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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阿拉伯王子的富有奢侈,已经成为二十世纪末的神话兼笑话,是神话,因为中东的油矿令他们的钱来得容易得像在地上涌出来,是笑话,因为钱来得容易到那个地步,他们的价值观念便相当诙谐。 中东的女性在国内是要从头笠到脚的,那是传统的服饰,但是那些公主富女们一样向往华伦天奴,圣罗兰·蒂柯,仙奴等等的时装,那怎么办呢?买是大买特买的了,但是在本土不能穿上街,便只好在家里穿,顾影自怜一番,有如锦衣夜行。 当她们出国的时候,上机时仍穿从头笠到脚的传统衣服,上了机便换上法意名家的时装,到了巴黎下机,根本是另外一个人了! 中东王子富商又怎样呢?自然想买什么便买什么了,价钱是不用看的,反正钱多得在耳朵泻出来。世上的东西,自是有能力者买之,不过,人却是不能买的,但是他们似乎并不明白。 听过一个这样的故事: 有位中东王子在外国一间豪华餐室,放眼一望,看中了谁个女郎便对助手说: “我要这个!” 有时,有些这个那个是可以要到的,但是有一日,他又看中了一位丽人,照例说: “我要这个!” 他的助手对他说: “不行呀,那位是外交部长的太太啊!” 然而王子说: “我不管,总之我要!” 后来发展到王子的“我要!”令到伺候他的助手们无法可施,于是便心生妙计,总之在王子打算去的餐室预先安排好十个八个艳女四散而坐,每当王子说:“我要!”时,助手们自然必定能够替他要得到了,省下了许多麻烦。 我怀疑这样“要”法有什么乐趣,所以我说那是神话兼笑话,钱多到那个地步,快乐到底是什么呢?单是“我要”也是很单调的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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