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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文媛媛小姐是川北小县大竹人。
  她是一个星期后才看到我的征婚启示。她打电话问我现在是不是有眉目了,如果有眉目,她就放弃。没有眉目,她就竞争。我说还没有什么眉目,只是打电话的小姐很多。她问有多少?我说有两三百人。她一声惊叫,哇,竟有这么多人!真出乎我的意料,我以为只有几十个人呢。我说再多也没用,因为属于我的只有那么一个,太可怜了。她忍不住笑道,看来你很不满意《婚姻法》,想一夫多妻是不是?我说没那个意思,顺便开个玩笑而已。
  媛媛小姐说,由此看来,我打电话还不算晚,也许后来者居上。我说但愿如此,又问她我们如何见面?她说,大约20天后,她要到成都来调查一件案子,那时再说见面的话。我心里一惊,这么说,你是一个警官?她说是的,你用不着害怕,女警官不是母老虎,她也有七情六欲,更有女人本来就有的温柔。我说,你是第一个给我打电话的女警官,我真感到荣幸,因为在我们这些普通人的眼里,警官太神圣了,尤其是女警官。她却轻描淡地说没什么,只是一种职业罢了。
  为了我有个大概印象,她作了自我简介,今年25岁,三年前毕业于西南政治学院,现在大竹县公安局工作。自己长得怎么样?见面后我自会知道,反正符合我的征婚条件,甚至绰绰有余。
  我问她的联系电话。她说没必要告诉我,反正她要来成都见面。我对她很感兴趣,问她到底来不来?万一不来呢?
  她说万一不来的话,就给我打电话,再商定见面时间。
  20多天后,我果真接到了她的电话,忙问她在哪里?媛媛说在成都,前天就到了。我说那为什么现在才给我打电话呢?她说主要是办案,没时间。我问她案办好没有?她说办好了,所以才跟你联系。她问我到我的杜甫花园该怎么走?
  她现在天府广场。我叫她到人民公园坐53路公共汽车,到二环路下车,再乘52路到清水河大桥下车,下车走两三步就到了,就在二环路边上。
  媛媛有些不高兴地说,好麻烦哟,一会儿53一会儿52,都把我的头搞晕了,喂,到底是先坐52还是先坐53?我只好说,那你干脆打个的过来,就说到杜甫花园,司机们都知道。他如果不知道,你就说杜甫花园在杜甫草堂下边,清水河大桥旁。
  我问她记着没有?她叫我再说一遍。我只好再说一遍,并告诉她,我在耻甫花园的大门口等她。她为难地说我怎么认识你呢?我说我戴一副墨镜。她说夏天戴墨镜戴太阳镜的人很多,不好认。我说那你就到家里来,你知道具体地址吗?她说李白楼602室。我说对对对。
  约莫20分钟,文媛媛按响了我家的门铃。门开后给我的第一印象,她可以说是个美人儿,警苑里一朵漂亮的花蕾。她头戴一顶警帽,身穿一套警服,显得威武和精明。那乌黑发亮的短秀发,托出一张姣好的鹅蛋形圆脸,两只清丽的大眼睛闪着动人的神采。身姿婀娜。皮肤娇嫩。微笑动人。但她并不大方,显得腼腆而文静,像是第一次相亲,很不好意思。
  我们寒暄一阵后,开始聊天。
  也许是她的职业习惯,她竟像调查案件那样来调查我,问我是那里人?何时来的成都?家里有什么人?靠什么发了财……我不知怎么的,每个问题都很老实的回答她,连一直保密的发财史,都一五一十地告诉她。
  媛媛十分感动,夸我生父了不起,太伟大了。她说,要不是这个故事出自我之口,她是很难相信的,甚至会认为它是作家的虚构。她怎么也没想到,人世间会有那么纯朴的真情,那么眷恋的亲情。
  媛媛开始谈她自己,很简单,说她是个农村女孩,父母亲均为农民,她18岁考上大学,毕业后就分到家乡。她本想分到重庆或成都,可惜没有这方面的关系,只有回家乡。她一心向往大城市,不想在家乡小县工作,所以这几年也没有谈情说爱,但追求她的人不少。她说,既然不打算在家乡工作,也就没那个打算在家乡安家。
  说完,话锋一转,问我对她有没有兴趣?我说有,只是觉得很不现实。她说是不是两地分居?我说是的。她说你可以把我调到成都。我说我没有那个能力,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
  她说,省公安厅有个处长是你们的老乡,市公安局有个副局长好像也是,李大哥,你能不能帮我活动一下,把我调到成都,就说我是你的未婚妻。
  我摇头表示为难,因为仅仅是老乡关系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请客送礼。如果人不熟即使请客送礼,他也不会来,也不会收。
  媛媛却不以为然地说,你是个作家,有社会地位,他们肯定会给你个面子,帮你个忙。
  我说这事对于我真的很难,简直难于上青天。她说也许并不像你想象的那么难,说不定好办得很。我说你太幼稚了。
  一阵沉默。
  她似乎觉得尴尬,仿佛空气也令她感到窒息,站起来说,她准备告辞。我留她吃午餐。她说谢谢,改日有机会了她请我。
  走到门边,她转过身对我说,我的事你好好考虑一下吧,如果你真心喜欢我,有娶我为妻的意思,就帮我办一件事,那就是把我调到成都来,市公安局也行,省公安厅也行,就是在市公安局的某个派出所,也行。
  我只好说,尽力而为吧。
  她说,李大哥,我相信你的能力,你只要安心去办这件事,肯定会成功的。明说,现在办事肯定要花钱。李大哥,当花时你就花吧,今后我不叫你给我买金银首饰,而且也用不着给我买衣服。
  我只好再一次说,我一定尽办而为,试试看,不成功便成仁。
  其实我哪有这个能力帮她的忙,也没心思。因为这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再说,我也并不是一定要找一个女警官做老婆,花那么大的心血干什么呢?还有,万一事情成功后,她反脸无情,忘恩负义,给我来一个“拜拜”,我不是陪了夫人又折兵吗?何况向别人求爹爹告奶奶,也不是我的性格。我这人最讨厌向别人奴颜婢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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