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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从帝国到欧洲



  我全心全意主张英国加入欧共体,原因已在前面简述。戴高乐将军于1969年4月离开爱丽舍宫使形势发生了变化。他的继承者乔治·蓬皮杜热衷于英国加入欧共体;而在海峡的我们这一边,当然没有比新首相特德·希思更热衷于此事的了。从来没有人怀疑刚刚上台的保守党政府会采取什么立场;也没有人怀疑政界各派中会有许多人反对这一立场,其中包括许多最有影响的成员,如迈克尔·富特,彼得·肖尔和伊诺克·鲍威尔。但是,无论是出于各种高尚的还是低下的原因,工商业界、新闻媒体和流行的舆论都普遍表示强烈支持。

  正式谈判于1970年10月底在布鲁塞尔开始。杰弗里·里彭向特德和一个内阁委员会汇报情况,有时也向我们全体内阁成员汇报。12月份,我们两次详细讨论了英国对欧共体预算问题的谈判立场。无疑,加入欧共体的财务支出会是很高的。估计,我们可能指望的最佳方案是:英国所缴纳会费的毛额占欧共体总支出的17%,有5年的过渡期和5年之后的3年所谓‘调整期’(以便使百分比保持在17%)。为了防止不可避免的批评,杰弗里·里彭还希望谈判制定一条特殊复审条款,以便当应对欧共体预算缴纳的净会费变得使我们负担不了时,我们可以引用。但他似乎对这点不大重视,并认为,无论是否有正式的复审机制,我们都能够重新提出这一问题。

  当时特德说,没有人认为这一负担是难以忍受的以致我们应中断谈判。这样他就解决了关于加入欧共体费用的讨论。但是,整个财务问题还是应当进行更加仔细的考虑。这一问题是以后的十多年期间英国与欧共体关系中的主要问题,而且证明不那么容易重新进行谈判。虽然在进行加入欧共体谈判期间,欧共体发表了一项声明:如果在当前的欧共体内或扩大了的欧共体内出现一种令人不能接受的形势,欧共体的生存将要求有关机构找到相应的解决办法。英国应缴纳的费用还是在很炔地增长。1974—1979年的工党政府在缩减这笔费用上未取得任何进展。这件事留给了我以后去做。

  1971年5月初内阁又讨论这件事,这时据报告说谈判已陷入僵局。当时有些未解决的难题:新西兰产品(奶油和羊肉)和英联邦的糖的优惠协议问题,还有法国人在英镑作为一种国际货币的功能问题上打太极拳。但是预算仍然是真正的问题。我们对于可提出什么样的交易条件有这样的想法:许诺削减由共同农业政策导致的费用并建立区域发展基金,这样英国可从中得到超出比例的好处。这仍然不是我们所想要得到的解决办法——而且无论如何承诺是不能兑现的——当时我们没有人预料到这项负担将会多么大。特德告诉我们,他计划在巴黎与蓬皮杜总统举行首脑会谈以结束辩论。内阁的讨论就这样结束了。

  特德用了两天时间与法国总统会谈,鉴于过去与法国之间存在的困难、这次首脑会谈被看作是他的一次真正的胜利。此后的谈判迅速完成——共同渔业政策除外,这个问题用了好多年才解决——有关条款于下个月由内阁批准。议会能否通过还是问题,因为两党内部都存在深刻的分歧,而且工党改变了它过去对英国加入欧共体的支持态度,声称当前的加入条件是不能接受的。最后,政府决定保守党一方在是否加入共同体这个原则问题上进行自由投票。这使工党很难堪,特别是69名工党议员不顾他们自己党的命令而投了赞成票,使得赞成加入共同体的票达到了112票的多数。但是,当涉及条件而不是是否加入的原则时,辩论远没有获得胜利。1972年2月对欧共体法案进行二读时只以309票对301票通过,自由党支持了政府,而且保守党议会党团督导员们施加了强大压力。该法案于10月份成为立法。

  当时很少惹人注意的问题是主权问题,包括国家和议会的主权,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问题越来越重要。1971年7月内阁对这一问题进行了一些讨论,只是讨论了在白皮书中对加入欧共体的一般表述。文件中经过讨论后的段落——第29—32段——现在可以对照事态的发展来阅读,显然是以巧妙的混乱来掩盖根本问题的突出范例。特别是有两句话堪称杰作:

  没有国家基本主权受到侵犯的问题;现在提出的建议是为了大家的利益而分享和扩大各自国家的主权。

  习惯法将仍然是我们法律体系的基础,而我们的法院将继续像现在一样运行。

  我自己当时对这些问题也没有特别深入的了解。当时我感到,我的同僚们也这样认为,伊诺克·鲍威尔和其他人提出的关于主权的论断,是把理论性论点作为辩论手段使用。

  在对该法案第二条进行辩论时,杰弗里·豪作为副检察长在签复德里克·沃克—史密斯的批评时,对这件事似乎作卞令人满意而信服的说明。他说,“说到底,如果有人建议[欧洲共同体法案]整个废除,议会的根本主权必然丝毫无损”。他还自问:“如果将来议会通过一项法案,无意间或多或少地与共同体法案相抵触,那将会怎样?”杰弗里说:“法院会设法按照传统的办法根据我们的国际义务来解释法规。”但是,如果二者不能协调又该怎么办呢?他继续含蓄他说:

  无路可走时人们只能作到这种地步,使不可回避的和永久存在的议会主权与下面的前提相协调:即我们应当履行我们的条约义务以保证给共同体法以优先地位……如果无意中这种矛盾产生了,那就要由当时的政府和议会来考虑了……

  欧洲法庭裁决1988年的商船运输法违反罗马条约,这就使得我们不可能再拖延对这些问题的考虑了。

  然而,并不是这个问题使得共同市场成为政府面临的难题。主要的政治错误在于我们过高估计了参加欧共体带来的好处。在政府本身,这一倾向导致大臣们制定并容忍了不健康的政策。为了“装备”英国工业以应付欧洲的挑战,有人说有必要提供补贴和进行干预——这种思路在1972年关于预算的讲话中得到了支持。更糟糕的是,放任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被看作是正确的。根据是,高水平的经济增长——约为5%左右——现在可以在约3亿人口的新欧洲市场内持续下去。也有人认为,来自欧洲的竞争将迫使工会采取较为负责的行动。至于一般公众,对加入共同体带来利益的期望提高了——然后又大为失望,因为由于经济情况恶化工业的混乱情况更加严重了。然而,白皮书许诺:“参加扩大的共同体将导致英国工业的效率和生产率大幅度提高,同时,投资率将提高,实际工资也将更快地增长。”

  英国加入共同体的谈判成功并得到议会批准,似乎对特德·希思的心理产生了影响。他对欧洲的热情已经发展成为一种激情。随着时间的流逝,这种激情又发展到痴迷的程度——那些大人物和善良的人们也日益痴迷起来。人们越来越少地谈论什么是英国的最大利益,而更多地谈论做一个好欧洲人的重要性。

  权势集团中有一种欢快的情绪。这种情绪到1973年1月份为英国加入共同市场而举行的“鼓吹欧洲人的庆祝活动中达到了顶峰。在由英国和国际人士在皇家歌剧院举行的节日盛会中我们以前的隔壁邻居西比尔·桑代克朗诵了布朗宁的诗。之后,丹尼斯和我应邀参加了在兰开斯特大厦举行的数百人出席的国宴。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了几年前在特德的一次唐宁街晚宴上唱的两支小曲:“所有的生灵都兴高彩烈,心旷神怡”,“尤其显得匆忙中讲述的故事已经晚了”。

  另外一个失去许多保守党支持者的问题是移民问题,特别是在西米德兰。正如我已指出的,特德和政府对这一问题的方针事实上是极为坚定的,1971年3月二读通过的移民法案提出了一个控制英联邦公民和外国人的单一体制, 同时给予“国民”即那些有居住权的人自由入境权。很清楚,对自愿移居英国者给予批准的承诺实际上搁置起来了。但是。到底这种体制对移民的净额有多大影响还是值得怀疑的。

  1972年8月麻烦来了,当时乌干达总统伊迪·阿明宣布大批驱逐那些独立后仍审慎地继续持有英国护照的亚洲人。9月份,整个一次内阁会议都用来讨论乌干达的亚洲人问题。我们心底里都在想,在肯尼亚和坦桑尼亚持有英国护照的亚洲人现在也有可能被驱逐出境。当我到内阁时,我首先想到的是我们应当坚持我们宣言里的承诺,即不应“再有更大规模的移民”。但特德一开腔就说,“我们不可能拒绝接纳这些被驱逐出境的英国护照持有者。总检察长波得·劳林森解释说,按照国际法,我们有义务接受他们——如果不考虑国内的移民法的话。这以后就不可能有更多的争论了。后来我感到,从其他方面来考虑,这项决定是正确的。这就是我们无法规避我们的人道主义义务——其他任何人都不会接受这一义务。我看到来到我的选区居住的亚洲人是令人钦佩的勤奋的人民。而且这一措施确实被证明是严格控制移民规则的一个例外,而不是走向放弃这条规则的第一步。

  然而,我的直觉准确地反映了党的感受。党内对此决议存在一种极为不安的情绪。伊诺克·鲍威尔在当年党的年会上发言,强烈反对这一决议。11月下旬,由于大量后座议员对新移民规则的反对,政府的动议未被接受,特德本人也动摇了。他认识到,公众舆论不会容忍这种现象重复发生。他成立了一个由大臣组成的小组来研究制定一项阻止移民再次流入的立法。12月份该小组向内阁报告,不主张制定立法,而主张发表一项“声明”,宣布英国不一定必须接纳被驱逐的大批人员,而是在国际上进行磋商。这时内阁中产生了分歧,因而这种设想也失败了。这是首相的想法未获通过的少数情况之一。

  我们的移民法案在下议院遭受失败后,内阁讨论移民问题时认识到,人们对其他一系列问题的不满,给移民问题火上加油。要了解这种情况是如何发生的,就需要再回到经济问题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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