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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我恐怕还没向读者仔细介绍过我这位同学吧。
  在大学里,他给我当了3年的下铺,后来由于他的结交过多,使我们寝室几乎成为全校那帮文学爱好者的沙龙,他终于被我们集体赶了出去。
  据我所知,在读大学短短的四年时间里,他的失恋次数几乎不亚于他写的诗的首数。
  我记忆中,我这位多情的下铺有一半时间都睡在床上死人一样发呆,偶尔摇着头说一句“痛苦呀痛苦”,然后接着发呆。
  在寝室里,他从来没叠过被子,从来没做过清洁,从来没打过开水。但是,这并不妨碍他叫苦连天。
  由于苦楚太深,他写的爱情诗,简直惹疯了一群女同学。她们都管他叫中国的叶赛宁,老天,那个忧郁的早夭的俄罗期抒情天才。
  王承铭自己也许不认为自己是天才,他总是在做梦的时候写诗,醒来后,把还能记住的句子写下来。其他的诗人就会连连叹服:唉,怎么能写得这么好,怎么能写得这么好。
  当然,也有一些女同学仍旧叫他疯子。
  王承铭看起来,这两群女同学看起来就像是来自两个不同的阵营。
  其实才不是这么一回事呢,她们成天在一起嗡嗡嗡嗡地聊天,嘻嘻哈哈地追逐,完全打成了一片。
  这又让我们这些旁观者很迷惑。仔细一研究,我们发现,还是有一个规律的,比如成天围着他转的女孩都不大漂亮,而对他最不屑一顾的,却是班花系花之类,她们看起来只对那帮校足球队的小子着迷。
  发现这一点使我们乐不可支。
  有一天晚上,我们把这一研究点心得告诉了王承铭,他立即感到受了伤害。
  他继而写了首诗,里面写道:小小的伤害,一个接一个穿过走廓,进了我的房间。
  他曾向我解释说,这些围着他的“丑女”,如果增加了一个,只不过意味着,对他的伤害又增加了一分。
  问题在于,当王承铭觉悟到这一点后,他的诗歌明显地多了一些忧郁的成分,这使得不喜欢他的女孩更加嗤之以鼻,而喜欢他的女孩,也就来得更勤,越来越多地把他称为“纯情疯子。”
  我们寝室,一个放了4副上下床,住了7个人。王承铭的床在最里面。
  女生们穿流不息地进入寝室,开始令我们这帮室友很兴奋,我们经历了惊奇、慌乱、紧张、渐渐放松、麻木这几个阶段。后来,我们受不了了,感到自己的生活正在被不断地参观,而我们不过是王承铭的配角,只有在王承铭不在的时候,女生们才和我们聊上几句,但我们在最热的时候也不得不穿得规规矩矩,不能像其他寝室的男同学那样,光着上身,只穿条短裤,凉凉快快地看书,当我们为了应付考试,不得不背一大堆人名和年代的时候,王承铭却和一帮女生瞎扯什么性压抑和自杀,这叫人如何背得下去。
  于是有的男生干脆背上书包到教室或图书馆里去。这也并非全是坏事,在寝室里,就算做作业看书再认真,也总会走神,去吹吹世界杯女排大赛之类。而在教室或图书馆精力就要集中得多。而且,后来,其中的一个男生在图书馆还认识了一个挺漂亮的杭州藉女同学,最后发展成恋人关系。当然,这是意外的收获,不能直接算在从寝室里撤退的优点中。
  毕业好几年了,王承铭一直好象在风雨飘荡中。其时,正风行不顾一切下海南,他干脆抛弃了公职,打了个简单的包裹,兴冲冲混在人潮中,挤上火车向海南跑,想到那边去求发展。
  走之前,他给我来了个电话,说先到那边打好基础,再接我们去。
  我说:“我看你恐怕还得等我们接你回来。”
  果然,他在海南没有找到一个满意的工作,那时,海南街上奔涌着的,全是他这样来找工作的人,他在一家农场干过几天,觉得比过去的工厂还苦,就放弃了,又在海口、三亚的街边卖了几天报纸,和几个女孩子一起开过几天钣馆。终于,在泡了几个月后,带着一身开始破口的衣裳和满腹的茫然回到了我们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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