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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湖南应办之事



(1898年4月5日—4月7日)
今之策中国者,必曰兴民权。兴民权斯固然矣,然民权非可以旦夕而成也。权者生 于智者也,有一分之智,即有一分之权;有六七分之智,即有六七分之权;有十分之智, 即有十分之权。是故国即亡矣,苟国人之智,与灭我之国之人相等,则彼虽灭吾国,而 不能灭吾权,阿尔兰之见并于英人是也。今英伦人应享利益,阿尔兰人无不均霑也。即 吾民之智,不能与灭我之国之人相等,但使其智日进者,则其权亦日进,印度是也。印 度初属于英,印人只能为第六七等事业,其第五等以上事业,皆英人为之;(凡官事、 私事莫不皆然,如一衙署则五品以上官皆英人,一公司则总办、帮办及高等司事皆英人 也。)近则第二等以下事业,皆印人所为矣。其智全塞者,则其权全亡,非洲之黑人, 美洲之红人,南洋之棕人是也。此数种者,只见其为奴为隶,为牛为马,日澌月削,数 十年后,种类灭绝于天壤耳,更无可以自立之时矣。夫使印度当未亡之时,而其民智慧 即能如今日,则其蚤为第二等人也久矣;使其有加于今日,则其为第一等人也亦已久矣。 是故权之与智,相倚者也,昔之欲抑民权,必以塞民智为第一义;今日欲伸民权,必以 广民智为第一义。 湖南官绅,有见于民智之为重也,于是有时务学堂之设,意至美矣,然于广之之道, 则犹未尽也。学堂学生,只有百二十人,即使一人有一人之用,其为成也亦仅矣。而况 此辈中西兼习,其教之也当厚植其根柢,养蓄其大器,非五年以后,不欲其出而与闻天 下事也。然则此五年中,虽竭尽心力以教之,而其风气仍不能出乎一学堂之外,昭昭然 矣。故学生当分为二等:其一以成就远大,各有专长,各有根柢为主,此百二十人是也; 其一则成就不必其远大,但使于政学之本原,略有所闻,中外之情形,无所暗蔽,可以 广风气,消阻力,如斯而已。由前之说,则欲其精;由后之说,则欲其广。 大局之患,已如燎眉,不欲湖南之自保则已耳,苟其欲之,则必使六十余州、县之 风气,同时并开,民智同时并启,人才同时并成,如万毫齐力,万马齐鸣,三年之间, 议论悉变,庶几有济,而必非一省会之间,数十百人之局可以支持,有断然矣。则必如 何然后能如此?就其上者言之:一曰朝廷大变科举,一曰州、县遍设学堂。斯二者行, 顷刻全变,然而非今日之所能言矣。有官绅之力所可及,而其成效之速,可与此二事相 去不远者:一曰全省书院官课、师课,改课时务也。 以岳麓求贤之改章,及孝廉堂之为学会,士林举无间然,然则改课亦当无违言必矣。 官课、师课全改,耳目一新,加以学政所至,提倡新学,两管齐下,则其力量亚于变科 举者无几矣。或疑各府、州、县悉变,则恐阅卷者无人。是不难,但专聘一二人驻省会, 而各处课卷皆归其评阅,不过邮寄稍需时日耳,于事无伤也。若太僻远之州、县,则或 两三月之题目,同时并发,课卷同时并收,则邮寄之繁难,亦可稍省矣。 尤有进于此者,则莫如童试之县考、府考,饬下州、县,除第一场外,悉试时务。 府、县考凡六七场,功令所载,并无必试八股之例,支床架屋,实属可憎,扫除更张, 真乃快事。 然此事尚有未尽可行者,则虑各府、县无阅卷之人也。今宜饬下,令其自行物色聘 请,或由省中荐人前往,此则只需长官一纸书耳,不费一铢,而举省之士,靡然向风矣。 二曰学堂广设外课,各州、县咸调人来学也。州、县遍设学堂,无论款项难筹,即教习 亦无从觅聘,教习不得人,讲授不如法,劳而少功,虽有若无耳。以余所见,此闻各处 书院诸生,讲习经年,而成就通达者,寥寥无几。大约为开风气起见,先须广其识见, 破其愚谬,但与之反复讲明政法所以然之理;国以何而强,以何而弱;民以何而智,以 何而愚;令其恍然于中国种种旧习之必不可以立国。然后授以东西史志各书,使知维新 之有功;授以内外公法各书,使明公理之足贵;更折衷于古经古子之精华,略览夫格致 各学之流别。大约读书不过十种,为时不过数月,而其见地固已甚莹矣。乃从而摩激其 热力,鼓厉其忠愤,使以保国、保种、保教为己任,以大局之糜烂为一身之耻疚。持此 法以教之,间日必有讲论,用禅门一棒一喝之意;读书必有札记,仿安定经义治事之规。 半年以后,所教人才,可以拔十得五。此间如学堂学生,鼓箧不过月余耳,又加以每日 之功,学西文居十之六,然其见识议论,则已殊有足观者,然则外课成就之速,更可翼 矣。大抵欲厚其根柢,学颛门之业,则以年稚为宜;欲广风气观大略,速其成就,则以 年稍长为善。盖苟在二十以上,于中国诸学曾略有所窥者,则其脑筋已渐开,与言政治 之理,皆能听受,然后易于有得。故外课生,总以不限年为当。前者出示在此间招考, 仅考两次,已迫岁暮,来者百余人,可取者亦三十人。然设此课之意,全在广风气,其 所重者在外府、州、县。故必由学政按临所至,择其高才年在三十以下者,每县自三人 至五人,咨送来学,其风始广。然各府辽远,寒士负笈之资,固自不易,愚意以为莫如 今各州、县为具川资咨送到省,每岁三五人之费,为数无几,虽瘠苦之县,亦不至较此 区区。到省以后,首须谋一大厦,使群萃而讲习,若学堂有余力,则普给膏火,否则但 给奖赏而已。(如不给膏火,则须问其愿来与否,乃可咨送。)此项学生,速则半年, 迟则一年,即可遣散,另招新班。择其学成者,授以凭记,可以为各县小学堂教习,一 年之后,风气稍成,即可以饬下各州、县,每县务改一书院为学堂。三年之间,而谓湘 人犹有嫉新学如仇,与新学为难者,其亦希矣。 欲兴民权,宜先兴绅权;欲兴绅权,宜以学会为之起点。 此诚中国未常有之事,而实千古不可易之理也。夫以数千里外渺不相属之人,而代 人理其饮食、讼狱之事,虽不世出之才,其所能及者几何矣?故三代以上,悉用乡官; 两汉郡守,得以本郡人为之,而功曹掾史,皆不得用它郡人,此古法之最善者。今之西 人,莫不如是。唐宋以来,防弊日密,于是悉操权于有司,而民之视地方公事,如秦越 人之肥瘠矣。今欲更新百度,必自通上下之情始;欲通上下之情,则必当复古意,采西 法,重乡权矣。然亦有二虑焉:一曰虑其不能任事,二曰虑其借此舞文也。欲救前弊, 则宜开绅智;欲救后弊,则宜定权限。定权限者何?西人议事与行事分而为二,议事之 人,有定章之权,而无办理之权;行事之人,有办理之权,而无定章之权。将办一事, 则议员集而议其可否;既可,乃议其章程;章程草定,付有司行之,有司不能擅易也。 若行之而有窒碍者,则以告于议员,议而改之。西人之法度,所以无时不改,每改一次, 则其法益密,而其于民益便,盖以议事者为民间所举之人也。是故有一弊之当革,无不 知也;有一利之当兴,无不闻也。其或有一县、一乡之公益,而财力不能举者,则议员 可以筹款而办之,估计其需费之多少,而醵之于民焉。及其办成也,则将其支用款项, 列出清单,与众人共见,未有不愿者也。譬之一街之中,不能无击柝之人,于是一街之 户宅集议,各出资若干而雇一人为之;一乡之中,欲筑一桥,修一路,于是一乡之户宅 集议,或按田亩,或按人丁,各出资若干而动工为之,未有不愿者也。推而大之,而一 县、而一省、而一国,莫不如是。西人即以此道治一国者也,(吾中国非不知此法,但 仅以之治一乡、治一街,未能推广耳。)故每有应筹款项,皆待命于下议院;下议院则 筹之于民,虽取之极重,而民无以为厉己者,盖合民财以办民事,而为民所信也。民亦 知此事之有益于己,而又非己之独力所能办,故无不乐输以待上之为我成之也。(如一 街四十户,每户月输一百,即得四千,可以用一击柝之人,以为己保护财产,若非得一 人总任其事,则虽每户月自出二百,仍不能用一人也。)故有乡绅为议事,则无事不可 办,无款不可筹,而其权则不过议此事之当办与否及其办法而已。及其办之也,仍责成 于有司,如是则安所容其舞文也?至于讼狱等事,则更一委之于官,乡绅只能为和解, 或为陪审人员,而不能断其谳,然则又何舞文之有乎?西人举国而行之,不闻有弊,则 亦由权限之划定而已。开绅智者何?民间素不知地方公事为何物,一切条理,皆未明悉, 而骤然授之,使其自办,是犹乳哺之儿,而授之以杯筋,使自饮食,其殆必矣。故必先 使其民之秀者,日习于公事,然后举而措之裕如也。今中国之绅士,使以办公事,有时 不如官之为愈也。何也?凡用绅士者,以其于民之情形熟悉,可以通上下之气而已。今 其无学、无智既与官等,而情伪尚不如官之周知,然则用之何为也?故欲用绅士,必先 教绅士。教之惟何?惟一归之于学会而已。先由学会绅董,各举所知品行端方、才识开 敏之绅士,每州、县各数人,咸集省中入南学会。会中广集书籍、图器,定有讲期,定 有功课,长官时时临莅以鼓励之;多延通人,为之会长,发明中国危亡之故,西方强盛 之由,考政治之本原,讲办事之条理。或得有电报,奉有部文,非极秘密者,则交与会 中,俾学习议事;一切新政,将举办者,悉交会中议其可办与否,次议其办法,次议其 筹款之法,次议其用人之法。日日读书,日日治事,一年之后,会中人可任为议员者过 半矣。 此等会友,亦一年后,除酌留为总会议员外,即可分别遣散,归为各州、县分会之 议员,复另选新班在总会学习。绅智既开,权限亦定,人人既知危亡之故,即人人各思 自保之道,合全省人之聪明才力,而处心积虑,千方百计,以求办一省之事,除一省之 害,捍一省之难,未有不能济者也。 绅权固当务之急矣,然他日办一切事,舍官莫属也。即今日欲开民智,开绅智,而 假手于官力者,尚不知凡几也,故开官智,又为万事之起点。官贫则不能望之以爱民, 官愚则不能望之以治事。闻黄按察思所以养候补官,优其薪水之法,此必当速办者也。 既养之,则教之。彼官之不能治事,无怪其然也,彼胸中曾未有地球之形状,曾未有欧 洲列国之国名,不知学堂工艺商政为何事,不知修道养兵为何政,而国家又不以此考成, 大吏又不以此课最,然则彼亦何必知之?何必学之?举一省之事,而委之此辈未尝学问、 无所知识之人之手,而欲其事之有成,是犹然薪以止沸,却行而求前也。而无如不办事 则已,苟办事,则其势不能不委之此辈之手,又不可以其不能办而不办也。然则将如之 何?曰:教之而已矣。 教官视教士难,彼其年齿已老,视茫发苍,习气极深,宦情熏灼,使之执卷伏案, 视学究之训顽童,难殆甚焉;然教官又视教士易,彼其望长官如天帝,觊缺差若九鼎, 宫中细腰,四方饭死,但使接见之时,稍为抑扬,差委之间,微示宗旨,虽强之以不情 之举,犹将赴汤蹈火以就之,而况于导之以学乎?故课吏堂不可不速立,而必须抚部为 之校长,司道为之副校长。其堂即设在密迩抚署之地,每日或间一二日,必便衣到堂, 稽察功课,随时教诲。最善者莫如删堂属之礼,以师弟相待。堂中陈设书籍,张挂地图, 各官所读之书,皆有一定,大约各国约章,各国史志,及政学、公法、农、工、商、兵、 矿、政之书,在所必读,多备报章,以资讲求,各设札记,一如学堂之例。延聘通人为 教习,评阅功课。校长及副校长,随意谭论,随意阅札记;或阅地图,而与论其地之事; 或任读一书,而与论其书之美恶;听其议论,而可以得其为人矣。而彼各官者,恐 功课不及格而获谴,恐见问不能答而失意,莫不争自濯磨,勉强学问矣。教之既熟,必 有议论明达、神气坚定者出矣。或因好学而特予优差,或因能办事而委之繁缺,数月之 后,家弦诵而人披吟矣。闻曾文正每日必有一小时与幕府纵谭,若有事应商,则集幕府 僚属,使之各出意见,互相辩论。文正则不发一言,归而采之,既可于此事集思广益, 复可见其人之议论见地。骆文忠则每集司道于一圆桌,今以笔墨各陈所见。岑襄勤、丁 雨生之办事,如训蒙馆然,聚十数幕友于一堂,陈十数几桌,定时刻办事,随办随到, 案无留牍,此诚治事之良法也。今日之中国,亦颇苦于礼矣,终日之晷刻,消磨于衣冠 应酬迎送之间者,不知凡几,交受其劳,而于事一无所补,日日议变法,此之不变,安 得有余日以办应办之事乎?是宜每日定有时刻,在课吏堂办事,一切皆用便衣,凡来回 事者,立谭片刻,不迎不送,除新到省衣冠一见外,其余衙门例期,悉予停免,有事咸 按时刻,在堂中相见,则形骸加适,而治事加多,斯实两得之道也。至实缺各官,关系 尤重,既未能尽取而课之,亦必限以功课,指明某书,令其取读。必设札记,读书治事, 二者并见。须将其读书所有心得,及本县人情、物产、风俗,咸著之札记中。必须亲笔, 查有代笔者严责。(难者必以为实缺官身任繁剧,安能有此休暇?不知古人仕优则学, 天下断无终年不读书而可以治事之理。每日苟定出时刻以一两点钟读书,未必即无此暇 晷也。)频颁手谕,谆谆教诲,如张江陵与疆臣各书,胡文忠示属员各谕,或以严厉行 之,或以肫诚出之,未有不能教诲者也。吏治之怠散久矣,参劾则无人可用,亦不可胜 劾。其无咎无誉,卧而治之,无大恶可指者,亦常十居六七焉。夫立木偶于庭,并水不 饮,其廉可谓至矣,然而不能为吏者。吏者治事者也,吏不治事,即当屏黜,岂待扰民 哉?虽然,治事者,必识与才兼,然后可云也。若并不知有此事,不知此事之当办,则 曷从治之?未尝讲求此事之办法,则曷从治之?西国治一事,则有一事之学堂;既学成 而后授以事矣,然其每日办事之暇,未尝有一日废书者。(不读书则看报,贵至君主, 贱至皮匠,莫不皆然。)今我国人士,自其鼓箧之始,即已学非所用,用非所学,及一 入宦途,则无不与书卷长别。《传》曰:“子有美锦,不使人学制焉。”一官一邑,身 之所庇也,而使学制焉,又况于终其身而不学者乎?中国一切糜烂,皆起于此,而在位 者沓焉不自觉。今日兴一新法,明日兴一新法,而于行法之有人与否,漠然而不之计, 此真可为痛哭流涕者也! 以上三端,一曰开民智,二曰开绅智,三曰开官智。窃以为此三者,乃一切之根本, 三者毕举,则于全省之事,若握裘挈领焉矣。至于新政之条理,则多有湖南所已办者, 如矿务、轮船、学堂、练兵之类;或克日开办者,如学会、巡捕、报馆之类;或将办而 尚有阻力者,如铁路之类;或已办而尚须变通扩充者,如钞票制造公司之类;今不必述。 而窃以为尚有极要者二事:一曰开马路,通全省之血脉,则全省之风气可以通,全省之 商货可以出;二曰设劝工博览场,取各府、州、县天产人工之货,聚而比较之,工艺精 者优加奖励。长沙古称贫国,而五代马氏,即恃工商以立邦。今欲易贫而富,则非广励 工商末由也。今全省无论已办、将办、未办各事,除绅士协办外,苟经官手,则几无事 不责成于一二人。其事至繁,其势至散,一人之精神,有万不能给之势,然舍此则又无 可倚畀。鄙意以为宜设一新政局,。(各省有洋务局之称,其名最不雅驯,不可用。) 一切新政,皆总于其中,而使一司道大员为总办,令其自举帮办以下之人,事归一线, 有条不紊,或稍易为力也。(新政局即设于课吏堂,尤为两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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