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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书叹息


  我是读书人。我的职业要我读书,我的业余工作也要我读书。我的读书,虽然是被动的,但被动惯了,也会有主动因素。书看多了,对于书的情况,无论形式或内容,心目中已有个谱。过去,我每次拿到一本书,翻翻前面几页,看看目录,再略为看几页最后面的文字,这本书的情况,就约摸可知。因为写作一本书,编辑一本书,印刷一本书,都有传统,都有规格。符合这些传统和规格的书,除了文字内容的思想性和知识性尚不可知以外,作为一本书,一件文化工业的产品,文化商业的货品,都没有问题了。
  但是,最近四五年来,我看到过不少书,似乎已失去了作为一本书的传统和规格。这就常常使我望书兴叹。本来,写书的人,编书的人,印刷、装订书的人,这三种人,都是“做书的人”(bookmaker)。做书也是一项文化艺术。如今,这种艺术似乎也在衰退。
  现在,我要为书叹息,也有为书呼吁之意。
  先说一般的书。我觉得,最大一个缺点,是在一本书的正文中,找不到书名。一本书,如果丢失了封面、里封面和版权页,就不能在别的地方找到书名及其作者名了。但这一情况是解放以后就有了,并不是最近几年出现的。我有几本苏联小说的译本,给红卫兵抄去后,发还时已失去了前后七八页,我至今记不起书名是什么。解放前出版的书,每页都有书名。直行排的在书口,横行排的在书眉。短篇小说集则每页上都有篇目。这样,就使读者方便得多。
  近来,连里封面也没有了。印刷讲究的书,封面之内,有一张扉页,或称飞页,印着图案。这一张二页,原本是硬面洋装本书中用的,是为了制本的方便。现在平装本书中也采用了,作为装饰品,也不坏。但是,我发现,有些书,就利用这一页,印成里封面,而省去了正文前的一页至关重要的里封面。这样,这本书就不伦不类,不合规格了。
  目录页,也是一本书的重要成分。有许多篇或许多章节的作品,固然都有目录页,但一整本长篇小说或专题论著,现在却往往没有目录页。其实,每章每节,即使没有题目,也应当有一页目录,使读者便于检得某一章的起讫页码。
  目录与序文的地位,现在也显得很乱。有些书中,里封面之后,先是序文。序文之后,是目录。目录后,才是正文。有些书,则目录在前,序文在后。这样的次序,都可以。不过序文在目录前的,目录中还应当列入序文题目及作者名。有些书,序文在目录前,而目录中没有序文题目,这就不合规格了。序文和正文的页码应当分开。序文的页码应当自为起讫,不应当和正文连属。有一本书,序文的页码是一,正文第一章的页码也是一。这就使我糊涂了。查查这篇序文,共有八页。那么,按照规格,序文的页码应当是一——八或换一种字体,例如Ⅰ—Ⅷ。多数外国书都是这么办的。
  封面是一本书的仪表,它必须具备的条件,首先是书名及作者名,其次是出版单位。如果是一套丛书,或说一个系列中的一本,还应当用封面图案或其他标帜来表明。我常常看到有些书,书名的字很大,有些是草书,有些是很难看的书法,但都是名人题签。封面上只见写书名的人的名字,还有一颗朱红大印。而本书作者的大名,却用小字印在边角上。
  有许多书,封面上还给书名印上国语罗马字拼音,帮助读者能正确读出书名。不过我不理解,为什么正文底下不注拼音字母呢?难道这本书的买主不认得书名而能看懂全书正文吗?
  书脊的重要,仅次于封面。当你到书店里去访书,或向自己书架上取书的时候,你会知道,书脊比封面更重要。走进书店,看看有什么可买的书,玻璃柜子里平放着的是少数几本新出的书,你可以看到封面上印的彩色版裸女或半裸女画像或照片。其他绝大多数书都直立在书架上,你只能看到书脊而不是封面。你站在柜子外面,隔着一个柜子,还要加上书柜与书架之间的距离,你要看清一整排书脊上印的书名,许多人需要带一个望远镜。这时候,书脊如果是白纸黑字,你还比较容易看清楚。如果书脊是黑地红字或绿字,你就无法看清书名。一本二三百页的书,书脊上的书名尽可用二号字印,可是有许多书,虽然很厚,书脊上的书名却用四号字印,使你更无法看清。
  以上是一般出版物的缺点,往往使我叹息。但这还是属于书的外形,有些缺点,还不至于影响我的使用。近年来,我阅读或使用得最多的是古典文学书。有古书新印本,有古书研究著作,还有古典文学赏析辞典。我国的古书,浩如烟海。有些书,解放以来,没有重印过,例如《四部丛刊》、《丛书集成》中的许多书,还有不少书,从来不曾有过铅字排印本,现在尤其应当重印,否则现存的少数木版原本,恐怕要不了几年,就会全部亡失。全国各地的古籍出版社,已在注意到这一情况,每家都重印了一些久已失传的古书。这是功德事,应当赞扬。不过,这些书中,也往往有美中不足之处。古人刻书,最重视版本源流。读者从这个刻本的各篇序跋中,可以了解这部古书的源流变易。现在有些新的重印本,删掉了历代编刻者的题跋,换上了新的序言或“出版说明”,也不交代版本源流,这就使做研究工作者感到不方便。有极少数重印的古书,把正文全部改编,而仍用原来的书名,这样处理,更不妥善。我以为重印古人著作,有两个不同的目的:一、为保存文献资料。做这个工作,就应当照原本印,不删、不增、不改。二、为供应一般读者阅读。做这个工作,不妨大幅度改编原书。例如《东坡七集》,可以打通改编,但仍需要一个原本。近来有几家出版社,用原书影印的办法来做保存文献资料的工作,我以为是最适当的。
  排印古书,要加标点,这又是一个问题。从一九三○年以来,所有的古书排印本,没有标点错误的,恐怕一部也没有。标点错误最多的是引号。古人著书,引用前人的话,往往但凭记忆,很少照原文抄录。引文之下,往往接上自己的话。因此,引文经不起核对,下半个引号不容易落笔。我标点古书,特别是宋元明人的杂著,下半个引号常常不知应当放在哪里。因此,我想建议,标点古书,只要断句,而不用引号。
  文史哲方面的学术研究著作,必须附一个“引用书目”或“参考书目”,交代你的研究过程中涉猎到的范围,对你自己的研究成果负责。外国学者的著作,都有这种附录。而中国出版的学术研究专著,大多没有这种目录。这可以说是没有养成这种优良传统。
  最后,还得提出学术研究著作中的剽窃现象。一个态度严肃的学者,在他的著作中,一定会明确地提出他自己的新观点,新理论。这种新观点,新理论,必须是未经人道的。我看过几种文史研究著作,作者很自负地提出了他的新观点,但我知道他的观点早已有人讲过了。有一位历史教授,在一次学术讨论会上,发表了他对古史研究的一项新的成果。他自己的文章还没有发表,他的研究成果已被一位青年学者写入自己的书中,作为他的创获了。那位历史教授忿怒之余,打印了几十份控诉书,向史学界散发,表示抗议和检举,但无补于事。学术乃天下之公器,你能得出这个成果,难道我就不能得出这个成果吗?科学技术,有发明奖,有专利权,惟独文史哲都是纸上空文,新观点,新理论,没有保障,任何人都可以据为己有。这一类情况,近来不少,惟一的办法,只有端正学术风气,希望新一代的学者,重视自己的工作和名誉,不要掠人之美。
  外国文学的译本,近年来也看过一二十本,不过看完的很少。因为一遇到该叹息的地方,就放下了。有很多译本是集体翻译的。一本二十万字的小说或文艺理论,有多到六名译者的。非但译文语言水平有或大或小的差距,有几本书中连译名也没有统一。有些译文,上下文语气不接,猜也猜不出来。不知是漏排了一二句呢,还是译者因不懂而跳过。
  大多数译本都不交代原书的书名和作者名的原文。译者或编者大约以为读者都不识外文,所以无此必要。其实这是介绍外国文学的一大缺点。如果让读者知原书的书名原文,就对读者学习外国文学有帮助。其次是给图书编目人员以方便,让他可以在每一个译本书名下注出原书名,使利用这个资料的研究工作者知道某一种外国作品已有多少译本。
  书是社会文化教育工具,不要以为译一本小说,目的仅仅是供应一本小说。这一意义,似乎出版社的编辑同志都没有注意。
  《书林》和《读书》是目前南北两本关于书的刊物,它们的内容似乎都以书评为主,而且又似乎以好评为主,有些像是出版社的广告刊物。《书林》编者敦促我写稿,我既不想为任何佳著捧场,也不敢写出纠谬正误的文章,得罪了人。只好实事求是,谈谈我近来读书的观感。一口气写了三千字,爽爽快快的发泄了一下。这里所谈到的,有些是“做书”的技术问题,有些是出版事业的风纪问题,我虔诚希望著书的,译书的,和“做书”的同志们,能采纳我的刍荛之议。
            一九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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