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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送自己一束红玫瑰


           30岁后我才发现自己成熟了;虽然
           往日被自卑感耽误了的爱情已不能找
           回,但我要给自己买一束象征爱的红
           玫瑰
             后来我又爱过,爱得刻骨铭心,
           爱得无法无梅;我也被爱过,感受到
           温馨,感受到真挚。但是每当爱情循
           着她自己的韵律要奏出美好的乐章
           时,我就总感到一种莫名的恐慌。仿
           佛总有一个声音趴在耳边说:好东西
           不属于你,你不能得到它……。于
           是,爱我的我逃避,我爱的不敢去追
           求。内心渴望靠在一个宽阔的一膀里
           歇息片刻,结果却常常独自奋战,朋
           友们都说我女人味儿十足,我私下里
           却惶恐地想,能否胜任为人奏,为人
           母?幸福一次次擦肩而过,我总也跳
           不出那无端而来的原罪意识的怪圈!

  吃过早饭,骑车上了大街。老天阴沉着脸,好像随时都会洒下泪珠似的。我的心里却晴空一片。一个30好几的单身女人、乐呵呵的,第一次专程又郑重地为自己去买花。过生日了,想送自己一束红玫瑰。这个主意不错吧?

  实在太喜爱鲜花了。从小到大就这个爱好没变过。即使那会儿在一个大山中的小村插队,每天干活累得浑身散了架,也忘不了收工时在山坡上采把野菊花什么的。夹着泥土清香的野花往坑桌上一摆,我们住的被烟灰熏得黑乎乎的土屋顿时四壁生辉。现在,我爱逛我家附近的那座花店。太阳透过落地的大玻璃窗洒进柔和的光。那一大桶一大桶的鲜花:雪白的马蹄莲、火红的郁金香、紫色的是勿忘我,还有柔雅的康乃馨……。她们骄傲地昂着头,像是争着对我炫耀各自的美丽与芬芳。我常常在那里驻足很久,久得不忍离去。曾不止一次地想如果哪一天我有了钱,一定要让自己的小屋中天天盛开着鲜花。可事实上买鲜花通常是送给别人的。

  好几年前,我默默地爱上一个人,却没勇气向他表白。偏这个时候,我们又同时从同一所教书的大学,考上另外两所不同大学的研究生。寻找各种理由说服自己去看他。可等见了面,内心慌乱地不知所措,外表却又自尊矜持地令人莫名其妙。忘掉他又做不到。只有无奈的。苦苦的单相思……。记得那天他生日,天空瓦蓝,阳光和煦,一个京城暮春时节难得的、无风的好天气。捧着一大束鲜花,赶了很远的路,却又专门选了他去上课的时间。春光浸透了整座校园。姑娘们各个挺着胸脯。明媚的笑容里跃出春天的气息。唯独我,心里怅怅地。只顾低着头寻觅着什么。偌大的校园里好不容易找到一个空玻璃瓶,然后盛上水,放进花,摆在他宿舍的门前,然后,就像一个做错了事的小女孩儿,落荒而逃,只留下那团夺目的鲜花在身后怒放着……。那是段美丽又忧伤的往事。可毕竟,从此就有了向亲友传达情感的最佳方式:同学的婚礼上,好友的生日晚宴中,亲朋住院的病房里,母亲节妈妈床头的小柜上……。一束束柔美的鲜花,映着一张张暖意融融的笑脸。我陶醉在我们自己营造的那份温馨,盎然洋溢着亲情的气氛中。

  今天,兴冲冲地又一次迈进那座镶着落地玻璃窗的大房子。站在柜台前,专注精心地挑选着这种浓烈的、娇艳的、象征着爱情的红玫瑰。不为别人,是为自己。

  难道不该么?

  儿时的日子缺少欢乐。还不完全懂事,父母双亲就离异了。那时我的小脑袋里还无法弄明白家中的变故,却冒出一个顽固的念头:爸爸妈妈的分开是由于我的缘故。从此稚嫩的心头便坠上沉甸甸的重负。我好胜要强,功课、体育、文娱都不落在别人后面。我用当时能想到的方式证明着自己的存在,可心底里却总感到比别的孩子缺少了什么;我唱歌跳舞,我也大声说笑,我还学会吵架、发脾气,我用更活跃、更激烈、更任性的举动掩饰着自己的不快活;我从小爱美,爱美得会为新买的连衣裙转不出小喇叭而抹眼泪。那时的我,瘦小屠弱,稀疏的黄头发下有着一个对小姑娘来说过宽了的大脑门,可大脑门下却没有两个姐姐都有的闪亮的大眼睛。我觉得自己就像只丑小鸭,茫然无措地望着眼前的世界。那里的色彩好暗淡;我是个好幻想的孩子,可10岁那年,占据我满脑子的,不是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而是“死”这个可怕的字眼。那时,“文革”正进行的如火如荼。人们每天都在革命、在造反。每天都有人被揪出来,被打倒。我家住的机关宿舍大院,一些孩子的父母成了黑帮,已经离开我们的父亲也在其列。我们自然成了黑帮的狗崽子。孤独害怕中,就生出了怕妈妈突然死去的恐惧。这种恐惧渐渐地竟像一个恶魔纠缠着我,以至小小的人却得了一个大人的偏头痛症。那时,妈妈每天回来很晚,在街上等她归来就成了我每晚必做的功课。天一擦黑,大院门前黑黢黢的街上,就会有一个孤零零的孩子站在那里,昏黄的路灯把我细瘦的影子投在马路上。形只影单的。如果等得太久了,就迎着妈妈来的方向,脑子里蹦跳着各种吓人的恐怖场面,揣揣不安地走出去很远,直到妈妈骑着车的熟悉身影愈来愈近,才长舒一口气……。那是怎样的童年呵!

  幸好,我爱上了书籍。那时我上学的那所寄宿小学,因培养修正主义苗子的罪名被砸烂,我们只好辍学在家。院儿里几个有着同样境遇的大孩子,在偷偷传阅那些成了禁书的世界名著。我跟在他们后面软磨硬泡蹭来一些书看。最初的几本中竟夹着一套《悲惨世界》。捧着已被翻得很破的大部头书,跳过那么多不认识的黑体字,我以一个12岁孩子的全部理解力,吃力地读着,竟一次次泪流满面。才知道世界上还有如此悲惨的人生。还有那般悲天悯人的情怀!从此冉阿让手牵着小女孩儿坷赛特那高大驼背的身影,还有那位叫雨果的法国的睿智老人,再也未走出我的心房。

  囫囵吞枣般地读着所有能找到的书。我不再那么顾影自怜了,那差一点就要与这个世界对立起来的心敞亮了许多。我把自己转向身边比我还柔弱无助的人,试着去理解。去帮助他们。大家喜欢我的善良。但内心深处我依然不快乐。那份几乎与生俱来的自卑感仍像一片浓密的阴云遮蔽着我心灵的天空。

  我的初恋够早的,17岁,下乡插队的时候。他是我的高中同学,一个很出色的男孩子。在学校他是班长。学习拔尖,知识面广,才气夺人。下乡后他又是我们知青点儿的头。肯吃苦,样样事情做在前面。他周围总有崇拜他的女同学。可不知从何时起,他总喜欢和我在一起,我也一样。我们一起卖劲地干很重的活,空余时一起给老乡扎针治病,一起办大队广播,一起讨论看过的书,后来又常一起结伴外出办事、一起回城探亲……。不见面的时候,我们就互相通信,交流着各自的欢乐与苦恼。他常用那手漂亮的钢笔字,给我抄录些他喜欢的古诗词。“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从李白的诗句中,我能体味到他对磋跎青春的困惑。

  老乡、同学、家人都认为我们在谈恋爱。我们全然不去理会。但说实话,那会儿我们什么都谈,却独独没有谈情说爱。那是一种很纯洁的,近乎两小无猜的亲密。后来我们回城都考入了大学。一切在顺理成章地发展着。可当有一天,他的眼睛中闪着灼热的光芒,向我倾吐那份已久的感情时,我却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慌乱。我反复地问自己,对他究竟是友谊还是爱情?其实,那用问吗?后来我才明白,那是我的潜意识中的自卑感跳出来作怪,我不相信自己爱的能力。反正当时我逃跑了,没有争吵,没有什么第三者,似乎没什么缘由,几年的情谊竟让我在匆匆中断送了。

  我们一直役再见面,直到大学快毕业的一天,他偶然听到我正患着肺结核,还是单身一人时,立刻跑来看我,眼睛中依然闪着当年的光芒,可我再也不敢注视那双眼睛。后来,他大学毕业,主动要求去了大西北寻找他的事业。再后来,听说他回北京结婚。这次轮到我去看他。嘴上微笑着向他和他的妻子祝福,眼睛里却不争气地转动着泪花。幸亏一付大眼镜掩护了我。告别他温暖的小屋,我转身冲进数九严寒中的大街,泪水再也抑制不住地涌了出来。那天,我徒步走了大半个北京城,全然不觉凛冽的西北风吹透了棉衣,任凭泪水在面颊上淌出两道小溪。我知道,我的初恋永远结束了。我告别的是我的青春!

  后来我又爱过,爱得刻骨铭心,爱得无怨无悔;我也被爱过,感受到温馨,感受到真挚。但是每当爱情循着她自己的韵律要奏出美好的乐章时,我就总感到一种莫名的恐慌。仿佛总有一个声音趴在耳边说:好东西不属于你,你不能得到它……。于是,爱我的我逃避,我爱的不敢去追求。内心渴望靠在一个宽阔的臂膀里歇息片刻,结果却常常独自奋战,朋友们都说我女人昧儿十足,我私下里却惶恐地想,能否胜任为人妻,为人母?幸福一次次擦肩而过,我总也跳不出那无端而来的原罪意识的怪圈!

  一个人不爱自己,怎么能健康地去爱别人?自愿退出生活的竞技场,又如何活出亮丽多彩的人生?

  我想,我属于那种天性敏感但却晚熟的人。我的成长注定要付出比别人更多的代价。好在生命却并非不变的循回。当走过了人生的风风雨雨,品尝了生活的酸甜苦辣,当已过了而立之年,同龄的伙伴们早已做了母亲时,我才欣喜地发现,自己开始成熟了。

  成熟就是不再苛求自己精疲力竭地去接近什么完美,成熟就是让自己快乐。可爱,活出一份情趣;成熟就是承认生活的艰辛却不再抱怨,随遇而安但并不冷漠麻木;成熟就是从容淡泊却并非不思进取。宽容旷达而绝不黑白不分……。成熟了,该多么好。

  今天,生命的日历又翻过一页,我早已不再年轻,却依旧孑然一身。但我快乐,充满自信,为什么不呢?

  我爱自己的事业,当身边的同事纷纷调离大学,重新寻找自身的价值时,我依然朝气蓬勃地站在讲台上,面对喜欢听我课的学生讲述着我心爱的文学,尽管有时也觉得有点唐吉珂德与风车作战的味道;我爱在夜间人静时偎在床头的台灯下读我爱读的书,也爱坐在写字台前通宵达旦地写着我爱写的书;我爱在暖融融的屋子里与友人聊天,也爱去郊外青山绿水间与大自然交流;我爱去健身房伴着欢快的音乐与一大屋子20出头的女孩儿一起跳个大汗淋漓,也爱在夜幕笼罩中柔黄的路灯下独自散步;我真诚地爱着我的亲人。朋友,也被他们真诚地爱着;我爱生活,我爱这个世界!

  售货员小姐笑吟吟地把一大束用粉丝带系好的红玫瑰递给我。我小心翼翼捧着它们走出花店。天更阴了,我脸上的微笑更加粲然。感谢生活:让我仍然保留着一份对美的敏感;让我的胸膛中依旧跳动着一颗年轻的心。我用这颗心对自己说:不管你的前面是什么,你都要理解这个世界,也更要珍视生命;奉献自己,也享受人生!

  窗外,终于渐渐沥沥下起雨来;窗内,朋友们相聚兴致正浓。在屋子里最显眼的地方,那束红玫瑰像团火燃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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