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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窝案”一群“硕鼠”



       ——山东省泰安市原市委书记胡建学等人贪污受贿案

                 杨光

  胡建学,男,山东省泰安市原市委书记,曾任山东省计委副主任。1996年2月,被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孙庆祥, 男,泰安市原市委副书记。1996年2月,被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卢胶青, 男,泰安市原市委秘书长。1996年2月,被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孔利民,男,泰安市原副市长。1996年2月,被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徐洪波,男,原山东省石油(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兼泰山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1996年2月,被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李惠民, 男,泰安市原公安局局长。1996年2月,被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这些执泰安党政大权的人,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呢?

  1994年7月, 诈骗犯汪德海被依法逮捕,从而拉开了查处泰安特大“窝案”的序幕。

  汪德海这个诈骗犯曾在泰安市煤气公司混过事,被除名后,起初在泰安做“生意” ,后跑到深圳闯天下。在山穷水尽之时,1993年4月下旬,汪见到了来深圳的泰安市泰山区委副书记、区人大主任杜传歧。汪好似抓住了一根救命草。为讨得社的欢心及信任,他让社住进深圳帝豪大酒店,白天陪社到处游玩,晚上领杜去歌舞厅,一切花费全包下来:他巧舌如簧,海阔天空,吹嘘自己在深圳办了什么实业公司,挣了多少多少钱。一天,汪特意买了一条金项链(12.7克,价值1300元)、一枚金戒指(5.3克,价值558元),来到社的单人房间,对杜说:“给您买点小东西,不成敬意,作个见面礼吧!”

  杜说:“这么贵的东西,买这些干什么。”说着就收下了。杜在深圳、广州只呆了三天,汪就为他花费了近万元。杜很感激汪的招待,对汪说的话深信不疑,当汪试探着向杜流露出想挂靠泰山人大办实体的想法时,杜当即表示赞成支持。第四天,汪陪杜一同回到了泰安,就这样,汪德海这个到处招摇撞骗的无业游民,利用一条金项链、一枚金戒指和廉价的谎言,便把杜传歧紧紧“牵”在了手上。

  汪德海回来后,急忙要求杜兑现曾许下的诺言。他让杜为其办个“海天实业总公司” 的营业执照,挂靠泰山区人大。二人商定,汪每年向泰山区人大交3万元。杜传歧既不对汪的为人进行考察,也不对汪的经营实力进行了解,便打电话把区工商局的同志叫到办公室,安排了虚假的注册资金(50万元)、营业方式、经营范围等项目。

  在杜的亲自督办下,仅几天的时间营业执照就办成了。区人大一不出人,二不投资金,三不参与营业,就捡了个“海天实业总公司”。

  汪则由一个无业游民摇身变成了“海天实业总公司”的总经理,为他从事诈骗活动披上合法的外衣。

  汪德海当上“海天实业总公司”总经理后想到;“光认识一个杜传歧不行,还应该多结交几个政界的朋友。”功夫不负有心人,在金钱的作用下,他如愿以尝,很快和泰安市公安局局长李惠民、泰安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队长阎克争等人打得火热。汪有了这些“朋友”,进行诈骗也就感到安全许多。在此后的一年中,杜、李、阎利用手中的权力多次为汪德海的“公司”提供方便。当然,对于杜、李、阎的“关照” ,汪也进行了“回报”,仅向杜传歧行贿就先后7次,款物折合人民币达75万余元。汪德海和杜传歧、李惠民、阎克争等共同上演了一幕幕权钱交易的丑剧。然而,“多行不义必自毙”。

  1994年7月,汪德海的诈骗案发,杜传歧、李惠民、阎竞争也跟他们的“朋友”倒了霉。

  杜传歧、李惠民、阎克争等人被依法逮捕后,不仅交待了他们与诈骗犯汪德海的犯罪事实还交待了以下问题:1992年11月至1994年底,杜传歧先后向原泰安市委副书记孙庆祥行贿2000人民币;孙惠民先送孙庆祥人民币2万元、手表1块,总价值2万余元; 阎克争先后向孙庆祥行贿人民币1000元、微波炉2台、金项链1条、家具一套、彩电1台、录相机1台、电冰箱1台、洗衣机1台,总价值23万余元。

  1992年5月至1994年12月,阎克争送给原泰安市委常委、秘书长卢胶青价值3000元松下牌微波炉1台;李惠民送给卢胶青人民币1万元。

  1991年5月至1994年4月,李惠民送给原泰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孔利民美金2000元、人民币4000元、泰山石化股票1万股(本金2万)、“CASIO”TV-430微型彩色电视机1台、松下NN-5250微波炉1台、松下M25彩色电视机1台、夏普VL-C8500E”摄像机1台。

  杜传歧、李惠民、阎克争等人供出上述问题后,立即引起中央和山东省委的高度重视。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委对案件查处给予了强有力的领导、支持和帮助。中央纪委副书记王德瑛,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登举、赵虹亲自指导办案。经过几个月紧张而艰苦的工作,终于查清了这群“硕鼠”的违法犯罪事实。

  1995年1月,孙庆祥、卢胶青被依法逮捕。1995年3月,孔利民被依法逮捕。

  孙庆祥、卢胶青、孔利民被依法逮捕后,泰安的老百姓奔走相告,但人们并不完全了解他们的犯罪事实。他们到泰安工作,泰安人民接纳了他们,指望着通过他们的领导,共同发家致富奔小康。可他们为527万泰安老百姓做了些什么呢?

  孙庆详,他在任中共泰安市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职务晋升、工作调动以及单位安排干部等方面谋取利益,于1992年9月到1995年1月,先后收受杜传歧、李惠民、阎克争等35人贿赂的人民币69万余元、美金600元、彩电1台、电冰箱1台。

  录相机五台、微波炉3台、分体式空调器1台、音响1台、金首饰8件以及手表、皮衣、 家具等物品。其受贿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达12万余元。孙庆祥于1992年9月调到泰安市工作, 1995年1月被依法逮捕,其间只有两年零三个月。正如他自己在庭审时所说:“旧社会的官是‘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而我孔庆祥这位‘府官’ 到泰安还不到3年,就弄了12万多。”卢梭在他的《忏悔录》中说:“处于顺境的时候,良心的谴责就睡着了;处于逆境的时候,良心的谴责就加剧了。”孙庆祥后悔了,感到对不起泰安人民,倘若他在敛财的时候能想到泰安人民,那他决不会是今天这样的下场。

  卢胶青,这位“公子哥”,他当泰安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也只有31个月,公款报销各种费用就达37万元。他身上穿的、戴的,从里到外全是进口货。给自己的老婆买内衣部要进口的, 仅一件乳罩就花费800多元。对自己老婆是这样,对自己的老婆以外的女人,只要他喜欢,更是出手大方。一次,他喜欢的一个女人过生日,为了让这个女人喝酒, 每喝一杯,他就给她900元钱。加上买礼品,为这个女人过生日竟花去万元。事后,拿着“白条”找一个单位报销,又拿开着“招待费”的发票到另一个单位报销了。

  1995年初,胡建学强迫老百姓集资改扩建的泰安岱湖桥建成不久,胡建学就被依法逮捕,因此,当地老百姓戏称这座桥为“逮胡桥”。它本来是胡建学做表面文章,显示其工作成绩的。据说,胡建学信迷信,他这样做,也许是想取“岱湖”的谐音“带胡”,带着自己飞黄腾达,没想到却把他带进了监狱。

  1990年1月,作为山东省计委副主任的胡建学被调到泰安,1991年下半年年仅41岁的他就当上了泰安市委书记。 于是他飘飘然,大言不惭地和一些人讲:“到我们这一级的干部就没人管了。”因此,我行我素,根本不执行民主集中制。“家长”作风严重,把常委会变成履行手续的机器,稍有不同意见就火冒三丈。’

  当上泰安市委书记不久,胡建学就讲:“泰安市没有城市气氛,只有多建高楼,才像个城市。”于是,他便不顾财力和当地的实际情况,开始建高楼,修公园,制造所谓的城市气氛。

  在用人上,搞江湖义气,不按党性办事,最明显的是重用卢胶青、孔利民这样的“公子哥”。法庭上,法官问他与卢胶青是什么关系时,他答道:“狼狈为奸。”他经常采取“组织手段”处理那些他看不顺眼的人,然后安插上自己中意的人。郑洪昌就是其中一例。郑洪昌原是泰安市郊区范镇党委书记。范镇本是个不太富裕的镇, 1993年以后,也大办实体、开公司。全镇仅1亿元的家底,经他这么一折腾,竟欠下了3亿元的债, 群众苦不堪言,甚至说什么“杀了郑洪昌,范镇奔小康”。就是这样的人,也被胡建学提拔当了郊区党委副书记。他常说“一个干部如果全面,就没有开拓精神,四平八稳干不了什么事;干部不能稳当,稳当就是保守。”他把过去搞经济、跑项目的那一套用在了搞党务、搞管理上。他认为“跑不来项目就是没本事”、“送钱送物也是为了跑出项目”,别人送给他的钱、物、他根本不当回事。这些观点和做法,使他打开收受别人钱物的大门。

  1993年3月,胡建学在其办公室收受徐洪波通过卢胶青所送泰山石化1万股的股权证,并用他人的身份证为自己办理了登记、拖管手续。同年12月初,徐洪波拆借资金在股票上市前交上行贿给胡建学股票本金2万元。 为此,胡建学还和卢胶青发了脾气,他告诉卢胶青,“以后不要让徐洪波直接找我”。93年12月25日,泰山石化股票定名“鲁石化”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胡建学同意卢胶青安排泰山饭店经理周某将股票转让,获款44.2万元。为掩盖犯罪事实,胡建学同意徐洪波安排周某从中拿出20万元还了泰山石化公司,将所得的其他22万元赃款存放他处。案发前,为进一步掩盖犯罪,逃避法律制裁,胡建学与卢胶青订立攻守同盟,并于19 95年元月19日晚将其受贿股票所得赃款转移他处,后被检察机关追缴。

  “受贿的大门一打开,就一发而不可收。”胡建学在接受审判时这样说。他贪污受贿的丑恶行为说明这话是有道理的。从1990年1月到泰安市工作,到1995年1月被依法逮捕, 在这5年的时间里,胡建学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卢胶青、孔利民等42人贿赂的人民币、美金、港币、意大利币、股票、彩电、影碟机、摄相机、音响、微波炉、录像机、空调、电冰箱、皮衣以及家具、金首饰等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问61.6万多元。检察机关对其家中搜查时,搜出了缝在被子里的50万元,这些钱谁送的,连他自己也想不起来了。自认为到了他这样级别的干部没人管了,蔑视党纪国法的人,党纪国法人当然不会放过他。1995年1月27日,在他到泰安整5个年头的时候,被依法逮捕,去了他该去的地方。

  英国有一句古老的谚语说得好:“贪婪地追求金钱,不择手段去利已的人,等于一砖一瓦地给自己造一个地狱。”胡建学等人就是用他们自己的双手,为自己营造了“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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