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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伦敦今年第一场雪在圣诞节的前一个礼拜降下,路旁的商家忙着清除门前的积雪,熙来攘往的人忙着采购应景食物与圣诞礼物,热闹非凡。 一个年仅五岁的小男孩牵着一名美妇人的手,乖乖的等母亲买好东西。 “他是你儿子吗?”商店老板问道。 美妇人笑得像冬天的暖阳,“是啊,他是我儿子,叫马克。”语气中有疼爱与为人母的骄傲。 “老板你好,我叫马克。”马克遗传母亲的容貌,漆黑的头发上沾了几片雪花,一副天真可爱的模样,他的自我介绍让四周的顾客纷纷露出笑容。 “马克真乖,我要是有你这样的儿子可开心死了!”老板被马克迷住了,这么一个像天使般的小孩,真是人见人爱。 “我要是有你这样的父亲,就有吃不完的糖果了。”马克狡黠的说。以一个五岁小孩来说,他过分聪明。 他的话逗得老板心花怒放,拉着他的手就往里头的储藏室走,边走边大声嚷:“来来来,进来这里,我最近从瑞士进口一批名贵的巧克力和榛果,你挑几样回去吃。要是我真的生出像你一样的聪明小子,再免费让你吃店里的糖果一年。” “老板,这怎么好意思?”美妇人说着,想推拒。 “哎呀!太太,你就别客气,你也是我店里的常客,这小子又得我缘,不用客气了。” 既然老板都这么说了,美妇人若再婉拒就是不给面子,她只好随儿子去。 折腾了好一阵子,他们终于离开伦敦最有名的糖果饼干店。 美妇人见儿子拿着巧克力边走边吃,好笑又好气的骂道:“你又吃糖,小心被你爹地修理。” 马克调皮的眨眨眼,塞了一颗给母亲,“妈咪,你别担心,爹地要是问起,就告诉他说是糖果店的老板给的,不是我用钱买的,不吃白不吃嘛,爹地是做生意的,一定明白这个道理。” 美女人莞尔一笑,生出这样的天才小子不知道是幸或不幸?想到丈夫管儿子时就像两只狮子对峙,说多好玩就有多好玩,难怪他感叹,生个天才儿子,简直就是找自己的麻烦。 走着走着,东西也买得差不多了,美妇人牵着儿子走回停车场,把东西放进后车厢,坐进车内驶离停车场,丝毫没注意到有一辆黑色宾士车在后头跟踪。 伦敦郊区不同于市区的扰攘闷挤,就连马路也宽敞多了,当初她极力主张住在郊区,就是为了让孩子有个安静的生长环境,空气虽然不是很好,但总比伦敦市区强,而且绿色植物随处可见…… “妈咪,我们家外面怎么停了那么多黑色轿车?”马克好奇的问。 听见儿子的问题,美妇人回过神后才发现宅邸外停满了黑色轿车。不知为何,她的眼皮开始狂跳,心底浮现一股莫名的恐慌。 “妈咪,你怎么了?快到家了,怎么不继续往前开?”马克好奇极了,不知道那些车子停在他家外面是要做什么。 美妇人被马克这一催促,突然一阵心疼,她倾身靠在车窗上。 “妈咪,你怎么了?”马克发觉母亲脸色苍白,小小的手扶着她的头,想安抚她。 “马克……”她把儿子的手握在手里,“马克,你听妈咪说,我们给爹地一个惊喜好不好?妈咪回去告诉爹地说马克不见,让爹地着急,吓吓他!” 马克看母亲没事,脸上漾起一抹淘气的笑容,“好啊、好啊!吓吓爹地,谁教爹地老说他天不怕地不怕。” “那你躲在那边的树丛里,等妈咪来叫你,你才可以出来哦!”美妇人让马克从驾驶座这边的车门下去。或许这只是她的神经敏感,她希望如此。 看着马克躲好,美妇人再次嘱咐儿子要躲好,这才开车往大门前进。 越接近大门,美妇人越觉得不对劲,大门是敞开着,守门的老麦不见人影,但玄关的门却紧闭着,好安静,安静得教人心惊胆战。 她匆忙跳下车,推开玄关的门,大声喊道:“老公……啊——”她痛彻心扉的尖叫,泪水滑落脸庞,她期望自己是在作梦。 血汩汩地人被架着的男人额际流出,将原本杏色的地毯染成怵目惊心的红,那名男子紧闭的眼有着紫黑色地眼圈,唇角淌着几丝鲜血,合身的黑西装不再笔挺,膝盖处湿濡的淌着液体。 “走……走……”那男子有气无力的喃道。 “怎么会这样?威夫!威夫……”美妇人奔至男子的面前,捧着他的脸贴上自己的脸,晶莹的泪珠滴在他的脸上,使她白皙的脸颊也沾上血。 “走……走……”威夫不停的重复这句话。 “走得了吗?”开口的是一名身穿黑衣的男子,脸上的肃杀之气让人不由自主地打起寒颤。 “你……你是谁?到底想做什么?如果……如果你要钱,我可以打开保险箱。”美妇人勇敢的开口。 “我是要你们一样贵重的东西没错,但不是钱,是人!”冷冽的声音说明他不是慈悲为怀的人。 “人?”美妇人傻傻的重复。 “马克!我要那个孩子。”黑衣男子终于露出冷冽以外的表情,但却是残虐的笑。 “别告诉他……他会把马克变得像他一样……”威夫拼着最后一口气说,这让他开始不停的喘息。 “威夫,你振作点,我马上送你去医院。”美妇人想扛着丈夫站起来,但娇小的她却怎么也撑不起丈夫的身体。 “别忙了,不说出你儿子的下落,你也别想离开。” “我儿子去美国的研习营,不在英国。”美妇人说。 “看来不给你一点苦头吃,你是不会老实说。”黑衣男子对手下使个眼色,两个着黑衣劲装的男子立刻上前捉住美妇人。 “放开我!放开我!”她咬了其中一人的手,那人吃痛,甩了她一巴掌,口中不停地咒骂,接着他以不晓得是哪国的语言向黑衣男子说了一堆话。 最后,黑衣男子点头,那人便转过身淫邪的对她笑。 “好,你不说没关系,我已答应把你给他当玩具。”黑衣男子甫说完,不等美妇人有任何反应,那人便一把扯开她的衣服。 “不要!放开我!放开我……”美妇人觉得胸前一凉,奋力挣扎着,却怎么也敌不过两个大男人的力气,不消片刻,身上的衣服已被扒光,她羞愤得恨不得一死了之。 “别碰她……”威夫凭着意志力站起来,却摇摇欲坠。 “原来你还有力气,那就好好欣赏你妻子如何被凌辱吧!”黑衣男子好整以暇的说。 就在他们把注意力集中在威夫身上,美妇人从那名淫秽的男子身上拔出一把枪,“砰”的一声,射杀了那名淫秽的男子。枪声非常响,响到足以引来邻居的注意。 “杀了她。”黑衣男子语气冰冷的下令。 角落处的男子举起枪瞄准美妇人,在扣下扳机的刹那,威夫扑身压倒她,枪声同时间响起。 “威夫……威夫……”她颤抖的轻喊,努力压抑哽咽。 “马克藏……藏好了……是不是?”威夫沾满血的手抚过妻子的脸。 “我藏好了。威夫,你会没事的,会没事的。”她捧着丈夫的脸,安慰的亲吻她。 “我好累……对不起……”威夫的手无力的垂落在地上。 “我会陪你。”她语气平静的说,将枪瞄准太阳穴,随即扣下扳机! “妈咪——”马克在外面等急了,再加上宅子里传来一连串的声响,所以他跑进来一探究竟,却亲眼见到一群黑衣人杀了他的父母…… 马克不知道他呆了多久,只知道当他再次回复神智时,已经六岁了,而脑海里的梦魇——那个男人教他恨,告诉他恨才是一切力量的根源,也把他的名字改为修。 是的,他学会恨,学会那个男人所教导的一切,他会为他父母报仇。报仇成了他日后的生活目标。 ☆ ☆ ☆ 时间不知过了多久,坐在书房的修露出笑容,他报仇了,就像他如何逼死他父母一样的逼死他,只不过他做得更绝,因为他没傻到留下他的种来找他报仇,他杀了年仅三岁喊他哥哥的男孩,命手下强暴他的女儿至死,他成功了。 因为他教得好——对别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这是他常讲的。 ☆ ☆ ☆ 宋巧人坐在藤椅上,没有打开落地窗,就这样欣赏窗外蓝天白云。台北也是一样的晴空万里,煦阳暖照,但她却不曾如此优闲。想来现在和她一样无所事事的大概只有米虫,不然就是钱多得可以填河的有钱人。 可惜现在是冬天,不然她这一身所费不赀的内衣可以当泳衣,或者在阳台做日光浴也不错。 突然,她的寒毛一根根站了起来,空气中的二氧化碳似乎多了起来,有人。 喝!宋巧人吓了一跳,居然有人如此贴进她,而她竟一点也没有察觉到,要是来者不善的话……想着想着,她的身子不由得往椅子里缩。 “我没有恶意,我是修的保镖,叫暗。”他的语气一如以往的平淡。 “暗?”这是名字吗?难道现在外国人都喜欢取一个字的名字? “暗是名字。”从他们被选为阎NB44F组的一员后,名字便代表他们身分,但对外人而言,他的名字反而成为代号。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宋巧人一得知来人不具威胁性后,马上开始研究起对方。 乖乖!她什么时候走桃花运了?从那个风骚的男人到眼前的酷哥,若拿他们的照片去卖的话,她铁定赚翻了。 “雷。”暗的回答简洁有力。 “雷?那是什么东西?怎么跟我上班的公司名字一样?”宋巧人莫名其妙的问。 “雷是指雷帮,它是美国最大的黑帮。我们不贩毒,但从事军火交易。”暗三两句就解释完毕,他今天可不是专程来讲述雷帮的历史,他只是来看她够不够格让修付出心血。 宋巧人瞪大眼,台湾竹联帮老大出殡时的场面她记忆犹新,一辆辆黑色宾士轿车,一大群穿黑西装还戴墨镜的人,那种场面很吓死,却够威风。 暗觉得宋巧人的眼睛很美,闪着宝石般的光彩。但等了半天都不见她开口,以为她吓呆了。哼!这种胆小的女人,根本不配当雷帮的总魁夫人。暗不屑的想。 他哪里知道宋巧人其实是沉溺在自我幻想中。她幻想自己一身劲装提着黑色皮箱跟人交易,有着雪歌妮薇佛的酷劲,手指……手指?她终于回过神,因为有五根手指在她眼前晃来晃去,凭着高超的打蚊子本领,“啪的一声,打到了。 “你……你……”暗“你”了半天,却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想他身为修的贴身保镖,空手道、柔道皆在世界级高手榜上名列前茅,如今却被一个女人轻易打中手,真是丢死人了。 “我什么我?雷帮要是个个像你一样逊,依我看你们的未来也不怎么好。”宋巧人就是有本事忘我,尤其得理时更是不饶人。 暗差点气得连怎么呼吸都忘了,但随即又平复心情,他向来以自制力为傲,怎么才被人一激就火山爆发,他不怎么情愿承认宋巧人有本事,跟平常所见的女人不同。 “你别以为修喜欢你,你就可以天不怕地不怕,甚至故意勾引他。暗NB44F组包括我在内共有七个人,不是每个人都赞成你成为总魁夫人的。”说完,暗就离开了。 “总魁夫人?”宋巧人喃喃自语,过了半晌才了解暗的意思,她扯开嗓门像个泼妇般吼道:“他送给我,我还嫌他不入流!” 真是的!有莫名其妙的主子,就有脑筋秀逗的属下,没头没脑的对她说些不准她勾引他们的总魁的话,笑死人了!她又不是他家养的狗,干嘛听他的? 再说,她也没无聊到真的去勾引修,如果那是暗的计策,他恐怕得失望了,因为她十分清楚自己的斤两。 可是修长得很帅,不,应该说是漂亮,漂亮得让她情不自禁地将他与天使联想在一块。 如果她真有个像修的男朋友……唉!宋巧人,你别作白日梦了。 ☆ ☆ ☆ 向来有“古迹城”之称的台南,在寒流来袭过后没多久,天气就暖和起来了,虽然早晚还有些寒意,但对宋可勤这种怕冷的人来讲,简直就是上天的垂怜。 宋可勤躺在床上,望着窗外的夜空,也不晓得为什么,她明明累得像条狗,眼皮也酸涩得要命,但就是睡不着觉,老觉得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似的。 “砰”的一声,声音非常轻微,如果在嘈杂的白天她说不定不会注意到,但现在万籁俱寂,宋可勤想说服自己忽略都很困难,望了床头的夜光钟一眼,已经午夜两点了,难道是小偷? 哎!别胡思乱想,自己吓自己,说不定只是老鼠开舞会……“砰”的一声,这次的声响更大!别再意,说不定是大象在开舞会,宋可勤在心里拼命说服自己。 宋可勤,你别安慰自己了,小偷现在只攻到客厅,听声音判断,还是一个非常“肉脚”的小偷,要是她提起胆子迎面杀敌,说不定还能保住疆土。 她蹑手蹑脚的下床,抬起梳妆台前的缎面椅子当武器,却发现太重了。她放下椅子,拿起玻璃柜上的花瓶,悄悄的下楼。 “咦!这个身影……有着宽厚的肩膀,好熟悉……” “丹?!”忘却了警戒心,她下意识的喊出口。 “勤儿?”男人的咒骂声猛然停止,转向声音来源处。 “老天!真的是你!啊——”宋可勤的尖喊是因为突然被丹尼斯抱起来,兴奋的转着圈子。 奇怪,如果真如宋巧人所说的,那宋可勤应该非常恨丹尼斯,甚至想啃他的骨、喝他的血,可是他们却亲密的喊着彼此的小名。 殊不知宋可勤和丹尼斯早已在拉斯维加斯结婚,但是两人的鹣鲽情深,却成为丹尼斯的致命伤,由于他的敌人比饭粒还多,所以在得知宋可勤怀有身孕后,他不顾她的反对,硬是把她送回台湾。 但宋可勤认为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她在决定嫁给丹尼斯时就有心理准备,她并没有劝阻丈夫离开黑手党,所有的担心受怕她都一个人扛下来,为的就是让丹尼斯无后顾之忧,而他也真的一直平安到现在,为此她很感谢上苍的恩典。 至于宋可人的误会,宋可勤可是完全不晓得。宋巧人年幼时曾问她爹地中哪里,当时她因为担心丹尼斯的安危,所以一想到他只会落泪;后来,她主动提起丈夫想让女儿明白时,宋可人却说她已经都知道了,她自然就以为女儿真的都“知道”。 而丹尼斯怕女儿被仇家盯上,总是偷偷的在一旁看着她。他恨自己不能陪在女儿身边,看着她成长,但只要知道女儿健康、快乐的活着,他就心满意足了。 宋可勤略微推开丈夫的怀抱,“你怎么会来台湾?”以往为了不引起敌人的注意,她都是和丹尼斯约在美国、加拿大等地见面。 丹尼斯亲着她的下巴,亲密地贴着她的面颊说:“我好想你!” 她捧着丈夫的脸,胡碴刺着掌心带来一阵阵快感,心里也跟着冒出一颗颗快乐的泡泡。“理由不足。为什么不约我出国,反而来台湾?” 习惯了黑暗,丹尼斯抱着宋可勤坐时沙发椅里,就着窗外微弱的月光,轻轻拨开她额际的发丝。 “因为我想待在台湾陪你看日出望日落,当只特大号的米虫,你反对吗?” “你……”宋可勤激动的抖着身子,不敢置信的摇着脑袋,声音哽咽的说:“告诉我,这不是我在作梦……” 丹尼斯紧箝住她的腰,活像要把她揉进体内似的。“对不起,让你担心受怕了这么多年。我知道这句道歉来得有些迟了。” 宋可勤揪着他的衣服,在他怀中死命摇头,“不会太迟,不会太迟!你真的没骗我对不对?我等这一天等了好久,我们一家人终于可以团圆了……”说到最后,她已泣不成声。 丹尼斯轻轻吻去她的泪,口中喃喃说道:“我好想你,快想疯了。” 宋可勤抗议的嘤咛,不满丹尼斯的滋润只留在脸上,捧着他的脸献上自己的唇,无愿无悔…… 在心愿达成的一刻,没有人会嫌夜太黑或太长的…… ☆ ☆ ☆ 宋巧人软绵绵的趴在沙发上,好无聊!她换个姿势,将额头顶着桌面,唉!还是好无聊。 自从那天的谈判之后,又过了三天,宋巧人开始怀疑雷帮是个三流烂帮派,连查个小事情都可以拖上七十二小时,看来雷帮的远景实在好不到哪儿去,干脆收山算了,免得丢了面子事小,万一丢了命,那可得去跟阎罗王喝茶了。 毫无预警的,门被一个冒失鬼用力打开。 宋巧人连抬头去看的意思也没有,现在近中午时刻,想也不用想,一定是高娃送午餐来了。 “高娃,拿出去吧,我没有胃口。” “我听佣人说,你已经两餐没吃东西了。” 宋巧人闻声猛地抬头看向门口——这个动作差点扭伤她的脖子。 王八蛋!她像只被关在栅栏里供人欣赏的狒狒,他倒过得自由自在的,宋巧人气得转回头。 “我宁愿饿死也不要被闷死。”她咬牙切齿的说。 修紧蹙眉头,“你的门并没有被锁上。”难得他以不饿死俘虏为藉口来看她,谁晓得她只是看了他一眼,随即转头看着窗外,太不给他面子了。 “是啊!就穿这样出去,然后让一堆臭男人的眼睛猛吃冰淇淋。” “我记得给你的内衣当中有些没那么露的。” 修的用意是让她无法离开别墅,而不是连出去散心都不行。他早看过那些内衣,单薄得不能御寒,应该她也不敢离开这温暖的宅子;为了她,他早命人二十四小时开着暖气。 “但再怎么说,它们终究是内衣啊!”就算她再有胆,教她穿着内衣四处走,打死她也做不出来。 修面无表情的说:“你可以决定吃或不吃,但你的命是我的,我找医生给你打营养针。” “呸呸呸!乌鸦嘴,什么营养针?!你以为我病入膏肓啊!我只是热量消耗得少,所以不饿。”宋巧人不悦的给了他一个大白眼。 “你可以在房里原地跑步三十分钟,或是做一百下的伏地挺身,随你选择,我还可以免费提供毛巾与热水浴。” 宋巧人的脸漾起一抹怪异的光彩,“那些活动我几天前就做过了,该换点新鲜的了。”她用手肘抵了抵修的腰侧,“喂,我听说你们是什么雷帮,专门从事军火交易,是不是?” “谁告诉你的?”修深不见底的眸子闪过一丝不悦,快得没让宋巧人察觉。 “人多嘴杂,我无意间听到的。”宋巧人等着他踏入陷阱。 “你想做什么?”修的脸色莫测高深,难以看出有任何情绪上的波动。 “教我玩枪好不好?”宋巧人撒娇的要求。 “为什么?” “无聊啊!而且我这辈子或许都无缘摸到枪,现在有这机会当然要好好把握。我一直想学学电影里那些明星玩枪的潇洒模样,教我好不好嘛?”她拉着他的袖子,整个人都快贴上修的身子,但她并没发觉这姿势太过暧昧。 “我为什么要教你?”修想扯回袖子,没想到她却拉得死紧,他不由得拧起眉头,或许是学武者的警戒心让他排斥靠近他身体的人。但看见她一脸企盼的娇俏模样,让他放弃扯回袖子,两人如此接近,甚至让他闻到她身上淡淡的清香。 “我想不出你有什么理由不教我,帮忙淑女是绅士应该做的事。” “我不是绅士,而且也没笨得教人来当我未来的敌人。” 宋巧人突然大声喊道:“我不可能对你不利!”语气中的坚定让她自己也吓了一跳。 “我还是没有教人的习惯。”修丢下这句话,立刻走了出去。 他早已习惯独来独往的日子,不接受任何人的感情,因为有情就会有难,只有做到无情无义,他才能活得比任何人都久。 她的情绪波动强烈得教他心惊,第一次,他不战而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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