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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1

  那天晚上,与狼共舞陷入熟睡之际,总感到内心深处,有什么东西隐隐作痛。第二天早上,清醒过来之后,仍感到那痛处犹在。
  他想了想,明白是什么引起心痛的感觉,是和踢鸟骑了半日马,在林问见了残酷的白种猎人,干下伤天害理的事。再者,就是他的噩梦,也和十熊详谈了。这些,都是让他寝食难安的隐忧啊。
  破晓之后,天色变成了鱼肚白的颜色。一小时后,村人也逐渐从睡梦中醒来,开始做拔营前的种种准备,他仍张着眼想着族人的未来。冬天的营地,在很遥远的地方。大队人马,将有一段艰苦而漫长的跋涉。站立舞拳她想自己可能有了身孕,他也希望好好保护他的新家。
  他们要搬去遥远的地方,到了那里,相信不会再有人找到他们了,他们可以过着世外桃源般隐遁的生活。他也不再漂泊,将和所爱的人生活在一起。
  突然,猛想起一件事来,足以让他的心潮,搅得翻江倒海起来。这一惊,吓得他急得像发了疯一般。
  他得赶紧出去。
  有多糊涂啊,竟然把那本日记给掉在席格威治营地。日记中,约翰·邓巴中尉满满的写着他见过的每一个人。现在,那本足以当证据的日记,竟然还放在席格威治营地的小床中央。
  他们的“小窝”收拾得差不多了。站立舞拳又去帮着其他家庭,收拾行囊。若要和站立舞拳解释,他何以要回席格威治营地一趟,倒是又得费上一番唇舌,也会占掉不少时间,延误时机。他不想费时去做解释,因为那本日志存在的每一分钟,对他都是一种威胁。
  他奔向马群,脑子里除了想急急寻回那本日记之外,什么都没有多想。
  他骑着西斯可刚奔出营区,正巧就碰上了踢鸟。
  这名巫师,听了与狼共舞告诉他,要回他的“老窝”去一趟,踢鸟不由得勒住马。大队人马中午就要动身,而与狼共舞奔回去,来回要花不少时间,恐怕折回来的时候,他们已经开拔了。与狼共舞不及多说了,他告诉踢鸟,大家先走吧,他晚一点一定来得及赶上。这么多人马,留在地上的踪迹,是很容易辨认的。巫师催促他快快去吧,他可真不喜欢,到了临走的时候,与狼共舞又岔出这样的事来。
2

  西斯可这匹鹿色的骏马,愉快地奔驰过草原。这几天来,天气变得较为晴朗,晨风拂面,心旷神怡。西斯可喜欢凉风拂面的感觉。与狼共舞一路风驰电掣的奔跑着,好几哩的路程,迅速在马蹄下奔过。
  出现在眼前的,是再熟悉不过的景象。与狼共舞滑下马背,要和西斯可一块奔完最后的半哩路。
  他们很快的一略狂奔,在下的斜坡路十分好走,“老窝”就在前面啦。
  可是,与狼共舞看到他的“老窝”,竟然有了极巨大的改变。完全焕然一新,让他看傻了眼。
  席格威治营地,看来充满了生气。因为里面住满了士兵。
  这些士兵人数甚多,附近百码远,都有人影。他立刻拉住了马,可是这匹鹿色的马,看到了“老窝”,它疯狂地想奔过去。与狼井舞用力拉住它,要它镇定下来。他自己也心绪大乱,全然没料到席格威治营地满满是人了:他挣扎着让自己定下心来,想去了解这不寻常的景象。
  他看到茅屋和补给室旁的空地,架起了二十几个帆布营帐。另外,还有两尊大炮,许多弹药,一箱箱存放了不少。畜栏里面挤满了肥壮的马匹。整个地方,来来去去走动的,全都是穿着制服的军人,他们有的散步,有的谈话,有的正在工作。
  在他前面五十码的地方,有一辆篷车,车里坐着四个普通兵,每张脸都聚精会神瞪视着他。
  他们的脸上,还流露着稚气,不过是些娃娃兵。
  这些十几岁的娃娃兵,从来也没有见过狂野的印第安人。可是,他们也接受了几周的军事训练。他们记得,军队里教他们,印第安人剽悍好斗,嗜血成性。现在,他们真正面对敌人,全都吓傻了眼。
  他们慌了。
  正当西斯可两脚腾空,立了起来。与狼共舞看到他们举起了来福枪。他束手无策,只见一颗颗子弹,从圆圆的枪口飞驰而出。很显然的,每一个枪口都对着与狼共舞射击。他连忙趴到地上,侥幸没有受伤。
  可是,其中一颗子弹,却穿透了西斯可的胸部,射进它的心脏,在他趴到地上的那一刹那,他的爱马中弹而亡了。
  这些开枪的士兵,连忙冲了过来。与狼共舞蹒跚后退,到他倒下的爱马身边。他抓着西斯可的头,抬起它的鼻子。可是,它已经断气了。
  怒气贯穿他全身。他心中只有一句话:瞧你们干的!他朝脚步声奔来的方向望去,准备怒骂出来。
  当他的脸转过时,只听得来福枪的子弹迸射而出。
  顿时眼前一黑,什么都不知道了。
3

  他可以嗅到泥土的气味。他的脸正贴着土地躺着。他也能够听到一些含糊的声音,不清楚许多人在谈些什么。不过,有一句话,却清清楚楚的传到耳畔。
  “墨菲中士……他醒过来了。”
  与狼共舞刚一转脸,就感到一阵巨痛,痛得他锁紧了眉头。好像被打断的颊骨,一下子碰到地面。
  他用手指,碰碰受伤的脸,很快的痛得缩了手。好像头的一侧,都受了伤。
  他试图想张开眼睛,可是好不容易只能睁开一只眼,另一只眼肿得无法睁开。那只好的眼睛,让他看清楚了,这儿是个什么地方。是他以前的补给室。
  有人踢了他一脚。
  “晦!你!给我坐起来。”
  那穿皮靴的脚,正踢着他的背。与狼共舞想挪移他的身体,却被后面的墙挡住了,使他动弹不得。
  他用好的那只眼看了看。首先,映在眼中的,是满脸大胡子的中士,正俯视着他。然后,后面是一大群白种军人好奇的脸,全围在门口。
  有人在后面大叫。
  “你们这群人别挡路,哈奇少校来啦!”说完,门口那群士兵全一窝蜂散了。
  有两个军官,走进屋里。一个是年轻的,把胡子刮得清清爽爽的中尉。另外一个年纪大些,蓄着灰色的短髦,穿着不怎么合身的制服。
  这个年纪大的男人,有一只小眼睛。肩上有着金色的阶级条,挂着军阶,是个少校。
  两个军官都看着他,一脸嫌恶的表情。
  “中士,他是谁?”少校问道,他的声音冷峻矜持。
  “我不知道,长官。”
  “他会说英丈吗?”
  “我也不知道……长官。嗨,你……你会说英文吗?”
  与狼共舞眨了一下他那只好眼睛,却没有开口。
  “说话啊!那名军士继续说,用他的手指推推他的嘴唇。你说话啊!”
  他轻轻踢了踢与狼共舞黑色的马靴,与狼共舞唬的一下坐直了身子。其实,他伤得几乎无法动弹,但他却猛一使力就坐了起来。他看到那两名军官,被他这股剽悍之气,吓得退了一步。
  他们都怕起他了。
  “你会不会说话?”中士又问了一遍。
  “我说英语。”与狼共舞虚弱地说。“但我说话会痛……你们一个娃娃兵,打伤了我的脸颊。”
  这些军人,听他说出流利的英语,全部惊得呆了。有一阵子,人人面面相觑,哑口无言,一时鸦雀无声。
  与狼共舞虽然是个白人,可是他看起来,完全像个印第安人,甚至还不是混血的印第安人呢。
  好了,这下子至少弄清楚,这位老兄是个白人。
  就在缄默的时候,一大群好奇的士兵,又挤到门口围观。
  与狼共舞对他们说:“这里面有个笨蛋白痴,射杀了我的马。”
  少校却不理会他的话。
  “你到底是谁?”
  “我是美国陆军军官,约翰·邓巴中尉。”
  “为什么你穿着印第安人的衣服?”
  即使他愿意,与狼共舞也不是一句两句,就可以回答得清楚。何况,他并不愿意回答。
  “这是我的据点,”他说:“我是四月从海斯堡来的。可是来到这里,一个人也没有。”
  少校和中尉短暂地交谈了一阵子,两人互相在耳畔低语。
  “你有什么证明?”中尉问道。
  “在茅屋的床褥夹层里,我把派令夹在那里面。床上还放了一本我写的日记,日记上详细写了一切你所想知道的。”
  与狼共舞说到这儿,又痛又疲乏。他用手撑着好的那一边脸,他的心碎了。相信那边的大队人马,现在已愈行愈远,他却困在这儿。如今,要把这些事弄清楚,也不是一日两日就能解决,解决之后,要追上他们也太迟了。西斯可的尸体躺在外面,它竟然亡命此地。他想痛哭啊,可是不能,只能强忍泪水。
  人们纷纷离开房间,可是他却懒得抬眼去看。没一会儿,他听到那名中士,在他耳畔沙哑低语:“你变成印第安人啦?可不是吗?嗯?”
  与狼共舞拾起他的头。这名中士弯下身子对他说:“是不是呢?”
  与狼共舞没有回答。他用于撑着头,拒绝抬眼看那名中士。一直到少校和中尉又走了回来。
  这次,由中尉问他。
  “你叫什么名字?”
  “邓巴……约……翰……”
  “这是你的派令吗?”
  他拿着一张黄纸。与狼共舞细看之后,认了出来。
  “是的。”
  “上面的名字,写的是伦巴尔。”中尉阴郁地说。“日期是用铅笔写上去的,但其他的地方,则是用墨水写的。军官签名的地方又弄脏了。这不合法!你有什么话好说?”
  与狼共舞听出中尉声音中的怀疑。他的心开始往下沉。这些人,仍然不相信他的话。
  “我从海斯堡,拿到这纸派令。”他淡谈地说。
  中尉的脸扭曲了一下。他对这样的回答,并不满意。
  “那么看我的日记吧。”与狼共舞说道。
  “这里找不到日记。”这名年轻军官回答。
  与狼共舞很谨慎地盯着他看,确定他在撤谎。
  但是中尉说的是实话。
  有一名最先抵达席格威治营地的士兵,他的的确确发现了那本日记。可是这人是个目不识丁的大老粗,他在每次出恭后,就撕下一页日记来擦屁股。他想,这些纸拿来当卫生纸用还真不错。这个大老粗,有个诨名叫“草包”。
  草包这会儿听说,这个像野人一样的白人,曾经在这儿留下一本日记,现在大家遍寻不着,他搔搔脑门子想,莫非那本叫什么日记的,就是被他撕来擦屁股的那个本子。那么,他交出去吧或许会得个奖。可是,草包又歪着脑袋瓜子想了一想,使不得啊,搞不好得受罚,挨打挨骂又挨踢呢!那可糟了。搞不成,还说他是贼呢!所以啊,他还是把这本日记,藏在自个儿的外套里面,可千万不能泄了底哟!
  那名中尉继续问道:“我要你告诉我们,这次是为了什么又回来了。”他的声音更傲慢了。“如果你真是你所说的那个人,为什么不穿制服?”
  与狼共舞微微换个姿势,靠着墙壁。
  “现在又派这些军队来这儿做什么?”
  少校和中尉交头接耳谈论了一番。最后还是中尉开口。
  “我们要来管理一些被偷的物资,也要防止白人俘虏寻仇突袭。”
  “从来就没有突袭,也没有什么白人俘虏。”与狼共舞说谎。
  “这事我们自会调查。”中尉反驳他的话。
  两名军官又交头接耳,不知在议论什么。这次两人交谈了好一阵子,中尉才清了清喉咙。
  “我们给你一个机会,证明你对国家是忠心的。如果你引领我们到印第安的营区去,我们就还你清白,你的操守将会再次被肯定。”
  “我现在又犯了什么罪?”
  “叛国罪。你谋叛不忠。”
  与狼共舞微笑了。
  “你认为我是个叛国者?”他说。
  中尉忿怒地提高了嗓音。
  “你到底愿意合作?还是不愿意合作?”
  “我只能说,这儿没有你需要做的事。”
  “那么,我们没有选择的余地,只有把你逮捕,你在这儿,彻底地好好想想吧!如果你肯合作,就告诉墨菲中士,我们将会好好谈谈。”
  话说完了之后,少校和中尉就走了出去。威可中士,带着两名手下,把守门口。与狼共舞一个人孤独的躺在里面。
4

  踢鸟尽可能延宕时间。到了下午一、两点的时候,十熊帐前长长的队伍已经开拔,朝西南的平原走了。
  站立舞拳坚持要等她的丈夫。当他们逼她一块走时,她变得歇斯底里。踢鸟的妻子强行拉她,最后她总算是恢复了镇定。
  但是,站立舞拳并不是唯一担心忧虑的人。每一个人,都挂心与狼共舞的安危。最后一分钟,开了紧急会议。决定大队人马仍然按照原定计划出发。另拨三名年轻精壮的战士,骑着快马,偷偷到白人的营地,打探与狼共舞的下落。
5

  他忍着脸上的伤痛,就这样坐了三个小时,后来他告诉守卫,想出去透透气。
  他走向绝壁,另外两名士兵,一左一右押着他,三个人就像三明治一样。
  他发现自己非常嫌恶这些人,也嫌恶这个营地。他不喜欢他们的气味。他们的声音,让他觉得刺耳。甚至他们的动作行径。他都认为残忍。
  他站在绝壁远眺,两名士兵一直盯在他的背后。他看到一辆篷车,上面满载着木头。顿时,他动了逃亡的念头。这时,有三十个士兵正在拖运木材。
  篷车中一个人睡在里面,轻松地叫着停在营帐的朋友。与狼共舞看到一个高个子慢慢走过篷车,里面那人对高个子微笑。
  他听到有个人在说:“瞧瞧,我们弄来了什么!”
  那个篷车里的人,接过一个东西,举了起来,左右晃了晃。当他把这只狼的尸体,咚地扔到高个的脚下,可把高个子吓了一跳。
  篷车里那个男人跳了出来。他嘲弄那个高个子,竟然看到一只狼尸也要害怕。那人又把狼尸朝他掷了回去。
  其中一个劈木柴的人,咯咯笑着说:“他是个傻大个,可不是吗?朋斯。”
  两个劈木柴的人,把那狼的尸体,从地面上提了起来。一个提着头,另一个人提着两只后腿。其他的士兵,在一旁大奖。有些人开始追那个傻大个子,迫得他满场跑。
  与狼共舞一下子奔了过去,他的行动来得太快,没有人来得及反应,他连连出拳,往抬着那狼尸的两个士兵脸上猛揍。没一会工夫,一个饱以老拳的士兵,已被揍得不省人事了。
  他又挥拳对着第二个人,那个人吓得转身就跑,他又飞出一腿。然后他的双手,又紧紧捏住另一个士兵的脖子,他的脸变得紫胀。这时,与狼共舞感到他的后脑,好像被什么东西打了一下,登时眼睛一花,就觉得眼前一黑,什么都不知道了。
  等他再度从昏迷中醒来时,已经是黎明了。起初他没有注意,感到自己的头痛得好厉害。当他动一动时,听到叮叮当当的声音,原来是冷冷的金属,他的双手被铐住。他动动脚,双脚也被铐住了。
  当少校和中尉又回来的时候,他们问了更多的问题。他以一连串侮辱谩骂的印第安话回答他们,还一面瞪眼吐口水。每一次他们问他什么,他一律用印第安话回答。最后他们也累了,离开了他。
  那夭晚上,大个子中士,端了一碗稀饭,放在他面前。
  与狼共舞用戴着脚镣的脚,把那碗稀饭踢开。
6

  大约午夜的时候,踢鸟的侦察兵,带回来可怕的消息。
  他们说有超过六十多名荷枪实弹的士兵,住进了白人的营地。他们看到那匹鹿色的马,躺在斜坡上死了。天黑之前,他们也看到与狼共舞,站在河流旁的绝壁,他的手脚都上了铁链。
  大队人马得兼程逃避。他们立刻收拾东西,披垦戴月,连夜赶路。有一小群战士,大约不到十二人,他们却朝着相反的方向,一路前奔。预计耽误上几天工夫,才会回到冬天的营区。
  十熊知道,要他们不要去救与狼共舞,他们绝不会听的,所以也就不表示反对了。后来又有人要自愿加入。总共有二十名战士。踢鸟、飘发、石牛也跟着他们,不到一小时,就整军出发了。他们答应了,绝不和敌方正面冲突,除非有全面胜利的把握。
7

  就在这天晚上的深夜,哈奇少校做了决定。这个问题可真棘手,他可不想老看到这个印第安化的白人。少校说来也是个头脑简单的人,打从一开始,他就觉得这个囚犯是个烫手山芋,不但使他感到害怕,还有很大的挫折感。
  这个短视的军官,从来没想到可以用与狼共舞,成为和印第安人谈判的媒介。他一心只想除掉他,他的存在,使他感到如芒在背。
  送他回海斯堡,该是最聪明的主意,就把问题解决了。以后,再也不准哪个人,在这儿提到这个囚犯的名字,否则就会惨遭修理。
  少校吹熄灯,拉上被子,很满足地打了一个哈欠。现在每件事都能处理的得心应手,不可能做得更好了。
  第二天早上一大早,他们就到囚犯那儿。
  墨菲中士把与狼共舞一把拉了起来。他问少校:“长官,我们该替他换上制服,梳理一番吗?”
  “当然不用。”少校很坚决的说:“现在就带他到篷车上。”
  六个人押他去。两个人骑着拉篷车的前面两匹马,两个人骑在后面两匹马,另一个驾车,一个坐在篷车里看守与狼共舞。
  他们朝东走,越过一望无垠,辽阔宽广的大草原。这大草原,一直是与狼共舞深深爱着的。可是,在这阳光明媚的十月清晨,与狼共舞的心里,已经没有爱了。他一路上沉默无声,只听着车轮转动的声音,和身上铁链的声音。他的心中,也在考虑着逃亡的可能性。
  如果要逃亡,至少要杀死一个或两个人。然后其他的人,会随后杀了他。他又思索着其他的方式。想想,就是在这儿奋战而死,也比囚在牢中,过着惨淡岁月要好些。
  每一次,他想到站立舞拳,他的心就要裂开来,脑海中又浮现出她的面容,与狼共舞一直强迫自己想些别的,但他每分钟都在想她,这是最大的痛苦。
  他怀疑,会不会有人跟来了呢?他知道他们铁骨侠情作风,一定会的。但是,他无法想像十熊会答应。他不可能为一个人,让几名精壮的族人,去冒生命的危险。换了他是十熊,也会这么考虑。
  从另一方面想,他们一定会派人出来侦察,那么他们该知道他目前陷入非常绝望的处境。如果他们一直在附近跟着,那么一定会看到他被架上篷车,这儿不过只有六个人把守,倒是有机会。
  与狼共舞一想到这一点,心头一亮。就像在黑夜中看到了曙光,又感到充满了希望。每当篷车爬高,或是大转弯时,他都屏息以待,希望一支箭矢飞射而来。
  到了中午,什么事都没发生。
  有好长一阵子,他们的路途都远离河流,这会儿又走近了。他们想找一处水浅的地方过河。走了四分之一哩,前面的士兵发现有一处地方,曾有大批野牛从此过河。
  那儿水不宽,只是灌木丛生,枝叶又繁茂。与狼共舞仔细看了看,睁大了眼睛。
  中士命令车夫先停车,等着中士和其他几个人先渡了河,篷车再涉水而过。有一秒到两秒的时间,他们先走进灌木丛。然后中士双手放在嘴边喊话,要篷车过去。
  与狼共舞握紧了拳头,换了一个蹲的姿势。他可能什么也没看到,什么也没有听到。
  但是,他知道他们在那里。
  当第一支箭飞射过来时,他动了一下。当看守的人正要拿起来福枪时,与狼共舞的动作,远比他迅速得多,很快把手链卡在那人的颈子上。
  来福枪从那人手中松落,与狼共舞加了把狠劲,铁链深深陷到这士兵的颈干里,那人就断气了。
  他眼角余光,看到中土翻落到马下,一支箭深深射到他的背。篷车的驾车见状,连忙跳了下来,躲在车子一侧。水深及膝,他拔出于枪,疯狂地开火。
  与狼共舞用力把他的头按到水中,然后就用手链挥打,把那个驾驶兵打得昏了过去,身子一倒,就慢慢滚落到浅水处。与狼井舞再给他致命的几击,一直到他看到河水都染红了才停手。
  下游有人喊叫。与狼共舞猛一抬头,看到最后一名士兵想逃命。他可能受了伤,因为他从马上跌落了下来。
  飘发从那人身后,射了一箭,这名士兵也就一命呜呼了。在与狼共舞的身后,一片宁静。他转过头,看到一个士兵的尸体,浮在水中。几名战士,把矛掷向那些尸体,而他看到石牛也在救援小组中,与狼共舞实在太高兴了。飘发也骑着马过来了,意气风发,很高兴有能力为他的好朋友做了这件事。
  与狼共舞感到有一只手搭在他的肩膀上,这才发现是踢鸟,他笑得好开心。
  “这场仗打得真漂亮!”这名巫师说:“我们杀了他们所有的人,不过是轻而易举,也没人受伤。”
  “我杀了两个。”与狼共舞也兴奋地大叫。他举起铐着手链的手,大声叫着:“我就是用这手铐当武器。”
  救援小队没有浪费时间,立刻展开搜索,寻找打开与狼共舞手铐的钥匙,结果在中士的尸体上找到了。
  然后他们跃上马匹,飞驰而去。向西南方行过好几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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