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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芳笛十四岁生日的时候,奶奶问她要什么礼物,她说要一部很帅的脚踏车。 结果她就骑着那部很帅的脚踏车——离家出走。 她想要去台北找妈妈。 张芳笛的妈妈在芳笛十岁时离婚,现在是个颇有名气的广播主持人。 每天晚上芳笛一定准时打开收音机,然后听着妈妈优美柔软的声音进入梦乡。 但芳笛这样子的行为却引起全家勃然大怒,首先是爸爸。 “为什么你老是妈妈长妈妈短的,那么现在这个个妈妈算什么?她是混蛋、是白痴罗,养你、爱你、真正照顾你的人都是混蛋白痴了? 芳笛的爸爸离婚后,很快又跟镇上的女孩子结婚,对方是个温柔娴淑的美丽女子,还替芳笛添了个小弟弟,这使得芳笛更认为她像另一个女人生的孩子。 奶奶也说话了。 “乡下人最好跟乡下人在一起,像你妈那种都市人,我们养不起……” 芳笛实在受不了,受不了同一个家分成两种人,受不了两个孩子分成两个妈妈生,受不了乡下人和都市人之分,而她最受不了的是,生活在这种与世隔绝的小地方。 她当下做了决定,如果她是妈妈生的,她就有半都市人的血统,既然他们这么区分,她决定要展翅高飞。 台北的妈妈,就像高挂天空的一颗闪亮星星,她想飞到妈妈的怀抱。 而且她笃定认为只有遥远的天边,才有年轻人的梦想。 其实,她想离开这里并不突然,早在五年前父母亲协议离婚时,芳笛就有一点认同感,她不会为妈妈感到伤心,反而为她获得自由而感到高兴。她庆幸妈妈终于可以离开这里,不会再被关在鸽子笼里。事实也证明,离开后的妈妈,才能继续发展她的事业,同时拥有现在傲人的成就。 所以她认为妈妈是幸福的,她认为能做自己喜欢事情的人最幸福,认为妈妈不必为了爸爸或她而剪断自己高飞的翅膀。 因为如此,芳笛从不在意她五年之中从未回来看过自己。 妈妈找到人生的方向,妈妈寻到了梦想,不必在意别人的想法,不必再接受爸爸或奶奶的冷嘲热讽,更不必在乎周围的人异样的眼光。她是正确的,若换作自己,也绝不会再回到这种小地方! 五岁的少女也许不懂人间冷暖,但她看得出爸爸或奶奶眼中的敌意-对芳笛或妈妈都一样,他们认为她们心中存有某种邪恶分子,总有一天会弃他们离去。 现在芳笛终于也要离开了。 至于离开后她想做什么,她一点都不知道,暂时没有理想,没有目标,就是想走,无论如何现在一定要离开。 也许我到了妈妈,她就会告诉她怎么做、怎么活,她会找到一条最适合自己的路。 所以一切都打算好了,等到过完十四岁的生日,连交通工具都也准备妥当了,她就离开这个家了。 彷拂计划已久的事情终于付出行动,芳笛显得异常冷静。 她照常穿上制服,背上书包,跟父亲、继母、奶奶说声再见,然后骑上新买的脚踏车,踏上她人生的另一条路。 她当然没有到学校,直接上书店买了一份地图,绕到加油站的厕所里换掉身上制服,然后穿上准备好的黄色长袖T恤,一条黑色牛仔裤,还有格子棉布外套跟一双白色球鞋,就这样开始她二十八小时长程之旅。 此时已到人秋季节,早晚温差大,尤其白天,温度夹着夏季余威,暖烘烘缠住芳笛不放。 她用力踩着脚踏车,不管头顶热度晒得多烈,不论汗水如何浸湿皮肤,芳笛丝毫没有歇脚的打算,她一心一意只想尽快脱离这个鬼地方。 当脚踏车远远抛开熟悉环境,逐渐踏入另一种风景时,芳笛才真实体会出自由的轻松味道。 她尽情呼吸旷野的空气,大力踩着前进的脚板,就算天边再遥远,但她也绝不会忘记第一次尝试飞翔的乐趣。 然而,令她想不到的,非常意外的,这不是一次寂寞的旅程…… 她已经感觉到背后人紧紧跟着她,而且好一段旅程了,从后视镜里她看到一个男生,她认识他。 一前一后,他们默默骑着,直到令芳笛相当不耐烦。 她认识这个男生,他叫赖书文,他们两家住的很近,大概是隔一条街的距离。 赖书文有一道又粗又长的眉毛,眼睛细细长长的很性格,鼻子也够高,嘴巴很宽也很薄,虽然芳笛看过的男生不多,但她知道这种长相的男孩子很有女孩子缘,只是身体根瘦,瘦得像一根竹竿。 大概还在发育吧,她想,乡下孩子总是晚熟一点,所以这家伙已经高二了还瘦成这样。 半年前,芳笛就发现赖书文一直盯着她看。 有同学注意到后跟她讲,她才注意到这个男孩子。 在乡下十几岁的女孩子被盯上,几乎是非常平常的一件事,很多人国中毕业就结婚了,甚至一上国中就被父母内定为结婚对象。 只是芳笛想不通,看起来乖乖的赖书文,怎么也会跟着玩起这种儿媳妇的游戏?她知道他家是有钱人,以为他的格调会高一点。 其实芳笛不知道,她之所以会引起赖书文的注意,理由只有一个,她是他看过女孩子中最漂亮的一个。 芳笛天生就是一个美人胚子。 她虽然只有十四岁,但已经隐约可见成熟女人柔软的体态。 芳笛的脸型跟美有一张古典而标准的瓜子脸,她的皮肤根白,紧紧粉粉地透着少女的晕红。她的眼睛很亮,双眼皮根深,颜色很黑,由其上面覆盖的那排了毛又长又黑,宛若水墨画中栩栩如生的长羽毛。 最吸引赖书文的,莫过于她一双娇嗔又欲言又止的粉红色唇瓣了,他老是觉得她 想说什么,结果又不说了。 就这样彼此心照不宣了半年。 书文是个纯朴的乡下孩子,虽然家境不错!他家可说是地方上有财有势的人家,光是士地收租就够一家人吃喝不尽,但是书文从小到大没离开过这个地方,可想见其土性之坚强。 从小在乡下长大的书文也有这点好处,就是少了富家子弟骄奢俗气的调子。 书文外表给人家根斯文,根稳重,也很保守的感觉,看得出他很认真地在读书,因为芳笛看他的书包总是沉甸甸地。 反正,只要芳笛早一点出门,就会看见赖书文很故意地一边牵着脚踏车,一边不忘看书的样子。 在这种乡下小地方,人还没长大,工作就被分配好了,大部分都会被留在家里帮忙或继承家业,念书反而成为最没出路的一件事,所以芳笛很佩服那些握有长期饭票却还念得下书的人,书文就是那种人。 不论基于哪种原因,缘分已将两人牵在一起。 她并没有排拒他无理的跟踪。 当然对异性抱着好奇心理也有,因为她已经十四岁了,这个非常敏感的年龄,男女之间只隔了一层薄纱。 况且芳笛班上绝大多数的同学都有了对象,因为每个人的家住得很近,使得许多亲事都在双方家人喝酒聊天中谈成。 不过让芳笛在意的是,既然赖书文对她有意思,为什么迟迟不敢采取行动。 他一定是个胆小鬼! 不然不会这样.每天像个跟屁虫一样跟在身后,不然就是故意躲在巷子口等她出门,甚至在校门口等她下课,但是始终只敢跟在后面不敢行动。 最后,既然他不行动,自己也不讨厌被跟,久而久之变成一种自然定律,芳笛也就懒得在他身上寻找答案了。 但……他也不是全然静默。 记得有一次,芳笛因为校庆恬动忙到快午夜,然后几个女生结伴一起回家,但一走出校门就看到赖书文躲在暗处等候,当时她好生气。 “喂,你到底想干什么,别以为我不说话,你就以为我默认了,你这样子会 让我觉得很困扰!” 的确很困扰,她几个同学已经聚集在一起窃笑。 逼不得已的状况下,赖书文总算踏出第步。他胆怯却执着的眼神不容忽视,并且一鼓作气面对芳笛的质询。 “你真的觉得很困扰?”他对芳笛说,只看着她一人。 “我……” 一时间,芳笛竟然无法反驳他的话…… 不知怎么,她感到一股压迫感,来自他深黑色的眼眸。 她觉得他好真,好诚挚,仿佛能从他眼中读出一股奇妙而强烈的热情,不容损毁的真情,刹那间,她搞不清楚什么是真话,什么是谎言了了。 但是,更强烈的意图告诉她,她一点都不会觉得困扰。 沉默一阵,剩下两对明亮有神的眼光对话,身边同学知趣地先行告退,故意留下她和他。 “你想追我?”芳笛直接又明了地问他。 “你是说追求吗?我想明白你的意思……” 书文显得很腼腆,但又不得不问清楚。 “废话嘛,”芳笛嗤之以鼻“我当然就是说男生追女生罗,难道我要你跑着追我吗?” 说到这里,她竟然也有点腼腆起来,到底是个乡下女孩子。 “我想跟你做朋友。” 他想半天,选择一个不伤他人,也不会被伤的最贴切理由。 既然他装糊涂,芳笛也跟着故意糊涂一下。 “我们学校里人这么多,你干嘛非跟我做朋友不可!”她骂道。 “我知道,但是我只想跟你做朋友。”赖书文更为难了。 芳笛继续逼他,她想要撕下他的假面具。 “做朋友可以,但你要说个让我相信的理由。”她高高抬起下巴。 没想到是另一种好看的样子。 “你很可爱。”赖书文衷心赞美。 “就这样?” 她好像还不满足。 “嗯。”他猛点头。 芳笛火大了。 她才不想跟他玩说话的艺术,她只想快点证实她的想法! “你干嘛不说喜欢我,这样说不定我会更快答应你。” 想不到…… 他竟笑起来,胆子一下爬到最高点。 “你很有自信。”他说。 他这样一说,害芳笛一阵脸红消不去,她故意以高姿态掩饰心情。 “被你跟踪了半年,如果我还没这点警觉性,我岂不成了废人。” “有道理。”他说。 芳笛气死了。 “喂喂,你别老是两三个字结束我的问题好吗?我在问你是不是因为喜欢我才想跟我做朋友。” “我也在想这个问题。”他告诉她。 芳笛觉得头昏,觉得他简直跟木头没两样。 “好吧,你就慢慢想好了,等你想到了再跟我讲。”芳笛甩头就走。 没想到一想又过了两个月,他还是不敢对她怎么样,还是只敢做一个畏畏缩缩、讨厌的跟屁虫。 但是他真的令她讨厌吗? 时间久了,芳笛对他的敌意也跟着淡退。 有时候心情好一些,她会慢下脚劲让他跟上。 “我跟你讲,你跟着我没用,因为我很快就要离开这里。” 微风吹开了他的外套,露出卡基布衣里一根根肋骨,唯一让她感到有力的,是他从没疲倦的脚力。 “你想去哪里?”他脸色黑黑的问她。 她心里不由得窃笑,她说中他害怕的事。 “难道你也要跟?” 他不说话,拼命擦着脸上的汗。 她看他一眼,然后猛然加快脚步。 他急忙跟上。 “我要去台北找我妈。”她说了。 说完之后她很兴奋,好像终于找到一个跟她一起分享秘密的人,她从没把这件事告诉过别人,就连最好的同学都不曾说,因为她不相信乡下人的大嘴巴。 “我妈叫舒晴,你有没有听过她的名字,她是很有名的广播主持人。”她兴奋地说。 赖书文立刻露出了令芳笛更加兴奋的表情。 “我听过她的节目……” “很棒吧!”她没让他有说话的机会,只想将兴奋一吐为快“我妈没结婚以前就很有名了,如果没嫁给我爸,现在的名气一定更不得了!” “那为什么又要嫁给你爸?”他问了一个问题。 她撇下嘴,那是个不会令人感到怏乐的问题。 “白痴嘛,女人都嘛会一时想不开。”她像小孩子说着大人的口吻。 “那为什么又要离婚?”他问。 “喂,你怎么知道他们离婚?原来你打听我家的事!”她生气了。 阳光照着他很黑的皮肤,她看不出他真正的表情。 “我爸认识你爸。” 她皱起眉头…… 她记得赖书文的老爸赖伯祥是这地方的大地主,除了利益往来,根本不会跟穷酸家庭打交道。 利益往来?乡下人哪有什么利益好往来的,除非就是赔女儿赚媳妇了。 想到这里,她立刻产生可怖的念头。 “你爸根本不可能认识我爸!” 他故意逃避她的目光。 “我告诉我爸的。”他小声说。 芳笛猛然闭上眼睛,这个混蛋家伙…… 当她又睁开眼时,才觉得这个世界既现实又可怕。 她大概了解事情经过了…… 也就是小镇上父母最爱玩的游戏,一定是赖书文跟赖伯祥说了什么,以致他开始为儿子点灯铺路,而爸爸也一定非常乐意攀这门亲戚。 在芳笛毫不知情的状况下,双方家长已经为他们决定了未来。 她觉得很可怕,甚至完全不了解赖书文是个什么样的人,而这个人却可能变成她的丈夫。 总之,对未来梦想还是一片空白的她,很快就要进人人生第二阶段。 她觉得赖书文很恐怖,赖伯祥也很恐怖,爸爸很恐怖,这个地方好恐怖,这里?每一个人的思想都很恐怖…… 最恐怖的事,她将会无自觉地长大,毫无警惕的与赖书文交朋友,毫无抵抗能?力地成全大家的想法,一步步走进结婚礼堂里。 最最恐怖的是,她不讨厌赖书文这个人…… 说不出原因,也没什么道理.芳笛没办法讨厌这个人,对十四岁少女而言是一种奇妙的吸引力,然而已稍具杀伤力了。 可以确定的是——十四岁的少女痛恨压力来源。 她想,这个地方大小了,小的只能容下赖书文一个人,如果她也留下来,注定要被命运摆布,于是更加强她想离开这里的动机。? “你想离开这个地方吗?” 她骑慢一点,回给他一个挑战的眼神。 他则回给她一个,她认为极有个性的眼神。 “我觉得……我还没大到可以选择我的未来。"他说。 她暗中丧气,原来刚才是一个错觉。 “那你比我慢了许多。” 他瞥她一眼,看见一个非常自信却不屑的表情。 “我要离开这个地方。"她对他大声说。 “马上。"芳笛抬起她窄小而骄傲的下巴。 但他却没她有预期的错愕表情。 令芳笛相当失望……芳笛认为他应该很有个性才对。 “你敢再跟我吗?说不定这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了。”她再激他一次。? 书文很久不说话,视线放得既遥又远。 “我不敢,也不想。”他说。 她踩住煞车,突然真的生气起来。 看她停住,书文他也赶紧踩住煞车,两人相隔数尺互相对望。 “你这么有把握我会再回来?或者只是随便说说?你就这么有把握我会留在这个鬼地方,等着跟你结婚,等着为你生一大堆孩子?” 他觉得好笑,她自信的样子很可爱,也很没道理,但不知怎么着就是被她吸引。 他趴在把手上冷静看她,想着她如果真的离开了,这个地方会变得根寂寞…… 在他凝视之后,她突然感到羞赧,无论再怎么装,气话说出去就收不回来了。 “你可别以为我在喜欢你,我只是我不到发泄脾气的对象罢了。”她瞪一下眼说。 “你可以尽量对我发脾气,但请不要影响我的决定。”他在那方大声对她说。 是不是因为他是高中生的缘故,芳笛老觉得他说话很有深度,深到令她听不懂。 不知哪儿来的勇气,他牵着车朝她走过来,第一次这么近跟她面对面说话。 她觉得他好高,高得令人有点害怕。 “等我上了大学,我会去找你。”他发了狠说。 她看着他的身高,想着他的话,全搭不上线。 “你又不知道我住哪里……”她觉得自己胡说八道,一定是被太阳晒得有点软弱。 “你妈妈不是在台北吗?” “是啊……” 好像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却被她的头脑复杂化了。可是他就这么相信她?还是他的头脑太简单? 她乱了。 “我觉得你很会岔开我的问题……算了,反正我要做的事情跟你一点关系也没有,但是你可别告密喔,不然我会恨你一辈子。” 那时候的芳笛让赖书文产坐一种奇妙的念头,他认为不管被这个女孩子爱或恨,一辈子都不会寂寞了。 结果,她离家出走被他跟来了…… 但是,绝不是赖书文也有离家出走的打算,他一样带书包穿着学校制服,没有携带多余的东西。 芳笛竟有一丁点儿失望…… 或许,芳笛赌气地想,他不过是想劝她回头,不然就说一些威胁恐吓的话要她打消念头,而他突然出现,无疑就是代表危机出现了。 还是…… 他想多留恋一下她离去的脚步? 总之,她不想马上知道答案,她想……就让他多陪一段路吧。 快到中午,他们停下来歇脚。 绿色山脉,绿油油稻田,绿色的羊肠小径,世界被绿得相当壮观。 她举起矿泉水就喝了半罐,然后递给他。 他居然擦都不擦就引颈干尽,害她有点难为情…… “喂,你到底要跟到什么时候,不怕被老师记旷课啊!”每次她心里害臊,就会拿凶恶来挡。 “跟你到合北。”他擦着嘴说,袖口一片水渍,不光是水,还有一堆流都流不干的热汗。 “你知道这里到台北要多久吗?说不定到明天中午还到不了,你别神经了,现在回去还可以上一堂课。”她瞪着他说。 “我已经跟学校请了两天假。”他说。 她瞪圆了眼睛。 “嘿,你让我觉得很恐怖哩,你好像是我肚子里的蛔虫,难道我做什么事你都?知道? “因为我看到你到书局买地图,大概就明白你想怎么做,所以先跟学校请了假。” 她嘘一口气,认为他完全不明撩状况。 “那不就更可怕了,凡事都要经过缌考虑才敢去做……”她问他:“难道你不怕我只是突然发个神经到处逛逛,而你已经请好两天假?” 他难堪地苦笑,或许真以为她发神经了。 “放心,销假比请假容易多了。” 被他这么一说,聪明的人反面变成傻瓜了。 “喂,你是不是都可以这么轻松地说出人家紧张的事情?”她生气地问。 “你觉得紧张?”他反问之。 芳笛火了,道理已经说得这么明白,他还要明知故问。 “是的,我不但觉得紧张,更觉得你脑袋秀逗!” 他仰头看天,幽幽叹气。 “我现在很紧张……” 她仰起眉,很想看他紧张的样子。 一点都不紧张,反而更平静…… “大概是很怕你的因素,所以说话特别小心谨慎,这样你还会觉得我很奇怪吗?” “觉得很奇怪!”她瞪他一下说:“你干嘛这么在意我的感觉,我又不是你的”什么人。” “但我很想让你变成我的什么人。” 她惊一下。 “什么人?” “朋友。”他说。 她急忙喘过气。 这家伙—— “永远的朋友。”他再补强一次。 “不管我变得有钱或没钱,跟谁结婚或生孩子,你都不在乎?” “也许吧!但未来的事谁也不知道,我只敢说出现在的愿望。” “我觉得你还没长大就先老了。” “未老先衰?” 她笑出来。 “嗯,未老先衰。谢谢你教我这句成语。”她极为嘲讽地说。 他有点难为情。 总算让她看到赖书文胆小鬼以外的表情,他还真有趣呢…… 因为先笑的人是她,所以她也很难再摆出扑克牌睑,一下子两人之间陌生的气氛荡然无存,她显然接受了这位不速之客。 “你有带钱吗?” “有!”他大声说。 “喂喂,别那么大声说出来好吗?你至少要稍微担心害怕,说不定我会拐你的钱。” “你错了,我考虑好久才敢这么做。”他认真地说。 她吐一吐舌。 “我觉得我快不能跟你说话了,跟你说话好像在玩猜谜游戏。” “很难吗?” 这次他明显的很紧张,令她失望。 “不难不难,习惯就好了。”她告诉他。 休息够了,他们继续漫长的路程。 不过,不再是一场沉默之旅,好像懂得游戏内容之后,他们就能够交谈了。 “你会不会觉得我很疯狂,想要做什么就做了,一点都没有考虑后果。”她超前一点,往后对他咆哮。 “不会!”他也对她吼过去“你会这么说,表示你已经考虑过后果。” “又来了,别说我听不懂的话,我要听你的真心话。” “疯狂?” “对,疯狂!” 然后两个人”起朝天际狂喊。 “张芳笛是个疯狂的女人!” 他们哈哈大笑起来。 黑幕落了下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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