象,很快就从外交官员,发展到一切在中国待过的外国人,不仅是使用英语的国家,俄国人法国人德国人甚至日本人,都可能通过一个双方都觉得满意的价格,来聘请哈莫斯为他们效力。不仅是那些官员,那些官员的太太们,许多在中国的外国记者也都向他买新闻,然后稍稍加工寄回去公开发表。卖稿生涯很快使哈莫斯成了说谎的高手,他可以不留一丝破绽地用各种人物的口吻撰写文章。他曾为一名很有名的公使太太写过一本将近五万字的日记,这本伪造的日记记述了公使夫人和中国的贵妇们的交往,描写了她在中国的一系列日常生活,她的女仆和她说了些什么有趣的事,她参加了某王公的宴请等等,日记变成了小册子发表以后,即使连公使本人也相信它确实出于自己夫人之手。
  由于靠想象写文章给哈莫斯带来了极大的乐趣,《梅城的传奇》相当程度上,也是一部借助想象产生的作品,虽然他在梅城待了很长时间,在他的晚年甚至将这座城市当作自己隐居的地方,但是弄虚作假已成为习惯和嗜好的哈莫斯,总是情不自禁地在《梅城的传奇》中,胡乱塞进一些他的私货。举例来说,梅城教案的元凶们被砍头示众时,他根本就不在梅城,可是在书中,哈莫斯却凭空杜撰了一段他和临死的胡大少精彩的对话:coc1我问那位即将被砍掉脑袋的胡大少,在这生命的最后时刻,还想留下什么话来,胡大少说:“我的生命将融化在我的后代身上,我死不足惜,一个堂堂的中国人,怎么会害怕你们这些异教徒呢?”秋风萧瑟,胡大少的话,让我不寒而栗。天知道中国人对他们称之为异教徒的人,有着多么深刻的仇恨。我无话可说。死刑开始执行了,穿着红衣服的刽子手举起了雪亮的大刀,胡大少最后绝望地喊道:“我临了却让中国人给砍了,这多他娘的冤啊!”coc2
  不管怎么说,哈莫斯的《梅城的传奇》是他无数关于中国的书中间,最接近真实的一本书,虚构的嗜好,并不能改变哈莫斯对于梅城这座城市诠释的权威性。哈莫斯和中国不解的缘分,完全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正是从梅城开始。梅城的故事,所以会在中国历史上变得重要起来,哈莫斯的功不可没。是哈莫斯在《泰晤士报》上的报道,让充满成见的西方世界,第一次了解到梅城这样一座本来毫不显眼的小城市。同样也是因为他在文章中做了过分的鼓吹,使得这座本就只有传教士的小城,变成所有在华外国人的避暑胜地。因此,就算是哈莫斯用了不少小说家的笔调,《梅城的传奇》仍然不失为一本研究中外关系史的重要参考书。
  不管怎么说,哈莫斯亲眼目睹了梅城的巨大变化。变化是如此巨大,大得甚至连哈莫斯自己有时候都不敢相信。通过阅读《梅城的传奇》,我们可以吃惊地发现,在这部书的前半部分记录的中国人对洋人的仇恨,到了书的结尾部分,已发展成为只要是和洋人打交道,便成了让中国人羡慕眼红的时尚。在刚开始的时候,只有当官的对身为洋人的哈莫斯点头哈腰,可是随着岁月流逝记忆变得模糊,即使是干土匪出身的胡天,屡屡扬言要为父亲报仇,一旦成为梅城的地方长官,也不得不对洋人保持应有的尊重。洋人的不可侵犯,再也不是外加的,人们的恐怖不是因为害怕杀头,害怕丢去乌纱帽,而是已经完全服从于一种习惯,服从于来自心灵深处的本能。
  梅城完全变成了一座新型的城市,在这座畸性发展起来的城市里,外来文化已经不仅仅是入侵成功的问题,事实上它正变得根深蒂固,变成了梅城所特有的新传统。一种能和洋人简单交流的中西合璧的语言,从梅城人的嘴里脱口而出。人们不再拒绝,也不再认为替洋人做事有什么不好,恰恰相反,如何获得替洋人做事的机会,如何赚洋人的钱,已被大家津津乐道。继胡地以后,梅城中涌现出了许多新的大大小小的买办。替洋人服务在梅城人的心目中已变得十分重要,任何一种能赚洋人钱的服务项目只要一出现,立刻风靡全城。在离梅城不远的河床里,藏着一种色彩斑澜的鹅卵石,自从一位来避暑的美国人,兴致勃勃地向一位当地的孩子购买了第一枚鹅卵石以后,所有的孩子都把找到美丽的鹅卵石并以相应的价钱卖给洋人当作一种发财机会。当一个外国人进入梅城,他感到的第一桩让他摆脱不了的麻烦事,就是总有一大帮孩子像苍蝇追逐有气味的东西那样,死死地钉在他的身后,用生硬的英文诱使他卖下鹅卵石。
  随着暑天的到来,梅城人大发横财的日子也就到了。哈莫斯在他的《梅城的传奇》中,客观地描绘了这种只有在地道的英国殖民地才能见到的情景。哈莫斯在书中不仅记述,而且大发感叹。中国人对外来势力的排除,从一开始的挤死抗拒,到后来一味的吸收,实在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信教的人不再是仅仅多起来的问题,信教已经成为一种时髦。原有的古老传统一一经受挑战,如果说第一代教民只是去教堂做礼拜,第二代第三代便堂而皇之地在教堂举行婚礼。传统中的陋习还没有破除,新的来自西方世界的糟粕已在梅城生很发芽。梅城中固有的那种南方小城市的平和气氛见不到了,代替的是斤斤计较惟利是图。仇恨洋人的心理不复存在,所有的生意人只要抓住机会,就一定狠狠地宰洋人一刀。
  《梅城的传奇》这本书的意义,就在于它出自于一个最终对中国文化完全入了迷的西方人手里。哈莫斯最终选定梅城是自己养老送终的地方,充分意味着他对这座在自己眼皮底下成长起来的城市的感情。事实上,就是在最后的定居之前,梅城仍然也是他在幅员辽阔的中国去的最多,待的时间最长的地方,他亲眼看着梅城如何从襁褓中成长壮大,看着它无数个稀奇古怪的变化。这种稀奇古怪的变化,大得不止一次使哈莫斯对这座城市从越来越熟悉,变得越来越陌生。当哈莫斯对中国文化越来越迷恋的时候,他对这座城市的变化便越来越感到痛心。在这部书的结尾部分,哈莫斯痛心疾首地宣布,西方的入侵,原意是想把古老的中国从崩溃的边缘拯救出来,可结果却是适得其反。西方世界并没有阻止住中国社会的滑坡,只是进一步地将它推向毁灭。

  哈莫斯混迹于中国的官场,他的天方夜谭

  哈莫斯在中国斯混,最如鱼得水的地方,莫过于这个国家里的如此臃肿庞大的官场。“中国官场的腐败,足以使每一位黄头发蓝眼睛的异国人,在这里都是有机可趁。”哈莫斯在一封给朋友的信中这么写道,“只要你愿意,你可以和你看中的任何一位中国官员结交。如果你和一座城市中的首脑人物坐在一起吃过一次饭,那么仅仅凭这一点,你就可以在这个城市里畅通无阻为所欲为,我的手里曾有过中国的一位王公写给我的扇面,拿着这个扇面,中国的地方官员见了我,就仿佛见到了他们习惯上称的钦差大臣。”
  早年的哈莫斯身上沾满了帝国主义的习气,根本不把中国的地方官员放在眼里。他神气活现地出现在任何自己想出现的地方,对译员大喊大叫,好像自己就代表着大英帝国。一直到他熟练掌握了汉语以后,他仍然改变不了这种不友好态度。他和中国的官员在一起有着一种天生的傲气,即使是在他潦倒的时候,他到处替人写稿,向每一个熟悉的人借钱,而且根本不打算还,他见了中国的官员,还是气焰嚣张目中无人。和中国官员打交道,最大的秘诀就是越不把他们当人,他们就越把你当人。
  被《泰晤士报》解聘以后哈莫斯,发生的最大变化就是他从追求“陈述事实的科学的精确性”,发展到让人难以置信的谎话连篇。大名鼎鼎的汉学家哈莫斯会成为本世纪中最著名的骗子,让后世的许多学者感到疑惑不解。如果欺骗只是哈莫斯在潦倒时,偶尔为之的小插曲还有情可原,然而事实是栩栩如生的虚构,已经成为他生活中最大的乐趣,成为他生活的一部分。追求科学的精确性的精神,已被扎扎实实地埋头做学问,不择手段地追逐珍贵文物,巧取豪夺别人的私人收藏所代替。就像不能否定哈莫斯对中国文化研究所取得的成就一样,说哈莫斯是最出色的职业骗子一点也不夸张。
  刚离开《泰晤士报》时的哈莫斯,正是他开始发现中国文化中竟然蕴藏着如此巨大的宝藏的时候,他毅然放弃了回国的打算,带着雇佣的仆人,在中国境内到处周游。他游遍了中国的名山大川,而所有的经费,说穿了都是打秋风或者坑蒙拐骗得到的。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一个外国人只要脸皮厚,只要有足够的信心,在中国的官场上骗吃骗喝不成任何问题。在远离京城的地方,哈莫斯不仅可以代表大英帝国,同样可以代表法国德国俄罗斯美利坚。每到一处,哈莫斯总是先去拜见当地的最高官员,他用还是有些夹生的中国话,向地方官员们吆五喝六大放厥词。他一次次地引用那些比他们职务高得多的官员在接见自己时说过的话。尽管这些接见根本不存在,但是很轻易就让那些把他当作大人物的地方官员们深信不疑。
  有趣的是,作为最尔虞我诈的官场,即使对哈莫斯产生了怀疑的时候,仍然一如既往地把他当作贵宾来接待。这种宁愿被骗,也不愿承担冒犯洋人的风险的普遍作风,大大方便了哈莫斯的肆无忌惮到处行骗。晚清官场社会的极度腐败,并没有随着大清王朝的覆没一起消失,民国以后,官场腐败越演越烈,地方官员对洋人的盲目恐惧和信任,不仅没有改善,而且因为改朝换代造成的混乱,到处都为招摇撞骗的哈莫斯大开绿灯。熟悉中国官场黑暗的哈莫斯充分地利用了这一致命弱点。
  对付大小不同的官场,哈莫斯有一整套的应酬办法。对于县太爷这一级的地方官员,哈莫斯只要向他们提出保护自己生命安全的重要性这一点,就已经足够了,因为教案是任何一位地方官员都害怕在自己管辖境内发生的事。尤其是那些僻远的很少有洋人出没的地方,只要洋人一到,地方官员便如临大敌,立刻派兵保护。官场是哈莫斯最安全的栖身之地,他几乎从一开始就明白这道理。作为一个洋人,在中国的旅行从来不是绝对安全的,哈莫斯就不止一次遭到过土匪的袭击。除了官场,哈莫斯知道自己在这个落后的国家里,不会有一个地方能真正平安无事。
  哈莫斯在中国的第一次被窃,发生在离开梅城去省城的路上,他乘坐在一条豪华的轮船上,这条由一家外国公司开辟的航线上的轮船,乘客大都是来华的外国人,要不就是中国最早替洋人做事的买办,或者是相当于巡抚一级的地方大员。哈莫斯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会在这种轮船上被洗劫一空,当他从甲板上欣赏了日出回到自己的舱位时,他吃惊地发现自己的行李不翼而飞。由于当时船上的乘客,唯一的中国人是一名传教士的仆人,哈莫斯有充分的理由相信,窃贼就算会是传教士本人,也绝不可能是传教士的中国仆人,老实巴交手无分文的中国仆人没有那个胆子敢那么做,而且就是偷了也无处可藏。毫无疑问,窃贼就在船上那些道貌岸然的来华的外国人中间。
  这件偷窃事件的意义就在于,哈莫斯明白了在华的洋人之间,确实存在着卑鄙无耻的小人。虽然帝国主义在中国的行为和公开抢劫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哈莫斯不得不就这一件小事,写文章大发哀叹,哀叹在对中国正义的十字军行动中,伦敦街头的流氓阿混也一起跟了进来。当哈莫斯亲眼目睹了八国联军对中国的烧杀掠夺,对于租界中洋人的犯罪已经屡见不鲜,他对来华的外国人中间究竟还有没有多少好人产生了怀疑。“中国人敌视我们,是因为我们有时候确实让他们觉得讨厌,他们讨厌我们。”在一篇描述自己怎么遇上了土匪,经过一番惊险,又怎么出乎预料地脱险的文章中,哈莫斯生动地记录了几名土匪和他遭遇时的情景。
  那是发生在哈莫斯还没有打算来梅城定居前一件事,一天黄昏,哈莫斯去看望在乡下传教的浦鲁修教士,在回梅城的途中,眼看着就要到达县城的时候,从树林里跳出来四条大汉,拿着刀枪,满脸杀气,吆喝着谁动弹就首先杀了谁。当时和哈莫斯同行的,还有他的仆人和两位中国的小商人。土匪走上来,不由分说地就把哈莫斯和两名小商人绑了起来,然后从上到下彻彻底底地搜身。钱自然是要全部拿走的,土匪还拿走了哈莫斯身上的一把水果刀,一把铜的房门钥匙,一只自来水笔和一本封面烫金的笔记本,哈莫斯随身带的一本孔子的《论语》,当场被土匪狞笑着撕成两片,土匪跑了以后,由于捆得不结实,哈莫斯几乎立刻就获得了自由,接着他又帮其他的几位松开了绳索,他们匆匆赶到最近处的一个村庄,报告了自己被抢的消息。村民立刻组织起来,斗志昂扬地拿着打猎的枪,让两位商人带队前去捉拿土匪。
  哈莫斯完全是出于好奇心,才跟着一起去捉拿土匪的,在追击中,他们遇到一小队士兵,当士兵的小头领李班长听说洋人被抢,立刻率领自己的人马,加入了追击的队伍。天黑之前,在一座大山前,前去捉拿土匪的队伍和大股土匪不期而遇,原来抢劫哈莫斯他们的只是小股土匪,得手以后,正好赶回去和自己人会合,结果两方面都感到有些害怕,吃不准对方究竟有多少人马。大家你骂我一句,我骂你一句,叫了半天阵,天终于全部黑了下来,李班长觉得这么骂下去不是事,便决定派人上山和土匪谈判,军队和土匪之间的谈判显然是经常性的,而且彼此之间有一种默契,因此当李班长在火把的照耀下,把枪往地上一扔,喊着话向土匪走去的时候,土匪也派了代表出来迎接他。
  谈判很快达成协议,哈莫斯的所有物品,土匪表示可以退还,至于那两个中国小商人的做生意的钱,可以退一部分,但是必须留下一笔买路钱下来,雁过拔毛,这是土匪的规矩,不能凭几句话就随随便便地破坏了规矩。愁眉苦脸的小商人只好接受这一条件,于是土匪派人送东西下山,哈莫斯拿到了自己的笔和笔记本,还有装钱的钱包。其他的东西土匪一概不认账,水果刀没有了无所谓,房门钥匙似乎不能不要回来,这钥匙是一个在梅城有栋别墅的外国人借给他的,哈莫斯只是暂时借用别人空关着的房子。土匪磨磨蹭蹭不肯把铜钥匙拿出来,显然那个拿了钥匙的土匪以为黄灿灿的铜钥匙是金的,哈莫斯越是坚持要,土匪越是不肯给,最后只能不了了之。哈莫斯一行在村民和士兵的簇拥下,开始回头,和村民分手以后,他们又在士兵的保护下,回到县城。由于没有了钥匙,哈莫斯那天晚上不得不住在兵营里。
  第二天一早,哈莫斯便气冲冲地去找张知县。作为梅城的最后一任知县,张知县把哈莫斯的投诉当作了大事,他把哈莫斯从兵营接到县衙门里,替他安排好了最舒适的下榻之处。刚当《泰晤士报》驻中国特派记者时的哈莫斯,为了采访梅城教案,曾在县衙门里住过。时过境迁,这时候的哈莫斯已经从年轻气盛的小伙子,变成一名道貌岸然的中年学者。游遍了中国以后,哈莫斯正在考虑选一个什么样的地方,当作自己潜心研究学问的定居点。许多年过去了,哈莫斯仍然还是个一名不文的穷鬼。他到处招摇撞骗,骗吃骗喝行无定居。在梅城的县衙门里,哈莫斯突然明白了梅城这座城市,无疑将是自己未来最好的栖身之处,他应该在这座城市里和其他有钱的外国人一样,拥有一栋属于自己的别墅。他应该成为这座正在日益繁荣起来的城市中的一位重要人物。
  发财的念头又一次这样强烈地折磨着哈莫斯,一个西方人在中国,仅仅满足于到处能白吃白喝,实在有些太幼稚了。对中国文化越来越痴迷的哈莫斯,在张知县的盛情款待下,突然对钱产生了极大的热情。在过去的历史中,哈莫斯曾经倒卖过中国古代名人的字画,他曾经不遗余力地替那些不懂中国历史的文物古董商,收集散落在民间的文物古董。他不止一次上当受骗,同时也不止一次使他的主顾大笔地花冤枉钱。发财的机会,总是从他身边一闪而过,然后就再也没有影子。哈莫斯发现自己就像中国相书上所说的那样,他有一双不聚财的手,无论赚多少钱都会很快花得一干二净。无数一名不文的外国人都在中国暴富起来,只有哈莫斯穷得到处打秋风。
  县衙门外不远,狭窄的街道两旁,商店和货摊挤得满满的。哈莫斯跟在张知县后面,从大街上走过。这一年,是辛亥革命爆发的年头,满清王朝已经到了崩溃的临界点。走在大街上,人们在日对知县大人的畏惧仿佛也减弱了,大家若无其事地干着自己的事,以现货易货洽谈生意,理发师当街剃头,新剃的光头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地摊上坐着一位牙科医生,他背后是一面旗帜一般的大红布,红布上吊着一串串招揽生意的牙齿。到处都是家禽和猪,还有狗,一眼看过去就知道是野狗,它们什么地方都敢钻,猛不防被什么人踢了一脚,乱窜着大声尖叫。乞丐多得让人不敢相信,随处可见乞讨者突如其来伸过来的脏手。一个没有脚的穷人,用双手撑着地走路,他艰难地移动着,头顶上还有一个窟窿,已经发炎了,还流着血和脓,在窟窿旁边胡乱抹着香灰。当哈莫斯停下步来,注意着他头上的血肉模糊的窟窿时,那穷人一把拉住了他,怪声怪气地喊着:“行行好,给几个钱吧!”
  跟在知县身边的随从用不着招呼,立刻如狼似虎地扑向那可怜的没有了脚的穷人。要不是哈莫斯出于同情的喊了一声,天知道嚣张惯了的随从们会干出什么事来。哈莫斯从钱袋里掏出一把铜钱,放在那只因为用来走路而变得肮脏不堪的手上。可怜的穷人千恩万谢,只差趴地上给哈莫斯磕头。哈莫斯的行动顿时招来成群的乞丐,不由分说地便把哈莫斯和张知县死死地围了起来。被隔在乞丐外面的随从们不知所措,当他们听见张知县咿里哇啦大叫时,连忙不顾一切地拨开人群,冲进来为哈莫斯和张知县解围,混乱中,哈莫斯的钱袋差一点被一个小孩抢走。这场从天而降的混乱,给哈莫斯带去的一个重要启迪就是,中国正在酝酿着一场史无前例的革命,这场革命就是将要发生的结束清王朝统治的辛亥革命。
  辛亥革命似乎给哈莫斯带来了一连串的机会。哈莫斯曾经受雇于美国纽约一家钞票公司,这家公司以印制钞票而闻名,它不仅印制美元,而且为各国政府承办印刷纸币的业务。由于哈莫斯把自己在中国的能耐吹得天花乱坠,钞票公司相信通过哈莫斯做中间人,能和即将倒闭的清政府签定一笔印制大宗钞票的合同。这笔定货被哈莫斯描述为是“一亿”,也就是印刷一亿张中国钞票。钞票公司为此在哈莫斯身上大下赌注,他们不仅先为哈莫斯预付了丰厚的定金,而且还许诺日后将支付给他百分之二的佣金,哈莫斯毫不含糊地将钞票公司预付给他的定金,用于购买一个掮客向他推荐的文物和古董,他原先希望靠到手的文物古董捞上一票,可结果他买到全是假货。
  这一次,哈莫斯没有将到手的假货卖给西方的古董商,他别出心裁,毅然将这批所谓价值连城的假文物古董,以及自己写的一系列关于中国文化有独到见解的研究文章,捐献给了伦敦的一家专门收藏东方文化精萃的博物馆。哈莫斯的义举使他名声大震,因为博物馆对于能骗过像哈莫斯这样精通中国文化的学者的赝品,根本不可能识别出来。与哈莫斯同时期的许多东方学者,连中国话都不会说,他们事实上都处于幼稚的儿童时代,就其学识来说,他们要比哈莫斯差上一大截。在伦敦大学里的一些汉学家,大部分甚至连中国都没去过,这些自以为已经了解了中国的汉学家们,在博物馆里看了哈莫斯捐赠文物古董,纷纷著书立说,迫不及待地发表文章,对这批稀世珍宝大加赞赏。一时间,哈莫斯成了无冕之王,成了伦敦汉学家们公认的当代最杰出的汉学家。
  革命即将来临的启迪,给了哈莫斯一个最好的摆脱困境的借口。他回到了衙门,开始给他所受雇的那家美国钞票公司写了封长信,哈莫斯谎称自己作为代理人,在正式和中国的财务大臣签字前的一瞬间,预感到了清王朝的毁灭,他及时果断地撕毁了已经进行到一半的合同。这么做,对于即将入土的清王朝似乎有些太不恭敬了,但是他毕竟使钞票公司避免了一场巨大的损失。“这是一个由三岁小孩子把持的朝廷,我突然意识到自己不能为了百分之二的佣金,而忘记了我所代表着的公司的利益。我们不能在这个几乎已是一具尸体的政府身上贸然下赌注,”哈莫斯在信中振振有辞地写着,“和一亿张作废的钞票相比,我们过去所下的那些投资,实在算不了什么。”
  两个月以后,也就是在美国钞票公司收到哈莫斯去信的第三天,辛亥革命打响了第一枪。将信将疑的钞票公司既心疼在哈莫斯身上的投资,又庆幸总算没有签下那笔可能造成公司巨大损失的合同。公司已经察觉到哈莫斯可能是个大骗子,在下一步是否继续委托哈莫斯和新成立的中国政府签定合同,采取非常谨慎的态度。他们决定不采取秘密代理人的办法,而是派人公开和中国的新政府交易。新政府在某种程度上,比已推翻的旧政府更加混乱和没有秩序,先是南北政府对立,紧接着又是二次革命,然后就是袁世凯想当皇帝。美国钞票公司临了弄明白的唯一的一件事,就是哈莫斯叙述的所有故事纯属子虚乌有,什么财政大臣,什么印制一亿张钞票的订单,根本就不存在。
  当美国钞票公司在真相大白以后,决定对哈莫斯提出起诉的时候,哈莫斯却早已经又以军火商的身份,在中国的东南省份行起骗来。他在准备起事的革命党人中活动,以赞成倒袁的姿态准备卖军火给急需武器的革命党人。发财的梦想折磨着哈莫斯,他暂时地放弃了自己正在从事的中国文化研究。对于一位十分迷恋这一领域里的研究的汉学家来说,这种放弃给哈莫斯带来了巨大的烦恼。为了能更快地继续埋头从事自己心爱的研究,哈莫斯越来越不择手段,但是就像是命中注定不能发财一样,他总是在大笔钱款就要到手之际功亏一贯,煮熟的鸭子说飞了就飞了。
  美国钞票公司经过慎重地研究,决定将哈莫斯骗到美国以后,再向他提出起诉。因为只要哈莫斯人还在中国,美国人的法律便对他无可奈何。由于哈莫斯正在做军火生意的消息已传了出去,美国钞票公司干脆以一家军火制造厂家的口吻给哈莫斯写了一封信,在信中,用一种夸张的热情邀请他去美国共商大事。哈莫斯一口允诺,来来往往不停地写信,然而就是迟迟不动身。也许哈莫斯凭直觉感觉到了他不能去美国,也许他压根就对真正地做军火生意没兴趣。反正那些信件只是为他行骗时用来装装门面。二次革命失败以后,哈莫斯继续向那些盘踞在各地拥兵自重的军阀兜售并不存在的武器。
  事实证明,哈莫斯只是一个不高明的骗子,而且根本不是做生意的料子。就像他自己一再抱怨的那样,他一直是个命里注定没有钱的倒霉蛋。另外,他对中国文化的迷恋也使他费去太多的精力,他总是不能真正地放弃自己正在进行的研究。他写了《中国的磁器》、《中外邦交史》和《中国古代人的梦想》等一系列著作。一方面他作为骗子在商界声名狼藉,另一方面,他的每一本著作都被西方汉学界推崇备至。行骗并没有给哈莫斯带来什么实际的好处,骗人最后达到什么样的结局,对他来说已无关紧要,重要的是骗人本身能给他带来巨大的乐趣。他在骗别人的同时,也在毫不留情地骗自己。他把自己塑造成他所想象的样子,陶醉于这种美好的不切实际的想象中。
  哈莫斯从来不曾拥有过一把属于自己的枪,即使是在年轻时,他周游中国四处冒险,在敌视洋教的中国人之间出没,他也不相信仅仅靠一支枪,就能救得了一个人的性命。他的想象力总是无限制地扩大,大得让人不敢相信和哭笑不得。袁世凯击败了革命党人,正做着当皇帝的美梦时,第一次世界大战正在各战场打得如火如荼。法军在马恩河挫败了德军对巴黎的进犯,欧洲各主要强国都专心致志地准备进行长期战争。今后的战斗缺乏足够的枪炮弹药已经成为一个严重问题。一篇哈莫斯所撰写的旧文章,引起了英国陆军部谍报人员的重视,这篇文章煞有介事地报道了一条让人振奋的消息,这就是发生在中国东北的日俄战争留了大量武器下来,战争结束以后,被缴获的大批俄国步枪曾在当地出售过。英国陆军部通过外交部作中介,决定委托哈莫斯以私人的身份,搜集这些武器,以便供协约国的英国和俄国使用。
  由于中国严格禁止军火出口,而且向协约国出售军火,将直接破坏了中国在这次世界大战中所保持的中立立场。但是夸夸其谈的哈莫斯最终使陆军部和外交部相信,他将运用他独特的方式,报效自己的祖国。只要英国政府能够提供足够的费用,提供足够的运输工具,并且做到绝对的保密,哈莫斯保证可以私下以每支枪三英镑十先令的价格,购买1911年或1912年造的毛瑟枪和曼利夏步枪,附带说明的是,这批枪支不附有弹药。哈莫斯的大胆谎言让陆军部深信不疑,在正式任命后不久,哈莫斯又写信询问陆军部是否想要一百一十五门1911年制造的斯科达速射野战炮,这些野战炮配有全副的炮架和弹药车,每门的价格为六百英镑。此外,还有一百门1911年制造的克虏伯野战炮,口径为七十五毫米,同样配件齐全,每门的价格为九百五十英镑,并带有二万五千发炮弹,每发炮弹价格为八英镑。
  英国的陆军部每隔一段时间,就能收到一封让他们欢欣鼓舞的情报。在一封封后来看起来完全是天方夜谭的信中,哈莫斯描述了自己怎么和总统本人一起吃早饭,怎么送礼给中国的官员,怎么向总统和官员的亲信行贿。在一次陪同中国的一位督军的打猎中,他如何为了骗得督军的同意,不惜冒险向督军心爱的一位小妾调情。“中国有句俗话,就是英雄难过美人关,”哈莫斯在信中强调说,由于他恰到好处地献了殷勤,才使得这位以难说话闻名的督军大人,在枕头边屈从了小妾的劝告,“督军大人似乎忘记了他的行为,将丢掉一向被中国人最看中的乌纱帽。”当然,在这封信的结尾,哈莫斯,以不是很轻松的笔调宣布,一旦督军大人发现了他和他心爱的小妾之间的私情,不难想象嫉妒发狂的武夫会做出什么什么举动来。“对于中国的军人来说,戴绿帽子是他们绝对不可能容忍的事情。”
  在这笔大宗军火生意的最后阶段,哈莫斯用事先准备好的借口为自己下台阶。他先是很认真地写了一封信给陆军部,声称日本人正用更高的价格,收买他好不容易才收集到的武器。这些武器已经被秘密运往武汉集中,由于日本人从中做梗,刚装上船的武器已经封存。在下一封信中,哈莫斯告诉陆军部被封存的武器冲破层层阻挠,终于启航,正沿着长江而下,很快就可以到达上海,经吴淞口入海,然后绕道去福建,再经广州,如果没有意外的话,满载着武器的轮船不久就能到达目的地香港。香港是英国的殖民地,军人运到那里,一切便大功告成。但是当这封信到达陆军部的时候,一个更让陆军部头疼的消息却提前到达,这就是德国和奥地利已经风闻了这桩军火交易,两国公使拜访了袁世凯总统,向大总统提出了最强烈的抗议。
  尽管大总统一口否定有这样的交易,但是除了大总统本人和哈莫斯自己,无论是英国的陆军部,还是德奥两国的政府,都对这事实上根本不存在的军火交易半信半疑。由于一切都是在绝密的状态下进行的,这一传言有损于中国在大战中保持中立的形象,英国公使不得不硬着头皮出来辟谣,而辟谣本身却又使得军火交易好像是真有这么一回事一样。袁世凯及其他的手下声明他们根本不认识一个代号叫R,而他的真实名字叫哈莫斯的英国人。陆军部和外交部就究竟是谁把这件事搞糟了,吵得一塌糊涂,既然这是一件不能公开的交易,英国政府只好在最小的范围里宣布哈莫斯是一个大骗子。有关哈莫斯是骗子的说法已经很多,哈莫斯本人并不在乎这种来自背后的攻击。他公开的身份是著名的汉学家,他正隐居在中国的某个地方做着他那深奥的学问,没人会相信哈莫斯竟然卷入到了一件大宗军火走私的丑闻中去。西方人总是用一种游戏的心理来看待发生在中国的事情,他们相信一定是中国人在里面捣鬼。

  哈莫斯的一次恋爱冒险,他笔下的中国妓院

  哈莫斯爱上了玛丽小姐,这是他在中国的故事中,最富有浪漫色彩的一个乐章。故事的开始就和它的结束一样突然。在从武汉开往上海的江轮上,哈莫斯有幸认识了正和未婚夫一起游览三峡归来的玛丽小姐。这时候,哈莫斯已不再年轻,他站在船头上构思着他的文章,突然被玛丽小姐的笑声吸引住了。这位天真的比利时姑娘爽朗的笑声,竟然盖过了老式的轰轰作响的机器噪音。在中国,可爱的来自外国的女孩子实在太少了,以致于哈莫斯相信自己倘若真决定在中国待下去,就必须做好一辈子打光棍的准备。他不属于那种性欲冲动的男人,起码在年轻的时候是这样,多少年来,他已经习惯了自己在想入非非的时刻,就通过读书来排遣。出身于平民的哈莫斯对自己的身体非常珍惜,他童年时期所受的教育,使他相信自渎意味着自己受到了魔鬼的诱惑。迷恋了中国的古老文化以后,哈莫斯又从中国古代圣人那里得到启示,坚信“天元之寿精气不耗者得之”的遗训。
  然而玛丽小姐放肆的笑声,这一次几乎使在女色面前很少动心的哈莫斯不能自制,江风吹过来,不住地撩着玛丽小姐身上穿着的白色长裙,他的眼睛一次次发直。终于找到了说话的机会,哈莫斯通过谈话,了解到当玛丽到达上海以后,便要和她的未婚夫去教堂结婚。玛丽的未婚夫看上去是一位比哈莫斯年龄还要大的波兰籍犹太人,在江轮上,他像父亲照顾女儿一样地照顾着玛丽。这是一位在中国发了大财的商人,他一眼就看出了哈莫斯不名一文,不加任何考虑地就把未婚妻交给哈莫斯照管,他自己却毫不掩饰地去追逐别的女人。看得出已经发胖而且秃顶的犹太商人,是个见了漂亮女人就心花怒放的好色之徒,而玛丽小姐似乎对未婚夫的放荡行为也不是太放在心上。
  在漫长的旅途中,除了睡觉和吃饭,哈莫斯都是和玛丽小姐在一起。犹太商人好像因为有了哈莫斯陪着他的未婚妻,放心大胆地和船上一名有钱的寡妇打得火热。在江轮最后到达上海之前,哈莫斯做成了两件事。第一件事是恰到好处地向玛丽小姐表达了他对她的爱慕之情,恰到好处这词绝非夸张,因为他发现她原来是和自己一样寂寞,一样心怀鬼胎,当哈莫斯犹豫着是否应该向玛丽小姐大献殷勤的时候,热情的玛丽小姐已开始首先主动勾引起他来。哈莫斯做的第二件事,是说服了那位犹太商人在梅城买下了一栋别墅,以便在炎热的夏天可以带着他的太太去度假。
  一年以后,哈莫斯在梅城又一次会见了正在那避暑的玛丽。经过一年多的秘密通信,他们在那座落成不久的新别墅里,就在犹太商人的眼皮底下,毫不犹豫地偷起情来。那一年的夏天特别热,即使是在避暑胜地的梅城,人们做什么事也是挥汗如雨,热得喘不过气来。犹太商人大部分时间都是把自己泡在一个装满凉水的木桶里,他一开始就把哈莫斯看成了一个书呆子,而且是一个没有钱只能写几个字骗骗人的书呆子,作为一个相信钱是万能的犹太商人,他不相信自己年轻的妻子会看上哈莫斯。“这家伙不是个性无能,便是一个该死的同性恋,”犹太商人向哈莫斯问起梅城中妓女的情况,哈莫斯答非所闻,惊慌失措极度尴尬,犹太商人因此不容置疑地提出了自己的结论,他冷笑着对玛丽分析说,“只要想想一个经常在外面周游的男人,一个活生生的男人,身边只有一位年轻的中国仆人陪着他,就不难想象这没出息的家伙,会干些什么!”
  犹大商人只在梅城待了几天,便借口要回去处理一批生意,迫不及待溜回上海。玛丽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他赶回上海是为了别的女人,因此态度坚决地表示要和他一起走。“你别得意,以为这只有哈莫斯一个男人,要是你真扔下我不管的话,我就去找别的野男人,”她向丈夫发着嗲,故意缠着他不放,心里却恨不得他立刻就走。
  结果就像一年前初次见面时一样,犹太商人宽宏大量地把玛丽又一次交给了哈莫斯。在码头上,犹太商人挺着胖胖的肚子,频频挥手和妻子以及因为羞愧而脸红的哈莫斯告别。天气忽然之间就凉爽起来,犹大商人用手围着嘴,对自己的妻子喊道:“多待些日子,想什么时候离开再离开好了。”
  “我不走了,我就住在这了,免得在你面前让你看了不顺眼!”玛丽仍然说着气话,依依不舍地向已经鸣响汽笛的江轮挥手。
  这是哈莫斯有生以来第一次陷入情网,他被玛丽出色的表演,弄得神魂颠倒,年轻了二十岁。充满活力的玛丽就像一头不肯安生的小母马,她唤醒了哈莫斯被压抑了多年的情欲,仿佛最高明的教师一样,很快就治愈了哈莫斯的早泄。热情有余能力不足的哈莫斯最初总是在刚进入的时候,就让人感伤地一泄如注。他被一种莫名的犯罪心理纠缠得心烦意乱,老是担心在做爱时被女仆人发现,担心犹太商人会出乎意外地出现在他面前,甚至害怕玛丽的怪笑。玛丽在做爱时常常会发出一种干巴巴的笑声,她的本意也许只是想让哈莫斯变得放松一些,然而客观的效果,却是他感到更加紧张。
  玛丽在梅城一待就是三个月,她借口梅城气候怎么有利于她的身心健康,一封接一封地写信向犹太商人报怨,让他赶快放下手中那些该死的事务,到梅城来好好地和她待上一阵。所有的信都是哈莫斯起草的,信写得情意绵绵活灵活现,恰到好处的夸张,最大限度地表现了独守在梅城的玛丽的思念。也许犹太商人就没想到玛丽会在梅城干些什么,也许他根本就不在乎她做了什么,反正他回信说,只要玛丽高兴,她乐意在梅城待多久都可以。
  三个月里,犹太商人曾去梅城看望过一次年轻的妻子,让他感到吃惊的,玛丽并不像她信中描绘的那样憔悴,恰恰相反,她的气色不仅好得不能再好,而且和过去相比胖多了。所有的一切都证明,梅城的生活对玛丽的健康是多么有利,以致于犹太商人不得不以不容置疑的语气,命令玛丽继续在梅城住上一阵。犹太商人终于明白玛丽不肯离开梅城的真正原因,因为他发现自己的妻子正在写一本上个世纪法国风味的小说,当然只是一篇短篇小说,上面布满了完全是由于手误抄错的错字和别字。毫无疑问,它是根据哈莫斯的一封底稿抄袭而成。当犹太商人无意中提到哈莫斯这个话题时,玛丽很随意的一句话,就把自己的丈夫打发了:
  “别提你那位该死的同性恋,梅城这地方不是男人待的地方。”
  三个月以后,哈莫斯发现玛丽已经对他感到厌倦。他发现过去的三个月中的浪漫故事,不过是一个放荡女人生涯中的微不足道的小插曲。一切在突然之间都变得不真实起来,通宵达旦的寻欢作乐,枕头边一次次信誓旦旦的诅咒,都像美丽的肥皂泡一样,说破就破一无所有。为了讨玛丽的欢心,哈莫斯不惜带着好奇的她去访问妓院,访问县政府,在小小的梅城里到处招摇。玛丽对哈莫斯的热情,消逝起来就和开始时一样快,当哈莫斯在情网中越陷越深,提出让玛丽和犹太商人分手,自己准备正式娶她为妻的时候,玛丽就像他们刚做爱时,由于配合得不好,发出怪笑一样大笑起来,笑得哈莫斯自惭形秽信心全无,临了落荒而逃,再也没有脸去见玛丽。
  陪玛丽去妓院是哈莫斯在梅城里做的轰动一时的荒唐事,完全被爱情冲昏头脑的哈莫斯,当时什么也顾不上。为了满足玛丽的好奇心,哈莫斯在第一次涉足中国妓院的时候,竟然是和一个洋女人一起去的,不用说,哈莫斯和玛丽出现在妓院中,立刻引起了妓女和嫖客的骚乱。鸨母十分尴尬地接待了他们,只是因为他们属于惹不起的洋人,才没有把他们轰出去,玛丽兴致勃勃地询问了妓女的接客标准,从价格到时间,以及接待的人数,好像她自己就准备下海当妓女,或者准备自己开妓院一样。鸨母忐忑不安地回答着她的提问,心里七上八下不知祸福。
  “为什么你不写一本关于妓院的书呢?”从妓院出来,玛丽随口说着。
  和玛丽分手以后,玛丽在妓院门中随口说过的那句话,老是不停地在哈莫斯耳边回响。哈莫斯突然想到,玛丽的建议不失为是一个好主意。一位来自巴黎的出版商曾向他提过类似的建议,并许以丰厚的稿酬。不久前,一位法国的浪荡子写的一本关于欧洲妓院的小册子,成为该出版商有史以来发行量最大的一本畅销书。哈莫斯虽然已经在西方建立了自己的汉学家的声望,但是如果仅仅做一些学院式的东方研究,没有广大西方读者的支持,再大的汉学家也没什么了不起。有一个小小的例子,可以充分说服哈莫斯尝试表现中国妓院的生活,尽管哈莫斯已经有多种著作问世,但是迄今为止,卖的最好的一本书,却是他最新翻译的一本《中国的俚语研究》,这本书因为记载了许多下流话,评价不高销路颇好,结果一本根本不起眼的小册子,反而让哈莫斯小小地发了一笔横财。
  失恋的哈莫斯也需要通过写作,医治自己心灵上所受的伤害。他的年龄不小了,可是玛丽毕竟是他的第一位情人。几年后,哈莫斯决定在梅城定居,他正式成为这座城市的一位公民,这就能说和他想追回失去的时光无关。和玛丽分了手的哈莫斯,一个月以后,成为省城一座新成立的大学里的第一位外籍教授,给学生上课谈西方哲学的流变。由于哈莫斯对西方哲学既无了解,而且毫无兴趣,因此只好用他的母语英文在讲台上大胆老脸地胡说一气。好在那些学生的英文程度实在不怎么样,十句中,也不过只能生吞活剥的知道六七句,他因此也就特别显得有学问。校方本来只想请个洋人装装门面,派人去听课,听他咿里哇啦地说着洋文,顿时佩服得不得了。
  《中国妓女的生活》是哈莫斯当大学教授后写的第一部学术专著。虽然这本书影响很大轰动一时,它和哈莫斯后来写的一本爱情虚构小说《忏悔》,成为他在西方最有号召力的两本书,但是它们共同点都在于是打着真实的幌子,事实上却绝对地不真实。《中国妓女的生活》是一本大杂烩,里面充满了道听途说和想象力,有不少资料都是从晚清的狭邪小说上抄来的。习惯于骗人的哈莫斯从来没有嫖过妓,而对于中国的妓院来说,任何不是到妓院去寻花问柳的男人,都将被认为是不受欢迎的人。《中国妓女的生活》里描写到的所谓第一手资料,都是哈莫斯通过间接的办法得来的,他是一个在女人面前生性腼腆的男人,进了妓院便立刻成为一个害羞的小男孩。他所擅长的骗术对卖身的妓女毫无用武之地,一切都是赤裸裸的现货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只要付了钱,剩下了事便是关门撒野。哈莫斯曾经尝试冒充嫖客和妓女一起进过房间,付了钱以后,他显得不知所措,脑子里一片空白,原来准备好的问题无影无踪。语无伦次的哈莫斯让久经沙场的妓女感到好笑,她像安慰小孩子一样让他不必紧张,结果失态的哈莫斯只好托口突然肚子疼,在妓女不怀好意的笑声中,夺门而去逃之夭夭。
  为了获得所谓第一手资料,在写《中国妓女的生活》一书时,哈莫斯不得不向他的学生和同事求教。大学生嫖妓自然不会是件好事,但哈莫斯很快就发现他的学生们在这方面,要比他有经验得多。中国人的性放纵,远比西方人所想象的开放。而且嫖了妓的人往往乐意向人们诉说自己的冒险故事,只要哈莫斯答应保密,大学生们便津津有味地一吐为快。同样的道理,道貌岸然的大学教师中间,也不缺乏冶游的好手。嫖妓对于中国男人来说,实在是一桩风雅的事情,哈莫斯在序言中写道:coc1中国男人的这种世界观,催化了中国境内的妓院的繁荣。由于中国男女的婚姻,都是由通过媒妁之言父母做主,也就是新文化屡屡呼吁要推翻的包办婚姻,客观上,中国的男人既然得不到法定妻子的爱情,便只有掉头向妓女去寻求温暖。这种说法可能不道德,但是无疑言之成理,击中了社会弊病的要害。中国的妓院的生活要比西方人想象的要丰富得多,中国的妓女也比西方的娼妓有感情得多。coc2
  在“奇异的中国妓女”这一章中,哈莫斯用大量的篇幅,几乎纯色情的笔调,描写了所谓中国妓女的奇异之处。和那些被誉为“嫖界指南”的下流书差不多,为了吸引西方读者,哈莫斯的笔端时不时地流露出了玩赏的味道,传说和无聊的想象被揉和在了一起,写到山西妓女时,有一段是这么写的:coc1中国山西大同府的妇女的性器官,有重门叠户之宜。我曾熟悉的一位知县,在大同府做官时,为山西妇女的这一奇异之处,赞不绝口。他亲口对我说过,重门叠户可以在三重门,每一重门都可以为之制一联一匾。第一重门联为‘鸟宿林边树,僧敲月下门’,匾曰‘别有洞天’;第二重门联为‘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匾曰‘渐入佳境’;第三重门联就是‘云无心兮出岫,鸟倦飞而知远’,匾曰‘极乐深处’。coc2
  《中国妓女的生活》算不上一本好书,正如前面说过的一样,它只是一本胡乱拼凑起来的大杂烩。然而它毕竟和当时风行中国的那些狭邪小说不一样,哈莫斯毕竟不是嫖客,虽然有许多格调低下的地方,虽然有许多中国旧文人的诗词很难翻译,哈莫斯不得不在自己的著作中,附上大量看上去学术气很重,而西方读者根本看不懂的原文,然而总的来说,仍然是一本值得一读的学术著作。它的致命弱点是不真实,可是它说到底,还是一部打着研究东方文化招牌出现的作品,有意无意地对中国的妓女现象进行了观照,抄袭也罢,道听途说也罢,《中国妓女的生活》反映了中国文化中有其独特性的一方面,它比哈莫斯后来定居梅城时写的那本《忏悔》好得多。《中国妓女的生活》是一面变了形的镜子,通过这面镜子,撇开那些被扭曲了的下流货色,我们多少能看到一些我们所不知道的东西。

  哈莫斯定居梅城,和鼠疫奋战,爱情虚构小说《忏悔》

  哈莫斯定居梅城之初,对于梅城的居民来说,并不是一件太重要的事情。梅城是一座特殊意义的城市,人们已经习惯了各种各样的洋鬼子,把像候鸟一样一会儿来一会儿去的洋人看作是赚钱的机会。别墅区仿佛是这座小城之外的另一个组成部分,它仿佛是人身上长在危险部位的一个肿瘤,惹不起碰不得。哈莫斯成为别墅区的新住户以后,一改往日在梅城只是作客的传统,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拜访了当时的县长和警察局长,几乎立刻和梅城的绅士们交上了朋友。与来到梅城的其他外国人不一样,哈莫斯不是把自己关在住处不出来,而是力图成为这座城市中最普通的一员。他像浦鲁修教士那样在城里到处招摇,用纯熟的中国话和当地人交流信息。用不了多少时间,梅城的人都知道有一个叫哈莫斯的洋人,他不像浦鲁修教士那样传教,也不像经营实业的小鲍恩父子那样种植葡萄园和葡萄酒厂,他只是个古怪的人,正隐居在他们的城市里做着有关东方文化的学问。
  哈莫斯定居梅城时,他仍然在省城的大学里当兼职教授。刚开始,他一半的时间花在学校里,另一半时间便居住在梅城当隐士,虽然路途遥远,由于他可以免费享用一家外国轮船公司的二等舱,因此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不方便。他已经习惯了在中国的旅行,把时间扔在旅途上,对他来说,实在算不上什么浪费。哈莫斯从来也不曾真正富有过,教授的薪金不算太少,可是一个习惯于做发财梦的人,一个到处收购珍本图书,见了古董文物就忍不住想买,而且屡屡遭人骗的书呆子,哈莫斯几乎永远是欠了一屁股债。定居梅城有利于他躲避债主的讨账,当然也更有利于他认认真真地静下心来做学问。
  哈莫斯成为梅城的著名人物,和他在梅城最大的一次鼠疫流行期间,所做的努力有关。自从进入二十世纪以后,鼠疫就断断续续地威胁着梅城居民的生命。起初,无知的居民们并不把这瘟疫当回事,每年鼠疫流行期间,少则十几人,多则几十人,死了也就死了,挖个坑深深埋掉就算完事。没人会想到经常在街上出现的死老鼠,和到那日子人们就会无缘无故地发起高烧,然后无可阻挡地死去有着密切的联系。人们相信发高烧只是因为触怒了神灵,因此,每当鼠疫流行刚有预兆的时候,家家便在神龛上供上香,而且在每天天亮前,劈里啪啦地在房间大放爆竹。从发现街上的第一只死老鼠开始,直到城市里埋葬了死去的最后一位病人,这种仪式始终被大家顽固不化地执行着。
  然而在哈莫斯定居梅城的第二年,鼠疫以一种前所未有的凶猛势头,向一群饿疯了的猛虎下山,在短短的一个星期内,便使得七百名梅城的居民丧生。在鼠疫发生最严重的一条街上,有十一户人家所有的人都死光了,有的人家因为家里接二连三的有人死去,结果没钱买棺材,只好用芦席将人卷了拖出去掩埋。军队封锁了所有进出梅城的通道,只许进不许出,任何想逃离梅城的人,都被当作携带病毒的危险分子送回去,故意违令者立刻就地枪决。来势凶猛的鼠疫已经让县政当局处于瘫痪状态,当医疗队姗姗来迟赶到时,梅城中的死亡人数已经又翻了一番。
  一支长期在印度的国际红十字会的医疗队,得到急救电报以后,迅速派了两名医生赶往梅城。这两名医生沿途又招募了几名具有献身精神的医护人员,组成了一个特别的医疗小组。一到达目的地,他们便毫不迟疑把梅城分割成一个个小方块,把所有的病人集中在医院里,严格隔离,不许任何家属接近。同时小方块之外的居民也不许互相来往,医疗人员由持枪的军队陪同,日夜在城市中巡逻,一发现有病人就毫不手软地带走。死神扇动黑颜色的翅膀,威胁着梅城的每一位居民,由于不可能迅速地遏制住死亡的势头,大家都把满腹的怨气,撒到医疗人员身上,人们往医生的脸上吐唾沫,向护士和负责保护使命的士兵身上扔石块。每位被带走的病人,存活的可能性很小,因此在阻拦自己的亲人被带走这一点上,梅城的居民们完全失去了理智。他们拿着菜刀和棍棒,歇斯底理地呼喊着,当这种反抗被证明是徒劳的时候,大家开始将传染上鼠疫的病人藏起来。
  哈莫斯在浦鲁修教士的说服下,也投身于和鼠疫的奋战中。他身上的那种书呆子似的热情被焕发出来。教堂和学校都被临时当作了医院,哈莫斯和浦鲁修教士根据医生的指示,分别担任说服教民和非教民的工作。鼠疫在流行最严重的一条街上肆虐以后,正向临近的街上蔓延,几乎每一家都不间歇地有人在发着高烧,死亡的事随时随地发生。哈莫斯似乎相信自己对鼠疫有一种天生的免疫能力,他将街上的居民尽可能地招集起来,集中在街角的拐弯处,向他们解释鼠疫的传染渠道。他一遍遍地重复着医生说过的话,向还活着的居民宣传说,鼠疫不仅是接触传染,杆菌还可以通过皮肤的擦伤处,譬如从光着的脚丫上,赤裸的手臂上,此外更重要的途径是害虫的叮咬,很显然,臭虫是这场鼠疫得以大规模流行的最直接的凶手,是臭虫将老鼠或病人身上的鼠疫杆菌,带到了健康人的身上,因此当务之急,就是必须坚持每天洗澡,一旦发现病人,就立刻坚决彻底的隔离。
  “要么是你有机会活下去,要么是大家一起死,”哈莫斯向鼠疫正蔓延过去的那条街上的居民庄严宣布,他已经获得了当局的特批,这就是,如果人们仍然那么顽固,继续拒绝将患病的亲人送去隔离,医生将不再硬着头皮过问他们的死活,军队也不会再和病人玩猫捉耗子的游戏。“既然自己不想活了,那就死了拉倒。”当然,如果愿意合作,而又舍不得将病人送走,也可以采取在家中隔离治疗的办法,但是重要的前题是一旦发现病人,就必须立刻报告。大家必须明白,这条街上目前为止,已经发现十起鼠疫病例,死了七个病人,形势没有任何可以乐观之处,大规模的突然死亡随时都可能发生。
  哈莫斯的想象力得到了一次充分发扬,他相信自己的鼓动能力,绝不在浦鲁修教士之下。他充分地以死亡作为威胁,以能够活下去作为钓饵,让那些虽然抱有敌意,但是毕竟怕死的老百姓乖乖地接受了他的建议。在街的两头,搭起了简易的男女浴室,男男女女像驯服了的鸭子一样,被成群结队地赶进了浴室。刚开始,女人们还不习惯于赤身裸体地挤在一起,然而几天过去,女人们便不再害羞,她们发现了洗澡的乐趣,争先恐后地往浴室里挤,都想早点洗完澡了事。
  人们不再拒绝医疗队来把病人拖走,由于这个城市已经死了近两千人,人们的感情开始有些麻木。幸存的愿望终于占了上风,既然死是不可避免的,活着的人便变得越来越理智。哈莫斯不仅要求居民们按照他的提议,每天排着队洗澡,他还要求大家把自己所有的床板的草席,放到开水和漂白水桶里去煮一下。无数的臭虫被消灭了,街道上墙角里积水的坑被填平,所有的粪坑都加了盖子。哈莫斯从居民中挑了十五个领头的,十男五女,全是能说会道乐意站出来说话的人,由他们代替那些只会拉枪栓吆喝的士兵。在未来的一周内,除了原有的三名鼠疫病人死亡之外,只发现了三名新的鼠疫病人,由于隔离和抢救及时,不但未造成想象中的蔓延之势,而且这三名病人似乎也正在恢复之中。几乎与此同时,在不属于哈莫斯照料的另外一条街上,大规模的死亡骇人听闻的发生了,最厉害的一天里,连续有三百人咽了气。
  哈莫斯的经验立刻得到推广,很快,这个城市里到处都搭起了男女浴室。街上是地方就放着装有漂白水的大木桶,任何人只要一发现有发烧的症状,便主动地送往隔离处,人死了立刻挖坑深埋。虽然人们习惯于打赤脚,可是当人们相信哈莫斯所说的,鼠疫杆菌有可能从他们受了伤的脚部得到感染,一个个老老实实地把鞋穿了起来。哈莫斯第一次感受到了组织起来的中国人的可爱,通过迷信和对死亡的恐惧,哈莫斯找到了有效的控制他们的办法,想象力自始至终帮着他的忙,一名医生的关于如何有效灭菌的谈话对他也有帮助,哈莫斯相信许多宗教仪式一定有它卫生上的根源,当鼠疫在这个绝望了的城市处于僵持徘徊阶段时,他说服了特别医疗小组允许进行一次声势浩大的游行。这次游行被称之为送瘟神运动,瘫痪了的县政当局紧急调来了大量的爆竹,游行的队伍呼着口号,在各自被封锁的小方块里兜着圈子,每所房子里都把点燃了的爆竹僻里啪啦往街上扔。整个街道都充满了硫磺气味,哈莫斯相信,这些弥漫在空气中的烟雾起着杀菌消毒的作用。不过这还不够,哈莫斯让人把发了霉的含毒盐渍和硫磺合制成熏蒸菌类的烟雾剂,发放到各家,在供着神龛的房间,当作香点上,让刺鼻的烟雾一天到晚弥漫在房间里。
  惊心动魄的鼠疫的季节终于过去了,哈莫斯因为自己在对付鼠疫的战斗中的卓越表现,深得了梅城中平民百姓的好感。他一度成为这个遭受极大人员伤亡的城市中,最受大家欢迎的外国人。相形之下,同样是和鼠疫作着殊死斗争的浦鲁修教士和医疗人员,就远没有哈莫斯那么露脸出风头。很多干了许多实事的人在事后显得默默无闻,无论是在自己写的文章中,还是别人写的发表在报纸上的报道,哈莫斯的作用都被夸大了。这场空前绝后的灾难,给梅城带来了空前绝后的巨大损失,两名国际红十字会的医生中的一名,在抢救病人时,被一名歇斯底理的病人咬了一口,因此感染上了鼠疫而不治身亡。没人知道这名来自国际红十字会的外国医生究竟是哪一国人,也没人知道他究竟多大年纪。人们隐约还能记得的,是他在临死前,提出的唯一要求,就是把他和那些由于鼠疫而丧失性命的平民百姓,挖一个深坑埋在一起。
  哈莫斯成了梅城的荣誉公民,人们都知道他是个有学问的人,正在省城的大学里当着教授。在省城有个差事,人却花大量的时间,居住在梅城,仅仅是凭这一点,就足以让大家感到惊奇了。省城是梅城人心目中的大都市,凡是去过那儿的人士,说起省城来天花乱坠,仿佛是去过了天堂一样。人们看着哈莫斯在固定的时候,沿着鲍恩家的码头,踏上或跳下路过的外国轮船公司的大铁轮,羡慕得不知所措。
  “为什么是洋鬼子,就都有钱呢?”人们无可奈何地叹着气。
  事实上,从来就没有真正的有过钱的哈莫斯,尽管不断地做着发财梦,还是不间断的写作。他喜欢写作,就像他喜欢骗人一样。第一次世界大战吸引了人们的注意力,到这次大战快结束的时候,哈莫斯发现东方的传奇故事,又一次开始能唤起西方人的热情。战争使人们感到疲惫,大家都盼着有些轻松一些的东西来调剂和慰藉受伤的心灵。《中国妓女的生活》在西方获得了预想的成功,虽然汉学家们对这本书的格调低下提出了异议,可是出版商连续一版又一版地印刷了此书,并希望哈莫斯能够立刻着手从事下一步的写作。丰厚的稿酬诱惑着哈莫斯,发财的梦想又使他变得不安分起来。
  几乎是在和鼠疫奋战的同时,哈莫斯和出版商签订了一本叫作《忏悔》的回忆录的合同。由于这本回忆录将牵涉到许多不名誉的事情,哈莫斯提出此书最终将用笔名发表。“这是一本让人名声扫地的书,它的大胆将成为这个世纪里的一件大事,”哈莫斯在给出版商的信中写道,“我不能用一个真实的名字来发表它,不仅仅是因为这样将影响到我的声誉,更糟糕的是,将伤害一系列我可能伤害到的人。大胆和真实是我的信念,陈述事实的科学的精确性,始终是我在提笔的时候,不能不想到的老问题,然而——请理解我要求使用化名的真实苦心。”
  《忏悔》的出版,的确在西方引起了轩然大波。这本书被认为是不道德和猥亵的,刚出版,便立刻遭到了查禁。尽管发表时用了笔名,然而此书的真实作者是哈莫斯的消息,仍然不胫而走。熟悉哈莫斯的人相信,这本书对于他来说,不过是又一次地替人捉刀,就像他刚被《泰晤士报》炒了鱿鱼以后,常干的事情一样,读过此书的人普遍认为,在中国,用第一人称写成的《忏悔》一书的主人公确实存在,他向哈莫斯如实地叙述了自己荒唐的不道德的经历,而哈莫斯所做的,不过是用文字的形式将其固定了下来。鉴于此书用的是一个大家都不知道的笔名,这更说明了《忏悔》的主人公不可能是哈莫斯。
  人们对谁可能是《忏悔》一书真正的主人公做了种种猜测,由于这本书中提到了许多用字母代替的女人,更多的人开始给这些女人对号入座。人们注意到,书中的有个细节,和公使夫人的一桩风流传说十分相似,因此可以毫不含糊地确认,书中的R夫人,其实就是已经奉召回英国的前任公使赫本太太。还有B小姐和Z夫人,都露出了可能是谁谁谁的蛛丝马迹。有一打可能会是《忏悔》一书主人公的候选人,人们对究竟应该是谁喋喋不休,闹得不可开交。虽然《忏悔》在英国遭禁,可是此书的法文版很快便以删节本的形式出现,紧接着又是删节过的意大利文版,美国的一家出版公司也购买了此书的版权,正在为是出版全本还是出版删节本,和检查部门打着交道。
  哈莫斯本人对于《忏悔》一书的反响所知甚少,他本来只寄希望于这本书能获得丰厚的版税,然而书出版以后,他从出版商那里所听到的,都是有关这本书遭禁以后,得到了多太多大损失的报怨。《忏悔》只是他写的一本虚构小说,是一本糟糕透顶无聊之极的下流小说。所谓真实不过是一块胡编乱造的遮羞布,这本在和鼠疫奋战之余构思,后来在来往于梅城和省城之间轮船上伪造的回忆录,不过只是哈莫斯一系列下流想象的集中,是一次利用和糟蹋文学的大手淫。许多不要脸的念头都被倾泻在这本书里,如果说《中国妓女的生活》一书只是有些地方误入歧途,那么这本名噪一时的《忏悔》,整个就是在堕落的深渊中无可救药。
  《忏悔》描写了一个无耻的英国绅士在中国的堕落史。故事开始时,一个和哈莫斯年龄相仿的英国青年,来到神奇的中国探险。他是个性变态,对异常的性行为和偷情有着极大的热情,喜欢中国男孩和勾引有夫之妇,成了构成这本书的重要线索。他带着漂亮的中国男孩到处旅游,又在各个著名的城市里,肆无忌惮地勾引中国和外国的贵夫人。在豪华的游轮上,在列车的软卧包厢里面,他和他的娈童与钦差大臣的小妾怎样寻欢作乐,与一个叫作C夫人的法国女人以及她的中国女佣,怎样通霄达旦的做爱。
  这真是一本不堪入目的下流书,哈莫斯沉溺于津津有味的色情描写,有些章节不过是对中国古代的一本色情小说《肉蒲团》的摘抄。有关同性恋的描写则显然取材于中国的另一部淫秽小说,因为哈莫斯在中国时,虽然随身总是带着男仆,但是任何见过他的男仆的人,都会相信和《忏悔》中的娈童毫无共同之处。就算是哈莫斯本人具有同性恋倾向,但是丝毫不能就此证明,他和中国的男仆之间就有这种暖味关系。“哈莫斯的男仆总是土头土脑的,而且肮脏无比,”一位熟悉哈莫斯的人,在背后议论哈莫斯时,曾经这么说过,“他老是拖欠仆人的工钱,以至于他的仆人跟他不久就会向他提出辞职。另外,说句老实话,他的男仆通常都是上了岁数的人。”
  在和女人的交往上,熟悉哈莫斯的人,也一致认为他是个害羞的男人。他不可能是一个偷情的好手,因为他在和女士谈话的时候,甚至都不好意思正视对方的眼睛。了解中国近代史的人,一眼就可以看出其中的一个大破绽。这个大破绽就是《忏悔》的主人公曾是曾国藩太太的情人。晚清重臣曾国藩太太的年龄,甚至能当哈莫斯年轻的祖母。除了和这个老夫人通奸之外,他还和袁世凯的九姨太有私情。出现这个重大破绽的原因,是哈莫斯想向西方宣布,像曾国藩这个被誉为中国封建社会的完人,如果不是在枕头边听了太太的谗言,他完全有能力对付西方的入侵。
  为了使这本书更适合西方的读者,哈莫斯把他和中国贵夫人的私通,说成一切都是为了大英帝国。他勾引曾国藩的太太,其目的是担心曾国藩会妨碍大英帝国的在华利益,而后来勾引袁世凯的九姨太,却是为了诚心诚意地帮助袁本人建立洪宪帝国,因为这时候大英帝国的对华方针已经有所改变,希望有一个精明强干的中国人出来主持政务,以免这个古老的大帝国的彻底崩溃。哈莫斯把自己描述成翻云覆雨似的人物,他频繁出现在中国的政坛上,举足轻重出谋划策。他和老夫人和九姨太的私情写得栩栩如生,在这部书的后半段,他似乎也意识到自己行文的大破绽,把这两个不同时代的女人放在一起写,显然要引起读者的怀疑。由于书的前半部分已经缴稿,哈莫斯不得不用中国的养生术来胡乱敷衍,他把自己描写成一位性事刚刚开窍的少年,声称老夫人善于养生,虽然都是老太太了,肌肤仍然像少女一样丰腴,而且还能过一种特殊乐趣的性生活,这种性生活对一个少年是大有好处的。
  《忏悔》中最骇人听闻的部分,就是袁世凯称帝的闹剧,很快以失败而告结束,不是因为民众的强烈反对,不是因为讨袁军的兴起,而是袁世凯在这个关键的时候,发现了男主人公和九姨太的私情。对于中国的皇帝来说,戴绿帽子是不能忍受的要被众人耻笑的事情,嫉妒得快要发狂的袁世凯想派人刺杀他,但是又怕得罪了曾经支持他的大英帝国。结果,袁世凯把他找了去,义正辞严地痛斥了他一顿,并当着他的面,把九姨太碎尸万段。就在这时候,南方的讨袁军成立了,一名军官进来报告了这不幸的消息,袁世凯最先感到的不是惊慌,而是不可抑制的愤怒,他觉得自己被一系列的人出卖了,被自己的女人,被自己所相信的来自大英帝国的朋友,被自己的亲信和部下,于是这位不可一世的枭雄,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痛喝伤心酒。以袁世凯的魄力,他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消灭那些反抗他的乌合之众,然而由于失去了他一向最宠爱的九姨太,万念俱灰的袁世凯决定主动退出历史大舞台。几个月以后,袁得了一场重病,在病中,他梦到了被他杀掉的九姨太,醒过来之后,他不停地喊着九姨太的名字,终于一命呜呼。

  哈莫斯定居梅城之二,和胡天胡地打交道,遭人勒索

  人们已经记不清楚哈莫斯什么时候,辞去了在省城大学当教授的差事,反正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再也没有在鲍恩家的码头上,看见神气活现地他登上来来往往的轮船。若干年过去以后,大家已经习惯了在梅城隐居的哈莫斯,事实上,哈莫斯已经正式成为这个城市中的一员,他住在只是旅游季节里才会热闹的别墅区里,经常冷不丁地从他的房子里走出来,在梅城的大街上无所事事地漫步,在小茶馆里喝茶,站在路旁的小馄饨担边上,吃搁了许多辣椒酱的小馄饨。他的打扮也已经完全中国化了,他穿着中国的长袍马褂,元宝口的中国黑布鞋,手上拿的也全是线装本的中国书籍,说着一口流利的中国话。
  哈莫斯显然为定居梅城做了最充分的准备,他收集了许多珍本的古籍书,以致于他的房子里,除了线装书之外,没一样值钱的东西。他的藏书都是通过各种不同的途径得到的。有地摊上买的,这类书在地摊上照例很便宜,几个大洋可以买一大堆。有跟人要的,所谓要,就是骗来的,很多中国绅士常常不好意思拒绝外国人。更多的是借的,他借书从来不还,在他的藏书中,有许多都堂而皇之地盖着不同的图书馆公章。中国古代读书人有个笑话,把书借给别人是呆子,借了书再还给别人同样是呆子。哈莫斯的原则是他的书绝不借人,而借了别人的书,也绝对不会再还给别人。
  早在周游中国的时候,哈莫斯就想到了日后要找个地方,好好地静下心来做学问,随着他对中国问题的研究的越来越深入,他对中国文化的迷恋也越来越鬼迷心窍。他已经为许多不值得做的事情,浪费了太多的精力。他过人的聪明才智许多都用在了邪门歪道上面,既然写那些胡编乱造的书,并没有让人发财,哈莫斯决定正经八百地开始做学问。他在中国已经待了许多年,可谓见多识广,他打算要写的下一部书是《中国的‘士’》。中国的官场实在值得写一下,从学而优则士,到花钱买功名,中国的士阶层既是中华文化的创造者,同时又是毁灭者。士是中国古代文明的一块活化石,是读书人活着的目的,也是读书人最终的坟墓。哈莫斯决心对中国的“士”进行一番有益的曝光。
  一个晴朗的上午,哈莫斯扛着一根钓鱼竿,来到江边离鲍恩家码头不远的地方,坐在一块突出的石头上,兴致勃勃地钓起鱼来。对于梅城的人来说,这是一件忽发奇想的事,一群正在江边玩耍的小孩子,叽叽喳喳七嘴八舌围了过来。几个小时过去了,哈莫斯一条鱼也没有钓到,看热闹的孩子换了一批又一批,他依然兴致不减地钓着鱼。天黑之前,他扛着长长的鱼竿空手而归,在教堂门口碰到了浦鲁修教士。
  “你这是干什么?”浦鲁修教士看着他扛的钓鱼竿,吃惊地问着。
  “这是上帝的意思,”哈莫斯笑着说,“是上帝让我去钓鱼的。”
  从那以后,哈莫斯经常坐在老地方钓鱼。没人见他钓到过鱼,大家都讥笑这个洋鬼子有些神经不正常。是否能够钓到鱼对哈莫斯来说似乎不重要,他一本正经地坐在那,饿了,便把钓鱼竿插在石缝里,狼吞虎咽一通自己随身带着的干粮。人们还注意到,哈莫斯常常一边钓鱼,一边看他随身带着的线装书。即使是在钓鱼的时候,他的脑子里也仿佛在想着别的什么事。有时候,男仆人也会给他送饭来,哈莫斯的男仆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他看见哈莫斯老是去钓鱼,以为他对鱼有一种特殊的兴趣,于是不停地买了各种各样的鱼烧给哈莫斯吃。哈莫斯总是一边吃,一边向男仆请教自己吃的究竟是什么鱼。
  终于有一天,哈莫斯瞎猫撞到了死耗子,钓到了一条活蹦鲜跳的大鱼。这是一件应该好好庆祝一番的事情,哈莫斯拎着那条大鱼,十分招摇地从大街上走过,一大群孩子跟在后面起哄。他这次出人意外的钓鱼成功,发现了一个前所未知的鱼的资源,多少年后,梅城的绅士和前来度假的外国人,在那个特定的季节里,可以从江里钓到一种溯长江而上匆匆赶来产卵的鱼,这种鱼的味道极鲜美,以致于梅城除了可以避暑,品尝这种味道鲜美的鱼羹,也成了人们在那个特定季节里到梅城游玩的借口。
  就在钓到大鱼的那天中午,哈莫斯应邀参加胡天召集的一个宴会。在对待胡天胡地的态度上,哈莫斯采取了两种截然不同的作风,对于前者,哈莫斯尽可能的敬而远之,就算是胡天成为了梅城的最高行政长官,哈莫斯也没有和他太套近乎。虽然在浦鲁修教士第一次被绑架时,哈莫斯曾作为调停人去过土匪的老巢狮峰山,可是他对胡天眼睛里流露出的那股杀气,那股对洋人的蔑视,感到不寒而栗。他不能不想到胡天和早已被砍头示众的胡大少之间的联系,在宴会上,胡天笑着和他干杯,笑着问知道不知道他爹是怎么死的。哈莫斯第一次在中国的官员面前失去了控制,他结结巴巴地说:“我见过你父亲。”
  “你见过?”胡天的个子太矮了,他必须仰起头,才能看清楚哈莫斯的眼睛,“你怎么会见过?”
  哈莫斯觉得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向胡天表示对他父亲的敬意。“你的父亲是条好汉,”哈莫斯红着脸,很诚恳地恭维着,“他是个了不起的人。”
  胡天哈哈大笑起来:“我爹会了不起,鸟,了不起的应该是我!”
  正是因为这次宴会,哈莫斯和原来只有点头之交的胡地,开始长达十年之久的友谊,和满是土匪气的胡天比起来,胡地仿佛是天生的绅士,散席以后,胡地喊住了哈莫斯,热情地邀请他去做客。他们一人坐了辆黄包车,来到了胡地的住宅。在客厅里,胡地彬彬有礼地清哈莫斯喝茶,让他谈谈他所熟悉的胡大少。事实上,哈莫斯对胡大少所知甚少,但仅仅凭青年时期曾亲眼见过被砍头前的胡大少,便可以海阔天空胡诌一通。哈莫斯对胡大少脱口而出的赞美之辞,足以引起胡地由衷的骄傲,然而他不动声色,十分平静地听哈莫斯说下去。
  胡地对哈莫斯的年龄产生了疑问,既然此人见过自己的父亲,那么他现在无疑应该是个老头子了。哈莫斯说得津津有味的时候,胡地突然很斯文地打断了他,问他今年究竟多大年纪。哈莫斯一怔,笑着说,自从过了五十岁以后,他便决定不再去考虑自己的年龄。“五十岁是一道门槛,一个人一旦跨进这道门槛,岁月已经变得无所谓了。”
  “你看上去,绝不像过了五十岁的人。”胡地注意到哈莫斯孩子一样细嫩的皮肤,注意到他额头的皱纹和已经开始发白的鬓角。
  “五十岁已经是几年前的事了,”哈莫斯感叹说。
  哈莫斯在胡地的带领下,饶有兴致地参观了胡地的后宫。这一天,胡地的心情特别舒畅,有心让哈莫斯大开眼界。他甚至带哈莫斯去六姨太的房间里又坐了半天。他们一见如故,无话不谈,胡地毫无顾忌地向哈莫斯大谈自己姨太太,他谈到了她们的不同特点,她们各自的爱好,她们的嫉妒程度,她们的日常生活。哈莫斯在中国这么多年,如此随便地走进妇人的内室,还是第一次。除了和玛丽的那段短暂热烈的恋情之外,哈莫斯甚至都没跟别的女人睡过觉。在酒精的作用下,胡地的充满淫荡气氛的后宫,仿佛在哈莫斯本来很平静的内心深处,掀起了狂风巨浪,多少年来,哈莫斯一直压抑着自己对女人的欲望。对于一个已经可以称之为老人的人来说,哈莫斯早就觉得自己已经不需要女人了,然而从胡地家回去以后,他变得有些不能控制,临睡觉前,他又一次想到了玛丽,等到睡着时,他却梦到了别的女人。
  几天以后,哈莫斯依然坐在江边钓鱼的时候,一位后来叫作陈妈的年轻女人,向他走了过去,时常有人站在一边看哈莫斯钓鱼,因此在一开始,哈莫斯并没有把这位和他的晚年发生重大联系的年轻女人,突如其来的出现当回事。年轻的女人在一边显然站累了,便坐在江堤上漫不经心地看着,并出于好奇地问:“喂,能钓着鱼吗?”
  哈莫斯回过头,用一种从未有过的轻浮语调说着:“只要鱼愿意上钩,自然就能钓到了。”
  话音刚落,果然有鱼咬起钩来,哈莫斯连忙拉起鱼竿,鱼已经跑了。年轻女人在一旁看得大惊小怪,哇哇乱叫,连声喊着可惜。接下来,鱼又咬了几次钩,但是钓鱼技巧拙劣的哈莫斯每次都落了空。年轻女人终于哈哈哈笑起来,结果,到哈莫斯起身打算回家的时候,他还是一条鱼也没有钓到。不过,这一次他回家也不能算空手而回,因为他十分冒失地把那位自称是无家可归的年轻女人,不怀好意地带回了家。
  年轻女人自称是丈夫刚刚死了,想出来找点活干。从她丝毫没有悲伤的样子,说起话来一套一套,哈莫斯就应该能够断定她是在说谎,然而他既然有些鬼迷心窍,就根本不可能引起警惕。年轻的女人的皮肤很好,白里透红,一看就不像是吃过苦的人。长得也很漂亮,细眉大眼,一口小玉米一般的牙齿,笑起来还带着几分天真。年轻女人借口自己无处可去,希望哈莫斯能收下她当女仆。在中国已经待了几十年,哈莫斯从来没想到过要雇用一个女仆,可是在梅城定居的哈莫斯如今却突然鬼使神差,几乎不加任何思索,就一口答应了年轻女人的要求。
  “只要有口饭吃,就行了,”年轻女人笑着说,然而等她说完这句话的时候,眼睛却红了。
  几乎从一开始就可以预感到会发生什么事,两天过去了,哈莫斯便开始深深后悔,觉得自己在中国待了那么多年,不趁早雇用一个女仆实在大错特错。女仆做的菜是那样的可口,相比之下,年老的男仆给他做的只能算是猪食。哈莫斯不是个讲究饮食的人,但是自从有了这位女仆以后,他似乎第一次体会到了什么叫作美味佳肴。哈莫斯的胃口大开,吃饭时,对女仆所做的每一道菜赞不绝口。他的赞扬当然有些做作,赞扬下的女仆也显得十分矫情,以至于年老的男仆不仅全心嫉妒,而且一眼就看出了他们之间,各自都没安着什么好心。这位男仆跟着自己的主人已经有好多年了,他话里有话地提醒主人,对于一个来历不清楚的女人,过分热情也许不是件什么好事。按照中国人的习惯,来历不清楚的女人,十有八九不是好东西。
  “难道你认为我就是个好东西吗?”哈莫斯对自己的男仆严肃地说。他仿佛一下子年轻了十岁,开始像自己文章中所描写的浪荡子那样,和来历不清楚的年轻女仆调情。由于在对付女人方面,哈莫斯毫无实践经验,因此他永远停留在口头浪漫上面。他像追求上流社会的女人那样,不断地用一些华而不实的词汇招惹她,动辄说一些模棱两可的疯话。哈莫斯尽量把自己想象中很有魅力的样子,虽然他已经有了绝对的把握,可以十拿九稳地把年轻女仆唤到自己的床上去,但是他总是缺少最后的果断。
  哈莫斯的犹豫不决,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他在生理方面,是否有什么不妥或缺陷。当哈莫斯用于调情的话,说得太过分的时候,他便用年龄已经不小了,来为自己遮羞。“不用担心我这样的老头,会有什么非份之想,”他会一本正经地说,“用你们中国人的话来说,就是君子动口不动手,不是吗?”即使在哈莫斯谎话连篇之际,他也仍然表现得像一名绅士。他显然有那么一些驾驭不了自己,又时候出于本能地控制着自己,他的年龄毕竟不小了,不会轻易地把自己的非份之想付诸于行动。
  临了着急的只是哈莫斯的男女仆人,年老的男仆和年轻的女仆,都为哈莫斯迟迟不做出进一步的行动,感到莫名其妙。于是两位仆人无形中达成了一种默契,这就是有心促进一件事情的成功,他们思路想到一起去了,既然他们的主人是那么想干一桩不太好的事,煞费苦心仍然犹豫不决,那就干脆去鼓励他干好了。年老的男仆是个明白事理的人,他知道阻挡如果不成,最好的办法就是促进,为了不妨碍男主人的好事,他整天躲在自己的小屋里不敢出来。年轻的女仆却按捺不住,索性主动勾引起哈莫斯,她老是找借口跑到哈莫斯的房间里去,磨磨蹭蹭不肯离开。刚到哈莫斯的住处时,年轻女仆轻易不敢走进他的卧室,可不久以后,不是哈莫斯三番五次地撵她走,她就一直厚着脸皮待在他那里。
  哈莫斯在半推半就中,接受了年轻女仆的献身。尽管水到渠成,一切仍然太突然,他意识到有些不太对头,于是事情刚刚开始,就很遗憾地结束了,以致于他不得不重新戴上老花眼镜,用继续看书的办法,来遮掩自己的窘态。事情过去以后,年轻女仆拎着裤子,心满意足大功告成地离去了,他却一直在担心自己如何有脸面再见到她。第二天,他坐在餐桌前看着一本书,就跟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年轻女仆忐忑不安地端了菜上来,然后坐在他身边,风情万种地看着他吃饭。哈莫斯装作看书看入了迷,一直到她提醒他菜冷了,才放下手中的书,心猿意马地吃起来。年轻女仆一肚子心思,有一句无一句地和他说着什么,哈莫斯心怀鬼胎支支吾吾,不敢正眼看她。到晚上,重复的事情又一次发生了,以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类似的事情发生了四次。
  事态的发展和预料得完全一样,担心可能会出现的麻烦很快发生了。有一天,年老的男仆发现年轻女仆在自己的房间里,和一个陌生的男人说着话。两个人显然是在为什么事吵架,压低着嗓子你一句我一句,各不相让。说着说着就动起手来,年轻女仆自然不是对手,终于被打得哇哇乱叫,又似乎是怕别人听见,硬是把声音憋在了喉咙里。年老的男仆连忙冲进去解救,把房间里正扭打着的男女吓了一大跳。
  “哪来的野小子,跑这来撒野?”男仆凶神恶煞地叫了一声。
  没想到那男的比男仆更凶更恶,龇牙咧嘴地说道:“老不死的,管你什么鸟事?我打自己老婆,还要得到你的允许。”那男的长得熊腰虎背,一脸的胡子,话音刚落,扬手给年轻女仆就是一记耳光,打得又脆又响。年轻女仆让打痛了,而且见事情已经败露,索性号陶大哭起来,那男的不肯善罢甘休,照年轻女仆的屁股上又是一脚,将她踢翻在地上,然后转过身来,一把揪着男仆的胸襟,用劲一拧,恶狠狠地说:“狗奴才,你那主子不是他娘的人,睡了我老婆,我饶不了他!”那男仆本来就是银样枪头,不过是仗着洋人不可侵犯的势吓唬吓唬人,对方一凶,自己反倒没了主意。他踮着脚,嘟噜着不肯服气,边解释边埋怨,毕竟又不是他睡了她老婆。
  “不是说你死了吗?”他突然想到年轻女仆刚来时说过的话,理直气壮地问起来。
  “问题是我他娘的还没死,不是吗?”
  哇啦哇啦的声音惊动了正在读书的哈莫斯,他捧着一本线装书,来到女仆的房门口。他的突然出现,顿时使声音安静了下来,房间里的三个人,都刷地回过头来,大眼小眼一起瞪着哈莫斯。凶恶的男人气焰立刻有所收敛,哈莫斯意识到苗头有些不对,扭头想走,那男人大声喊了起来:“喂,洋人你他娘别走,我好端端的老婆难道就让你白日了?”
  从天而降的年轻女仆的丈夫,使哈莫斯明白事情有些麻烦。他明白自己落进了一个别人事先安排好的圈套,想脱身并不是件容易事。面对这样的丑闻,照例只有多花些钱才能了结。如果哈莫斯表现得强硬一些,事情也许完全是另一样的结局,因为他正和一位典型的无赖在打交道。和这样的无赖打交道,任何畏缩和退步,只可能带来更一步的勒索。事实上,年轻的女仆和这男人根本不是夫妻,他们只是一对私奔的野鸳鸯。年轻女仆从小就被卖到一家大户人家做丫头,早在十五岁的时候,被主人家的大少爷破了身,而在十九岁的时候,又被二少爷的太太发现她和自己男人有一腿。她显然是一位不太懂得如何拒绝男人的女人,虽然她和这家男主人在书房里干过的事,还没有暴露,但是作为一个不受欢迎的狐狸精,很快被贴了些钱嫁了出去。
  年轻的女仆被迫嫁给了一个老实巴交的乡下人,嫁过去以后,无论是旧东家的两位少爷,还是东家本人,都寻找借口来看过他。老实巴交的丈夫竟然连吃醋都不会,反正只当着自己是白捡了个老婆,天塌下来也睁只眼闭只眼。既然男人这么窝囊,年轻的女仆干脆破罐子破摔,谁想沾她便宜都来者不拒。临了,终于和这个无赖勾搭上了,丈夫仍然不过问,争风吃醋的族人却不干了,嚷着要出来主持公道。那无赖吃喝嫖赌无一不好,本来是在外面闯荡过世面的人,三十六计走为上,便骗了年轻女仆和他一起私奔。于是来到梅城,那无赖是个好吃懒做的主,自己没能耐赚钱,只好想办法坑蒙拐骗。最省事的办法就是放白鸽,年轻女仆有几分姿色,不愁找不到上当的男人。哈莫斯对中国社会虽有研究,放白鸽这词在书上也见过,但是他自然做梦也想不到自己一把年纪了,会被别人当作放白鸽的对象。
  幸运的是哈莫斯并没有什么细软可以卷走,年轻女仆始终弄不明白主人的金银财宝,到底藏在什么地方,更幸运的一点,则是年轻女仆对这位洋主人产生了巨大的好感,她决定饶了哈莫斯,重新回到无赖身边,继续寻找下一位放白鸽的对象。偏偏那无赖坚决不干,大吵大闹找上门来,目的无非从哈莫斯那讹几个钱出来。哈莫斯的慌乱让他明白自己有机可趁,他把哈莫斯拦在了房间里面,装作要拼命的样子。
  “不是几个钱,就可以把这事打发了,”无赖接二连三的唾沫星,只往哈莫斯的脸上飞溅,他恶狠狠地说,“你日了我女人,我他娘不跟你拼命,跟谁拼命?”
  年老的男仆在一旁好言相劝,力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无赖冷笑着说:“狗奴才,这洋人要是日了你老婆,你也就这么轻易地把这口鸟气咽下去,真是的,别给我人五人六地在一旁瞎鸡巴罗嗦!”
  “用不着多说了,你打算要多少钱?”事情都到了这一步,哈莫斯尽量不失绅士风度,摸出手绢,擦了擦脸上的唾沫星。

  哈莫斯被勒索之二,胡地的好朋友,重整雄风

  哈莫斯把无赖打发走了以后,深深地喘了一口气,然后抱着脑袋,一边揪着头发,一边苦思冥想。这是哈莫斯和中国人打交道,吃的最大的一次亏,他不得不先拿出些钱来,让那位所谓戴了绿帽子的丈夫,先回家消消气。哈莫斯远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有钱,因此一旦想到那个无赖过了几天,还要上门讨自己亲口答应要赔的钱,他便感到心烦意乱六神无主。虽然他自己就是一个无赖,在对付中国的官场时,哈莫斯处处感到如鱼得水游刃有余,然而对付一个比他小得多的无赖,他第一次感到走投无路。也许最好的办法就是逃之夭夭离开梅城,也许哈莫斯将不得不重新开始周游世界。
  犹豫不决的哈莫斯又一次来到年轻女仆的房间里,眼睛直直地看着她,好半天才说出话来。他向她说出了自己准备再次周游的打算,并且告诉她,如果她不反对的话,将带着她一起周游。“只是可惜我的这么多书不能带走了,”哈莫斯在这一霎那间,突然明白了两件事,首先他发现自己真的喜欢上这个年轻的女仆,他发现自己义无反顾地爱上了她,虽使是她骗了他。其次,哈莫斯明白自己也不可能离开梅城,他像爱上这个女人一样,爱上了这座城市。
  “也许我该弄些钱,把你从那浑蛋的丈夫那儿,解救出来?”哈莫斯立刻放弃了离开梅城的主意,他决心勇敢地面对困难,“你那男人,不就是要讹点钱吗?”
  “他的钱,你给不得,”年轻女仆说。
  “他不就是要钱吗,如何给不得?”
  年轻的女仆忍不住哭了起来,一边哭,一边如数家珍,她喋喋不休地说出自己的来历。说完了,她担心地说:“他不会放过谁的,你给他的钱越多,越是没个够。”
  哈莫斯把自已关在了书房里,开始从自己的藏书里寻找对策。怎么样对付无赖,书本上似乎找不到什么现成的答案。不过,名不正则言不顺,既然那无赖并不是什么明媒正娶的原版丈夫,事情就好办得多。哈莫斯一下子仿佛有了主意,几天以后,伪装的丈夫神气活现地上门讨账,胸有成竹的哈莫斯只拿出事先说好的十分之一的钱来打发他。“你昏了头了,怎么就这一点点?”那无赖知道有什么地方出了些差错,把钱往桌上啪地一扔,嘴依然还是凶。
  “要是嫌少的话,”哈莫斯十分平静地说着,“我们就一起去见官,你们的地方官,怕是饶不了你。拐骗了良家妇女,还诈骗,哼!”
  上一次的惊慌已不复存在,哈莫斯完全恢复了勇气。他显得充分的自信,对和女仆私通这一丑闻,可能会传播出去,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在中国文化中,和女仆睡觉从来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只要想明白了这一点,哪怕这无赖就算是女仆的丈夫,也没什么大惊小怪的。在中国古代的文学作品中,不长进的男主人睡女仆,似乎天经地义。美婢这个辞的含义中,便潜藏着这种显而易见的用心。哈莫斯的自信帮了自己的大忙,就像当年的行骗生涯中屡试不爽那样,他振振有辞地说起来,引经据典装腔作势,甚至忘记了自己是谁,也忘了自己正在干什么,结果把前来勒索钱财的无赖,说得哑口无言,一阵阵发怔。
  那无赖临了,伸出胳膊,像卷什么似的,将原来扔在桌上的银元,统统抱在自己怀里,愤愤离去,走出去一截了,又扔下一句话来:“你狠,你日你洋奶奶的,骑驴子看唱本,我们走着瞧!”
  过不了几天,无赖又找上门来,他贼头贼脑地溜进了书房,十分讨好地对正在看书的哈莫斯说:“这女人你日就日了,上次是我不好,都怪我,不该说那样的话。”哈莫斯让他说得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脑袋,眼睛瞪大着,隔着老花眼镜看着他。无赖又说:“与人方便,与己方便,不是吗,也是我没见识,怎么能和你这样的大好佬争一个女人。”无赖这一次全是软的,目的很简单,仍然是叫哈莫斯再拿出一点钱来。哈莫斯绅士气十足地合上书,很严肃地问他是怎么进来的。无赖涎着脸说:“门开着,我也就大胆老脸地进来了。”哈莫斯板着脸,手举起来,指着门,叫他立刻滚蛋。无赖点头哈腰,笑着说:“这就滚,这就滚,隔几天,待你心情好了,我再来。”
  哈莫斯说:“你来也没用,我没钱给你。”
  “洋人还会没钱,”无赖做出说什么也不相信的样子,“洋人真要是缺钱花了,我们还有日子过吗?你拔根汗毛,够我们吃喝一辈子。”
  这以后,隔了几天,那无赖就上门来纠缠。哈莫斯关照紧锁大门,不让他进来,他就隔着大门鬼喊鬼叫,次数多了,耐心也没了,因为他觉得这书呆子兮兮的洋人,实在是比自己还要无赖。闹到临了,无赖便隔着围墙往哈莫斯的住处扔石头,哗的一下,把一块玻璃给砸碎了,无赖见真闯了祸,吓得掉头就跑。这一去,安生了好一阵,然而到秋高气爽的日子里,哈莫斯都快把那无赖忘记了,无赖却领着年轻女仆的丈夫,又一次吵上门来,气势汹汹说:“好你个洋鬼子,青天白日,拐骗人家的老婆,这一下还有什么话说。你不是要见官去吗,走,谁含糊了,就不是人日出来的。”
  和那魁梧的无赖比起来,年轻女仆的乡下丈夫又瘦又小,一看就是个没任何主意的窝囊货。他唯唯诺诺,说什么话之前,都要先看那无赖一眼,就害怕自己说错了什么。哈莫斯又一次陷入了慌乱的境地,既担心乡下丈夫真会把年轻女仆带走,又遗憾自己拿不出钱来打发眼前这两位男人。正犹豫着,那无赖一看哈莫斯心虚了,上前一把衣领,揪住了便嚷着要去县府评理。乡下丈夫看了这阵势,吓得连忙喊无赖松手,这两人来时一路商量好的,要是不能把老婆接回去,便从洋人那讹点钱抵押。这动手揪洋人的衣领,事先可没说好,乡下丈夫怕真得罪了洋人要吃官司,结结巴巴地喊着:“有话、好好说。”
  无赖恶狠狠地说:“好好说个屁,他都日了你老婆了,你还这么没有用。”
  哈莫斯被无赖一直揪到了县府门口,围了许多人看。梅城的规矩,向来是洋人碰不得的,难得有这么热闹的场面可以围观,都不肯放过机会。哈莫斯一次次想掰开无赖的手指,然而他毕竟老了,远不是熊腰虎背的无赖的对手。好在梅城的居民中,有不少已经熟悉哈莫斯,由于他在鼠疫中的杰出表现,大家对他印象不错,因此终于有人站出来说话,让无赖把手松开,别杖着自己有些鸟力气撒野。哈莫斯挣脱开了,很有风度地理了理扯乱的衣服,脸上露出不在乎的微笑。这一天,正好胡天不在县府办公,众人都起哄,说去红梅阁肯定能找到他。那无赖也不考虑后果,硬拉着哈莫斯去了红梅阁。
  大家前呼后拥地来到红梅阁,胡天为了两位督军大人要来打猎,弄得心情很不好。当无赖和哈莫斯一起来到红梅阁的门前时,一夜不曾合眼的胡天正在呼呼大睡。首先被吵醒的是一枝花,她披了件衣服,扯开了窗帘的一角,往楼下看。街面上站了许多人,胡天的保镖冲了出去,对着众人大声吆喝。她一眼就看见了混在众人堆里最显眼的洋人哈莫斯,哈莫斯满脸的一本正经,好像正发生着的事情,和他没有任何关系似的。为了弄明白究竟怎么一回事,一枝花索性把窗户打开,居高临下地进一步观察。
  叽叽喳喳的声音吵醒了胡天,他赤条条地跳下床,走到窗前,一把推开一枝花,怒不可遏地往楼下看。他终于搞清楚这些人把他吵醒的原因,恶狠狠破口大骂:“日你祖宗八代,这种鸟事,也有脸来找我!洋人日了你老婆,你有能耐,也日了他老婆,没能耐,就活该!”
  乡下丈夫叫胡天骂得抬不起头来,那无赖也被胡天的怒气冲冲,吓得不知所措。他充满委屈地嘀咕了一句,说难道这事就这么算了不成。胡天大声命令聚集着的人群赶快散开,要不然,他就要喊卫兵抬一挺机关枪来。看热闹的也再不敢起哄,偏偏这时候一位新赶来的,不问青红皂白地喊起来:“这洋人睡了谁的老婆?”没人回答他,这位楞头青便一遍遍地问个没完,最后,拉住了那无赖,愣头愣脑地说,“喂,是不是睡了你老婆?”
  “睡了你老婆。”无赖一腔怨气正没地方去。
  就像小鲍恩和中国女佣生了个金发碧眼的私生子,这事最后不得不由胡地出面摆平一样,帮助哈莫斯从困境中摆脱出来的,最终仍然是除胡天之外的另一位传奇人物胡地。由于胡天拒绝受理乡下丈夫状告哈莫斯的案子,哈莫斯又一次回到自己的住处,一头钻进了书房不肯出来。那无赖见从哈莫斯身上,实在捞不到什么油水,便撺弄乡下丈夫把老婆带回去。年轻女仆说什么也不肯和窝囊的丈夫一起回家,她大吵大闹,说自己就是去当婊子,也不可能再回到该死的乡下去,无赖说,女人不要起脸来,真是不得了,那洋人又不喜欢你,你赖在这有什么意思。又说,他要喜欢你,早拿出钱来了,洋人怎么会没有钱呢。
  被激怒的年轻女仆像一阵旋风那样,冲进书房,抢过哈莫斯手上捧着的线装书,咬牙切齿地说:“你是不是真没钱?”
  哈莫斯很狼狈,红着脸说:“我没有那么多钱。”
  “那你就去借,跟有钱的人借。”
  年轻女仆的想法和哈莫斯不谋而合,他站起身来,衣服也没换,就直接去了胡地那里。哈莫斯似乎已经盘算好了,事实上,手里捧着线装书的时候,他的脑海里一直在想着同样的问题。因为他明白,一旦当真向胡地开了口,胡地将把他的求援,当作是看得起自己的友好表示。他毕竟是梅城中的外国人,他毕竟还有着自己的优势。时过境迁今非昔比,自从进入民国,在华的外国人的特权已经大大不如从前,但是外国人不能随便受到侵犯,这一点依然无可置疑。哈莫斯从自己的藏书中,取了一卷残本《玉房秘诀》,见了胡地以后,他开门见山地说出了处境。他谈到了自己手头的拮据,而拮据的原因,就是由于自己把太多的金钱都砸在了收集藏书上面。
  哈莫斯为胡地提出了两种选择,一是胡地出钱收购这本价值连城的孤本,一是干脆借钱给他。胡地拒绝了这两个选择,他笑着让哈莫斯心平静气地喝点茶,吩咐人立刻将还停留在哈莫斯住处的乡下丈夫和那个无赖找了来。他很认真地问乡下丈夫,重新娶一个媳妇要多少钱,乡下丈夫唯唯诺诺报了一个价,胡地笑着看了哈莫斯一眼,让管家马上付钱兑现,然后又让管家写了一纸卖妻字据,当场签字画押。这一面切都安排妥当,胡地不动声色地拿出一张名片,让手下领着那无赖去见警察局长。无赖已经预感到事情不好,然而胡地的威严使他没胆子说出一个不字。他跟着胡地的手下,忐忑不安地进了警察局。胖胖的警察局长一本正经地看了看名片,胡地的手下又趴在他耳朵边说了几句话,他二话不说,立刻喊人将无赖抓起来,以勒索罪关进大牢。
  当哈莫斯站起来打算告辞的时候,胡地的手下办完了事,已经从警察局长那里回来。“其实哈先生早就可以来找我了,对付这样的下流坯,根本用不到客气。”胡地起身送客,眼光落在了那本《玉房秘诀》上面,“这本书,哈先生还是带回去,一来我胡某人替朋友办事,从来不图回报,二来呢,不瞒你哈先生了,我恐怕也不是读书人。”
  哈莫斯书呆子气地又一次坐了下来,尽管客厅里还有别的人,他兴致勃勃地向胡地大谈这本书的妙处。哈莫斯丝毫没有避讳的介绍,显然引起了胡地的强烈兴趣,他似信非信地看着哈莫斯,脸上带着几丝尴尬的微笑。哈莫斯谈了一阵,怕胡地不相信,随手翻开《玉房秘诀》,指着其中的一段,一边念,一边解释。胡地挥了挥手,让其他人退出去。一直到天黑下来,哈莫斯仍然还留在客厅里和胡地谈那本《玉房秘诀》,最后,被这本奇妙的房中术著作迷上的胡地,依依不舍地说:“书既是这么有趣,哈先生就把它留在这吧,看完了,胡某人保证完璧归赵。”
  哈莫斯用学者的热情,收集了大量的中国古典性学著作。他曾经打算写一本有关中国房中术研究的专著。由于《忏悔》一书已经使他声名狼藉,他一直没有勇气开始着手这本很有学术价值的书。另一方面,随着他所收集到的淫书越来越多,各种互相冲突的观点打着架,不同的性行为方式和性学思想规范,在哈莫斯的脑海里搅成一团。他曾写了许多信出去咨询,试图以小册子的形式,在西方出一本能赚钱的书。但是没有一家出版商,敢冒风险出这种肯定会遭禁的小册子。胡地对《玉房秘诀》的浓厚兴趣,突然让哈莫斯明白,他完全有机会利用自己的藏书,从财产多得连自己也弄不清楚的胡地那里,狠狠地宰上一刀。
  也是从这一天开始,哈莫斯正式和年轻的女仆同居。女仆姓陈,她渐渐获得了一个固定的称号,这就是无论是哈莫斯,还是家中的其他仆人,以及街面上遇到的熟人,都清一色地叫她陈妈。陈妈成了家中的唯一女主人,随着哈莫斯越来越离不开她,她的地位也越来越不可侵犯,哈莫斯的年龄大得足以做陈妈的父亲,为了不让她在性方面感到失望,他开始利用自己的性学著作,来提高自己的实际作战能力。哈莫斯从来就不是一个性欲亢奋的人,他已经习惯于压抑自己对异性的欲念。多少年的独身生活,他已经习惯于运用读书来代替男欢女爱。他决定每一个月过三次性生活,并且把日子定在和七连着的这一天。他告诉陈妈,七是一个古利的数字,在逢七的日子里做爱,有利于阴阳之间的交流。
  虽然他决定每个月只过三次性生活,可是就连这一个月三次的性生活,也过得十分糟糕。哈莫斯从来不曾正式拥有过一个女人。因此一旦他得到年轻的陈妈以后,他发现自己确实已经老了。在胡地面前,哈莫斯把自己吹嘘成做爱的老手。他把自己在《忏悔》一书中滥用过的想象力,又一次说给胡地听。哈莫斯成了胡地家最受欢迎的座上客,他们在客厅里没完没了地说着话,所有的话题都和性有关。胡地被哈莫斯拥有的关于中国房中术的知识,以及他传奇的艳遇,震惊得目瞪口呆。山外有山楼外有楼,胡地一向自恃技艺高强,经他之手的女人,没有不俯首称臣的。妓院里那些身经百战的妓女,送给他的绰号就叫“红粉魔头”。
  “如果你是男人,来这的嫖客中,便再没什么男人了,”一个久经沙场的妓女又惊又喜,像发现了新大陆那样宣布,“如果来的嫖客都是男人的活,那么真见了鬼,你可能就不是男人。”
  哈莫斯为自己的藏书,同样编织了弥天大谎。他夸大了自己所藏图书的价值,并为自己如何得到这些藏书,制造了一个个天方夜谭似的故事。一本在地摊上购买的《肉蒲团》,被哈莫斯描写成是一位清朝王公的的镇房之宝。由于收藏着这样一本淫秽的禁书,王爷的对头偷偷向朝廷告发了,于是王爷不得不匆匆割爱,把它出让给哈莫斯。而那两本《鸳鸯秘谱》和《夜夜欢》,则是一名大胆的窃贼,在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从南京的一个世家中盗来的,胡地很快对哈莫斯的藏书入了迷,他成了一条吞食了鱼饵的大鱼,既身不由己,又心甘情愿。哈莫斯开始给那些已快遗忘的朋友写信,让他们寄一些无关紧要的旧书来,然后神色紧张地跑到胡地那里,以一种绝对不合理的价格,向他说明某人由于什么原因,不得不出卖一本以为已经失传的古典性学著作。
  由于胡地的旧学功底几乎等于零,哈莫斯用重金收买了胡地的古文先生。当哈莫斯收藏的性学著作全卖过一遍以后,他便让古文先生参照这些著作,重新伪造一些新的性学著作。哈莫斯的造假天才,和古文先生的纯正逼真的桐城笔法,水乳交融天衣无缝。他们说好了五五分成,从富得流油的胡地那里,痛痛快快捞足了钱。胡地从来没有怀疑过后来的这些文章都是假的,对于他来说,真也好,假也好,有实用价值就是最好的。哈莫斯和古文先生已吃透了房中术的精神实质,人依照葫芦画瓢,伪造起来没有任何难度。不仅没有难度,而且通过伪造,哈莫斯和古文先生明白了书摊上的那些所谓孤本绝版书,很可能也是运用同样的办法炮制出来。
  不可一世的胡天的土匪被官军剿灭以后,洋人不可冒犯的地位,重新得到了恢复。陈妈带来的丑闻很快被人淡忘,随着锡克教士兵开始在别墅区巡逻,哈莫斯又一次大出了一回风头。作为洋人的代表,鉴于在以往的和鼠疫的斗争中的突出贡献,他成为一所新创办的平民医院挂名的名誉院长。创办这所医院的经费,就是那笔准备拯救浦鲁修教士,最终却没有派上用场的赎金。用这笔赎金办的医院的名誉院长,自然只有请一名外国人来担当才最为合适。哈莫斯做梦也不会想到,自己的晚年会如此宁静祥和,虽然谈不上富裕,但是因为小城的生活水平很低,加上陈妈善于精打细算,哈莫斯发现自己过得非常幸福。他已经完全成为梅城的一位普通公民。他已经完全中国化了,他的黄头发几乎全部变白了,蓝眼睛也失去光彩,他说着中国话,读着中国的古书,穿着对襟的中式棉袄,和梅城的绅士们交往,爱喝很稠的本地产大米熬成的白粥。童年在英国的生活,青年时代周游中国的冒险经历,对于他来说,遥远得仿佛已经是别人的故事。
  “这座城市将是我最后的归宿,”平民医院开始接待第一位病人的时候,在接受采访时,哈莫斯对本地一家报纸的记者这么说着。他本来想说。这座城市将是自己的坟墓,然而话到嘴边,他意识到公众可能不喜欢这样的比喻,便笑着把话咽了回去。

  哈莫斯的最后结局

  哈莫斯晚年的最大遗憾,就是自己毕竟不是中国人。他常常忘了自己的来历,成了真正的读书人,成了真正的读中国书的人,和胡地成为好朋友以后,哈莫斯时不时地为自己欺骗了胡地,感到于心不忍和深深内疚,沉溺于房事的胡地变得无可救药,哈莫斯不得不从自己的藏书中,搜罗一些有关禁欲养生的书来,对执迷不悟的胡地进行规劝。然而只要一提到禁欲的主张,胡地便把那些书扔到了一旁。
  胡地显然不是中国真正的读书人。读书人永远是有智慧的人,哈莫斯把胡地的无可救药,而且最终在壮年时,就因为过分沉浸于色欲中一命呜呼,看作是一种没有文化的暴发户的必然下场。哈莫斯曾经想到过学习中国的书法,但是他很快就发现自己和这门古老的中国艺术无缘,竹杆与狼毫制成的毛笔他无论如何也控制不好,他已经习惯于用那种又粗又大的自来水笔,并且对竖着书写汉字感到别扭。“罗袜一弯,金莲三寸,是砌坟时破土的锹锄。”他用自来水笔在宣纸上写下了那句摘自《原本金瓶梅》的警世格言,然后把这句装在镜框里,挂在自己的书房。让哈莫斯感到不能理解的是,在一本更好的版本万历四十五年的《金瓶梅词话》上,却没有这句充满了哲理的话。
  在哈莫斯看来,真正的中国读书人,就是那种既能纵情声色,又能及时悬崖勒马的智者。好色为人之天性,所以中国读书人的祖师爷孔夫子,在几千年前会感叹说,“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禁欲和好色两种形同水火的主张,只有在真正的中国读书人那里,才能得到最完好的结合。哈莫斯感到悲哀的,是当他开始对中国的房中术,产生了浓厚兴趣的时候,他已经令人遗憾地衰老了。从一开始,他就不相信采阴补阳能够返老还童的邪说。关于采战之术的记载,一度曾经使他走火入魔,他唯一的一段让人想起来就脸红的经历,就是为了治疗自己的阳凄和早泄,他指示陈妈为他准备了一小袋米,吊在书房里,然后像练习拳击一样,每天用自己的阴茎对米袋撞击一百五十次。练习的结果,一周以后,他的睾丸肿了起来,阴茎该勃起的时候不奋起,不该勃起的时候,却像根棍子似的竖在那,连小便都困难。
  哈莫斯并没有在邪路上走得很远,陈妈的爱情拯救了他。这位不同寻常的女人,发现了他的秘密,毫不客气地把米袋里的米倒出来喂鸡。她要他向她发誓,再也不去搞那些邪门歪道的玩意,否则将一把火,烧掉哈莫斯引以为自豪的所有藏书。陈妈从来就是一位说到做到的女人,她虽然没有和哈莫斯正式结婚,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她的女主人的地位不仅不容置疑,而且哈莫斯事实上对她的话,已是言听计从不敢有半点违抗。越是接近垂暮之年,哈莫斯的行为举止越是像一个小孩子。在陈妈的要求下,哈莫斯又开始去江边钓鱼,胡地去世以后,在江边钓鱼成了哈莫斯晚年的唯一消遣。
  在哈莫斯的晚年,梅城的人常常看到哈莫斯和陈妈,手拉着手十分招摇地从大街上走过。虽然年龄确实不小了,在大街上,哈莫斯很少表现出老态龙钟的样子。即使是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哈莫斯的举动,仍然像教养十足的绅士。晚年宁静的爱情生活,使得哈莫斯保养得越来越好,越活越精神。梅城仍然在发生着悄悄的变化,生活在其中的人也许还感觉不出来,但是,如果谁隔了很长一段时间再来到梅城的话,便会非常吃惊地发现,梅城正在逐渐变为一座陌生的城市。属于胡天胡地时代的故事,除了继续在人们的口头流传,属于那个时代的许多流行风尚,仿佛过了时女人,再也没有了往日的光辉,小小的梅城和古老的中国一样,进入了短暂的民国盛世。
  第一位通过县长考试的新县长,在春暖花开的日子里,正式走马上任。新上任的县长掀起的第一股热潮,就是声势浩大的新生活运动。妓女必须改良,嫖客一经发现,便大张旗鼓地登报批评。性病的危害性被几十倍地夸大了,娶妾也被认定是违法的。新县长提高了梅城中文化人的待遇,他亲自出面给县中学的教师涨薪水,特邀县中学的校长为县政府参议。年老的哈莫斯也被当作隐居在梅城的大学者,在打扮得花枝招展的陈妈的搀扶下,请出来亮相,为大家作了一次“中西文化之消长”的即兴演讲。哈莫斯对于中国文化渊博的知识,让所有听演讲的中国人目瞪口呆。人们不敢相信从一个洋人的嘴里,自己古老的文化积淀中,有那么多美妙的东西。对于听演讲的人来说,通过聆听哈莫斯的一席话,无疑是接受了一场最好的爱国主义教育。
  梅城昌盛的赌风也得到了遏制,新县长不仅下令禁止推牌九,而且也不许打麻将。唯一可以玩的娱乐项目是扑克牌。商店里的扑克牌被一抢而空,无论男女老少,只要是识数的,就都对一种叫作二十四点的游戏,产生了强烈的兴趣。这种利用加减乘除,将几张扑克牌算成二十四点的游戏规则,疯迷了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学生在课堂上,茶客在茶馆里,夫妻在上床前,都兴致勃勃地玩这种游戏。游戏的高手们,往往在牌刚翻开来的时候,便能算出二十四点来。游戏刚开始风行之际,一道难题曾经使很多人束手无策,这就是如何将五张五,换算成二十四点。一段时间内,这几乎是一个死题。然而一名小学生在上厕所的时候,突然令人难以置信地算了出来。三十年以后,这位只有四年级的小学生,成为全国著名的数学家。
  新县长不许嫖娼不许纳妾的主张,似乎压抑了梅城里人们的性能力。由于新生活运动来势凶猛,不安分的男人不得不采取别的通融办法,大家注意到新县长的太太,是新县长和农村的黄脸婆分了手以后新娶的。这个了不得的发现顿时被男人们加以合理利用,新生活运动开展了三个月以后,一场新的声势浩大的离婚热潮,像瘟疫一样在梅城里流行。人老珠黄的女人们,纷纷在解除包办婚姻的幌子下,从家里被撵了出去。而被逼改良的妓女,却打着恋爱自由的招牌,堂而皇之地进入了寻常百姓家。新生活运动还没到半年,新县长成了梅城中弃妇们唾骂的对象,这些弃妇中,既有被迫离婚的女人,也有因为找不到男人,生活没有了经济来源的妓女。在一次公众集会上,正演讲着的新县长,突然被一群冲上主席台的弃妇们揪住了。她们大喊大叫,揪着新县长的头发,拉掉了他的金丝眼镜,扯去了他第一次上身的新外套。一位刁的妓女,趁乱在新县长的下身狠狠地踢了一脚,等到警察吹着哨子赶到主席台上,新县长像一只虾子那样哈着腰,正捂着自己的要害在讲台下面打滚。
  从这以后,无论新县长出现在什么地方,他的身边,总是像狗一样地跟着几名警察。当人们私下里议论新县长的睾丸很可能破裂的时候,他已经又一次出现在周末的舞会上。全民大跳舞,是新县长提倡新生活运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本地乡间流行着一种小秧歌,这种逢年过节在街头自发表演的舞蹈,被新县长赋予了新的寓教于乐的意义。提倡全民大跳舞的本义,是为了提高大家的身体素质。中日的军事对抗已经不可避免,作为地方官员,新县长觉得自己有义务,让所管辖的老百姓一个个都像牛一样结实,以便于在即将来临的抗战中,穿上军装便可能成为战士。每到周末,大街上拉着以往只有过春节才会有的彩灯,万人空巷。人们踩着锣鼓点子,兴高采烈地跳到半夜。
  步入晚年的哈莫斯常常产生一种隔世的感叹,这是典型的老年人的心态。在年轻时,所有发生在中国的巨大变化,他似乎还能预料一些,可是到了风烛残年的垂老之际,他的思维开始跟不上社会发展的节拍,他的思路开始混乱,不止一次把已经过去了的历史事件混淆在一起。梅城的变化实在太大了,哈莫斯第一次出现在这个城市的时候,不过只有一条肮脏不堪的街道。那时候的梅城和中国其他的南方小城没有二样,落后保守充满着强烈的排外情绪,男人们的脑袋后面拖着一根辫子,这辫子曾经被西方人讥笑为猪尾巴,女人们则一律三寸金莲的小脚。跑起路来,像风摆荷叶一样晃个不停。几十年过去以后,哈莫斯重新走在梅城的大街上,他根本无法相信这座喧嚣的城市,确实就是过去的那座城市,小伙子在街上骑着租来的自行车,戴着小墨镜,小分头抹得油光锃亮,后面载着女学生一样的年轻姑娘。传统的旗袍两侧的开衩越来越高,用陈妈的话来说,就是高得露出了屁股才好。
  保守这样的字眼已经不适合形容梅城人,离婚早已不是丑闻,改嫁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自由恋爱成了一句口头禅。大街上,从沿街的窗口里,用竹竿挑出了红红绿绿的女人内裤,肆无忌惮地晒着太阳。从女人的内裤下走过会不吉利的忌讳已不复存在,轻薄的男人们常常停下步来,仿佛看西洋镜一样,昂首注视那些红的绿的内裤,然后窃笑着议论一番。落伍的哈莫斯也失去了继续写书的兴趣,他陶醉于自己的藏书中,对梅城所发生的日新月异的变化越来越难理解。在大街上漫步的哈莫斯,和在书房里读着中国古书的哈莫斯,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人,他们分别生活在中国的现实和历史两种不同的空间里。大街上的哈莫斯对梅城的现实充满了不理解和怀疑,而书房中的哈莫斯却对中国的历史五体投地,敬佩到了极致。从大街上走过的时候,哈莫斯想不明白,为什么在这样一座城市里,会出现胡大少这样的历史人物,会出现胡天和胡地,也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会在这定居,最终也成为这座城市历史的一部分。
  战争说爆发就爆发了,日本人先是在华北,然后在上海,和中国的军队展开激战。很快华北沦陷了,上海沦陷,首都南京也让日本人占领。小小的梅城和大上海的租界一样,成了处于沦陷区中四面被日本人包围着的孤岛。由于梅城的别墅区住着不少西方人,有许多属于外国人的财产,日本人对梅城网开一面,一直让它处于十分奇怪的中立状态。提倡新生活运动的县长带着一帮游击队,沿着胡天当年逃窜的路线,和日本人顽强地周旋着,终于在两年以后,在狮峰山下,在日军和伪军的合围中,全军覆没,县长本人壮烈牺牲。
  大量难民像饥馑的年代那样涌向梅城,结果梅城的物价在短期内,迅速飞涨,涨到了让穷人都快活不下去的地步。教堂门口,又一次架起了熬粥的大铁锅。为数众多的汉奸也跟着混入了梅城,他们到处煽风点火造谣惑众,结果本来就陷于混乱之中的梅城,变得更加混乱不堪,当对日本人就要入城的谣言开始感到厌倦的时候,物极必反的老百姓,干脆打心眼里希望日本人进城拉倒。人们开始像当年风闻日本人要来时,仿佛没头苍蝇涌向梅城那样,毫不犹豫地又一次逃向城外,日本人占领区的物价大大低于梅城,这一被广泛证实了的消息,严重地动摇了困守在梅城中义民们的心。本地居民和外来的难民越来越敌对,由于县政府已经不复存在,梅城的行政管理处于瘫痪状态,地痞流氓趁机滋事,他们趁火打劫,为抢占地盘一次又一次的火并。
  在汉奸的操纵下,梅城中的自治会开始成立。哈莫斯拒绝了要他在自治会挂名的建议,他让陈妈将送来的钱,原封不动地退了回去。日本人用那种纯系和平的方式向梅城中渗透,他们脱去了军装,不带任何武器,像观光客一样偷偷地进入这座不设防的城市。为了消除梅城居民可能产生的恐慌,日本人为此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他们拆除了设在这座城市外围的封锁线,鼓励城里和城外的中国人之间进行贸易往来。一张由日本人出资所办的小报,以免费的方式向人们赠送。在报上,大肆宣传一种大东方主义的思想,同时不遗余力地煽动人们的仇西方情结。这些小报,尽管只是被人们拿回家包东西,或者当草纸擦屁股,然而对日本人有好感的情绪,正在潜移默化地产生着。
  与世隔绝的哈莫斯,不明白世界究竟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他拒绝接受朋友们让他再也不要离开别墅区的请求。说实话,他并没有把日本人成在眼里。自从南京沦陷,国民政府迁都重庆,好几年都过去了,日本军队迟迟不敢开进梅城,被哈莫斯认为是对西方神话的惧怕,甚至当太平洋战争已经打响,他还认为那不过是日本人在吹牛。劈里啪啦的爆竹声也没有把哈莫斯震醒,当全副武装的日本兵开进梅城的时候,哈莫斯想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一直高喊着抗日救亡的中国人,会打着纸糊的彩色小三角旗,夹道欢迎日本人的进城。哈莫斯混在看热闹的人群中,被挤得喘不过气来,临了不得不在别人的帮助下,退到人群的后面,坐在一块大石头上,用拳头捶击自己的胸脯。陈妈一边拍他的后背,一边埋怨他不该出来起哄:“你都是快入土的人了,一把老骨头,也不怕让人给挤断了。”
  三名锡克教士兵被解除了武装,日本兵不仅横冲直撞冲进了别墅区,而且堂而皇之地宣布,将没收别墅区中一切属于协约国公民的财产。梅城中仇视西方人的情绪,令人难以置信地又一次被引发了,人们在自治会的率领下,失去理智地再次去放火焚烧教堂。日本人扮演着主持公道的救世主的角色,好像正是因为有了他们,中国人让西方人夺去的神圣领土,才得到了无条件的归还。为了庆祝别墅区重新归为梅城人所有,梅城的老百姓举行了声势浩大的游行,学校的学生在老师的带领下,第一次意气奋发地走进近在咫尺,却从来没有参观过的别墅区。享有着特权的别墅区,长期以来都是梅城人的心病,人们既羡慕,同时又是非常地嫉妒它的存在,一个有钱人家的小孩子捡起一块砖头,扔向哈莫斯书房侧面的一块彩色的窗玻璃,他的目的很简单,就是想试一试那红红绿绿的玻璃,是不是能打碎。
  哈莫斯的最后结局,是病死在离梅城不远的一个集中营里。这个集中营里关着许多国军的战俘,以及在中国南方居住属于协约国的外国人。这是哈莫斯做梦也不会想到的一个结局。一小队日本兵毫不含糊占据了哈莫斯的住处,他们把哈莫斯的藏书当作柴禾,扔进壁炉里烧,把桌子供着的一个汉朝的土罐,当作了尿壶。仆人们都被撵走了,剩下的哈莫斯和陈妈,赶到了下人的房间里去住。一个月以后,哈莫斯被送往集中营。临走的那大晚上,陈妈为他收拾行李,一边收拾,一边暗暗落泪。就是在这最后的时刻,哈莫斯也没忘了失去绅士风度。他向那些占据他书房的日本兵要求带两本书走,一个胡子拉碴的日本兵先是一口拒绝,后来又随手扔了一本书给他。陈妈收拾行李的时候,哈莫斯在摇晃的油灯下面,戴着老花眼镜,聚精会神地读起那本书来。
  显然哈莫斯只是做出了聚精会神的样子,事实上,他刚看了一会书,眼睛就开始强烈的疼痛。陈妈一把夺过他手中的书,塞进正收拾的包袱里,命令他早一点上床。哈莫斯一脸的委屈,像个听话的孩子那样,擦了一把脸,然后在陈妈的帮助下,洗屁股。陈妈为他洗完了屁股,闻见了一股强烈的尿臭,又换了盆水,替他清洗前面的部分。哈莫斯的阴茎已经萎缩成短短的一小截,在陈妈的拨弄下,没有任何反应。多少年来,哈莫斯和陈妈相依为命,两个人像一个人似的活着,谁也离不开谁。即将来临的分别让他们感到束手无策,流着眼泪的陈妈,想象不出没有了自己照顾的哈莫斯会怎么生活,她小心翼翼地替他洗着已经完全没有了男人欲望的玩意,洗着洗着,忍不住抽泣起来。
  这一夜,哈莫斯和陈妈都无法入眠,都睁着眼睛等待天亮,这一夜,陈妈就没有停止过流眼泪。他们睡在一个被窝里,像热恋着的情人那样,哈莫斯朝天躺着,听凭陈妈抚摸着自己,感到一阵阵无可奈何。陈妈捏着他身上凸起的一把把老骨头,心疼地说:
  “你一个人,怎么活下去呢?”
  哈莫斯无话可说,神情恍惚地躺在黑暗中不能动弹。他想象着自己刚刚见到陈妈时的模样。那时候,陈妈是那么年轻,那么漂亮,他忘不了他第一次和她做爱的窘态。她的胸脯和臀部是那么丰满,欲火是那么炽烈。她把一个女人所能有的爱,全部都奉献给了哈莫斯。如今的陈妈已经到了更年期,灿烂的青春也正在接近尾声,做为男人,他知道自己的表现从来就不算出色,他知道自己甚至都不能算一个真正的男人。在这即将分别的时刻,哈莫斯突然明白自己是真正地老了,老得无可救药,老得充满了一股腐朽的味道。他想象着自己会又一次勃起,像个正常的男子汉那样,向陈妈竖起他的利剑,他想象着自己正在重新占有年轻的陈妈,年轻的陈妈也正渴望着他的占有,然而在想象的陈妈的呻吟中,他知道这已经不可能。一切都已经结束,一切都已经沦为历史。那个出身于英国平民家庭的男孩子,那个在说谎方面有着天赋,如鱼得水一般混迹中国官场的大骗子,那些汉学家的头衔和为数众多的汉学著作,那个被强大的中国文化淹没了的西方人哈莫斯,仿佛都没有存在过,存在的将是一段不断被人修改的历史,是一系列误会和故意歪曲。存在的将是梅城这座被人虚构出来的城市。存在的将是那些不存在。

  一九九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一九九四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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