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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鹿鼎记》



开心客

  金庸小说中最有争议的两个人物,一个是杨过,另一个是韦小宝。曾经在SJTU的武侠版通过投票来请武侠爱好者们谈论对于二人的看法,可以说的褒贬各半,遗憾的是上海交大的人太少,而本人有没有条件在别处进行统计,所以,以下本人评论所依据的,一是这个小的有些可怜的投票结果,另一是本人自己的看法。
  在武侠小说中,杨过不论是喜欢还是不喜欢的人,对杨过的看法还是一样的,杨过尚且算是个纯正的武侠小说中的“人”,而到了鹿鼎记中的韦小宝,则完全离开了以前所有的武侠小说的模式——练功习武行侠仗义。与其说《鹿鼎记》是一部武侠小说,毋宁说是一部模拟的历史传奇讽刺小说,他与武侠小说的联系,一是有很多的武林高手参与,二是金庸是著名的武侠作家。
  在中国历史上,是不是真有这么一个叫“韦小宝”的人?翻遍所有的正史和歪史野史,都不会找到任何证据。然而读完《鹿鼎记》之后,如果想让我相信历史上没有这样一个人物,反而很难了。在那样一个历史条件下,完全有理由相信会出现一个韦小宝式的人物,也许他会叫“韦大宝”或者其他什么“宝”,但是其本质上仍然是一样的——不学无术,聪明狡猾,见风使舵,会拍马屁……还有更重要的一条,就是一帆风顺,春风得意。
  即使是抛开任何合理的推断和不合理的猜测,仅仅凭我们的经验知识,我们也会不由自主地想到:《中俄尼布楚条约》签字中的那个奇怪的“画”是否真的是韦小宝的签名?甚至,后来的康熙下江南是去查访韦小宝的下落也变得完全合情合理了。
  就像一块石头在天地之气的养育下能蹦出个猴子来一样,在一个那样的环境里,总会蹦出个那样的人来,作为一个小说的作者,将一类甚至几类人的特点综合,就创造出一个完全合理的代表性人物。
  这既是真实历史,也是历史的可笑与滑稽。
  这是一段引子,在下面将从各个角度(某些时候甚至是歪曲的角度)来讨论韦小宝的一些东西,目的是为了请大家都参与到这个讨论中来,不论喜欢韦小宝,还是不喜欢他,都能就此提出自己的看法来,本人也极愿意和大家来讨论这个话题……我想,在很多时候,对一个人或一个物的喜欢或不喜欢仅仅是观感上的,如果让提出自己具体的理由,也许反而很难或者感到无法明白说出,这种好恶自然地出自自己的内心,而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任何必要去向别人解释为什么。
  所以,请大家讨论的目的也不是为了明确地说谁对谁错,谁好谁坏,定出一个好坏的标准,或者为有争议的谁谁谁盖棺定论,目的仅仅一个——希望大家都能参与进来。(说搀和进来也对,本来这就是个没有绝对标准的东西)
  喜欢韦小宝,为什么?
  1.莫名我就喜欢你,没有理由没有原因。
  2.他有趣,能逢凶化吉,运气好。
  3.这个人好滑稽的啦……小滑头一个,但是有时候却能讲原则……还有义气。
  4.嘻嘻……好羡慕韦小宝能有七个老婆……
  5.韦小宝追女孩子有一套,佩服。
  理由真多!
  找找书上看,一下子看到这么一段话——康熙想的——小桂子武功远不如我,文化也不如我,讲谈吐见识,哪一点都比不上我,他能做到的,我也肯定能做到。原来少年人心胜,喜欢冒险,喜欢新鲜的事情,康熙每遇到大事,总跃跃欲试,想亲身去体验一下,来验证自己的能力,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但每想到自己的身份:我是皇帝啊!从小受的教养也教他稳重,所以虽然心里想得很,但是每次总是作罢。但是心里的念头却越来越盛,所以让韦小宝去代替他做,实是把韦小宝作了自己的替身,事实上很多事情找别人作也许会更妥贴合适,却总是让韦小宝去做,在他看来;这些事情既然处处不如他的韦小宝可以做到,他自然也可以很好地做到(他却不知道,作事情并不是靠武功文化修养和谈吐就能做到的,还要加上那么点运气和必要的时候的一些市井小人的“泼”劲,这有时候的作用更大,正所谓“啥人有啥福”,而康熙缺的就是这些),不管怎么说,康熙是把韦小宝看作自己的一个“替身”……这里先不说韦小宝的会来事,嘴巴好使,能赖能皮,光是看这一点就明白了很多——替身。
  事实上,每一个读小说的人,不论他自己承认不承认,都在有意无意中把自己和小说中的某个人物代作自己的“替身”,这就是所谓的“角色替换”,小说的成功与否,关键就看能不能让读者做到“替换”小说中的某个人物,从而能投人到小说的环境,气氛和节奏中去,从而最终沉浸在这部小说中,有那种身临其境,其人便是我,吾便是其人的美妙感觉。
  从现代的方面来考虑,其实还有很多因素,使不少人喜欢韦小宝,比如,他能在复杂甚至危险的环境中游刃有余,左右逢源,把上级哄得高高兴兴,下级也服他,官越做越大,钱越来越多,美女越来越多,这不正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吗?事实上,人常想:如果这三件事,自己能有一件就满足了,韦小宝这个臭小子,居然什么都不拉下,真是慕煞人也。
  角色替换,不光是在读小说中,而且在日常的每一件事中,在看电影电视听广播或者做其他事情的时候,当我们作为一个“旁观者”自以为“冷静”地冷眼旁观的时候,总是——不论自己有心还是无意——把自己放到所旁观的事件中,将自己替作其中的一个角色,所以才常常能自己问自己“假如我是他,我会怎么怎么样?……”
  而这个被自己“替换”的角色,一般来说,最能体现自己的性格和内心深处平时可能非常深的思想和感情,因为这是一种无意识的自我“替代”。它使我们能呼唤出自己心灵深处的东西,所以,既是有趣,也很可怕。它既可以是和自己真实(一般情况下总是隐藏的)性格一致的,也有可能是恰好相反的。而且,越是成功的东西,越能发掘出内心深层的东西,所以说,我们几乎完全可以从一个人喜欢小说中的什么样的人物,来看出这个人的性格,即使这个人有意或故意地对自己的性格进行掩盖。这一点,从杨过和韦小宝身上看得特别清楚,所以说,这两个角色是非常成功的角色。
  呵呵……如果不是武侠版而是心理版,倒可以接着这个话题讨论下去呢。
  这里嘛,就打住了。
  为什么喜欢韦小宝?
  第一个冒出的念头:和康熙皇帝的没有两样——看啊!韦小宝处处不如我,他可以得到的,我比他强得多,当然也可以得到了,这给了所有的读者一个满足感。在这部《鹿鼎记》中,金先生不是给我们塑造了一个天下无敌寂寞高手的形象,他不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像其他小说中的一样属于天地间最出类拔萃的极少数的几个人类的优秀代表,而是一个人人都认为可以超越可以比他做到更好的人。这时,那种高山仰止的感觉没有了,所以,读者在掩卷后,做梦时,自己就会成功地进入那个平日里根本达不到境界——自我满足。
  事实上这仍然是一个幻象,因为绝大多数的人都远远没有韦小宝那种本领(说是本领而不说是一种小人的伎俩,因为那的确是一种很难得的本领)和好运气。然而大家都为其出生的“低践”(扬州的妓院),知识的贫乏(几乎是个完全的文盲),行为的低劣(小流氓出生,撒石灰,背后捅刀子,暗箭伤人等等等等)和人格上的缺陷(经常拍马屁,贪财好色)所掩盖,而看不到即使是作为一个普通人,像韦小宝这样的“市井小人”也远比大多数的人更能适应我们生存的环境,特别是现代这样的社会。说这样的话,很多人会不服气,这里不作争辩,可以自己去想。
  然而有幻觉毕竟是比没有的好,更何况在幻觉中的自我更为高大,更了不起,更不用说,幻觉产生的满足感和由之产生的动力,也是推动一个人在现实中不断上进的一个重要的方面。
  喜欢韦小宝,另一个原因是他的好运气,遇到任何事都能逢凶化吉,还能从中得福,这时候根本不存在“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倚”而是“祸兮福哉,福兮福哉”。而更主要的,还要数是能拥有众多的美女,这一点着实令所有的男士所羡慕。
  几乎所有的男士都希望能赢得更多的女士们的注意和重视,(说对此毫不在意的男士们,如果不是不正常,就是很虚伪)不论有意无意,也不论是否真的是爱或者是简单的在社交场合的交往,这样的想法总是同样的。而且,这种想法总会显露出来。在《鹿鼎记》中金先生一反以前小说中的所有主角配角那种一夫一妻的模式,从而摒弃了传统的一夫一妻的“美德”,而代之以一个有七个妻子的小孩子来作主角,也许,这是作者对人性更深层次的认识以后所作的一种尝试。
  可以说,这种尝试是成功的,直接的结果就是产生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引起极大争议的主人公。而其直接的更深一层的含义就是公然提出了大多数男士藏在心里不愿意暴露出来的一种本性——好色。
  夫子曰:“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人的本性不论是否说出来,实际都是存在的,不得不承认这一点。
  而所谓的传统,和千百年来占据统治地位的儒家学说,在很多地方都是对人性的束缚和压抑,它所宣扬的都是精神上的“高尚”,这种传统,在很多时候起了极大的正面作用,由之带来了人类精神上的“升华”,但是,它是不健全的。
  韦小宝这个长篇小说中的主角,一反所有武侠小说中的主人公的大多数美德——任侠,好义,不好色,对爱情忠贞不贰——而他则是集中了大多数的缺点,所能表现出来的唯一的大优点,大概只剩下一样——就是作为古时的一个下层出来的人从说书人口中听到和记住的最传统的美德——义气。这“义气”恰恰是从先秦任侠的基本标准,看来,金庸是想有些复古,从古代来演绎这个“侠”字。
  这些已经不是这篇文字所要讨论的了,我们只是涉及到一个令很多传统的人所不愿意谈的问题——好色。
  我们可以看到,韦小先生的七位夫人,没有一个是真正因为“爱”而嫁给这个小孩子的。
  让我们分别来看:
  沐剑屏:这是个典型的娇生惯养的小公主,她和韦小宝的关系,事实上就好象是小孩子在玩“过家家”一样,她对爱情是处于知道一点点却大多不懂的地步,即使是所谓“情窦初开”的少女时代对她来说也是远没有到来。韦小宝是她一个同龄的玩伴,而且是一个难得的平等的玩伴,因为在她当公主,即使是流亡的公主,所有沐家的人都宠着她爱着她惯着她,是下人对主人的恭敬,却少了同龄人的天真无邪的嬉戏。方怡是她的好友,但是因为有了家将的身份,也是有了尊卑之分的。作为一个正在长大的孩子,韦小宝的出现使她能像所有正常成长的孩子一样,有了平等的玩伴,仅此而已。而韦小宝这个玩伴,能给她各种惊奇和新鲜感,让她总在意想不到之中。回忆自己儿时的过家家的游戏,惊讶地发现,于此多么相似。
  比较起来,建宁公主也是金枝玉叶,所以和沐剑屏有很多相似之处,首先是有相投的身份,虽然生活环境不同,但是自小受的众星捧月似的照顾是一样的。
  我们都知道,建宁公主最初出现的时候,是因为康熙不愿意和她比武,其他侍卫也因为她是公主,不敢和她真正地比试,所以发现了小桂子,立刻大喜过望——这个小子既真打,又有趣,还能说好听的,不正是一个难得的好玩伴吗?所以二人开始的阶段完全是打打杀杀的。这是另一类的“过家家”。
  后来,建宁公主被发现不是高贵的太后的女儿,而是“老婊子”毛东珠的女儿,正所谓“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怪不得这个女孩子这么凶野。但是我们也都可以看到,不论是什么样的家世,作为一个十多岁的小女孩,喜欢玩都是一样的,只是性格上的差别和行为上的不同罢了。后来韦小宝和建宁公主偷吃禁果,算是少男少女们发展的趋势吧。可以认为,其实韦小宝和建宁二人,也唯有他们两个人之间的关系,才算得上是一对“欢喜冤家”,打出来的情份,算是爱情上比较正常的发展,如果鹿鼎中真有爱情存在的话,这是最标准最合理的一对,远较其他各段真实。
  我们来看阿珂,不用我多说,阿珂对小宝的无情,每个人都看得清清楚楚,从书中阿珂出现以后,任何地方翻到的,都是对韦小宝恨之入骨的描述。直到最后,阿珂因为有了韦小宝的孩子,才“天天嘴里说着韦小宝的名字”,虽然韦小宝动用了自己所能做到的所有的能力、用尽一切卑鄙无耻的手段来追阿珂,而且最终由于种种原因而追到了,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阿珂永远没有爱上过韦小宝。即使后来,看到郑家没落,知道了郑克塽的可悲可怜的下场,她在后悔自己当初怎么没有看出这个纨绔子弟的绣花枕头真实面目来的时候,她也没有真正爱上韦小宝。
  阿珂不比沐剑屏,她是个少女,而不是个女孩子,这有很大的差别,她的心中有自己的白马王子的形象,虽然是模糊的而且是脆弱的,但却远不是韦小宝这样的形象。作为金庸小说里几乎是最美丽的一个少女,即使她后来嫁给了韦小宝,也可以说因此而能“幸福”地生活,我们也不得不说:这是不般配的一对。相信有不少人夜读鹿鼎时,虽然在开头为阿珂的无情而不舒服,对韦小宝很是同情,甚至为之拍案而起,但是,当最后结尾的时候,合上书页,长嘘一口气,心里会有隐隐的别扭——完全是一朵鲜花配牛粪嘛。
  阿珂心里始终是这样想的,遗憾的是,作为一个非常传统的女子,她曾努力去追求自己的幸福,为之付出很多,但是却失败了,先是碰到了郑氏的纨绔子弟,自己选中的“白马王子”令自己失望,亲手埋葬了自己的梦。面对她厌恶的韦小宝,却最终因为失身而嫁给了他。这正代表了一个束缚中国女士们数千年的枷锁——一旦失身,就别无选择。
  对阿珂,读过小说之后,我因为韦小宝最后得到了她而感到有些嫉妒,不,应该是大大的嫉妒,甚至因之对金庸也有不满。对阿珂,只能说一句“可怜”。
  曾柔是个笔墨很少的女子,她大概二十岁左右,已经知道了什么是情和爱,她之所以嫁与韦小宝,报恩远大于爱,从开始王屋派全军覆没而被韦小宝放走,到后来司徒伯雷被杀而韦小宝为他们报仇,作为一个当事人的曾柔,感激和好感与日俱增,但是却完全不是爱情,在极大的感恩加上对韦小宝所作的伟大的事迹所形成的耀眼的光环的一些崇拜,使她最终成为韦夫人一名。这是另一个古代女子的典型悲剧——舍身报恩。
  正如“卖身葬父”一般,这仍然是不正常的,当然,事情最后由于金先生的妙笔,她也算是得到了自己的“幸福”,可以说,这种幸福,是人为的,和意外的。
  再看方怡,方怡的故事算是《鹿鼎记》中的重头戏,她应该算是小说中的女二号主角。从开头相遇,到二人的瓜葛,到神龙教的陷害,其间的故事被金庸演绎得生动起伏,精彩异常,中间,还有倒霉的刘一舟穿插,有小公主沐剑屏。
  方怡大于韦小宝,甚至大于阿珂,从年龄上来说,她稍稍过了少女时期,加上环境的变化,长期在江湖上的颠簸,从心理上完全成熟,所以,应该说她有阿珂那样对白马王子的幻想(刘一舟就是她的白马王子),也有很现实的想法。在七个女主人公中,她应该算是一个比较完整,形象比较丰满的角色,我们猜测她对爱情的想法,应该是既有憧憬,也有很现实的想法的。而且,因为方怡的经历,她在江湖上闯荡,没有公主般的身份,没有太多人的关心,还得提心吊胆,这也因而给了她很多的独特的见解和自己的主见,对这样的角色的处理,应该是很难的,因为她是个比较复杂的角色,既不是单纯的少女或者小女孩,也不是因为某些原因而造成的偏执狂。
  我们多数人对方怡的看法,大多基于以下两点:其一:她对韦小宝的无情和陷害;其二:她的“王子”的可恨可怜和卑鄙可耻。这两点掩盖了很多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从这一点上来看可以看出金庸手法的高明,如果没有这两点,也许,怎么样也很难将这样一个角色写得很成功很形象,事实上,如果抛开这两点,我们再看,方怡就几乎剩不下什么了。这很能说明问题,至少我们可以提出几个问题:方怡为什么陷害韦小宝?(书中说是神龙教给她服了毒药,实际上则是对韦小宝的潜在的恨意,可以从马车上一段看出来。)方怡为什么最终离开刘一舟?(刘一舟作为一个普通的人,有自己的人格弱点,无可非议,事实上方怡难道不也是个普通人吗?当然她的人格弱点没有写出来,被巧妙地避开了,这两个人,没有韦小宝的介入,将会是一对,因为他们的共同的经历使他们能有共同的语言,同时,他们是两情相悦的相爱。嫉妒算什么?如果一个男子对自己的爱人没有嫉妒反而是奇怪的。所以,金庸极力从嫉妒上入手,不断夸大这种人性上的弱点,就是为了掩盖其他方面苍白不足的解释。)
  双儿无疑是所有金先生的小说中最讨人喜欢的一位女孩子,在做过的调查中,绝大多数的朋友认为,最佳妻子一票当投双儿。
  这无疑表明了一种心态,特别是对男士们来说,这不是我所要探讨的问题,一笔带过。
  双儿是个小女孩,而且是个丫头出身,虽然,韦小宝以一个同龄人和平等的人来对待她,但是她心中的结是永远打不开的——她是三少奶送给韦公子的小丫头,公子对她好是她的福气,对她不好是她命苦。(当然,她最后还是福气大的,成为又一名韦夫人。)
  丫头出身的双儿,其温柔可爱和善解人意已经超出了作为一个普通人的范围,她虽然身负不弱的武功,但是其最初的地位始终影响着她,对人对事,她是从一名侍候人的人的角度来看,事事考虑到要讨别人,尤其是主人的喜欢,而她的自我,完全没有了,特别是没有了普通女子常有的嫉妒。
  女士的嫉妒实在是非常可怕的一件事情,嫉妒会令任何一位女士成为凶恶的老虎,也是令大多数人,既包括男士也包括女士所为之色变的,然而这也正是女士们的可爱之处,没有了嫉妒的女子,很难想像是否是一个真正的女子。
  双儿没有了嫉妒,至少在表面上,在小说自始至终都没有,所以她不但赢得了其他韦夫人的好感和喜欢,也赢得了几乎所有的读者特别是男性读者的极大好感。
  然而这又是一个不健全的人,我们只能说,她始终是一个善解人意、温柔可爱且听话的小丫头,而且还有一身好武艺,聪明却又不嫉妒,这不正是每一个尝尽女权主义和河东狮吼的男士们的美梦吗?写到这里,突然想到,双儿恰好可以和将来也许会出现的温柔型的人工智能机器人相比——温柔、美丽、善解人意,不嫉妒、不吃醋,当然,还能当保镖。
  双儿的爱情之窗,从没有开启过,她对韦小宝,是仆人对主人,也是一个小小的无助的丫头对一个名声灌耳的了不起的主人的敬佩和仰慕,但是绝对没有任何爱情在里面。
  这样看来,韦小宝的七位夫人,竟然都是有点问题的,不是被迫的,就是没有办法的,不是报恩的,就是嫁狗随狗的。
  从韦小宝来看,其实他并没有根本的“爱”在内,因为他还是个小孩子啊!这只能从前面提出的观点看,就是“好色”,这么一个“好色”的小孩子,从书中可以看到,他的观点是“凡是被我看到的漂亮姑娘,就要娶为老婆”。
  从七位夫人的角度,前面已经依次作过分析,这里提出一个问题来,这也不是真爱,那也不算真爱,到底,什么才是真正的爱呢?
  这个问题恐怕任何人的任何回答都是不满意的,作为局外人,任你千言万语,说来头头是道,但是当你自己真正陷入其中的时候,你才发现,原来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就像在开头提到的一句歌词一样——莫名我就喜欢你,深深地爱上你,没有理由没有原因。
  爱之一字,究竟如何写?一万个人,有一万个正确答案,也有一万个错误答案。
  金庸写每一部小说,都是一次尝试,在《鹿鼎记》中,他想尝试什么呢?从女主角的角度来看,恐怕还没有人仔细想过,因为韦小宝这个人物太特别了,把人们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他的光芒万丈的形象上去了。
  本来打算接着联系古龙的几个人物,继续讨论一下,然写到此处,烛泪已干,心生懒意,一束之高阁,就不知下文何时了。
  (摘自BBS水木清华站bbs.net.tsinghu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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