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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谈


古典的阳光

  在很久很久以前,大凡一些传说、神话及年代久远的故事的开端即是如此。明明白由地告诉世人:我说的这个故事是与现实无干的,是早已过去的事情。好像是说故事的人带着一种清清醒醒的眼光:信不信由你呵。很不负责任的。又好像是在安慰看故事的世人:无论生死恩怨皆成云烟。
  这样很好。我爱的一些小说总是这样一种清冷冷的味道。譬如张爱玲说的——请你点起一灶沉香屑,你的这一灶香燃尽了,我的故事也完了——不留痕迹地结束,没有一点拉拉扯扯。
  当然也爱一些繁华小说,最繁华莫过于《红楼梦》。又譬如金庸小说,别是一种动人。繁华归繁华,然而还是看出生死轮回来:且留他如梦,送他如客。
  爱看小说,然后自然而然地拿起笔来,写一些故事——这是我一位朋友的原话、这句话极其简单地回答了一个为什么的问题。在这以前,人家问我,怎么写起小说来,我常常瞠目以对,听了我那位朋友的话,心想,对呀,就是这么回事,然后可以依次类推,回答下列一个问题:为什么老是写一些比较遥远的年代的事?有几个我爱好的年代:汉、魏晋六朝、唐、宋。这个好感的概念是相当笼统的,不牵涉到任何政治性的东西,只是觉得这些遥远的年代比较神秘,比较怪——才气纵横又有点儿醉生梦死,繁华中透着冷清——比较合乎我对于小说的口味。
  现在是金秋时节,一年前的这个时候,我尝试着写完了我的第一个中篇小说《仿佛》,是一个从1895年开始,结束于1940年的故事。非常幸运的是,《仿佛》得到了《小说界》诸位编辑尤其是魏心宏老师极大的关心和热情的支持,他们对一个刚刚起步的、还相当稚嫩的、对任何文学理论都模糊得不知所措的新手给予了最热情的帮助。《仿佛》在1992年第三期《小说界》上发表。
  记得当时的心情,除了开心之外,很多时便是惶惶然。
  现在仍是如此。
  当我写这篇短文的时候,十一月的阳光照耀着。“在很久很久以前”这句话经常像歌吟一般在我写故事的时候流过心底,这是一句有延续性的句子,后面的意思永远没有完——故事在将出口未出口之间。说故事的人也是这样,故事出口了,意思却在心底。由得你理会也罢,不理会也罢。

  199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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