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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中有很多明星——我不是在说娱乐圈——各门各界,都有明星,像基辛格,便是美国外交界的明星,像周恩来,便是共产党的明星,像沙达,便是世界政坛的明星,像何鸿燊,便是澳门“阔佬界”的明星,像李嘉诚、包玉刚,便是商界的明星,像摩洛哥的卡露莲,便是公主中的明星,这些人之为星,与他们愿意不愿意无关,到底是星不是星,是别人的意见,而不是他们自己的志愿。 被许为“星”,没什么不妥之处,不明白於梨华为什么觉得“明星作家”这个形容词对她不公平。 “明星”未必与成就有关,不过绝对与气质风仪及魅力有关,同时,有出众的气质风仪又有魅力,亦不等于本行一定做得不好,所以“星”并非讽刺字眼,而是大众对某人心仪的表示。 其实,对别人的称谓,最好叫什么应什么,同一个女人,走到街上,有人叫“小姐”,有人叫“师奶”,没什么好辩驳的,反正是人家叫你,不是你自己叫自己。 俗语说:“面子是人家给的”,自我宣传可以令大众知道有你这么的一个人,是星不是星,却不能靠自我宣传做得到。正如从前掘到金的女人流行自资拍电影,自己捧自己做女主角,又做杂志封面,大众的反应不外是:“何来此妖?”再宣传,她们也成不了星。 风头、名气,全是群众给你的,自己争取不来,群众觉得你有吸引力,即使你躲在深山野岭也一样是头条新闻。当然,我不是说真正的明星一定要躲起来,躲起来也好,四处露面也好,始终与性格和当时的环境有关,我们不能说躲起的便清高,露面的便庸俗,各人有各人喜欢走的路,例如简方达,什么活动都有她份儿,又例如猫王,什么地方都不去,我们能说猫王清高过简方达吗?其实他们谁也不清高过 谁,只是性格不同而已。何况,最老实的做人方法便是自自然然的做,随心之所之,一矫揉,便失真了。再说,是“星”不是“星”,自己根本无须考虑,因为那不是想做便做,不想做便不做的事,到底那是大众的意见,当事人能奈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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