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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天生罪人


  我有很多同性恋的朋友,关于同性恋的问题,我可以客观他讲几句话。
  “同性恋合法化”这名堂和“恋爱合法化”一样荒谬,我不明白为什么要通过“同性恋合法化”这条法例,干脆把同性恋不合法的法例删掉便是了。
  男人同性恋,九成九是天生的倾向,而不是后天的选择,天生的倾向没有什么合法不合法的,如果连先天的倾向也要分合法与不合法的话,那可烦之不了,只要没有不合法的行为,没有人一生下来便是有罪的,如果因为生下来便有同性恋倾向而要做一辈子罪人,那便简直是不公平。
  女人同性恋,先天有这个倾向的不如男性之多,有一部分是根本对异性没有兴趣的,喜欢把自己当是男人般去追求同性;有一部分却是因为情场失意,吃男人亏吃得心灰意冷,干脆要个女性爱人的。不过,这类女同性恋者随时可以爱上男性,结婚生子去,和前一种天生女同性恋者不同。
  我们对同性恋者的看法,不应大惊小怪,我的同性恋朋友和常人一样工作生活,所不同者是恋爱对象跟我们不同而已,并非什么邪魔异端。他们不应受排挤,人的才干跟他喜欢男人或者女人并没有关系。
  当然,这又不是说,同性恋者有任性胡为的特权,不须自律。同性恋者在公众场所勾勾搭搭,跟一般男女在公众场所勾勾搭搭、眉来眼去一样失礼,有碍观瞻。同性恋者强迫未成年同性者发生性行为,等同一般男人强奸未成年少女罪。总而言之,法律应对任何人都平等,同性恋也好,非同性恋也好,标准应是一样的。
  有朋友笑说,男女同性恋者日多,也许是上天管制地球人口过多的方法之一。地球有地球的问题,上天有上天的调整方法。这个论调,信不信由你。同性恋者并不侵犯别人,他们看得出谁是同道,大惊小怪者大可不用担心被他们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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