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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没好睡,一时上床,每隔两小时醒一次,睡也不是熟睡,这些日子都是这样,由于精神不好,脾气暴躁,所以都呆在家里。 信不信由你,已在床上做了十天睡公主,除了到书房写稿外,一切都没有兴趣。 我对男朋友说:“怎么办呢?我刚踏入盛年,已是心情落索,还有下辈子怎么过?” 有些女人一哭,男朋友便关心兼紧张,我?算了,一辈子,一切都自己承担,所以我的结论是,女人不用漂亮,不用才智双全,不用会烧饭,好命的自有男人照顾她。 我对男人并无尊敬之感,既笨且不解话,回到基本,还不是个个淫虫,男人自以为性感时的样子每每核突得很。阿波罗神?My Foot! 自小至大,男朋友可以排几条街,上述不是气头上的话,故此嫁之一事,从不热衷。 也许今天对男士批评得过火了一点,请包涵则个,心情实在坏。 热恋过了之后,凭什么维持互不讨厌的关系?当然,有时无法出生天,只好相依为命。 做人有什么好?我都不知道。 做头马在原野上,过得一天是一天多逍遥。 并非厌世,而是抱怨上帝像颁奖似的颁了我做人。 闷死了。 甚至世界大事,也只能以两句话形容它:“不知便吓死,知道便笑死。” 早上九时五十分了,稿写完了,做什么好呢? 睡得着也好,睡不着也好,我想冬眠,眠到心情好才起床。近来真糟糕,总是不开心之至,嘿,一睡解千愁,我睡去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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