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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朋友,虽然不通音讯,但是大家深知,是永远不会忘记对方的。 “胖胖”是这个专栏的常客,她在美亚美大学做研究工作,我老是把她的地址丢了又抄了,抄了又丢了,这回要到几处地方开会,有一夜在美亚美过境,留宿一宵,翌日下午便要飞往别处。 刚进了酒店房间,便想起“胖胖”,这位与我同年同月同日生,一同长大一同念书的老友。照例我又没有她的电话地址,心血来潮翻电话簿,居然找到了个姓名类似的电话,一打去,果然是她,约了明朝相见。 早上“胖胖”来了,她说: “听完你的电话,我整夜睡不着。” “胖胖”是纯情的,我是尘俗的,我倒呼呼大睡了一夜,虽然这不等于我渴望见她少于他渴望见我,到底我已经久已不知兴奋为何物了。拥着“胖胖”,我很开心,虽然年前一场意外,火把她烧得满身疤痕,我最后见她,是远在意外之前,但是奇怪得很,眼中一点没有疤痕把她改观了的感觉,她还是小时朝夕相处的“胖胖”,到此我才领会到,交情实在是超越视觉的,有些旧同学说不认得她,我反而无法有她样子不同了的感觉,她仍是和我熟悉的“胖胖”一模一样。 不过,“胖胖”也世故了一点,她说: “你问我在研究什么?那个题目有人出钱让人研究便研究什么了,没有基金的东西,想研究也没办法呀。” 我问她:“火伤有令你颓丧么?” “整整医了三年。”胖胖说:“也没怎么怨天尤人啦,只是禁不住问,为什么偏偏是我。” 说起来她的伤,也是性格勇善的缘故。“胖胖”这人,一向有难先当,小时顽童用石子掷我们,她总是用身子挡着我。那场火的起因,是她和朋友们在开大食会,有人忘了熄火,让一锅油在沸着,当然,站起来熄火以防意外的又是池,结果,便烧了一身疤痕。唉,胖胖,为什么总是你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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