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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闹市睡到山上


  近来的睡眠习惯十分反常,我说反常,因为自小至大未试过黄昏七时便昏昏欲睡,但是这二十天来,不论人在纽约也好,人在三藩市也好,人在香港也好,都是同一个样儿,七时开始便难撑倦眼,在纽约错过了几台百老汇好戏,只因当时的渴欲只是睡觉,除了睡觉之外,什么也不想做。
  当然,朋友们是安排了每晚请我吃饭的,但老是吃得呵欠频频,什么仪态也没有了,胃口亦不好,不过,至少硬撑了过去。
  最尴尬的是在纽约最后的晚餐,因为约会太多,余下一群做时装的朋友只好罗汉请观音,全挤在一晚请我,我平生第一怕嘈吵,第二怕吃海鲜,恰巧他们请我去的便是间很热闹的海鲜餐厅,是两只船锁在一起浮在水上的,那本来很有趣,只可惜,我不习惯那些噪音,自己的声量又不够大,变了连说话也艰难,所以在吃到一半时,眼睛无论如何也睁不开来,唯有请朋友们千万原谅我不能吃完整个晚餐,再吃下去,我怕要昏掉了。幸而,那些美国朋友们都是不拘小节的,我一面道歉他们一面安慰我说:欢聚过了也就够了,我可以随意所之,回家大睡可也。其实最令我耿耿于怀的便是他们本来想各自分开请我,因为我没有时间,他们被逼聚在一起请我,而却我大大辜负了别人的美意,吃了一半便被睡神召了回去。
  不过,早睡的好处是起得早,到了离三藩市四小时车程的Yosemite高山避静,人轻松过分,一样极早想睡,不过那也好,我变起得十分早,正好浏览名山巨川,大清早便跑去其中一条叫做“婚纱瀑布”那儿,六月是雪溶的季节,水量特多,水花飞溅,十足新娘那拖在地上扇形散开的长长婚纱,由于水如万马奔腾的冲下,我们站在离瀑布十尺的地方,水珠如雾似雨的喷在脸上,舒服得很,我沾了一头一面,那种清爽的感觉令我立发狂想,以为经万年积雪的瀑布水珠一喷,我们马上会年轻。
  三藩市的同学们有早吃晚饭的习惯,这个正中下怀,六时多七时吃了,九时多我便可以回家大睡,用不着眼睑半垂地挣扎着张开眼睛。
  同学都知道我在港永远睡眠不足,他们说这大概是身体的调节作用,我既不用上班,人便松弛了,随时可以睡觉了。
  后来回到了香港,情况一点也没改变,黄昏七八时我便整个人软掉了,连动也不想动,所以这些日子来,深居简出,只睡我的觉。这回绝对不是时差问题而是平日储下了太多无眠之夜,一旦度假了,人放松,我的身体便设法命令我早睡,补偿以往的不足!我想到补偿够了之时,我自然不会天天早上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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