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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作家都有他写作的经验,但每人的经验也许不同,甚至一个作家自己前后经验便大有歧异之处,所以这件事颇值得一谈。我现在且把自己写作经验公开于次,希望能与一般文艺工作者的同志相印证。也许将来又会收得新鲜的经验,那时当再写一篇或几篇。 没有题目不能写文章,所以学生在课堂作文时,宁可由教师出题而不愿自己去寻觅。但出题确也是件苦事,这是每个国文老师都有同感之事,现不必细说。听说西洋某作家要写作而又想不出题目时,便随手翻开一部辞书字典之类的书,瞥见“金鱼”这个字便写篇“金鱼”,或关于金鱼什么的;瞥见“杨柳”这个字便写篇“杨柳”,或关于杨柳什么的。这办法虽颇有趣,但决非写作正当状态。辞书字典包括字汇甚多,难道你瞥见“腐尸”、“粪便”、“硫化铜”、“二氧化锰”也能写出文章来么?——当然我不说这类题目写不出好文章,像法国颓废派诗人波特莱尔便曾借“腐尸”这个可憎字眼,在诗界开出一朵艳绝古今的“恶之花”——再者这样作文与八股之赋得体何异,写文章如此之无诚意,我以为是写不出什么好东西来的。 我个人的写作乃或因为读书有所心得,或获得了一个新的人生经验,或于人事上有所感触,或某种思想酝酿胸中成熟,觉得非倾吐出来则于中不快,而后才能发生动笔的要求。所以我作文的习惯是:脑中先有某篇文字的大意,乃拟定一个题目,再由这题目各点发挥而为文章。你若问我究竟由文生题呢?还是由题生文呢?这就像问母鸡鸡蛋孰为后先一样难于回答。勉强作答,我不如说先有文章,后有题目吧。 题目拟定之后,就要将脑筋里空泛的思想化为写在纸上的文章了。这时候头绪之纷繁大有一部十七史不知从何处说起之概。为求思想有条理起见,我们应该拟定一个大纲,一条条写在另一张纸上,而后逐节加以抒写。这个大纲拟定后并非一成而不变,我们是随时可以修正它的。 相传作画口诀有“画鸟先画头,画人先画目”之说,有人以为写文章,也非从头写起不可。但据我个人的经验,这倒并非事实上所必需。一篇文章某一段结构简单,某一段结构复杂,某一段只须轻描淡写便可对付,某一段就非运用深湛精密的思想不可;或非用淋漓酣畅,沉博绝丽的笔墨来表现不可,并非自开篇至于终幅都是一样。我们开始写作时,思路总不大活泼,陡然将思想搁在盘根错节的环境中,想寻觅出路,一定要弄得昏头昏脑,撞跌一通,还是摸不出来。这时候作家的神情是很悲惨的,手里提着笔,眼睛望着辽远的云天,一小时,一小时的光阴飞逝了,纸上那几个字还是那几个字。勉强向下写吧,那支笔却拖泥带水,踅又踅不动,转又转不开。经验这样写作苦处的次数一多,他便会感觉写文章是很无意趣的事,而不想再写了,甚至有许多人,竟因此而放弃了他成为作家的机会。我以为思想也像筋肉一般,必须先行操练一下,而后才能使它尽量活动;好像比赛足球的健儿们,每在未开球之前,利用十余分钟的闲暇,奔跑跳跃,以便活动全身的血脉和筋骨。我写短篇文字是每每从头写的。写比较复杂的长文,如觉开头时文思不大灵敏,我就挑选那最容易的几段先写。写了二三段之后,笔锋渐觉灵活了,思绪渐觉集中了,平日从书本上得来那些瘀积胸中的知识,也渐觉融化可为我用了,再去写那难写的几段,自有“騞然而解,如土委地,提刀而立,为之躇踌满志”之乐。等到全文各段落都写完,再照原定秩序安排起来,一篇大文便算成功了。 一篇文章不是一次便可以写成功的。据我的经验,至少要写两次或三次。起草算是第一次,誊缮是第二次或第三次。我作文起草尚有相当的容易,因为想这无非是写给自己看的,好坏没有关系。到誊缮时,想到这是要公开于世人之前的,心里便不免感到若干拘束,而态度也慎重起来了。这一来情形便坏了:这一段太枝蔓,得将它删去,那几句话说得不够漂亮,得重新写过;时间不知费多少,纸张不知糟蹋多少,平均缮录的时间,比起草的时间要长一倍或两倍。我们踏勘地理,必须升到高处鸟瞰全局,而后这地点的形势,才能了然胸中,修改文章,也要全部誊清之后,才能着手。这一来情形更难堪了:一篇文章并不是全部需要修改的,那应当修改的地方,我们一面誊缮,一面也感到创作的乐趣,那不需要修改的地方,誊缮时简直令人厌倦之极,啊,这简直是一种苦工!一种刑罚!听说西洋作家每雇有书记或利用打字机,果然便利不少。可惜中文不能上打字机,而书记又不是我们穷酸教书匠所能雇得起的,只有拜托自己的手腕多受点辛苦而已。可是拜托的次数多了,手腕也会发烦,给你个相应不理,这时只有将文章暂行搁置,待兴趣恢复之际再写。“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想建筑宫室,必须有良佳的斧斤,要想写作文字,亦必须有顺手的笔墨。照我个人的经验,倔强的笔和粗劣的纸,很足妨碍文思顺利的发展。我替学生批改作文,他们所写潦草的字迹和不通的文理,固足使我不快;而他们所用黄黑粗糙的纸张,磨擦我的神经也颇为厉害。为这种文字改削润色每觉十分困难。文思是世间最为娇嫩的东西,受不得一点磨折;又好像是一位脾气很大,极难伺候的公主,她从你脑筋移到手腕,从手腕移到纸上,好远一段路程,也要你清宫除道,焚香散花,才肯姗姗临降;否则她就要同你大闹其别扭,任你左催右请,也不肯出来了。同公主执拗,是犯不着的,总是你吃亏的,还不如将顺她些算了吧。 写作的环境也不能不讲究,大约以安静为第一条件。孟浩然吟诗时,家人为驱去鸡犬,婴儿都寄别家,我们虽不必做到这个地步,但几个孩子在你面前吵闹,或隔壁劈劈拍拍的牌声,夹杂着一阵阵喧哗哄笑,也很可以赶走你的灵感。西洋作家有特别改造他的书斋而从事某种著作者,可怜的中国作家还谈不到这种福气,但书斋的布置也要雅洁些才好。我的条件很简单,只要合得“窗明几净,笔精墨良”八个字起码条件便够。但创作情感真正酝酿到白热化时,工具和环境之如何,便全不在乎了。古人有在饥寒困顿之中,吟出许多佳句者,有在囚拘之中,用炭枝在墙壁上写出一部戏剧者,便是一个例。 打就全部腹稿而后在纸上一挥而就,古人中不乏其例,像王粲、王勃便是。但我们只是些普通人,我们必须一面写,一面让文思发展。文章之在脑筋,好像矿物质之在地下,它虽然全部蕴藏在那里,你若不一铲子一铲子去发掘,它是不会自己发露于世上的。就说那最奇妙的灵感吧,它有时会在你不曾期待的状况下,教你吟成一首好诗,教你写出一篇妙文,教你悟彻一个真理。但你的脑筋若不常运用,所有脑中细胞组织都长了锈,或者发了霉,灵感也就会永远不来光顾你。灵感是一片飞走无定的彩云,它只肯在千顷澄波间投下它的影子。 古人云“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金圣叹也说文意只现成在你四周间,仅须“灵眼觑见,慧腕捉住”;冰心女士也曾说,“盈虚空都开着空清灵艳的花,只须慧心人采撷”,这三句话都具有同一的意义,也就是一般作家共同的经验。假如你的技巧练习到得心应手时,思想磨琢到遍体通明时,情感培养到炎炎如焚时,你若是个诗人,只将见满空间都是诗;你若是个文人,只将见满空间都是文章——真不啻江上之清风,山间之明月,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你假如想在幽默那一条路上发展,则落花都呈笑靥,鸟啼也带谐趣,大地到处生机洋溢;头上敌机的怒吼,不足威胁你无往而不自得的胸襟,物质的窘乏,生活的压迫,不足妨碍你乐天知命的怀抱。你假如想在高远幽深那一条路上发展,则你的心灵会钻入原子的核心,会透入太平洋最深的海底,会飞到万万里外的星球上面。你会听见草木的萌吐,露珠的暗泣,渊鱼的聚语,火萤的恋歌;你可以看见墓中幽灵的跳舞,晨风鼓翅的飞行,大地快乐的颤动,诸天运行的忙碌,生命生长和消失的倏忽。你的心和大宇宙的融合而为一,你于五官之外又生出第六第七官,别人听不见的你能听见,别人感觉不到的你能感觉到,写作到这时候才算达到至上的境界,才能领会最高创作的喜悦。 文思过于汹涌时,每易犯“跑野马”的毛病,野马并非不许跑,但须跑得好。但若无徐志摩先生的手段,还以少跑为是。思想过多,则宁可分为两篇或三篇。若不能将几篇同时写出,则可将那些多余的材料记录在手册内。以备将来取用。古人作诗每劝人“割爱”,仿佛记得袁随园有这么一句诗:“佳句双存割爱难”,但他对爱还是能割,不然,他的诗哪能首首都打磨得那么莹洁呢?材料得到以后,没有自行记录也没关系,脑子里有了蕴结成形的思想,将来要用之际,它自会不待召唤,涌现于你的笔下。这便是李梦阳所说:“是自家物,终久还来。”总之,我们写文章以条理清晰,层次井然为贵,千万莫弄得叠床架屋;辞藻太富,也要毅然洗刷,千万不可让它浓得化不开。 写作时,除所谓“文房四宝”之外,剪子一把,浆糊一瓶,也少不得。稿子的裁接挖补,就靠这“二宝”帮忙。我一篇文章誊清后,总要剪去几条文句,挖去很多的字眼,一张稿子有时会弄得一件百衲衣似的。况且我写文章又有个顶讨厌的毛病:一篇脱手,立即付邮。寄了之后,又想到某句不妥,某字未安,于是又赶紧写信去同编辑先生商量,请他吩咐校对员负责修改。印出之后,有时是照你的意思改了,有时大约因校对员没有弄清楚改法吧,反而给弄得一塌糊涂,看了真令人哭笑不得。近来稿子誊清后,多看几遍,多改几次,再压上三四天而后寄出,这毛病才让我自己矫正了一些,但说能完全治愈则也未必。 我主张文章应当多改,不但写作时要改,誊清时要改,就是印出后,将来收集于单行本时,还不妨细加斟酌。所谓修辞之学,就是锤炼工夫,那一铸而定的“生金”,有是有的,但不容易获得。 文章写在纸上自己看。像是一个模样。变成印刷品之后,自己看看,好像又另成一个模样。但我个人寻常心理状态是:文章写在纸上自己看时,带一点成功快乐的情绪,印成印刷品公开于世人后,自己看时,则常带羞愧和懊悔的情绪,只觉得这种文章不该草草发表。但当一篇文章用了个新笔名的场合,则觉得这一回的文责不须我负,而由那个笔名的化身去负,又会以秘密的兴奋和欣喜来读它了。对于文艺赏鉴标准甚高的朋友,我总暗中祈祷自己的文章不会落在他或她眼里。但你的文章既已公开,偏偏希望他或她读不到是可以的吗?一时即说读不到,永远也读不到吗?这种心理有个名目,叫做“驼鸟藏头的政策,”说来真可笑极了,但我确乎有这种连自己都莫名其妙的可笑心理。 排印的不美观,错字落句,标点颠倒错乱,可以叫作家感到莫大的不快,往往会叫作家发誓:宁可让文章烂死在心中,也不再寄这样刊物发表。至于有些错误,譬如“君当恕醉人”一句陶诗,印成了“君当恕罪人”;或如拙著《棘心》家书的某段“悬挂着的心旌,即刻放下了”,手民将“旌”字错印为“弦”字,说它通,它其实不通,说它不通,又好像能成一句话,这样则给予作家的打击沉重得更匪言可喻了。所以手民先生的文理顶好是通,或者就完全不通,半通不通的手民,每每自作聪明,强来与你合作,那情形是很尴尬的呀! 一篇文章写成,可以给你以很大的成功快乐,但惨淡经营之际,那痛苦的滋味也叫人够受。哪一篇比较得意的文章,不牺牲你几晚的睡眠?不夺去你几顿饭的胃口?法文Enfanter一字是指“分娩”,同时也指“创作”。创作果然就像分娩,必须经过很剧烈的阵痛,婴儿方能落地。我们不要看轻了纸上那一行行的墨痕,它都是作家斑斑的心血哪! 或者有人说创作既如此之痛苦,何以一般作家还死抱这个生涯不放呢?是的,这件事的确有点神秘。我想作家之写作都系受一种内在冲动催逼的缘故:好像玫瑰到了春天就要吐出它的芬芳,夜莺唱哑了嗓子还是要唱;又好像志士之爱国,情人之求恋,宗教家之祈神,他们同是被一股神圣的火燃烧着,自己也欲罢不能的。 选自《读与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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