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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书社出版部早就约我写篇较长的文章,有种种原因,使我不敢答应。眼看到寒假了,出版部先生的信又来到,附着请帖,约定在香港吃饭。赔上几十块路费也得去呀,交情要紧。继而一想,不赔上路费而也能圆上脸,有没有办法呢?这一想,便中了计。写文章吧,没有旁的可说。答应了。 答应了,写什么呢?我自己也不知道,这可真难倒了英雄好汉。大体上说,长篇总是小说喽,我没有写诗史的本领,对戏剧是超等外行。只能写小说——好坏是另一问题。写什么呢?想了好久,题目决定为《文博士》。是什么呢?不能说,说破就不灵了。内容?还是不能说,没想出来呢,再逼我,要上吊去了。我实在想不出答复来。这不是发牢骚,也不是道歉,这是广告。广告不可骗人过甚,所以我不能说:读完此篇,独得十五万元,也算序。 一九四○,十二,五,老舍于滇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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