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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访美归来,我接到美国汉学家、加利福尼亚大学教授路易斯·罗宾逊(Lewis·Robinson)的来函,说他正在研究我早期所写的揭露教会学校黑暗面的小说,问我在几十年之后,对于基督教在态度上有无改变;如有,是哪些改变。我记得当时在回信中曾说,小说是生活的反映。我揭露并反对的是二十年代的强迫性信仰,以及宗教和帝国主义的关系,但不反对宗教本身。我尊敬耶稣这位被压迫民族的领袖。也珍视《圣经》以及基督的一生在西方文化史、艺术史上的重要性。我拥护信仰自由,因而没有理由去反对基督教或任何宗教。如今,中国的基督教“三自化”了,情形就大不相同。然而我经历的却是六十多年前的教会学校。那时《圣经》要一章章地死背,背不下来要挨罚。祈祷时有人监视闭不闭眼。那时,教会及其附设的学校和医院,实权都由外国牧师掌握,因而就出现伪善吃教者。几十年后事过境迁,个人恩怨自然已淡化。然而重读旧作,我认为自己还是忠实于亲身的观察和感受的。 1988年,这位汉学家从美国加州给我寄来了一本书。书名是:《两刃剑——基督教与二十世纪中国小说》(Lewis Robinson:Double-edged Sword:Christianity and 20th Century Chinese Fiction)。书中除了探讨冰心、许地山、郭沫若、郁达夫和李健吾等作家的早期作品中有关基督教的部分之处,还有一章的标题是:“萧乾:一位反基督教作家”。在这一章里,他着重分析了我的四个短篇(《皈依》、《昙》、《鹏程》和《参商》),追溯并评述了我对基督教的反感。从全文的大量引句来看,作者曾下功夫仔细咀嚼过那四篇小说。我认为他是以学者的态度就作品本身来客观地进行分析,并未板起卫道者的面孔。然而读完之后,我又觉得他主要是(也只能是)就作品谈作品,并不了解早年教会学校一方面曾给过我工读的机会,但对我幼小的心灵也曾怎样摧残和打击过。三十年代我那样勾勒徐志棠和王志翔之流的嘴脸,也许有失忠厚,然而那类角色我确实见过不少。多年后,他们还偶而出现在我的梦境中。 由于个人遭际,我对宗教有反抗的一面,但是不能否认,在我孤寂的童年,宗教也有过吸引力。尤其圣诞树上那彩色的灯泡,墙间悬挂的五颜六色的纸环,以及在大风琴伴奏下的充满喜悦的歌声,都曾给过我莫大的快慰。我不愿人家强迫我在教堂里下跪,祈祷时硬逼我合眼,然而我还是很喜欢教堂那高大的拱顶,尖形窗上五彩缤纷的玻璃嵌成的图案和人物故事,更爱那肃穆的气氛。 小时候,有一次我曾溜进北京城东北角一座蒜头状屋顶的东正教堂。那里,礼拜时人人都手执一支火焰跳跃的蜡烛,希腊文的颂诗格外深沉悠扬。祭坛上点的檀香沁人心腑,身穿金线镶边的绛紫色祭披的神职人员忽而举臂向上祈求,忽而又向坛下的善男善女祝福,很觉新奇。 1935年进《大公报》工作时,报社近旁就矗立着一座哥特式天主教堂。我常为它那铿锵悦耳的管风琴声所吸引。1939年初路经巴黎,我直奔闻名遐迹的巴黎圣母院。欧洲教堂和中国的寺院庙宇迥乎不同,廊柱间却同样缭绕一种与世隔绝、通向凌霄的灵气。 在所有歌曲中,我最喜爱的还是有着银铃和雪橇的《小城伯利恒》和《三个东方博士》,音调是那么轻快怡人。进大学之后,我逐渐迷上了莫扎特的《安魂曲》、海顿的《创世纪》和每年圣诞节必听到的亨德尔的《弥撒亚》。随着年龄的增长,一向虽讲求理性,然而有时我也巴不得忘情于一种虚无缥缈的崇高感,听任十八世纪一位天才乐圣用大风琴的音符洗涤一下自己的身心,进到恍若悟人禅定的忘我境界。 我曾对用板子逼我成章成章地背诵《圣经》十分反感。然而我始终认为《圣经》本身则是一部了不起的大书。即便在挨板子时,我也仍能透过泪光欣赏其中动人的故事和优美的文字。我在羊圈里干过活儿,而《圣经》里,羊羔总在咩咩地、娇滴滴地叫着。这里,到处是出自日常生活的生动比喻:种子有撒在路旁的,也有撒在石头地上的。书中举稗子、面酵、撒网为例,又说富人进天国比骆驼穿过针眼还要难;并且说,一个尽管能讲万国的方言以及天使的话语,若没有爱,就象鸣的锣、响的钹一般。这些形象化的比喻,在记忆中犹如一盏盏长明灯,永远不会熄灭。 《旧约全书》堪称世界文学宝库中一部包罗万象的文选——代表着整个民族文化和历史的文选,不啻是把《诗经》、《离骚》、《左传》、《史记》和《三国》、《水浒》以及《三言二拍》都编到一起。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创世纪》。希伯莱人的伊甸园也是富于魅力的。在这里,赤裸的亚当和夏娃由于偷吃禁果,第一次有了原始人的性觉醒。这里有史诗,有情歌,有颂诗,也有一场接一场的战争纪实。布局周密,有条不紊。从中既可以窥见当时从宫廷到平民的风俗习惯,又可以看到古代的军事部署。一个个可歌可泣的民族英雄跃然纸上:厚道的约瑟、勇敢的大卫和英明睿智的所罗门。 还在初中时,我曾在宗教课上绘声绘色地讲述过《旧约》中耶和华考验亚伯拉罕的故事,随后把它敷演成也许是我平生头一篇小说:根据耶和华的旨意,亚伯拉罕将心爱的独子以撒带到一座山上去燔祭——用火烧死。我描绘了一路上亚伯拉罕的矛盾心情。孩子蒙在鼓里,还帮爸爸筑起坛,把木柴码好。接着,儿子才问起:“羔羊呢?”虔诚而又狠毒的亚伯拉罕不由分说地捆起无辜的儿子。刚要动手杀害时,天使发话了:不要害这孩子。于是,亚伯拉罕就用一只公羊来代替,献为燔祭。这个故事充满戏剧性。情节那么简洁有力,感情内涵又是那么错综复杂,超自然的结尾来得那么突兀。 1939年乘船夜间驶过红海时,我仁立在甲板上,觉得那一带的星斗特别低,仿佛伸手就触摸得到。遥望北岸那《圣经》描绘过的地带,我仿佛依稀望到骆驼群在沙漠上缓缓移动,恍惚间又有穿细麻布长袍的人们,吹号敲钹,欢欢喜喜地把耶和华的约柜抬进帐幕。那个被放逐的民族为了生存所做的挣扎,以及被流徙的悲壮场面,一幕幕浮现在眼前。在绝望中,他们企盼一位救世主是极其自然的事,这种企盼给予了这个民族继续奋斗下去的勇气和希望。我从未踏上那片土地,但是由于反复读过《圣经》,我对它好像十分熟稳。 读《新约》时,我首先为耶稣那不同寻常的诞生所吸引。他生在马槽里,爸爸是个寒微的木匠。生下不久,就在希律王的高压下,被迫逃难。他不属于仗着炮舰欺凌旁人的民族,而是备受压迫的民族中的一分子。小时,我们几个淘气鬼曾编过一个顺口溜: 耶稣爱我一脸泥, 我爱耶稣没炕席。 这虽然是编著玩的,从中却看得出我们是把耶稣当作“自己人”看待,认为他是穷哥们儿当中的一个。后来他收的门徒,不是打鱼的就是扛长活的。所以对于耶稣本人,我非但不曾有过反感,而且还是感到亲切而同情的。 他的死又是那么悲惨,那么壮烈,那么不平凡。在客西马尼园与门徒决别的那晚,他对自己将遭受的酷刑是清醒的,也是无所畏惧的。文革时,每看到红卫兵用挂黑牌和喷气式侮辱知识分子,我就联想起耶稣被钉十字架前还逼他穿上紫袍,给他戴上荆棘编成的皇冠,肆意殴打并戏弄他的事。 对于《圣经》以及对于耶稣这一富有革新精神的历史人物,我非但从未反对过,而且深深景仰。至于十九世纪以来基督教在我国行医办学,向落后地区传播现代知识这一点,我作为一个受惠者,更怀有感激之情。近几十年来,基督教会对于促进世界和平,也起过并起着推动作用。 在谈我对基督教的看法之前,我必须先说明一个个人情况:我有一位四堂嫂,名叫安娜。她不但是个地地道道的美国人,而且还是位传教士,一位原教旨主义者。二十年代末,我未满十岁时,这位美国姑娘就嫁到萧家。四堂兄当时的家境比三堂兄略好一些,但过的也仍是紧日子。四堂兄倒真像个蒙古人,浓眉大眼,身材魁梧,又很聪明。他考上了山东齐鲁大学社会系。1926年介绍我参加CY,并直接领导我的李安宅(仁斋),就是他的一位同窗。 安娜如今已年近百岁,正在美国西岸洛杉矶附近的一个小镇安度晚年。她在中国足足呆了半个多世纪,直到尼克松访华后两年,于1974年才被接回美国。 回忆自己同基督教的关系时,我无法把安娜略掉。因为尽管她始终未能说服我去皈依基督教,但她毕竟是我的英语启蒙老师,并曾丰富了我的精神生活。而且在感情上,除了我念念不忘的那位大堂姐,在我父母双亡的童年,她也曾是我的半个母亲。 先得说说安娜和我们家族的关系。 我的祖父有三个儿子。我父亲是老大,只生了我这个儿子。三叔原配生了一男一女。男的就是三堂兄,女的就是那位终身未嫁的老姐姐。安娜是我二叔家四堂兄(他还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的妻子。 萧家既然是北京东北城一个贫寒人家,四堂兄怎么会娶上一位美国媳妇呢?我也一直纳闷。可能彪形大汉的他,身上另有一种魅力。而且安娜还不是头一个看中他的美国姑娘。我记得在那之前,有个名叫寒尔玛的也来串过门。我也许是家里最早发现四堂兄和安娜定了情的。照外国规矩进人家的屋子,要先叩门。那时我是个愣小子,可不懂这一套。一回,我猛地撞了进去,看到安娜正坐在四堂兄的膝上。于是,我就觉察出她将做我的四堂嫂了。她还给我起了个洋名字:罗伯特,并说那是她在美国的弟弟的名字。 二十年代,白种的美国人嫁给黄种的中国人,那可是大逆不道!两个都是教徒,所以得在教堂里举行由一位牧师主持的婚礼。可是,全北京城他们就是找不到一个肯于豁出去为他们主持婚礼的牧师。美国领事馆大概也立即取消了安娜的国籍,听说她的胞弟在七十年代费了不少周折才使她恢复国籍。 我一直敬重安娜,佩服她冲破种族成见及白人优越感的勇气。为了爱情,她付出了自己的一生。 这位四堂嫂使我晓得了什么是原教旨主义。不但《圣经》中所有的“奇迹”她都深信不疑,而且她动不动就跪下来向上帝请示。她丝毫也没能引起我对宗教的兴趣,然而她是位优秀的英语教师,既耐心,讲解又清楚。我们除了见面用英语交谈(每逢我讲错,她立即指出),我还经常给她写英文信。她改得十分仔细认真,只是在回信中从未忘记提到主耶稣。好在她并不像学校那么强迫我。她是那么真诚善良,多次问我;“领不领洗?”我只是摇头。她就无可奈何地叹息。她始终是我的好四嫂。 作为一个嫁给中国人的洋媳妇,安娜够得上“贤慧”二字。她从未像旧社会许许多多在华的外国人那样养尊处优过。她真正分担了挣扎在饥饿线上的一个蒙族人家的疾苦。她刚结婚时,上有婆婆(四堂兄的继母),又有两位大伯和一位大姑。 安娜对我还有救命之恩。1926年,我因参加CY,一度被捕。是安娜托人把我营救出来的。我被软禁在学校期间,每逢星期天她必带几位教友来探望我。事先她可能已得到校方的默许。我们总是在门房对面的会客室见面。那些热心的教友,一个个夹着《圣经》和《颂主诗歌》。说不上几句,他们就打开《圣经》念上一段,接着就唱起颂歌。最后还闭上眼睛,祷告仁慈的上帝拯救我这个“迷途羔羊”。 一连来过几次后,安娜问我领不领洗。我依然坚定地摇头。当他们唱歌祈祷时,我却在惦念曾同我一起关在报房胡同的那些难友。其中竟有个比我还小几岁的孩子。为什么我被放出来了,而他却还关在里面?左不过是因为我有安娜和她去恳托的洋校长!上帝也只救那些有门路的人。 那些年,军阀正在混战。北京城动辄就戒严。她经历了北伐后的艰苦岁月,抗日战争期间,她们一家人又都困在沦陷的北平。她像旧式的中国媳妇那样孝敬老的,服侍同辈的,照顾小的(她生有一男二女)。除了操持家务,她还先后在好几所大学和中学教授英语,挣钱支撑那个家。 1946年,我由英国回沪,曾偕有一半英国血统的妻子格温去看安娜。一进大门,只见当时已鬓发灰白的安娜,正弯腰在院中一只木盆里洗着衣服。看到我们,她马上直起腰身,在围裙上擦了擦手,迎了过来。转年格温决定同我分手时对我说,她原以为中国都是荷花垂柳,亭台楼阁,自从看到安娜那副情状,尽管这是生养自己的中国父亲的土地,她却不想再在这里呆下去了。 格温看到的其实还不是安娜的生活中最落魄的阶段。五十年代初,四堂兄一度失业,就去南斯拉夫驻京大使馆当上一名秘书。及至铁托成为共产主义世界的公敌,那位秘书也势所必然地进了劳改农场。他在茶淀结束了自己的一生。那以后,整个一家的担子就都落到这位美国媳妇身上了。 早在1949年,我就向当时的领导乔冠华坦白了自己有安娜这么个社会关系。我得到的指示是:不要跟她往来。于是,我一直没敢再去见她——其间,有六年我们和安娜一家人住得只相隔一条胡同。我就是凭这股子不越雷池一步的自我约束,几十年来没碰上更大的风暴,没被送入劳改营。1979年我才在事先得到组织上谅解的情况下,从衣阿华赶到洛杉矶旁的小镇惠提尔去看望这位老嫂嫂。1983年,她同女儿和孙女外孙女一起,往还乘四小时汽车,专程到加州大学圣迭哥分校来看我和洁若。拥抱之后,年过九旬的她侧着头,泪汪汪地望着我,颤音问道:“仍然不信教吗?”我把她抱得更紧些,却坚定地回答:“仍然不信。”她叹了口气说:“我很失望,我曾劝了那么多人归主,但我没能劝成你。可我还是要感激你,因为你从来没有骗过我。” 我有时想:宗教信仰给了安娜以毅力。她未能把我劝入教,因而对我感到失望,却从未有过怨恨。 在宗教问题上,我的焦点始终不曾纠缠在有没有神上,在小说《蚕》中,写到桑叶罄尽、众蚕奄奄一息时,我只是说:“啊,孩子们,你们想我是全能的主宰,是拥有一切的主人,便将命运交给我摆布。其实,我只不过是一个大于你们的一个生物,忙得自己都顾不过来。”这就是说,即便有位上帝,他对世界上的饥荒也是束手无策的。这里,我并没从根本上否定超自然的存在,仅仅是说,即便有,它也帮不上什么忙。 西方有个笑话,说一次航海中,船遇到风暴,眼看就要沉没。这时,船上所有的人统统跪下来向上帝祷告,拯救灵魂。惟独有个自称是无神论者的,不肯下跪。然而其他人害怕一马构害一锅,由于他的异端累了大家,就坚持非要他跪下来祈祷不可。那人只好勉强屈了膝。他的祷辞是:“啊,上帝——倘若有位上帝的话;拯救我的灵魂——倘若我有个灵魂。”要是遇到那样的场合,我的祷文不会比那位怀疑论者更为肯定。 不。我所厌恶并反抗的,是强迫宗教以及为这种方式的宗教铺平道路的不平待条约。从个人来说,更直接,更切肤的,乃是学校里一些教内实权派对我的迫害。 还没接触基督教之前,我就对超自然的存在有过深切的反感。在一篇回忆性的短文中,我曾提到自己的一位远房姑母。她比我们还穷,简直揭不开锅,就来投奔我的堂兄。最初她当然很不受待见。显而易见,她一住进来,又添了一张嘴,而且没个头。 忽然,一天半夜里她在炕上折腾了一番,便硬说是大狐仙附了体。于是,她摇身一变,成了家中一位特殊人物,既能治病,又能保平安,行市一下子就涨了。她浑身好像镀了一层金。触犯她就得罪了大仙爷,那可担待不起! 她头上有了光晕。从此,什么可口的都尽着她吃——说是孝敬了大仙爷。她的残羹剩饭也成了可以除灾祛病的灵丹妙药。 在炕上,我挨着她睡。我没感到什么灵气,她的妖气却吓得我在被窝里直打哆嗦。大仙爷确实巩固并提高了老姑姑的身份地位,可却在我的幼小心坎上平添了一道黑影,它影响着我的一生。 对我来说,强迫性宗教绝不始于基督教。这一点,我也曾披露过。我那位三堂兄毕业于蒙藏学校后,一直失业,生活潦倒不堪。于是,他就成了对各方神抵一概匍匐在地的人,而我也只好奉陪。一个无疑是个痞棍的乞丐,忽然躺到东直门外一座小土地庙的炕上,胡说是什么佛爷附了体。善男信女就为他烧香挂匾,很快浑身就有了灵光。三堂兄一听说,就带着我给这自封的佛爷去上供。我至今仍记得那坐落在土丘上的小庙多么拥挤。烟火缭绕,罄声震耳。我们在庙后身一间小土屋里谒见了那位“佛爷”。他歪在土炕上,接受崇拜者的供奉。三堂兄递上带来的供物后,连忙跪下叩头。“佛爷”像个白痴,眼睛是半阖着的,嘴边还淌着涎水。他赏给三堂兄一牙咬过的苹果。三堂兄希罕得不得了,赶紧接过来,揣在怀里。我暗自庆幸他没要我同他分享。 我始终也瞧不出那些神祗有什么灵验。然而我可跟着喝过不少“香灰水”——就是从香炉里捏一撮香灰,放在一碗水里。每次我都是捏着鼻子喝下去的。 去妙峰山那次,我瞅见了宗教残酷的一面。幸而我不曾碰见许愿跳山涧的。然而一路都是从山东或河南等省爬来的朝香者,膝盖磨破,骨头都露出来了。目睹他们那血肉模糊的惨状,幼小的我不禁纳闷:信佛不是为了保平安吗?怎么却先把自己糟踏成这个样子!这岂不像赌博:钱没赚到手,倒先赔一上笔吗? 那些年,逢初一十五,我都得跟在堂兄身后,在院子里朝东南西北四方三叩九拜。当时我出于无奈,敢怒而不敢言。三十年代忆起那情景,我曾发泄过怨气。如今再回顾此事,我才认识到那是当时一个失业青年在走投无路之际的一种绝望的挣扎。管它是耶是佛,以至任何神祗,只要能赏他一碗饭吃,谁他都肯拜。 最后给了饭碗的是基督教。凭他写的一笔好字,口齿又伶俐,他在米市大街青年会谋到一个干事的职务。以前我怪他白天搞基督教,晚上拜佛,是两面派。现在我认识到,其实他拜的既不是耶稣,也不是如来佛,而是饭碗。 当时这又是个无法躲闪的问题。 我想,倘若二十年代我接触的不是原教旨主义的基督教徒,而传教也不用强迫形式,说不定我还会信了教。因为那时作为一个孤儿,我很需要精神上的寄托。然而我碰见的却比“狐仙”和“佛爷”强不了多少。 原教旨主义者除了《圣经》怎么说就怎么信之外,还有一件事,使我感到莫名其妙:什么事都得跪下来祈祷,向上帝请示。有一年夏季,安娜带我去内蒙卓资山。同行的都是她的美国朋友,一些传教士。一次我们要去附近的蒙古包玩一下。为首的一位临行前竟跪下来先向上帝请示了一番,随后才说:“可以出发了。” 使我更吃惊而且引起反感的是,在香河县小教堂的院子里看到的一次神召会的礼拜。几十个信徒跪在地上,每个人面前摆着一块砖。他们各自把头使劲往砖上撞,撞得鲜血淋漓,还狼嚎鬼叫,说是在“讲万国方言”。当时,我是去香河参加扫盲的。我们还在水月灯下演《睁眼瞎子》给老乡看。张珍(解放后化工部长)扮演目不识丁的老妈妈,我扮演她的儿子。那时我曾想:神召会造成的危害,确实比文盲还要严重。 自然,当时传基督教也分不同的层次和对象。神召会好像只在乡间搞,救世军则在城市下层市民当中活动。它在北京的总部原址就是现在的首都剧院。它的编制仿照军队,入教手续着实简便。唱完圣诗,讲完道,就当场功会众跪到台下去“悔改”。这样就算人了教。我在小说《皈依》里就写过菊子先悔了改,然后又来拉妞妞。 在这篇小说中,除了写到宗教可以提供饭碗(“一个月六块现洋”)之外,我还提及救世军的另一种吸引力:带彩图的福音书、洋鼓洋号以及教堂里花花绿绿的挂图。这些都会使缺乏文化生活的小姑娘妞妞兴奋起来。 七十年代初期,从咸宁干校回京之后,我一度蛰居在北京东北城一间门洞里(见《搬家史》)。出于怀旧和好奇,我曾骑车重访坐落在交道口大三条的那所开除过我的母校。当年上课用的西楼以及作为宿舍的北楼都还是老样子,操场上又盖起一座新楼。这家学校那时的英文名字译成中文就是“真理大厅”。 我没敢惊动司阍人,只站在大门外瞥了几眼。我作为工读生织过地毯的西楼顶层映入眼帘,我挤过羊奶的羊圈设在操场东头。我在那操场上蹦跳过。小时玩过的秋千和压板,如今已没有了踪影。我的小说《邮票》就是以北楼为背景的,只是大门前再也没有《邓山东》中所描述的那些摆摊卖吃食的了。 我们那个学校在大三条,而教堂则在二条。当年每次去做礼拜,都要穿过一个宽敞的院子。这个院子说得上是沙漠中一片绿洲。它纯粹是另一种格局,代表另一种生活水平。门并不大,然而十分厚实。院里矮松成行。我们总是沿着当中那条甬道走,出了大门,对面便是二条教堂。绿洲里那条甬道还分出几个叉路,通往一幢幢精致的双层住宅楼。每幢分别为矮篱围起,住宅旁各有座小花园。常见几个娇贵的金发碧眼囝囝,在中国保姆照拂下荡秋千或堆沙子玩。沙池旁还搭起葡萄架或藤萝架。隔着用雪白纱馒遮起的窗户,不时地传来钢琴或小提琴的演奏声。自然,每次路过,厨房里正煮着的可可或咖啡以及烤肉便香味扑鼻。 每个星期我起码得穿过这个大院子一次,而每次心里总冒出个疑问:倘若真有上帝,他为什么这么不公平?何以白皮肤的过一种生活,黄皮肤的就得过另一种生活? 《落日》的故事就发生在那个绿洲里。那不是虚构的,整个过程都是我亲身经历的。正因为如此,我对那绿洲更加反感了。 我半工半读过的那个学校,属于长老会。长老是基督教加尔文宗的教会,由教徒推选长老管理教会,所以这么称呼。长老一般均由教龄最长、在教会中影响最大的教友担任。长老中间固然也有真信教的,但是凭资格——甚至由于有靠山而当上的也不乏其人。他们大都是原教旨主义者,绝不用现代眼光去解释《圣经》,更不容提出疑窦,否则就会被扣上“异端”、“叛教”等大帽子。其实,那些长老对《圣经》就个个坚信不疑吗?也未必,然而维护原教旨同维护他们个人的权威完全是一致的。一旦原教旨动摇了,长老们的威望和地位就会受到威胁。因为,只要有任何离经叛道的苗头,他们必狠狠制裁。所以,凡是教会所办的设施(首先是学校,其次是医院),都必须矢忠于原教旨。 教会学校的实权——首先是财权和用人大权,当然都掌握在外国牧师手里。校内具体的行政职务(如教务、斋务等),一古脑儿由教内骨干担任。授课的教员则多由教外聘请。 于是,就产生了这么一个差别:教内的骨干捧的实际上是只铁饭碗。只要他们准时去做礼拜,祈祷时装出一副虔诚的样子,不时地在嘴边挂上几句福音,他们几几乎可以为所欲为。而教外的老师则除了教书本事,别无靠山。他们下课就走掉,从不同人勾勾搭搭。 我经常怀念当年一位名叫李茂青的国文老师。他走路方方正正,总是身穿蓝袍青马褂来上课。卷子判得非常认真仔细,并且时常在卷未写上长长的一段话,鼓励学生上进。他判的几本作文,我一直保存下来,毁于文革。从他的批语中,我受过启发,也感到温暖。 还有一位教地理的贾老师。我在《两位老师》一文中提到过他。那时我们用的代数课本是一位名叫“温德华”的洋人编的。一天,在上学途中躲闪惊马,我把代数课本弄丢了。教代数的老师是位性子暴躁的麻子,动不动就打板子。他曾打折过一条板子。挨板子的同学正庆幸,他却马上又抽出一条。我怕困丢课本而挨他的打,就用那个月一半的饭费补买了一本,并同管伙食的人说好,我只吃早晚两顿。大家吃午饭时,我在篮球场上投篮。 那个中午,贾老师吃得很快,老早走出饭厅。瞧见我在投篮,就问我为什么不去吃饭。刚巧过来一个同学,向他泄了底。老师马上替我补上半个月的饭费——记得是一块五毛钱,非要我吃足三顿饭。 教外的老师没有权势,没有后台,他们凭的不是教籍,而是真才实学。 相形之下,教内的则不然。他们都老早就领了洗,有的甚至是几代的教徒——其中有一位还专喜谈说庚子年间他们一家人怎样为教会受过难。这样,他们就成为洋人之下、同胞之上的实权人物。 这些人,《圣经》背得滚瓜烂熟,三句话不离“耶和华”、“主耶稣”。满口都是福音,可成天想的,盘算的,张罗的,都是他们本人以及家族的利益和特权。 就举那位绰号“马猴”的斋务长为例。他掌握着他宿舍的大权。北楼共五层,而冬天的气管子只暖到二层,三层就没有多少温意了。我们管五层楼叫“冰窖”。他把那些不断孝敬他的富家子弟统统分在一、二层,而只有一床破棉絮可盖的我,一向分到五层。幸而好几个同学非常仗义。冬夜,他们纷纷把厚大衣堆到我的床上。 “马猴”除了当斋务长,还兼着一宗营生:贩卖哈巴狗。听说他经常不断地把它们送到天津去办出口。他最欢迎抱给他一两窝狗仔。对于搜集狗种,他诚然是无孔不入,甚至问过我能否给他弄到一两只。可惜我只跟一些上不了台盘的野狗打交道。我非但未能用狗种博得他的好感,还组织“少年互助团”,抨击他办事不公。 当时不作兴男女合校,也禁止学生同异性有任何往来。一次,我们班一个同学在运动会上遇见邻校的一位女生,就给她写了封信。那封信却被学校当局扣下拆看了。于是,教务长就在朝会上把那个写信的学生叫到前面,将他的长袍下襟撩起来,蒙上他的脸,说他“干下这等事,没脸见人了”。 邻校那位女生压根儿没接到信,按说是无辜的。然而那里的训育主任竟用牙刷刷她的喉咙,一连刷了三天。 《圣经》里管假冒伪善者叫作“法利赛人”,他们是耶稣所深恶痛绝的。当时校内传出个别当权派(他们都是有家室的)的桃色新闻,恰好为法利赛人作了注解。后来甚至还风闻他们去了八大胡同。 我真正认清那些法利赛人的实质,是在我被捕入狱这件生死攸关的事上。 我事先就听说过“锣锤子”(学生们为校方中国人中的第一把手起的绰号)同当时的侦缉队长拜过把兄弟。真巧,两个便衣从学校押送我去报房胡同侦缉队时,在电车上给我一位亲戚撞见了。他赶忙去告知四堂嫂。安娜立即去找洋校长,请他出面营救(这些,我当然都是事后才知道的)。 在这个问题上,校方展开了争论。“锣锤子”和“马猴”坚决主张“教训教训”我,不去营救,倒是洋校长,可能由于安娜的恳求,非要营救我不可。这里,法利赛人中的一个对洋校长挑拨说:“我们检查过这个小子的日记了。您知道他在日记里怎样骂您吗?”洋校长回答说,不管他骂过我什么,我还是要营救他。 升入高二时,我的工读方式由织地毯或送羊奶改为在教务处成天同蜡版和油墨滚子打交道了。有一天,“锣锤子”神情异常和气地走进来,先问寒问暖一番。他接着谈起自己留学美国时也做过工,暑假还在汽车厂里干过。我听话听音,慢慢摸出他的来意。他希望我不要跟学校当局作对。他暗示,如果我的“品行功课都好,毕业后可以由学校保送到齐鲁大学”。弦外之音是:那以后自然就鹏程万里了。 我没吱声,可我听出他是硬的不成,又来软的了——试图收买我。 移年北伐军进了北平城,我被解除了软禁。五卅惨案后,中学就纷纷成立了学生会,可是教会学校里只有由校方操纵的基督教青年会。1928年秋天开学时,我们这些学生也闹着要成立学生会,以取代宗教性质的青年会。大家推选我为主席,我也同意了。 这下可惹怒了校内几位“长”字号的。他们伺机要把我这颗钉子拔掉。 当时,教会学校看到中国民族主义情绪高涨,就变通了一番:掌握实权的仍是洋人,但改称“校务长”,这样,“锣锤子”名义上就成为校长了。他打定主意在我身上施展一下校长的威风,杀一以儆百。 那年圣诞节前夕(十二月二十四日),校长为了讨好洋校务长,就组织我们这些住宿生午夜到我称为“绿洲”的大院子里,冒着严寒唱《圣诞曲》。那晚朔风凛冽,我们在校务长那灰色小楼前站成一排,在校长的指挥下,哆哆嗦嗦地唱了起来。唱完一首又一首,一直唱到小楼窗口有了灯光,洋校务长站在阳台中朝我们说了声“Merry Christmas”,大家才回到宿舍。 四十年代在英国,我才晓得西方确有此习俗。然而当时我却十分气愤。第二天我就给已转学海甸的越南华侨朋友越澄写了封长信,详细描述了这一可耻事件。我把贴好邮票的信放在门房窗台上,以便邮差取走。 为了学生会事,“锣锤子”正在伺机整我。他竟然私拆了这封信,并把我叫到校长室,宣布给予我开除处分。我就在那样不知当晚该睡在哪里的情形下,卷了铺盖。 美国罗宾逊教授不了解,既然教会使我这个穷孩子受到了教育,我为什么还会忘恩负义地反教。除了《皈依》中雅各军官,我反对的始终是那些压迫我,陷害我,收买不成,又借故剥夺我受教育机会的法利赛人。 最初,我只是从个人遭际,以及由于遇到了几个直接影响自己的生活的法利赛人,而对基督教持有反感。1925年发生在上海南京路上的血腥惨案,使我跳出个人恩怨,开始从历史和政治角度看待基督教。小说《昙》多少勾勒出我少年时代的这种心境。 作为工读生,我当时的处境确实有点像小说中的启昌。由于是穷孩子,免收学费之外还能挣到点饭钱,我就不能像旁的学生那样对帝国主义暴行作出应有的反应。然而我的愤怒并没因自己的经济处境而弱于旁的孩子。我强烈地意识到自己是人,而且是个中国人。我对暴行有公开抗议的权利。 尽管枪杀工人顾正红的是日本厂主,可是英国租界当局却悍然压制学生游行。于是,开了枪。同样,虽然上海南京路的枪是英国人开的。而我所在的学校是美国教会办的,可是美国牧师也完全站到英国人的立场上,禁止游行。我从未听到美国牧师为了南京路上的流血事件而斥责过英国一句,尽管那彻头彻尾地违背了《圣经》里所宣扬的爱。 1926年在北新书局当学徒时,我进而读了一些政治小册子。我仿佛一读就懂了:西方国家依靠更坚利的枪炮,掐着中国人的脖子,要他们除了割地、赔款、承认“治外法权”之外,还得让外国人在中国享有“传教自由”。不管是《南京条约》还是《望厦条约》都是这么订的。这样,我就从历史上认清基督教是紧跟在炮舰后面进来的。 银铃、雪橇,爱的福音都美得很,然而这些美好事物的后盾却是不光彩的。 1939年我去英国后,眼界开阔了,从而对宗教问题也重新思考过。 我认识到教会对老一辈英国人的生活是密切相关的。它曾具有过重要的社会职能。娃娃出生后,要抱到教堂去领洗,既登记出生年月,又举行命名典礼。成年后举行婚礼,也是在教堂由牧师主持。死后葬在教堂墓园里。教区所起的作用,要比我们的居民委员会大得多,齐全得多。在英国内地旅游,无论是城镇还是乡村,大小总有座教堂。这是因为教堂曾经是英国人世俗和精神生活的归宿。 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教会这些职能正在逐渐消失。旅英七载,我只参加过一次在教堂里举行的婚礼。正如在中国,新娘难得再坐花轿一样。 在剑桥,我那家学院的教堂是很有名气的。有些外国旅游者来到这座大学城,首先要瞻仰的就是王家学院教堂。学院分配给我的那间书房,正对着教堂。来看我的英国同学,个个都羡慕之至。我也跟着进教堂参加过礼拜。一回,我问起他们进堂是为了崇拜上帝吗?有的说是为了倾听教堂那座管风琴奏出的古典音乐,有的陶醉在童音唱诗班那清脆圆润的歌喉里。也有失恋者,想从那肃穆的气氛获得慰藉。这些人当然都是英国上层社会的大知识分子。我也结识了几位虔诚的教徒。星期日他们必进教堂去作礼拜,每餐都诵祷文。然而这样的人毕竟是少数。 这绝不是说,宗教在英国社会中完全失去了地位。坎特伯雷大主教的显赫仍仅次于首相,乡镇一名英国圣公会牧师依然是可敬的人物。然而宗教在英国社会生活中已不处于主宰地位。我也始终没遇到有人下跪向上帝请示的事。 我是在张伯伦刚对德宣战之后抵英的。那时,四十以下的男人一般都入了伍,女的也大多参加各种配合战争的组织,如农业或救护。到伦敦大学东方学院来学中文或梵文的,寥若晨星。学院为了不让我白吃饭,就安排我去学院图书馆帮忙。这样,在纳粹大轰炸期间,我有机会自由徜徉书海中。 我饱览群书,其中包括以基督教在中国传播情况为主题的。 在回忆录《未带地图的旅人》中,我提及曾在公谊会信徒、社会改革家玛芝瑞·弗莱女士家中读到过她的先祖在英国议会中所作反对鸦片战争的发言。在东方学院的图书馆里,我也特别注意鸦片战争前后,英美舆论界——尤其是传教士的态度。那真使我大吃一惊。 鸦片战争爆发前,也曾有一位名叫威廉斯的传教士承认林则徐禁烟做得对,然而这种正义主张立即为教内一片战争叫嚣声所淹没。当英国政府举棋不定时,有的传教士甚至质问:“英国国徽上所绘的狮子实际上却在当着兔子的日子何时结束?”以至那位孤掌难鸣的威廉斯后来也赞成“教训”中国一顿了。 我原以为在炮舰政策问题上,传教士不过是乐得“坐享其成”,是居于既不赞成也不反对的消极地位。可是我读到的却不然。在鸦片战争开始之前,在华传教士们(其中包括一些女的)曾催促英国政府早日动手,他(她)们认为惟其如此才能“为福音在中国打开缺口”。一个在广州的传教士竟扬言:“上帝将使用强大的武器为天国开辟道路。”教会的一份内部通告里写道:“动用武器乃权宜之计。只有这样使混乱变为有秩序,使恶变成善。……上帝的使者暂时只能穿上戎装,用子弹来传福音。”某个美国传教士则主张美国炮舰也应参加,甚至建议美军占领台湾,把它当作美国的香港。七十年代末期我为出版局审读外文书籍,在北京图书馆借阅美国汉学家费正清教授所编《美国及中国传教事业》一书,系哈佛大学出版社1974年版(John Fairbank:Missionary EnterPrise in China and Americ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4)。其中也援引了不少传教士的这类骇人听闻的叫嚣。 中国战败,中英进行谈判时,传教士不但为英方担任了口译和笔译,并对条文参加了意见。首先,当然是把“传教自由”列为重要条款,其中还包括教会租用并买卖土地权。 在题名《掠夺的伦理》的一文中,作者(一位传教士)吉尔博特·里德竟认为“象八国联军在中国的掠夺,是胜利者应得的战利品”。接着又说:“掠夺为白人之特权,英军禁止印度士兵掠夺。” 有位西方传教士甚至认为中日甲午战争也是“上帝派遣异教的日本在异教的中国建立和平之君。”庚子年间德军在保定大肆杀戮时,一个名叫亨利·波特尔的传教士喝彩说:“杀得好!他们是上帝的代理人……为了公正,就得把保定夷平。教训中国人的办法只有杀、烧和掠夺。这是代天行事。”在传教士马丁的帐本上,中国反教者每杀死一个女传教士,就应杀五百名中国妇女;每杀死一个男传教士,就应杀一千名中国男人;每杀死一个传教士的孩子,就得杀一百个中国儿童,才能相抵。主张这么成百倍地进行复仇者,职业上却是个传教士,满口宣传这样的福音:“当你的敌人打你的左脸,就把右脸也给他打。” 十九世纪英美传教士的嚣张,使得马克·吐温愤愤不平。他忍无可忍,在《北美评论》上发表了《给在黑暗中的人》(1901),抨击帝国主义及其工具传教士,并颂扬中国义和团运动。接着又发表《为芬斯顿将军辩护》(1902),批判美国镇压菲律宾民族独立运动。传教士反击之后,他又发表了一篇《答批评我的传教士》。 旅居英国时,我还参加了“理性读书会”。只要交上几英镑,每月就能收到一本揭露种种迷信或谬论的出版物。我记得有一次寄来了一本题名《一名中国人向基督教国家的呼吁》的书,署名林某某(名字已记不清了)。以后才知道,原来是曾经担任博仪的英语老师、回英国后又在伦敦大学东方学院任教的庄士敦。这里,作者假借一个中国人的身分,揭露了西方传教士(尤其是内地的)以及他们的华人爪牙由霸民田直到掠夺凶杀的种种暴行。那时,干完坏事只消往教堂里一跑,就受到领事裁判权的庇护了。作者显然是要说明,义和团的出现是有其原因的。 这本书我一直保存到五十年代,随后同其他有关宗教的书,一道送给当时主管宗教事务的老友徐盈了。 当然还应提到一本更早的书,即三十年代驻沪的一位名叫密勒的外交官所写的《上海——冒险家的乐园》。全书揭露的无不是令中外人士大为惊愕的怪事。其中说,上海法租界三分之二的地产属于徐家汇天主教堂,他们还控制全市一种吃角子(镍币)的赌博机。 罗宾逊教授称我作“反基督教作家”。我写此文就是要向他说明:我反的不是基督教本身,而是历史上这些在十字架的阴影下发生的不愉快的事。在我写那些小说时,中国的教会还未“三自化”。即便今天,我也仍希望在地球上一些偏僻的角落里,基督教不再凭藉政治特权来传播。尤其希望遇到发生反人民大众的暴行时,基督教徒不要助桀为虐,而能旗帜鲜明地站到正义一边。 一九九○年十一月 ------------------ 小草扫校||中国读书网独家推出||//gd.cnread.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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