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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又梦见了,梦见了那老太太。而且,这回我看清了,那老太太就是我的姥姥。她手里拿着那小石虎,对我微笑又叹气。她说:“芳芳,该把它给你最心爱的人。”她的声音飘荡在空中,带着呼呼的风响:“等着吧,上天不会亏待人。人世间总会有幸福。”她要走了,又转身对我慢慢说:“别学我。我一辈子守着心里的人,服侍着身边的人,一个又一个,一辈子为别人活……。”
  我想叫住她,她走了,一下子飘进云彩里。
  我睁开眼,知道我睡在床上。暖烘烘的春天的太阳照着我。什么地方传来优美的音乐,我知道那是一首充满柔情的乐曲:《当爱尔兰人的眼睛充满笑意的时候》。我的眼睛呢?这几个月却总是充满了苦涩。眼泪为什么又成又涩?因为痛苦是涩的。人离不开盐,盐是生命最基本的要素,正如痛苦是人生的基本要素。所以,眼泪便是痛苦的盐。这是一个诗人,何晨光的同学田波告诉我的。说的时候,他像一位教授宣布生活的哲理。我听了一点不觉深奥。这不过是一串不太巧妙的比喻。眼泪为什么是咸涩的,人生为什么有痛苦,还是没有一个精确的回答。我说我不喜欢这种模模糊糊的答案,田波说我没有诗意。何晨光拿小眼儿一百个瞧不上地瞥了我一下儿。我不在乎。人生之所以有痛苦,是因为人生有追求。没有追求便没有幻灭,没有幻灭和不足,也就没有痛苦。眼泪是咸的,是生理学问题。这里只有科学而没有诗。
  何晨光走了,田波也不再来。在他们眼中,一个原女扫路工现饭店服务员与诗与哲学都挂不上钩。所以他们像扔一件旧衣服一样,把我扔到他们眼不见心不烦的地方。
  可我不是旧衣服。他们不比我们更伟大。他们自己觉着自己高人一等,那只是他们自己的想法,与事实无关。我是一个知道自己分量的女人。
  我现在觉得自己正随着春天复苏。阳光照得我身上暖心里也热。一股让我去活跃去奔跑去笑去按着自己意愿生活的冲动,正在我血管里流,流到我的每个手指上,每个细胞里。
  我不老,真的。一个三十六岁的女人,可以说正如花似玉。重要的是我的心不能老。生活本来就不轻松,干嘛还自寻烦恼?我应当有希望,我应当相信什么。我信上帝。我的上帝可不是宗教里说的那位,而是在看不见摸不着的地方存在着的主宰一切东西的东西,你说规律也行。我相信有这个。不然,男人为什么是男人,女人为什么是女人?花为什么是花,草为什么是草?人为什么会长大、会痛苦、会欢笑?万物为什么各有各的特性?只是人生的规律潜藏在更深更黑的地方让人不好捕捉。我假如连这也不信,我一定会自杀,准是这样。
  今天我可以休息。我可以什么也不做,就这么懒洋洋地躺在床上,让太阳照着我。我可以呆一会儿就挪动一下身子,老让自己躺在阳光里。我可以这么一上午在床上追逐阳光。这是一种乐趣,一种难以得到的乐趣。让身子陷在软绵绵的疲乏里,脑子陷入没有准稿子的下意识无意识状态,可意识还跟十字路口的车一样,东西南北地跑,又搅成一团。什么都有,什么都没有。
  这几年里,我只有今天这么自在。西山卧佛寺里有块匾叫“得大自在”。什么是“大自在”?那必定是佛像所说的无欲无为的境地。人无欲,也就无苦恼。但这根本办不到。弥勒佛总在笑,说是“笑天下一切可笑之事”。仿佛他阁下是最无欲望最参透万物、视一切人都是可笑蠢人的伟大的人。可是,没欲望的人应当连笑的欲望也没有,无知无觉那才彻底。笑话一切人,一切事,正好说明他自以为比谁都高明。弥勒佛是自高自大、自我膨胀到极点的人物,弥勒佛是阿Q的祖宗。我不喜欢他。我总觉着今天一些文人,比方何晨光和他的哲人诗人朋友挺有些弥勒佛气。他们总是嘴角上挂着莫测高深的微笑,一百个看不起别人。他们应该蹲在弥勒佛边上,受人冷落。愿意跪拜他们的,就去跪拜,我看那种人多不了。
  我不想得“大自在”。有小自在就可以。昨天李经理通知我,要我去旅游学院饭店经营管理训练班去学习几个月,而且即时交割,当天就把工作交待了。今天我休息,明天我休息,后天去报到。我又上学了,我又要在人生的阶梯上再迈进一小步。而这是我用辛劳、用汗水换得的。我当然自在。我也感谢给我这小自在的领导者和伙伴。人的自在总是和别人相关。人在人群里活着。人要是只跟自己作伴儿,从生到死,那他是非人,假人,生物人,或说“伪人”。哈哈,我竟然也玩起哲学来了——谁知道我这叫不叫哲学。
  陈美蒂是哲学家,起码她在研究哲学。她是新派儿,她给我寄来一封信,写得挺尊重我,又挺有自尊。
  “尊敬的赵芳同志,”她这么写道:“我以诚挚的心情向您致意。四月十七日下午五时,我在燕翔饭店餐厅恭候,希望同您作一次倾心的交谈。望您拨冗莅临。您的妹妹陈美蒂。”
  看了这信,我简直有点儿喜欢她。两个当代青年,有什么话不能当面谈谈呢?可是先别套近乎,姐妹相称,未免也太早了点儿。可她的心情我能理解。
  超男看了这信,小嘴一咧:“酸劲”,她说,“别理她,干着她。”
  她正洗衣裳,甩甩手上的肥皂泡,说,“要不咱俩一块儿去,说岔了,我就骂她,我知道你张不开嘴。”
  “干嘛呀?人家恭敬有礼,咱也得文质彬彬。”我说,“两国打仗,公文来往还互致敬意呢。”
  “别去,赵姐,去了你说不过她。”她又说。“抢了人家的男人,她倒好像有理了,还跟人家叫横儿,什么东西。”
  到了四月十七日,我穿了件淡紫色的西装上衣,米色的衬衣,还系了一条纱巾。花格呢的紧身裙穿在我身上,也使我风姿绰约。一件淡蓝色的风衣套在我身上,再配上我蓬松的黑发,我相信我还具有相当的魅力。我不施脂粉,因为我相信自己还不老,还有青春的气息。
  “你老先生还真去吗?”超男两只大眼快瞪出眼眶之外:“干嘛给她长脸?不去就不去。”
  “不去?”我笑着,“不去不是让人瞧不起吗?不是让人瞧着像小市民吗?嗯?你说呢?”
  “那,也得换身衣裳。穿上高领细毛衣,一条紧箍大腿的牛仔裤,也让她瞧瞧咱身上这线条儿。眼馋去吧。”她扒住我肩头对我说:“她没你漂亮。”
  我在穿衣上也主张自然大方,绝对不奔时髦。穿上不合体的新潮时装,就跟拿着劲儿写云遮雾罩的小说一样,让人瞧着倒觉得没学问。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比自然二字更顺乎天理人情?不然,宇宙万物怎么用“自然”二字加以概括,而不说是蒙娜里莎、维多利亚、蓓蓓蕾蕾呜哩哇啦?“自然”,弄明白这俩字比什么都厉害。
  我穿着朴素自然的衣裙,自自然然地奔往燕翔饭店,自然地跟陈美蒂握手寒暄,自然地坐在她对面儿,用自然的目光瞧她。瞧,她倒不自然了。两只白如玉的纤纤手指头,使劲揉搓白色的餐巾。倒霉的餐巾。
  她的确不难看,甚至可以说蛮漂亮,黑框金托金腿眼镜架在她雪白的周正的鼻子上,内里还有一股风韵,足可以打动何晨光这样的半大老头儿。她的额头,我细细地瞅了瞅,的确不够应当有的高度,稍稍地平了一点儿。可是几绺微微带卷的刘海,恰到好处地耷拉在哪儿,给她脸上的曲线找了齐儿。超男这丫头看得还挺仔细呢。
  她老是不说话,只是一会儿抬起眼来看看我,飞快地一笑,又低下头看酒杯,审查菜碟子,好像在菜里找苍蝇。
  我只是看着她。是她找我的,我没理由先说话。
  我忘了这么呆了多久。餐厅里好听的音乐在头上轻轻飘着。不响、不弱,不打扰人的说话,不让人心烦,能让安静中透出热烈,能让杂乱显得宁静。好的饭店理应老是有这种柔和的背景音乐,日夜不停地响着,似有若无,似无若有。我们饭店也应当这样。
  “嗯……”好像从遥远的地方响起一个声音,我立时醒过劲儿来,知道是陈美蒂在说话,我连忙用眼睛盯住她。
  “我称呼您阿姐,好像不太合适,是吗?”她的微带沙哑的嗓音挺好听。
  “称呼倒不重要,”我说,“您想和我说什么呢?”
  她长舒了一口气,说:“我们都是现代人,我相信是可以谈得通的。”
  我没回答,因为现代人之间要是打起来一点不比非现代人差劲。这我见过。
  “我想”,她又说,“我们谁都没有错。”
  “那么是谁错了呢?”我笑着说,“总不能说现在我们的关系挺正常吧?”
  “生活。”她说,“是生活错了。或者说是生活中的观念错了。我爱晨光,准确地说,是我现在爱何晨光,我知道他也爱我。相爱的人应当在一起,这是最正常的秩序。可是,麻烦的是……”
  “什么?”我紧盯着她。
  她不说话了。我知道她想说什么,她想说麻烦的是晨光有个妻子,这妻子就是我。她想说,我是他们的障碍。这是对我的污辱。我不说,等她说出来,我再好好儿地回答她,让她懂得绝不可以轻视她那个阶层以外的女人。
  她真机灵,她把话拐了个弯儿:“我知道,何晨光的今天与您的帮助、甚至奉献分不开。他也常常提起这些,他常常感到内疚。”
  “我们不谈他。”我打断她。
  “可我们不谈他,怎么会坐到这儿来呢?”她推推眼镜。这姑娘真机灵啊。
  “没有他,我们就不能在这儿交谈吗?”我反问她,她回答不出。我又说:“您以为我会生气,我会瞧不上您,我会跟您争一个男人吗?不会。您愿意怎么做就怎么做。也请您转告何晨光,他如果以为他的选择是对的,就该勇敢地再迈一步。现在这样,对两个女性都不尊重。我想离婚,请他考虑……。”
  “不不,我不代表他。”陈美蒂说;“我现在爱他,并不等于说一辈子爱他,只爱他。我还不想现在就嫁给他,假如他的离婚是为了和我……”
  我笑了:“这是你们的事,我不管。但我请你转告,我想同他离婚。我希望他同意,平平静静地、友好地分手,不要闹到上法院。至于他与您,我是局外人,不能插嘴。”
  她也笑了:“我可以转告。我原来想,您一定……”
  “什么?”
  “很生气的,会……”
  “大吵大嚷?”我瞥她一眼:“看来您还不够现代人的气派。我是我自己,我不想做任何人的附属品。”我端起酒杯,同她碰了一下,喝下去。
  何晨光傻小子要倒霉。陈美蒂不会一辈子爱他的。奇怪,真奇怪,在我们这个社会里,在目前的条件下,他们两个怎么会公然同居而人们不管呢?是的,“民不告官不究”。我这个当事人不告诉法院,法院是不会受理的。然而,何晨光他们的单位呢?是的,他们两人没有公然居住在一个屋顶下,各有各的单间宿舍。这也不过是一种形式。我们有时候是很重视形式的。形式上何晨光和陈美蒂不是夫妻不住在同一间房屋,而何晨光同我在形式上法律上是夫妻,可是实质却正好相反。然而法律与舆论都只看见了形式。
  我从燕翔饭店出来,心里有股说不出来的滋味。有悲苦、凄凉,也有愤懑和怨怅。这一切混杂在一起,竟变成了寂寞与孤独的感受。这些年来,我爱着他思念着他。可他已经死了埋在东北的林子里,再也不回来。我的心接受了何晨光,却又渐渐冷淡,只剩下义务和责任,以及为了社会的秩序而维持旧物的道义。为了这点儿道义责任,我奉献了我自己。难道我也应当像姥姥一样一生一世守着心里的、服侍着身边的,一个又一个?那我呢?我的幸福呢?何晨光也离我而去,连个预告也没有,就急忙忙地拉开了大幕。我这演员还没化妆,也没记住台词就登场了。他的这种自私、这种对我的轻视,让我愤懑。他让我不得不结交我没理由去结交的陈美蒂,没来由地让我们相互为敌,真可恶。而且我为何晨光服务了多年,他却敢公然甩开我,颇让我感到不平与凄凉。人之所以有不平的感觉是因为他付出了与所获得的同他人付出与获得的不相等。这点我学过。行为科学中的公平原理大概是:自己付出的与所获得的之比等于他人所付出的与所获得的之比。倘使不相等,便是不公平。我付出辛劳和身心,而收获的却是背叛与离弃。何晨光付出的是辛劳与心计,所获得是学位和两个女人。而社会却无意指责他。他还在新派人物中获得了勇敢冲破旧家庭的声誉。这公平吗?狗屁!
  我在大街上徘徊。汽车摩托自行车都无声地从我身边飞过。我听不见它们的声音,只有一个声音在心里响:“我不是姥姥,我是我自己。”街灯车灯霓虹灯在四周闪耀,我看不清它们,我心里还缺自己的灯。
  天,下起小雨。湿湿的、凉凉的,像蚕丝缠在我身上。我小时候养过蚕。让它们爬在用硬纸蒙住的碗口上。它们就扬起小脑袋,蠕动着透明的身子一趟又一趟沿着圆圆的硬纸把无尽的银丝吐在上面,直到吐出最后一点丝头,把自己变成蛹,老老实实地呆在它自己铺就的丝垫子上。姥姥教我用这丝铺墨盒。我可不愿当蚕,让人家给我安排个硬纸壳,我便一直乖乖地吐丝,“春蚕到死丝方尽”。我吐丝给别人装点门面。别人呢,也吐丝吗?他们吐痰!
  小雨淋湿了我的头发,肩膀,也把我的心紧紧地裹住。我在阴冷阴冷的湿气中回家。
  门反锁着。我敲了半天门,超男才开门了,她脸上通红,头发蓬乱,眼睛里是种我说不出来的光。我进屋一瞧,还有一个中等个儿挺帅气的男人。
  “这,这是孙建一。”超男说:“刚才,伯母把妮妮领到她姥那儿去了。我……”
  她前言不搭后语。我无心管她,便坐下,喝水。
  “哟,你怎么淋得精湿?”超男嚷嚷着,用毛巾给我擦头擦脸,等我终于抬起头来时,那男人,那个孙建一没了。这种人,算不得男子汉,偷偷溜了,算怎么一回事?……
  这会儿,我在暮春的阳光里躺在床上,混身酥软,像是跑完了很长很长的路,又洗了澡,觉得疲劳中有种舒适。这点儿舒适是拿辛苦拿操心换来的。我愿谁也别来打搅我。再过一天,我得重新开始又一轮战斗。
  突然,超男风风火火跑进来,跑进来就趴在床上,把脸埋到我的腿上,呜呜咽咽地哭。
  我用手揉搓着她的头发,懒懒地间:“又怎么了,你?”
  “赵姐,我,我怀孕了。”
  我一下子坐起来,扳起她的胖脸,使劲儿地瞧着她,瞧着她,不知为什么,我的舒适感一下子全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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