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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作者的,还是少言的好,这是我个人的感受。 见过的事情,和体验过的经历,告诉了朋友便很糟糕,因为故事写出来时朋友们觉得似曾听过,会一句不客气的说: “怎么这么行货?” 其实,那不是行货,也不是旧料,错就错在,曾经把故事告诉别人,别人既然听过,再看作品便觉得不新鲜了。 当然,读者们不会有那个问题,读者只在纸上看,只要从前没看过,便一切都是新鲜的。 虽然,一个两个朋友已听过那个故事并不影响那个故事的价值,只可惜,作者也是人,被老朋友泼冷水有影响本身士气,写作人也是需要鼓励的。 作者最好不把任何想写的故事告诉朋友,还是把一切保持神秘的好,说是讲多错多。 很多人的经历是不适宜告诉人的,告诉了人,麻烦便多,一动笔,人们便怀疑故事中的某甲某乙到底是不是作者自己。 很怕人访问我关于我的书的问题,为什么写这样?为什么写那样?那个故事是不是你的亲身经历?尴尬死了。 作者之为作者,就是很多故事都是作出来的,旁观和体验诚然是必须,但是夸张某一点,加强某一点自是有的,不然有碗说碗,有碟说碟,平铺直叙,有什么好写?又有什么好看?要看那些,不如看新闻版,谁今天跳楼自杀,谁亏空公款,谁打劫了银行。 现在很流行写自传,我对自传一事,毫无兴趣,写自己有什么好写的?一天到晚的我我我,别人看着不烦,自己早烦死了。 人为什么要留痕呢?著作可以留,自身可以不留,作者生在上海还是北京,童年快活不快活,姨妈姑爹好不好,祖屋是什么样子的……一切一切,跟作品有什么关系?记录下来干什么? 所以,我只看《红楼梦》,而没有兴趣研究曹雪芹的生平,代表他的、是他的书,而不是他的故居在哪儿,又或者他生前开心不开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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