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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人有了新欢,必会瞒着身边人呢?到底这个“瞒”是有罪还是无罪呢?我相信很难找出答案。通常瞒的原因,第一是不敢面对现实,不敢作抉择;第二是鱼与熊掌都想兼得,两个都想要;第三是根本有意玩弄摆布别人。不敢面对现实是最常见的,不能说有恶意,不过,情感之事,没有恶意也一样能够伤害别人。两个都想要也是常见的,即使爱妻子多过爱外边的女人,也希望拖得多久便多久,只要不东窗事发,快活多几日便多几日;至于有意玩弄摆布别人的,却不可以说没有恶意了,那不是不能自己,而是头脑清醒地有意欺骗。 于我而言,我宁愿面对现实,假使丈夫爱上了别人,我但愿他告诉我,愈早愈好,我一定放他走,不缠、不哭、不打、不闹、不上吊,快快分手了事,伤心是后话,反正分不分手都一样伤心,倒不如早点弄清楚,别互相浪费时间,人生苦短,最花得冤枉的便是纠缠不清的时间,既不开心,亦无结果。 两人分手,也不需要谈原谅不原谅,谁对谁错,像感情那么复杂的事,不是原谅两个字可以介入的,既然决定分开,便根本不用拖上原谅或者不原谅这条尾巴。 有些女人心软,永远肯收回回头的浪子;有些女人执著,宁愿孤独地念他一生,也不肯把浪子收回。我也不晓得哪样才对,人的性格个个不同,其实收回不收回,一样有憾有怨,此恨绵绵。 人生聚散,无可避免,最要紧是即使分手,也要分得互相尊重,把对方的自尊心践踏个平扁才分手又是何必?感情每每是不能自己的,我永不敢批判别人对或错,不过我绝对觉得践踏对方自尊的人是可鄙的。其实,被对方践踏了的人也不必失去自信和希望,觉得你不值一文的不外是他一个人而已,他又不代表全世界,可惜正因那人对你重要过,你便惯性地以他的意见为全人类的意见,要是想清楚了,便会发觉那完全不合逻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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