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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春秋繁露》



“凡物必有合。合必有上,必有下,必有左,必有右;……此皆其合也”

  西汉中期,战乱频仍的诸侯王国割据局面基本结束,生产得到恢复与发展,中央集权得到巩固与加强,出现了经济繁荣和政治大一统的局面。适应统一的中央集权的需要,董仲舒的神学唯心哲学思想便应运而生。他的哲学思想主要反映在所著的《春秋繁露》中。
  《春秋繁露》有17卷,82篇。由于书中篇名和《汉书·艺文志》及本传所载不尽相同,后人疑其不尽出自董仲舒一人之手。《春秋繁露》系后人辑录董仲舒遗文而成书,书名为辑录者所加,隋唐以后才有此书名出现。我国现存最早的《春秋繁露》版本,是南宋嘉定四年(1211年)江右计台刻本,现藏于北京图书馆。注本很多,最详尽的是苏舆的《春秋繁露义证》。
  董仲舒潜心钻研《公羊春秋》,学识渊博,故时人称其为“汉代孔子”《春秋繁露》也是一部推崇公羊学的著作。
  《春秋繁露》宣扬“天人合一”、“天人感应”的神学目的论。认为天是有意志的,是宇宙万物的主宰,是至高无上的神。《繁露》把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进行神秘化的比附,认为天按照自己的形体制造了人,人是天的副本,人类的一切都是天的复制品,这就是“天人合一”的思想。天通过阴阳、五行之气的变化而体现其意志,主宰社会与自然。草木随着季节变化而生长凋零,都是天的仁德、刑杀的表现;社会中的尊卑贵贱制度,都是天神“阳贵而阴贱”的意志的体现。君、父、夫为阳,臣、子、妇为阴,所以君臣、父子、夫妇的关系就是主从关系。“天子”是代替天在人间实行统治的,君主之权是天所授予的,并按天的意志来统治人民,这就是神化君权的“君权神授”思想。《繁露》还用五行相生相胜的关系来附会社会人事,如将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比为父子;木居左,金居右,火居前,水居后,土居中央,比为父子之序,等等。这样就把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的概念——阴阳和五行变成了体现天的意志和目的,神化封建制度的工具。
  《繁露》还大力宣扬“天人感应”说。认为“天”不但为人世安排了正常秩序,还密切注视人间的活动,监督正常秩序的实现。如果人间违背了封建道德即天的意志,君主有了过失而不省悟,天便会降下灾异警告,这就是所谓“谴告”说。
  反之,如果君主治理天下太平,天就会出现符瑞。可见,封建统治者与天是相通、相感应的。如果能按照天的意志行事,维持正常的统治秩序,就可长治久安。
  根据天人感应的神学目的论,《繁露》提出了先验主义的人性论、性三品说。董仲舒把人性分为三个品级:圣人之性,中民之性,斗筲之性。圣人之性为纯粹的仁和善,圣人不用教化,是可以教化万民的。斗筲之性是只有贪和恶的广大劳动人民,这些人即使经过圣人的教化也不会成为性善者,对他们只能加以严格防范。中民之性具有善的素质,经过君主的教化便可以达到善。这三个品级的人性,都是天所赋予的。
  这一套性三品的人性论,是孔子“惟上智与下愚不移”(《论语·阳货》)人性论的发展。
  《繁露》全面论证了“天不变道亦不变”的形而上学思想。
  所谓“道”,是根据天意建立起来的统治制度和方法,《繁露》用形而上学的观点加以分析判断,认为这个道是永恒的、绝对的。它说:“凡物必有合。合必有上,必有下;必有左,必有右;必有前,必有后;必有表,必有里;有美必有恶;……
  此皆其合也。阴者阳之合,妻者夫之合,子者父之合,臣者君之合。物莫无合,而合各有阴阳。”(《基义》)这里,它承认对立面的普遍存在,具有一些辩证法的因素。但它认为这些对立面之间的关系,主要是协调服从的关系,否定矛盾双方的斗争。虽然它承认矛盾的两个方面的性质、地位不同,但阳和阴双方,一主一从,一尊一卑的地位是永不可改变的,更不能转化,这是“天之常道”。然而,历史的发展并非一成不变的,王朝更替时有发生,为了解释这一现象,董仲舒提出了“三统”、“三正”的历史发展观。我国农历的十一月、十二月、正月可以作为正月(岁首),每月初一日为朔日,朔日有从平旦(天刚亮的时刻)、鸡鸣、夜半为开头的三种算法。
  每一个新王朝上台后,都要改变前一个王朝的正、朔时间,这叫改正朔。如果新王朝选择农历正月为岁首,则尚黑色;如选择十二月为岁首,则尚白;如选择十一月为岁首,则尚赤色,这就是所谓“正三统”。每个正朝都应按照自己的选择改换新的服色,这叫“易服色”。不管如何循环变化,维护封建统治的道和天一样,是永远不变的。“王者有改制之名,无改道之实”(《楚庄王》)。所以,“三统”、“三正”也是董仲舒借天意之名宣扬“天不变道亦不变”的理论武器,目的是长期维护封建统治。
  《春秋繁露》所反映的董仲舒的认识论,是建立在神学唯心主义哲学体系上的,是为天人感应的神学目的论服务的。人类、宇宙万物及其变化都是天意的安排,所以,人的认识也就是对天意的认识,只要认真考察自然现象,或通过内心自省,就不难体会到天意。董仲舒认为“名”反映的不是事物,而是天意,它是由圣人发现的,并赋予事物以名,“事各顺于名,名各顺于天”(《深察名号》),即天的意志决定人的认识,人的认识决定万事万物,完全颠倒了名与实、主观与客观的关系,是一条唯心主义的认识路线。
  《春秋繁露》大力宣扬“三纲”、“五常”的封建道德观,为封建等级制度和伦常关系的合法性制造舆论。早在春秋时期,孔子便提出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的思想,后来韩非发展了这一思想,并为“三纲”划出了一个明晰的轮廓:“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韩非子·忠孝》)董仲舒对此加以继承和神化,第一次提出:“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基义》)他说:“天为君而覆露之,地为臣而持载之,阳为夫而生之,阴为妇而助之,春为父而生之,夏为子而养之。”(《基义》)虽然尚未提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正式条文,但其意思已很明确了,待西汉末成书的《礼纬》就把“三纲”的条文具体化了。三纲以君为臣纲为主,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是从属于君为臣纲的,最根本的是要维护君权的统治。
  董仲舒在答汉武帝的策问时曾提出“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在《春秋繁露》中又加以详尽论证。“仁者,爱人之名也。”(《仁义法》)“立义以明尊卑之分。”(《盟会要》)“礼者,……序尊卑贵贱大小之位,而差内外、远近、新旧之级者也。”(《奉本》)“不智而辨慧狷给,则迷而乘良马也。”
  (《必仁且智》)“竭愚写情,不饰其过,所以为信也。”(《天地之行》)
  三纲五常的伦理观是汉王朝封建大一统政治的需要,也是中央专制集权制的反映,它在当时维护国家统一和封建制度方面,起过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整个地主阶级的历史地位日益向保守、反动转化,它便成了反对革命,麻痹和奴役劳动人民的精神枷锁。由于它高度集中地反映了整个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所以成了沿续几千年的封建社会的道德伦理规范,在我国影响深远,危害极大。
  《春秋繁露》以哲学上的神学蒙昧主义,政治上的封建专制主义为基础,提出了一套较为完备的思想体系,尽管以后各个王朝的哲学形态有所改变,但这一思想一直在我国封建社会中占统治地位。书中将自然现象与社会问题进行无类比附,得出自己需要的结论,具有很大的欺骗性,影响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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