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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着《荒野的呼唤》①时,一直沉浸在紧张的心情中,有的章节真是惊心动魄。读完后,心情还不能平静,而且一时还不能回到现实生活中来,仿佛还置身在那冰天雪地的荒野中。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早期的使他赢得广泛声誉的作品,也可以算是他的代表作之一。作品的场景是冰天雪地的阿拉斯加,时间是十九世纪末。 布克,原是法官米勒珍爱的一条狗,过着舒适的生活。由于在北极圈里发现了黄金,成千上万的人都拥到那里去。这些人们需要健壮的狗作为冰天雪地中的交通工具。这就影响了布克的命运,他被法官的园丁偷偷地卖去。在新的主人手中,他受到了侮辱和虐待,而对付他的愤怒的反抗的,是一次又一次的棍子的毒打。于是,他知道没有战胜一个拿着棍子的人的可能,懂得了“棍子的法则”。生活开始对他采取了凶恶的面目。他毫不畏缩地去面对他的命运,同时用被唤醒的全部狡猾来对付它。他被打败了,却并没有被驯服。相反地,这是促使他恢复野性的第一步,他的身上原就有着狼的血液。 他被辗转卖到了奔走在北极地的两个信差手中。他很快就学会了拉雪橇,而且,像其他的狗一样,轭下的苦工似乎就是他存在的最高的责任、生活的整个目的和引以为乐的唯一的东西。 他在别方面的发展(或者说退化)也很快。他的肌肉锻炼得像铁。对一切痛苦处之泰然。能吃任何东西:不管是怎样讨厌的和难以消化的。学会了在雪地上做窠。善于嗅风。 他的第一场生死的决斗发生在和另一条狗史笔兹之间。那是一条凶猛的雪橇的带头狗。史笔兹敏感到了布克是会危及他的领导地位的对手,因而一直敌视他,不断地向他挑衅。而布克也利用各种机会打击他,挑动其他的狗起来造反。一场不可避免的大战终于爆发了。那场生死的决斗是在其他的狗屏息的围观中进行的。在惨烈的搏斗中,布克咬死了敌手,自己身上也满是伤痕。从此他就取得了带头狗的位置,而他的确是胜任这一位置的。他是一个胜利的战士和一个出色的领袖。 他们在零下五十度的严寒里几乎没有休息地往返奔驰着,终于累垮了。布克和他的同伴作为不中用的狗被转卖给了三个年轻的主人(其中一个是女的)。这是三个被黄金潮卷入北极圈的新手。他们对黄金的梦想是炽热的,却完全缺乏经验,不会安排生活,不能适应新的环境。在开始的浪漫热情过去以后,在种种困难面前,他们就互相埋怨,争吵,闹出了一些笑话,终于走向了毁灭——他们和拖着雪橇的狗一起落入结着薄冰的湖中。 布克是这当中唯一的幸存者。在那次走向死亡前,临出发时,出于对灾难的预感(那是他通过一些迹象敏感到的),他伏在地上,无论怎样的毒打也不能使他站起来。站在一边看到这个场面因而愤愤不平的一个美国人,从那三个幼稚无能的主人手中将布克买了下来。那个美国人的名字叫约翰·宋顿,是因病在途中留下来等候同伴的。他也警告过那三个新手:过湖是危险的。这好意的劝阻被嗤之以鼻。宋顿带着布克站在高坡上,一起看到那三个人和那一群狗的灭亡。从此,布克对宋顿怀着敬爱。这爱是如此强烈,他可以毫不犹豫地跳向深渊,只要那是宋顿的口令。他在湍急的河流中冒着生命的危险救了落水的宋顿。他竭尽全力为宋顿赢得了一次巨额打赌的胜利,那是宋顿一次轻率的大胆的打赌,没有人相信他会胜利的。 而布克的野性也逐渐滋长。在这样的荒野中,在这样严酷的斗争中,他的狼的本性被一点一点地唤醒了起来。他经常听到狼的嗥叫——自由的呼唤,那对于他是一种几乎不可抗拒的诱惑,仅仅是由于对宋顿的爱,他才没有向那呼唤奔去。后来,他在一次和鹿的追逐后回到营地时,发觉宋顿为一群土人所杀害。他由于悲痛和愤怒而近于疯狂,勇猛地扑向那一群正在兴高采烈地跳舞的凶手,一个一个地撕咬他们……在这个人的世界里已无可留恋,他终于走进了狼群,和那些野兄弟并肩在雪原上自由地奔驰,口中吼着一只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那就是狼群的歌。 描写的是狗,作者对他们的生活、习性是那样熟悉,把他们的性格、内心活动刻画得那样细致入微,真实可信,一如描写人——作者正是以“他”而不是以“它”来称谓这些狗的。 作者在二十岁时也到阿拉斯加淘过金,历尽艰苦,除得了坏血病外,毫无所获。但从文学角度看,他倒是发现了一个丰富的矿藏。他以这方面的生活为题材,写过不少作品(有名的短篇《热爱生命》就是其中之一)。 作者熟悉也细致地观察过生活,而同样重要的是他在创作过程中的体验:化身为自己笔下的那些狗,设身处地的想象着、体验着他们的思想感情。而读者则通过作者的体验而体验着这些狗的思想感情。这样,这本小说就不仅是以一幅北极淘金的生活风俗画,吸引着读者的兴趣,而且是以布克这条狗的命运吸引着读者的关注,搅动着读者的感情。 在一本回忆录中读到过这样一段记述:有一次屠格涅夫和托尔斯泰一道在田野上散步,走到一匹衰弱的老马的面前时,托尔斯泰倾诉着马的经历和心情,这是一次即兴创作,他说得那么真切可信,以致屠格涅夫大为惊奇,似乎托尔斯泰就是马的化身,他吓得跑开了。在《荒野的呼唤》中,杰克·伦敦写狗,也同样达到了真实得令人惊异的高度。 但是,这样描写狗的作品有什么意义呢? 当然,这里也侧面反映了人的生活。但作者的意图主要是,通过布克的遭遇和命运,显示生存的艰难和生活的严酷,要对付各种各样的挫折、折磨、打击,每前进一步都要进行斗争,甚至付出血的代价。弱者只能落得一个悲惨的下场。为了生存和生活,必须勇敢地面对现实,做一个强者。 杰克·伦敦出生在一个破产的农民家庭里。他过早地肩负了养家糊口的重担。做过童工、报童、水手,曾经在大地上流浪,坐过监狱。他与黑社会的暴徒们打过交道,进行过较量。他看到过最底层人们的悲惨的生涯。这使他认识到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残酷。他从这个人的世界里看到了兽的世界。而在《荒野的呼唤》中,他描写了兽的世界,事实上却是针对人的世界。通过了布克的遭遇和斗争历程,他歌颂了原始的强力、坚韧不拔的奋斗精神,歌颂了奔向自由的渴望,歌颂了强者和英雄主义。他自己的斗争经历说明他就是这样的一个强者。但是,这中间也流露了作者的“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进化论的观点,他对强者的歌颂又往往通向了尼采的“超人”哲学。由于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感性认识和反抗热情,他是容易接受一些社会主义思想的,这使他后来能够写出像《铁蹄》和《马丁·伊登》这样比较深刻地揭露和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作品。但是,他一直没有摆脱尼采超人哲学和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影响,因而始终没有成为一个真正的科学社会主义者。在文艺创作中也没有能够达到更高的成就——依照他的丰富的生活经历,他的文学才能和创作经验,他理应是能够写出更宏大、更深刻的作品的。 我们可以接受杰克·伦敦在《热爱生命》中对人的生命力和坚强的求生意志的歌颂,我们也可以接受《荒野的呼唤》中对于奋斗精神和追求自由的歌颂。即使是在新的社会中,我们也应该具有那么一种精神的,但它必须被正确地摄取,被容纳和被控制在健康的思想感情中。必须警惕那些消极的东西。在《荒野的呼唤》中,杰克·伦敦可以让强者布克成为一个胜利者,在广漠的雪原中自由地奔驰;但是,他自己虽然也是一个强者,由于那些消极东西的负担,没有为自己找到一个可以安身立命的思想上的坚实的基地,在精神上愈来愈感到苦闷、痛苦,在四十岁的壮年,就自己结束了生命。 对于他,这是一个悲剧。对于我们,这是一个教训。 在写《荒野的呼唤》的前一年,杰克·伦敦写信给一个女子,其中有一段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他,同时也可以帮助我们理解《荒野的呼唤》这本书的:“这样看我吧,一个迷途的客人,一头在你面前飞逝的伤翼的候鸟——一头粗野的横冲直闯的鸟,一头惯于长空大漠而不惯于笼中逸乐的鸟……”1981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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