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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过几周,卡米拉就23岁了。她比查尔斯只大十六个月,却已是个少妇,不像查尔斯,还没有跨过毛头小子的时代。卡米拉光彩照人,热情奔放。有她在场,威尔士王子心中的阴云愁雾立即消逝殆尽。她热爱生活,浑身洋溢着自信——这种气质要归功于她自小感受到的温情。而温情,正是查尔斯所缺乏的。 交谈伊始,他们就发觉彼此属于同一世界。两人都是最传统的英国后裔。这片土地经年常青,整个乡村就像一幢花园,幢幢花园又浑成一体,构成整个乡村。他们在成长过程中,都同时受到百般的呵护和严厉的教育,这种奇怪的结合在别处是找不到的。自小时起,大不列颠贵族们亘古不变的价值观便灌输给他们了——这个奇怪的人类部落能把最原始的保守主义、最极端的反传统主义和最具破坏力的幽默巧妙地融合在一起。他们学会在任何场合下,都能让外在举止合乎时宜,而又保持内心绝对的自由。两人童年的记忆甚至都是相通的:冷如冰箱的教室、屁股上挨的竹板、夏天新剪草坪上爬满铺天盖地的蝗虫……不过,查尔斯是一个人长大的,从小没有温情,又过早承担了王子的义务;而卡米拉却在充满爱心和欢乐的家庭长大。这两个孩子的童年就像同一枚徽章的两面——一面是阴影,一面是阳光。 卡米拉出生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那是1947年7月17日7点整。小姑娘睁眼后首先看到的是伦敦私立产科医院中淡黄的墙壁。她父亲布鲁斯·尚德曾经是皇家骑兵团第12单元的少校。他是二战期间的英雄,因作战勇敢,两次获得军队十字勋章。后被德国人俘虏,投入监狱,两年的铁窗生涯之后,返回城市,成为一家葡萄酒作坊的股东。作为绅士般的乡下人,他还担任过狐提指挥长。卡米拉的母亲罗莎兰德是第四代艾诗康伯男爵,富可敌国的罗兰·丘比特之女。19世纪,他们的祖先托马斯·丘比特担起了伦敦贝尔格莱维亚、般黎科和伊东等街区主体的承建和白金汉宫的修缮工作,并藉此聚集了大量财富。 历史的巧合有时让人啼笑皆非:卡米拉的外祖母、罗兰·丘比特的妻子,不是别人,就是索妮娅·科普尔。她是爱德华七世的情妇艾莉丝·科普尔的女儿,与维尔莱特·特里富西斯是姐妹。本世纪初,维尔莱特·特里富西斯把自己与女小说家维塔·萨克维尔韦斯特的同性恋关系公布于众,成了震惊英国的丑闻。也就是说,卡米拉是艾莉丝·科普尔的曾外孙女,维尔莱特的孙侄女。“上流家庭”都有辉煌的历史啊……童年时,卡米拉就对艾莉丝崇拜至极。这个祖先距她如此之远,又如此之近,曾外祖母的光辉事迹在妈妈口中讲来,卡米拉百听不厌。 艾莉丝·科普尔是上个世纪的女人。在她生活的时代,电视等大众传媒还没有发明,人民眼里的国王还像从奥林匹亚下凡的圣人。维护表面的尊严是当时惟一重要的事情。大不列颠上流社会的贵族常被邀请到上流的府第欢度周末,通奸行为就在那里应运而生。一对对偷情夫妇的房间当然是独立的,每间房的门外都镶着镀金框,里面往往插着纸片,注明当前占用者的姓名。这样,夜间来回走动就得格外小心,以兔妨碍屋中的男欢女爱。 1898年,艾莉丝已是乔治·科普尔的妻子。在巴尔巴诺公爵的女儿家里,她结识了维多利亚女王的大儿子、未来的爱德华七世。那年艾莉丝29岁,而当时只是威尔士王子的伯蒂——艾伯特是他的第一个名字——却已经58岁。他们整晚都肩并肩坐在楼梯上亲热地聊天,让其他客人颇多猜疑,议论纷纷。既相谈投机,便就势做了情人,且在世人的睽睽众目下,将这种关系保持了12年,直到1910年统治英国九年的爱德华逝世才告终止。多年来,艾莉丝、国王伯蒂和王后亚历山大构成了一种微妙的关系,这种关系充满了和谐:没有冲突,没有争吵。无论爱德华赛马、赛船、打野鸡,还是去瑞士或蒙特卡洛度假,艾莉丝总是陪伴在侧,锦衣绣袍上散发重重叠叠的珠光宝气,风采慑人——这一切都得到王后好心的祝福。艾莉丝家的客厅里,还挂着王后亲笔题名的大幅巨照,象征着皇恩浩荡。“在妈妈周围,”维尔莱特·特里富西斯写道,“总是充满光彩夺人的气息。这不仅因为她天生快乐,也因为她善于把快乐传递给别人。她就像一棵圣诞树,每人都能在上面找到自己的礼物。”“她房里总是堆满了奇花异草,有时是兰花,有时是百合。国王每天都派一个佣人把花送来,”这个故事,罗莎兰德对女儿卡米拉讲了一遍又一遍,“妈妈说,她周围散发着虚无缥缈的香气,就像植物身上青翠新鲜的体液……” 曾外祖母的事迹让卡米拉梦萦神牵。在学校,卡米拉常向同学们炫耀这个永远年轻美貌的佳人:“她和女王一样高贵呢!”然而有一件事,罗莎兰德一直没有对女儿说:1900年,卡米拉的外祖母索妮娅出生时,有人说她是爱德华的私生女,但根据科普尔夫人的一些传记中言之凿凿的说法:“索妮娅的鼻子和乔治·科普尔的鼻子一模一样。”所以这应该是谣言。 卡米拉并非像有些人想的那样,是查尔斯王子的远房侄女。 爱德华七世游戏了大半个人生,在花甲之年做了国王。即位时,已臻晚年的爱德华七世再不是魅力四射的王子。他苍老、肥胖、秃顶;胡子削尖,遮住了肥得不可辨认的下巴。“任何形式的脑力活动,他都显得心不在焉。”十根手指又粗又胖,上面插满了戒指;那手指除了洗纸牌、玩猎枪、夹烟头和摸女人外,什么都不会。他对政治毫无兴趣——他妈妈维多利亚女王甚是瞧他不起,尽量小心地使他远离政治。但无论如何,他总是英国国王,他的前任女王统治大不列颠64年,统治期历经三代英国子民,受到亿万人的景仰和爱戴。从这个意义上讲,他头上不免顶着皇族神秘的光晕。对科普尔一家来说,爱德华是一张亲近的面孔,值得特殊的尊重。“为什么他们叫爷爷国王陛下呢?”有一天,多嘴多舌的维尔莱特把她妈妈问得面红耳赤……在卡米拉外祖母索妮娅·丘比特的记忆里,国王逝世的情景宛如昨日。王后派人把科普尔夫人叫到垂死国王的床前,艾莉丝一遍遍亲昵地叫着“王亲”。据说,王后曾将艾莉丝拥在怀里,向她保证:“王室永远不会忘记你。”国王魂归西天的一刻,王后喃喃道:“以后,我至少知道他在哪里了……”接连几日,宫里珠帘低垂,上上下下披着黑色孝服,角落里,到处有人窃窃私语,而艾莉丝躲在阴暗的床上,意志消沉,神情憔悴。“王亲死了,怎么这么可怕?”九岁的索妮娅问。给她解答的是爸爸乔治·科普尔——这好脾气的丈夫极其忠于王室——他说:“因为王亲是个出色的人物。” 罗莎兰德给卡米拉讲艾莉丝的传奇时,对她姨妈的丑事却绝口不提。维尔莱特和艾莉丝一样公开地背叛了丈夫,只不过,她的第三者不是国王,而是个女人。这更加耸人听闻。维尔莱特和维塔自小相爱,让科普尔夫人深感绝望。后者倾其手中所有的财富和权力给她道德败坏的女儿找了一位丈夫:丹尼斯·特里富西斯,想借此遏止丑闻的蔓延,并挽救二女儿索妮娅的婚姻——亲家是虔诚朴素的教徒,科普尔家的丑事会让他们大惊失色。维尔莱特先被指定住在意大利,后迁往法国,在波利尼亚克王子的支持下从事写作。波利尼亚克王子极其富有,在巴黎资助和鼓励所有莱斯布瓦的文学艺术门徒。艾莉丝如释重负:女儿维尔莱特出入文学沙龙,结交的都是像诺阿耶、科克托、普鲁斯特这样的文人雅士,即使不能学到“正常的作风”,至少可以赢得无可攻击的社会地位。这在艾莉丝眼中是极其重要的。 1924年,55岁的艾莉丝·科普尔在佛罗伦萨的高地上购置了一块地产,叫做“隆布尔利诺”。那里风景秀丽。身处带平台的花园中,可以感受到阿尔诺的微风,看到城中的重重宇檐、大教堂的圆屋顶、皮蒂宫。托斯卡纳地区常有上流社会奢侈豪华的聚会,世界各国的富人在那里济济一堂,她也出入其间,在乔治忠诚的陪伴下,度过了生命中最清闲的一段日子。然而,二战爆发了,她不得不回到英国。罗莎兰德对这位举止优雅,高贵不可侵犯的外祖母记忆犹新:她曾到他们在汉普郡的家中做客。她不断地抱怨英国太浓的雾,太冷的房子和太没有教养的孩子。“在我那个时候,比现在好多了。”她叹道。1936年,她的“爱德华王亲”的孙子爱德华八世即位时,她也是这样叹气和抱怨……1946年,科普尔夫人参加了罗莎兰德和布鲁斯、尚德的婚礼。一年以后,即1947年9月11日,她逝于意大利——而在这两月前,卡米拉出世了。艾莉丝没等到抱曾外孙女,她更想不到的是,有朝一日,曾外孙女会重蹈她的复辙。 艾莉丝·科普尔的形象和她代表的美德——谨慎小心、穿着得体、忠于王室——就这样感动着卡米拉的整个童年。因为艾莉丝的缘故,温莎家族好像是卡米拉家庭的一部分。不过,尽管这小姑娘对神话般的曾外祖母崇拜至极,罗莎兰德也极力教导卡米拉效仿她,这孩子却永远做不到那样的老于世故、文雅脱俗。星期日,小丫头穿着白袜亮鞋,和爸爸妈妈一起去教堂,活像个讨人喜欢的褐色布娃娃。但其他时候,卡米拉却像个假小子,这使希望她成为大家闺秀的妈妈深感绝望。尚德家是一幢都择式乡间别墅,处在萨塞克斯群山环绕之中。白天,那里时时刻刻回荡着卡米拉的叫闹声。卡米拉有一个小她两年的妹妹安娜贝尔,和一个小她十八个月的弟弟马克。和弟妹们在一起,她从来不知烦恼。不过,只有在大公园里,她才能无拘无束地散发自己旺盛的活力。幼儿园的生活让她窒息。乖乖地玩布娃娃在她看来索然无趣——外面有那么多事情可做呢!爬树、夏天在河里洗澡、骑单车全速前进、驾骏马纵横奔驰……膝盖上泥迹斑斑,指甲黝黑,头发散乱——卡米拉总是被一大群男孩包围着,勇敢地接受他们的任何挑战。在树上搭棚子是她最大的乐事:栖在树上,谁都够不到她,她却有绝对的自由俯视整个世界。娜尼每次让她洗头,都得把嗓子喊破…… 周末一到,尚德家就到处是孩子、狗和请来的客人——还有数不清的佣人:厨师、膳食主管、园丁、娜尼……50年代初,上流绅士家里照例都有这样一群服务班子。别墅四周,打猎的马儿在肥沃的草原上吃草,猎狐的驯狗一群一群地藏在窝里;不远就是农场,给牛挤奶的时刻,孩子们总要溜过来,围在一起细嗅牛棚里母性的芳香,白铁皮桶里迸射乳色的奶浆,如酸涩的音乐。别墅属于这片沃土,就像卡米拉的全身心都属于这乡间的天地,属于英国农村青翠的天堂。这里是真正的家,载满了笑声、回忆、童年的味道和少年的烦恼,经年累月,任谁都抹杀不去。这儿有窥探在伺的生灵向你高声讲话,语音穿堂过户,突然沉寂时,便浮衬出永恒的万籁:火苗嘘嘘,钟摆嗒嗒,地板在脆裂,百叶窗在挣扎,狗在吠叫……置身房中,你永远不是独自一人。其时,查尔斯在王宫的孤独中忧郁地成长,只是偶尔才能远远见上父母一面,而卡米拉却在众人的疼爱与呵护下,扎根于一个温暖的家。 不过,并非一切都如此美妙。不,差远了!尚德少校和妻子有自己的原则:过于舒适的温室会使人变得脆弱,应该让孩子学会遵守纪律,多吃点苦头。正因如此,卡米拉五岁时,他们把她送到丹布尔斯小学念书。这所学校坐落在迪琴村,离家有五公里,漂亮而不昂贵——每年的学费十英镑。丹布尔斯奉行堪与高登斯通小学媲美的严厉教规。为磨练孩子们的意志,教室里大冬天也没有取暖设备:每天早晨上课时,卡米拉和其他孩子一样,穿一双厚袜子,两件紧身衣,制服裙下套着裤子,上身的毛衣一层又一层,外面还披件大衣,每次摘下手套写字,手指立即冻得发青。难忘的“乐事”不胜枚举:周四运动后要洗冷水浴,做一点错事或稍有反抗就要光着屁股挨打。据卡米拉的老同学们讲,小卡米拉对这些总能坚强忍受——没人能让她服软!她因不可救药地多嘴多舌,多次尝到杖责的滋味。但挨打回来,她总是高昂着头坐下,带着挑衅的目光。这小姑娘绝不会哭,让人不得不佩服。 这些记忆,卡米拉后来都与查尔斯分享——高登斯通寄宿学校的教育制度与之同出一辙。不过,与查尔斯不同的是,小学留给她的回忆是美好的。因为她不是威尔士的王子,除了有点野,她只是个普通的小丫头,和别的女孩没什么区别。这是她的幸运。曲棍球和凳球场上,她可以笑傲江湖,晚上,也有妈妈给她塞好被角…… 每一个年龄都有它的欢乐……10岁时,卡米拉的时间表发生了变化:严格朴素的乡村教育后,卡米拉到了该去城市学校“开化开化”的年纪。他们家在伦敦还有住宅。罗莎兰德打点行李,告别了迷人的乡下生活,拖家带口地搬到了城里。卡米拉在“女王之门学校”注册人学。这所学校位于南金斯敦,相当富有,素有“为驻外官员及大部分贵族子弟提供妻子的集散地”之称。更恶毒一点儿的,说在这学校里除了签支票和打桥牌外,什么也学不到——这是上流社会年轻姑娘找丈夫必备的两样本领。这说法曾经是对的,但从50年代末,那里已经发生了一些变化。 再见了,厚厚的羊毛袜,再见了,粘在腿上的泥团。你好,粗花呢长裙,你好,开司米大围脖……对卡米拉来说,所有的变化突如其来,而她轻而易举地就适应了它们。她生活得乐观而充满自信,很快就成了班里的明星。明星总不免遭人嫉妒:有些同窗回忆时说她像暴君一样让人害怕。班里有少数几个学生是反狩猎主义者,而卡米拉满脑子想的,不是围猎,就是射猎,这点趣味常为她引来白热化的争吵。在这些胆敢指责她打猎的傲慢女人面前,卡米拉讲话盛气凌人。她每周照样去萨塞克斯纵马狂奔,围剿狐狸,浑不理会那些小市民的妇人之见。 在其他人眼里,卡米拉远非班里最“酷”的女孩。不久,大家就昵称她为“米拉”。她可不是什么“造反者”:卡米拉的个人发展完全符合学校“培养上流社会规范女子”的教学模式。不过,她有一种独特的精力,朴实无华,纯出自然,让人由衷地赞叹。根据当年一些同学的说法,“纯出自然”可能是卡米拉性格特征的最好概括——纯出自然,自行其是。她并不漂亮,却没有人否认她的魅力。她的发型很不讲究,与其说那是一位乖小姐的头发,不如说像是马的鬃毛;有时大家怀疑她会不会使用梳子。穿着古典,无可挑剔——对衣着,她自己漫不经心。卡米拉从不故意去讨人喜欢,却自然散发出充沛的活力,令人动容。她一心一意扮演自己的真实角色,和她在一起,任何人都感到舒畅。肯定自己,无须打垮别人;建立自信,无须倚赖别人:她自行其路,喜者从之。实际上,喜欢她的人还不少呢…… 60年代初期,在“女王之门学校”里,小姐们的主要任务就是找丈夫。这丈夫一定要出身于上流社会家庭,越富有越好——这一传统并非偶然。它世代流传,逐步成熟,形成一种战略。这种战略通过特有的教育,学校的选择,在小姐们的童年、少女时代便酝酿起来,并在家族关系中构成了一种微妙的文化,目的是使大不列颠绅士子弟代代相传,永不灭种。这机制目前尚运行良好,卡米拉正属于其中的一员。她本人也深知这一点,并认为自己胜任愉快。她想像,有朝一日,自己会成为家庭主妇,住在乡下,丈夫每日乘火车去城里上班,她留在家里养孩子、养花、养马、养狗,就像她小时她妈妈做的那样。只要这一套计划能让她快乐,她就会欣然接受。因为卡米拉毫不动摇地过自己想过的生活,这是她和其他女孩的不同之处。在她身上,没有烦恼,没有羞涩,也从不知什么是害怕。谁也不能打消她对生活的热情。“我就是力量,势如破竹。”她会对维克多·雨果这样讲。 被这种活力吸引的都是男孩……小时候,卡米拉就只和男孩子一起玩。现在她长大了,这习惯仍未改变。不过这回,在友谊之外,还要加上一点若有若无的性感。卡米拉就像磁石,所到之处,必吸引无数男孩。她谈吐滑稽,精神焕发,语锋到处,莫非真情流露——在她灰色眼光热情的注视之下,小伙子们无不幻觉自己幽默、出色,因而倍感自信。然而,她远不是最美丽的女子,也远不是最爱美的姑娘。但在她响亮的笑声中,深邃的眼光里,充满了磁性。她天生比其他女人多了些东西:一笑露出更多的牙,头上滋长更多的乱发,身上有更多的活力……她的活力让人难以置信,却是她最吸引人的地方。她释放身体最深处的本性——对本性的抑制会让少女时代变成地狱。早在她了解情为何物之前,她的身体早已替她说明了一切。 卡米拉毫不费力地通过了A级考试,这相当于法国的业士学历。接下来做什么呢?她不是坏学生,却并不大喜欢学习。她向往读书,却无意上大学,真正的乐趣是去远方狩猎。这小姑娘未来的理想之路早已既定:进外国的精修学校,学习法语和烹饪,进入社交界,设法将一些银行家、外交官、军官之流的人物惑人情网,然后尽早结婚。她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卡米拉随遇而安。她的独立精神是无声无息的,她没必要通过反抗家庭或周围环境来显示自己有多叛逆——她生活得一直不错。 16岁,卡米拉在巴黎和瑞士有名的“精修学校”度过了六个月的时光。说是“精修学校”,其实是“新手学校”。真正的生活终于即将开始。在巴黎,她学到的不仅是法国菜的做法——说实话,对这种雕虫末技,她只有一点模糊的记忆。其他可学的东西多着呢!尤其是“法国吻”的秘密。那神秘的一吻能让学校宿舍里的小女生笑个不停。青春就是不断的旅行…… 从巴黎回来,卡米拉变得更加苗条,更有女人味,思想也更加解放了。她还是处女,但她下定决心,不能老是这样“处女”下去了。 “3月25日星期四,18时至22时,在帕威兰大街沙龙30号,布鲁斯·尚德夫人将为女儿卡米拉会见各方宾朋。”这张请帖揭开了1965年“花季”的序幕①。伦敦的“花季”从三月底到七月底,持续四个月:几个月中,到处是舞会、宴会和其他社交活动,少女们若想跻身上流社会,必须借此机会表现自己。家长们如有女儿待嫁,也要在“花季”期间会客。卡米拉年近18,正可以届时在租来的漂亮的“骑士之桥”客厅里会见第一批客人——她已经到了进入社交界的年龄了。妈妈送她去过理发店。整齐的发髻,小巧的刘海,一对迷人的耳环让她略显棱角的椭圆型脸柔和了许多——她看起来就像刚人行的模特。那天,穿着黑色连衣裙的她格外美丽。在父母不无担心的眼光下,她周旋在客人们之间,分身有术,左右逢源——会疯狂地脱掉鞋子,一会又纯出自然地和人调情。她的快乐是富有感染力的。卡米拉早说服了妈妈,不要吝啬酒钱——在鸡尾酒的作用下,最害羞的人也会雪融冰释。沙龙里的气氛就像充了电一样。晚上11时,当尚德少校决定结束音乐时,所有的人都大失所望,竭力抗议。在公众要求下,“花季”继续进行——节奏丝毫未减。伦敦的青春本是纸迷金醉,少男少女,既不知忧愁滋味,也不去多想未来。狂欢之后还是狂欢,卡米拉到处被人邀请:大家知道,有卡米拉就会有气氛。她周围不乏殷勤的男子。不过,这种大旋转的生活并未让她晕头转向:与其在杂志的社交新闻栏上享受暂时的荣誉,她宁愿有一群自己的密友。 ①花季:英文的“season”。指少女进人社交场合的实习期。——译者注 离别前角落里的偷吻,回程车上的抚摩,这远不能使卡米拉开胃。她的胃口绝不停留在此。她和沙龙里的女工不同——那些怕见生人的傻大姐每晚都穿着薄底浅口的皮鞋给舞会的地板打蜡,收工后就乖乖地上床,在梦中寻觅她们的白马王子。卡米拉却预感到,白马王子不是梦。她要在真实的生活中发泄所有的快感。第一个幸运的小伙子叫凯文·勃克。他是埃顿学校的毕业生,父亲奥布里·勃克爵士是航空业的先驱和头面人物。勃克19岁,卡米拉18岁,成为情人以前,他们两个人都没有过性经验。这场初恋持续了整整一年。卡米拉是个可口的小情人,永远爱玩爱闹,受人欢迎。他们之间并没有什么真正的爱情,却有人恭维凯文·勃克,说他是卡米拉的男朋友,让凯文飘飘然。他们一晚晚漫步在伦敦街头,穿着盛大的晚礼服出入于鸡尾酒会和舞会之间。不过,凯文太年轻,太绅士,沙龙里太过温柔的爱情俘获不了卡米拉,卡米拉需要更强烈的刺激。猎狐时,她总挑最烈的马骑,即使有时她无法驾驭。在人生的盛宴中,她已感到,凯文这但小子不过是主菜前的开胃小菜。 等候主菜上桌期间,卡米拉找了份临时的秘书工作,不必每天上班。她和好友弗吉尼亚·凯琳顿在埃伯利大街的契尔斯区合住一套公寓。弗吉尼亚·凯琳顿是撒切尔夫人外交大臣凯琳顿勋爵的女儿。在家里,卡米拉和在外面一样,像一团龙卷风。作为好友,深知卡米拉秉性的弗吉尼亚如此评价她:卡米拉根本不会把衣物挂到衣架上,她还对所有清洁用品深恶痛绝。她用过的浴室就像沉船前的‘泰坦尼克’,她的房间也永远像被一群猴子洗劫过一样。但卡米拉又永远那么开心,那么可爱,你都没法和她怄气。“她就像条大幼犬,吵吵嚷嚷,没完没了。”弗吉尼亚语中不乏对往事的怀恋。 千百男子中,她终于慧眼识俊……那晚,朋友罗贝尔·汉波洛带她参加一个晚会。那男人一进门,立即吸引了她的目光。安德鲁·帕克·鲍维尔斯——连他自己都深信,没有哪个女人能对他视而不见:高大、强健、宽肩阔背,硕大前额上的褐发已开始变秃。这男人的嘴角挂着残忍的笑。早已习惯于想什么有什么。厚重的眼皮下,是分得太开且有点突出的眼睛。他的目光充满了兴奋,但投向女人时,已因无往不利而变得有些麻木。对女人,他是位假寐的猎手。未发一言,卡米拉已陷入情网。卡米拉的直觉从未失算过,这次,直觉告诉她,他是她天造地配的男人。有人给他们做了介绍:让大家惊异的是,他们就此在晚会上寸步不离,而且还一起去用餐。卡米拉的朋友简直吓傻了——27岁的安德鲁已牵动无数芳心,他总是和全伦敦最靓丽的少女出双人对;现在,居然轮到一个19岁的小女孩让他感兴趣了!哼,让她们更惊异的事在后头呢! 一点不错,安德鲁呻B克·鲍维尔斯对卡米拉感兴趣。兴趣还不小。她没那么漂亮,却让他欢喜,让他动情。女人尤物——多少次,他得意洋洋地向人展示被他俘获的女人,动辄让朋友们忿忿不平。而现在,他发现卡米拉着实比那些女子有趣的多,自然的多……安德鲁·帕克·鲍维尔斯出生于富裕的天主教家庭,在伯克舍尔地区拥有大量地产。父亲德雷克·帕克·鲍维尔斯是退休的军官、赛马俱乐部的会员,也是王太后的密友。安德鲁·帕克·鲍维尔斯的几个兄弟惟学至上,他在他们家里完成学业,考取了桑德斯特军事学校。毕业后在父亲曾为之效力的骑兵团“皇家骑卫队”做了军官。这个部队被人亲切地称作“蓝骑士”,不久,它与“皇家第一龙骑兵”合并,改称“皇家第一蓝骑兵团”。马术比赛和骑马障碍赛上,他不顾危险,竭力维护骑兵团的“蓝色荣誉”。官方车队中,他穿着笔挺的制服,在女王的华丽马车左右护驾。这是一个骑士,一个军官,一个惯于发号施令的实干家。而最重要的是,他是个男人。这是怎样一个男人啊——卡米拉从前遇到的那些初出茅庐、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完全不能和鲍维尔斯相提并论!卡米拉被这男人的彪健与活力迷倒,安德鲁也被这小女孩的爽朗与放荡感化。作为开始,他将教会卡米拉过去那些围着她转的大孩子们无法传授的知识——如何做爱。 诺丁山街区的波特贝罗大街上,有一幢安德鲁的单身汉住宅。这住宅对卡米拉充满了诱惑。她毫不掩饰e己是安德鲁的情妇——相反,她对此得意洋洋。周六早晨,她的朋友们常常见到卡米拉穿着过大的男式睡袍和情人共进早餐。她眼圈黑黑,头发凌乱。女孩不到20岁就过这种自由放纵的生活,这在60年代的英国绅士圈里还相当少见。卡米拉的风流事在伦敦上流社会里不胫而走,她放荡的生活也终于传到了父母耳中。但是,父母对女儿的任何斥责都归于无效:卡米拉身上有极强的独立精神。她总能达到自己的目标,而不会对任何人言听计从,即使发号施令的是她的父母。父母担心的是女儿的声誉,这可别让她以后嫁不了人!其实,他们内心还是暗自窃喜的。帕克·鲍维尔斯家族比尚德家族更悠久,也更辉煌,如果安德鲁·帕克·鲍维尔斯肯娶他们的女儿,那他实在是他们梦寐以求的乘龙快婿。事实上,罗莎兰德·尚德心里的宽慰多于担心。她一生都被维尔莱特姨妈的阴影围绕。“维尔莱特”这个名字在丘比特家成了忌语。卡米拉出生时,她就祷求历史千万不要重演。女儿小时候不像同龄女孩那样爱玩布娃娃,却偏爱和男孩子们混在一起,那时罗莎兰德就怕得要命。而今天,怀疑的阴影解除了,她至少可以放心:卡米拉爱的是男人。如果卡米拉身上有什么返祖现象的话,附体的是艾莉丝·科普尔,而不是维尔莱特·特里富西斯。 不过,安德鲁可不是个可靠的情人。他的第一嗜好是马。1967年马赛中,他当着女王的面,纵马越栏时落下来。这次可怕的事故差点要了他的命:肋骨开裂,肺叶穿了个孔,脊柱也部分骨折。医生在他背上安了一段12厘米的金属骨架。这些劫数过后,没等痊愈,他就重登马鞍,两年后照样参加了全国比赛。他的第二嗜好是女人。安德鲁爱女人,爱各种各样的女人,也深知自己对她们的无比魅力。他脑子里根本没有“忠贞”的概念,一有机会,就无耻地另结新欢。对此,卡米拉有时尽量泰然处之,有时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但她不能不感到痛苦。交往两年中,她柔情万种,他却始终放荡不羁。一天清晨,安德鲁和他勾来的一个女子缠绵在床,却被突如其来的卡米拉双双抓住。怒到极点,她反而变得冷若冰霜。“都是人家玩过的贱货。你就不能干得漂亮点儿吗?”她轻蔑地抛出一句话,扭头就走,浑不理那可怜女子的泪光莹莹和安德鲁的怒发冲冠……卡米拉再不能忍受安德鲁做女孩子们的大众情人了,尤其是好多女孩子并非等闲之辈:连安妮公主都陷人安德鲁的情网。知情者都叫安妮公主“PA”①。公主的19岁花季和精湛的骑术让这位潇洒的军官不能无动于衷。安妮公主对骑士情有独钟,要不是安德鲁·帕克·鲍维尔斯是罗马天主教徒,她或许就嫁给他了。1969年,英俊的安德鲁和他的骑兵团被调到德国,终于剪断了这片理不清的情丝。接到这个消息的卡米拉如释重负。好了,现在每个人都重新自由了。几年来的情感赛跑让她筋疲力尽,也该喘口气了。她说不定该找个什么男人来,让自己忘掉那个朝三暮四的情人。为什么不呢?界,卡米拉受过英国上流社会的传统教育,白金汉宫的诸多常客是她的朋友。然而,她与他过去见过的所有女子相比,又是那么与众不同。 ①PA:英文“princess Anne”的简写,意为“安妮公主”。——译者注 尽管生来腼腆,动不动就难为情,查尔斯还得做威尔士王室的王子,英国的幸运儿,年近22岁,风华正茂,王位在未来等着他——接近他的那些女子,就算根本无福嫁给王子,满脑子想的也无非是这些。在王储面前,她们撒娇作态,搔首弄姿,卖弄风情,如马戏团的一群动物。当此情境,就算他再好女色,也难动于衷。他希望她们爱的是他本人,他的智慧,他的教养,他的幽默感,可惜她们看到的只是王子。透过她们的眼睛,查尔斯王子看到自己魅力尽去,只剩下一个长长的马鼻子,一对猩红色的耳朵,不过是一只丑小鸭,一只癞蛤蟆。 可面前这位姑娘,尽管人高马大,头发凌乱,却丝毫没使他不安。她不算漂亮,这不假,但她有更可贵的一面。有活力,吸引人,身上洋溢的精力足以感染四周。一下子,他仿佛觉得与她相识已久。在她的抚摩下,他的爱马在他颈中亲热地吹气,这时她对他说了些什么呢?在温莎大公园,在这样的一个日子里,在泥泞的草地上,有什么可以谈论的呢?——马!当然是马了。对一个典型英国人来讲,马是他生命中最大的快乐之一。像所有土生土长的英国人一样,查尔斯在对马、狗和乡村的迷恋中长大。早在童年的幼儿园里,他就常看着排得整整齐齐的木马出神,看妹妹安妮每晚虔诚地为它们卸鞍。他妈妈在她这个年纪时也做着同样的事情。伊丽莎白女王喜爱养马,也爱赛马。安妮是欧洲赛马的女子冠军。菲力普亲王热衷于马球,却苦于身患关节炎,只能坐上套好的马车。而查尔斯接替了父亲传下的薪火,15岁时,就在温莎公园的这块草坪上迷上了这项激烈而微妙的运动。在这儿,他如鱼得水。同样,作为典型的英国人,卡米拉也懂得如何欣赏马球,如何对赛马的肩宽体长、种类纯杂作出恰如其分的评价。 整整一个多小时,他们交谈甚欢,气氛渐浓,近于旁若无人。他们说着,尽情地笑着。卡米拉滑稽、直爽,言谈中带着荒谬和自嘲,让人无力抗拒。查尔斯不时地暴笑出声,像个小男孩。他很久没有这样笑过了。他们只相识了几分钟,话题却已此浮彼起,绝无冷场。他们有相同的气质,相同的兴趣。连英国人典型的幽默感,都在他们身上不谋而合。 “你知道吗,我曾外祖母是你曾曾祖父的情妇,挺好玩吧?”命运开的一个玩笑。艾莉丝·科普尔,这个深受卡米拉羡慕的长辈,常年做爱德华七世的情妇,把他迷得神魂颠倒。她这个情妇的身份名正言顺,1910年国王咽气前,王后亚历山大还请她到国王床前看望。两女在侍,垂死的国王最后想到的却是他的爱马,追着问赛马的结果。艾莉丝·科普尔……查尔斯熟知国家和家族的历史,自然也知道在那个思想狭隘却相当美好的时代,王后与花瓶情妇迁就共处的公开关系。在白金汉宫的私藏品中,他最欣赏的是一件奢华的法伯尔香烟盒,黄金与珐琅镶底,一条钻石制成的蛇盘旋其上,给人十足的快感。1900年,艾莉丝把它作为圣诞礼物送给情人。国王死后,成为王太后的亚历山大慷慨地将它物归原主,而原主艾莉丝又同样慷慨地把它作为礼物转赠给新王后玛利。世纪之初,人们已懂得如何处世了…… 艾莉丝·科普尔不仅漂亮,而且风趣。有一天,她的国王情人送给她礼物,并对她说:“我在你身上花的钱,足够买辆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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