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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我从没试过没有懒洋洋的感觉,特别是那些时候,躺在他的沙发上,听他播出Morgana King,用她猫一般的声音唱:It’s a Lazy Afternoon,直到那一天,我在沙发上爬起来告诉他,我再也不能忍受那声音和那首歌。我喜欢那首歌,也喜欢Morgana King,只是在那些情景之下,我再不能忍受。 今天,我仍然喜欢那首歌,仍然记得他说女人像一只猫。奇怪,女人会留恋一个她已经不爱的人所留给她的一首歌。但是,我到底爱什么?也许到我死的那一天也答不出来,我想最大的愿望是保持一个自由的灵魂。我的肉身可以被人拥有,我的双肩可以被很多责任压着,但是灵魂,它是我唯一的财产,我不会让任何人把它锁起来。 我不是花儿人(英文是Flower Child,嬉皮士的一种称谓。),也不是传统派,不要说我属于上层、中层社会,或者下层社会,我一生最怕团体,和被人分门别类。我很少写文章,也很多时候不满意自己的文章,有一回被人称为女作家,还用斗大的字印出来,令我自己恼了自己半天,掷笔什么也不写了几个月,我不喜欢被称为自己不配称的东西。 我会高兴,如果你闲极无聊,拿起《懒洋洋的下午》作两分钟伴儿,虽然,我和你永远会是那么陌生。原稿纸不是团体,对着它我相当自在,在求学时期,学校内学生暴动,众人“士气沸腾”,我没有参加,虽然我不支持他们所要打倒的固有传统,但我也不愿意被领袖牵着走。他自己很聪明,但是跟随他的人一大半不知所谓,只以为加入了暴动智商便会自动升高五十。我想,我若够脑筋便会自己走,用不着跟随尾巴的尾巴的尾巴,既然脑筋未够程度,不如继续过我懒洋洋的下午好了。 不错,钟拜亚丝抱着吉他跑来我们学校大唱We Shall Overcome,她哭,同学们也哭,我走过那堆人没有回头,我害怕养成混在群众中或者潮流中,便以为自己已经有了性格的习惯。也许我是一个孤独者,我的下午依然是那么的困困慵慵,令我头脑清醒的早晨,离我而去之后还没有再来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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