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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班开往英国伦敦的飞机,将会在晚上十一时从香港机场起飞。于曼之推开计程车的门走下来,匆匆跑进机场大楼。她气喘咻咻的来到约定的餐厅。王央妮孤独的坐在几个旅客中间。她正在看一本阿嘉莎·克莉斯蒂的侦探小说。看到了于曼之,她含笑向她挥手,好像已经等她很久了。 “对不起,我来迟了。”于曼之一边坐下来一边说。 “都是我不好,昨天才通知你来。”王央妮把书合上,一脸抱歉的说,“我们很久没见面了。” “是的,自从在法语班毕业以后,好像很久没见了。” 她记得最后一次见到王央妮是在差不多一年前。就是法语班毕业的那天晚上,她们和班上的同学在半山一家法国餐厅里话别。她和她在一条斜路上分手,王央妮往上走,她往下走。王央妮在她身后哼起歌来,那是一支法语歌。歌词说: 既然没有办法. 我们接吻来分离…… 她正想问她是哪一支歌,她已经走远了。 “工作忙吗?”她问王央妮。 “我没有工作。这大半年来,都是跟着男朋友到处去,在巴黎也住了六十多天。” “那你的法语一定进步很多了,我已经忘记得七七八八了。你这次去伦敦,也是去玩吗?” “不,这一次,我去结婚。”王央妮偏着头,笑着说。 “哟,恭喜你!” “谢谢你。婚后我们会在伦敦定居,也许不回来了。” “那你男朋友呢?他不是陪你一起过去吗?”她奇怪为什么只有她一个人。 “他已经进去了。他在飞机上等我。曼之,我有一件事情想拜托你——” “什么事?” 王央妮从皮包里掏出一本暗红色格子绒布封面的日记簿来,厚厚的一本,已经有点班黄残旧了。日记是上了锁的,看来已经很久没打开过。她把日记递到于曼之跟前说: “不知道你可不可以替我暂时保管这本日记?” 于曼之微微的愣住,问她:“那不是你的日记吗?” “只有一半是属于我的。” “只有一半?” “另外的一半,是属于一个男人的。那是五年前的事了。大家一起的那段日子。我们合写一本日记。他写一个星期,然后轮到我写一个星期。那么,我们便可以知道在过去的一个星期里,对方心里想些什么,身边又发生了一些什么事情。” “原来是这样。” “那个时候,我以为是会和他一本一本日记写下去的。可是,一年之后,我们就分手了。最后的一个星期,刚好轮到我写。所以,这本日记一直放在我身边。现在,我打算还给他。” “为什么要还给他?”于曼之有点诧异。 “我不想带着一段回忆去结婚。” “你不怀念那段日子吗?” “假如你怀念一个人或一件事情,那么,最好还是跟它保持一段距离,不要让它干扰你现在的生活。所以,它不应该放在我身边。而且,我也不希望将来有一天,当我不在了,我丈夫会在我的遗物里发现这个秘密,那会削弱他对我的爱的。” “既然如此,你也不一定要还给他。” “这个回忆有一半是属于他的。我已经决定不要我这一半,他应该有权决定要不要他的那一半。况且,我也舍不得就这样把它扔掉。” “你为什么不直接还给他?” “我已经很多年没见过他了。他的地址和电话都改了,我只好把信寄去他以前用过的一个私人信箱,希望他仍旧使用那个信箱吧。我写下了你的联络方法,他会找你的,假如他还记得这本日记。” “如果他收不到你的信,那怎么办?” “那么,就请你替我保管吧!我知道把自己的秘密交给别人是很自私的做法。但是,对我来说,仿佛只有这样做才能够了无牵挂。”她诚恳的再问一次:“你可以答应我吗?” 一瞬间,于曼之想不到有什么藉口可以拒绝这个执意要放弃一段回忆的女人。 她点了点头。 “他的名字叫李维扬。”王央妮说。 “这本日记是有钥匙的吧?”她问。 王央妮从皮包里掏出一把细小的钥匙,说:“明天早上,当飞机到达伦敦的上空,用过早餐之后,我会把钥匙放在餐盘上,让空中服务员拿走。这把钥匙将会永远在世上消失。” “没有钥匙,他岂不是没法打开这本日记?” “这本日记有两把钥匙,另外一把在他那里。” “喔,再不进去的话,飞机不等我了。”王央妮站起来跟于曼之道别。 “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当然可以——”她微笑颔首。 “你为什么要把日记交给我?我的意思是,我们认识的日子那么短——” “虽然不是认识你很深,我却觉得你很值得信任,我就是想把它交给你。” 于曼之笑了:“谢谢你那么信任我。” 她和王央妮在检查站外面分手。王央妮往里面走,她往外面走。她好像又听到王央妮在唱那支法语歌。 既然没有办法。 我们接吻来分离…… 她回过头去,王央妮已经走远了。在她耳际响起的歌声,似乎并不是真实的。她忘了问王央妮,她那天唱的是哪一支歌。 走出机场大楼,风有点凉。于曼之把日记抱在怀里。王央妮的做法,对她来说,有点不可思议。换了是她,一定不会把自己的秘密交给一个仅仅在法语班里认识的,短暂交往过的朋友。她更不会舍得跟一段回忆割断。没有回忆的人生,未免苍白了一点。 已经过了差不多四个月,那本日记仍旧放在她的抽屉里。那个叫李维扬的男人,始终没有出现。 今天晚上,骤来了一场风雨,她怎么努力也睡不着。她把日记从床边的抽屉里拿出来。李维扬到底会不会来,如果他不来,她怎样处置这本日记?她岂不是要一辈子把它留在身边?这一切本来与她无关,现在却变成她的负担。她开始有点后悔。她把那本日记随手抛到半空,日记里其中的一页掉了下来,优雅飘摇的翻了几个筋斗,落在她膝上。那泛黄的一页,密密麻麻的写满了字。她拾起来的时候,忍不住看了一眼。那一页上面写着: 七月二十日 微雨 妮: 送你回家之后,我一个人去了酒吧。 酒保是我的朋友。 我有没有跟你说过他的故事? 他爱上了一个不怎么爱他的女孩子—— 于曼之看到这里,觉得自己不应该看下去,这是别人的日记。 然而,李维扬可能永远也不会出现,而且,她想知道的,是酒保的故事,不是他和王央妮的秘密。她实在好奇。她决定再看下去。 那个女孩子想去美国留学,但她筹不到足够的学费和生活费。我的酒保朋友向我借了一点钱,加上他自己所有的积蓄,全部送给她。女孩终于在三年前去留学了。 她走了之后,他同时做着三份工作,每月寄生活费给她,而且坚持要把欠我的钱还给我。 去年,我去美国的时候,他托我带点钱给她,我找到那个女孩,原来她早就已经放弃读书了。留学的第一年,她爱上了一个不怎么有出息的男人。她一直隐瞒着酒保,用他的钱跟她爱的男人一起生活。我找到她的时候,她和他住在一个很不堪的地方。 当我把酒保要我带去的钱塞在她手里的时候,她哭了。 回来香港之后,酒保问我她怎么了。我告诉他,她现在念三年级,她读书的成绩很好,还拿了奖学金,你以后也不用寄钱给她了。而且,她已经有了一个很不错的男朋友.生活得非常幸福。 酒保听到了,流下眼泪。为了不让我看到,他连忙低下头洗杯子。 在爱情的世界里,总有一些近乎荒谬的事情发生。 直到如今,我的酒保朋友仍然相信他成全了一个女孩子的梦想。她虽然没有爱上他,却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而且将会生活在一个比他高尚的阶级里。 至于那个用酒保出钱来供养另一个男人的女孩,将会背负着一辈子的内疚。 我对酒保撒了一个谎,骗了他的眼泪,是残忍还是仁慈? 我并不认为那个女孩可恨。他何尝不是为爱情奉献一切,甚至是她的良心?她想假装冷酷和狡猾,她的眼泪却出卖了她。 妮,今天送你回家的时候,你忽然哭了。你说:“我怕你会死。”你真是看侦探小说看得太多了。 可以答应我不要再哭吗?当你发现人生的苦痛和荒廖是那么当然,你该知道眼泪不是对付它的最好方法。 在这个下着微雨的晚上,于曼之把那一页泛黄的日记看了一遍又一遍,深深的感动。她本来以为自己是看酒保的故事,她看到的,却是另一个男人的温柔和聪明。 假如她是李维扬,她大概也会编造一个谎言去骗酒保。只是,她也许没李维扬编得那么动听。 李维扬说得对,面对人生的苦痛和荒谬,眼泪又能做些什么呢? 眼泪以外,又还有些什么呢? 对李维扬这个人,她忽然充满了好奇。她好想知道他是一个怎样的人。他是什么样子的,她很想认识他。 可是,他也许永远不会来了。 电话铃响起,她伸手去拿起话筒。 “是曼之吗?” “乐生——”她拿着话筒,滑进被窝。 “你在干什么?” “我睡不着。乐生,你以前有没有写日记的习惯?” “没有——” “也许我们应该合写一本日记。” “我们一个在香港,一个在美国,怎样合写日记?” “喔,是的。” 波士顿的初秋,比香港寒冷得多。谢乐生到波士顿念书,已经快三年了。他刚离开的那段日子,她每天哭得死去活来。长距离的恋爱,本来就是一场赌博。 他赌她不会遇上别人。 她赌他不会爱上其他女人。 这是一场胜负未知的赌博。 长距离的思念,是一种折磨。 她的床边,永远放着两个钟,一个是香港时间,一个是彼士顿时间。她努力的把他放在她的生活里,不让时间把他们分开。渐渐,她知道这是行不通的,他离她的生活很远。三年来,她已经习惯了没有他在身边的日子。在约定重逢的那一天来临之前,她只能用思念慰藉自己。 她曾经每夜光着身子睡觉,好让自己觉得他就在她身边,醒来才发现不是那回事。 十二月初的一天,于曼之在上班途中接到一个电话。当时她正在巴士上。 “我是李维扬。”他在电话那一头说。 她心里怦然一跳。 他终于出现了。 “我们在什么地方见面?”她问。 “你知道有一家酒吧叫‘胖天使’吗?” “‘胖天使’?”她没有听说过。 就在这个时候,她看到一个粉红色的,写着“胖天使”的灯箱招牌在窗外出现。她连忙回望,那是一家小小的酒吧。现在远远的落在后头了。 于曼之比约定时间早了一点来到“胖天使”。她选了柜台前面的一张高脚凳坐下来。她把那本日记放在面前,作为记认。 这里有两个酒保,一个老,一个年轻。她在想,年轻的那一个,会不会就是李维扬在日记里提到的酒保朋友,年轻的那个酒保,个子不高,理个小平头,非常勤劳地工作。 一个男人走进来,走到她跟前。 “你就是于小姐吗?我是李维扬。” 他跟她想像中的人很不一样。 她以为他会是一个带着深情的回忆而来的人,眼前的他,却显得稀松平常,不带一点心事。 他在她身边坐下来,跟那个年轻的酒保打过招呼,问他这几天的生意可好。酒保倒了一杯啤酒给他。 “终于可以交给你了!”她把那本日记推到他面前。 “谢谢你。”他看了看那本日记,感觉有点陌生。 “还以为你收不到王央妮的信。” “那个信箱我已经很少用了,所以很久才会去看看。你们很熟的吗?” “也不是。我们是在法语班上认识的。” “她现在好吗?” “她在信上没有告诉你吗?” “没有。她只是说要把日记还给我。” “她在四个月前结婚了,现在住在伦敦。” “所以她要把日记还给我。”他恍然明白。 “她还是那么爱看侦探小说吗?”他问。 “应该是的。”她想起在机场跟王央妮见面的时候,她手上拿着的是阿嘉莎·克莉斯蒂的侦探小说。 “你仍然挂念着她吗?” 他想了想,摇摇头。 她惊讶:“我还以为你会很怀念她。交换日记毕竟是很美好的一回事。” “爱情本来就是很短暂的。”他呷了一口啤酒说。 “我不同意。”她抬了一下头说。 “你不同意,是你不肯承认罢了。” “不同意不等于不肯承认。如果爱情只是很短暂,为什么有些人可以相爱许多年?” 他笑了笑:“那不是爱情,那是感情。” “你凭什么说那是感情?” “爱情来的时候,你恨不得天天跟对方黏在一起,有一天听不到他的声音,也忍受不了。男人会觉得自己忽然伟大起来,女人会觉得自己容光焕发。一个人的时候,也会不期然的笑起来。可是,这种现象,很快就消逝了。” “你说的这一种,不是爱情,是激情。假使爱情真的很短暂,为什么走在一起多年之后,我们还是会每天思念对方?” “那是习惯。”他气定神闲的说。 “我男朋友在波士顿留学,我们一起四年,又分隔两地三年,但是我非常肯定,我们之间的,仍然是爱情。”她一脸笃定的说。 “你男朋友在波士顿?” “有什么问题?” “长距离的恋爱,通常都没有好结果。”他喝光了杯里的啤酒。年轻酒保很有默契的再倒了一杯啤酒,放在他面前。 “你一点也不像日记里的你!”她生气起来。 “日记里的我?你看过我的日记?” 她连忙掩饰:“我是说,会跟女朋友合写一本日记的男人,不该是你这种刻薄的人,也不是一个不了解爱情的人。” 李维扬用手支着头,笑着说:“认为爱情短暂,就是不了解爱情吗?” “我认为是的。” “我和你,谁会比谁更了解爱情?”他笑笑瞟了她一眼。 她一时答不上来。 他忽然凑近她身边,问她: “你是不是看上了那个酒保?” “为什么这样说?” “刚才我进来的时候,看见你一直盯着他。” “我才没有!”她用力强调。 “那就好了。我还以为你因为男朋友不在香港,所以太寂寞。”他自顾自的喝啤酒。 她懒得理他,咬着饮管,继续喝她的柠檬水。 “你和她为什么会分手?”她问。 “你是在杂志上主持爱情信箱的吗?” 她笑了笑:“我知道为什么了,因为爱情很短暂,尤其是你的爱情。” “也许你说得对。” “那你真是可怜,你的爱情总是那么短暂。”她揶揄他。 “那总好过等爱情变成感情,或者互相厌倦的时候才分手。” 酒保朝他们笑了笑。她的直觉告诉她,他就是日记上的那个酒保。 “既然已经把日记还给你,我走了。”她冷淡的说。 “谢谢你——”他微笑。 一个认为人生的痛苦和荒谬是那么当然的人,是不是也认为爱情的短暂同样是理所当然的?回家的路上,于曼之一直在想这个问题。 自从那天离开“胖天使”之后,于曼之以为她不会再见到李维扬了。谁知道,在从香港飞往洛杉矶的航机上,她又碰到他。 飞机上的座位差不多全满,都是赶着去美国过圣诞的人。她拿了两周的假期去探望谢乐生。 她左手拿着机票,右手提着背包,在狭窄的通道上寻找自己的座位。她的座位应该是靠窗的。当她坐下来不久,一个男人走到她身边。她转过头去看看是什么人,竟是李维扬。 “你也坐这班机吗?”李维扬把手提包塞进头顶的储物箱。 “你要去哪里?”她问。 “波士顿。” “我也是。我去探望我男朋友。你呢,你去波士顿度假吗?” “我去办一件事。” 飞机起飞之后,他忽然转过头来问她: “你是不是偷看过我的日记?” “你说什么?”她有点儿心亏。 “提到酒保的那一页——” “没有呀——”她别过脸去,不敢望他。 “真的没有?”他追问。 “没有。” “喔,那对不起。” “不要紧——” 过了几十分钟,她坐直身子,深呼吸了一下,望着前面的椅背说: “是的,我看过——” 她不想说谎,觉得这样太不道德了。 “你说什么?”他转过头来望着她。 “我是说,我看过那一页。”她鼓起勇气说。 “你承认了吧?”他胸有成竹的说。 “我不是故意去看的。那一页刚好掉下来——” “你是故意看的。如果根本不想看,即使掉下来也是不会看的。” 她一时间答不上。 “算了吧,因为你的老实,我原谅你。” “那个酒保就是我那天见到的那个吗?” “是的。” “你写的故事是真的吗?” 他笑了:“谁又会编一个故事放在自己的日记里?” “你是不是回去把日记重头看了一遍?” “你是不是想借来看?”他反过来问她。 她气炸了,别过头去不理他。 “你是做什么工作的?”他问。 “你不是说我是在杂志上主持爱情信箱的吗?”她气他。 “你呢?你是干哪一行的?”她问。 “财务。” “放高利贷?”她故意戏弄他。 “是财务顾问。” “是做什么的?” “主要是为一些公司制订财务方案,好让他们向银行申请借贷。那你呢?你是做什么工作的?” 她神秘地笑了笑,故意不回答他。 后来,她不知不觉的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发觉李维扬正在沉默地喝啤酒。 “这么晚了,你为什么还不睡觉?” “你说话的口吻好像是个跟我同床的女人。” 她给他气得笑了笑,坐直身子说: “是不是想知道我做什么工作?” “可以明天再告诉我吗?”他很礼貌的说。 看到他满怀心事的样子,她没有再说下去。她觉得他好像变了另一个人。 在洛杉矶机场的候机室里等候上机的时候,她看看自己的脚背说: “坐飞机坐得太久了,双脚都肿起来。” “还有七个小时就到波士顿。”他似乎不是在说给她听,而是说给自己听的。 在飞机上,他没怎么说话,愈接近波士顿,他好像愈沉默。 飞机徐徐降落在波士顿机场的跑道上。 步出机场的时候,他问她: “有人来接你吗?” 她点了点头。 “那么,我们在这里分手了。圣诞快乐。”他微笑着祝福她。 “圣诞快乐!” 他走了,她坐在大堂等谢乐生。 她上一次来,是六个月之前。她已经有六个月没有见过他了。她把所有假期都用来探望他。 “曼之!”谢乐生来到,就站在她跟前。 她有六个月没见过他了。她觉得他好像又改变了一点。每一次别后再见,她总觉得他跟以前有点不同。 “我来替你拿——”他接过她手上的行李,走在前头。 谢乐生去年搬来这幢七层高的房子。房东是一对犹太人夫妇。由于房子就近大学,所以楼上楼下都住着几个留学生,有中国来的,台湾来的,也有香港来的。 谢乐生领着于曼之走进屋里去。于曼之还是第一次来到这幢新房子。这里的陈设很简单。客厅里的其中一面墙全是书。 “你先休息一会儿吧!”他把行李箱放在客厅里,去倒了一杯暖开水给她。 “谢谢。”她接过杯子。 她看到窗子旁边放着一个电子琴。 “这个琴是前阵子买的。一个人在这里,有时候很孤单,所以忽然很想学弹琴。可惜,买回来之后,我还没有时间学。”他解释。 她用手指在琴键上戳了两下,说:“没听你提起过呢。” 她发现,每一次再见,她都要花一段时间重新适应他。那一段由时间和空间造成的距离,变成他们重逢时的隔膜。他们像两个很久没见面的朋友,需要坐下来慢慢重新了解对方,慢慢拾回彼此隔别的岁月。 往往当她刚刚适应了,又到了要离别的时候。 “明天我们可以出去走走。”谢乐生说。 “去哪里?” “我向房东借了车子,我们去买圣诞树。”他微笑说。 第二天,谢乐生开车载着于曼之到市场去买圣诞树。 这个市场是临时搭建的,就在公园旁边。他们选了一棵小号的圣诞树。谢乐生走在前面,于曼之走在后面,合力把圣诞树扛上车。 她和他,现在只有一棵树的距离。他的背影熟悉得来仿佛又有点陌生。他好像已经完全习惯了波士顿的生活。三年来,都是她过来陪他,他已经三年没回去香港了。 见不到他的时候,她想像重聚的一刻应该是炽烈的。重聚的时候,却有点平淡。人在思念里,仿佛比现实美好一点。 那天晚上,他们在家里吃饭的时候。他说: “毕业之后,我想留在这里。” “你不是说过会回去香港的吗?”她的声音有点激动。离别的时候,他们明明约好了五年后在香港重聚。他是什么时候改变主意的? “我喜欢这里的生活。你也搬过来好吗?” “我在香港有工作,来到这里,我可以做些什么呢?” “难道你喜欢现在这样,每年只能见两次面吗?” 她没法回答他。她不想跟他争辩。他似乎总是觉得她的工作并不那么重要。她的梦想,也并不是那么美好。 他从来没有关心她每一天怎样生活。 “你爱我吗?”她问。 “我当然爱你。” “你有没有为我做过一件事?” 他答不上来。 于曼之穿着厚厚的毛衣坐在波士顿国际机场的候机室里。 她满怀希望的跨越了半个地球来到这里。可是,这两个星期的日子,并没有她想像中那么愉快。 三年前,当谢乐生决定要来波士顿念博士学位的时候。她哭着问他: “你会不会爱上别人?” “当然不会。”他抱着她说。 那个时候,她以为最坏的结局是他爱上了别人。 三年以来,他还是爱着她。可是,每一次重逢,她都觉得,他们的距离又远了一点。 她已经不是七年前跟他初相识的时候那个毫无主见的女孩了;也不是三年前他去了留学之后,每天哭得死去活来,要他打长途电话回来安慰的女人。没有他在身边的日子,她变得独立了,她有自己的梦想。 假如是三年前,他叫她过来波士顿,她一定会答应,因为他就是她生命的全部。 可惜,他在三年后才说这番话。 他好像一本写在三年前的日记。三年后重看一遍,原来,不经不觉间,许多事情已经改变了。理想也改变了。 “你也是坐这班机回香港吗?” 她抬起眼睛看看是谁。原来是李维扬。她没想到又碰见他。 “你的事情办好了吗?”她问。 他点了点头:“波士顿的天气真冷。” 他看到她潮湿的眼睛。 “你在哭吗?” 她垂下头。 “一定又是跟男朋友难舍难离吧?” “已经习惯了。”她深深吸了一口气。 “什么事情都会习惯的,譬如别离和思念。”他低声说。 “是的,连思念也是一种习惯。” 在飞机上,李维扬的座位本来编排在于曼之后面的。他跟坐在她旁边的一位老太太换了座位。 “你不是要告诉我你做什么工作的吗?”他问。 “你现在想知道了吗?” 她告诉他,她是画儿童故事插画的。她在一家儿童杂志社上班。这本儿童杂志每星期出版,人手很少,她差不多负责所有的插图,因此工作挺忙碌。由于画的是儿童画,她的画都是快乐和色彩斑斓的。无论太阳或月亮,以至一个碗、一朵花、一条狗,都充满了对生命的热爱。埋头画画的时候,她可以暂时忘记寂寞。 “你喜欢你的工作吗?” “好喜欢。你呢?” 李维扬摇了摇头:“工作很累。我每天面对的,不过是金钱游戏。” “那你喜欢做什么?” “开面包店。” “面包店?”她觉得难以置信。 “对。不用怎么花脑筋,每天只是做面包和卖面包,那种生活多么写意——” “你会做面包吗?” “我以前在面包店做过兼职。” “你是认真的吗?” “当然是认真的。那是我的梦想。”他点了点头,笑着说。 飞机从洛杉矶起飞已经七个小时了。于曼之在座位上睡着。醒来的时候,她发觉李维扬在机舱后面,正跟一个女人说话。那个女人偏着头,微笑着,留心的听他说话。然后,她又说了几句,两个人沉默了一会儿,她又再说话。机上的人,大部分都睡着了,所以他们说话的声音也很小。 然后,那个女人回到她在机舱最后排的座位,李维扬也回来了。 “你碰到朋友吗?”她问。 “她是我以前的女朋友。” “你的旧情人真多。”她揶揄他。 “她是我中学时的女朋友,大家很多年没见了。” “她看你的眼神,好像还是想念着你呢!” “她结婚了,现在跟丈夫住在洛杉矶,这次是回香港探望父母。” “你总共有多少个女人?” “你问初相识的朋友这个问题的吗?”他瞟了瞟她,没好气的闭上眼睛睡觉。 到达波士顿的那天,李维扬从机场坐计程车到近郊去。 计程车在一幢四层高的灰白砖墙的公寓前面停下来。 李维扬下了车,来到大门前面,按下门铃。门打开了,他爬楼梯到了二楼。一个满面于思的男人站在走廊上等他。男人跟他说: “她就在里面,等你很久了。” 男人领他到屋里去。厅子里,一个年轻女人坐在火炉旁边一张靠背的椅子上。女人有一张很漂亮的脸。她的面色有点苍白。看到李维扬,她娇嫩地笑了。 “你去倒两杯茶来好吗?”她吩咐那个满面于思的男人。 男人听话的走进厨房去。 “李先生,谢谢你肯来。”女人说。 火炉旁边,有一棵圣诞树,树上挂着一串串缤纷的彩球,树顶上吊着一个银色的小天使。 “这棵圣诞树很漂亮。”李维扬说。 女人看着圣诞树,微笑着说: “是的,来波士顿八年了,这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圣诞树。” 男人端着两杯热茶出来,放在他们面前。 “你可以把抽屉里那个绒布盒子拿来给我吗?”女人跟男人说。 男人走进睡房去拿盒子。 “他现在好吗?”女人问李维扬。 “他现在有了自己的酒吧。” “那太好了。”她微笑。 男人拿着一个黑色的绒布盒子从睡房出来,放到女人的手里,然后,又回到睡房,躲在里面,半掩着门,守候着在厅子里的她。 女人打开盒子,把一叠钞票拿出来,递到李维扬手里。 “你可以替我把这些钱还给他吗?” 李维扬微微愣了一下。 “这是我以前骗他的钱。” “你用不着这样做。” “八年前,他也用不着供我读书。”女人惨白的笑了笑,“你走了之后,我们一直努力储钱,希望可以把钱还给他。” “这些年来,他一定很恨我吧?”女人又问。 “我没有把真相告诉他。” “是吗?”女人愣了一下:“那你怎样说?” “我告诉他,你拿了奖学金,而且找到一个很好的男朋友。” “这个故事比原本的那个美丽多了。” “所以,你根本不用还钱给他。” “不。把钱还给他,我才可以理直气壮的活着。” “你的病怎么了?” “医生说,也许看不到波士顿的春天。”她望着窗外的飘雪,惨然地笑笑,“我本来以为可以理直气壮的活着,现在看来只能理直气壮的死去。” “要不要我把事情告诉他?” “不,不要。就让他永远相信你编的那个故事吧!” “他结了婚吗?”她问。 李维扬摇了摇头。 “那么,他有女朋友吗?” “没有。” “他是不是已经把我忘记了?”女人眼里闪着动人的光,仿佛是在期待一个美丽的答案。 “不会的。”李维扬说。 她幸福地笑了。 “李先生——” “什么事?” “当天找到我的时候,你讨厌我吗?” “不。” “为什么不?我骗了别人的感情和血汗金钱。” “我就是不觉得你讨厌。” “谢谢你。”她指了指睡房里面,说:“他比以前生性了。你编的谎言也不是全错,我的确找到一个很好的男人。他是我最爱的人,为了他,我可以欺骗世上任何一个人。我就是如此不堪的爱着他。” 李维扬被“如此不堪”这四个字深探震撼着。有什么比如此不堪的爱情更令人惭愧却又无可奈何呢? 李维扬把手上的钱还给她,说: “这些钱你留着吧,我不知道怎样向他解释。” “你就买一样他最喜欢的东西给他吧,就当是你送给他的圣诞礼物。”她把钱推回去。 “好吧。”他知道只有把钱收下,她的内疚才会终结。她那段如此不堪的爱情。才会完美清白。 “李先生,你和我们一起过圣诞好吗?我做了圣诞布丁,你应该没吃过这么难吃的圣诞布丁。”她笑说。 “好的。那我来做白面包,你应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白面包。”他自信满满的样子。 她坐在椅子上,灿然地笑。她笑的时候,特别漂亮。他知道他的酒保朋友为什么会爱上她了。 平安夜的那天,他果然吃到了一个最难吃的圣诞布丁;而她和她的男人也吃到最好吃的白面包。 圣诞节之后,她的身体愈来愈虚弱。他向他们告辞了,他不想看到她被痛苦折磨得愈来愈衰败的样子,他愿意把她的美貌和微笑长留在他的记忆里。 他带着满怀的悲伤,坐计程车到达波士顿的机场。 在候机室里,他意外地又遇到于曼之。她竟又是和他乘搭同一班机回去。他满怀的悲伤刹那间得到抚慰。她一个人坐在那里,眼睛湿湿的,好像哭过。她抬起头来,看到了他,尴尴尬尬地笑了笑。她眼里闪着泪花,像满抱着露水的雏菊。他很高兴漫漫长途有她作伴。 飞机缓缓降落在香港机场的跑道上。于曼之和李维扬又跨越了半个地球回到他们熟悉的地方。 “要不要送你一程?”李维扬问。 “那不客气了。” 在计程车上,她问他: “那个故事还有下文吗?” “哪个故事?” “酒保和女孩的故事。” “已经有结局了,是另一个结局——”他深深叹了一口气。 “另一个结局?” “这是我今次去波士顿的原因。” 车子在路上飞驰,李维扬把女孩的故事又说了一遍。 车厢里寂然无声。 在爱情的世界里,总有一些近乎荒谬的事情发生。当一个人以为可以还清悔疚,无愧地生活的时候,偏偏已经到了结局。如此不堪的不单是爱情,而是人生。 “那笔钱你打算怎么办?”于曼之问。 “他的酒吧这一年来都亏本,我假装把钱借给他用,以后再想吧!” “她不是要你送他一份礼物吗?” 他想了想:“他一直想找一台古董点唱机,也许可以送一台给他,不过这种古董现在很难找。” “我有一个朋友是在一家西洋古董店工作的,她那里有一部一九六五年的古董点唱机,还保持得很好。你什么时候有空,我带你去看看。” “那太好了。” 第二天晚上,于曼之领着李维扬来到中环半山一条不起眼的横街里,那家古董店就在街的尽头。 于曼之推门进去,小小的一家店,地上堆满各种各样的古董。这里跟外面的世界,倏忽间好像相隔了数十年,甚至数百年。 梯级上传来高跟鞋咯咯咯咯的声音,一个穿着花花裙子的女人走下来,手里提着一盏十八世纪的西班牙桌灯。 “你们来了。”女人把桌灯放在柜台上,说:“这盏灯要拿去修理。” “朱玛雅是我的好朋友。”于曼之跟李维扬说。 “是啊,我们念大学时是室友。”朱玛雅的手搭在她的肩膀上说。 “点唱机就在里面。”朱玛雅领着他们绕过一张十七世纪法国大床,点唱机就在那里。 这台机器颜色鲜艳,七彩的灯泡闪亮着。大玻璃罩里排着一列黑胶唱片。 “是一个英国人卖给我们的,他要回老家。他连唱片也留下来了。”朱玛雅说。 “有没有硬币?”于曼之转过头去问李维扬。 李维扬在口袋里掏出一个硬币给她。 于曼之把那个硬币投下去,随便点了一首歌。玻璃罩里的唱片翻了几翻,一片哀怨的歌声从点唱机里飘送出来: 既然没有办法, 我们接吻来分离…… 爱情并不短暂, 只是有点无奈…… 歌声在这家昏黄的小店里回荡。于曼之望着玻璃罩里的唱片,呆了一会儿。 “什么事?”朱玛雅问。 “没什么,我听过这首歌——” 这是她听王央妮哼过的歌,为什么偏偏又会在这个时候再次听到? “你有没有听过这首歌?”她问李维扬。 他笑笑摇了摇头。 她觉得实在奥妙得无法解释。 “什么时候可以送去?”李维扬问。 “星期四好吗?”朱玛雅说。 “好的。这个星期四刚好是酒吧的一周年纪念。你们也来凑凑热闹吧!” “好的。反正我晚上很空闲。”于曼之说。 “星期四我不行,你们玩得开心点吧。”朱玛雅说。 星期四的晚上,朱玛雅正在家里的厨房做苹果沙拉和肉酱意粉。门铃响起来,她在水龙头下面把手洗干净,匆匆跑去开门。 一个男人站在门外,微笑着。 她让男人进屋里来。 “你要喝点酒还是什么的?”她问。 男人把她搂在怀里,久久地吻她。 “要先去洗个澡吗?”她问。 男人把她抱到床上,解去她衣服上的每一颗扣子。 她用手勾住他的脖子,问他: “今天过得好吗?” “嗯——”男人说。 男人用舌头去舐她的脖子,她哈哈地笑了起来。 如果日子永远像今天这样,那该多好? 她十七岁那一年跟冯致行相恋。那时,他比她大五年。她是中学生,他已经是大学生了,在建筑系念最后一年。 那个时候,她常常埋怨他没时间陪她。她那么漂亮,常常有大堆男孩子奉承她。她那么年轻,她不甘心一辈子只有一段爱情。 后来,他们分手了。他去了加拿大留学。 九年后,他们在香港重逢。 他已经是建筑师,她从大学艺术系毕业之后,就在古董店里工作。 她还是单身,他结婚了。 漫长的日子里,她常常想起他,以为不会再见到他了。他走了,她才知道,他在她记忆里永存。 重遇的那一刻,他又理所当然地回到她的生活里。他们的故事还是不该完的。今天与从前,唯一的分别,是他已经结了婚。 他告诉她,他跟太太的感情并不好。 这是她最想听到的。 她并不怪他,是她首先放弃他的。 只是,她常常恨自己,当她甘心情愿只要一段爱情的时候,他已经是别人的了。 命运既然要把他们分开,何必又让他们重遇? 有一天,她终于明白了,那是要她后悔。 带着后悔的爱,总是特别精采的。她再不会让他走了。 于曼之一个人走在路上。她约了李维扬今天晚上在“胖天使”见面。可是,她的心情糟透了。今天早上上班的时候,上司告诉她,杂志一直在亏本,所以决定结束。她现在失业了。 来到“胖天使”,她看见那台光亮的古董点唱机放在柜台旁边,原来放在那里的一张桌子给移走了。本来狭小的酒吧,现在变得更小了。 李维扬和酒保兴致勃勃的在研究那台点唱机。 看到了于曼之,他跟她介绍说: “他是这里的老板顾安平。” “谢谢你替我找到这台点唱机。而且,一九六五年这个年份实在太好了。”顾安平说。 “为什么?”于曼之间。 “他是在这一年出生的。”李维扬说。 “原来是这样。” 李维扬带她到柜台那边坐下来。顾安平拿着一块揩了油的布努力的在擦那台点唱机,把它抹得光光亮亮。 于曼之觉得整件事很凄凉。这个男人永远不知道,这台点唱机是他深深爱着的一个女孩偿还给他的;而且,她行将离开这个世界了。那一台点唱机是她的悔疚。恒久地留在他身边。点唱机制造的年份,竟巧合地是在他出生的那一年。整件事情本身不是很荒谬吗? 荒谬得让人想哭。 “干吗闷闷不乐?”李维扬问她。 “我失业了!”她叹了一口气。 “那总比是我失业好!”他嘻皮笑脸的说。 她生气了:“你这个人真是自私!” “我跟你开玩笑罢了!你现在有什么打算?” “我也不知道——” “找工作困难吗?” “现在的经济环境不是太好。我们这本周刊已经是办得最好的了,还是做不下去,其他的更不用想。” 他在口袋里掏出一个硬币,放在她手上,说: “去点一首歌吧!” “点歌?”她诧异。 “明天的事,明天再想吧!” 她笑了笑:“你说得对。” 她走到那台点唱机前面,把手上的硬币投了进去。点唱机全身的灯泡都亮了起来。她点了那首歌,玻璃罩里的唱片翻了翻,哀怨的歌声丝丝缕缕的飘起来: 这是人生最好的相逢。 既然没有办法, 我们接吻来分离…… 她转过身子去挨着点唱机,朝柜台那边的李维扬笑了笑。 李维扬又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硬币抛给她,她伸手把硬币接住了。 她要一直点唱下去。 那天晚上回到家里,于曼之打了一通电话给谢乐生。她本来想告诉他关于失业的事。 “什么事?我明天要考试呢。现在很忙。”谢乐生在电话那一头说。 她把想说的话又吞回去了。 他知道她失业的话,一定会叫她不如到波士顿去,反正他从来不认为她的工作重要。 “乐生,你有梦想的吗?”她问。 “我当然有梦想。” “我记得,你说过要当一个科学家——” “不,现在不是了。我们这一科是很吃香的。有些毕业生专门替一些想要上市的科技公司担任顾问,赚很多钱呢!”他雀跃地说。 他什么时候已经把梦想改变了,她也不知道。他们曾经热切地讨论过彼此的梦想。他说过要当一个科学家、她说要一直画画。弹指之间,这一切已经改变了吗?两个人的梦想是否一样,那并不重要。最重要是他们能够分享各自追求梦想的那个过程。然而,她现在甚至不知道他的梦想已经改变了。还有什么是她不知道的? 她写了很多封求职信,一直也没有回音。别说梦想了,她连工作也找不到,租金也快付不起了。她一直对自己充满信心,现在有点动摇了。 一天,李维扬打电话来。 “找到工作没有?”他问。 “没有。”她沮丧的说。 “那你一定没钱吃饭了。” “我可以吃面包。”她苦笑。 “天天吃面包也不行。这样吧,我请你吃饭。” “好的。什么时候?” “就今天晚上。” 李维扬约了于曼之在一家西班牙餐厅吃饭。 于曼之来到的时候,李维扬已经坐在那里等她了。他头发有点湿,身上穿着一件圆领的棉衣,好像刚刚做完运动,身旁放着一个背包,塞在背包里面的一只棒球手套露了一角出来。 她坐下来,要了一杯西班牙酒。 “你会打棒球的吗?”她问。 “我是大学球队的。几个同学现在偶而还会一起打球,大概一个月一次吧!” “我在学校里也有打棒球。” “是吗?一点都看不出来。” “你是说我看来很斯文吗?” “不。喜欢运动的人,比普通人更有奋斗心和好胜心。你看你,暂时失业已经垂头丧气,太不像话了。” “你是打算请我吃饭还是想奚落我?” “两样都有一点吧!” “喔,很高兴认识你的残忍。” “谢谢。请随便点菜。在你还没找到工作之前,我可以天天请你吃饭。” 于曼之没好气的笑了笑: “但我不知道可以忍受你多久。” “你有想过转行吗?” “转行?” “或许有更适合你的工作。” “但我喜欢画画。” “没人要你放弃画画,但总要先解决生活问题。我也喜欢开面包店。” “你是认真的吗?” “当然了。如果到时你还找不到工作,我可以天天请你吃面包。” “你真是黑心!” “你明天有空吗?” “干什么?” “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去哪里?” “一个很漂亮的地方。” 第二天,李维扬带着于曼之来到一家油画店。 油画店很大,除了油画之外,还有一些雕塑和陶器。 “这儿好漂亮!”于曼之悄悄跟李维扬说。 一个女人从店里的后花园走出来。女人有一张很精致的脸,肤色很洁白。小小个子的她,踏着一双平底鞋,穿着一袭宽松的连衣裙,肚子微微隆起。 “你们来了——”女人说。 “孩子什么时候出生?”李维扬摸摸女人的肚子说。 “还有六个月呢——”女人幸福地看看自己的肚子。 “这是我跟你提过的于曼之,这是罗贝利。”李维扬为她们介绍。 “维扬说你是念艺术系的。”罗贝利说。 “嗯,是的。” “贝利正想找一个店长——”李维扬说。 “旧的店长刚好辞职了。”罗贝利补充说。 于曼之马上明白过来,朝李维扬笑了笑。 “你有兴趣做这份工作吗?我需要一个喜欢油画和对油画有认识的人。” “我可以胜任得来吗?”于曼之问。 “维扬从来不推荐任何人的,我相信他的眼光。”罗贝利微笑说。 “我好喜欢这里。”于曼之说。 “那就好了,你什么时候可以上班?”罗贝利问。 “明天就可以。”于曼之说。 “后天吧!”李维扬说。 从油画店出来,于曼之问李维扬: “为什么要隔一天?我明天也可以啊!” “明天我带你去打棒球。” “打棒球?” “你不是说自己会打棒球的吗?” “你以为我说谎吗?” “那就好了。” “但为什么要不上班而去打棒球?” “接受新工作之前,我要训练一下你的奋斗心。而训练你奋斗心最好的方法,就是挫败一下你。” 于曼之哈哈笑了起来: “你怎知道不会是我挫败你,我可是校队里最出锴的击球手了。” “那倒要见识见识。” 于曼之忽然凑近李维扬,问他: “罗贝利是你的旧情人吗?” “我没有你想像的那么多旧情人。贝利和她丈夫都是我的好朋友。油画店是他们两夫妇的。” “那为什么不见她丈夫?” “他常常要到外国去买画。他是一个很好的人。” “不管怎样,谢谢你给我介绍工作。希望有一天可以拥有自己的油画店,卖自己喜欢的油画和自己画的画。” “那我的面包店就开在你的油书店旁边吧!”李维扬笑笑说。 “对,如果我的画卖不出去,只好去你那里吃面包。” “那把钥匙,你一直保存着的吧?”于曼之忽然问李维扬。 “什么钥匙?”李维扬问。 “日记的钥匙。” “对了,你并没有把钥匙给我。” “王央妮说,日记的钥匙,总共有两把,一把在她那里,一把在你那里。” “是吗?我没有印象。也许已遗失了。” “这是你们之间的盟约。你不是应该一直保存着那把钥匙的吗?” “当爱情已经消逝,盟约还有值得保存的价值吗?”他反过来问她。 “当你不爱一个女人,你的盟约便不算数吗?” “那当然了。” “太过分了。”于曼之忍不住批评。 李维扬笑了笑: “女人总是希望,她不爱那个男人,但那个男人永远会履行当天对她的承诺。当爱情已经不存在,我们有什么资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诺言?” “那是一种约定啊!” “是愚蠢的约定。” “你怎知道没有这种人?” “除非是其中一方仍然爱着对方吧!” “爱情并不是你所想的那么短暂的。”她说。 电话铃响起,是李维扬的妈妈打来的。 “妈妈,不用了,这种事我自己有主意。不去,我不去。我现在很忙,迟些再谈吧!”他匆忙挂上电话。 “什么事?”她好奇的问。 “我妈妈常常要我去相亲,她说有一个女孩子要介绍给我。” 她笑了起来:“那你为什么不去?” “看来一定是个丑八怪。” 她格格地笑:“对方也可能这样想!你去吧,我陪你一起去!” “别笑了,我明天会好好的挫败你。”李维扬笑笑说。 “是吗?我们走着瞧吧!”她扬了扬眉毛。 那天黄昏的时候,于曼之来到海边的公园。李维扬坐在石阶上等她。他穿着一件灰色圆领棉衣,球棒和手套放在一旁,手上拿着一个棒球。 看到了她,他脸上流露灿烂的笑容。 他在开始时投出的几个球,她都接不到。他取笑她,她扁起嘴巴为自己辩护。 “我只是太久没有练习罢了。” 后来,她终于意态优美的击中了他投出的一个好球。她扔下球棒,在草地上兴奋地跑了一圈。 “很高兴你在天黑之前终于击中了球。”他说。 他把手上的棒球抛给她:“给你!” “给我干什么?”她问。 “你拿着这个棒球,将来可以到我的面包店免费换面包。” “可以换多少个?” “能吃多少,就换多少。” “那么可以用多久?” “这是永远通用的。” “这算不算也是一个愚蠢的约定?”她把棒球抛到半空,又用手接住了。 从那天以后,他们每个星期天下午都会来打棒球。就只有他们两个。他打得比她好。他喜欢看到她击不中球时扁起嘴巴的样子。击中的时候,她又会天真烂漫的一边在草地上乱跑一边大笑。 有时候,当太阳下山了,他们会朝相反的方向躺在草地上看天空,彼此的头顶几乎抵住对方的头顶。 在他生命中,从来没有一个女人带给他那么多的欢乐。 他从小就是个沉默的人。他有一个沉默的父亲和一个老是爱向孩子抱怨丈夫的母亲。在他们身上,他只能看到早已经在岁月里消逝的爱情。 他喜欢一个人躲起来想事情。当他还是小学生的时候,老师就曾经说: “李维扬长大之后会是哲学家。” 这个故事,他常常当成笑话说给他以前的女朋友听。他谈过好几段恋爱,每一次,都是别人爱他多一点。五年多之前,他和一个爱看侦探小说的女孩子谈恋爱。一天,她拿着一本暗红色格子绒布封面的日记簿跟他说: “我们一起写一本日记好吗?将来可以留作回忆。” 他虽然从来没有写日记的习惯,还是答应了。对于女孩的举动,他不觉得奇怪。女人总是希望她每一段爱情都有一份纪念品留下来,也许是一枚戒指,也许是一个音乐盒,也许是一张唱片。 可是,当他看到了女孩每天想些什么,他日渐发觉,他和她的距离竟是如此遥远。他们各自有自己的世界。当大家那么赤裸地剖白心事,反而更知道彼此并不是对方所期待的人。 那时候,是她提出要写日记,让日记成为回忆的一部分。今天,要把日记还给他的,偏偏又是她。 当爱情已经消逝,那份纪念品也就变得可有可无,甚至成为负担。 拿到那本日记之后,他并没有再看一次,他忘记了自己也曾经拥有日记的钥匙。然而,日记的其中一页松了,他于是抽出来看。那是关于酒保和那个女孩的。 就在重遇那本日记后不久,他便收到女孩从波士顿写来的信。她患了胰脏癌,生命的日子不会太长了。她恳求他去见她一面,她有些东西想要交给他。他本来不一定要去,但他去了。他从来没有看不起那个女孩。 在他重遇那本日记时,女孩和酒保的故事刚好继续,而且已经有了结局。人生有时候的确很荒谬。 他打从心底同情那个女孩,也因此,他提早一点离开波士顿,他不愿意看到她衰竭的容貌。 老师猜错了。长大之后,他并没有成为哲学家。他的工作很辛苦,差不多每天工作十二小时。当他拖着疲累的身躯回家,他看到床边有一扇窗子。从窗子看出去,可以看到他梦想中的那家面包店。现在,他的窗子外面,又闯进了一个女孩子。她拿着他跟旧情人一起写的日记,飘进他的生命里,她傻气而聪慧,带给他许多快乐。 可惜,她已经有一个她爱的人了。 他要把自己对她的感情藏得深些不至于让她发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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