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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维泰利斯先生的杂耍班



  可能我是在忧伤和恐惧中整整睡了一夜。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我的第一个动作就是摸摸我的床铺,看一看四周,以便肯定别人没有在我熟睡时将我搬走。
  整个上午,巴伯兰一句话也没有跟我说。这样,我以为把我送孤儿院去的打算已经放弃,也许是巴伯兰妈妈说了话,逼着他把我留了下来。
  但是,十二点的钟声刚刚敲过,巴伯兰要我戴上鸭舌帽跟他走。
  我惊骇不已,慌忙把眼睛转向巴伯兰妈妈,向她求救。她悄悄地向我示意,意思是我应当听从;同时她又做了个手势安慰我,要我用不着害怕。
  我没有违抗,跟在巴伯兰后面出门了。
  从我们家到村子的这段距离是很长的,足足要走一个小时。巴伯兰闷声不吭,这一个小时就这样过去了。他一瘸一拐地慢慢在前面走,连头都不动一下,有时他把整个身子转过来,看看我是否在后面跟着。
  他要把我带到哪儿去呢?
  尽管巴伯兰妈妈暗示过要我放心,然而我还是放心不下。为了躲避这场我已预感到、但心中无数的可怕灾祸,我想到了逃跑。
  为此,我尽量拉在后面。等到拉得足够远的时候,我就可以跳进一条沟里逃走,他是无法追上我的。
  开始时,他只是叫我紧紧跟着他走。过了一会儿,他可能猜到了我的心思,便抓住我的手腕拖着我走。
  我只好跟着他。
  我们就这样进了村子。一路上,来来往往的人,个个都要回过头来看上我们一眼,我活象被人牵着的一条脾气暴躁的狗。
  当我们从咖啡馆门前经过的时候,站在门口的一个汉子叫了一声巴伯兰,邀他进屋。
  巴伯兰揪着我的耳朵,让我走在前头。我们进屋之后,他把门关上了。
  我感到一阵松快。咖啡馆在我看来并非是一个危险的地方。再说,这是咖啡馆呀!我早就渴望着跨进它的门槛了!
  咖啡馆!圣母院旅馆的咖啡馆!这种地方究竟是个什么名堂?
  我向自己提出这个问题已有好几次了!
  我看见过从咖啡馆里出来的人,他们一个个脸上通红,两腿哆嗦。每当我从店门口路过时,听到过里面的阵阵喧哗声和歌声,声音大得把窗玻璃都震动了。
  客人在里面干些什么呢?红色帏幔后面发生的是些什么事情呢。
  我很快就可弄个一清二楚了。
  巴伯兰和招呼他进去的咖啡馆老板在一张桌子前坐下来,我走到壁炉旁待着,朝四周看了一眼。
  在我占据的位置对面的一个角落里,坐着一个身材魁梧的白胡子老头。他身上穿的稀奇古怪的衣服,我从来没有见过。
  那老头的长发如灯草一般披在肩上,头上戴着一顶装饰着红红绿绿羽毛的灰色高毡帽,上身穿一件紧身翻毛老羊皮袄。这件羊皮袄没有袖子,肩窝的两个开口处,露出两条套着天鹅绒衣袖的胳膊,那天鹅绒最初大概是蓝颜色的;一副没膝的羊毛大护腿,上面扎了几条红绸带子,交叉地在小腿上绕了几圈,绑得紧紧的。
  这老头靠在椅背上,右手托着下巴,胳膊肘支在跷起的腿上。
  我从未见过一个姿态如此安详的活人,他很象我们教堂里的一尊木雕圣像。
  老头身边有三条狗,躲在他的椅子底下,挤在一起取暖,一动不动。其中一条是白色鬈毛狗,一条是黑色长毛狗,还有一条是灰色小母狗,模样既狡猾又可爱。鬈毛狗头戴旧的警察帽,脖子上系着一根细带子。
  我用惊奇的眼光注视着这个老头的时候,巴伯兰和咖啡馆老板正压低了嗓门在小声说话,可是我听得见他们谈论的是我。
  巴伯兰说他到村里来,是为了带我去见村长,好让村长向孤儿院申请一份抚养我的津贴。
  这就是巴伯兰妈妈从她的丈夫那里挣得的结果,我也立刻明白了:如果巴伯兰觉得把我留在他身边有好处,那我什么也不必担心了。
  看来丝毫不动声色的老人正在听他说话,他突然伸出右手指指我。
  “就是这个孩子是您的累赘?”老人带着外国口音问。
  “是他。”
  “您以为你们这个省的孤儿院会付给您几个月的抚养费吗?”
  “当然啰!既然他没有父母,全靠我抚养,就应该有人替他付钱,我认为这是合情合理的。”
  “我不是说不合情理。不过,您以为所有合情合理的事都能实现吗?”
  “当然不会。”
  “是呀!我相信您永远也得不到您所要求的抚养费。”
  “那么,他就去孤儿院,没有一条法律强制我要把他留在我家里,假如我不愿意的话。”
  “可您当初是同意收容他的,这等于您承担了抚养他的义务。”
  “得了吧,我才不留他呐;到了不得不把他扔到街上去的时候,我会知道该怎样摆脱这个累赘的。”
  “或许有个办法可以使您马上摆脱这个累赘。”老人沉思片刻后说,“您还能弄到几个钱。”
  “如果您能告诉我这个办法,我情愿请您喝酒。”
  “先要一瓶酒来。一言为定。”
  “不变卦?”
  “不变卦。”
  老人离开他的椅子,一屁股坐到巴伯兰的对面。怪了!当他站起身来的时候,他的羊皮袄里有个东西在动弹,我无法作出解释,好象在他左胳膊下面也藏着一条狗似的。
  “您是不是在想,”他问,“不让这孩子继续长时间吃您的闲饭?或者,还要继续吃下去的话,您想让别人付给您几个钱?”
  “没错,因为……”
  “喔,您的动机嘛,与我毫不相干,我也不必了解。我只要知道您不再想留下这个孩子就行了。要是这样,把他给我吧,我抚养他。”
  “把他给您!”
  “是的,您不是想脱身吗?”
  “把这样的孩子给您?一个多么漂亮的孩子,多漂亮。您瞧瞧!”
  “我看过了。”
  “雷米,过来!”
  我战战兢兢地走近桌子。
  “来,别怕,小家伙。”老人说。
  “您看看。”巴伯兰继续说。
  “我没有说这是个丑孩子,假如他是个丑孩子,我才不要呢!吃我这行饭的不找丑八怪。”
  “啊哈,假如这是个双头怪物,或者是侏儒……”
  “那您就不会打算送他去孤儿院了。您知道,一个怪物可值钱啦!人们可以从他身上发财,把他出租,出租不上算,就自己利用他赚钱。可这小家伙,既不是侏儒,也不是怪物,他长得和普通人一样,什么用处也没有。”
  “他干活行。”
  “太瘦弱。”
  “太瘦弱?得了吧,他和男子汉一样强壮,又结实又健康。您瞧瞧他的腿。您见过比这更直的腿吗?”
  “太细。”老人说。
  “那您看看他的胳膊。”巴伯兰又说。
  “胳膊和腿一样,勉强凑合,经不住劳累也吃不得苦。”
  “他,经不住?您摸一摸,亲手去摸摸!”
  老头把他瘦骨嶙峋的手伸过来,在我的腿上拍了拍,撅着嘴,直摇头。
  我已经经历过类似的场面了,那是牛贩子来买我们奶牛的时候。他也一样在牛身上摸了又摸,又撅嘴又摇头,说那不是头好奶牛,他无法转卖。末了,他还是把牛买下牵走了。
  老人也把我买下带走吗?啊!巴伯兰妈妈,巴伯兰妈妈啊!
  多么不幸,她不在这儿,无法保护我。
  假使我有勇气,我一定会说,昨天晚上巴伯兰还责备我是皮包骨的瘦鬼呢,嫌我的手脚太细弱。但我懂得:这样插嘴毫无用处,只能招来灾祸。因此,我默不作声。
  “这样的孩子,一手可以逮一打。”老人说,“说句实话,这是个城里的孩子,因此干庄稼活肯定不行。您让他驾牛犁地试试,看他能干多久?”
  “十年。”
  “顶多不超过一个月。”
  “可您瞧瞧他呀!”
  我站在桌子的一头,在巴伯兰和老人之间,被他们推过来推过去。
  “这样吧,”老人说,“不管怎样,我要他了。不过,听着,我不是买他,我向您租,每年给您二十法郎。”
  “二十法郎?”
  “已经是高价啦,我先付款,您可拿到四块漂亮的面值一百苏①的大洋,还可以即刻把他摆脱掉。”
  
  ① 苏,法国辅币名,二十个苏等于一法郎,即五生丁。

  “我如果留着他。孤儿院每月给我不止十个法郎。”
  “价钱多少,我清楚。七个法郎也好,八个法郎也罢,可您还得养活他。”
  “他将来能干活。”
  “要是您觉得他能干活的话,您就不会想把他打发走。人们从孤儿院领走孩子,并不是为了得到抚养费,而是为了叫他们干活,使他们变成替人赚钱而不拿钱的人。还有,他如果能为您做事,您会把他留下的。”
  “不管怎么说,我每月都可领取十个法郎。”
  “相反,要是孤儿院不把孩子给您而给了别人,那您就什么也得不到了.您跟我做交易,那就不用有这个顾虑,只要您把手伸过来就行了。”
  老人往口袋里摸了摸,掏出应钱包,从中取出四枚银币,噹噹响地往桌子上一摊。
  “您想想,”巴伯兰嚷了起来,“这孩子总有一天要找到父母的。”
  “那有什么关系?”
  “抚养他长大的人定有重赏,要是当初不抱什么希望的话,我才不多管闲事哩!”
  “要是当初不抱什么希望的话,我才不多管闲事哩!”巴伯兰这句话使我对他又增添了几分厌恶感。多么刁钻的人哪!
  “正因为您现在对他父母已不抱希望,”老人说,“您才把他赶出门外。再说,他的父母万一露面,他们去找谁?当然找您,而不是找我,对不对?他们并不认识我。”
  “但是您先找到了他们呢?”
  “那咱们一言为定:假如有一天他找到父母,咱们就平分酬谢。我加到三十法郎。”
  “四十法郎。”
  “不行,您要这么多钱不可能,这小孩将来也帮不了我很多忙。”
  “您想让他为您干些什么呢?要结实的腿,他有,要粗壮的胳膊,他也有。我坚持刚才说的。不过,您觉得他适合于干点什么呢?”
  老人带着讥笑的神情看了看巴伯兰,小口小口地喝干了杯中的酒。
  “给我作个伴吧,”他说,“我老了,有时一到晚上,经过一天的劳累之后,遇上恶劣的天气,我心情总是闷闷不乐,他可以帮我解解闷。”
  “毫无疑问,他的腿干这点事倒是足够结实的。”
  “不见得很行,因为他还得跳舞,翻觔斗,走路。走路之后又得翻觔斗。简而言之,他要在维泰利斯先生的杂耍班里充当一个角色。”
  “这个杂耍班在哪儿?”
  “维泰利斯先生嘛,正如您应当料想到的那样,就是我本人。这个戏班嘛,既然您想认识认识,那我就让您看看。”
  说罢,他掀开羊皮袄,取出一只奇怪的动物放在手里。那动物刚才还夹在左胳膊下,紧紧地贴着他的胸脯。
  正是这只动物,好几次在他的羊皮袄里活动,可是它并不是我想象中的一条小狗。
  我瞧着这个平生第一次见到的奇特的造物,无法说出它的名字。
  这只动物穿着一件金丝饰带红罩衫,胳膊和腿一一确确实实的胳膊和腿——裸露着;它没有爪子,胳膊和腿上覆盖着的,不是肉色的白皮肤,而是一层黑皮;它的头也是黑色的,大小和我攥紧的拳头差不多;脸宽而短,鼻子向上翘着,两个鼻孔之间的间隔较大,嘴唇呈黄色;但最使我吃惊的是:它的两只眼睛紧紧挨着,滴溜溜转个不停,象镜子一样闪闪发亮。
  “哎哟,一只丑猴!”巴伯兰大叫一声。
  他的话使我从惊愕中醒悟过来。如果我从未见过猴的话,我至少早就听说过。原来,在我面前的不是一个黑孩子,而是一只猴。
  “这是心里美先生,我戏班子里的第一个名角儿。”维泰利斯说道,“心里美,我的朋友,快向各位行个礼。”
  心里美把一条腿放在嘴唇上,向我们大家送来一个飞吻。
  “现在,”维泰利斯用手指着白鬈毛狗接着说,“卡比先生荣幸地将它的朋友们向在座的贵宾作一介绍。”
  根据这道命令,一直呆着不动的鬈毛狗猛地爬了起来,用两条后腿竖立着,前腿交叉着放在胸前,向它的主人深深地鞠了一躬,头上的那顶警帽差点儿贴到了地面。
  礼仪完毕,卡比转向同伴,用一只爪子招呼它们过来,另一只爪子仍旧放在胸前。
  那目不转睛地看着卡比的两条狗,这时也立即用后腿站立起来,各自伸出一条前腿,恰似上流社会的人们握手一样,它们庄重地向前迈出六步,又往后退三步,向观众致敬。
  “卡比这个字,”维泰利斯继续说,“是意大利语卡比达诺的方便叫法,是一条领头狗,因为它最聪明,所以由它来传达我的命令;这位黑毛风雅的年轻人,叫泽比诺先生。是位风流才子,从各方面来讲,这个雅号它都当之无愧;这位体态端庄的小人儿,是道勒斯小姐,一位英国的迷人的姑娘,它也没有虚担美名。我就是和这些各有尊称的名流在一起,才得以走遍全世界,无论遇上的是好运气还是坏运气,进帐还好歹能维持生计。卡比!”
  鬈毛狗交叉起两条前腿。
  “卡比,请您过来,我的朋友,请您客气点——这几位全是很有教养的上流人士,我同它们说话总是注意到礼貌的。——劳驾。请您告诉这个小男孩,现在几点钟了。他的眼睛睁得象鸡蛋一样大,正看您呢。”
  卡比放下交叉的双腿,走到它主人的身边。它翻开羊皮袄,在主人羊皮袄的口袋里搜了一遍,掏出一块银的大怀表。它看了看表盘,非常清晰地叫了两声,声音清楚而有力,接着细声细气地又叫了三下。
  时间正好是两点三刻。
  “好!”维泰利斯说,“谢谢您,卡比先生,现在,您邀请道勒斯小姐跳绳。”
  卡比立即从它师傅上衣的口袋里抽出一根绳子,然后向泽比诺打了个手势,泽比诺很快站到它的对面。卡比将绳子的一端朝泽比诺扔去,它们俩一本正经地开始甩起绳圈来了。
  当甩圈的动作趋于有规律的时候,道勒斯纵身跳进圈内,轻快地跳起来,它那漂亮而柔和的蓝眼睛凝视着主人的眼睛。
  “您瞧,”维泰利斯说,“我的徒弟一个比一个聪明。但是,聪明只有在比较中才能显示其全部价值,这就是我要这个男孩加入我戏班子的原因。他将扮演一个傻瓜的角色,这样,我徒弟们的智慧将倍加受到赞赏。”
  “啊?要他去演傻瓜?”巴伯兰打断了他的话。
  “这还需要机灵才行呢。”维泰利斯接着说,“我相信在稍加训练后,这孩子是不乏机智的。再说,我们可以等着瞧,我们可以先做个试验。他若是个聪明的孩子,他会懂得:跟着维泰利斯先生,他将有幸到处游历,走遍整个法兰西和其他十个国家。他将自由自在地生活,而不必跟在牛屁股后面整天起早摸黑在同一块地里奔忙;他若是个愚蠢的孩子,他就大哭大闹。维泰利斯是不喜欢不听话的孩子的,他就不会把他带走,那就只好让这样的孩子去孤儿院,在那里,干重活,饭又吃不饱。”
  我还算聪明,能够理解这段话的意思。然而,理解与实际行动之间还有一段可怕的距离。
  维泰利斯先生的徒弟们确实滑稽有趣,远游也可能非常有趣。但是,要跟着他们,和他们一起去旅行,就得离开巴伯兰妈妈。
  不过我要是拒绝这样的建议,那我也不太可能留在巴伯兰妈妈的身边,或许要被送进孤儿院。这话一点不假。
  我心里乱极了,眼里噙着泪水。维泰利斯用指头轻轻弹弹我的脸蛋。
  “行了,”他说,“既然他没有闹,这孩子算是明白了,他的小脑袋里是装得进一点道理的。明天……”
  “啊,先生!”我喊了起来,“让我留在巴伯兰妈妈身边!我求求您!”
  没等我再说几句,我的话已被卡比吓人的叫声打断。此时卡比一跃扑向桌子,心里美正坐在桌子上面。
  原来是趁着大伙扭头望着我的时候,心里美悄悄地拿起名师傅斟满了酒的杯子,打算一口气把它喝光。卡比是条出色的看家狗,调皮的猴子的一举一动,它全看在眼里。卡比作为一个忠实的奴仆.它想从中阻拦。
  “心里美先生,”维泰利斯用严厉的口吻说,“您这个馋鬼,淘气包,站到墙角那儿去,脸对墙壁。泽比诺,您看着它,它要是乱动,就狠狠揍它一耳光。卡比先生,您呢,您是一条好狗,把您的手伸过来让我握一握。”
  猴子发出几声呜咽表示遵命;卡比则洋洋自得地向它的师傅伸出爪子。
  “现在,言归正传,”维泰利斯继续说,“我给您三十法郎。”
  “不,四十法郎。”
  一场讨价还价开始了。可是维泰利斯突然插话说:
  “这孩子大概在这里待腻了,让他到旅店院子里去散散心,玩玩。”
  说时,他给巴伯兰使了个眼色。
  “是,是这样,”巴伯兰说,“到院子里去吧,我不叫你,你别来,不然我要生气的。”
  我只好服从。
  我走到院子里,可是我没有心思玩耍,我坐在一块石头上陷入了沉思。
  此时此刻是决定我命运的时候,我的命运将如何呢?寒冷和忧虑使我浑身发抖。
  维泰利斯和巴伯兰之间的交易持续了很久,一个多钟头过去了,还不见巴伯兰到院子里来。
  我终于看见他来了,只有他一个人。他是来找我把我拱手交给维泰利斯先生的吗?
  “走!”他对我说,“回家去。”
  回家!那么,我不离开巴伯兰妈妈了吗?
  我很想问问他,但是我不敢,因为看来他的心情非常坏。
  一路上我们默默地走着。
  在到家前十分钟左右,走在前面的巴伯兰停住了脚步。
  “放明白点,”他狠狠拧着我的耳朵说,“你要是把你今天听到的事漏出一个字来,小心要你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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